The History of Lan-Fang Republic
作者 | 謝永茂 |
---|---|
出版社 | 謝永茂 |
商品描述 | 蘭芳共和國史:蘭芳共和國自西元1777年(清乾隆42年)定都東萬律、建政立國,至西元1884年(清光緒10年)滅亡於荷屬東印度政府之手,共傳國108年。國家領導人稱為「大唐總 |
作者 | 謝永茂 |
---|---|
出版社 | 謝永茂 |
商品描述 | 蘭芳共和國史:蘭芳共和國自西元1777年(清乾隆42年)定都東萬律、建政立國,至西元1884年(清光緒10年)滅亡於荷屬東印度政府之手,共傳國108年。國家領導人稱為「大唐總 |
內容簡介 蘭芳共和國自西元1777年(清乾隆42年)定都東萬律、建政立國,至西元1884年(清光緒10年)滅亡於荷屬東印度政府之手,共傳國108年。國家領導人稱為「大唐總長」,歷12任、共產生11位領導人(有2位回任)。蘭芳建國之初,統屬華籍群眾約四萬多人,歸服之土著民族有二十餘萬人。蘭芳共和國為拱衛中樞,有效治理內陸山區的土著部落,羅芳伯甚至另外分封得力戰將吳元盛為藩王,建立「戴燕王國」,以為蘭芳共和國的外藩。蘭芳共和國管轄領地之廣大、與實力之堅強,使得當地的坤甸蘇丹,亦願意與之和平相處、畫地分治,稱雄於西婆羅洲。 自1884年,蘭芳被荷屬東印度政府滅國後,百餘年的歲月中,世界的局勢幾度動盪不安,中日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二戰後的印尼獨立戰爭、中國的國共內戰、印尼國內政爭(九三O事件)等,國際、與國內的政治局勢堪稱是禍亂相踵、內外交侵。經過這許多年戰爭與政治紛亂的淘洗,歷經荷屬東印度政府、日本軍政府、印尼獨立政府等政權,歷任掌權者基於對華人族群勢力的忌憚,而蓄意對華人文化與史料大肆破壞、抹滅。一段歷史的記憶就此漸漸封塵。蘭芳共和國的故事,幾乎不為人所知。
作者介紹 作者: 謝永茂, 現職臺灣東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香港珠海大學文學博士. 中華嘉應學會創會理事長. 曾任職於旅行業. 兩度(1992,1999)獲交通部觀光局優良領隊人員獎章, 為資深旅行家. 著作有:清末民初紀遊詩研究,南屯歷史與文化導覽,走跳嗡嗡嗡–豐原.翁子社歷史與文化導覽, 曉明的奇幻之旅–烏日大肚文史導覽, 騎行秘境–大肚山下小旅行導覽手冊等地方文史導覽書.
產品目錄 目錄 第一章 導 論 - 1 - 第一節 地理環境 - 7 - 第二節 天朝棄民與紅溪慘案 - 14 - 第三節 消失的蘭芳史料 - 26 - 第二章 創建蘭芳公司 - 34 - 第一節 一條褲帶過番邦 - 42 - 第二節 智取山心金湖 - 48 - 第三節 蘭芳六大戰役 - 52 - 第三章 蘭芳共和國 - 72 - 第一節 建政立國 - 74 - 第二節 分封戴燕王國 - 76 - 第三節 政治與建制 - 80 - 第四節 羅芳伯行誼 - 94 - 第四章 大唐總長 (獨立自主時期) - 109 - 第一節 江戊伯 - 112 - 第二節 闕四伯 -113 - 第三節 江戊伯回任 - 114 - 第四節 宋插伯 - 116 - 第五章 辱封甲太 (半屬地時期) - 123 - 第一節 劉台二 - 124 - 第二節 古六伯 - 131 - 第三節 謝桂芳 - 133 - 第四節 葉騰輝 - 134 - 第五節 劉鼎 - 135 - 第六節 劉阿生(劉生) - 136 - 第七節 劉亮官 - 149 - 第八節 劉阿生(回任) - 151 - 第六章 夢迴婆羅洲 - 153 - 第一節 荷蘭強佔東萬律 - 154 - 第二節 星散吉隆坡與棉蘭 - 157 - 第三節 夢迴婆羅洲 - 165 - 第七章 蘭芳公司與蘭芳共和國 - 170 - 第一節 蘭芳公司與現代意義中的商業公司 - 170 - 第二節 蘭芳公司與天地會的關係 - 179 - 第三節 大唐總長與客長 - 183 - 第四節 主權國家與蘭芳共和國 - 184 - 第八章 餘音繚繞 - 189 - 第一節 蘭芳時期流通貨幣的討論 - 189 - 第二節 關於吳元盛稱王戴燕的討論 - 201 - 【後記】 - 210 - 附錄一、蘭芳共和國歷任大唐總長 甲太 大事表 - 217 - 附錄二、荷屬東印度政府地方行政官制 - 219 - 附錄三、蘭芳共和國相關地名對照表 - 221 - 附錄四、蘭芳公司歷代年冊 -225 - 附錄五、坤甸歷史 - 233 - 附錄六、補述坤甸地方官制考 - 241 - 附錄七、坤甸歷史雜錄 - 243 - 附錄八、吳元盛傳 - 244 - 【參考書目】…………………………………………………………………- 246 --
書名 / | 蘭芳共和國史 |
---|---|
作者 / | 謝永茂 |
簡介 / | 蘭芳共和國史:蘭芳共和國自西元1777年(清乾隆42年)定都東萬律、建政立國,至西元1884年(清光緒10年)滅亡於荷屬東印度政府之手,共傳國108年。國家領導人稱為「大唐總 |
出版社 / | 謝永茂 |
ISBN13 / | 9789868278738 |
ISBN10 / | 9868278732 |
EAN / | 9789868278738 |
誠品26碼 / | 2682144616002 |
頁數 / | 248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4X17X2CM |
級別 / | N:無 |
推薦序 : 見賢思齊,蘭芳榮耀再現
收到謝永茂教授的蘭芳共和國史大作,成連十分驚喜與欣慰。驚喜的是臺灣客家學者,對於發生在244年前,且是遠渡海外的客家先賢先烈的奮鬥故事,願意花時間做學術考察研究。欣慰的是謝教授除了廣泛閱讀此史事的相關書籍資料外,還親自到歷史發生地(印尼西加里曼丹省),做考察與訪問,恪守學術求真究理盡善的倫理,真是客家之光。
蘭芳共和國(公司)的史實研究,近年來在海內外紛紛引起重視,尤其是位於印尼西加里曼丹的羅芳伯墓園,在2017年底修復,2018年3月24日隆重開園後,更顯得氣象一新。吸引世界各地的客家研究者,前往研究。增加客家研究的內涵與新領域。談到蘭芳共和國(公司)的中文研究出版,首推香港的羅香林客家先賢,次為廣東的李欣祥鄉親,再為馬來西亞的羅啟光企業家。在臺灣則以交通大學客家學院張維安教授集大成,臺灣科大黃丙喜教授的實證研究為最完整,且可能作為拍攝史詩電影最被預期。謝永茂教授的這本大作,有以下的特點:
一、親自遠赴印尼西加里曼丹坤甸市,考察歷史事件的發生地,盡史跡考證的嚴謹性。
二、對於民國38年國共內戰後期,國民黨曾提出計畫轉進婆羅洲的史料發現,是以前的研究者未發現的資料,值得深入研究與探討。
三、對於海外客家研究提供新的研究主題且有啟發性,甚至革命性的創舉。
成連忝為世界客屬總會第10屆理事長,對於全世界約6500萬散佈在82個國家與地區的客家鄉親,總想透過兩年一次的客屬懇親會外,再增加學術、產業、科技、媒體的整合研究與座談會,讓全球的客家人因為聯誼增進感情交流,因為產官學研媒的整合研究座談會,讓全世界的客家文化更精彩。達成客家風華再現。
最後引用國父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國民黨宣言中曾提示:「以言民族,有史以來,其始以一民族成一國家,其繼乃與他民族揉合博聚成一大民族,民族之種類越多,國家的版圖亦隨之越廣。」羅芳伯建立的蘭芳共和國(公司)是客家人,勇敢向外發展的史證,就是國父對國家成立與擴展的例證。 近年來,大陸以一帶一路串聯亞、歐、非等國,共同發展經濟與政治。臺灣客家人應效法244年前羅芳伯先賢,開墾婆羅洲的勇敢精神,向東南亞發展,並以經貿、文化與教育為主軸,與當地印尼人、馬來人、原住民、客家人攜手合作,早日實現亞洲共榮的理想。居住在東南亞各地的客家人,更責無旁貸,應善盡串連與整合的使命,早日恢復蘭芳榮耀,嘉惠在地人民。
感佩謝教授的努力,讓臺灣的客家人,為客家人建立的蘭芳共和國(公司)寫出史詩大作。成連深為謝教授的此份客家精神為榮,且樂以為序。
范 成 連 世界客屬總會理事長
自序 : 不願青史盡成灰
蘭芳共和國建業於南海中的婆羅洲島,大致上為現今印尼–西加里曼丹省的範圍。蘭芳於西元1777年建政立國,至西元1884年滅亡於荷屬東印度政府之手,共傳國108年。蘭芳的國家領導人稱為「大唐總長」,歷12任、共產生11位領導人。蘭芳共和國極盛時期,統屬華籍群眾約四萬多人,歸服之土著民族有二十餘萬人,一度稱雄於西婆羅洲,為我華人海外建國寫下輝煌的一頁。然而,對於這個屹立於18世紀,由客家人在南洋建立、且立國百餘年的傳奇國度,在國內正式的史料文獻中,卻付之闕如,使得這段歷史,幾乎淹滅於灰燼之中,幾乎無人知曉。
國內最早對蘭芳共和國相關史料,勤於發掘蒐集、並作有系統整理研究的學者為香港的羅香林教授,曾於1934年於香港發表《羅芳伯所建婆羅洲坤甸蘭芳大總制考》﹔後又陸續蒐得資料補充,又於1961年再度發表《西婆羅洲羅芳伯等所建共和國考》一書,讓蘭芳共和國史事能夠重現於世,也為蘭芳史實的研究,提供了寶貴的資料。自羅香林教授之後,歷經相當長的時間,「蘭芳共和國」的議題卻慢慢沉寂。因為自蘭芳共和國被荷屬東印度政府滅國後,歷經百餘年的歲月中,世界的局勢幾度動盪不安,印尼的華人文化與史料更遭大量破壞、抹滅,因此,資料蒐集考證非常不易。近年僅有少數的研究成果零星出現,也大多只能集中於建國者「羅芳伯」的生平事考,而對於蘭芳共和國的故事較少著墨,無法完整的呈現出這個國家輪廓,甚至有不少學者質疑她的國家定位、與真實性。
近年來,網路資訊的發達,許多訊息湧現,在網路上陸續有人發表一些文章,對於「羅芳伯」與「蘭芳公司」的事蹟有一些描述。但網路文章的特性,大多顯得粗淺疏漏、更有不少是以訛傳訛的說法,將蘭芳公司的故事編排煊染,甚至出現偽造蘭芳共和國紙幣的圖文介紹,令人啼笑皆非。這些謬誤,更讓筆者決心將事實梳理清楚完整,為世人們介紹這個帶有傳奇性、卻又真實存在過的國家。
本書的創作,由主題的醞釀、資料蒐集、投入寫作、實地考察,再經多次的增修,終能成書,歷經了十餘年的歲月,揭開了許多被塵封的往事,卻也仍有部分謎團因缺乏資料而待解。非常希望能夠藉由本書,喚醒這段沉睡已久的歷史,讓世人、尤其是客家鄉親們,分享這段屬於華人的傳奇與榮耀,重溫先賢們的榮光。如有疏漏之處,也請博雅諸君不吝指正賜教。
謝永茂
導讀 : 李建崑 ■本書內容要旨與寫作成就
(1).所謂「蘭芳共和國」是存在於西元1777年(清乾隆42年)至西元1884年(清光緒10年)的一個共和國組織,建國者是來自中國廣東嘉應州的客家人羅芳伯(1738年-1795年),國土範圍在今西婆羅洲(西加里曼丹)。西婆羅洲山區盛產金礦、錫、銀等貴金屬,也是金剛石(鑽石)產地。自15世紀就吸引不少掏金客前來開墾。
羅芳伯先是在坤甸成立「蘭芳公司」,西元1777年羅芳伯又將「公司」改為「共和國」,但向清朝稱臣時仍使用「蘭芳公司」。東萬律也成為共和國首府。有學者稱,蘭芳共和國是一個「開礦的移民社群組織,無異於會館、公所。」但是荷蘭人卻首先將這個體制定位為民主獨立的小型共和國,荷蘭人稱「蘭芳公司」為「蘭芳共和國」
西元1884年蘭芳共和國被荷屬東印度政府滅亡,立國時間前後107年。由於蘭芳共和國採行的首長是「大總制」,而非帝王制,國家領導人稱之為「大唐總長」歷經12任。建國之初,華籍國民四萬餘人,其後加上歸順之土著,約有國民二十餘萬人。蘭芳共和國之興起與滅亡,正當大清王朝中葉政局動盪之時,導致蘭芳共和國之國史為之闕如,于右任有詩云:「不信青春換不回,不容青史盡成灰。」(〈壬子元日二首〉),這正是永茂發奮著述的原始動機。
(2).本書詳述了「蘭芳公司」肇建之經過,我們看到羅芳伯的智慧、見識與膽勇。他行番邦,結蘭會,以武力取得山心金湖,作為立足之基地。最後將山心金湖改名為蘭芳公司(取義《易經》:「兄弟同心,其臭如蘭。」)然後擴大領地,成立自治組織,統一治理。隨著規模日益宏大,於是蘭芳共和國在羅芳伯抵達西婆羅洲五年後,正式成立。接著永茂詳述蘭芳共和國經歷的六大戰役,及蘭芳共和國實際控制的海港,縣邑、及海岸地區。
國土既定,接著是設定政府組織。永茂詳述了蘭芳共和國的司法部門、稅務部門。也對國防、經濟、財政、教育、中央官制、地方建制。甚至國旗與官員服裝,都有著墨。
在蘭芳共和國的人物傳記部分,永茂首先詳述羅芳伯的行誼,然後分成「自主時期」的大唐總長、「半屬地時期」的大唐總長、「國之將滅時期」的大唐總長,一共11位,分章分節予以詳述。這些人物的資料都得之不易,永茂苦心孤詣,蒐羅得十分詳盡。
(3)在全書後半,永茂詳述了蘭芳公司與現代意義下商業公司的異同、也詳述蘭芳公司與天地會的關係、主權國家與蘭芳共和國的性質差別。基本上,永茂並不同意大陸學者以「坤甸王」稱呼羅芳伯,認為蘭芳共和國的領導人採公民選舉,連荷蘭、英國學者都視之為共和國,以「共和國」名之,並無不宜。這些都是永茂回應學界對於蘭芳共和國的性質所提出的討論,深具學術意義。
最後,永茂還針對﹝蘭芳共和國流通的錢幣﹞、﹝吳元盛稱王於戴燕﹞提出討論。我們從永茂的討論中得知:當時西婆羅洲24家華人公司當中,有四家曾發行硬幣,大半極粗劣,然而蘭芳共和國並未發行自己的貨幣,此與當代許多國家如東帝汶、厄瓜多、薩爾瓦多、馬紹爾群島並未發行專屬貨幣,如出一轍;有無發行貨幣與國家主權地位並無關連。至於﹝吳元盛稱王於戴燕﹞一節,存留不少寶貴史料,如《吳氏族譜手抄本》之取得,都是重要的發現。
■拜讀本書的粗淺感想
初淺地拜讀永茂的大著《蘭芳共和國史》,有幾點感想。
首先,永茂在〈後記〉提到此書之發想始於2007年,當時永茂還在香港攻讀博士學位;是由珠海學院﹝香港歷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蕭國健教授啟蒙的。歷經12年堅定不移地收集資料、田野調查、訪談耆老,直至2019年6月方才完成初稿。這種硬頸精神,令人感到非常敬佩。
其次,永茂本其旅行家的特殊稟賦與旅遊專業,曾隻身前往新加坡、印尼坤甸、東萬律、雅加達等地實地訪查,得到大量的圖版、相片資料,都是親訪親自拍攝。永茂不僅實地驗證文本資料所述的地理與環境,也因這樣的行動,每每都有新發現,實踐了史家不可少的現地訪查功夫。
再次,永茂也與當今極少數研究有成的海外學者接觸、切磋,不僅使本書的寫作得到同儕的認識、讚許與指教,更增添全書資料之完善。這種實事求是精神,是非常值得讚賞的!在此要恭喜好友謝永茂博士,出版大著《蘭芳共和國史》,終於彌補了蘭芳共和國的闕史,實在功不可沒。(完)
內文 : 第二章 創建蘭芳公司第一節 一條褲帶過番邦
羅芳伯,廣東嘉應州本州(梅縣)石扇堡人,生於清乾隆3年(1738)。父親羅啟隆、母楊氏,育有三子:芳柏、葵柏、台柏。 芳柏在家中排行老大,依例以「伯」字為通稱 ,所以一般通稱為「羅芳伯」。羅芳伯既為長子,行事接物也有大哥的風範,為人豪爽,喜歡結交朋友,在家鄉的人緣極佳。羅芳柏的長相,據《蘭芳公司歷代年冊》描述:「生而虎頭燕頷,隆準虬髯,長耳方口。」虎頭燕頷,是形容相貌威猛,一副富貴之相﹔「隆準」的意思是鼻子高挺,兩頰端正,「虬髯」是長在兩腮的拳曲鬍鬚,有豪邁大方的形象。《蘭芳公司歷代年冊》記載:羅芳伯身長不逾五尺,就是身高不逾150公分(一尺為30公分),以現在的標準來看,身材略顯矮小,是傳統南方人的典型。
廣東梅縣,地處於群山環抱之中,有韓江流域貫穿,以生產水稻、小麥、番薯等農作為主。羅芳伯家中,依循客家人的傳統,以耕讀為業,也兼作點小生意,因此家境並不富裕。羅芳伯在家鄉有讀過幾年書,也兼習武術健身,這在當時的粵東地區是很普遍的習慣,可以說是能文能武。但羅芳伯的考運不佳,參加科舉鄉試未曾中試,所以考場失意,沒有獲得功名。長大成人後,依習俗,娶李氏為妻,並生有一子,名:「子增」。當羅芳伯決意前往南洋淘金,考量茫茫大海、路程遙遠,且沿途艱難、險阻重重,吉凶難卜。所以決定隻身前往,妻兒並未同行,而留在石扇堡家鄉,一脈相傳至今。據學者李欣祥(2014)的考證,現在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的石扇鎮,仍有羅芳伯家族後裔,約20多人居住在當地。
乾隆5年(1740)前後,來自中國的華人礦工,在西婆羅洲喃吧哇Mempawah登陸、開發金礦,取得成功,發財致富。「南洋開金山」的消息,在中國境內不脛而走,帶動大量華人、特別是東南沿海的居民,紛紛投入「下南洋」的移民風潮。此後數十年間,又因國內的社會動盪,百姓生活困難,大批閩、粵人民遂不顧朝廷海禁政策之嚴厲,趁著地利之便,隨著前往南洋的貿易大船,紛紛前往包括中南半島沿海、馬來半島、新加坡和巽他群島等地,從事經商、耕植、開礦等工作,胼手胝足開闢新天地。在這股風潮影響下,鄉試失意的羅芳伯,也動起了這個念頭。為了改善經濟環境,雖然必須遠離家鄉,但是他已經下了決心,要到異域去闖出一片天地,追求更好的生活。當時,一首流傳於閩西、及粵東客家地區的山歌,很能為這股「下南洋」的風潮作為寫照:
一條褲帶過番邦,兩手空空敢飛天,
不怕吃盡苦中苦,自有無窮甜上甜。 (永定山歌)
乾隆37年(1772),35歲的羅芳伯,與同鄉好友結伴,離開山城梅縣,一路沿著梅江流域西行,穿越叢山峻嶺,經過岐嶺(五華縣)﹔再繼續前往老隆(龍川縣),在此地順東江而下,最後輾轉來到珠江口東岸的虎門港。 十月,羅芳伯等人在珠江口岸的虎門,登上開往南洋的貿易船。只見一帆高掛,順流漂入萬里汪洋,乘著東北季風與洋流,沿著海岸來到占城(越南),再越過南海,十二月,來到被當時華僑稱為「金山」的世界第三大島—婆羅洲,在西婆羅洲的坤甸Pontianak附近登陸,當時恰是坤甸初建成埠(1771)的次年。 羅芳伯後來回憶這段過程,曾在《遊金山賦》中寫到:「登舟自虎門而出,南征之馬首是東。攜手偕行,親朋百眾﹔同舟共濟,色相皆空。」描寫出當時往南方航行,在汪洋大海上,面對未知的前途,與同鄉親友緊密團結、同舟共濟的決心。
西婆羅洲以出產金剛石(鑽石)、與富含金礦聞名。早在華僑來到當地採金之前,已有阿拉伯人、馬來人、及爪哇人等,來到此地居住、開採或經商,並沿著卡巴士河漸漸深入內陸,而與當地的土著達雅克人(Dayak)、及各地土王、蘇丹發生利益衝突,為解決爭端,不免常訴諸武力解決。華人來到此地後,由於刻苦耐勞、工作勤奮,因此收穫甚豐,又常以納稅、或繳付酬金、分享利潤的方式,與各地的土王或蘇丹合作,因此非常受到統治者歡迎,甚至主動邀請參與開墾土地或開礦採金,以便獲取更大的利益。袁冰凌在《高延與婆羅洲研究》中提到:
大約在十八世紀四十年代,婆羅洲喃吧哇(Mampawa)酋
長首次從文萊招募十幾名華人開發當地金礦,結果非常成
功,三發(Sambas)蘇丹也跟著效仿。十幾年間,大批華
人礦工從廣東東部的嘉應州、潮州、惠州蜂擁而至。
根據文獻記載:由乾隆19年(1754)起,在當地從事礦業開採的華僑,對三發Sambas蘇丹,即須年繳三萬二千盾的稅金,以為採礦所得之分潤 ,可見當時採金事業之盛況。除此之外,當時入海的河口地帶平原,均被馬來族人所佔據,馬來蘇丹藉此對於華人百般勒索,除收取高額的礦場租金外,還禁止華人自己從事農業和商業活動、更嚴禁武器彈藥和食鹽的進口,藉以高價將糧食及日用品販售給華人,再賺一筆暴利,對於華人的壓榨,可謂無所不用其極。
再者,華人在開闢新礦區時,要不斷地砍伐原始森林,修橋築路,疏通河道,使內河和沿海交通日益開展,同時也促進了造船業和近海捕漁業的發達。華人們也有從事農事耕種者,主要分布在沿海平原地區的邦戛(Pamangkat)、及山口洋(Singkawang)等地墾殖,發展水稻耕種及養豬,以供應華人礦工所需,邦戛、和山口洋等處,成為著名的產糧區。這些開墾事務,都會牽涉到「土地所有權」、與「利益分配」的問題,雖然華人墾民已獲得統治的土王蘇丹的許可,但仍不免與當地的原住民時有衝突發生。特別是兇悍的達雅克人,盤據山區叢林深處,以射獵維生,民風剽悍。各邦土王、蘇丹往往怕惹麻煩而不願介入,所有紛爭只能任由雙方自行解決,所以也常釀生事端,甚至最後得以武力解決,因此,常有流血事件發生,雙方互有死傷。
除了原住民的威脅,當地還有其他的利益團體、馬來族人、外來盜匪的爭奪,也常引發衝突。而外部又有盤據爪哇島為基地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入侵、插旗,意欲控制西婆羅洲的貿易利益。在缺乏法律與治安的保障情況下,為了生命安全,及開墾事業的利益,華人們不得不團結起來、自組團體,一致對外,抵抗各方勢力的騷擾、侵奪。
最初的採礦公司是小規模的,技術也僅限於在產金沙的河流用「淘洗」的方法開採,一個礦坑大約二十多人,大部分是同鄉或同姓宗親為主。隨著礦區的規模擴大,參與人數也逐漸增多,到1770年代,三發地區甚至發展出一萬多人規模的組織。華人們依照在中國的舊俗,約集同鄉們為核心,大家出錢出力、合夥創立組織。大家以所出本錢多寡分佔股數,推選能幹、有領導才能者負責經營,並可能是模仿英國、荷蘭等西方勢力的「東印度公司」組織(company),也自稱為「公司」。公司營運的所得盈虧、利益依股數分配,由大家共同承擔。如遇有外事糾紛,或有外人挑釁生事,則大家團結以對,以「全民皆兵」的方式抵禦外侮。這種公司團體在資金、人力逐漸壯大後,不但能夠維護自身的安全與利益,甚至開始以武力參與各地礦權的爭奪,藉由佔領、吞併別家公司團體的地盤,來擴大自身的影響力。其中較為強大的公司團體,甚至有能力代替當地土王、蘇丹出兵,協助平定土著的叛亂,並藉此取得自治權的認可,成為一種不但發展經濟、還有能力管理自治的團體。
這些由華人組成的公司團體,在西婆羅洲主要的港埠–昆甸附近,有「聚勝公司」、及「四大家圍」等,以講閩南話的「福佬人」為主。在東萬律一帶山區的採金者,則多為來自廣東潮陽、揭陽講潮州話的僑民。由東萬律向東北行約十里,有茅恩山、豬打厓、昆日、龍岡、沙拉蠻Senaman等處,則多為廣東大埔人。東萬律西郊,有「山心金湖(金礦)」,亦為大埔人開採。
而產金量最大的為東萬律北方的–打嘮鹿Montrado(又稱鹿邑),則以「大港公司」勢力最大。其次,這一帶山區丘陵還分佈有「三條溝(鬮)公司」、「新屋公司」、「坑尾公司」、「十五分公司」、「十六分公司」、「滿和公司」等。還有規模小一點的公司如:「和順總廳」、「九分頭」、「新八分」、「老八分」、「新十四分」、「老十四分」等公司。 華人公司的經營類型中,除了在山區主要為開採金礦的公司之外,也有專事農業種植與畜牧的開墾型公司,以集聚種植為主,開墾荒地、發展水稻耕種,生產稻米、及養豬畜牧,以供應礦工的生活所需、及日用品的進出口貿易銷售。此類農業公司,大多分佈在靠海的邦嘎Pemangkat、山口洋Singkawang、及喃吧哇Mempawah等平原地區。
剛到坤甸的羅芳伯,因為有讀過幾年書,最初在採金公司作文書工作,後改行以教書為業。羅芳伯有讀過書、有膽識、有才能,又懂武術﹔加上身體壯實,為人熱心,既能團結華人僑胞,又能與當地土人合作,所以很快就站穩了腳跟,深受當地人民和華僑的擁戴。採礦公司的頭領們也對他也甚為尊重,常以「羅大哥」(客語:羅太哥)相稱。只是,當時的熱鬧的坤甸埠頭,以潮州人居多,常以「先來為尊」自居,再以人多勢眾,常倚強欺弱,對於來自嘉應州的客家人尤為欺虐。客家同鄉們、與新來乍到的移民(俗稱:新客),在此生活十分不易,甚至有流落街頭、生活無著者。羅芳伯看到這種情形,心裡非常難過,因此,開始伸出援手,出面組織團結同鄉、並接濟需要協助的應嘉應州客家鄉親們,以應付潮州人的欺侮勒索。
但是,坤甸當地華人勢力,畢竟以潮州人較早到此、人數也最為眾多。且潮州人在此地紮根已久,各種利益盤根錯節,影響力龐大,客家人想要與之對抗,確屬不易。因此,羅芳伯也開始留意附近的地理環境
、並瞭解熟悉這些關係錯縱複雜的勢力團體,準備尋找機會,建立自己的根據地﹔畢竟,站穩腳跟,先自助才能助人。1774年,羅芳伯與當地的客家頭人:江戊伯、闕四伯、宋插伯等共十八人,組成以客家人為主的團體:「十八兄弟會」(又稱:蘭芳會)。羅芳伯受過教育、天資聰慧、熱心公益、又有謀略,被公推為兄弟會的老大,逐漸成為客家人的領袖。 第二節 智取山心金湖
當時的坤甸,已為熱鬧的港口要埠,加上福佬人與潮州人,在此已根深蒂固,人口與勢力龐大,撼動不易。因此,羅芳伯為此向坤甸蘇丹Syaruif Abdurrahman Alkadrie 請益,經商量後,羅芳伯決定離開熱鬧的坤甸市區,北上來到東萬律一帶的山區,徐圖發展自己的勢力。
當時,由東萬律到沙拉蠻一帶,屬於丘陵地帶的淺山地型,還有數條卡巴士河的支流貫穿此地,除了蘊含砂金,還兼收灌溉、交通的功能,其中又以東萬律河為最。當地往來交通,以內河航運為主,輔以陸上交通,東萬律可以北往茅恩Maoyien、南通高坪Ngabang、東接萬那Landak、西由坤甸Pontianak,作為交通中軸點,坐擁地利之便捷。且附近山區的產金量非常豐富,東萬律甚至因此有「金山」的外號。
當地的採金公司,大多為來自廣東潮州府潮陽、揭陽等地的移民,也有少數來自廣東惠州府的客家人。但因山區地廣人稀,散佈在山區各處的華人採金公司,除了少數幾個組織較為人多勢眾之外,一般都屬於人數不多的小型採金公司,自我的防衛能力也較為薄弱。1776年,羅芳伯在深入瞭解當地的情況後,決定先以武力,拿下位於東萬律小鎮西郊的小型金礦「山心金湖」,作為立足的基地。「山心金湖」原為廣東大埔人張阿才所控制,人數不多,勢力較為弱小,防禦也較為鬆懈。羅芳伯於是糾集了鄉親一百零八人,從笏黎裏(Peniti)出發,搭船沿萬那河到老新港(Lo Sien Kwong)上岸,再徹夜急行軍,於黎明時分,出其不意地現身在東萬律的山心金湖。當時,礦主張阿才,剛剛與工人們早餐完畢,三三兩兩正準備要分頭下到河邊工作。忽然看到羅大哥率著大隊人馬蜂擁而來,且氣勢洶洶,張阿才等人嚇得四下奔逃,也無力抵抗。羅大哥迅速佔領了這個地方,召集張阿才與工人們,說明來意,仗著坤甸蘇丹的撐腰,宣布接管山心金湖,讓張阿才將山心金湖的管理權交給羅芳伯,雖然不甘心,張阿才也只好交出礦權。
羅芳伯對眾人好言安撫一番,並發誓,將會以兄弟之情相待,團結眾人。接著,羅芳伯任命張阿才為「財庫」,讓他繼續掌管公司的財政大權,這個舉動安定了張阿才等頭人們的心情。再命令原來的工人們,繼續如常進行每日的例行採金工作,以維持公司正常的營運,不但保住大家的生計,也能夠定期繳納酬金給坤甸蘇丹,保持雙方友好結盟的關係。
佔領山心金湖後,羅芳伯利用原有的房屋,稍作增建,以安頓隨行而來的客家鄉親。並著人就地取材,修建堅固的柵欄與牆垣,加強防禦工事,準備以此地為根據地,再招兵買馬、擴大影響力。而「羅大哥在山心金湖自立門戶」的消息傳開後,居住在坤甸附近、來自嘉應州的客家鄉親們大為興奮,紛紛自各地來到東萬律的山心金湖投靠羅大哥。羅芳伯因此改組「山心金湖」為「蘭芳公司」,取《易經》中的「同心之言、其臭如蘭」,象徵兄弟們團結同心之意。 自此,羅芳伯的聲勢日漸擴大,成為當地的一股新興勢力。
坤甸的西北方,靠近喃吧哇附近的笏黎裏Peniti、米倉下Segedung
、松柏港Sungai Pinyuk一帶,有部份華人分散居住在當地開墾採金,這些人逞兇鬥狠,常常欺凌同為華人的移民新客。來自廣東嘉應州的吳元盛,最初來到西婆羅洲,也在喃吧哇一帶為採金工人,因不堪惡勢力騷擾,特意前來蘭芳公司投靠羅芳伯,央請羅芳伯能出兵協助平定這批惡徒、維持地方的安定。羅芳伯在創業之初,也希望收納這個地方,可以厚植實力。因此,便與好朋友坤甸蘇丹商議後,以蘇丹的名義,輔以蘭芳公司的實力為後盾,來到喃吧哇,威嚇驅趕這些惡徒,恢復市面的平靜。蘭芳公司初試啼聲,竟也達到效果,兵不血刃、成功的震懾了這些滋事者,讓他們不敢再生事端,喃吧哇的華人們非常樂於接受蘭芳公司的保護,讓蘭芳公司的勢力延伸到沿海平原區。
隔一年(1777),喃吧哇當地的土人開始作亂,不斷挑起事端、處處挑戰統治者坤甸蘇丹的權力,拒絕繳稅、更不服管束,這場動亂騷擾了一段時間,蘇丹憑著自己的武力,卻無力平定亂局。坤甸蘇丹於是要求羅芳伯出兵,協助平定土人的叛亂,羅芳伯接下這個任務之後,重用熟諳當地環境的吳元盛率兵出征。吳元盛身材高大,臂力很強,勇猛剽悍
,在戰場上表現更是厲不可當,帶著蘭芳軍強力出擊,作亂的土人們紛紛奔逃走避。在吳元盛的率領下,蘭芳公司的武力逐一征服喃吧哇的叛亂部落,更乘勝追擊附近乘勝追擊附近的米倉下、松柏港一帶的沿海平原地區,徹底解決了土人部落的叛亂,讓蘇丹自此高枕無憂,蘭芳公司的聲勢大振。這場勝利讓羅芳伯大感高興,特別任命吳元盛為蘭芳公司的「統兵將軍」,負責組訓與調度武力。
經此一戰,羅芳伯不只是獲得了黃金開採得實質利益,更掌握了東萬律一帶,大約等同於現在的西加里曼丹省坤甸縣的範圍內,所有水、陸交通往來通行、與經濟生產、內外貿易的控制權,聲勢大振。因此,聞風而來投靠、希望得到庇護的小型採金公司團體、與各地的華人們紛紛來到東萬律。由於到此投靠的人數日漸增多,帶來了更充沛的人力與資金,於是,羅芳伯決定趁機擴大組織,在東萬律建立了「蘭芳公司總廳」(總部)。蔚集到此地跟隨羅大哥的鄉親們,也以東萬律總廳的所在地為中心,紛紛在總廳的左右、附近興建起房舍、開立店鋪、組成市集,更興辦學校,教育華人子弟。人口的增加、與經濟貿易的興盛,帶動了繁榮與興盛,東萬律漸漸有大型城市的規模。
蘭芳公司的規模擴大後,為了進一步的擴展領地、與統一治理,決定成立自治組織,管理土地、人民及政務。因此,在眾人的贊同下,羅芳伯將蘭芳公司的組織規模擴大,並建立國家,將國號定為:「蘭芳大總制」(以下稱為蘭芳共和國),原來蘭芳公司的總部所在地–東萬律,位處於山區與平原接壤之處,盛產沙金的萬那河支流、與萬律河橫亙其中。地理環境既適合農牧事業、也盛行採金開礦,交通便利的優勢也適合工商業的發展,所以升格定為蘭芳共和國的首都。同時,眾人也議決
:沿用「蘭芳」為國家的正式年號。而這一年就是「蘭芳元年」,當時是西元1777年(清乾隆42年),距離羅芳伯抵達西婆羅洲才五年多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