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下 (第17版) | 誠品線上

民事訴訟法 下 (第17版)

作者 喬律師
出版社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民事訴訟法 下 (第17版):本書特色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義,兼顧理論實力及答題技巧。自十週年慶後新裝上市,歡迎舊雨新知光臨小店,願這兩本小書能帶給所有有緣使用的朋友們一點點些微的幫助,也希望縱使歷經風霜,我們仍能懷抱著滿滿的夢想,緩慢但堅定的往前走。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喬律師台大法研所律師高考及格司法官特考及格目標BQ的馬拉松跑者PB310夢想成為繪本作者YO寶、阿蹦的爹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0 訴訟程序㈤:判決階段 Section1裁判通則 壹、概論 貳、判決 一、判決之種類 10-5 ㈠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 10-5 ㈡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 10-8 ㈢本案判決與非本案判決 10-12 ㈣給付判決、形成判決、確認判決 10-13 ㈤捨棄、認諾判決 10-13 ㈥一造辯論判決 10-15 ㈦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10-18 ㈧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 10-29 ㈨情事變更之判決 10-30 ㈩對待給付判決 10-33 裁判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10-38 二、判決之成立 10-42 ㈠判決之時期 10-42 ㈡為判決之法院 10-42 ㈢判決之資料 10-43 ㈣判決書之製作 10-43 三、判決之範圍 10-45 ㈠原則 10-45 ㈡例外 10-45 四、判決之宣示及公告 10-47 ㈠意義 10-47 ㈡時期 10-48 ㈢方式 10-48 ㈣效力 10-48 ㈤判決正本之製作與送達 10-50 五、判決之瑕疵及救濟㈠:非判決與無效判決 10-50 ㈠非判決 10-50 ㈡無效判決 10-51 六、判決之瑕疵及救濟㈡: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10-53 ㈠判決之更正 10-53 ㈡判決之補充 10-55 參、裁定 一、種類 10-59 二、程序 10-60 三、宣示及送達 10-60 ㈠宣示 10-60 ㈡送達 10-60 ㈢效力 10-60 四、救濟 10-60 Section2裁判之確定 壹、判決之確定 一、意義 10-75 二、時點 10-76 ㈠不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6 ㈡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6 三、確定證明書之付與 10-81 貳、確定判決之效力 一、羈束力 10-81 ㈠意義 10-81 ㈡效力 10-81 二、形式上確定力 10-82 ㈠意義 10-82 ㈡效力 10-82 三、實質上確定力(既判力) 10-83 ㈠意義 10-83 ㈡目的 10-84 ㈢根據(發生既判力之正當化根據) 10-84 ㈣性質 10-87 ㈤作用 10-87 ㈥範圍 10-92 專題研究-「不區分說」下,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特定繼受人之判準 10-120 四、執行力 10-145 ㈠意義 10-145 ㈡效力 10-145 ㈢範圍 10-145 五、形成力 10-145 ㈠意義 10-145 ㈡效力 10-145 ㈢範圍 10-146 六、附隨效力 10-147 ㈠意義 10-147 ㈡性質 10-147 ㈢類型 10-147 ㈣與固有效力(既判力)之區別 10-154 七、外國確定裁判之效力 10-155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理論對訴訟程序之影響綜合研討 10-156 專題研究-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判決遮斷效範圍之擴張與限縮 10-162 Chapter11 訴訟程序㈥: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壹、訴之撤回 一、意義 11-6 二、性質 11-6 ㈠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11-6 ㈡屬原告處分權主義與第三層面之內涵 11-6 ㈢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11-6 三、程序事項 11-7 ㈠要件 11-7 ㈡程序 11-9 四、效力 11-10 ㈠視同自始未起訴 11-10 ㈡再行起訴之禁止 11-10 ㈢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10 ㈣失其私法上效力 11-10 貳、訴訟上和解 一、意義 11-11 二、機能 11-11 ㈠解決紛爭 11-11 ㈡平衡當事人實體及程序利益 11-12 ㈢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11-12 三、性質 11-13 ㈠學說爭論 11-13 ㈡區別實益 11-14 四、要件 11-15 ㈠程序要件 11-15 ㈡實體要件 11-16 五、程序 11-18 ㈠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11-18 ㈡得命當事人到場 11-18 ㈢須作成和解筆錄 11-18 ㈣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 11-18 六、效力 11-21 ㈠和解不成立 11-21 ㈡和解成立 11-21 七、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11-23 ㈠構造 11-24 ㈡原因(繼續審判事由) 11-26 ㈢程序 11-27 ㈣審理 11-28 ㈤其他救濟管道 11-29 專題研究-訴訟上和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1-31 Chapter12 救濟程序㈠:上訴及抗告程序 Section1上訴程序總論 壹、上訴程序概說 一、意義 12-5 二、性質 12-5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2-5 ㈡判決瑕疵之原則救濟方式 12-5 三、目的 12-6 ㈠謀裁判之正確性 12-6 ㈡使法律解釋統一 12-7 ㈢保障當事人審級利益 12-7 四、要件 12-8 ㈠須由當事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8 ㈡須對下級審未確定之終局判決提起之(客體要件) 12-8 ㈢須具備上訴利益 12-8 ㈣須具備程式要件 12-13 ㈤須具備各級審之特殊上訴要件 12-13 貳、上訴之效力 一、移審效力 12-14 二、阻斷判決確定效力 12-14 三、附隨效力:上訴不可分原則 12-14 ㈠依據 12-16 ㈡要件 12-19 ㈢適用範圍 12-20 Section2上訴程序各論 壹、第二審程序 一、構造 12-47 ㈠立法例 12-47 ㈡我國現制 12-49 二、上訴要件 12-51 ㈠第二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51 ㈡第二審上訴之程式要件 12-55 三、審理方式 12-56 ㈠上訴第二審之程序審查 12-56 ㈡第二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59 ㈢第二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60 ㈣第二審程序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12-60 專題研究-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 12-68 四、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12-77 ㈠第二審程序之訴之變更、追加 12-77 ㈡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12-80 五、附帶上訴 12-83 ㈠意義 12-83 ㈡目的 12-84 ㈢性質 12-84 ㈣要件 12-86 ㈤效果 12-86 六、準用第一審程序之規定 12-87 七、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12-87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87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92 貳、第三審程序 一、構造 12-93 ㈠法律審之性質 12-93 ㈡事後審制之構造 12-93 二、上訴要件 12-93 ㈠第三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93 ㈡其上訴利益須逾一定數額 12-96 ㈢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12-100 ㈣須表明上訴理由 12-105 ㈤須由律師強制代理訴訟 12-106 三、審理方式 12-106 ㈠上訴第三審之程序審查 12-106 ㈡第三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108 ㈢第三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109 四、準用第二審程序之規定 12-110 五、第三審程序之終結 12-110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110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111 Section3抗告程序 一、性質 12-134 ㈠對裁定獨立聲明不服之程序 12-134 ㈡區分抗告及再抗告程序 12-134 二、要件 12-136 ㈠須由受不利裁定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136 ㈡須就得提起抗告之裁定提起之(客體要件) 12-136 ㈢須該裁定尚未確定 12-136 ㈣須具備程序要件 12-136 專題研究-裁定之救濟方式 12-137 三、效力 12-140 ㈠排除原裁定羈束力 12-140 ㈡移審效力 12-140 ㈢阻斷原裁定確定效力 12-140 ㈣無停止執行之效力 12-140 四、審理方式 12-141 ㈠原法院或審判長之處理 12-141 ㈡抗告法院之處理 12-142 五、再抗告程序 12-143 ㈠主體 12-143 ㈡客體 12-143 ㈢程序 12-144 六、準用上訴審程序之規定 12-144 專題研究-違式裁判之救濟 12-145 Chapter13 救濟程序㈡: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壹、再審程序 一、意義 13-6 二、目的 13-6 ㈠突破法安定性之要求 13-6 ㈡修正判決瑕疵以維持公正 13-6 三、性質 13-6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3-6 ㈡判決瑕疵之特殊救濟方式 13-7 ㈢原判決之廢棄及原程序之再開與續行 13-7 四、程序構造 13-7 ㈠二階段訴訟構造 13-7 ㈡再審程序之訴訟標的 13-9 五、再審要件(再審之訴之程序要件) 13-10 ㈠主體要件 13-10 ㈡客體要件 13-10 ㈢管轄法院 13-13 ㈣再審期間 13-15 ㈤程式要件 13-17 六、再審事由(再審之訴之實體要件) 13-19 ㈠類型 13-19 ㈡再審補充性之限制 13-20 ㈢具體事由 13-21 七、審判 13-31 ㈠再審之訴之審判 13-31 ㈡本案訴訟之審判 13-32 八、效力 13-35 ㈠廢棄原確定判決效力 13-35 ㈡對第三人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 13-35 九、準再審 13-35 貳、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一、意義 13-36 二、目的 13-37 ㈠立法理由 13-37 ㈡法理基礎 13-37 ㈢適用範圍 13-39 三、程序要件 13-40 ㈠主體要件 13-40 ㈡客體要件 13-41 ㈢管轄法院 13-42 四、審判 13-43 ㈠撤銷之訴無理由 13-43 ㈡撤銷之訴有理由 13-43 ㈢判決效力 13-44 五、與再審程序之異同 13-44 ㈠程序上準用再審之規定 13-44 ㈡概念區分 13-44 六、制度疑義 13-46 ㈠立法目的之疑義 13-46 ㈡判決效力之疑義 13-46 ㈢制度操作之疑義 13-46 Chapter14 特殊訴訟程序:調解、簡易、小額程序 壹、調解程序 一、意義 14-8 二、性質 14-8 ㈠屬非訟程序 14-8 ㈡屬訴訟外紛爭解決程序 14-8 三、法理基礎 14-9 ㈠紛爭類型審理必要論之精緻化 14-9 ㈡司法民主化之前進 14-10 ㈢程序選擇權法理之確認 14-10 ㈣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之實踐 14-10 ㈤非訟化現象之助長 14-11 ㈥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落實 14-13 四、類型 14-14 ㈠強制調解事件 14-14 ㈡任意調解事件 14-19 ㈢不經調解事件 14-20 五、程序開始 14-21 ㈠調解之聲請 14-21 ㈡訴訟中移付調解 14-22 六、程序進行 14-23 ㈠實施調解前之調查 14-23 ㈡調解委員之選任 14-23 ㈢調解程序之進行 14-24 ㈣調解事項之處置 14-25 七、程序終結 14-29 ㈠調解成立 14-29 ㈡調解不成立 14-30 ㈢調解聲請之撤回 14-32 八、救濟: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14-32 ㈠構造 14-32 ㈡原因(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事由) 14-34 ㈢程序 14-35 ㈣效力 14-35 專題研究-調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4-36 貳、簡易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37 二、法理基礎 14-37 ㈠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 14-38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強調 14-38 ㈢公正程序請求權之保障 14-38 ㈣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追求 14-38 ㈤非訟化審理之需求 14-39 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 14-39 ㈦程序選擇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之法理認知 14-39 三、構造 14-39 ㈠簡易程序之審級制度 14-39 ㈡簡易程序適用之性質 14-40 四、適用範圍 14-40 ㈠依訴訟標的之金額及價額定之者 14-40 ㈡依事件性質定之者 14-40 ㈢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42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44 ㈠簡易程序之進行 14-44 ㈡簡易程序之轉換 14-46 ㈢簡易程序之判決 14-48 ㈣簡易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49 ㈤簡易程序之再審程序 14-53 六、程序誤用之處理 14-53 ㈠處理原則 程序法理轉換論 14-53 ㈡通常事件誤用簡易訴訟程序(誤通常為簡易) 14-54 ㈢簡易事件誤用通常訴訟程序(誤簡易為通常) 14-55 參、小額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57 二、法理基礎 14-57 ㈠當事人程序權保障法理之拓深 14-57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實踐 14-58 三、構造 14-58 ㈠小額程序之審級制度 14-58 ㈡小額程序之立法必要性 14-58 四、適用範圍 14-59 ㈠依訴訟標的價額定之者 14-59 ㈡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59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60 ㈠小額程序之進行 14-60 ㈡小額程序之轉換 14-65 ㈢小額程序之判決 14-65 ㈣小額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67 ㈤小額程序之再審程序 14-68 專題研究-簡易程序、小額程序之綜合說明 14-69 Chapter15 特殊非訟程序:督促、保全、公示催告程序 壹、督促程序 一、意義 15-9 二、性質 15-9 三、要件 15-11 ㈠須以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15-11 ㈡實體上須聲請人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15-11 ㈢程序上須該支付命令之送達非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 15-11 四、聲請程序 15-11 ㈠管轄法院 15-11 ㈡聲請程式 15-12 ㈢一般訴訟要件之具備 15-12 五、審理程序 15-13 ㈠行書面審理 15-13 ㈡認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以裁定駁回 15-13 ㈢認聲請有理由即發支付命令 15-13 六、送達程序 15-14 七、異議程序 15-14 ㈠程式 15-14 ㈡效力 15-15 八、救濟程序 15-19 ㈠就誤發確定證明書之救濟 15-19 ㈡未於期間內異議之救濟 15-19 專題研究-債權人於訴訟上代位權之行使範圍 15-22 專題研究-督促程序之綜合說明 15-26 貳、保全程序 一、概說 15-27 ㈠意義 15-27 ㈡性質 15-27 二、假扣押程序 15-29 ㈠意義 15-29 ㈡要件 15-33 ㈢程序 15-33 ㈣審理 15-37 ㈤救濟 15-38 專題研究-假扣押程序之綜合說明 15-45 三、假處分程序 15-46 ㈠意義 15-46 ㈡要件 15-46 ㈢特殊規定 15-47 四、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程序 15-48 ㈠意義 15-48 ㈡要件 15-52 ㈢程序 15-53 ㈣審理 15-53 ㈤救濟 15-56 專題研究-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之綜合說明 15-59 五、自助行為之保全程序 15-60 ㈠意義 15-60 ㈡要件 15-60 ㈢程序 15-60 ㈣審理 15-61 ㈤救濟 15-62 參、公示催告程序 一、概說 15-63 ㈠意義 15-63 ㈡性質 15-63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15-64 ㈠意義 15-64 ㈡聲請 15-64 ㈢裁定 15-64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65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66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15-69 ㈠意義 15-69 ㈡聲請 15-70 ㈢裁定 15-70 ㈣公示催告階段 15-71 ㈤除權判決階段 15-71 ㈥宣告無記名證券無效之特別規定 15-73 專題研究-公示催告程序之綜合說明 15-74 附錄一 新民事訴訟理論之集成精要-以邱聯恭老師之學說為基礎 壹、基礎理論 一、民事訴訟制度設計運作之目的論及基本要求 A-7 ㈠實體利益/程序利益之概念 A-7 ㈡因平衡考量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法尋求說」及「信賴」 A-8 ㈢因保障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發現真實」/「促進訴訟」之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A-11 ㈣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要求 A-14 ㈤其他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要求 A-18 二、當事人於訴訟制度上所具之基本權利 A-20 ㈠程序主體權/當事者權/聽審請求權 A-20 ㈡程序保障論 A-23 ㈢程序處分權/程序選擇權 A-26 ㈣適時審判請求權 A-30 ㈤公正程序請求權 A-37 貳、具體運用 一、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A-40 ㈠處分權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功能 A-40 ㈡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內涵調整 A-42 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5 ㈠訴訟標的相對論 A-45 ㈡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7 三、法院心證公開及闡明義務之行使 A-51 ㈠心證公開之態樣及功能 A-52 ㈡闡明義務具體行使之方式 A-54 四、以兼具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責任說為舉證責任之分配 A-58 ㈠本法所定舉證責任之性質 A-58 ㈡行為責任說下舉證責任之分配標準 A-59 五、爭點整理方法論 A-62 ㈠爭點整理之意義 A-62 ㈡爭點整理之目的 A-62 ㈢爭點整理之法理基礎 A-63 ㈣爭點整理之方法 A-64 ㈤爭點整理之程序 A-76 ㈥爭點整理之效果 A-77 ㈦爭點整理之綜合圖示 A-81 專題研究-爭點整理方法之具體說明 A-82 參、試題說明 附錄二 綜合模擬試題及分析 附錄三 民事訴訟法中相關大法官解釋表列 專題研究 索引 Ⅰ

商品規格

書名 / 民事訴訟法 下 (第17版)
作者 / 喬律師
簡介 / 民事訴訟法 下 (第17版):本書特色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4642069
ISBN10 / 9574642062
EAN / 9789574642069
誠品26碼 / 2681923194007
頁數 / 848
開數 / 18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十七版序
整個世界在2020年歷經了超多大事,在諸多天災人禍中,筆者也在蠟燭多頭燒的生活裡擠出空檔,默默的完成了本書第17版的修正。
本版次新增了迄2020年6月的國家考試、研究所考試試題、學說論著,也調整了一些註解及論述方式及修正部分錯漏,另外也納入部分筆者覺得考相不錯的新見解,希望能以更完整的內容為各位服務。
108年度的律師、司法官考試延續著前兩年的出題傾向,在民事法這一科中考了民法2題、民事訴訟法1題、民事法綜合題1題。以民事訴訟法的題目來說,分別考到了共同訴訟、訴訟參加、舉證責任等,都是非常傳統的考點,嚴格來說題目並不難(甚或可說是簡單),代表考生想要獲得平均以上的高分的話,可能無法僅依賴概要性的講義或解題書的模組,而需要以完整的體系及較深入的理論作為答題基礎。
這一年來筆者的時間被各種事務壓縮得非常嚴重,諸多的目標僅能低度的進行甚或停擺,原地踏步的不安感也日益加重。雖然如此,仍不敢怠慢屬於筆者生活重心之一的這兩本小書,希望能持續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些微的幫助,證明我們步伐雖小,但還是有在努力往前走,並期許我們都能在未來某天遇見更好的自己。
喬律師 2020.07.23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義,兼顧理論實力及答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