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下 (14版)
作者 | 喬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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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民事訴訟法 下 (14版):本書特色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義 |
作者 | 喬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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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民事訴訟法 下 (14版):本書特色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義 |
內容簡介 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義,兼顧理論實力及答題技巧。自十週年慶後新裝上市,歡迎舊雨新知光臨小店,願這兩本小書能帶給所有有緣使用的朋友們一點點些微的幫助,也希望縱使歷經風霜,我們仍能懷抱著滿滿的夢想,緩慢但堅定的往前走。
作者介紹 台大法研所律師高考及格司法官特考及格
產品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Chapter10 訴訟程序㈤:判決階段Section1 裁判通則壹、概論貳、判決一、判決之種類㈠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 ㈡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 ㈢本案判決與非本案判決㈣給付判決、形成判決、確認判決 ㈤捨棄、認諾判決㈥一造辯論判決㈦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㈧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㈨情事變更之判決 ㈩對待給付判決 裁判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二、判決之成立 ㈠判決之時期 ㈡為判決之法院 ㈢判決之資料㈣判決書之製作三、判決之範圍 ㈠原則㈡例外 四、判決之宣示及公告 ㈠意義 ㈡時期 ㈢方式 ㈣效力 ㈤判決正本之製作與送達五、判決之瑕疵與救濟㈠:非判決與無效判決㈠非判決 ㈡無效判決 六、判決之瑕疵與救濟㈡: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㈠判決之更正㈡判決之補充 參、裁定一、種類 二、程序 三、宣示及送達 ㈠宣示 ㈡送達 ㈢效力 四、救濟 Section2裁判之確定壹、判決之確定一、意義 二、時點 ㈠不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㈡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三、確定證明書之付與 貳、確定判決之效力一、羈束力 ㈠意義 1㈡效力 二、形式上確定力 ㈠意義 ㈡效力 三、實質上確定力(既判力) ㈠意義 ㈡目的 ㈢根據(發生既判力之正當化根據) ㈣性質 ㈤作用 ㈥範圍專題研究-「不區分說」下,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訴訟標的物繼受人之判準 四、執行力 ㈠意義 ㈡效力 ㈢範圍 五、形成力 ㈠意義 ㈡效力 ㈢範圍 六、附隨效力 ㈠意義 ㈡性質 ㈢類型 ㈣與固有效力(既判力)之區別 七、外國確定裁判之效力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理論對訴訟程序之影響綜合研討 專題研究-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判決遮斷效範圍之擴張與限縮 Chapter11 訴訟程序㈥: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壹、訴之撤回一、意義 二、性質 ㈠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㈡屬原告處分權主義與第三層面之內涵 ㈢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三、程序事項 ㈠要件 ㈡程序 四、效力㈠視同自始末起訴 ㈡再行起訴之禁止 ㈢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㈣失其私法上效力 貳、訴訟上和解一、意義 二、機能 ㈠解決紛爭 ㈡平衡當事人實體及程序利益 ㈢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三、性質 ㈠學說爭論 ㈡區別實益 四、要件 ㈠程序要件 ㈡實體要件 五、程序 ㈠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㈡得命當事人到場 ㈢須作成和解筆錄 ㈣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六、效力 ㈠和解不成立 ㈡和解成立 七、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㈠構造 ㈡原因(繼續審判事由) ㈢程序 ㈣審理 ㈤其他救濟管道 專題研究 訴訟上和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Chapter12 救濟程序㈠:上訴及抗告程序Section1 上訴程序總論壹、上訴程序概說一、意義 二、性質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㈡判決瑕疵之原則救濟方式 三、目的 ㈠謀裁判之正確性 ㈡使法律解釋統一 ㈢保障當事人審級利益 四、要件 ㈠須由當事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㈡須對下級審未確定之終局判決提起之(客體要件) ㈢須具備上訴利益 ㈣須具備程式要件 ㈤須具備各級審之特殊上訴要件 貳、上訴之效力一、移審效力 二、阻斷判決確定效力 三、附隨效力:上訴不可分原則㈠依據 ㈡要件 ㈢適用範圍 Section2 上訴程序各論壹、第二審程序一、構造 ㈠立法例 ㈡我國現制 二、上訴要件 ㈠第二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㈡第二審上訴之程式要件 三、審理方式 ㈠上訴第二審之程序審查 ㈡第二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㈢第二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㈣第二審程序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專題研究-逾時提出新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 四、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㈠第二審程序之訴之變更、追加 ㈡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五、附帶上訴 ㈠意義 ㈡目的 ㈢性質 ㈣要件 ㈤效果 六、準用第一審程序之規定 七、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貳、第三審程序一、構造 ㈠法律審之性質 ㈡事後審制之構造 二、上訴要件 ㈠第三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㈡其上訴利益逾一定數額 ㈢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㈣須表明上訴理由 ㈤須由律師強制代理訴訟 三、審理方式 ㈠上訴第三審之程序審查 ㈡第三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㈢第三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四、準用第二審程序之規定 五、第三審程序之終結 ㈠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㈡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Section3 抗告程序一、性質 ㈠對裁定獨立聲明不服之程序 ㈡區分抗告及再抗告程序 二、要件 ㈠須由受不利裁定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㈡須就得提起抗告之裁定提起之(客體要件) ㈢須該裁定尚未確定 ㈣須具備程式要件 專題研究-裁定之救濟方式 三、效力 ㈠排除原裁定羈束力 ㈡移審效力 ㈢阻斷原裁定確定效力 ㈣無停止執行之效力 四、審理方式 ㈠原法院或審判長之處理 ㈡抗告法院之處理 五、再抗告程序 ㈠主體 ㈡客體 ㈢程序 六、準用上訴審程序之規定 專題研究-違式裁判之救濟 Chapter13 救濟程序㈡: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壹、再審程序一、意義 二、目的 ㈠突破法安定性之要求 ㈡修正判決瑕疵以維持公正 三、性質 ㈠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㈡判決瑕疵之特殊救濟方式 ㈢原判決之廢棄及原程序之再開與續行 四、程序構造 ㈠兩階段訴訟構造 ㈡再審程序之訴訟標的 五、再審要件(再審之訴之程序要件) ㈠主體要件 ㈡客體要件 ㈢管轄法院 ㈣再審期間 ㈤程式要件 六、再審事由(再審之訴之實體要件) ㈠類型 ㈡再審補充性之限制㈢具體事由 七、審判 ㈠再審之訴之審判 ㈡本案訴訟之審判 八、效力 ㈠廢棄原確定判決效力 ㈡對第三人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 九、準再審 貳、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一、意義 二、目的 ㈠立法理由 ㈡法理基礎 ㈢適用範圍 三、程序要件 ㈠主體要件 ㈡客體要件 ㈢管轄法院 四、審判 ㈠撤銷之訴無理由 ㈡撤銷之訴有理由 ㈢判決效力 五、與再審程序之異同 ㈠程序上準用再審之規定 ㈡概念區分六、制度疑義 ㈠立法目的之疑義 ㈡判決效力之疑義 ㈢制度操作之疑義 Chapter14 特殊訴訟程序:調解、簡易、小額程序壹、調解程序一、意義 二、性質 ㈠屬非訟程序 ㈡屬訴訟外紛爭解決程序 三、法理基礎㈠紛爭類型審理必要論之精緻化 ㈡司法民主化之前進 ㈢程序選擇權法理之確認 ㈣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之實踐 ㈤非訟化現象之助長 ㈥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落實 四、類型 ㈠強制調解事件 ㈡任意調解事件 ㈢不經調解事件 五、程序開始 ㈠調解之聲請 ㈡訴訟中移付調解六、程序進行 ㈠實施調解前之調查 ㈡調解委員之選任 ㈢調解程序之進行 ㈣調解事項之處置 七、程序終結 ㈠調解成立 ㈡調解不成立 ㈢調解聲請之撤回 八、救濟;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㈠構造 ㈡原因(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事由) ㈢程序 ㈣效力 專題研究-調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貳、簡易訴訟程序一、立法意旨 二、法理基礎 ㈠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強調 ㈢公正程序請求權之保障 ㈣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追求 ㈤非訟化審理之需求 ㈥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 ㈦程序選擇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之法理認知 三、構造 ㈠簡易程序之審級制度 ㈡簡易程序適用之性質 四、適用範圍 ㈠依訴訟標的之金額及價額定之者 ㈡依事件性質定之者 ㈢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五、特殊程序規定 ㈠簡易程序之進行 ㈡簡易程序之轉換 ㈢簡易程序之判決 ㈣簡易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㈤簡易程序之再審程序六、程序誤用之處理 ㈠處理原則 程序法理轉換論 ㈡通常事件誤用簡易訴訟程序(誤通常為簡易) ㈢簡易事件誤用通常訴訟程序(誤簡易為通常) 參、小額訴訟程序一、立法意旨 二、法理基礎 ㈠當事人程序權保障法理之拓深 ㈡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實踐 三、構造 ㈠小額程序之審級制度 ㈡小額程序之立法必要性 四、適用範圍 ㈠依訴訟標的價額定之者 ㈡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五、特殊程序規定 ㈠小額程序之進行 ㈡小額程序之轉換 ㈢小額程序之判決 ㈣小額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㈤小額程序之再審程序 專題研究-簡易程序、小額程序之綜合說明 Chapter15 特殊非訟程序:督促、保全、公示催告程序壹、督促程序一、意義 二、性質 三、要件 ㈠須以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㈡實體上須聲請人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㈢程序上須該支付命令之送達非對外國為之或應依公示送達為之 四、聲請程序 ㈠管轄法院 ㈡聲請程式 ㈢一般訴訟要件之具備 五、審理程序 ㈠行書面審理 ㈡認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以裁定駁回 ㈢認聲請有理由即發支付命令 六、送達程序 七、異議程序 ㈠程式 ㈡效力 八、救濟程序 ㈠就誤發確定證明書之救濟 ㈡未於期間內異議之救濟 專題研究-債權人於訴訟上代位權之行使範圍 專題研究-督促程序之綜合說明 貳、保全程序一、概說 ㈠意義 ㈡性質 二、假扣押程序 ㈠意義 ㈡要件 ㈢程序 ㈣審理 ㈤救濟 專題研究-假扣押程序之綜合說明 三、假處分程序 ㈠意義 ㈡要件 ㈢特殊規定 四、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程序 ㈠意義 ㈡要件 ㈢程序 ㈣審理 ㈤救濟 專題研究-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之綜合說明 五、自助行為之保全程序 ㈠意義 ㈡要件 ㈢程序 ㈣審理 ㈤救濟 參、公示催告程序一、概說 ㈠意義 ㈡性質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㈠意義 ㈡聲請 ㈢裁定 ㈣公示催告階段 ㈤除權判決階段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㈠意義 ㈡聲請 ㈢裁定 ㈣公示催告階段 ㈤除權判決階段 ㈥宣告無記名證券無效之特別規定 專題研究-公示催告程序之綜合說明 附錄一 邱聯恭老師學說精要壹、基礎理論一、民事訴訟制度設計運作之目的論及基本要求 ㈠實體利益/程序利益之概念 ㈡因平衡考量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法尋求說」及「信賴」 ㈢因保障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發現真實」/「促進訴訟」之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㈣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要求 ㈤其他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要求 二、當事人於訴訟制度上所具之基本權利 ㈠程序主體權/當事者權/聽審請求權 ㈡程序保障論 ㈢程序處分權/程序選擇權 ㈣適時審判請求權 ㈤公正程序請求權 貳、具體運用一、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㈠處分權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功能 ㈡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內涵調整 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㈠訴訟標的相對論 ㈡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三、法院心證公開及闡明義務之行使 ㈠心證公開之態樣及功能 ㈡闡明義務具體行使之方式 四、以兼具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責任說為舉證責任之分配 ㈠本法所舉證責任之性質 ㈡行為責任說下舉證責任之分配標準 五、爭點整理方法論 ㈠爭點整理之意義 ㈡爭點整理之目的 ㈢爭點整理之法理基礎㈣爭點整理之方法 ㈤爭點整理之程序 ㈥爭點整理之綜合圖示 專題研究-爭點整理方法之具體說明 參、試題說明附錄二 綜合模擬試題及分析附錄三 民事訴訟法中相關大法官解釋表列專題研究 索引 Ⅰ
書名 / | 民事訴訟法 下 (14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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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喬律師 |
簡介 / | 民事訴訟法 下 (14版):本書特色本書秉持作者一貫的初衷,以建構民事訴訟法體系為本,並以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為枝葉,輔以作者個人意見及考試準備心得,希望貫徹一本書主義 |
出版社 /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9298261 |
ISBN10 / | 9869298265 |
EAN / | 9789869298261 |
誠品26碼 / | 2681330026007 |
頁數 / | 780 |
開數 / | 18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