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2版 律師、司法三四等、銀行特考) | 誠品線上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2版 律師、司法三四等、銀行特考)

作者 銘麟
出版社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2版 律師、司法三四等、銀行特考):本書特色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了解本科重點的導覽。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填充資料的筆記藍本。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複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了解本科重點的導覽。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填充資料的筆記藍本。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複習的考前總整理。 這是一本可以讓你背下關鍵句帶進考場的急救要訣。 二版序 本書出版至今已近兩年,此次改版的部分為:新修法之條文及立法理由介紹、已廢止之法規刪除、增加近兩年強制執行法之司律選擇題與解析及讀享好真模擬試題。筆者本想盡力減少篇幅以減少讀者負擔,沒想到最終還是使書豐厚了數頁,真是慚愧。 如同第一版所述,因為考量到使用本書讀者的範圍及需求,故在取捨之間還是較偏向簡易的方式呈現,且傾向係以司律一試的讀者為主,但如有要以國考司法四等(即考試科目為強制執行法概要等)或銀行法務人員為主的讀者,相信本書亦可以帶給各位些許的幫助。筆者近兩年似無太多長進,僅係徒增歲數而已,然法學浩瀚,難以一窺全貌,本書或有缺漏之處,如有任何批評指教,歡迎隨時提點、告知,筆者銘感在心。最後,筆者心中期許,希望本書不會讓使用者或閱讀者失望,祝福各位金榜題名、心想事成。 銘麟 2016.4.6清明過後的午夜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銘麟政大法研所律師高考及格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Chapter 1強制執行法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強制執行之概念 一、意義 二、目的 三、手段 四、依據 第二節強制執行之法律關係及性質 強制執行之性質? 第三節強制執行請求權 債權人之強制執行請求權如何而生? 第四節強制執行之種類 一、依執行實現之請求權不同區分 ㈠金錢債權之執行 ㈡非金錢債權之執行 二、依執行之標的區分 ㈠對人執行 ㈡對物執行 三、依執行對象不同區分 ㈠人的執行名義 ㈡物的執行名義 四、依執行方法不同區分 ㈠直接強制(直接執行) ㈡間接強制(間接執行) ㈢代替強制(代替執行) 五、依執行之程度區分 ㈠終局執行(滿足執行) ㈡保全執行 六、依債務人被執行之財產範圍區分 ㈠個別執行 ㈡一般執行 第五節強制執行法之立法主義 一、當事人平等主義與當事人不平等主義 二、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三、再查封主義與禁止雙重查封主義 四、承受主義與塗銷主義 五、平等主義、優先清償主義與群團優先主義 第六節民事執行與行政執行之合併處理 一、意義 二、態樣 ㈠行政執行處先行查封者 ㈡民事執行法院先行查封者 民事執行與行政執行同時發生之處理? 三、參與分配之處理 Chapter 2強制執行法總論Part 1 第一節強制執行之主體 一、執行法院(執行機關) ㈠設置目的 ㈡組織及任務 ㈢執行機關與判決機關分離主義 ㈣執行事件之管轄 二、執行當事人 ㈠意義 ㈡執行當事人確定 ㈢執行當事人能力 ㈣執行行為能力 執行債務人地位下,應否須具有執行行為能力? ㈤執行當事人適格(執行名義之主觀範圍、執行力之擴張) 執行當事人適格之特定繼受人標準? 關於對合夥之執行名義與對合夥人之執行力擴張之問題? 第二節強制執行之客體 一、概說 ㈠意義 ㈡區分 二、執行客體之內容—(責任)財產執行之標的 ㈠意義 ㈡範圍 ㈢保全 ㈣責任財產之調查 持保全之執行名義得否聲請調查債務人財產? ㈤責任財產之責任限定(有限責任) 三、人身執行之標的 ㈠人之身體 ㈡人之自由 第三節執行名義 一、意義 二、性質 ㈠執行名義之必要性:強制執行貴在迅速 ㈡執行名義法定主義:執行名義以法律列舉規定為限 三、要件其欠缺之效果 ㈠要件 ㈡要件欠缺之效果 ㈢執行名義之取得 四、種類 ㈠確定之終局判決(強執§4Ⅰ①) ㈡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強執§4Ⅰ②) 假執行履行期間之計算? 債務人供擔保以免為假執行之時點為何? 所謂之「擔保之範圍」為何?即「擔保債權人因免執行所受之損害」外,是否包括「本案請求部分」? ㈢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強執§4Ⅰ③) ㈣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強執§4Ⅰ④) ㈤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強執§4Ⅰ⑤) ㈥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強執§4Ⅰ⑥) 五、執行名義之時效 ㈠意義 ㈡一般時效期間 ㈢執行名義之延長時效 ㈣效力及救濟 六、執行名義效力之限制 ㈠意義 ㈡要件 ㈢審查 ㈣限制之種類 「對待給付」之性質為何? 對待給付之部分得否為執行名義? ㈤違反該限制之效果及救濟 七、執行名義之競合 ㈠意義 ㈡比較 ㈢效力 執行名義競合之效力? 八、執行名義之消滅 ㈠意義 ㈡原因 ㈢效果 Chapter 3強制執行法總論Part 2 第一節強制執行之進行 一、強制執行之立法主義 ㈠就當事人之地位觀察 ㈡就程序之進行觀察 二、強制執行之開始 ㈠執行程序開始之原因 ㈡開始之要件及開始後之障礙 ㈢執行程序開始之時期 三、強制執行之費用 ㈠意義 ㈡強制執行費用之負擔、預納或收取 ㈢受償次序 ㈣執行費用之確定及償還 四、強制執行之調查與登記 ㈠調查事項與程序 ㈡強制執行之登記 五、強制執行之延緩 ㈠執行程序之延緩 是否所有執行程序皆得適用延緩執行之規定? ㈡執行日期之變更或延展 六、強制執行之停止 ㈠意義 ㈡類型 ㈢事由 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債務人以拍賣抵押物之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債務人未以異議之訴或就抵押物拍賣之裁定提起抗告,而逕提起「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是否有停止訴訟之效力? 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停止執行? ㈣效力 如執行法院不知悉有停止事由仍予執行,則開始或進行之處分,程序是否有效?尤其若執行程序已終結,已不可撤銷時,應如何處理? 如係拍定後始有停止事由,執行法院可否交付動產或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強制執行之撤銷 ㈠意義 ㈡種類 ㈢事由(原因) ㈣方法 ㈤效力 ㈥比較 八、強制執行之終結 ㈠意義 ㈡終結之原因 ㈢個別執行處分之終結 ㈣個別執行程序之終結 ㈤整個執行程序之終結 再聲請執行後仍未發現債務人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第二節強制執行之救濟 一、執行瑕疵之救濟 ㈠種類 ㈡效力 ㈢救濟方式 ㈣異議之訴與聲明異議之區別 二、聲請或聲明異議 ㈠意義 ㈡主體 得否代位聲明異議? ㈢事由 違反土地法第140條而未先通知有優先購買權者,得否聲明異議? ㈣程序 若有特別情事,預計執行法院可能實施違法之執行處分,可否於執行程序開始前聲明異議? ㈤效果 ㈥執行程序終結後之救濟 三、債務人異議之訴 ㈠意義 ㈡目的 ㈢適用範圍 債務人異議之訴是否適用於具體執行行為? ㈣異議事由 ㈤異議事由發生時期之限制 ㈥程序 執行程序開始前得否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㈦效果 ㈧執行程序終結後之救濟 四、當事人適格爭議訴訟 ㈠說明 ㈡債務人不適格異議之訴 債務人可否於本訴中主張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之有消滅或妨礙執行名義請求權之異議事由? ㈢許可執行之訴 可否於本訴中主張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之有消滅或妨礙執行名義請求權之異議事由? 若債權人提出聲請強制執行,而遭駁回強制執行之聲請,得否提起抗告? 五、第三人異議之訴 ㈠意義 ㈡目的 ㈢性質 ㈣適用範圍(程序) ㈤異議事由 ㈥程序 執行程序開始前得否提起? ㈦效果 ㈧執行程序終結後之救濟 第三人得否或得對誰主張不當得利? 拍定人應對誰主張何種權利? ★ 重要實務見解:司法院院字第2776號解釋 第三節強制處分 一、對債務人之強制處分 ㈠概論 ㈡拘提 ㈢管收 ㈣限制住居 二、對債務人以外之人之強制處分 ㈠對債務人之代理人或管理人 ㈡具保證書人之責任 若原執行程序因債權人撤回強制執行或發債權憑證已結案,可否仍以此保證書聲請對保證人強制執行? Chapter 4強制執行法各論Part 1:保全程序之執行程序 第一節保全執行概說 一、意義與目的 二、特性 三、保全執行之方法 ㈠假扣押執行 ㈡假處分執行 四、效力 ㈠禁止債務人對保全標的物實施處分。 ㈡他債權人仍得聲請為終局之強制執行。 五、撤銷事由 ㈠總則之撤銷事由 ㈡保全執行特別撤銷事由 六、保全執行移本案執行 ㈠意義 ㈡移本案執行之時期 ㈢效果 第二節保全執行各論 一、聲請假扣押之程序 ㈠意義 ㈡執行之標的物 ㈢執行方式 ㈣執行效力 二、假處分之執行 ㈠意義 ㈡執行方法 Chapter 5強制執行法各論Part 2: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 第一節概述 一、意義 二、方式 三、種類及範圍 ㈠種類 ㈡範圍 第二節參與分配—所有標的物執行之滿足階段 一、概述 ㈠意義 ㈡各種執行標的物執行下共通之滿足階段 ㈢要件 ㈣立法例 二、聲明參與分配 ㈠聲明參與分配之資格 ㈡聲明參與分配之方式 ㈢聲明參與分配之時期 再拍賣之拍定終結日所指為何? ㈣法院就聲明參與分配之處理 三、金錢債權之雙重聲請執行 ㈠意義 ㈡要件 他債權人對「債務人財產」再聲請強制執行之內涵? ㈢效力 聲請參與分配與在聲請執行之法律上地位有無不同? 四、分配之實行 ㈠分配之內容 「利息」與「違約金」應如何計算? ㈡分配表之作成 ㈢分配期日之指定 ㈣分配之實施 五、對分配表之異議 ㈠意義 ㈡分配表異議之種類 ㈢要件 ㈣執行法院對於分配異議之處理 六、分配表異議之訴 ㈠意義 ㈡立法目的 ㈢要件 ㈣程序 ㈤效果 第三節對動產之執行 一、總論 ㈠意義 ㈡範圍 有價證券之執行程序? ㈢執行方法 二、查封階段 ㈠意義 ㈡性質 ㈢要件 ㈣查封之無效 ㈤實施 ㈥限制 違反超額查封禁止之效力? ㈦效力 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項「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之意義? 強制執行法第51條第2項,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之範圍? 查封效力是否及於查封物之代位物? ㈧消滅 ㈨其他 三、換價程序 ㈠意義 ㈡拍賣 ㈢變賣 ㈣特殊動產之執行程序 四、滿足(清償)階段 第四節對不動產之執行 一、總論 ㈠意義 ㈡範圍 ㈢執行方法 ㈣動產執行程序之準用 二、查封階段 ㈠要件 ㈡實施查封 ㈢效力 移轉登記申請在前,查封後始完成移轉登記,則查封與移轉登記效力何者優先? 查封於移轉登記前,債權人應如何塗銷移轉登記?採取近來實務見解,查封後始登記完成者,尚不得據以對抗債權人,故債權人得主張該移轉登記無效並訴請法院塗銷其登記,惟執行程序應如何進行? 三、換價階段 ㈠拍賣 拍定人繳納價金完畢,如有停止執行之情事或裁定,法院固應停止清償滿足之階段,惟是否應同時停止權利證書之移轉? ㈡強制管理 四、滿足階段 第五節對船舶航空器之執行 一、總論 ㈠意義 ㈡特性 二、對船舶之執行 ㈠範圍 ㈡執行方式 ㈢查封階段 ㈣換價階段 是否有強制管理之適用? ㈤對共有船舶及船舶應有部分之執行 ㈥外國船舶之執行 三、對航空器之執行 ㈠範圍 ㈡執行方式 ㈢查封階段 ㈣換價階段 ㈤優先權之處理 第六節對其他財產權之執行 一、總論 ㈠其他財產權之意義 ㈡要件 ㈢其他財產權之種類 二、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 ㈠意義 ㈡管轄法院 第三人得否為債權人本人? ㈢執行方法 ㈣執行命令之種類 若係第三人住居所不明時,得否對其公示送達? 三、就債務人對第三人之物之交付或移轉請求權之執行 ㈠意義 ㈡執行標的 ㈢執行程序 扣押命令是否禁止第三人處分該請求之動產或不動產? 四、就其他各種財產權之執行 ㈠意義 ㈡執行之標的 ㈢扣押程序(查封) ㈣換價程序 五、第三人異議之處理 ㈠意義 ㈡目的 ㈢第三人異議之聲明 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1項所指之「執行法院命令」係指為何? ㈣性質 ㈤第三人異議之處理程序 ㈥債權人對第三人之收取訴訟 第七節對公法人財產之執行 一、概論 ㈠意義 ㈡執行法上之適用範圍 二、公法人之範圍 三、禁止執行之財產範圍 ㈠要件 ㈡公用財產 ㈢非公用財產之執行 四、執行之方法 ㈠核發自動履行命令 ㈡逕向公庫執行 ㈢排除對人之強制處分 ㈣不受有關法令處分之限制 Chapter 6強制執行法各論Part 3:非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 第一節非金錢債權執行程序概說 一、意義 二、種類 三、與金錢債權執行程序之區別 第二節非金錢債權執行程序各論 一、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 ㈠意義 ㈡執行標的及方法 ㈢交付動產之執行 如執行時債權人無法到場致不能即時交付時,應如何處理? ㈣交付不動產之執行 ㈤交出船舶航空器之執行 二、行為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㈠概論 ㈡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㈢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㈣意思表示請求權之執行 ㈤繼承財產或共有物分割之執行 Chapter 7強制執行之競合 概論 ㈠意義 ㈡比較 ㈢強制執行程序之競合

商品規格

書名 /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2版 律師、司法三四等、銀行特考)
作者 / 銘麟
簡介 /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2版 律師、司法三四等、銀行特考):本書特色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了解本科重點的導覽。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填充資料的筆記藍本。這是一本可以讓你快速複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9245357
ISBN10 / 9869245358
EAN / 9789869245357
誠品26碼 / 2681312740006
頁數 / 344
開數 / 18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