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紀的海外聯合招生 | 誠品線上

跨世紀的海外聯合招生

作者 蘇玉龍/ 李信; 財團法人興華文化交流發展基金會/ 世界華語文教育學會/ 策劃/ 主編
出版社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商品描述 跨世紀的海外聯合招生: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於1995年成立,秉持過往僑教精神與經驗傳承,在僑委會、教育部及陸委會等部會的支持與指導之下,攜手民間企業、學術單位遠赴各僑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於1995年成立,秉持過往僑教精神與經驗傳承,在僑委會、教育部及陸委會等部會的支持與指導之下,攜手民間企業、學術單位遠赴各僑居地奮力開拓。跨越兩個世紀,海聯已協助培育近20萬名僑生畢業返回僑居地服務,並在當地產經文教等各行各界嶄露頭角,具卓越成就,其對中華民國外交經貿,均有極為顯著的貢獻。 本書記錄一段完整的僑生聯合招生歷史(至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前),由海外聯招會資深伙伴們共同編撰。主要從我國招收僑生的歷史緣由,到聯招會的組成,承接僑教政策任務開始;在海外聯合招生發展過程中,彙整出與僑生招生有關法規之修正、聯招組織及考選制度之變革、以及招生管道與宣導方式等演變歷程;進而列舉出海外重點僑居地(馬來西亞、香港、澳門、印尼、緬甸等)之招生發展始末,以及其重大變革與影響;最後,則由熱心支持參與海外招生的海聯顧問們撰述海外招生經驗作為總結。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興華文化交流發展基金會希望把所有僑教經驗順利完整的傳承,期盼能鑑記僑教發展的全球軌跡。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蘇玉龍、李信 編著;財團法人興華文化交流發展基金會、世界華語文教育學會 策劃主編蘇玉龍臺大化學系教授,1998年借調至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自2002年擔任暨大教務長同時兼任海外聯招會總幹事開始,即體察並認同暨大所肩負的僑教任務;2012年接任暨大校長(也是海外聯招會主任委員)期間,把組織各大學招收海外華裔子弟來臺升學,進而落實僑教政策,視為重要使命之一。2021年,榮獲僑務委員會頒贈海華榮譽獎章。李信1992年到國立暨南大學籌備處報到擔任助理研究員的第一個月,就奉命跟著整理分析僑生校系志願選填資料。1996年暨大正式成立以後,歷經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及國際處組長等校內職務的變更,仍持續與海外聯招會的工作,共同成長。現為海外聯招會副總幹事。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百年華教的回顧與前瞻──出版華教叢書序言/陳士魁 ▍壹、招收僑生的歷史沿革 【第一章】僑生定義 【第二章】招收僑生的歷史沿革 【第三章】海外聯招會成立以前的僑生回國升學方式 【第四章】跨世紀以來僑生招生的特性 ▍貳、海外聯合招生的法規與制度 【第一章】僑生來臺升學的重要法規修正歷程與影響 【第二章】海外聯招會組成任務及其組織沿革 【第三章】海外招生管道、方式及簡章等重大變革 【第四章】僑生名額及分發制度的演變 【第五章】資訊系統的建置與改革 【第六章】海外招生宣導的創新與更迭 ▍參、海外各地僑生招生之發展 【第一章】馬來西亞招生發展 【第二章】香港招生發展 【第三章】澳門招生發展 【第四章】印尼招生發展 【第五章】緬甸招生發展 ▍肆、海外招生經驗談 【第一章】孔令泰顧問 【第二章】李佩紋顧問 【第三章】吳紀興顧問 【第四章】呂家鑾顧問 【第五章】易光輝顧問 【第六章】陳勝周顧問 【第七章】陳雅蓉顧問 【第八章】黃信復顧問 ▍附錄、歷年海外招生參與人員 【第一章】參與海外招生宣導人員 【第二章】參與海外試務工作人員 【第三章】海外聯招會主任委員學校參與人員 【第四章】85學年度海外聯招會第一次會議紀錄簽到單

商品規格

書名 / 跨世紀的海外聯合招生
作者 / 蘇玉龍 李信; 財團法人興華文化交流發展基金會 世界華語文教育學會 策劃 主編
簡介 / 跨世紀的海外聯合招生: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於1995年成立,秉持過往僑教精神與經驗傳承,在僑委會、教育部及陸委會等部會的支持與指導之下,攜手民間企業、學術單位遠赴各僑
出版社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ISBN13 / 9789860683998
ISBN10 / 9860683999
EAN / 9789860683998
誠品26碼 / 2682206448008
頁數 / 294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4.8X21X1.5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404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中華民國僑教政策之目的在於積極培養海外華裔人才,持續鼓勵僑生來臺升學;本書記述馬來西亞、香港、澳門、印尼及緬甸之招生情況,見證僑生的光輝時刻!

試閱文字

自序 : 【百年華教的回顧與前瞻──出版華教叢書序言】

  華文教育是華人移民過程中建立起來的一個特殊的族裔語言文化教育體系,華文教育的發展過程也是華人社會一個具有廣泛文化意義的歷史進程。因此,研究華文教育是深入認識華人歷史文化的重要途徑。

  華人在海外辦學的歷史很早,最早有文獻記載的是清康熙二十九年(一六九○年)印尼巴城(巴達維亞,今之雅加達)的明誠書院,距今已有三百多年的歷史,但它與國內的私塾無異。

  真正具有特殊歷史意義的華文教育體系,是在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華僑社會已融入西方教育理念,在一些規模較大的華埠建立了新式學堂,開啟了華文教育的新時代。這些學堂和私塾有明顯的不同,除了傳統的儒學,加入了大量的地理、物理、生物等科學新知,甚至有英語課程。可以日本橫濱的大同學校(一八九八年)、印尼中華會館學堂(一九○一年)、馬來西亞檳城的中華學堂(一九○四年)為代表。我們一般稱的華僑學校,都是現代華文教育的產物。一九○五年清廷廢科舉、興學堂、派留學生,一連串的教育改革,已然落後華僑學校的發展。

  清王朝的最後十年(一九○一年-一九一一年)是現代華僑學校發展的第一波熱潮。東南亞的馬來亞有十餘所,而荷屬東印度各地中華學堂則發展到六十五所;北美的三藩市(大埠)、沙加緬度(二埠)、紐約、芝加哥、波特蘭、西雅圖及加拿大的溫哥華、維多利亞等地先後興建了大清僑民學堂;菲律賓、日本、朝鮮、安南、暹羅、緬甸等國也出現了一批以「中華」冠名的新式學堂。這些華僑學堂大都是在各地華僑會館(或單一族群僑團)的主持下創辦的,是一種有組織的自覺興學。學堂在民國成立後,大都改稱為學校,教學內容上,雖然也注重傳統倫理道德和尊孔思想,但更注重培養子弟適應社會生活所需的各種技能。各地中華學校開設的課程有國文、經濟、歷史、地理、修身、體操等科目,遠遠超出了傳統學塾的教學範圍。

  辛亥革命後的十五年(一九一二年-一九二七年),雖然國內政治不安,但華僑社會仍充滿了迎接新時代的熱忱,展開第二波興學的熱潮。華僑學校逐漸普及於僑胞聚集的各個地區,包括城市和鄉村。北京的北洋政府也協助僑社興學,這段時期部分地區僑社組成了僑教組織,有系統的籌募經費、改善僑校的基礎設施,協調共同的課程等,是華文教育系統化發展時期。

  民國十六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到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期間(一九二七年-一九四○年),是第三波興學的熱潮,也是華僑學校僑教化的重要時期。這段時間,僑社普設華僑小學,更重要的是華僑中學日漸增多,僑教組織更加制度化。南京國民政府非常重視僑務,加強對華僑教育的管理。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年)六月在大學院特設「華僑教育委員會」專門管理華僑教育事宜,制定《華僑學校立案條例》、《華僑小學暫行條例》、《華僑補習學校暫行條例》、《駐外華僑勸學員章程》、《華僑視學員章程》等法令,進一步規範了華僑教育的管理。次年(一九二九年)十一月,國民黨中央訓練部在國立暨南大學組織召開了第一次南洋華僑教育會議,通過了《華僑教育會議宣言》和二十五項決議案,各地僑校的管理者在會議中交流了華僑教育經驗,針對華僑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意見。教育部成立了「華僑教育設計委員會」,作為辦理華僑教育的諮詢機構,負責擬定改進華僑教育方案、調查華僑教育情況、計畫華僑教育經費及其它有關事項。民國二十年(一九三一年)秋,僑務委員會成立,下設僑民教育處,主管華僑教育的調查、立案、監督、指導等工作。在教育部和僑務委員會的聯合指導,以及各地僑教組織配合的共同努力下,華僑教育日趨完善,成為獨步全球的「僑民教育體系」。

  華僑教育在母國政府的輔導下發展成僑民教育體系,有幾個重要規範:一、華僑學校使用國內統一的教材;二、課程標準化;三、國語教學的普及;四、校長從母國派任。從文化意義上而言,強化了海外華人的「華人性」(Chineseness),具體而言是:促成了各地華僑社會的橫向聯繫與一體化,提升了華人認同祖國的民族主義。伴隨著日本侵華日亟,也為動員華僑抗日打下了基礎。但也引發了一些負面效應,使得僑居地政府的警惕和不安,除了頒佈各種法令限制華僑學校教學以外,或開設學校,吸引華僑子弟入學;或以津貼華僑學校控制辦學方向,同化、分化雙管齊下。也為戰後居住國獨立後全面限制華教的政策埋下了伏筆。

  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後,東南亞的華僑學校一度停擺了三年多(一九四二年-一九四五年),許多僑校被日本軍隊刻意佔用和破壞。日本戰敗投降,退出東南亞各國,中國國際地位提升,華僑社會展開了大規模的復校運動,並籌辦新學校。戰後二十年(一九四五年-一九六五年)是華僑教育的第四波熱潮,也是最高峰時期。然而,好景不長,由於國際冷戰,東南亞各國獨立,中國內戰以至分裂,僑社也分裂。一九六五年之後東南亞的僑民教育盛極而衰,只有馬來亞華社在馬來西亞獨立後因華人人口比例較高,幾位華教領袖如林連玉、沈慕羽等人的努力下,爭取華族的族裔語言受教權,保存了華校的體系,為了避免族群衝突,刻意自稱華族教育,不再以僑教自居。

  在東南亞排華四起,華僑經濟和華僑教育遭受全面打擊之時,一九六七年中國大陸陷入文化大革命的混亂,視僑胞為外國人,把海外關係界定為「反動的政治關係」,僑務全面停頓,僑胞陷入內外交侵的困境。在這個艱困時期,在臺灣的僑務委員會仍努力協助尚存的華校,與大量招收華僑回國升學配合下,為「僑教」保留了出路。也因為戰後的國共內戰,東南亞還發展出兩個特殊的華教體系:一是泰北孤軍子弟的華僑學校,二是緬北臘戌地區的果文學校。此外,北美地區開放移民,大量從臺灣去的留學生為其子弟創造出一種週末上課的中文學校模式,可謂東邊關了一扇門,西邊打開另扇窗。馬來西亞、泰北、緬北的華校,北美的中文學校,僑生回國升學,為一九六○年代之後的華文教育保存了命脈。

  為了適應戰後的政局變化,華僑身份的改變,母語教學為主的僑校體系逐漸轉化為族裔語言教學的華教體系,華校逐漸轉型為開設華語課程的私立(民辦)學校,以華語為教學語言的全日制華校走人歷史。華教體系多元化發展,半日制、混合制、週末制、補習班等紛紛出現,華文教育的三教問題也因此變得複雜。難能可貴也令人欽佩的是,僑社之中仍然有為保持族裔語言文化而努力不懈的華教奮鬥者。

  一九八○年代大陸新移民遍佈全球,華僑社會有了結構性的轉變。中國大陸經濟崛起和全球化的發展,華語熱甚囂塵上,兩岸政府積極投入資源,在高等教育中成立專業,培養華語教學人才。不論是大陸發展的「漢語國際教育」,或臺灣推動的「對外華語教學」,都發現發展了百年的華文教育是中文國際化最重要的基礎。

  華文教育是隨著華人移民發展的,一九九○年代以後華文學校的模式和華文教育的內容,是以週末制中文學校為主流。二十一世紀華文教育的發展,則取決於華人新移民與居住國的主流教育體系互動下,將採取什麼樣的家庭語言政策(family language policy)為主。大陸和臺灣也都可以發揮影響力,大陸的整體國力將影響華語的國際地位、其對外關係會影響中華文化的國際傳播;臺灣的僑生升學制度(包括海青班)、海外臺灣學校的經營,也會為華文教育的永續經營提供寶貴的經驗。近年東南亞的華語成人補習班、三語學校和(有華語部的)國際學校發展;美國華人經營的課後班(after school),主流學校從二○○六年快速增加的沉浸式中文學校,是幾個重要的新趨勢。他們透露的訊息是:華文教育國際化、在地化勢所必然;華語的工具性增加,文化性淡出。

  興華文教基金會在董鵬程先生主持時,就計畫出版系列研究華文教育的書籍,可惜壯志未酬。新董事會為完成其心願,邀集多位長期從事僑教的學者參與撰寫各地僑校的發展,期能保存華文教育的歷史,彰顯華人在海外傳承中華文化的偉大情懷。並鼓勵對華文教育深入研究,對華文教育的未來能有所啟發。

  僑教向來為僑務的核心工作,本人從臺北市政府到僑委會服務的期間,就全力投入第二處的僑教工作,足跡踏遍海外僑區,也推動包括緬甸、泰北的師培專案,臺商子弟教育即臺北學校的籌建,全球華文網路教育中心的建構,為九○年代僑教數位化鋪設人才培育、學術研究及電腦軟硬體設備的基礎工程,期間本人廣泛接觸第一線以復興中華為己任的僑教領袖和僑校教師,深感僑教工程的重要和所有投注心力的參與者的偉大,這也是後來有機會回會擔任委員長後,特別延攬華語文專家擔任副委員長以及在最短時間內編印《學華語向前走》這套教材,希望為僑教奠定更紮穩基礎的努力。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是希望把所有僑教經驗都能順利完整的傳承,也期盼能鑑記僑教發展的全球軌跡。本人也要藉此套叢書的出版,向所有僑教前輩先進致敬,也要鼓勵更多的年輕新生社群一棒接一棒的努力下去,永續發展興華大業。本套叢書的出版要感謝基金會所有董事監事的全力支持,任弘兄和良民兄的協助,以及熱心人士的贊助,期望我們可以共同維護、傳承僑教的火苗。

  ──興華文化教育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陳士魁

試閱文字

內文 : ▍壹、招收僑生的歷史沿革

  我國僑教政策之目的在於培養海外華裔人才,基於憲法精神、歷史淵源、文化傳承、國家長遠發展及整體利益,秉持「凡中華兒女均應有就學的機會」、「華僑為革命之母」、「無僑教即無僑務」之理念,跨越兩個世紀以來,已培育出近20萬名僑生畢業返回僑居地服務,並在當地產經文教等各行各界嶄露頭角,具卓越成就;成為我國在海外的無形資產,對我國外交經貿,均有極為顯著的貢獻。因此,持續鼓勵僑生來臺升學,具有社會文化、政治外交及經濟三種政策層面意義,亦奠定了今日我國處於國際競爭地位深遠而有力的根基。

  回顧自40學年度(1951年)起至109學年度(2020年)為止,海外華裔子弟來臺升學人數已近20萬人次,遍布5大洲,約70個國家地區。根據教育部統計處(2019)資料顯示,108學年度在臺就讀大專校院的僑生有12,565人、港澳生則有10,677人、中小學以下各級學校僑生及港澳生也有5,377人,總數達28,619人,其中就讀於大專校院者有23,242人。面對如此龐大複雜的學生來源,近70年來,已逐步建構了一套因應各地僑情需要或配合時勢發展的重要制度及招生經驗,無論在招生宣導、招生管道、海外測驗、成績採計及分發方式等等,均有具體的因應措施與做法。

【第一章】僑生定義

  本書所指之「僑生」,含「港澳生」。

  我國所稱之僑生,郁漢良教授(2001)曾為僑生資格提出簡單易懂的定義:「旅居海外僑居他國,不論是否已取得當地國籍,甚或在海外出生之華裔子弟,統稱為『僑生』」。又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2條規定,僑生係「在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但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並取得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及能獲得當地政府發給回程簽證者」;而僑生身分之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且僑生回國就學期間,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任意變更身分。也就是所謂的「一日僑生,終生僑生」。

  香港、澳門來臺就學學生早年也是僑生,但自1997及1999年分別回歸中國大陸後,情況特殊,另訂有《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其內容大體皆比照僑生既有之權益。如同第2條明訂:「香港或澳門(以下簡稱港澳)居民,取得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最近連續居留境外6年以上者,得申請來臺灣地區就學。但申請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最近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在此所稱之「境外」,指臺灣地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至於僑居年限之規定,曾有多次的變革與修正。最早出現於教育部在民國39年(1950)公布的《僑生投考臺省專科以上學校優待辦法》,訂有得予從寬錄取對象之一為:「畢業於國外僑民中學,持有僑生身分證明(國外出生證或僑居國外3年以上之居留證)者」。民國50年(1961),僑務委員會修訂《華僑學生申請保送回國升入大專學校肄業辦法》,加入僑居最近5年的規定。但到了民國60~70年間,海外僑生回臺升學者眾多,國內高等教育價值亦廣受重視,部分國人誤以為僑生侵佔了有限的教育資源,又有所謂「假僑生」一說,屢屢引起社會關注爭議的焦點,民國76年(1987)立法委員曾建議將原居留年限由5年增為10年,案經協商後於隔年12月修正為8年。後因政府南向政策之推動,臺商子弟日益增加,海外僑民頻頻建議修正縮短居留年限,87年(1998)教育部邀集相關單位再度研商,但基於維護聯考之公平性,仍維持原規定8年。僑務委員會曾於91年(2002)提出因臺商子弟大多未能符合僑生8年之資格,程度又無法與國內學生競爭,基於海外各地區僑生教育均衡發展的原則,建議調整僑居年限,以鼓勵僑生人數較少之中南美、非洲等地區僑生回國升學;教育部亦於94年(2005)6月及11月先後召開會議研商,修正縮短為6年,惟申請醫學、牙醫系組者,仍需符合8年之規定。

  至於僑生資格認定的主管機關,民國35年(1946)《華僑教育權責管理劃分辦法》規定:「僑教屬於海外者由僑務委員會主管;屬國內者由教育部主管。」民國47年(1958),僑務委員會組織「保送僑生聯合審查小組」,會同相關單位審查僑生申請表件。民國62年(1973)行政院對《回國僑生教育及生活輔導等業務權責劃分》復規定:「僑務委員會主管海外招生簡章之訂定、收受並審查報名表件,……」沿襲至今,僑生身分之認定仍屬僑務委員會之權責,用以審定僑生身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