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ie the Pooh
作者 | A. A. Mil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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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知己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小熊維尼 (珍藏獨家夜光版):風靡全球的小熊維尼第一本故事書!很久很久以前,在森林裡有一隻叫做維尼的小熊,我們也叫他噗噗。肚子圓滾滾的噗噗維尼最喜歡吃蜂蜜,專長是 |
作者 | A. A. Mil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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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知己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小熊維尼 (珍藏獨家夜光版):風靡全球的小熊維尼第一本故事書!很久很久以前,在森林裡有一隻叫做維尼的小熊,我們也叫他噗噗。肚子圓滾滾的噗噗維尼最喜歡吃蜂蜜,專長是 |
內容簡介 風靡全球的小熊維尼第一本故事書! 很久很久以前,在森林裡有一隻叫做維尼的小熊,我們也叫他噗噗。 肚子圓滾滾的噗噗維尼最喜歡吃蜂蜜,專長是哼唱詩歌、異想天開, 這是我們認識他的第一個故事…… 「噗噗,你每天早晨醒來的時候,」小豬問。「跟自己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 「早餐吃什麼?」噗噗說。「那麼你說什麼呢?」 「我會說,今天會發生什麼有趣的事?」小豬答。 噗噗意味深長地點點頭。 「意思一樣。」他說。 英國兩百多家圖書館館長票選,影響一生的必讀好書! 如果你走進一座長滿金雀花和石南的森林中,看到一個小門,上面用金黃色的字寫著「山德斯」,那就是小熊維尼的家。他不常在家裡,因為每天早晨醒來,他跟自己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早餐吃什麼?」然後爬上大橡樹挖蜂蜜吃。吃飽以後,他會一邊哼唱自己作的詩歌,一邊去拜訪好朋友們──找超迷你小豬抓長鼻怪、幫憂鬱老灰驢尋找遺失的尾巴、請教智者貓頭鷹怪問題、和兔子擬定抓袋鼠寶寶計畫書、跟著男孩克里斯多佛組成「北桿探鮮隊」……小熊維尼看起來傻乎乎,卻很擅長想新花樣,當然也難免闖下小禍,但他總是活潑開朗、勇敢善良、講義氣,熱心助人,誰能不愛小熊維尼呢! 本書特色: *小熊維尼至今仍為許多孩童最熟知的卡通人物,改編成多部動畫並製成大量相關商品。 *將擬人化的各種動物在森林的溫馨生活描寫得栩栩如繪,並穿插許多童詩;主角小熊維尼和男孩克里斯多佛善良美好,充滿和諧天真的童言童語,是最佳啟蒙讀物。 *小熊維尼故事中虛構的百畝森林源自亞士頓森林(Ashdown Forest),亞士頓森林中的維尼大橋是旅遊勝地;書中相關主角群的原型(米恩兒子的絨毛玩具)被展示在紐約公共圖書館總部,足見其魅力已留傳成經典。
作者介紹 艾倫.亞歷山大.米恩艾倫.亞歷山大.米恩 (A. A. Milne)英國作家,1882年出生,畢業於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曾任雜誌助理編輯,並在期間出版了多部戲劇和小說作品,後來成為電影編劇,但真正使他聞名於世的是小熊維尼一系列兒童讀物。1925年聖誕前夕,小熊維尼首次在倫敦《新聞晚報》刊出,第一本《小熊維尼》故事書於1926年出版。《小熊維尼》是米恩為兒子創作的溫馨故事,描述小男孩克里斯多佛、小熊維尼、小豬等許多可愛動物在森林的生活。1961年由迪士尼公司購入並重新繪製,多次改編拍成動畫長片,使小熊維尼成為世界最知名的卡通角色之一,並曾獲選為最有價值的虛構人物,全球粉絲將米恩的生日(1月18日)推定為「國際小熊維尼日」。劉雅卉劉雅卉插畫家。以憨憨的小熊貓飯丸為主角,創造一系列可愛單格圖畫,並搭配清新短文或語錄,希望能提供讀者在忙碌的生活步調裡暫停一下,笑一個,進入飯丸的可愛粉彩世界中而獲得療癒。IG|癒飯丸(@pingu_1997)陳錦慧陳錦慧自由譯者。加拿大Simon Fraser University教育碩士,曾任媒體記者。從事翻譯十年有餘,譯作包括《湯姆.瓊斯全譯本》、《幽靈帝國拜占庭》、《殺戒全系列》等三十餘冊。賜教信箱:c.jinhui@hotmail.com
產品目錄 第一章 我們認識了噗噗維尼和一群蜜蜂。故事開始…… 第二章 噗噗出門訪友,鑽進窄洞裡 第三章 噗噗和小豬去打獵,差點捕到大臭鼠 第四章 屹耳掉了尾巴,噗噗找到一根 第五章 小豬遇見長鼻怪 第六章 屹耳過生日,收到兩份禮物 第七章 袋鼠媽媽和袋鼠寶寶來到森林,小豬洗了個澡 第八章 克里斯多佛.羅賓和他的「北桿探鮮」隊 第九章 小豬被洪水包圍 第十章 克里斯多佛.羅賓幫噗噗開派對,我們說了再見
書名 / | 小熊維尼 (珍藏獨家夜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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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A. A. Milne |
簡介 / | 小熊維尼 (珍藏獨家夜光版):風靡全球的小熊維尼第一本故事書!很久很久以前,在森林裡有一隻叫做維尼的小熊,我們也叫他噗噗。肚子圓滾滾的噗噗維尼最喜歡吃蜂蜜,專長是 |
出版社 / | 知己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9893923 |
ISBN10 / | 9869893929 |
EAN / | 9789869893923 |
誠品26碼 / | 2681913529000 |
頁數 / | 192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2.5X16.5CM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風靡全球的小熊維尼第一本故事書!
自序 : 開場白
如果你碰巧讀過另一本有關克里斯多佛.羅賓的書,可能記得他曾經擁有一隻天鵝(或那隻天鵝擁有克里斯多佛.羅賓,我也說不清),也會記得他喊這隻天鵝「噗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後來我們跟天鵝道別,順便帶走這名字,反正天鵝應該不要了。所以,當小熊愛德華說他想要一個完全屬於他自己的有趣名字,克里斯多佛.羅賓想都沒想,脫口而出喊他噗噗維尼,這名字從此跟著他。好啦,現在你知道「噗噗」的來由了,我再來說說另外那部分。
在倫敦待久了,你不可能不去逛動物園。有些人去動物園按部就班,從那個叫「入口」的地方開始,以最快的速度走過每一個籠子,去到那個叫「出口」的地方。那些最率真的人會直接去找他們最愛的動物,留在那裡。所以,克里斯多佛.羅賓去動物園的時候,會直接去北極熊的家,對左邊第三個管理員說些悄悄話,門就開了。我們漫步穿過黑漆漆的走道,爬上陡峭的樓梯,最後來到那個特別的籠子旁。籠子打開來,一隻毛茸茸的棕色動物晃啊晃地走出來。克里斯多佛.羅賓奔進牠懷裡,開心地大喊「熊熊!」這頭熊的名字叫做維尼,一看就知道這名字有多麼適合熊。好笑的是,我們記不清究竟是先有「噗噗」才有「維尼」,或先有「維尼」才有「噗噗」。以前我們知道,後來忘記了……
我寫到這裡,小豬突然抬起頭,用他吱吱叫的聲音問,「那我呢?」我說。「親愛的小豬,這整本書寫的都是你。」他尖聲尖氣地說,「也寫了噗噗。」你也看出來了,他在吃醋,因為他覺得噗噗一個人在這篇盛大的開場白裡出盡風頭。當然,噗噗最討人喜歡,但無可否認地,小豬也有很多噗噗沒有的優點。比如說,你帶噗噗去上學,很難不被人發現。小豬個子超迷你,可以溜進你口袋,當你想不起來二七到底是十二還是二十二,知道有他在身邊,心裡總是踏實許多。有時他會偷偷跑出來,在墨水瓶裡往外看,這麼一來,他學到的東西就比噗噗多。不過噗噗不介意,他說,有人聰明有人笨。確實如此。
這下子大家都七嘴八舌地問,「那我們呢?」我看開場白也別再寫了,咱們說故事吧。
內文 : 第一章 我們認識了噗噗維尼和一群蜜蜂。故事開始……
小熊愛德華來了,正在下樓梯,咚、咚、咚,後腦勺著地,一蹬一蹬地跟在克里斯多佛.羅賓腳後跟。據他所知,下樓的方法只有這一種。不過,偶爾他真心覺得,只要能夠停下來好好思考一番,應該會找到別種方法,卻又覺得可能沒有。總之,他已經來到樓下,準備跟你認識:噗噗維尼隆重登場。
我第一次聽見他的名字時說,「他是男生吧?」你一定也會這麼問。
「我也這麼以為。」克里斯多佛.羅賓說。
「那麼你不能喊他維尼吧?」
「我沒有。」
「可是你剛才說……」
「他叫噗噗維尼,要捲舌。你不知道捲舌的意思嗎?」
「嗯,現在明白了。」我趕緊答。希望你也聽懂了,因為他不會再解釋。
噗噗維尼在樓下時,偶爾喜歡玩個遊戲,偶爾喜歡靜靜坐在爐火前聽個小故事。這天晚上……
「說個故事好嗎?」克里斯多佛.羅賓問。
「什麼故事?」我問。
「你能不能說個故事給噗噗維尼聽?」
「應該可以吧。」我說,「他喜歡什麼樣的故事?」
「他自己的故事,因為他就是那種熊。」
「喔,這樣啊。」
「拜託拜託。」
「我來試試。」我答。於是我說了這個故事。
從前,已經很久很久了,差不多上星期五,噗噗維尼一個人住在森林裡的山德斯寓所。
(「山德斯寓所」是什麼意思?克里斯多佛.羅賓問。
「意思是他家門上掛著牌子,用金黃色的字寫著『山德斯』,他住在裡面。」
「剛才噗噗維尼沒聽懂。」克里斯多佛.羅賓說。
「現在我懂了。」有個聲音咆哮。
「那我接著講。」我說。)
有一天他出門散步,來到森林中間一塊空地,空地中間有一棵高大的橡樹,樹梢傳來響亮的嗡嗡聲。
噗噗維尼坐在樹底下,兩隻腳掌托著下巴,認真思考。
首先他告訴自己,那個嗡嗡聲不單純,你不常聽到那樣的嗡嗡聲。像那樣嗡嗡嗡響個不停,肯定有點什麼。如果有個嗡嗡聲,那麼一定有某種東西發出嗡嗡聲。據我所知,你之所以發出嗡嗡聲,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你是蜜蜂。
他又想了很久,才說:「我還知道當蜜蜂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釀蜂蜜。」
這時他站起來,說:「釀蜂蜜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給我吃。」他開始爬樹。
他爬呀爬呀爬呀,一面爬,一面給自己唱個小曲。
歌詞是這樣的:
熊竟然愛蜂蜜
是不是很神奇?
嗡!嗡!嗡!
真叫人想不通。
他又往上爬一點……再往上一點……又往上一點點,到這時他已經編出另一首歌。
這樣的念頭實在有點瞎:
如果熊是蜜蜂,會把巢築在樹下,
如果真是這樣(如果蜜蜂是熊),
我們就不必爬到高空中。
他已經爬累了,所以唱起牢騷歌。他就快到了,只要站上那根樹枝……
咔啦!
「噢,救命啊!」噗噗摔下來,落在底下三公尺那根樹枝。
「如果我沒有……」他彈到六公尺以下的另一根樹枝。
「我本來打算,」他頭上腳下,迫降在底下九公尺的另一根樹枝。「我原本打算……」
「當然,這實在有點……」他超高速滑過接下來六根樹枝。
「這都是……」他向最後一根樹枝道別,凌空轉了三圈,姿態曼妙地飛進金雀花叢裡。「都是太喜歡蜂蜜的後果。救命呀!」
他爬出金雀花叢,拍掉鼻子上的刺,又開始思考。他想到的第一個人是克里斯多佛.羅賓。
(「是我嗎?」克里斯多佛.羅賓驚奇地問,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你沒錯。」
克里斯多佛.羅賓沒說話,但他的眼睛越睜越大,臉蛋越來越紅。)
於是噗噗維尼去找他朋友克里斯多佛.羅賓。羅賓住在森林另一邊一扇綠色大門裡。
「早安,克里斯多佛.羅賓。」他說。
「早安,噗噗維尼。」你記得捲舌。
「我想問你有沒有氣球?」
「氣球?」
「嗯。我在來這裡的路上跟自己說:『不知道克里斯多佛.羅賓有沒有氣球這玩意兒?』我就這麼想著氣球,自言自語納悶著。」
「你要氣球做什麼?」你問。
噗噗維尼看看四周,確定沒人偷聽,這才舉起腳掌遮在嘴邊,非常小聲地說:「蜂蜜!」
「可是你沒辦法用氣球採蜂蜜呀!」
「我可以。」噗噗說。
巧得很,你前一天才去朋友小豬家裡參加派對,派對上有氣球。你拿到一顆綠色大氣球;兔子的某個親戚拿到藍色大氣球,卻沒帶走,因為他年紀太小,還不知道派對是怎麼回事。所以你帶了綠色氣球和藍色氣球回家。
「你要哪一顆?」你問噗噗。他用腳掌托著腦袋,認真地想。
「是這樣的,」他說。「帶著氣球去取蜂蜜時,最重要的是別讓蜜蜂發現。如果帶了綠色氣球,牠們可能會以為那是樹,不會特別留意。如果拿藍色氣球,牠們可能以為那是天空,也不會在乎。問題在於:哪一種比較可能?」
「牠們不會發現氣球底下的你嗎?」你問。
「也許會,也許不會。」噗噗維尼說。「誰知道那些蜜蜂怎麼想。」他想了一下,又說:「我來扮成一小朵烏雲,這樣就能騙過牠們。」
「那麼你最好拿藍色氣球。」你說。事情就這麼決定了。
你們帶著藍色氣球出去,你跟平常一樣帶了槍,以防萬一。噗噗維尼知道有個泥灘,他去那裡滾了又滾,把自己弄得黑乎乎。等氣球吹得好大好大,你跟噗噗一起拉著繩子。你突然鬆手,噗噗優雅地飄向天空,停在那裡,跟樹梢一樣高,距離卻有六公尺遠。
「萬歲!」你大喊。
「這計畫是不是很讚?」噗噗對底下的你大喊。「我看起來像什麼?」
「像拉著氣球的熊。」你說。
「蛤……」噗噗急著問。「不像藍天裡一朵小烏雲嗎?」
「不太像。」
「也許從這上面看起來不一樣。就像我說的,誰知道那些蜜蜂怎麼想。」
這時沒有風可以把他吹向那棵橡樹,他只能掛在原處。他看得見蜂蜜,聞得到香氣,卻怎麼也搆不著。
又過了一會兒,他喊了樹下的你。
「克里斯多佛.羅賓!」他悄悄大聲喊。
「哈囉!」
「我覺得那些蜜蜂察覺了!」
「察覺什麼?」
「不清楚。我只是覺得牠們起疑了!」
「是不是懷疑你想偷牠們的蜜?」
「有可能,誰知道那些蜜蜂怎麼想。」
你們沉默了一會兒,然後他又低頭叫你。
「克里斯多佛.羅賓!」
「什麼事?」
「你家有雨傘嗎?」
「應該有。」
「你能不能去拿來,撐著走來走去,偶爾抬頭看看我,說,『嘖!嘖!看樣子快下雨了。』如果你這麼做,我們比較有機會騙過那些蜜蜂。」
你在心裡偷笑,想著,呆頭熊!但你不會說出來,因為你太喜歡他,所以你回家拿傘。
「你來了!」噗噗對回到樹下的你說。「我有點著急,因為那些蜜蜂千真萬確起疑了。」
「我現在把傘撐起來嗎?」你問。
「對,不過先等一等。我們要精明點,重點是要騙過女王蜂,你在底下看得出哪隻是女王蜂嗎?」
「看不出。」
「可惜。那好吧,你就打著傘走來走去,邊走邊說,『嘖!嘖!快下雨了。』我來想辦法唱一首雲的歌,就像雲會唱的那種歌……開始!」
你在樹下來來回回地走,納悶著會不會下雨,噗噗唱了起來:
當雲兒可真好
飄得又遠又高!
每一朵小雲彩
都喜歡唱開懷。
當雲兒可真好
飄得又遠又高!
他覺得很快活
能當個小雲朵。
蜜蜂跟平常一樣,疑神疑鬼地嗡嗡叫。那朵雲唱到第二段時,真的有幾隻從巢裡飛出來,繞著雲打轉,甚至有一隻在雲朵的鼻子上坐了一會兒,才又飛走。
「克里斯多佛……哎唷!……羅賓!」那朵雲喊了一聲。
「什麼事?」
「我剛剛一直在思考,得出一個很重要的結論。這些蜜蜂品種不對。」
「是嗎?」
「完全不一樣的品種,我猜牠們釀的蜜也不對。你說呢?」
「是嗎?」
「嗯。我想我該下去了。」
「你要怎麼下來?」你問。
噗噗維尼還沒考慮過這個問題。如果他鬆開繩子,會「砰」地摔下地,他一點也不想那樣。他想了很久,才說:
「克里斯多佛.羅賓,你得拿槍射氣球。你帶了槍嗎?」
「當然帶了。」你說。「可是如果我那麼做,氣球就毀了。」
「如果你不那麼做,」噗噗說。「我只能鬆手。那我就毀了。」
聽他這麼一說,你覺得有道理,於是小心翼翼瞄準氣球,開了一槍。
「哎唷!」噗噗叫了一聲。
「沒射中嗎?」
「那倒不是。」噗噗說。「你只是沒射中氣球。」
「真抱歉。」說完,你又開一槍。這回你命中氣球,空氣慢慢漏掉,噗噗維尼飄回地面。
只是,他的胳膊拉氣球繩子拉得太久,又麻又硬,接下來一個多星期都舉在空中,放不下來。蒼蠅飛來停在他鼻子上時,他只能吹走牠。我在想,可能是因為這樣,他的名字才會叫噗噗,但我不是很確定。
「故事結束了嗎?」克里斯多佛.羅賓問。
「這個故事結束了,還有別的。」
「我和噗噗的故事嗎?」
「還有小豬、兔子和所有人,你不記得了嗎?」
「我記得,可是我認真想的時候,又想不起來。」
「有一天噗噗和小豬想抓長鼻怪……」
「他們沒抓到吧?」
「沒有。」
「噗噗抓不到,因為他沒腦子。那麼我抓到了嗎?」
「那要聽故事才知道。」
克里斯多佛.羅賓點點頭。
「其實我記得。」他說。「只是噗噗不太記得了,所以他想再聽一次。這麼一來它就變成真的故事,不只是記在腦子裡的東西。」
「我也這麼覺得。」我說。
克里斯多佛.羅賓嘆了一大口氣,拉起小熊的腿走出去,把噗噗拖在腳後跟。到了門口他回頭問,「要來陪我洗澡嗎?」
「也許吧。」我說。
「我那一槍沒打傷他吧?」
「一點也沒有。」
他點點頭,走了出去。不一會兒我聽見噗噗維尼咚!咚!咚!跟著他上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