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實務與法規精要
作者 | 賀冠群/ 廖勇誠 |
---|---|
出版社 | 紅螞蟻圖書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人身保險實務與法規精要:金融保險證照時代早已到來!透過證照取得資格、提升專業與增加競爭力,確實是現今不可抗拒的趨勢。本書特別以壽險公會壽險業務員考試範圍為主軸, |
作者 | 賀冠群/ 廖勇誠 |
---|---|
出版社 | 紅螞蟻圖書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人身保險實務與法規精要:金融保險證照時代早已到來!透過證照取得資格、提升專業與增加競爭力,確實是現今不可抗拒的趨勢。本書特別以壽險公會壽險業務員考試範圍為主軸, |
內容簡介 金融保險證照時代早已到來!透過證照取得資格、提升專業與增加競爭力,確實是現今不可抗拒的趨勢。本書特別以壽險公會壽險業務員考試範圍為主軸,並輔以選編與自編業務員考題及105~108年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考題,透過系統化列舉編撰與逐題解析模式,協助從業人員或學生效率化學習壽險商品、條款法規、壽險行銷規範與壽險實務。 本書除了是量身訂作的人身保險業務員測驗用書及壽險代理人壽險實務參考書外,更透過重點系統化、項目化與圖表化的模式,結合作者實務經驗,協助讀者對於壽險商品、條款法規、壽險行銷與招攬規範,能有進一步的學習與成長,並適合作為學生們的人身保險課程教材。 本書特色: 1. 內容= [壽險業務員 (保險實務+保險法規+考題) ] + [壽險代理人 (壽險實務概要+考題) ] 2. 呈現方式 = 重點 + 圖表 + 項目 + 說明 + 考題。 3. 人身保險課程教材:商品+條款法規+行銷與招攬規範!
作者介紹 賀冠群、廖勇誠賀冠群企管碩士、曾服務於金控公司與商業銀行證照:人身保險代理人、銀行信託及內控內稽、證券高級營業員、壽險業務員、外幣及投資型保險業務員等證照。廖勇誠 中國南開大學經濟學博士(保險學專業)逢甲大學保險學研究所碩士★曾任中國人壽與保誠人壽商品企劃與經營企劃經理、富邦人壽企劃主管★美國年金保險管理師及保戶服務管理師、壽險管理師、產壽險經紀人、產壽險代理人。
產品目錄 第一章 考試須知 第一節 考試須知-壽險業務員 第二節 考試須知-壽險代理人考試介紹 第三節 選擇題應考建議 第二章 風險管理概要 第一節 風險的意義與分類 第二節 風險因素與風險管理步驟 第三節 模擬考題與解析 第三章 壽險商品功能、保費計算與社保 第一節 台灣壽險商品發展歷程及功能 第二節 壽險商品保費計算基礎與準備金提存 第三節 公教保、勞保、國保與全民健保概要 第四節 模擬考題與解析 第四章 人壽保險商品概要、條款與考題解析 第一節 傳統壽險商品分類與介紹 第二節 傳統不分紅人壽保險示範條款摘錄與說明 第三節 利率變動型壽險、萬能壽險與投資型壽險商品概要 第四節 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之最低比率規範 第五節 模擬考題與解析 第五章 個人年金保險商品概要、條款與考題解析 第一節 台灣年金保險發展的背景 第二節 商業年金保險商品分類概要 第三節 個人年金保險商品介紹 第四節 個人年金保險商品示範條款摘要與說明 第五節 模擬考題與解析 第六章 健康險與傷害險商品概要、條款與考題解析 第一節 健康保險商品分類與商品介紹 第二節 健康保險示範條款摘錄與說明 第三節 傷害保險商品分類與商品介紹 第四節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摘錄與說明 第五節 模擬考題與解析 第七章 壽險行銷規範與核保 第一節 壽險核保與危險選擇概要 第二節 壽險行銷要點 第三節 壽險招攬法規及懲處規範 第四節 壽險業公平待客原則與評議制度 第五節 民法繼承要點與壽險稅賦規範 第六節 個資法摘要 第七節 模擬考題與解析 第八章 模擬考題與解析 第一節 壽險業務員考試範圍考題及解析(選擇) 第二節 壽險代理人壽險實務專屬範圍考題與解析(選擇 問答) 參考文獻
書名 / | 人身保險實務與法規精要 |
---|---|
作者 / | 賀冠群 廖勇誠 |
簡介 / | 人身保險實務與法規精要:金融保險證照時代早已到來!透過證照取得資格、提升專業與增加競爭力,確實是現今不可抗拒的趨勢。本書特別以壽險公會壽險業務員考試範圍為主軸, |
出版社 / | 紅螞蟻圖書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9306591 |
ISBN10 / | 9869306594 |
EAN / | 9789869306591 |
誠品26碼 / | 2681864325003 |
頁數 / | 320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1X14.8CM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金融保險證照時代早已到來!透過證照取得資格、提升專業與增加競爭力,確實是現今不可抗拒的趨勢。
內文 : 一、請試述人壽保險基本契約條款「寬限期條款(grace period clause)」之內容、規定的目的,及其衍生的相關保險單效力的問題。
參考解答:
1.訂定寬限期間之規定目的:考量壽險契約為長期契約而且儲蓄功能強,若因保戶一時的逾期繳費,就導致契約停止效力,對保戶保障顯然不利,也違背最大誠信契約之理念。因此壽險契約訂立寬限期間,提供保戶繳納保費的融通期間。
2.寬限期間之內容摘要:
(1)期間計算:
a.年繳、半年繳:催告到達翌日30天內。
b.季繳、月繳(現金繳費等自行繳費方式):應繳日(保單所載交付日)翌日30天內。
c.季繳、月繳(自動轉帳扣款等約定):催告到達翌日30天內。
(2)事故理賠:被保險人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壽險公司仍應負擔理賠責任,不可因為保費超過應繳日未繳而拒賠。
3.效力: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保費,壽險契約效力停止(停效);停效期間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壽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二、關於利率變動型壽險的特色,何者正確?
A.保單價值準備金隨宣告利率為定
B.利差回饋分享金依宣告利率與預定利率差值乘上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
C.彈性繳費
D.宣告利率維持不變
解答: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