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的祕密家譜: 借來的文化、逆勢成長的歷史、強制推銷的人類意識大雜燴 | 誠品線上

The Secret Life of Words: How English Became English

作者 Henry Hitchings
出版社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英語的祕密家譜: 借來的文化、逆勢成長的歷史、強制推銷的人類意識大雜燴:學好英語≠暸解英語如果你不曾讀過英語的歷史,你也就:A)無從得知英語強盛的祕密B)錯失了英語蘊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學好英語 ≠ 暸解英語如果你不曾讀過英語的歷史,你也就:A) 無從得知英語強盛的祕密B) 錯失了英語蘊含的豐沛意象與歷史記憶翻開英語的家譜,你會驚訝於英語的瓜瓞綿綿。全世界的人民都在依照自己的使用習慣改寫這種語言,因此我們有了Spangish(西班牙英語)、Singlish(新加坡英語)、Inglish(印度英語)、Chinglish(中式英語)……然而真正稱得上琳瑯滿目、多采多姿的,卻是英語的「列祖列宗」:盎格魯薩克遜語、拉丁語、諾曼法語、古挪威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烏爾都語、漢語、梵文,所有你想得到的語種,幾乎都曾為英語「注入」一點什麼。這鍋全球350種語言都湊上一腳的大雜燴,如今正在世上所有角落飄香。英語是當今世上最「豐盛」的語言英語不僅從各種語言中借來字彙,也借走文字背後蘊藏的文化內涵。法國食不厭精的飲食文化、義大利的藝術成就、德語在哲學思想上的探問、斯堪地納維亞人卓越的航海技巧……也隨之融入英語民族的價值觀和文化傳統中,英語因此成為當今世上最豐盛的語言,也是最能滿足人類的智識需求、最能全面描繪人類經驗的語言。英語的歷史,就是半部世界史借字的發生與歷史語境息息相關,既能反映各時代強權國家與潮流風尚的更迭、也暗示著不同時期的社會群體意識。《英語的祕密家譜》帶領讀者由借字窺見英國的歷史,及其他文化與之發生擦撞或者共生共榮的痕跡。剖析英語如何由羅馬帝國邊陲的番邦土語,走向21世紀的世界語言。與其問:「為什麼是英語?」,不如問:「什麼是英語?」18世紀的山謬.約翰遜爵士出版了史上第一本英語詞典,當時風行的法語借字如champagne(香檳)、clique(政黨派系)一概不予收錄,詞典中甚至對法語大加嘲諷、挖苦。充分展現了英語高傲的自尊。《英語的祕密家譜》細細爬梳應與歷史中圍繞著「借字」與「本體性」的長久論爭,展現千年以來英語民族對自身語言的思考。民族意識在英語的發展史中向來不曾缺席,我們將驚訝於,原來主導人類文明發展的泱泱大國,其子民間也存在著「崇洋媚外」與「多元開放」的矛盾心理。根植全球—— 21世紀的日不落帝國我們都剛經歷過反媒體巨獸(behemoth)的遊行、為金融肥貓(fat cat)的自利行為感到忿忿不平;如果仔細考究每一種流行字彙的來源,你會發現英語幾乎無處不在。正如作者的觀察,如今英語發展現況已超越我們對「單一語言/民族」過時的認知,全世界人民的廣泛使用,讓現代英語的「活性」已非昔日的語言純粹主義者所能想像。英語快速學習、增生新詞的能力,也使之成為對時事反應最迅速的語種。如今學習英語已不只是為了獲取出國留學的機會或更高的薪水,而是站在全人類的高度,檢視與我們密不可分的現實。☆2008年萊思紀念獎得主☆2009年毛姆文學獎得主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亨利‧希金斯語言和文化歷史評論家,生於1974年,畢業於牛津與倫敦大學。著有《約翰遜的字典》、《真的不用讀完一本書》。他也是《衛報》《金融時報》《新政治家》等報章雜誌的撰稿人。林俊宏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碩士。喜好電影、音樂、閱讀、閒晃。譯有《剪刀、石頭、布》、《群的智慧》等書。現就讀於師大譯研所博士班。

商品規格

書名 / 英語的祕密家譜: 借來的文化、逆勢成長的歷史、強制推銷的人類意識大雜燴
作者 / Henry Hitchings
簡介 / 英語的祕密家譜: 借來的文化、逆勢成長的歷史、強制推銷的人類意識大雜燴:學好英語≠暸解英語如果你不曾讀過英語的歷史,你也就:A)無從得知英語強盛的祕密B)錯失了英語蘊
出版社 /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6179426
ISBN10 / 9866179427
EAN / 9789866179426
誠品26碼 / 2680721691008
頁數 / 400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7X22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內文 : 內文試閱:
語言的世界觀
英語其實是被引進英國的,日後的美國也是如此。這類混種語言(尤其是字彙方面,包含的語言足足超過350種)的歷史,也刻畫了英語人士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英語如何不斷求知求新,也可以看到英語這種清教徒所謂的「我們的」語言,如何受到外界的影響而改變形貌。

人都需要溝通,這點無庸置疑。語言能拉近我們的距離,也能讓我們形同陌路。雖說溝通不一定要靠語言,但語言仍是我們最靈活的溝通工具。字彙雖然並不完美,卻比肢體語言來得長久。人類能用語言表達自我,我們都將此視為理所當然,卻很少想過語言的起源或者語言所擁有的力量。

我們可能會不時忽然想到,究竟walnut(胡桃)跟wall(牆)有什麼關係?crayfish(淡水螯蝦)又不是fish(魚),為什麼字尾會有fish?事實上,walnut這個字是古英語walhnutu的現代變形,字面意思是「外國的堅果」,胡桃原本主要生長在義大利,傳入北歐後便稱為「外國的」,以有別於當地的 hazelnut(榛子)。至於crayfish,則是古法語crevice(淡水甲殼綱動物)的變體,其字源是德語的crebiz,今日的法語則稱為écrevisse。字尾的fish是誤聽的結果。重點是:其實我們很少思考自己為什麼這樣說話,我們和其他說著相同語言的人,有什麼共同之處?語言的傳承演變,能向我們吐露先人的哪些事情?又,語言究竟如何塑造我們對世界的認知?也許我們該思考一下。

語言是一種社交能量,而人類之所以異於其他物種,關鍵也就在於語言表達能力。人無法跑得像獵豹那麼快、長得沒公牛那麼壯,也不像細菌一樣能適應各種環境,但人腦有製造和處理語言的能力,也能進行抽象思考。雖然蜜蜂能用舞蹈告訴其他同類食物的所在,綠猴的叫聲能傳遞複雜的訊號,而雀類能夠唱出多達13種的曲調,但動物的溝通系統終究能力有限,唯獨人類擁有「開放式」的語言機制,能發出近乎無數種聲音組合。大約在8萬到15萬年前,我們就擁有了語言,能夠分享各種想法、在群體內或者跟不同群體溝通、挑起(或避免)戰爭、求偶及尋找伴侶,語言也使我們能夠製造出各種被稱為「工具」的物品。

每種語言各有特色。當我們說著自己的語言,可能會覺得一切就是那麼輕鬆自然,然而一旦我們講起外語,就能深刻體會到該語言的鮮明飽滿,擁有與眾不同的肌理與符碼,也都以獨到的方式傳遞歷史、文化及世界觀。不同情境適合不同的語言,傳說中神聖羅馬帝國的君王查理五世會對外交使節講法語,對女士講義大利語,對馬夫講德語,對上帝則講西班牙語。而他似乎很少講英語─只有對鵝說話時才會用到。尼可拉斯.奧斯勒在他的宏觀歷史巨著《語言帝國》中,便提到「各種歷史傳統的鮮明性格:阿拉伯文的高貴低調及平等主義;中文和埃及文有難以撼動的自負;梵文展現繁複的分類和階級;希臘文的創新充滿自信,但也導致自戀和賣弄;拉丁文隱含公民意識;西班牙文固執、貪婪、準確;法文崇尚理性;英文則推崇生意才幹。」這種概括說法頗具趣味,雖然有所局限,卻也透露了更深層的涵義:人類的各種語言揭露了世界的本質,而語言的發展史,也就是人類意識的發展史。

研究語言就像是在考掘人類經驗,文字中帶有過去各種夢想和苦痛的化石。如果正在閱讀本書的你,讀的是英文原文,那麼你我不僅共用同一種語言,也傳承了同樣的價值觀和文化傳統,因為我們共用的語言中留有許多前人使用的歷史痕跡。即使我們的處世態度多有不同,仍同樣受到英語特有的表達模式影響,此外還有格言、俗話、行話及俚語等。當我們看到字彙時,我們會有同樣的熟悉感。語言使人類產生各種社群與團結意識,但也造成種種分化和爭執。雖說這些都有可能只是出於錯覺或想像,卻仍深刻地影響人類的行為。

文字就像目擊證人。喬治.史坦納曾說:「我們用到某個字的時候,其實是激起了這個字的一切歷史。」只要有新的領域浮現,其新奇感就會反映在語言中。想必人人都有這種經驗:查英文字典的時候,發現某個字是源自某種異國語言。多數語言並不會有這種情形,像是阿拉伯語或匈牙利語,絕大多數字彙都能追溯到自身的古老傳統(儘管現在已顯得有些枯竭),而不是來自其他仍存活的語言。英語,可說是各種語言最不尋常的交會之處。

正因如此,有些人會認為英語有些「淫亂」,愛跟其他語言勾三搭四。雖然這個比喻頗為貼切,但需要稍加修正:我們可以說英語十分「開放」(或說「隨和」),卻不能說是來者不拒。英語之所以多方向外探求,其實是出於自信,而非不安全感。在某種層面上,英語的確是愛勾三搭四:為了讓自己張開雙手擁抱迎接入侵或融合,必須很清楚自己會得到什麼回報,英文的殷勤好客並不盡然出於善意。了解我們語言的字彙由何而來,有助於我們理解自己;這分理解雖能賦予人活力,卻也帶來不安的感受,因為這會使我們想起一些動盪、殘暴與狠心剝削的過去。英語最初是由於異族入侵而被迫吸收外來字彙,如拉丁語、古挪威語和法語。但在往後的旅程中,英語逆轉了這個方向,迫使其他語言的使用者接受英語。並非英語本身有什麼特質值得學習,而是種種政治事件讓英語變得實用,且非用不可。英語的歷史就是相會的歷史,影響深遠的、有利可圖的和暴力相向的相會。對於熟悉英語的人士而言,這語言有種鍊金術般的魔力,足以改變與之相交的所有東西。

每一個新字的產生,其實都是解決了某個問題、滿足某種智識或經驗上的需求。這樣的需求往往十分明顯,但有時人們卻視而不見,或只帶來隱約的感覺,一直要等到缺口補上了,才讓人驚覺原來有這個缺口的存在。

我們都曾為碰到新字而感到頭痛。我本可以說「看到」或「聽到」新字,但這個「碰」字自有其意涵:初遇新字,就像是發生了一場碰撞。第一次看到chutzpah(英勇無畏)這個來自意第緒語的字時,你有什麼感覺?初次邂逅aficionado(……迷)時又如何?這個字在西班牙文中原指鬥牛迷。你可能會感到迷惑,這真的是個字嗎?然後問道:這個字的存在,究竟代表了什麼?接下來,就是開始使用這個字。

舞弄文字對我們是種樂趣,無論是造字、習得新字,或是舊字新用。本書也會提到用字遣詞別具新意的作家,其中有些人對後世影響深遠,有些則能夠反映當時的語言環境。談到富有想像力的寫作,在此改述一下喬治.歐威爾的說法:就像是由側翼進攻一處無法從正面攻入的敵軍陣地,而作家手上的武器就是創新,可能是新的寫作技巧、或是新造的詞。像是pandemonium(幽冥世界;喧鬧)就來自彌爾頓的《失樂園》,意指「撒旦一干人等的最高首都」;diplomacy(外交)出自艾德蒙.柏克;pessimism(悲觀主義)則出自山繆.泰勒.柯立芝。首先使用picnic(野餐)一詞的是查斯特菲爾德伯爵,他是 18世紀的時髦政客,也是引領大眾品味的教父。至於較晚近的作家,則可舉俄國作家納博科夫為例,其小說《邪惡的標誌》綴滿了有趣的冷僻字,像是kwazinka(屏風摺疊處的狹縫),還有shchekotiki(又刺又癢)。

美國散文家愛默生曾說「語言是歷史的檔案櫃」。語言出現新的字彙,可能代表新的政治運動、最新發現,或是某種意見、看法的大幅修正。在語言中發現創新,會給人一種印象:這個社會在實務、智識、社交及美學上需要改變。我們的喜好、需求、憎惡或焦慮的改變,都會反映在所用的字彙中。一旦某個字所指稱的對象消失,或是大幅改變,字本身也會因過時而遭淘汰。許多外來語如今都已消失,但有一些仍會捲土重來。

英語的歷史只有短短1,500年,通常分為兩個時期:到16世紀末為止是第一期,英語逐漸成形;到了第二期,英語開始擴張,傳布至全世界。(至少就一般觀點是如此,也有少數人持不同看法,認為不列顛地區早在羅馬人抵達之前便已使用英語,而拉丁文其實也有部分是來自英語,這與一般觀點正好相反。)英語終其一生都不斷與大量語言接觸,一開始是透過入侵者和殖民者,後來則是經由英國的對外殖民和商業剝削,將這種語言送到近乎全世界的各個角落,並沿路不斷累積新材料。一千年前,英語大約有5萬個字彙;至於現在的字彙量,各家說法不一,有人說是70萬,有人說是100萬,甚至有人聲稱是200萬。

在「新」字中,只有極少數是全新創造,大多是借字、複合字、現有字彙的結合,或是舊字新義。一個字根只要加上字首字尾,就能延伸出許多字彙。我們渴望加快生活步調,這也導致新的縮寫字不斷出現。新字甚至可以藉由轉換詞性產生,像是executive(管理的;經理),在演變出名詞用法前的150年間只作形容詞用。此外,我們也很清楚字彙如何出現延伸字義:字彙會在我們日復一日的使用中變得強大,甚至如空氣般無形但又無所不在。使用者的誤解(不論有心或無意)也可能產生新字。

我們會為新的想法或產品命名,而這名字通常能告訴我們一些來龍去脈。借字會有一種「心理氣候」。我們不是用歷史來解釋語言,而是以語言的種種細節展望歷史全景。16世紀之前,英語並未大量向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借字,但從這之後便有許多借字,從中可看出歐洲各海權帝國之間的競爭,以及向外探索所能獲得的報酬。同樣地,如果我們觀察英語的拉丁語和希臘語借字,會發現area(區域)和crisis(危機)最早傳入,再來是alibi(不在場證明)和dogma(教條),persona(形象)和euphoria(陶醉)則更晚,從中我們也可以得到某些結論(或只是某些印象)。

套句維根斯坦的話,語言為我們的世界畫出邊界。許多讀者可能都有過這樣的感覺:去國外度假除了會看到一些喜歡或厭惡的事物,也會燃起一些新熱情,開始欣賞一些新口味,還能學到一些新詞,讓那些新見聞在腦中活靈活現。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在1589冬季前往奧斯陸迎娶新娘,並帶回名為skol(斯科爾)的酒。之後不到半世紀,英格蘭人與瑞典人在三十年戰爭中並肩作戰,於是學到了plunder(掠奪),而這個字又是瑞典人從德國盟友那裡學來的。後來英國在內戰期間廣泛使用這個字,主要用來描述貪婪的保皇黨軍隊。

還可以舉一些當代的例子。過去幾十年間,廉價航空旅行使世界縮小了,現在地球上很少有真正「遙不可及」的地方。但我們在旅途中學到的外語單字,往往在回國時就忘得一乾二淨。在曼谷旅行時,知道klong指的是運河可能會很有幫助;去希臘的時候,你也可能發現malaka這個字常出現在純男性團體中,那是一種親暱的玩笑,意思是「手淫者」。但只要你回到家,大概就再也用不上這兩個字。一般而言,外來語彙會圍在某個重大事件或顯著的現象旁,而不會只是短暫交會。

我曾經多次提到「借字」這個詞,但其實講「借」並不見得恰當,因為出借這些字的語言仍保有這些字彙。外來語傳入英語後,可能會有一段試用期,也有一段時間可能會受到批評,或是令人望而生畏,但不論如何,並沒有把字彙「還回去」這種事。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能讓借字在新的語言環境裡站穩腳步?大多數新詞都只能享有一時的光彩,然後就逐漸褪色。真正能留存下來的,必定是實用、能解決沉痾,而且已廣為流傳的字詞。此外,這個字應該要易於使用,至少不能複雜得讓人發怒。我個人雖然很喜歡pinpilinpauxa這個字,這是巴斯克語的「蝴蝶」,但我可能得花上很大的工夫,才能說服別人這個字是實用的。

語言會不斷變化。只要是活的語言,就不可能停滯不前,而每一種語言也都是在自身造成的洪流中移動。正是這種活力,讓語言確保其主體性。只要還有群體在移動,語言就會繼續變化。有些人預測未來世界會是個語言的烏托邦,人人會以更直接的方式來溝通。在1850年代,亞歷山大.麥維爾.貝爾發明了一套以符號標記發音的系統,希望能夠成為國際通用的「可視語言」(Visible Speech);其子亞歷山大.格拉漢.貝爾青出於藍,發明了電話,渴望將他眼中日益分化的美國團結起來。在《如神的世人》(1923)一書中,H. G. 威爾斯想像未來的人將以「直接傳輸」的方式交流思想:「在想法穿上文字、發出聲音之前,對方就能接收那個想法。他們用心靈傾聽。當發話者興起某個念頭,在他用文字表現,甚至還未將之轉為文字前,對方就在心裡接收到了。說話的人開口之前,其他人就能知道他要說什麼。」背後的理念值得讚許,但此事一旦成真,大概會令我們緊張不已。「直接傳輸」雖能帶來許多好處,但犧牲的可能也不少。

而在今日,語言數量正逐漸消減,我們更應珍惜語言的多樣性,就像珍惜人類多樣的興趣、能力和傳統。不同語言擁有各自的創意潛能,也以獨特觀點理解世界,並具體呈現其使用者的文化及歷史,賜予其子民力量:這就是文明的四肢。各種語言盛開的繁花是如此燦爛,只能說單一語言的人即使再世故,也無法全然領會。不同文化會以微妙的方式相互影響,語言帝國間或許會和彼此決裂,但將仍藕斷絲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