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024 司法五等) | 誠品線上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024 司法五等)

作者 楊律師
出版社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024 司法五等):適用對象欲報考司法五等考試的考生使用功效網路人氣楊律師,獨家傳授你最高報酬率的讀書技巧!用白話通俗的文字讓民、刑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欲報考司法五等考試的考生使用功效網路人氣楊律師,獨家傳授你最高報酬率的讀書技巧!用白話通俗的文字讓民、刑事訴訟法不再乏味,即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輕鬆上手,基本概念搭配常考內容及歷年五等考古題交互演練,事半功倍的讀書方式,一本書即可解決您對民、刑事訴訟法的所有困惑。改版差異1.全書細修,修改錯字及更新題目2.依112年最新修法修訂內容書籍特色一、這本書包括數年份的「司法五等錄事庭務員、身心障礙五等錄事庭務員、原住民五等錄事庭務員」的考古題及解答將近1588題,我的書向來是巿面上考古題及解答最多的書。二丶歷屆考古題及解答皆依章節排列,例如:當您看完「管轄」的章節後,立刻就會看到和「管轄」有關的考古題及解答。三丶本書以白話通俗的文字來撰寫,不論您的法學程度有多差,縱使您並非法律系畢業的,也能看得懂,有助各位考生快速吸收。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楊律師法學碩士、執業律師、仲裁人曾任某些學校辯論社指導老師曾任某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曾任保成、學儒、法碩、大東海補習班講師現為兩隻流浪貓的爸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1單元 民事訴訟法大意 001管轄(一):普通審判籍 003管轄(二):管轄錯誤、起訴管轄恆定 004管轄(三):較少考的特別審判籍 006管轄(四):侵權行為 008管轄(五):應訴管轄 009管轄(六):合意管轄 010管轄(七):管轄競合、共同訴訟、同一被告數訴訟 014管轄(八):不動產vs物權 015管轄(九):不動產vs債權 018管轄(十):指定管轄 021管轄(十一):專屬管轄 022管轄(十二):民事vs行政 023自行迴避 026聲請迴避 029權利能力 032當事人能力vs權利能力 033當事人能力vs胎兒 034當事人能力vs非法人團體(一) 037當事人能力vs非法人團體(二) 039當事人能力vs非法人團體(三) 042當事人能力vs中央或地方機關 044當事人能力vs分公司 045訴訟能力vs行為能力 046訴訟能力vs外國人 049欠缺訴訟能力之處理 049訴訟能力vs輔助宣告 052訴訟能力vs特別代理人 055辯論能力 057訴之利益 057給付之訴vs當事人適格 059確認之訴vs訴之利益、當事人適格、對象 061形成之訴vs當事人適格 067訴訟代理人(一):資格及授權 071訴訟代理人(二):數個訴訟代理人 076訴訟代理人(三):當事人的撤銷更正權 077訴訟代理人(四):法院選任 078訴訟代理人(五):訴訟代理權消滅 079選定當事人(一):要件 081選定當事人(二):限制 086選定當事人(三):選定公益社團法人 088選定當事人(四):公告曉示→併案請求→視為選定 090公益法人vs不作為之訴 091輔助參加訴訟(一):要件、訴訟行為、承當訴訟 092輔助參加訴訟(二):參加效 098輔助參加訴訟(三):告知、通知 100獨立參加訴訟 102訴之客觀合併(一):單純合併 104訴之客觀合併(二):選擇合併vs競合合併 105訴之客觀合併(三):重疊合併 106訴之客觀合併(四):預備合併 107普通共同訴訟:要件、訴訟行為效力 110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一):要件、訴訟行為效力 113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二):撤銷詐害行為 11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三):共有物 119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四):裁定追加為原告 121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一):撤銷股東會議決議 125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二):請求回復共有物 127有爭議的共同訴訟(一):代位權? 128有爭議的共同訴訟(二):連帶債務人? 130主參加訴訟 133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137反訴 142訴之聲明vs明確性原則 146訴之三要素vs起訴狀應記載事項vs同一事件 147訴之聲明vs重複起訴 149訴訟標的vs重複起訴 151給付之訴vs確認之訴vs重複起訴 153當事人恆定原則vs重複起訴(一) 156當事人恆定原則vs重複起訴(二) 160將來給付之訴 162訴訟要件→命補正→駁回 164當事人書狀 172送達(一):送達機關、送達證書 173送達(二):直接送達、交付送達 174送達(三):面告通知、書狀陳明屆期到場 175送達(四):補充送達 175送達(五):寄存送達 177送達(六):留置送達 179送達(七):公示送達 180送達(八):以電子設備送達 183送達(九):囑託送達 184送達(十):應受送達人 185送達(十一):訴訟代理人 186送達(十二):送達代收人 188開庭通知書、就審期間 190期日及期間 193在途期間 195回復原狀 197當然停止訴訟(一):當事人死亡 199當然停止訴訟(二):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法定代理人死亡或其代理權消滅 203當然停止訴訟(三):全部事由 204裁定停止訴訟 206合意停止訴訟 208裁判費(一):起訴、反訴、上訴 211裁判費(二):再審、抗告、聲請、聲明 214訴訟標的價額(一):誰核定?時點? 215訴訟標的價額(二):競合 217訴訟標的價額(三):債權之擔保、租賃 219訴訟標的價額(四):分割共有物 220訴訟費用之負擔(一):原則 221訴訟費用之負擔(二):認諾、分割共有物或經界訴訟、撤回、和解 223訴訟費用之負擔(三):預納 225訴訟費用之擔保 226訴訟救助(一):要件 226訴訟救助(二):效力範圍 230訴訟救助(三):徵收 233訴訟救助(四):駁回、救濟 234訴訟救助(五):撤銷 235處分權主義 236辯論主義 239言詞辯論:指揮、闡明、發問 240舉證責任(一):原則 242舉證責任(二):消極事實? 244無庸舉證之事項(一):顯著或已知之事實 246無庸舉證之事項(二):自認 248無庸舉證之事項(三):推定 252無庸舉證之事項(四):擬制、習慣法令 255自由心證、證明度、證據能力 256書證之提出義務 258證據保全(一):要件 260證據保全(二):協議 262證據調查 263證人(一):出庭及作證義務 264證人(二):拒絕證言 265證人(三):具結 266證人(四):不到庭訊問 268鑑定 269鑑定證人 270勘驗 271當事人訊問 272言詞辯論(一):公開審判、開始 273言詞辯論(二):分別辯論、合併辯論、限制辯論 275言詞辯論(三):筆錄 277審理集中化(一):爭點整理程序的種類及選擇 279審理集中化(二):調查證據、言詞辯論 282適時提出vs逾時提出之失權效 283撤回 285一造或兩造不到場vs判決 288訴訟上和解(一):方式及範圍 292訴訟上和解(二):效力及救濟 294訴訟上和解(三):酌定和解方案 296捨棄、認諾 297全部終局判決、一部終局判決、中間判決 298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判決 302對待給付判決 304假執行判決(一):意義及要件 305假執行判決(二):法院職權宣告 307宣示判決vs送達判決書 311裁定更正裁判 312補充判決 314既判力的「客觀」範圍vs抵銷vs重複起訴 320既判力的「主觀」範圍 324僅表明請求之最低金額vs階段訴訟 327無效判決 330判決vs裁定 332司法事務官之處理程序 333訴訟卷宗 334第二審(一):上訴期間 335第二審(二):上訴狀應記載事項、實務流程 336第二審(三):上訴權人 339第二審(四):上訴利益 340第二審(五):形式審查 341第二審(六):上訴理由 343第二審(七):適時提出 346第二審(八):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347第二審(九):反訴 350第二審(十):附帶上訴 352第二審(十一):擴張或變更聲明 355第二審(十二):捨棄上訴權 357第二審(十三):撤回上訴 358第二審(十四):處分權主義vs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vs判決主文 360第二審(十五):假執行之裁判 362第三審(一):上訴利益 363第三審(二):強制律師代理 364第三審(三):上訴理由 366第三審(四):法律審 368第三審(五):當然違背法令 368第三審(六):相對違背法令 370第三審(七):上訴狀應記載事項、實務流程 372第三審(八):訴之變更、追加、擴張聲明、附帶上訴 373第三審(九):言詞辯論vs書面審理vs上訴聲明 374第三審(十):判決 375第三審(十一):飛躍上訴 378抗告(一):要件 379抗告(二):抗告期間 381抗告(三):抗告狀應記載事項、實務流程 381抗告(四):效力 382抗告(五):抗告法院之裁定、再抗告 382異議 383再審(一):對象、事由、訴訟標的 384再審(二):再審期間 389再審(三):管轄法院 390再審(四):禁止再審 392再審(五):裁判 394情事變更 395第三人撤銷訴訟(一):要件 396第三人撤銷訴訟(二):撤銷期間及管轄 398第三人撤銷訴訟(三):停止原確定判決執行? 399第三人撤銷訴訟(四):判決效力 400調解(一):強制調解 402調解(二):聲請調解、駁回聲請 406調解(三):調解處所、調解委員、酌定調解條款 409調解(四):調解成立 411調解(五):調解不成立 413簡易訴訟程序(一):要件 415簡易訴訟程序(二):起訴書應記載事項?言詞起訴?自行到場? 421簡易訴訟程序(三):言詞辯論 422簡易訴訟程序(四):判決書 423簡易訴訟程序(五):訴之變更、追加、反訴 424簡易訴訟程序(六):第二審 424簡易訴訟程序(七):第三審、抗告 427簡易訴訟程序(八):再審 430小額訴訟程序(一):要件 430小額訴訟程序(二):表格化訴狀、夜間假日開庭、調解、衡平裁判、準用簡易程序規定、管轄 433小額訴訟程序(三):一部請求 436小額訴訟程序(四):訴之變更、追加、反訴 438小額訴訟程序(五):判決書及假執行 440小額訴訟程序(六):第二審 441小額訴訟程序(七):第三審? 444小額訴訟程序(八):抗告、再審 445支付命令(一):要件 446支付命令(二):限制 448支付命令(三):管轄 449支付命令(四):不能送達? 450支付命令(五):異議 451支付命令(六):確定之效力 453支付命令(七):裁判費 455假扣押(一):意義 458假扣押(二):要件、釋明、擔保金 460假扣押(三):管轄 464假扣押(四):抗告 466假扣押(五):撤銷 467假扣押(六):取回擔保金 471假處分 473定暫時狀態處分 476起訴登記 480公示催告 485除權判決 488家事事件分類 491管轄 492不公開審理 493職權調查證據 494命當事人到場 495訴訟能力vs程序能力 496程序監理人 496強制調解 498甲類或乙類vs當事人適格 500請求之變更、追加、反請求、合併請求、合併審理、合併審判 501和解、捨棄、認諾、撤回 502甲類或乙類vs第三人 503婚姻事件程序(一):訴訟種類、管轄 504婚姻事件程序(二):自認、不爭執 505婚姻事件程序(三):死亡 506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一):管轄 508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二):否認子女之訴、否認推定生父之訴 508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三):確認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之訴 509親子關係事件程序(四):認領之訴 510親子關係事件程序(五):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510第2單元 刑事訴訟法大意 513法例 515當事人 516土地管轄 517土地管轄vs管轄錯誤 519事務管轄 521事務管轄vs管轄錯誤 522牽連管轄 524競合管轄 526指定管轄 527移轉管轄 528無管轄權vs效力 529自行迴避 530聲請迴避 533職權迴避 537迴避vs準用 537選任辯護人 538強制辯護(一):審判中的強制辯護 542強制辯護(二):偵查中的強制辯護 549強制辯護(三):偵查中的羈押審查、偵查中的暫行安置 550審判中的閱卷權 552偵查中的閱卷權 555輔佐人 556被告的代理人、自訴代理人、告訴代理人、再審代理人、沒收參與人代理人、訴訟參與代理人 557偵查中的筆錄、搜索扣押勘驗筆錄 560審判筆錄(一):內容及簽名 563審判筆錄(二):附錄及整理 566審判筆錄(三):效力及更正 568裁判vs更正 570陳明送達地址 572平信、掛號、送達證書 574寄存送達 575公示送達 576對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送達、對檢察官送達 578期日及期間 580在途期間 581回復原狀 582告訴的定義及方式 585告訴乃論罪vs非告訴乃論罪vs相對告訴乃論罪 588告訴期間 589告訴權人(一):被害人 590告訴權人(二):法定代理人、配偶、特定親屬 591告訴權人(三):特定罪名 593告訴權人(四):利害衝突 594告訴權人(五):代行告訴人 594告訴代理人 595撤回告訴 597告訴不可分、撤回告訴不可分 598告發 600自首 601偵查之主體及開始 602偵查不公開vs在場權、陳述意見權、筆記權 605絕對不起訴(一):法定不起訴 608絕對不起訴(二):其他法定理由不起訴 609相對不起訴(一):微罪不起訴 610相對不起訴(二):執行無益不起訴 612簽結 613緩起訴(一):要件 614緩起訴(二):撤銷 617再議(一):聲請 619再議(二):審查 622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624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的確定力 627證據保全 629提起公訴、卷證併送 630起訴審查 632職權主義vs當事人主義vs調查證據 634無罪推定、罪疑唯無、舉證責任 636單一案件vs起訴不可分vs審判不可分vs不告不理原則 637追加起訴 641同一案件vs變更起訴法條、變更起訴事實 642撤回起訴 645開庭通知及送達 646公開審理、合議審理、被告在庭時不得拘束其身體 647準備程序 650交互詰問 653被告詰問權vs被告退庭 658審判期日、審理程序 659更新審判程序 664停止審判 666有罪判決 667無罪判決 669免訴判決 669不受理判決 671宣示判決 673被告不到庭vs判決 674裁判書原本、正本、送達 676上訴權人(一):當事人、得提起自訴之人、職權上訴 676上訴權人(二):法定代理人或配偶 679上訴權人(三):代理人或辯護人 681上訴期間 683上訴書狀之提出 683上訴理由 685上訴不可分 688被告或上訴人不到庭vs判決 689第二審vs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690捨棄上訴、撤回上訴 691上訴第三審的限制(一):罪名 694上訴第三審的限制(二):上訴理由 696第三審的審判程序 699抗告(一):判決與上訴vs裁定與抗告 699抗告(二):實體裁定vs程序裁定vs抗告 701抗告(三):抗告權人 703抗告(四):停止執行 704抗告(五):再抗告 704抗告(六):準抗告 705再審(一):對象 707再審(二):為被告利益再審 708再審(三):為被告不利益再審 710再審(四):聲請權人 710再審(五):再審期間 711再審(六):代理人vs閱卷權 712再審(七):書狀、理由、附件 712再審(八):管轄權 713再審(九):停止執行 714再審(十):開庭審理、調查證據 714再審(十一):裁定駁回vs開始再審之裁定 715再審(十二):更為審判、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717非常上訴(一):對象 718非常上訴(二):聲請 719非常上訴(三):審理程序、判決 721非常上訴(四):違背法令 724非常上訴(五):閱卷權 726簡式審判程序 726簡易程序(一):偵查中聲請 730簡易程序(二):審判中裁定 734簡易程序(三):簡易程序→通常程序 737簡易程序(四):上訴 739協商程序(一):要件及優點 743協商程序(二):強制辯護、告知義務、撤銷撤回 746協商程序(三):上訴 747審級制度 749自訴及限制(一):被害人 750自訴及限制(二):直系尊親屬或配偶 753自訴及限制(三):半個被害人或直系尊親屬或配偶? 754自訴及限制(四):自訴→自訴或公訴 756自訴及限制(五):自訴→告訴 757自訴及限制(六):檢察官開始偵查→自訴 757自訴及限制(七):強制律師代理 759自訴及限制(八):撤回 761自訴及限制(九):裁定駁回自訴 763自訴及限制(十):已不得告訴或請求 764自訴vs反訴 764被害人訴訟參與(一):要件 765被害人訴訟參與(二):裁定、撤銷原裁定 767被害人訴訟參與(三):通知、出庭、表示意見 768被害人訴訟參與(四):訴訟參與代理人 771被害人訴訟參與(五):閱卷權 772被害人訴訟參與(六):選定代表人 773訊問或詢問被害人(一):陪同 774訊問或詢問被害人(二):隔離 775移付調解、進行修復 776沒收(一):未起訴→單獨宣告沒收 777沒收(二):起訴→有罪判決→併宣告沒收 779沒收(三):起訴→非有罪判決→單獨宣告沒收or併宣告沒收 780沒收(四):起訴→單獨宣告沒收→判決 782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一):聲請參與、通知義務 784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二):代理人及閱卷權 788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三):準用被告之權利、適用通常審判程序 789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四):判決、漏未判決 790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五):上訴 791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六):撤銷沒收確定判決 793保安處分(一):聲請、裁定、管轄、期限 795保安處分(二):強制辯護、閱卷權 796保安處分(三):審理 798附帶民事訴訟 800執行(一):開始及指揮 803執行(二):方式 803執行(三):停止執行 804執行(四):死刑 805證據能力、證明力 806傳喚 808通知 811拘提(一):要件 812拘提(二):執行 814逕行拘提 817逮捕(一):通緝犯 818逮捕(二):現行犯、準現行犯 821逮捕(三):緊急拘捕 824有令狀搜索 826無令狀搜索(一):緊急搜索 829無令狀搜索(二):附帶搜索 831無令狀搜索(三):同意搜索 833本案附帶扣押、另案扣押 835搜索扣押→事後審查 836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 840搜索扣押的執行(一):在場之人 843搜索扣押的執行(二):扣押的方法及必要處分 844搜索扣押的執行(三):政府機關或軍事場所 846搜索扣押的執行(四):夜間搜索 847扣押物之返還 850搜索律師事務所 850受拘捕時的通信接見權 851羈押的要件(一):拘捕前置主義 853羈押的要件(二):24小時內 856羈押的要件(三):犯罪嫌疑重大 859羈押的要件(四):一般性羈押的原因 859羈押的要件(五):預防性羈押的原因 861羈押的要件(六):羈押必要 862羈押的要件(七):言詞審理原則、法官押票 864羈押審查(一):強制辯護? 865羈押審查(二):閱卷權vs法官羈押審查之依據vs檢察官到庭義務 866羈押審查(三):深夜訊問 869羈押審查(四):自由證明程序 870羈押之指揮、變更羈押處所 872羈押之執行 873羈押中的通信接見權 875撤銷羈押(一):羈押原因消滅 879撤銷羈押(二):羈押期滿 880撤銷羈押(三):羈押期間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 884撤銷羈押(四):處分、判決 885停止羈押 886再執行羈押 889羈押之替代處分及防逃措施 890具保→沒入保證金or退還保證金 894限制出境(一):要件 896限制出境(二):期限及延長 898限制出境(三):撤銷 899暫行安置(一):要件 901暫行安置(二):執行 904暫行安置(三):撤銷 904自白(一):人別訊問 905自白(二):告知義務 905自白(三):夜間詢問 908自白(四):法定障礙事由經過時間訊問 913自白(五):訊問方法 914自白(六):不正訊問、證據能力、證明力 915自白(七):詢問人、製作人、閱覽、表示意見 917自白(八):筆錄≠錄音錄影、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 920證人(一):傳喚及拘提 922證人(二):具結 924證人(三):拒絕證言vs拒絕方式 927證人(四):拒絕證言vs詰問 930傳聞例外(一):特別程序 931傳聞例外(二):§159-1Ⅰ 932傳聞例外(三):§159-1Ⅱ 935傳聞例外(四):§159-2 936傳聞例外(五):§159-3 939傳聞例外(六):§159-4 941傳聞例外(七):§159-5 943共同被告(一):程序分離、程序合併 945共同被告(二):他白之證明力 947鑑定人之選任 949拒卻鑑定人 950鑑定人vs具結 951鑑定留置 955鑑定許可 957檢察事務官及警察之採證 959鑑定證人 960通譯 961勘驗 962嚴格證明程序vs自由證明程序 963

商品規格

書名 /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024 司法五等)
作者 / 楊律師
簡介 /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024 司法五等):適用對象欲報考司法五等考試的考生使用功效網路人氣楊律師,獨家傳授你最高報酬率的讀書技巧!用白話通俗的文字讓民、刑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3239296
ISBN10 /
EAN / 9786263239296
誠品26碼 / 2682474221006
頁數 / 100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3.9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1130g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一、近年物價及房價飆高,大部分人都過不好,尤其窮困的考生會更不好過,我明白,因為我也重考過。
二、今年收到一封很特別的感謝信,她說「每當我讀的很累或想放棄時,就會幻想考上後,把考上的成績單及感謝信寄給楊律師,然後你再轉貼在你的臉書及blog給其他考生看」,這讓我很開心,沒想到我多年來的習慣竟成為她堅持並考上的動力,而她也真的心想事成,各位同學也可以試試這招,期待收到各位同學的成績單及感謝信。
2023年8月 楊律師

試閱文字

自序 : 一、近年物價及房價飆高,大部分人都過不好,尤其窮困的考生會更不好過,我明白,因為我也重考過。
二、今年收到一封很特別的感謝信,她說「每當我讀的很累或想放棄時,就會幻想考上後,把考上的成績單及感謝信寄給楊律師,然後你再轉貼在你的臉書及blog給其他考生看」,這讓我很開心,沒想到我多年來的習慣竟成為她堅持並考上的動力,而她也真的心想事成,各位同學也可以試試這招,期待收到各位同學的成績單及感謝信。
2023年8月 楊律師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網路人氣楊律師,獨家傳授你最高報酬率的讀書技巧!
用白話通俗的文字讓民、刑事訴訟法不再乏味,
即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輕鬆上手,
基本概念搭配常考內容及歷年五等考古題交互演練,
事半功倍的讀書方式,一本書即可解決您對民、刑事訴訟法的所有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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