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開講: 民法總則 (司法人員 律師 高普 地特 各類考試) | 誠品線上

老師開講: 民法總則 (司法人員 律師 高普 地特 各類考試)

作者 袁翟
出版社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老師開講: 民法總則 (司法人員 律師 高普 地特 各類考試):《老師開講民法(總則)》民法總則的法律關係又多又雜,看到不同的要件和效力,頭就暈了!怎麼辦?這時,運用大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老師開講 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的法律關係又多又雜,看到不同的要件和效力,頭就暈了!怎麼辦?這時,運用大量生活案例舉例、用更具體的方式講解到讓你懂的《老師開講民法(總則)》就是您的最佳選擇!民法總則要背的東西那麼龐雜,要是在考前看不完怎麼辦?觀念、學說、實務見解……好多啊……記不住那麼多內容怎麼辦?如何把讀過的內容轉換成有條理的申論作答?選擇題選項看起來都好像,如何提升作答速度和準確度呢?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夠得到高分呢?解套方法在哪?此外,袁翟老師也增加了許多新的實務見解,務求讓內容更加符合時事。希望讀者在服用本書後,都能跳脫以往學習法律時對抽象用詞的想像,用更輕鬆的方式去理解法條要件的解釋和相關爭議。除此之外,在民法總則考試都偷偷超出範圍的今天,袁翟老師除了在本書中詳細解說民法總則的架構、各法條的解釋和爭點之外,也特別整理了「民法總則和其他民法規範的連結」喔!希望由此真正幫助讀者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得分關鍵。適用對象1 欲報考國考民法的考生2 對民法詳加研究之讀者使用功效用各種舉例將抽象的法律關係具體的講解,並補充一些較深入的實務見解、學說見解改版差異新增實務及學說見解修正錯字書籍特色筆者每年在補習班講授民法總則,總會遇到許多的法律初學者,多年來總是努力希望能把抽象的法律關係具體的講解給同學,讓大家在理解上可以更輕鬆,另方面也希望能兼顧一些已經有底子的同學,所以除了基本觀念的建構外,一些比較深入的爭點也必須補充。就這樣經過幾年的慢慢琢磨,筆者對民法總則的講授,也算是有些心得。這次寫作除了基本的法條要件解釋外,也盡量用各種舉例來幫助了解,另外也補充許多的學說與實務見解,增加深度。希望這是一本新人看了會笑、舊人看了不哭的民法總則。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袁翟出生於花蓮,18歲後即離鄉背井到臺北念大學,東吳大學畢業後考取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民商法組,終於在2015年排除萬難順利畢業,真是可喜可賀,都想跟自己擊掌了。民國98年考取律師,名列探花,於同年至保成、學儒、志光等補習班任教至今。今年除繼續補習班的工作之外,也當起了新手爸爸,生活步調變得截然不同,原本想要成為圖文部落客的人生夢想就這樣默默地被延宕了。最後,謝謝每個願意翻開這本書的你,不管你是否買下它,我都深深感激。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前言 001第一章 權利 003第一節 權利的內容與作用 003第二節 權利主體 011第三節 權利客體 080第二章 法律行為 097第一節 法律行為概說 097第二節 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 108第三節 特別成立要件 110第四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行為能力 116第五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142第六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標的可能、妥當、確定、適法 206第七節 法律行為之特別生效要件:條件、期限、處分權 230第三章 代理 254第一節 一般代理 254第二節 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 289第四章 法律行為之效力 293第一節 無效之法律行為 293第二節 得撤銷之法律行為 295第三節 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 300第五章 期間與期日 303第一節 規範意義及適用範圍 303第二節 期日的意義及其決定 304第三節 期間的意義及其計算 304第四節 年齡之計算 308第六章 消滅時效 309第一節 消滅時效的意義 311第二節 消滅時效的客體 313第三節 消滅時效的期間 321第四節 消滅時效期間的起算 330第五節 消滅時效之中斷 337第六節 消滅時效之不完成 346第七節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349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 357第一節 誠信原則與權利濫用 357第二節 正當防衛 368第三節 緊急避難 368第四節 自助行為 368

商品規格

書名 / 老師開講: 民法總則 (司法人員 律師 高普 地特 各類考試)
作者 / 袁翟
簡介 / 老師開講: 民法總則 (司法人員 律師 高普 地特 各類考試):《老師開講民法(總則)》民法總則的法律關係又多又雜,看到不同的要件和效力,頭就暈了!怎麼辦?這時,運用大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3238008
ISBN10 /
EAN / 9786263238008
誠品26碼 / 2682426174008
頁數 / 38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1.5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416g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這本書再次順利改版,除了感謝出版社的積極之外,也要感謝各位讀者的捧場。無論你是因為上課而使用這本書,還是在書局裡翻閱後願意給筆者一個機會,我都深深感謝。
民法總則作為學習民法之人最初接觸到的章節,往往讓人覺得「好像很簡單」但仔細深究後就會發現「沒那麼簡單」。筆者在編寫/上課的過程中,也一直在想要怎樣讓讀者能了解法條背後的意義,畢竟要先了解,才能在考試時正確適用。因此除了要件的解釋、爭點(實務、學說)的介紹之外,筆者也盡量用白話的方式多舉例讓讀者能夠快速進入狀況。
另外,從今年(民國112年)1月1日開始,民法第12條修正施行為滿18歲即成年,同法第980條亦修正為男女均須滿18歲始得結婚,為配合此項修正,刪除民法第13條第3項等規定。因此本次改版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以新法的角度重新撰寫並淘汰若干不合時宜的爭點。
最後,最近真的好熱好熱,這地球對胖子越來越不友善了QQ。
袁翟
民國112年7月24日

試閱文字

自序 : 這本書再次順利改版,除了感謝出版社的積極之外,也要感謝各位讀者的捧場。無論你是因為上課而使用這本書,還是在書局裡翻閱後願意給筆者一個機會,我都深深感謝。
民法總則作為學習民法之人最初接觸到的章節,往往讓人覺得「好像很簡單」但仔細深究後就會發現「沒那麼簡單」。筆者在編寫/上課的過程中,也一直在想要怎樣讓讀者能了解法條背後的意義,畢竟要先了解,才能在考試時正確適用。因此除了要件的解釋、爭點(實務、學說)的介紹之外,筆者也盡量用白話的方式多舉例讓讀者能夠快速進入狀況。
另外,從今年(民國112年)1月1日開始,民法第12條修正施行為滿18歲即成年,同法第980條亦修正為男女均須滿18歲始得結婚,為配合此項修正,刪除民法第13條第3項等規定。因此本次改版最主要的任務,就是以新法的角度重新撰寫並淘汰若干不合時宜的爭點。
最後,最近真的好熱好熱,這地球對胖子越來越不友善了QQ。
袁翟
民國112年7月24日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在民法總則考試都偷偷超出範圍的今天,袁翟老師除了在本書中詳細解說民法總則的架構、各法條的解釋和爭點之外,也特別整理了「民法總則和其他民法規範的連結」喔!希望由此真正幫助讀者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得分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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