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語言: 應用、爭議、修辭 (作者親簽版)
作者 | 紀蔚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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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我們的語言: 應用、爭議、修辭 (作者親簽版):沒有語言,事物無法現身。貫通任督二脈的語言學秘笈標點符號左右文意稍有不慎便後悔莫及錯置逗點要人命不加分號打官司驚嘆連 |
作者 | 紀蔚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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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我們的語言: 應用、爭議、修辭 (作者親簽版):沒有語言,事物無法現身。貫通任督二脈的語言學秘笈標點符號左右文意稍有不慎便後悔莫及錯置逗點要人命不加分號打官司驚嘆連 |
內容簡介 沒有語言,事物無法現身。 貫通任督二脈的語言學秘笈 標點符號左右文意 稍有不慎便後悔莫及 錯置逗點要人命 不加分號打官司 驚嘆連連鬧離婚 語言癌問題不小 語言潔癖也是病 話語痙攣人人有 殭屍名詞殺不完 追求完美穩失敗 但人總想把話說得更好 可惜語言滑溜如泥鰍 揭示時遮掩 隱瞞時泄漏 唯有透過「心語」 始能窺見自我與他者的靈魂 24堂趣味十足的哲學課,以日常情境剖析語言的真相與迷思,從親身體驗回溯話語的源頭,一面舉起修辭刀,殺殭屍,解痙攣;一面提醒自己語言不停改變,或可選擇不隨波逐流,倒也不必口誅筆伐。 語言是抉擇──伸展你的書寫以便伸展你的心智。 應用篇:剖析音標的重要、學習關鍵期、雙語利弊、難搞的標點符號、寫作指南和風格之要。 爭議篇:介紹語言學研究重要的爭論和假說,如語言的源起、演化、本能論和文化論、語言相對論等各學派的基礎論述。 修辭篇:探討語言的藝術,說話或書寫的技巧,即每個人以語言與人互動的方式。藉小說、戲劇、史詩和生活對話,揭示人們如何運用語言傳達字面上和字面以外的意義,進而揣摩心語,領會感受與言說之間的裂隙。 語言之間,無分軒輊;語言之前,人人平等。
作者介紹 紀蔚然台灣當代深具開創性與影響力的重要劇作家。國立台灣大學戲劇學系名譽教授。第十七屆國家文藝獎得主。著有《黑夜白賊》、《夜夜夜麻》、《也無風也無雨》、《好久不見》、《嬉戲》、《影癡謀殺》、《倒數計時》、《莎士比亞打麻將》、《拉提琴》、《一個兄弟 兩個故事》、《某種認可》等經典劇作,及長篇小說《私家偵探》、《DV8》等作品。
產品目錄 序言 語言的日常生活:哲學家看語言/完美語言/一長串的失敗史/應用、爭議、修辭 應用篇 1. 假如我教小朋友英文:迪克與珍/浸潤教學法/初階英語在台灣/有人教音標嗎? 2. 語言學習關鍵期:母語不用教/兒語/關鍵期/更神奇的還在後頭 3. 雙語行不行?:中英夾雜/「雙語悖論」/好處多多?/後設語言觀 4. 逗點之戰:難纏的逗點/派別之分/牛津逗號/中文裡的序列/逗點無政府 5. 分號之愛與憎:非驢非馬/規則與例外/追述或對比/漣漪漫漫 6. 要命的驚嘆號:想太多/五體投地/作家如何看?/專家怎麼說? 7寫作指南聖經:務必簡潔/形容詞和副詞省點用/肯定強過否定/主動優於被動/聖經蒙塵/老人家請注意 8. 殭屍名詞:動詞與名詞/抓殭屍/角色與行動/並非一無是處/學術書寫的哀愁 9. 古典風格:風格/真相/立場/例句/其他風格 爭議篇 10. 不要問我從哪裡來:我們的語言/祖語/在海裡看魚/語言與方言 11. 語言基因:刺激匱乏/語言本能/猴子不是咱們的祖先 12. 挽救一個常識:速度較快?/關鍵期?/刺激匱乏?/KE家庭? 13. 語言說我:語言決定文化? /滾雪球/「狼」來了 14. 沒有天天天藍:早期「相對論」/以前的天空並不藍/自然 VS. 文化/限制中的自由 15. 你臉頰向海處有一粒麵包屑:這是什麼動物?/請你往西挪一下/換一個假設/環境 VS. 語言 16. 124毫秒!:藍色測試/東西南北/他顯然在砍樹但我不確定/可憐的中文/未來式與儲蓄/兩面刃 17. 火車與火腿:雙語腦袋(上):基礎相同/紅藍相間為紫/干擾與駕馭/自己做實驗 18. 心中有他者:雙語腦袋(下):可能的「壞處」/問路得問對人/大腦灰質/下決策/語言與情緒 修辭篇 19. 幫我把屁股往左挪一下:語言癌風波/沒有所謂的癌/阿基師的矛盾/心中那把語言的尺 20. 歷史裡的台灣語文:殖民地漢文/台式白話文/鄉土話文論戰/難以克服之困境 21. 語言魔法:小的心中只有感激/說個故事/故事中的故事/故事外的故事/話術之為魔法/陳小明,該丟垃圾了 22. 透明與神祕:傷疤怎麼來的?/全都攤在陽光下/老爸,獻祭的羊羔在哪?/兩種基本風格/感官即心理 23. 心語:溢出了字面/沒有沒有意義的話語/她還真慢啊/對話論/不在場的第三者 24. 什麼叫溝通?:離不開情境/緊急!打119/老師騙人!/「我們之間的問題是溝通失敗」 謝詞
書名 / | 我們的語言: 應用、爭議、修辭 (作者親簽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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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紀蔚然 |
簡介 / | 我們的語言: 應用、爭議、修辭 (作者親簽版):沒有語言,事物無法現身。貫通任督二脈的語言學秘笈標點符號左右文意稍有不慎便後悔莫及錯置逗點要人命不加分號打官司驚嘆連 |
出版社 / | 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
ISBN10 / | |
EAN / | 4710227301243 |
誠品26碼 / | 2682246376002 |
頁數 / | 336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14.8X21X1.8CM |
級別 / | N:無 |
推薦序 : 相當引人入勝,作者從閱讀眾多的語言學文獻、文學作品、個人經驗、甚至偶然聽到的對話中發揮主題,剖析語言的奧秘與迷人的不同面向。作者如偵探抽絲剝繭,又如劇作家說故事娓娓道來,卻又不失語言學家追求真相的辯證。精彩! You’ve got to read it to appreciate it. 這本書很適合作為語文教育、寫作教學、語言學的輔助教材。
──張郇慧(政治大學英語系副教授、美國夏威夷大學語言學博士)
自序 : 語言的日常生活
真正懂得閱讀始自一面吸收文章內容、一面琢磨書寫方式(用字遣詞、標點符號、論述邏輯、組織結構),其過程慢如龜速、甚至走兩步退三步,但受益良多。然而,編寫舞台劇本多年後方才了解,早於學習文字藝術之前,我已無意識領略言談的藝術。幼時不懂人情世故,亦不察複雜人際關係,但從大人之間談話以及與他人互動,我一直在揣摩話語的意義及其流露的情緒。這份技能,或說求生之道,每個人自小便已具備。
我一直對語言感興趣,卻從未認真鑽研,直到四五年前。不過一旦一頭栽進,立即面臨取捨問題,只因這個領域範圍之廣、分門別類之雜,令人不知從何著手。過程中體察兩件事實,其一,過去對於語言的直覺多半是錯的,正如傳統智慧多半有待商榷;其二,關於語言,沒有一個面向不具爭議,這些爭議至今尚未止息,未來亦難有落幕之日。
語言擾人之處在此,迷人之處亦於此。
哲學家看語言
很難遇到哲學家不對語言發表意見,所示洞察多半艱澀深奧,不易明瞭,卻魅力十足。且看底下這首詩,粗譯自德國詩人喬治(Stefan George)之〈詞語〉(“The Word”):
來自遠方的幻奇與夢
我帶回祖國岸邊
俟至暮光下的女神
自井底取出名稱──
我遂能緊緊持擁
它於是盛開發光往前拓展……
有一回我快樂出航後返鄉
得到一份禮物豐盛而脆弱
女神找尋良久後傳訊
「深井裡找無此類名稱。」
它瞬間從我手中消失。
寶物因此無緣為我鄉土增光……
我於是放棄並哀傷地看透:
詞語斷離時無一物存在。
詩人提及兩次旅程,兩次均有所獲。第一次,命運女神在井底找到適當的字詞為「幻奇與夢」命名,詩人因而感覺踏實,以致能與國人分享這趟奇遇。然而,第二次女神卻找不到相對應的名稱,寶物因此化為烏有,詩人哀嘆之餘,領悟一個道理:沒有語言,事物無法現身。
德國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反覆分析此詩,藉以鋪陳他的語言觀。西方一般將語言視為傳遞訊息的工具;據此,語言只是服務某個目的之手段。但海德格認為,人類經驗語言的歷程較像是語言擁有人類,我們只是透過它創造意義罷了。因此:
語言不只是人類眾多工具中的一項;反而,它授予〔人類〕置身於存在的遼闊。有了語言,才有世界……唯有世界發揮作用,才有歷史……語言不是任由人類使用的工具,而是促成人類達到最高可能性的事件。
詩中,兩次遭遇代表詩人理解語言的兩種層次。於第一層次,詩人的任務是為事物命名,找到貼切的詞語和世人分享經驗與想像;然而於第二層次,語言讓他失望,「寶物」因無言可喻當即消失,遂悟及語言不只是命名的工具,還關乎事物是否存在。表面上,此作觸及詩人和語言的關係,詩人仰賴語言表達感受。但誠如標題「詞語」所示,那個無法命名的寶物即「詞語」本身:語言並非實體,也不僅是指涉事物的符號,而是「詞語使一個東西成為東西」。從這個角度來看,第二次經驗並非「失敗」,而是更深層次體會語言的本質。海德格認為語言乃存在的居所(house of being)。我們活在語言裡;我們的存在以及所做的任何事,皆不脫語言的統轄。
如此語言觀有其魅力,觸發想像。海德格要我們從存在的角度「經驗」(experience)語言,但談何容易。在我充分理解他看待存在的方式,並基本認同他的思想體系之前,實難以此方式感受語言。
我對眾多哲學家語言觀的想法是:一方面個人色彩濃厚而流於玄妙,另一方面境界深遠,無能企及。本書不行此道,只想依個人能力與興趣分享幾個關於語言的基本概念。語言可以神奇詭祕,可以平易近人,我較關心它的日常生活。
完美語言
人們不時埋怨語言,不懂為何規則多如牛毛,例外亦復如是。有些用法雖不甚合理,卻是約定俗成。我們不明白為何一字多義,一字一義不是更有益人際交流?為何同音不同字,一音一字不是較好區分?
然而,邋遢是語言的本色。沒有一個自然語言──自然而然隨文化衍生的語言──是完美的,但我們總期望它完善無瑕。以英語為例,大西洋兩岸不乏抱怨人士。美國語言學家雷德爾(Richard Lederer)表示,語言愛好者很早以前一直為糟糕的拼字與發音感到悲傷,而英國文豪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也對拼字牢騷滿腹,認為國人不尊重自己的語言,以致字形與字音之間的對應亂無章法。蕭伯納曾為文鼓吹拼字改革運動,並高懸獎金公開徵求一套完全符合42個發音的字母系統。
然而文字跟著話語而來,出現的時間晚了很久。人造的文字利用話語系統,讓視覺(字形)與發音之間的關係有邏輯可尋。然而歷經代代傳遞,話語產生了變化,字形亦跟著變化,不只文字符號本身變了樣,它的意義亦隨之轉換。有些英文拼法或可從字源(古希臘語或拉丁文)找到脈絡,有些卻真的純屬約定俗成,沒道理可說。
如上怨言雖然無聊,卻透露西方世界長久以來渴望擁有完美語言。關於這點,義大利學者兼小說家艾可(Umberto Eco)撰寫了一部有意思的書,《尋找完美語言》,講述西方追尋(找回)完美語言的過程。自中古世紀至文藝復興期間,很多人相信《聖經》裡伊甸園使用的語言乃完美語言,但失樂園(the Fall)與巴別塔(the Tower of Babel)之後,人類的語言因訛誤而愈加失真。且聽艾可怎麼說。
《舊約.創世紀》,神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上帝以這個方式創造天地。這意味上帝以「言說」創造了宇宙,透過命名創造了萬物:「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神稱蒼穹為天。」創世紀第二章,上帝第一次和人類說話,告訴亞當人間天堂之豐盛富足任其支配,惟禁食分別善惡之樹的果實。沒有人知道上帝用什麼語言跟亞當說話,傳統的解釋是「內在發光」(interior illumination)。果真如此,它無法轉譯為任何所知的語言,不過「透過恩寵與特許」,亞當足以理解。接著,「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
原來亞當是命名者,人類語言的創始者。但是我們無法知曉他以什麼基礎為飛禽走獸命名。一種解釋說亞當以「牠們的名字」為牠們命名──聽起來像是廢話;欽定版《聖經》描述「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似乎也幫助不大。因此,亞當的命名方式有兩種可能性。其一,亞當隨興起名,這武斷的語言標籤一旦貼上,便從此和實體(如雞鴨牛羊)分不開。或者,亞當根據實物的本質為其命名。換言之,雞鴨牛羊之所以為「雞鴨牛羊」,因其本質為雞鴨牛羊,他的語言並非輕率隨意,而是直導事物核心。
創世紀第十一章開篇這麼寫:「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可惜人類基於虛榮,妄想與上帝平起平坐,於是協力打造一座通天塔。為了懲罰人類的傲慢,上帝決定破壞計畫,對天使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之後,人們「各說各話」無法溝通,巴別塔蓋不成後分散四處,此為世上萬千語言之緣起。
然而艾可注意到一個問題,建議我們回頭看第十章。大洪水後,諾亞的子嗣紛紛向外遷徙,「這些人的後裔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語言(languages)、宗族立國」。之於含(Ham)與閃(Shem)的後裔,也以近似詞語描述。我們該如何理解其中矛盾?第十一章明確指出巴別塔之前只有一種語言,但前一章卻說諾亞的後裔「各隨各的語言」。一般解經大都對此略而不提,頂多加注所謂「各隨各的語言」乃同一語言之方言,並非全然不同的語言。然而艾可認為,第十章使巴別塔傳奇露出破綻。果若語言於諾亞之後已現分歧,或許諾亞之前早有跡象?如果語言分歧乃自然而然的發展,為何非得解釋為一種詛咒?
巴別塔的故事極富戲劇性,深入人心,彷彿難以療癒的創傷,才因此種下重建完美語言的願想。
一長串的失敗史
中古世紀神學家聖奧古斯丁(Saint Augustine)心中有個理想語言,其組成物不是字詞,而是萬物。他將世界看作一部由上帝親筆寫下浩瀚之書,只要懂得如何閱讀,便可理解暗藏於經文裡的密碼,從「植物」、「石頭」、「動物」等文字符號裡找到象徵意義。然而「世界之書」少了解讀之匙,以致無人可懂。為了找到這把鑰匙,自中古世紀迄今,西方人尋尋覓覓,盼能從象形或其他表意符號找尋線索。
例如,十七世紀時一群愛爾蘭文法家主張口說的蓋爾語(Gaelic)遠較書寫的拉丁文接近巴別塔之前的完美語言。於一篇論述,他們提及巴別塔由九種材料構成,正吻合蓋爾語之八大詞類(名詞、人稱代名詞、動詞、副詞、介副詞、連接詞、介詞、感嘆詞;但艾可指出,有九種材料,為何少了一項詞類?)換言之,蓋爾語結構吻合巴別塔建材,因此分歧之後,現存語言裡它最接近理想語言。然而,《聖經》從未描述巴別塔外觀,更遑論所用建材,其樣貌乃後人想像繪製而成,毫無史實根據,愛爾蘭文法家的說法當然是胡扯。
找回世界通用的單一語言,猶如尋獲失落的聖杯一樣,注定以失敗收場,但人類仍前仆後繼。美國小說家奥斯特(Paul Auster)《紐約三部曲》之首部描述一個推理小說家受僱保護一名年輕人,年輕人的父親為語言學教授,曾將兒子禁閉於密不透光的暗室長達九年,希望兒子因此說出人類的原始語言。男孩的處境曝光後,父親被關進瘋人院。十三年過去,父親出院了,年輕人相信父親必將找上門來殺了他和妻子。權充偵探的作家先行找到那名教授,兩人之間有一段對話。老教授聲稱即將找到通向所有密門的萬能匙,屆時必可找到新的語言,一種與世界完美連結的新語言。
故事純屬虛構,真實世界這種瘋子不多。然而人類歷史裡,不少人抱持同樣理想,所幸他們不虐待別人,只折磨自己。《人造語言的國度》作者奧克倫特(Arika Okrent)指出,語言並非人類最偉大的發明,因為它並非經過特定設計,也不是由哪位賢達人士所創:「語言就這麼發生了。它們冒出來。有人以某種方式說了什麼,另一個人跟著採用;曾幾何時,一個系統就成形了。此為洋涇浜(pidgins)、俚語、方言誕生的方式,亦為英語、俄語、日語誕生的方式,也是任何自然語言誕生的方式──有機而自發。」
然而,人們總是不滿現有語言,對理想語言執迷不悟。於900年間(西元1110-2010年),西方總共出現900種人造語言。約末自十七世紀起,一票人畢其生之力,醉心於發明通用語言(universal language)。但他們不再回頭找尋亞當的初始語言;受科學革命影響,尤其是數學符號帶來的靈感,他們企圖發明全新、完美的人造語言。例如,貝克(Cave Beck)以數字取代文字,且每個數字都有指定發音,例如數字「7」的發音為 “sen”:
1 = 放棄
2 = 使羞愧
3 = 減輕
742 = 編織
2126 = 瞪大眼睛的
2654 = 腹部鬆垮
十誡之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依他的系統為:
leb 2314 p2477 & pf2477.(數字之前的字母用以標示詞類或文法,如時態與性別。)
其正確發音為:
Leb toreonfo, pee tofosensen et pif tofosensen.
毫無疑問,貝克的系統比自然語言還難,而且一點也不完美。
自十八世紀末期,人造語言之大業轉向了。全球接觸愈趨頻繁後,發明者為了解決各地語言分歧,企圖創造有利溝通的國際語言(international language)。受比較文字學影響,一些人企圖在各種語言之間找到共同根源,並以此為基礎建構通用語言。有些則捨棄文字、以符號代表概念,例如布利斯(Charles Bliss)所創之符號系統:
「雨水」是水的符號加個向下的箭頭:
其他和液體有關的概念,皆以水的符號為基礎:
布利斯宣稱這些圖像符號任何人都可輕易學習。涉及具象物件或許如此,然而一旦超出這個範疇,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悲傷的符號右邊多出「精神否定」(心情負面)的組合,最後還有個驚嘆號,你猜什麼意思?沮喪?放棄?抑或……?布利斯說它代表「羞恥」,任誰也猜不著。光從這個符號便知,布利斯符號系統有其武斷之處,和其標榜的普遍性差遠了。
來到二十世紀,英語已是通行全球的國際語言,因此有些人認為當務之急是簡化英語。所有計畫中以奧德艮(C. K. Ogden)的《基礎英語》最受矚目。奧德艮反對不規則複數形式及時態變化,且贊成改良拼字,不過由於後者工程浩大,只能留待獨裁者執行。奧德艮的主要改革是將英語字彙縮減至850字,動詞幾乎刪光,改以輕動詞(light verbs)表達,例如:
“disembark”(下船):改為 “get off a ship”
“tolerate”(容忍):改為 “put up with”
“remove”(拿走):改為 “take away”
簡單解釋,輕動詞(如do, get, put, take, come, go, have, give)為不具風采、特色之功能性動詞。
奧德艮之簡化版獲得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支持,後者甚至向美國羅斯福總統推銷。克倫特指出,「基礎英語」或許對初學者有益,但到了1940年代,人們對於任何人工語言皆抱持戒心,甚至嗤之以鼻,將這些發明者全都視為「庸醫」。
失敗的前例比比皆是,為何總有人樂此不疲?克倫特和艾可咸認,原因出自對現有語言不滿:不是過於繁瑣,就是不夠精確。殊不知自然語言之邋遢本色為語言帶來彈性與勁道,使語言不只是溝通的工具。語意曖昧及其所欠缺的精確度,在在容許語言成為思慮形塑的媒介,不但有利於實驗,更讓傳達意義成為摸索的過程,並非硬梆梆成品。人際交流涉及雙向協商,其中免不了詮釋與臆測,少了這些心理活動,還有啥樂趣可言?
因此,克倫特說,曖昧或模糊不是缺點,而是語言具備彈性的特色,而彈性正巧符合人類思考模式:有誰能於說話或書寫時完全洞察心裡的意念?
若非得改善自然語言不可,只有獨裁者辦得到,不過屆時將是語言的災難。
應用、爭議、修辭
本書內容分應用、爭議、修辭三篇。爭議、修辭兩篇在初始設計之內,應用篇則是研究過程裡的機緣湊巧。
很慚愧,身為英文作文老師,教書時從未細讀任何一部英語寫作指南。我從來不跟學生談論題(thesis statement)或主題句(thesis sentence),也不談分段原則以及論述該如何延展。換言之,完全亂教。記得於臺師大英語系任教期間,有一次以校外教學之名,帶學生到剛開張的京華城,要他們進裡面逛逛,下週交一篇「京華城遊記」。同學在裡面逛百貨,我在外面喝茶,如此這般,一堂課就這麼解決了,同事得知後無不讚嘆我混功一流。
蒐集資料期間,突然回想就讀輔仁英語系時一位有恩於我的老師,以及他教作文時採用的教材,《風格的要素》。當時雖不夠用功,卻也從老師與書中獲得不少關於寫作的啟示。緬懷之餘重新買了一本,一字一句研讀,才發覺有些規範至今依舊堪用,有些早已過時。為了弄清楚原因,從這部經典翻到另一部經典,如此延伸。透過這些書籍,到了這把年紀才終於直面困擾許久的書寫問題,尤其是中英文標點之間的差異,因此決定另闢應用篇,跟各位分享我的理解與困惑。
爭議篇主要介紹語言學界的成果,特別是針對基本概念長久以來的辯論。對於語言學,我是門外漢,這部分只能說是一個業餘研究者的心得。於此之前,我對語言的認識一半來自經驗累積,一半來自文學詮釋的訓練;可以說,多半從修辭的角度看待語言。然而投入語言學之後,方知另有天地,雖非以己之力所能徹悟(過於形式主義的論文猶如天書),但即使淺嘗已獲益匪淺。語言學改變我對語言的觀念,諸如母語的定義、雙語教育之成效、語言與認知的關係、語言與思考的關係等等。
認知心理語言學家平克(Steven Pinker)指出,一般人心目中的語言如下:
1. 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文化發明,為人類有能力善用符號的最佳範例。
2. 語言滲透思考;不同的語言導致建構現實的不同方式。
3. 小孩從大人那邊習得語言。
4. 語言因時代變遷而一代不如一代,不是教育制度未盡責任,便是文明的墮落。
5. 英語不但反邏輯且荒唐可笑,它的拼法亂七八糟,且因教育體制不察,才使「讀音如拼字、拼字如讀音」的理想無法實現。(註:且將「英語」視為所有語言的代名詞,因為世上任何一種語言終躲不過使用者的埋怨。例如,漢語拉丁化於1900-1930期間呼聲不斷,倡議者認為漢字繁瑣,不利現代化。)
以上觀點全錯,平克如是說。他認為語言乃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並非文化產物。關於此點及其他議題,另一派學者持不同意見。本篇以淺顯方式為讀者整理兩方論點,其間不免穿插個人看法與傾向,但中立的基本態度始終如一。理由很簡單,語言學以科學研究自期,一切端賴證據,因此鐵打的證據出現之前,各派說法皆值得參考。
修辭篇討論語言的藝術。小說、詩歌、劇本充滿修辭,任何一篇涉及詮釋的文章字斟句酌的亦離不開修辭,好的範例俯拾皆是。因此,本篇含涵蓋的議題以一般讀者為考量,涉及基本概念。
本書內容可無限延伸,畢竟語言的話題扯不完,由於能力有限,只能觸及冰山一角。看似藉口,卻為實話。
主要參考書籍
Eco, Umberto. The Search for the Perfect Language.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5.
Okrent, Arika. In the Land of Invented Language. New York, Spiegel & Grau, 2010.
Pinker, Steven. The Language Instinct. 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 1994.(《語言本能》。洪蘭譯。台北:商周出版,2015。)
內文 : 要命的驚嘆號
「怎麼穿得這麼黑?」
「對啊,最近比較黑。」
這不是契訶夫(Chekhov)《海鷗》開場白,是我路過捷運大安站聽到兩名女子的對話。
問話的女子站在騎樓底下,被問的正要步入站口,一襲素黑洋裝的她並未因突如其來的「問候」變臉或稍稍停下腳步,倒是我這個無意間耳聞的路人為之回味不已,揣測著兩人的關係與當下各自的心情。
不管從社會語言學或心理語言學切入,「怎麼穿得這麼黑」解讀為「不以為然」應不為過。它有點衝,帶著不認同(「品味出了什麼問題?」或「參加喪禮嗎?」),嚴格來說不是問句──發話者並不想知道原因──而是帶著否定的評語。因此落於文字應是「怎麼這麼黑!」驚嘆號不代表她大聲嚷嚷(語氣其實很冷),而是同時傳達「意想不到」與「不敢苟同」。
或許我想太多。就文化風俗來看,如上問候實不足為怪。根據我太太,一個在台北定居三十多年美國華僑的說法,台灣人講話就這麼直接。不只一次,在公車上或十字路口,陌生婦人會主動勸她臉上的青春痘不可放任不管,說完還熱忱地提供偏方。每回她都不知該發怒或發噱。有一次真的試了偏方,其結果和我試過無數次防禿洗髮劑一樣,當然沒效。近幾年她坐捷運時倒是沒再遇上貴人,她問我:「台灣人變文明了,還是因為我老了,沒救了?」結婚三十多年,早已明白這種帶有陷阱的選擇題最好不要回答。
想太多
「妳為何總是穿黑的?」
「我在為我的生命哀悼。我不快樂。」
《海鷗》以此起拍頗有一錘定音之效,預告貫穿全劇既傷感卻又嘲弄傷感的雙重基調:不單是這位老穿著黑服的人物,其他角色同樣不快樂,不是為了青春已逝、愛情沒著落或理想未得實現,便是耽溺於人生不適足的情結裡。這些人可憐之餘也著實可笑。然而,只看到可憐的一面,恐怕是被他們的扭捏作態給矇騙了;若覺得他們不過是可笑的小丑,便忽略了姿態背後的深沉悲哀。
那天路過捷運站時心情低落,正陷入自憐之中,兩名女子的對話猛然將我的意識揪回現實,隨即又跨越時空飄到十九世紀末俄羅斯。《海鷗》把人物寫得活靈活現,而大安站前真實人生的心戰攻防則有如戲劇,足堪推敲。
我們都知道「今天穿得好藍」或「今天穿得好綠」效果差不多,沒有明顯貶抑之意,除非某人之於顏色持有固若金湯的定見。不過,「怎麼曬得這麼勻」和「怎麼曬得這麼黑」兩種打招呼方式,勢必帶給受話者截然不同的感受。因此當甲女說「怎麼穿得這麼黑」,我猜她不是不擅應對,便是對黑衣女子帶點敵意。我至少確定兩人關係雖熟但有點緊張,絕非相互扶持的密友。
黑衣女子的回應更耐人尋味。解讀「對啊,最近比較黑」,若短話長說即:「老娘就是要黑,要妳管?有人在大庭廣眾下這麼打招呼的嗎?我雖錯愕不爽也絕不願為妳的意見駐足半秒,反而我面帶微笑,完全不把妳和妳的色調美學當一回事。」長話短說就是「關妳屁事」。如此解釋,這句話較像是回嗆:「對啊,最近比較黑!」但於此驚嘆號實屬多餘,因為它將讀者依脈絡玩味的空間給剝奪了。
或者黑衣女子最近心情真的比較黑,儼然契訶夫筆下人物重現於廿一世紀台北街頭。萬一有人說,哪那麼嚴重,今年夏天流行黑嘛──以上揣想便很無聊,只是我個人對語言過敏罷了。
前幾天早上醒來走到客廳,正要轉進廚房倒杯水,發現太太出門前在餐桌留下的字條,上面用英文寫著 “Clothes!”(衣服!),看得我怵目驚心。她要我記得把冬衣送到乾洗店──意思我懂,但驚嘆號有必要嗎?不意隔天早上她又來了:“Garbage!”(垃圾!)我再度心跳加速。你或許以為我神經衰弱,我是神經衰弱,但晨起便有人以驚嘆號問安,就像夜半有人敲門,不免見之不祥吧。
我決定跟她談談。
「妳對人生有什麼不滿嗎?還是,妳對我有什麼不滿?」
「怎麼啦?」
「為什麼妳這幾天寫字條給我都在結尾加了驚嘆號?」
「有嗎?」
「你看這張!還有這張!」
「我沒注意到。」
「沒注意到更可怕了。妳在潛意識裡罵我是垃圾嗎?」
「哪有?我只是提醒你丟垃圾。你知道我鼻子很敏感,而垃圾又那麼
臭。」
「確定沒有把妳對垃圾的嫌惡轉嫁成對我的嫌惡?如果妳只是提醒我丟垃圾,應該寫 “Don’t forget the garbage, dear”,或至少縮寫為 “the garbage, please”。看看妳怎麼寫的,不但少了 ‘the’,後面還加個驚嘆號,我們還能一起生活嗎?」
「你現在是為了驚嘆號和介詞跟我鬧離婚嗎?」
「T-H-E不是介詞,是定冠詞!」
五體投地
多年開設創作課的心得,有沒有才氣不是重點,令我痛苦的是多數學生連基本格式都搞不清楚,彷彿沒吃過豬肉也沒看過豬走路的初生兒。不可思議,他們讀過不少劇本,卻不知劇本該長什麼模樣。更讓人氣餒的是,中文標點符號在他們的大作竟獲得前所未有的解放。
學生給標點不是太吝嗇就是過於揮霍。
寫完一句,沒句點;寫了半頁段落,標點不願施捨一個。(當然,學生之中或有喬伊斯或王文興等級的天才,是我有眼無珠。)標示引號於繁體中文、簡體中文或英文各有各的方式,但凡一以貫之我意見不大,不過這些活寶卻時常在同一篇大作三種混用──標點無國界,大概就這麼回事。
許是網際網路、崇尚快而不準的時代使然,一般同學使用刪節號(……)通常少了三點(…),也可能受現下流行的誇飾語法影響,有的刪節號竟然多了好幾點(…………)。每回看到這些我總是落入時不我與或我不與時的迷惘之中,無論答案如何,還有資格指導這些從標點符號就顛覆我三觀的學生嗎?
至於驚嘆號,他們絕對是暴發戶,寫劇本猶如畫漫畫,人物稍有情緒便驚嘆一下。二十一世紀可謂驚嘆的年代,驚嘆號已氾濫成災,導致批判濫用驚嘆號的文章也已氾濫成災。本章節既是現象分析,亦為現象之一。英文 “bangorrhea” 指濫用驚嘆號:前面 “bang” 指巨大聲響,猶如漫畫裡常見之「砰」,字尾 “rrhea” 源自拉丁文,意指「流動」、「如溪水」,直譯為中文即「驚嘆號狂瀉症」。
哎喲!好痛!天啊!媽的!這些驚嘆號可以忍受,咱們不用那麼挑剔。但描寫打招呼時要小心。「你好!」──不建議,除非中間隔著一條河或一座山。「嗯!」──更為不妥,好像上大號。通俗小說或電視劇本常出現「媽!我回來了。」還有更糟的「爸!媽!我回來了!」──天啊,有人這樣喊爸喊媽的嗎?希望他們心臟病發不成?除非角色失蹤多年後終得返家且父母並未料想奇蹟發生,或是為了來點驚奇或暗含指責,否則任何人叫喚任何人都不應如此激動。
有些驚嘆號少不得。加拿大魁北克有個人口1,471人小鎮叫 “Saint-Louis-du-Ha!Ha!”。注意,有兩個Ha、兩個驚嘆號,若要表示這個鎮名很好笑得這麼寫:“Saint-Louis-du-Ha!Ha! Ha!”。有些,但極少數,驚嘆號令人讚嘆。最為人稱頌者莫過於法國作家雨果(Victor Hugo)的例子。《悲慘世界》於法國出版時雨果正流放英國,為了詢問新書銷售狀況只能打電報給出版商。他只傳「?」,對方回以「!」。
除此之外,百分之九十九的驚嘆號都該砍了。讀研究所時一位立志成為詩人的學弟不時拿他的大作逼我拜讀。持平而論,寫得不賴,問題是驚嘆號太多。我據實相告,「驚嘆號是詩的毒,也是散文的毒」。
他辯稱驚嘆號是為了加強語氣,我回以:「語言精準便用不著加強;驚嘆號是『此地有銀三百兩』,無異昭告世人這裡有寶藏,快來挖金句!」他不服,又說「驚嘆號是畫龍點睛」,我說「驚嘆號是脫褲子放屁」。兩人為了驚嘆號當場鬧翻,從此未再聞問。據悉他沒成為詩人,畢業後在一家卡片公司負責文案,專寫金句。
歐陽博士(Dr. Edward P. Vargo)是我文學啟蒙恩師。我二十歲時,他教讀歐尼爾(Eugene O’Neill)經典名著《長夜漫漫路迢迢》。在他眼裡,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劇本。我說沒感覺,他說等你年紀大一點。二十年過後我已四十,依然沒感覺,他仍說等你年紀大一點。又二十年過後:
「還是沒感覺,但請不要告訴我『等你年紀大一點』,我都六十了。」
「我不會,因為你沒救了!」
或許我真的沒救,對於一片哀鴻傷感的作品總神經質地排斥。然而我不認為《長夜漫漫路迢迢》偉大還有另一個理由──你猜對了──太多驚嘆號:
瑪麗:喔,我已經厭倦假裝這是個家了!你不願幫我!你連稍微勉強自己都不願!你不知道在一個家該如何自處!你不是真的想要一個家!你從來不要──甚至從我們結婚那天開始!你應該保持單身,住兩星級旅社,和你的狐群狗黨在酒吧作樂!
我知道瑪麗嗑藥之後特別激動,但作者似乎寫嗨了,也同樣激動。我曾經細數劇本有幾個驚嘆號,記得數到八十七幾便不支了。
作家如何看?
有些作家(珍.奧斯丁、吳爾芙、喬伊斯)常用驚嘆號,顯然並不排斥;有些對它厭惡之餘還不忘勸人戒之慎之。《大亨小傳》作者費茲傑羅(Fitzgerald)曾勸人刪掉所有驚嘆號:「驚嘆號就是自己說笑自己笑。」犯罪小說家倫納德(Elmore Leonard)給的額度是「控制你的驚嘆號,每十萬字裡不能超過兩個」。驚嘆號對幽默文體傷害最大,這點沒有人比馬克.吐溫(Mark Twain)清楚:
說笑的人抖包袱不懂冷處理,反而大聲說出──每一次。印刷成文字時,不管在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他會以斜體強調,後面再加上吶喊連連的驚嘆號,甚至加括弧解釋哪裡好笑。這一切令人沮喪,令人想從此放棄說笑,從此過著較幸福的日子。
英國作家普萊契(Terry Pratchett)斷言:「一連五個驚嘆號絕對是瘋掉的跡象。」周杰倫寫過一首歌,歌名就叫「驚嘆號」:
哇 靠毅力極限燃燒 哇 靠鬥志仰天咆嘯
哇 靠自己創作跑道 靠!!!!!!!
沒聽過那首歌,很好奇那些驚嘆號怎麼唱。
契訶夫出道時曾寫些幽默小品,其中一篇即〈驚嘆號〉。一名學校督察被同事嘲笑不懂標點符號,回家後翻遍以前寫的報告書,發覺工作四十年間未曾用過一次驚嘆號。他問老婆驚嘆號幹嘛用的,後者答以「用來標示愉快、憤慨、喜樂、盛怒」。他想,原來自己心如止水,不曾有過那些情緒。之後看到每一樣東西便覺得長得像驚嘆號,彷彿嘲笑他是無感機器,直到某天步入一個場合,在簽到簿寫下自己的名字後連加三個驚嘆號,突然間他感受一道「憤怒之光」,內心狂喜且因盛怒而沸騰:沒錯,這名號正是本爺老子我!
無論用以表達什麼情緒,驚嘆號的作用不外是加強語氣。但哪時該用、哪時該捨不好判斷。底下這句:
我再三叮嚀要他準時報到,他居然遲到!
我會選擇不加;「居然」、「竟然、「膽敢」、「豈料」這些用語本身已有驚嘆成分。記得古龍小說有這麼一句:
她一絲未掛,只穿戴一對耳環。
若加添兩個驚嘆號地大呼小叫:
她一絲未掛!只穿戴一對耳環!
太沒見過世面了吧。「看刀!」武俠小說常見動手前先來句鏗鏘有力的招呼,氣勢凌厲(但太有風度,怪不得少有一刀斃命)。可我覺得沉不住氣,鐵定不是高手。比較下面兩句:
我會讓他死在我刀下!
我會讓他死在我刀下。
若激情多於決心,我會用第一句;若決心多於激情,第二句。
很多時候,含蓄的陳述(understatement)可以更有效地傳達驚嘆。不過「淹水了!」絕對要加;「生日快樂!」最好加,以免壽星感受不到誠意。之前提到我太太為了垃圾亂加驚嘆號,底下出自情境喜劇的橋段則示範該加未加所惹來的麻煩:
「懂了吧?你的字條寫『麥拉剛生了小孩』,但是你沒加驚嘆號。」
「又怎樣?」
「算了,沒怎樣,我只是覺得奇怪。」
「奇怪什麼?」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好友剛生下小孩,我留字條給你一定會加個驚嘆號。」
「或許我用驚嘆號沒妳那麼隨便。」
「你不覺得有人生小孩值得一個驚嘆號?」
「喂,我只是寫字條,不知道必須傳達心情的規定。」
「我只是以為當你得知我朋友生小孩多少會覺得興奮吧。」
「好吧,我是興奮。我只是剛好不喜歡驚嘆號。」
「給我聽好,傑克,你應該學習怎麼用驚嘆號!就像我現在說的話!我會在每一句加驚嘆號!之前那句加!這句之前那句也加!」
「很好,現在這句也幫我加!再見!」 (《歡樂單身派對》)
專家怎麼說?
文法家的任務是提供通用法則,因此不能像作家那麼霸道,放肆地抒發個人好惡。他們不至於說驚嘆號不好,但是沒有一位寫作指南作者不會告訴你,驚嘆號得節省地用、適當地用,用得恰如其分。至於「恰如其分」的準則,不但因人而異且因年代有別。《一次搞懂標點符號》作者認為驚嘆號適用於「感嘆句的句末」,如:
我讀到此處,在晶瑩的淚光中,又看見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時再能與他相見!(朱自清〈背影〉,1925)
我以後不能再學了!我學習法語到此為止!想起來真是懊悔!我懊悔從前逃課去找鳥窩,去薩爾河溜冰,浪費了多少時光!(Daudet《最後一課》,1873)
適用嗎?於十九世紀歐洲或二十世紀初中國,或許。過了浪漫情懷和傷感主義的年代,很少作家這麼幹了。
卓瑞爾(Benjamin Dreyer)建議:「驚嘆號少用為妙。一旦過度使用驚嘆號,便顯得霸道、專橫,最終讀來令人厭煩。有些作家建議,每本書驚嘆號的數量不能超過一打,有些作家甚至堅持一輩子都不能超過這個數量。」他還說「凡是過了十歲且非漫畫從業人員,不應該把雙驚嘆號(!!)或雙問號(??)擺在句尾」。至於「?!」這個符號,萬萬用不可!
涉及語意時,有些驚嘆號非用不可:
The eggs are in the fridge, aren’t they?
蛋在冰箱裡,沒有嗎?
The eggs are in the fridge, aren’t they!
蛋在冰箱裡,不是嗎!
克里斯托(David Crystal)如此解釋:第一句是「不確定」(蛋應該在冰箱裡,但我不確定),第二句是「不耐煩」(你明知蛋在冰箱裡,還問!)。交談時我們無需擔心標點符號,只要改變聲調既可傳達第一句或第二句,然而換成書寫則需問號或驚嘆號提示語氣。
日常應對的語氣常曖昧不明。例如說出「蛋在冰箱裡不是嗎」這句,口吻可以含混其詞,讓對方摸不清它是單純反問,抑或帶著敵意。若以文字表達,語氣不得不明確,沒有模糊的餘地,因為標點系統裡沒有一個介於「?」和「!」之間的符號。克里斯托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標點迫使我們以非黑即白的方式表達,口語則不然;它迫使我們做出〔語氣上的〕區隔,口語則用不著。」比起白紙黑字,口語較為滑溜但很少造成誤解,因為面對面交談時,可當場釐清不明之處。假設上述例子是一段真實對話:
「蛋在冰箱裡是吧」
「蛋在冰箱裡不是嗎」
「你什麼態度我只不過問你蛋是不是在冰箱」
「我哪什麼態度我只是回答你啊」
目前只是鬥嘴,接下來兩人可以選擇吵得天翻地覆,亦可按下不表,留待秋後算帳。無論吵或不吵,當面交談的好處在於立即反應,書寫則辦不到。克里斯托說「標點符號的功能不只是再現口語。它的存在是為了使文字有條理」,因此必須謹慎。
至於本書,除了用以模擬說話者口吻(引號裡的對白),以及不用引號但模擬談論對象的情緒以外,驚嘆號可免則免。
主要參考書籍
Crystal, David. The Fight for English. New York: Oxford UP, 2006.
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林步昇譯。台北:經濟新潮社,2021。
康文炳。《一次搞懂標點符號》。台北:允晨文化,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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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作家的語言課,破解日常生活的說寫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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