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ew Yorker Stories: A Vintage Thunderbird
作者 | Ann Beatt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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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紐約客故事集 I: 一輛老式雷鳥:美國中産階級的精神路標,為迷失的心靈作傳與卡佛同領極簡年代的短篇小說聖手二○一○年《紐約時報》十大好書她指出了完全與衆不同的寫作道 |
作者 | Ann Beatt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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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紐約客故事集 I: 一輛老式雷鳥:美國中産階級的精神路標,為迷失的心靈作傳與卡佛同領極簡年代的短篇小說聖手二○一○年《紐約時報》十大好書她指出了完全與衆不同的寫作道 |
內容簡介 美國中産階級的精神路標,為迷失的心靈作傳與卡佛同領極簡年代的短篇小說聖手二○一○年《紐約時報》十大好書都市人的愛與孤寂即使分手,也是雲淡風輕,另覓伴侶,總是三心二意……精神出軌的音樂教師,暗戀友人的藝術家,愛好自由的攝影師;有視婚姻如兒戲的夫婦,與子女關係疏離的父母,也有老頑童式的兄弟……他們頹廢失落、無所適從;他們不安、瘋狂,他們明智而獨立,按社會規則與人相處;偶爾因孤獨而不安分,卻又都謹慎言行。他們承受著周圍各種人的粗魯和無理,總是在爆發的那一刻又洩氣。處處千瘡百孔,哀傷且迷惘。與卡佛同領極簡年代的短篇小說聖手安‧比蒂以簡潔有力的對話,寫下美國七八○年代以來無所事事的年輕人如何處理前途、戀愛和友誼,關於分手或另覓伴侶的景況,刻畫出這族群混亂迷茫的生活狀態、或自命不凡、或虛弱無力。她的作品像時光膠囊般,將上世紀美國男女的心緒密封在裡。
各界推薦 「她指出了完全與衆不同的寫作道路。」--約翰‧厄普代克「沒人比她更精於哀婉的細節,更善於營造飄忽虛幻的悲傷氣氛。」--瑪格麗特‧愛特伍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安‧比蒂Ann Beattie美國著名短篇小說家,與雷蒙德‧卡佛齊名的「極簡主義」大師。《紐約客》的主要撰稿人之一;作品四次被收入歐‧亨利短篇小說獎作品選集,並入選約翰‧厄普代克編輯的《二十世紀最佳美國短篇小說選》。比蒂善於描畫美國一代城市人的情緒狀態與生活方式,幫助中產階級認識了自我,對於他們的成長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乃至被視為其精神路標。
產品目錄 柏拉圖之戀 異想天開 狼的夢 侏儒之家 蛇的鞋子 佛蒙特 下坡路 萬達家 科羅拉多 草坪酒會 祕密和驚奇 週末 星期二晚上 換擋 遙遠的音樂 一輛老式雷鳥
書名 / | 紐約客故事集 I: 一輛老式雷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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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Ann Beattie |
簡介 / | 紐約客故事集 I: 一輛老式雷鳥:美國中産階級的精神路標,為迷失的心靈作傳與卡佛同領極簡年代的短篇小說聖手二○一○年《紐約時報》十大好書她指出了完全與衆不同的寫作道 |
出版社 / | 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3871262 |
ISBN10 / | 9863871265 |
EAN / | 9789863871262 |
誠品26碼 / | 2681379489009 |
頁數 / | 336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14.8X21X1.8CM |
級別 / | N:無 |
內文 : 柏拉圖之戀
艾倫得知她被聘為高中音樂老師的時候,心想,這並不表明她就得和其他同事打扮得一樣。她要把頭髮整齊地別到耳後,而不是像個女中學生那樣披散著。之前她去面試時見到一些老師,他們都像是她想盡量躲開的那一類人─購物中心裡的郊區居民。輕快隨意,時尚雜誌會這麼形容,至少在她還在讀時尚雜誌的那個年代會這麼形容。那時她住在切維蔡斯,長髮隨意披著,就像高中畢業照上的樣子。「你那張可愛的小臉,」她母親過去常說,「都被頭髮遮住了。」她的畢業照還陳列在父母家中,旁邊是一張她的周歲生日照。
現在艾倫是什麼形象都不重要。學生們在背後笑她。他們在背後笑所有老師。他們不喜歡我,艾倫想,而她也不願意去學校。她強迫自己去,因為她需要這份工作。她努力工作,為的是能離開她的律師丈夫,還有那棟即將還清貸款的房子。她在喬治
城大學頑強地讀了兩年夜校,晚飯後不洗盤子就出門,總盼著能吵上一架。她丈夫把盤子放進洗碗機─他沒有吵。最後她都準備出門了,只好自己發起戰爭。她告訴他,還有一種更好的人生。「就是在高中教書?」他問。不過最終他還是幫她找了住處,一所更舊的房子,在佛羅里達大道的小巷裡,粗糙的木地板必須鋪地毯,牆也要貼新壁紙,但她從未去貼。他沒給她找什麼麻煩,相反的,他讓她覺得自己可笑。因為他,她才說出教高中是更好的人生這種蠢話。但是離開他以後,她開始大量閱讀報紙雜誌,讀到的激進報紙雜誌越來越多。她離開他幾個月後,跟他在原來的家共進晚餐,用餐時她陳述了幾個重要的觀點,但未給出觀點來源。他聽得很用心,蹺起二郎腿,認真點頭─他跟自己客戶在一起時的派頭。晚上唯一一次她覺得他要發怒,是她說自己和一個男人同住─一個學生,比她小十二歲。他臉上掠過一絲奇怪的表情。現在回想起來,她意識到他一定真的很困惑。她馬上告訴他是柏拉圖式的關係。
艾倫說的是真話。那個男的,山姆,在喬治華盛頓大學讀大三。他本來和艾倫的姊姊姊夫同住,後來兩個男人之間有些摩擦。她姊姊肯定料到會這樣。她姊夫擅長運動,是橄欖球迷,睡覺時不穿睡衣,只穿一件「紅皮隊」的T恤。他們家的壁爐上還放著一顆比利‧克爾麥簽名的橄欖球。山姆並不柔弱,但別人能馬上察覺到他性格一貫溫和。他有棕色長髮和棕色眼睛─沒什麼有別於人的外貌特徵,除了他的安靜。她姊姊說明情況,艾倫邀請他搬過來,可以幫她分擔一點房租。另外,雖然並不想讓丈夫知道這,她發現自己有點害怕夜裡獨自一人。
當山姆在九月搬進來時,她幾乎同情起她姊夫。山姆並不可惡,但他古怪。不管願不願意,她都無法不注意他。他太安靜了,她總能意識到他在場;他從不出門,於是她覺得有義務請他喝咖啡或吃晚飯,雖然他幾乎每次都拒絕。他也有些怪癖。她丈夫也有些怪癖,他經常在晚上擦公事包的金屬扣環,擦得光亮無比,然後得意地打開、合上,之後再擦一會兒,把指紋擦掉。可他又會把髒衣服扔在沙發上,沙發上罩著他親自挑選的法國白色麻紗。
山姆的古怪不太一樣。他曾在夜裡起床檢查某種噪音的來源,而艾倫躺在自己房間裡,突然意識到他在黑暗中走遍整間房子,一盞燈也沒開。他終於在她房門外宣告:不過是老鼠,語氣那樣平淡,她聽後甚至沒為這消息煩心。他在自己房內放了幾箱啤酒,買的比喝的還多─多到大多數人很長時間都喝不完這麼多。他真要喝的時候,會從箱子裡取出一瓶,放到冰箱裡等它變涼後再喝。如果他還要喝,
會再去拿一瓶,放進冰箱,等一個小時,然後喝掉。有一天晚上,山姆問她要不要來瓶啤酒,出於禮貌她說好。他進入他房間,拿出一瓶放進冰箱。「一會兒就涼了。」他平靜地說。然後他坐在她對面的一把椅子上,喝著啤酒讀雜誌。她覺得自己有義務在客廳裡待到啤酒冷卻。
一天晚上她丈夫來這跟她談離婚的事─或者只是這麼一說。山姆也在,還請他喝啤酒。「一會兒就涼了。」他說著把啤酒放進冰箱。山姆沒有離開客廳,他沉默的在場讓她丈夫一籌莫展。山姆表現得好像他們是客人,而他是房子的主人。他並不獨裁─事實上,他通常不說話,除非有人跟他說─但是他比他們自在多了,那天晚上他請抽菸和喝啤酒,像是特地為了讓他們放鬆似的。她丈夫一發現山姆計畫將來打算當律師,似乎便對他產生興趣。她喜歡山姆,因為她確信比起丈夫,他的行為尚能容忍。那晚還挺愉快。山姆從他房裡拿來腰果下酒。他們談論政治。她和丈夫告訴山姆他們要離婚了,山姆點點頭。離婚手續結束前,她丈夫叫她一起再吃頓晚飯,也請了山姆。山姆來了。他們度過了愉快的一晚。
因為山姆,這個家的事情變得順利。耶誕節的時候,他們成了好朋友。有時她回想起剛結婚的日子,還記得當時感到多麼幻滅。她丈夫晚上把襪子扔在臥室地板上,早上又把睡衣留在浴室地板上。山姆有時也這樣,她打掃他房間的時候發現衣服─通常是襪子和襯衫─散落在地。她注意到他睡覺不穿睡衣。她想,年紀大了,就不太會為小事煩惱。
艾倫為山姆打掃房間,因為她知道他在刻苦學習,準備考法學院;他沒有時間講究。她本不打算再一次跟在男人後頭收拾,但這一回有所不同。山姆非常感激她打掃房間。她第一次打掃的時候,他隔天買了花送她,後來又謝了她好幾次,說她不必如此。是這樣沒錯─她知道她不必如此。但是每次他一感謝,她就更積極。過了一陣子,除了掃地,她還打蠟;她用穩潔清潔窗戶,撿地板上吸塵器留下的落絮。山姆即使很忙,也會為她做些貼心的事。生日那天他送她一件藍色浴袍,是個驚喜。她情緒低落的時候,他鼓勵她,說每個學生都會喜歡有她這麼漂亮的老師。他說她漂亮,她很受用。她開始把頭髮的顏色染淺一點。
他幫她重組學校課程。他樂感很好,似乎也喜歡音樂。邀請學生父母出席的聖誕音樂會前夕,他建議在〈哈利路亞合唱〉之後唱鄧斯塔布林的〈致聖馬利亞〉。耶誕節目大獲成功。山姆也去了,坐在第三排正中,大聲鼓掌。他相信她能做任何事。音樂會後,報紙上登了一張她指揮合唱團的照片。她穿一條山姆說特別適合她的長裙。山姆剪下那張照片,
挾在自己的鏡子旁。每次她擦鏡子的時候,都會小心地取下它,再插回原處。
漸漸地,山姆開始每次放六罐啤酒在冰箱,而不是一罐。他倆週末晚上一起熬夜、聊天。他穿著她送的睡衣;她穿著他送的藍浴袍。他告訴她臉旁邊有些頭髮更好看,她應該把頭髮放下。她不同意,說自己年齡太大。「你幾歲?」他問,她說她三十二了。她後來弄了新髮型,她為他買了一件保暖的背心。他打開紙盒時笑了,說顏色太亮了。不,她堅持著─他穿亮一點的顏色好看,反正主導色是海軍藍。他有件毛背心穿了好久,她不得不提醒他需要拿去乾洗。有一天早上她把自己的衣服送去乾洗的時候,也捎上那件毛背心。
後來他倆幾乎每個晚上都聊到很晚。她早上起床,睡眠不足,用一根手指按摩眼睛下方浮腫的黑眼圈。她問他課業進展如何,擔心他不夠用功。他告訴她一切都好。「我得分遙遙領先呢。」他說。但是她知道有些事不對勁。她主動提出邀請他的教授來吃晚飯─那個會幫他寫推薦信的教授─但是山姆拒絕了。一點也不麻煩,她告訴他。不,他說不想強人所難。她又說一遍她願意,他說算了吧,他對法學院沒興趣了。那天他們熬夜熬得更晚。第二天她指揮少年合唱團,〈無法成真的夢想〉還沒唱幾句就打起了呵欠。全班都笑了,她因為沒睡好而對他們生氣。那天晚上,她告訴山姆她為自己差點發火而難為情,他安慰她說沒關係。他倆喝了幾罐啤酒,她希望山姆去他的房間再拿半打啤酒,可是他沒有。「我不大開心。」山姆對她說。她說他太用功了,他擺手表示沒有。那麼也許是教科書有問題,或者他的老師們沒將熱情傳達給學生。他搖搖頭。他告訴她自己已經幾個星期沒有讀一本書了。她苦惱了起來。難道他不想做律師了?他不想幫助別人了?他提醒她,她訂閱的大部分報紙雜誌都指出這個國家已經一團糟,沒人能改善它。他說,他們說的沒錯。沒用的。最重要的是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放棄。
艾倫那一晚煩躁不安,只睡了一會兒。早上出門的時候,她看到他的房門關著。他甚至不再費力做出自己還去上學的假象。她得做點什麼幫他,他應該繼續讀書,為什麼現在放棄?艾倫那一天很難集中精神,學生們做的每件事都讓她心煩,甚至跟往常一樣要求唱流行歌曲也讓她煩。但她還是控制自己;跟他們喊叫是不對的。她讓少年合唱團裡一個在學鋼琴、名叫愛麗森的女孩替她彈鋼琴。而她則坐在琴凳上,目光掠過那一片模糊的面孔,毫無熱情地加入〈斯旺尼河〉的合唱。教書變得毫無意義了。讓她丈夫替老房子裡的淺色地毯吸塵吧;讓其他人來教這些學生吧。她知道〈斯旺尼河〉是首無足輕重的可笑歌曲,她和學生一樣迫切盼望三點鐘
柏拉圖之戀
艾倫得知她被聘為高中音樂老師的時候,心想,這並不表明她就得和其他同事打扮得一樣。她要把頭髮整齊地別到耳後,而不是像個女中學生那樣披散著。之前她去面試時見到一些老師,他們都像是她想盡量躲開的那一類人─購物中心裡的郊區居民。輕快隨意,時尚雜誌會這麼形容,至少在她還在讀時尚雜誌的那個年代會這麼形容。那時她住在切維蔡斯,長髮隨意披著,就像高中畢業照上的樣子。「你那張可愛的小臉,」她母親過去常說,「都被頭髮遮住了。」她的畢業照還陳列在父母家中,旁邊是一張她的周歲生日照。
現在艾倫是什麼形象都不重要。學生們在背後笑她。他們在背後笑所有老師。他們不喜歡我,艾倫想,而她也不願意去學校。她強迫自己去,因為她需要這份工作。她努力工作,為的是能離開她的律師丈夫,還有那棟即將還清貸款的房子。她在喬治城大學頑強地讀了兩年夜校,晚飯後不洗盤子就出門,總盼著能吵上一架。她丈夫把盤子放進洗碗機─他沒有吵。最後她都準備出門了,只好自己發起戰爭。她告訴他,還有一種更好的人生。「就是在高中教書?」他問。不過最終他還是幫她找了住處,一所更舊的房子,在佛羅里達大道的小巷裡,粗糙的木地板必須鋪地毯,牆也要貼新壁紙,但她從未去貼。他沒給她找什麼麻煩,相反的,他讓她覺得自己可笑。因為他,她才說出教高中是更好的人生這種蠢話。但是離開他以後,她開始大量閱讀報紙雜誌,讀到的激進報紙雜誌越來越多。她離開他幾個月後,跟他在原來的家共進晚餐,用餐時她陳述了幾個重要的觀點,但未給出觀點來源。他聽得很用心,蹺起二郎腿,認真點頭─他跟自己客戶在一起時的派頭。晚上唯一一次她覺得他要發怒,是她說自己和一個男人同住─一個學生,比她小十二歲。他臉上掠過一絲奇怪的表情。現在回想起來,她意識到他一定真的很困惑。她馬上告訴他是柏拉圖式的關係。
艾倫說的是真話。那個男的,山姆,在喬治華盛頓大學讀大三。他本來和艾倫的姊姊姊夫同住,後來兩個男人之間有些摩擦。她姊姊肯定料到會這樣。她姊夫擅長運動,是橄欖球迷,睡覺時不穿睡衣,只穿一件「紅皮隊」的T恤。他們家的壁爐上還放著一顆比利‧克爾麥簽名的橄欖球。山姆並不柔弱,但別人能馬上察覺到他性格一貫溫和。他有棕色長髮和棕色眼睛─沒什麼有別於人的外貌特徵,除了他的安靜。她姊姊說明情況,艾倫邀請他搬過來,可以幫她分擔一點房租。另外,雖然並不想讓丈夫知道這,她發現自己有點害怕夜裡獨自一人。
當山姆在九月搬進來時,她幾乎同情起她姊夫。山姆並不可惡,但他古怪。不管願不願意,她都無法不注意他。他太安靜了,她總能意識到他在場;他從不出門,於是她覺得有義務請他喝咖啡或吃晚飯,雖然他幾乎每次都拒絕。他也有些怪癖。她丈夫也有些怪癖,他經常在晚上擦公事包的金屬扣環,擦得光亮無比,然後得意地打開、合上,之後再擦一會兒,把指紋擦掉。可他又會把髒衣服扔在沙發上,沙發上罩著他親自挑選的法國白色麻紗。
山姆的古怪不太一樣。他曾在夜裡起床檢查某種噪音的來源,而艾倫躺在自己房間裡,突然意識到他在黑暗中走遍整間房子,一盞燈也沒開。他終於在她房門外宣告:不過是老鼠,語氣那樣平淡,她聽後甚至沒為這消息煩心。他在自己房內放了幾箱啤酒,買的比喝的還多─多到大多數人很長時間都喝不完這麼多。他真要喝的時候,會從箱子裡取出一瓶,放到冰箱裡等它變涼後再喝。如果他還要喝,會再去拿一瓶,放進冰箱,等一個小時,然後喝掉。有一天晚上,山姆問她要不要來瓶啤酒,出於禮貌她說好。他進入他房間,拿出一瓶放進冰箱。「一會兒就涼了。」他平靜地說。然後他坐在她對面的一把椅子上,喝著啤酒讀雜誌。她覺得自己有義務在客廳裡待到啤酒冷卻。
一天晚上她丈夫來這跟她談離婚的事─或者只是這麼一說。山姆也在,還請他喝啤酒。「一會兒就涼了。」他說著把啤酒放進冰箱。山姆沒有離開客廳,他沉默的在場讓她丈夫一籌莫展。山姆表現得好像他們是客人,而他是房子的主人。他並不獨裁─事實上,他通常不說話,除非有人跟他說─但是他比他們自在多了,那天晚上他請抽菸和喝啤酒,像是特地為了讓他們放鬆似的。她丈夫一發現山姆計畫將來打算當律師,似乎便對他產生興趣。她喜歡山姆,因為她確信比起丈夫,他的行為尚能容忍。那晚還挺愉快。山姆從他房裡拿來腰果下酒。他們談論政治。她和丈夫告訴山姆他們要離婚了,山姆點點頭。離婚手續結束前,她丈夫叫她一起再吃頓晚飯,也請了山姆。山姆來了。他們度過了愉快的一晚。
因為山姆,這個家的事情變得順利。耶誕節的時候,他們成了好朋友。有時她回想起剛結婚的日子,還記得當時感到多麼幻滅。她丈夫晚上把襪子扔在臥室地板上,早上又把睡衣留在浴室地板上。山姆有時也這樣,她打掃他房間的時候發現衣服─通常是襪子和襯衫─散落在地。她注意到他睡覺不穿睡衣。她想,年紀大了,就不太會為小事煩惱。
艾倫為山姆打掃房間,因為她知道他在刻苦學習,準備考法學院;他沒有時間講究。她本不打算再一次跟在男人後頭收拾,但這一回有所不同。山姆非常感激她打掃房間。她第一次打掃的時候,他隔天買了花送她,後來又謝了她好幾次,說她不必如此。是這樣沒錯─她知道她不必如此。但是每次他一感謝,她就更積極。過了一陣子,除了掃地,她還打蠟;她用穩潔清潔窗戶,撿地板上吸塵器留下的落絮。山姆即使很忙,也會為她做些貼心的事。生日那天他送她一件藍色浴袍,是個驚喜。她情緒低落的時候,他鼓勵她,說每個學生都會喜歡有她這麼漂亮的老師。他說她漂亮,她很受用。她開始把頭髮的顏色染淺一點。
他幫她重組學校課程。他樂感很好,似乎也喜歡音樂。邀請學生父母出席的聖誕音樂會前夕,他建議在〈哈利路亞合唱〉之後唱鄧斯塔布林的〈致聖馬利亞〉。耶誕節目大獲成功。山姆也去了,坐在第三排正中,大聲鼓掌。他相信她能做任何事。音樂會後,報紙上登了一張她指揮合唱團的照片。她穿一條山姆說特別適合她的長裙。山姆剪下那張照片,挾在自己的鏡子旁。每次她擦鏡子的時候,都會小心地取下它,再插回原處。
漸漸地,山姆開始每次放六罐啤酒在冰箱,而不是一罐。他倆週末晚上一起熬夜、聊天。他穿著她送的睡衣;她穿著他送的藍浴袍。他告訴她臉旁邊有些頭髮更好看,她應該把頭髮放下。她不同意,說自己年齡太大。「你幾歲?」他問,她說她三十二了。她後來弄了新髮型,她為他買了一件保暖的背心。他打開紙盒時笑了,說顏色太亮了。不,她堅持著─他穿亮一點的顏色好看,反正主導色是海軍藍。他有件毛背心穿了好久,她不得不提醒他需要拿去乾洗。有一天早上她把自己的衣服送去乾洗的時候,也捎上那件毛背心。
後來他倆幾乎每個晚上都聊到很晚。她早上起床,睡眠不足,用一根手指按摩眼睛下方浮腫的黑眼圈。她問他課業進展如何,擔心他不夠用功。他告訴她一切都好。「我得分遙遙領先呢。」他說。但是她知道有些事不對勁。她主動提出邀請他的教授來吃晚飯─那個會幫他寫推薦信的教授─但是山姆拒絕了。一點也不麻煩,她告訴他。不,他說不想強人所難。她又說一遍她願意,他說算了吧,他對法學院沒興趣了。那天他們熬夜熬得更晚。第二天她指揮少年合唱團,〈無法成真的夢想〉還沒唱幾句就打起了呵欠。全班都笑了,她因為沒睡好而對他們生氣。那天晚上,她告訴山姆她為自己差點發火而難為情,他安慰她說沒關係。他倆喝了幾罐啤酒,她希望山姆去他的房間再拿半打啤酒,可是他沒有。「我不大開心。」山姆對她說。她說他太用功了,他擺手表示沒有。那麼也許是教科書有問題,或者他的老師們沒將熱情傳達給學生。他搖搖頭。他告訴她自己已經幾個星期沒有讀一本書了。她苦惱了起來。難道他不想做律師了?他不想幫助別人了?他提醒她,她訂閱的大部分報紙雜誌都指出這個國家已經一團糟,沒人能改善它。他說,他們說的沒錯。沒用的。最重要的是知道什麼時候應該放棄。
艾倫那一晚煩躁不安,只睡了一會兒。早上出門的時候,她看到他的房門關著。他甚至不再費力做出自己還去上學的假象。她得做點什麼幫他,他應該繼續讀書,為什麼現在放棄?艾倫那一天很難集中精神,學生們做的每件事都讓她心煩,甚至跟往常一樣要求唱流行歌曲也讓她煩。但她還是控制自己;跟他們喊叫是不對的。她讓少年合唱團裡一個在學鋼琴、名叫愛麗森的女孩替她彈鋼琴。而她則坐在琴凳上,目光掠過那一片模糊的面孔,毫無熱情地加入〈斯旺尼河〉的合唱。教書變得毫無意義了。讓她丈夫替老房子裡的淺色地毯吸塵吧;讓其他人來教這些學生吧。她知道〈斯旺尼河〉是首無足輕重的可笑歌曲,她和學生一樣迫切盼望三點鐘趕緊到來。鈴聲終於響起,她馬上離開。她去一家熟食店買糕點,選了櫻桃餡餅和巧克力手指泡芙。她計畫晚上吃一頓美食,然後和山姆討論他的問題。她會態度堅決,一定要讓他重新在乎學業。但是她回到家裡,發現山姆不在。一直等到十點他才回家,她已經吃過了。他進門的時候,她鬆了一口氣。
「我在你丈夫那。」他說。這是在開玩笑嗎?
「不是。你上課的時候他來電,想問你一些事。然後我們說起法學院,他很失望我決定不上了。他叫我到他家。」
他被說服繼續考法學院嗎?
「沒有。但你丈夫是個好人。他主動提出幫我寫推薦信。」
「那就接受啊!」她說。
「不了,不值得這麼麻煩。這麼多年的學習都沒有意義,跟一些廢物競爭,有什麼意思?」
還有什麼更好的事可以做呢?
「周遊全國。」
「周遊全國?」她重複著。
「買一輛摩托車,騎到西海岸,那裡暖和。我討厭這兒的冷。」
她沒什麼可說的了。她覺得自己像個剛聽到兒子說想當服裝設計的母親。他就不能做點正經事嗎?他不能當個建築師嗎?可是她不能跟他說這些。如果他真要去西部,最起碼買一輛汽車不行嗎?他告訴她一定得是一輛摩托車,這樣一路往西,可以感覺到車的把手漸漸變暖。她去廚房拿糕點。走回客廳時她把恆溫器調高了兩度。他們倆喝了咖啡,吃了巧克力手指泡芙和小餡餅。這算是慶祝;讓他去做自己決定的事吧。她說週末會陪他去買摩托車。
他在星期一離開。他就這麼走了。他把所有的東西都留在自己屋裡。幾天以後,她意識到應該現實一點,把他的東西收到閣樓,用那間房間為書房。但她還是繼續打掃那個房間,只不過不是每天。有時候她覺得孤單,就走進去,看著他書架上所有的書。有的時候她晚上突然來了精神,把房子徹底清潔一遍,好像準備迎接他的歸來。一天晚上她打掃完,在冰箱裡放了幾瓶啤酒,這樣等她下課回來時就夠涼了。她不再發脾氣,但是課程設計再也沒有創意。愛麗森的鋼琴演奏帶領少年合唱團穿過這個世界,悲哀而又疲憊,度過冬天,進入春天。
一天晚上,她丈夫(現在是她的前夫了)來電。他還在設法追蹤他母親放置珠寶的保險箱。那裡面有不少古董,幾顆鑽石和一些翡翠。他母親年事已高,他不想打攪她,或是讓她想到死亡。他不好意思地跟她說自己找不到使用說明書,她說她去找一找,然後回電。他又問能不能過來跟她一起找,她說沒問題。那晚他過來了,她請他喝啤酒。他們一起查看她的檔案,但一無所獲。「那張說明書肯定在什麼地方。」他說,語氣滿是職業的自信。「肯定在某個地方。」她了無希望地指著幾個房間;不在浴室,廚房,或客廳裡,肯定也不在山姆的房裡。他問起山姆情況,她說最近沒有他的消息。每一天她都盼望著有他的隻言片語,但是沒有。她沒講起這些─只是說沒消息。她喝了幾罐啤酒,每天晚上都要喝。他們一起坐在客廳裡喝啤酒。她問他要不要吃點東西,去做了三明治。他說要離開,這樣早上她才能按時起床。她暗示屋裡的房間。他留下了,睡在她床上。
早上,艾倫打電話到學校,說她感冒了。「大家都生病了。」接線員告訴她,「天氣變化。」她和丈夫開車出去,在一家講究的餐廳吃午飯。午飯後他們去了他家,繼續找說明書。他們沒找到。他為她做了晚飯,她晚上在他那裡過夜。第二天早上,他開車上班,順便載她去學校。
少年合唱團裡的一個女孩在課後來找她。女孩害羞地說她也會彈鋼琴。她何時可以幫合唱團鋼琴伴奏呢?愛麗森彈得很好,女孩飛快地加上這句。她不想讓愛麗森不彈,不過什麼時候她也能試試呢?她擅長讀譜,也會彈一些古典作品,吉伯特與沙利文,還有很多流行歌曲。她提到其中一些。艾倫注視著女孩離開,她臉色緋紅,因為跟老師說話而緊張,也因為被允許下節課演奏鋼琴而自豪。她身材高,棕色頭髮剪得太短了;她的眼鏡鏡片是菱形的,看起來更像是她母親戴的。艾倫想著山姆是不是有女朋友了。如果那個女孩有棕色的長髮,坐在摩托車上長髮會被風吹亂嗎?山姆要是知道她如何安撫那位新鋼琴師,假裝對那個女孩的才華深感興趣,謝謝她主動申請,他應該會以她為榮的。第二天下午,她又想起山姆。他要是知道棕色頭髮女孩也選擇彈〈斯旺尼河〉,一定會覺得滑稽。
她丈夫下班後來她家,一起吃晚飯。她收到山姆的一張明信片,拿給他看─是一張聖莫尼卡高速公路的照片,汽車堵塞。短信說:「紅色汽車和黃色汽車之間的那個小點就是我,時速110。愛你的,山姆。」汽車之間並沒有什麼小點,汽車本身也不過是圖上的小點,但是艾倫還是看了,笑了。
隔週又來了一張明信片─一個臉色陰沉的印第安人─是寄給她丈夫的。山姆感謝她丈夫在他走前跟他聊了聊。他的結語是一個提議:「來西部吧,這裡暖和又美麗。你不試試怎麼知道?平安,山姆。」
那個星期晚些時候,他們正在去買菜的路上,一對騎著摩托車的男女不知從哪裡冒出來,在他們車前突然轉向,開得飛快。
「狗娘養的瘋子!」她丈夫罵了句,踩下剎車。
摩托車上的女孩回頭看,也許是要確定他們真的安全。女孩在微笑。其實女孩離艾倫太遠,看不清其表情,但她還是確信看到她在微笑。
「狗娘養的瘋子。」她丈夫說。艾倫閉上眼,憶起和山姆在摩托車店裡看車。
「我要那種不費力氣就能騎到一百的。」山姆跟推銷員說。
「這些都能輕鬆開到一百。」推銷員說著,衝他們微笑。
「那就這輛吧。」山姆說,他輕叩著身邊一輛車的把手。
他大部分車款是用現金支付。她很久沒跟他收房租了,所以他有大筆現金。不足的他開支票補足。推銷員數著鈔票,很吃驚。
「有飄帶嗎?」山姆問。
「飄帶?」
「不是這麼稱呼嗎?小孩繫在自行車上的那種?」推銷員笑了:「我們不賣。你可能得去自行車店看看。」
「我應該會去的。」山姆說,「我得跟上潮流。」
艾倫看著丈夫。我為什麼對他毫無同情?她問自己。她很生氣。她本應該問問山姆,為什麼有時她對丈夫有這種感覺。他一定會在深夜交談的時候,耐心且全面地向她解釋。明信片上一直沒有寄信人地址。有一天他會捎來位址,她還可以再問他。她可以告訴他那個新的女生,本可以彈一首自己喜歡的曲子,最後還是選了〈斯旺尼河〉。坐在車上,她閉著眼,笑了。在他們前方─現在是數英里之外了─摩托車上的那個女孩也笑了。
(一九七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