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實務最前線: 憲法裁判 (第6版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
作者 | 香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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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2023實務最前線: 憲法裁判 (第6版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1.完整收錄111年憲判字第11號至112年憲判字第9號共19個憲法裁判。2.將案件事實簡要整理,更貼近案件,理解案 |
作者 | 香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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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2023實務最前線: 憲法裁判 (第6版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1.完整收錄111年憲判字第11號至112年憲判字第9號共19個憲法裁判。2.將案件事實簡要整理,更貼近案件,理解案 |
內容簡介 1.完整收錄111年憲判字第11號至112年憲判字第9號共19個憲法裁判。2.將案件事實簡要整理,更貼近案件,理解案件來龍去脈。3.拆解判決主文及理由,透過分段、精簡、下標、標示重點,便於理解、吸收、記憶。4.統整所有意見書,用法律爭點釐清繁雜的不同意見,法律爭議更立體。5.補充、統合學說見解,並補充相關之憲法判決及司法解釋。6.完整、精簡、準確呈現大法官、學者之爭議與見解,強化掌握力。7.用表格統合判決理由與不同意見,快速鳥瞰、複習憲法裁判。8.一本搞定近期所有憲法爭議,隨時可以閱讀、複習。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香香(孫國成)台大法研公法組律師高考及格著有一試就上系列、「一本搞定立法程序與技術」(二版) 當讀者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想必已經接近考試,心情必然緊張、焦慮、心煩意亂,這些都是正常現象,無須責備自己或再給自己其他壓力。比起讀了多少書、整理的多少筆記,讓自己穩定,就是考場上最強大的武器!
產品目錄 1 公立大學就不續聘教師之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案111年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1Q1 本件是否受理?‧6Q2 大學聘任教師之聘任契約性質為何?‧7Q3 大學不續聘教師措施之性質為何?‧8Q4 系爭決議就不予維持其不續聘教師措施之再申訴決定,不得循序提起行政訴訟部分,是否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學術自由及第16條 保障訴訟權之意旨?‧10 2 臺大法律學院教師評鑑案111 年憲判字第 12 號判決‧16Q1 審查原則為何?‧25Q2 系爭規定一至四對教師職業自由之限制,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26 3 健保資料庫案111年憲判字第 13 號判決‧27Q1 本件受理範圍?‧43Q2 系爭規定一是否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44Q3 系爭規定一是否有違比例原則?‧45Q4 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無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對人民資訊隱私權之保障?‧51Q5 全民健保保險人對外傳輸與提供其掌有之個人健保資料,是否有違法律保留原則?‧56 4 農田水利會改制案111 年憲判字第 14 號判決‧71Q1 農田水利會組織變革,係屬於政治問題或法律事項?‧83Q2 依其歷史發展,農田水利會之團體定性為何?‧84Q3 公法人之財產是否為憲法保障之財產權?‧86Q4 本件是否應准予暫時處分之聲請?‧87 5 農田水利用地照舊使用案111 年憲判字第 15 號判決‧98Q1 農田水利會之農田水利設施及供農田水利使用之土地之性質?‧103Q2 系爭規定對該土地之限制,是否構成特別犧牲?‧103Q3 系爭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15條財產權之保障?‧104 6 司法警察(官)採尿取證案111 年憲判字第 16 號判決‧111Q1 本件是否應予受理?‧119Q2 本件所涉基本權?‧120Q3 系爭規定係就侵入性或非侵入性方式而為規範?‧122Q4 對受採尿者非侵入性方式採尿之正當程序要求為何?‧124Q5 系爭規定所規範之非侵入性方式採尿取證,是否違反憲法正當 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資訊隱私權及免於 身心受傷害之身體權之意旨?‧1273 7 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111 年憲判字 17 號判決‧139Q1 本件涉及之基本權及其憲法依據?‧148Q2 系爭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原住民(族)身分認同權? 是否有違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規定保障 原住民族文化等意旨?‧150 8 沒收犯罪所得規定溯及既往案111年憲判字第 18 號判決‧157Q1 系爭規定涉及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是否為刑罰?‧167Q2 系爭規定涉及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是否有違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171Q3 系爭規定涉及沒收犯罪所得部分,是否有違信賴保護原則?‧174Q4 除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外,系爭規定有無違反其他憲法原則?‧175 9 全民健保停保復保案111年憲判字第 19 號判決‧182Q1 系爭規定一及二是否已侵害人民之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及管理自身健康風險之自主決定權?‧189 10 請求准許發給外籍配偶居留簽證案111 年憲判字第 20 號判決‧194Q1 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規定是否應納入審理?‧198Q2 系爭決議是否牴觸憲法第22條保障本國(籍)配偶之婚姻自由與第16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1994Q3 聲請人是否具為外籍配偶申請居留簽證之公法上請求權,而得提起課予義務訴訟?‧200Q4 對於本案中拒絕人民申請之行政處分,是否允許僅提起撤銷訴訟?‧202 11 祭祀公業派下員資格案2112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208Q1 聲請變更司法院釋字第728號解釋之請求,是否受理?‧213Q2 司法院釋字第728號解釋是否有變更必要?‧214 12 「減輕或免除其刑」之再審事由案112 年憲判字第 2 號判決‧221Q1 系爭規定所稱「應受⋯⋯免刑」之依據,除「免除其刑」之法律規定外,亦應包括「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法律規定在內,係涉及何種原則?‧228Q2 如本件涉及平等原則/平等權,其審查基準為何?‧229Q3 系爭規定有無違反平等權?‧230Q4 刑訴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再審事由之再審目標應否增列「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減免事由?‧230 13 公職年資併社團年資案112 年憲判字第 3 號判決‧232Q1 系爭規定一之性質為何?‧250Q2 系爭規定一屬特殊類型之法律,是否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251Q3 系爭規定二,及系爭規定三關於退職政務人員負連帶返還溢領退離給與責任部分,是否違反比例原則,牴觸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2525Q4 系爭規定三關於社團應連帶返還退職政務人員溢領之退離給與部分,及系爭規定四,是否有違憲法第15條保障財產權之意旨?‧253Q5 系爭規定二及系爭規定三關於退職政務人員應連帶返還溢領退離給與部分,是否有違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255Q6 系爭規定五是否有違法治國原則法安定性之要求?‧258 14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案112 年憲判字第 4 號判決‧274Q1 系爭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281 15證交法公開收購之空白刑法案112 年憲判字第 5 號判決‧294Q1 系爭規定一至四是否有違刑罰明確性原則?‧302Q2 系爭規定三是否有違授權明確性原則?‧304 16軍法判決之特別救濟案112 年憲判字第 6 號判決‧317Q1 本件是否受理?‧324Q2 是否應由本號判決另定獨立之再審事由,以供救濟?‧325Q3 本案之獨立再審事由,是否以「主要證據相同」為必要?‧329Q4 司法院釋字第436號解釋是否應予補充?‧329 17成立廠場企業工會案112 年憲判字第 7 號判決‧337Q1 本件所涉之基本權為何?其憲法依據為何?‧345Q2 本件之審查標準應為何?‧346Q3 系爭規定一、系爭規定二是否有違比例原則?‧3476Q4 系爭規定一、系爭規定二是否有違比例原則?‧348 18誹謗罪案2112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355Q1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有無補充之必要?‧369Q2 所涉基本權?‧370Q3 系爭規定三前段規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371Q4 系爭規定三但書規定是否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與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371Q5 合理查證義務之標準及妥適性?‧374Q6 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是否補充?‧380 19搜索律師事務所案112 年憲判字第 9 號判決‧389Q1 本件是否受理?‧398Q2 據以審查之憲法權利?‧399Q3 系爭規定一、二是否有違憲法第15條保障律師之工作權及憲法第16條保障被告之訴訟權之意旨?‧400Q4 系爭規定一、二及其他有關規定,未對律師事務所之搜索、扣押設有特別程序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10條居住自由、第15條工作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401Q5 如律師本人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對該律師及其事務所發動搜 索之門檻為何?‧403Q6 搜索或扣押之物,是否在本判決主文第一項範圍內不明時,得否 仍予搜索或扣押?‧404
書名 / | 2023實務最前線: 憲法裁判 (第6版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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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香香 |
簡介 / | 2023實務最前線: 憲法裁判 (第6版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1.完整收錄111年憲判字第11號至112年憲判字第9號共19個憲法裁判。2.將案件事實簡要整理,更貼近案件,理解案 |
出版社 /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5263867 |
ISBN10 / | |
EAN / | 9789865263867 |
誠品26碼 / | 2682433120005 |
頁數 / | 432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3X17 |
級別 / | N:無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六版序
憲法訴訟法施行又過一年,在短短的一年間,大法官做出了19個憲法裁判,本次改版也收錄定稿前所有近期的憲法裁判(111年憲判11至112年憲判9),適合所有需要快速回顧這一年所有憲法裁判的考生。
因為憲法這個科目具有高度抽象性,也需要一定之論述架構,勢必有一定份量,但筆者也知道這本書是用來最後衝刺,所以盡量在完整性、可理解性與閱讀份量間追求平衡。另外,因為因為本書仍然屬於考試用書,既沒有嚴謹之引註,更可能有斷章取義之嫌,故仍建議讀者有興趣、有時間時,仍應查閱憲法裁判的全文、相關引註之學說文獻。關於本書的使用方式,如有時間,當然建議能全書閱讀完畢,但在時間有限的前提下,閱讀的次序如下:1判決本文及理由;2協同及不同意見;3學說補充,如時間真的不足,不閱讀學說整理尚無不可,但建議仍須閱讀補充之相關司法前例。
最後,感謝這本書前面的霸告、弋嚴、韋軒老師的耕耘努力,也謝謝讀者的支持。此外,更要謝謝學稔團隊用心編輯、出版,包括柔彣經理的邀稿、尚易及肇昌的編輯、排版,及各種寫作的提醒、建議及討論,本書才得以持續改版,陪伴讀者,也希望這本書能幫助到讀者脫離考海。
香香
於新北永和
最佳賣點 : 一本搞定近期所有憲法爭議,隨時可以閱讀、複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