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判決看透營造業法
作者 | 陳錦芳/ 陳高星/ 劉時宇/ 林哲安/ 邱煌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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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由法院判決看透營造業法: 每次地震、風災過後,若有出現房屋傾倒、斷橋、邊坡滑動等災變時,負責施作工程的營造業,往往成為檢討對象,究責之聲不絕而耳,所以也常被從 |
作者 | 陳錦芳/ 陳高星/ 劉時宇/ 林哲安/ 邱煌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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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由法院判決看透營造業法: 每次地震、風災過後,若有出現房屋傾倒、斷橋、邊坡滑動等災變時,負責施作工程的營造業,往往成為檢討對象,究責之聲不絕而耳,所以也常被從 |
內容簡介 每次地震、風災過後,若有出現房屋傾倒、斷橋、邊坡滑動等災變時,負責施作工程的營造業,往往成為檢討對象,究責之聲不絕而耳,所以也常被從業人員說成高風險行業。 本書以「營造業法」為出發點,整理解析與營造業法相關的法院判決以及主管機關函釋,讓讀者知曉營造業法對於營造業的基本規範;另外延伸專題,探討營建工程實務上會碰觸到的其他相關法令常見義務與責任,例如施工安全與品質、職業安全、環境汙染、非法移工、借牌、代簽名或不實記載等議題,從法院判決的角度,深入剖析這些法律對於營造業的規範與罰則,期待讀者全面了解相關規定,避免觸法。 對於想要減輕風險的營造業相關從業者,本書絕對是需要放在架上隨時可翻閱的實務工具書,不容錯過。
作者介紹 《主編/作者簡介》陳錦芳長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技師學 歷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臺灣大學農業工程研究所碩士律師高考及格環境/土木工程技師高考及格公務人員土木工程科一級高考及格經 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懲戒委員會委員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建設推動會委員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新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臺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委員新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委員中國工程師學會法規委員會委員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法規研究委員會委員台灣工程法學會常務理事《共同作者簡介》陳高星 律師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劉時宇 律師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林哲安 律師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學士邱煌傑 技師政治大學EMBA碩士臺灣大學土木研究所碩士
產品目錄 第一章 總則/1 一、立法目的/2 二、主管機關/4 三、立法架構與適用範圍/6第二章 分類及許可/11 一、營造業的分類/12 二、許可與登記/29 三、複查與抽查/49 四、承攬工程手冊/58 五、停業與歇業/65第三章 承攬契約/71 一、統包/73 二、金額及規模限制/74 三、聯合承攬/82 四、專業分工/85 五、施工依據/93 六、契約應記載事項/95第四章 人員之設置/97 一、負責人/100 二、技術士/109 三、工地主任/114 四、專任工程人員/126第五章 監督及管理/161 一、工程勘驗、查驗或驗收限制/162 二、開工竣工登記/165 三、評鑑/167第六章 公會/171 一、營造業公會分類/172 二、營造業公會業務/174第七章 輔導及獎勵/175 一、主管機關輔導/176 二、優良營造業獎勵/177第八章 罰則/181 一、處罰情形/182 二、減輕或不罰的理由/195 三、強制執行/209第九章 附則/211 一、換領證書與丙等營造業逐案簽證/212 二、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及工程法庭/218 三、離島及外國營造業/220 四、規費及書表格式/226專題:營建工程相關法令責任/228 一、施工安全與品質/229 二、職業安全/252 三、環境污染/265 四、借牌/287 五、營業稅與發票/305 六、人員管理與職責/319
書名 / | 由法院判決看透營造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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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陳錦芳 陳高星 劉時宇 林哲安 邱煌傑 |
簡介 / | 由法院判決看透營造業法: 每次地震、風災過後,若有出現房屋傾倒、斷橋、邊坡滑動等災變時,負責施作工程的營造業,往往成為檢討對象,究責之聲不絕而耳,所以也常被從 |
出版社 /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9941549 |
ISBN10 / | |
EAN / | 9789869941549 |
誠品26碼 / | 2682441971002 |
頁數 / | 376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1*15*1.7 |
級別 / | N:無 |
提供維修 / | 無 |
最佳賣點 : 對於想要減輕風險的營造業相關從業者,本書絕對是需要放在架上隨時可翻閱的實務工具書,不容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