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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大數據: 判決考點解讀 (律師 司法官 法研所)

作者 柚律師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刑法大數據: 判決考點解讀 (律師 司法官 法研所):◎判決精選:本書選錄101年到112年6月最新刑事判決,詳盡說明實務的見解。◎案例思考:藉由改編實際案例,反覆操作練習爭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判決精選:本書選錄101年到112年6月最新刑事判決,詳盡說明實務的見解。◎案例思考:藉由改編實際案例,反覆操作練習爭點,掌握最新考題趨勢。◎爭點核心:清楚點出實務邏輯與學理爭議的不同,迅速建立論證結構。◎實務點點名:全面篩選重要刑事裁判,比較相關爭點下不同實務見解,建立答題邏輯。◎學說名言堂:整理學者近期見解並深入說明該爭點議題,掌握刑法學中學術動向。◎延伸爭點:同主題下一併收錄其餘爭點,通盤的了解該主題爭議。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柚育の法律Spotlight粉專版主現為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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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二版序初版序本書使用方法與特色第一章 刑法總則 第一節 刑法之解釋與效力 第一項 公務員身分之認定 主 題 公務員身分之類型——公立大學教授是否為公務員?(103年第13次刑庭決議) 第二項 重傷害之認定 主題一 重傷害之概念——其他於身體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84台上6545決) 主題二 重傷害時點之認定?(109台上4701決★) 第三項 刑法之效力 第一款 時的效力 主題一 繼續犯於行為實行時法律有變更?(108台上1179決★) 主題二 從舊從輕原則於法規變更之適用(109台上2479決★) 第二款 地的效力 主題一 地的效力——在我國駐外使領館內犯罪之適用?(58年第1次民刑庭總會決議(二)) 主題二 詐騙集團在中國大陸如何適用法律?(108台上334決★) 第二節 犯罪類型 第一項 作為犯與不作為犯 第一款 作為犯 主 題 己手犯(107台上4227決★) 第二款 不作為犯 主題一 故意危險前行為是否能建構保證人地位?(100台上2643決) 主題二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保證人地位(110台上4257決★) 主題三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作為可能性」(109台上4212決★) 主題四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因果關係」(106台上3780決★) 主題五 以不作為參與作為犯犯罪時,應論以共同正犯或是幫助犯?(105台上88決) 主題六 過失之不純正不作為犯(110台上5331決★) 第二項 實害犯與危險犯 主題一 危險犯之定義(110台上187決) 主題二 適性犯(105年第18次刑庭決議) 第三項 繼續犯與狀態犯 主 題 繼續犯罪行為中另犯他罪之評價?(102台上235決) 第四項 單一犯與結合犯 主題一 結合數罪間是否需有犯意聯絡?(108台上1197決) 主題二 基礎行為與結合行為之既未遂?(108台上343決) 第三節 犯罪成立 第一項 故意既遂犯 第一款 客觀構成要件 主題一 相當因果關係之審查?(108台上127決) 主題二 累積因果關係?(109台上3578決★) 主題三 擇一因果關係(桃園地方法院104矚重訴12決) 主題四 超越因果關係(臺灣高等法院108交上易414決) 主題五 客觀歸責理論(108台上1808決) 主題六 客觀歸責理論——被害人自我負責(110台上5318決) 第二款 主觀構成要件 主題一 殺人犯意與傷害罪故意之區別(110台上4504決) 主題二 犯意變更與另行起意之區分?(107台上4013決★) 第三款 違法性 主題一 正當防衛——不法侵害現在性之認定?(111台上3235決★) 主題二 正當防衛——侵害時點之判斷(臺灣高等法院108上易173決) 主題三 正當防衛——防衛行為之限制(107台上2968決★) 主題四 正當防衛——挑唆防衛之認定?(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上訴1569決) 主題五 正當防衛——互毆得否主張正當防衛?(110台上3427決) 主題六 正當防衛——延展型防衛過當之認定?(臺灣高等法院105上易1232決) 主題七 緊急避難——自招危難之容許性?(107台上2618決) 主題八 論強制型之緊急避難(109台上5037決★) 第四款 罪責 主題一 原因自由行為之判斷(108台上1292決★) 主題二 停止服藥與原因自由行為不作為之判斷(110台上3741決★) 第二項 過失作為犯 主題一 過失犯之成立要件(109台上458決) 主題二 過失犯之客觀歸責理論——構成要件效力範圍(110台上3063決★) 主題三 過失犯之客觀注意義務——兼論車前資訊蒐集義務(110台上183決) 主題四 加重結果犯(109台上2948決) 主題五 超越承擔過失——以維冠大樓案為例(107台上1283決★) 主題六 醫療過失之客觀注意判準(107台上4587決★) 第三項 未遂犯 第一款 既遂時點之認定 主 題 故意作為犯之著手判準?(111台上2831決★) 第二款 不能未遂 主 題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結果,又無危險?(110台上3511決★) 第三款 中止未遂 主題一 己意中止之判準?(108台上2649決★) 主題二 既了未遂和未了未遂之區辨(107台上483決) 主題三 準中止未遂(108台上584決) 主題四 預備犯得否主張中止犯之優惠?(臺灣高院臺南分院109選上更一字45決) 第四節 錯誤論 第一項 構成要件錯誤 主題一 談「所知.所犯原則」(110台上2005決) 主題二 客體錯誤(108台上801決★) 主題三 打擊錯誤(108台上2428決) 主題四 因果歷程錯誤——結果提前發生(107台上847決★) 主題五 因果歷程錯誤——結果延後發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上更一15決) 主題六 空白構成要件錯誤(110台上4120決) 第二項 違法性錯誤 主 題 正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106台上3989決★) 第三項 法律層面之錯誤 主 題 直接禁止錯誤與間接禁止錯誤(109台上5405決★) 第五節 犯罪參與論 第一項 間接正犯 主 題 間接正犯之成立(108台上2657決) 第二項 共同正犯 主題一 共謀共同正犯(108台上957決) 主題二 相續共同正犯(106台上527決) 主題三 共同正犯之逾越(110台上3655決) 主題四 共同正犯既未遂的認定與脫離(106台上3352決★) 主題五 過失犯之共同正犯?(107台上2決) 主題六 加重結果犯之共同正犯(110台上4561決) 第三項 共 犯 第一款 教唆犯 主 題 教唆犯與錯誤(89台上1675例) 第二款 幫助犯 主題一 幫助犯之因果關聯(111台上1003決★) 主題二 中性幫助行為(109台上979決★) 第六節 沒收論 主題一 沒收之計算(108台聲108裁★) 主題二 犯罪之孳息(108台抗458裁★) 主題三 共同正犯犯罪所得之沒收(107台上2989決★) 主題四 利得沒收封鎖(108台上562決★) 主題五 沒收之整理(107台上2697決★) 主題六 供犯罪所用之物(106台上1374決★) 第七節 競合論 第一項 行為數 主題一 行為數之區辨(109台上2785決★) 主題二 法益與行為數之計算(109台上3475決★) 主題三 集合犯(108台上2666決★) 第二項 法條競合 主 題 法條競合無刑法第55條但書輕罪的封鎖效果之適用(105年第10次刑庭決議) 第三項 想像競合 主題一 夾結效果(100台非373決) 主題二 想像競合一行為的認定——實行行為局部同一性(106台非20決) 主題三 強制工作之競合(108台上大2306裁) 第四項 數罪併罰 主 題 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之內部性與外部性的界限(108台抗693裁)第二章 個人法益篇 第一節 殺人罪章 主題一 直系血親尊親屬與身分犯之關係?(33上1666例) 主題二 當場激於義憤之解釋(108台上418決) 主題三 加工自殺罪——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之性質(109台上1477決) 主題四 加工自殺罪——謀為同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上訴1273決) 第二節 傷害罪章 主題一 傷害致死罪與殺人罪之區別(臺灣高等法院108重矚上更一22決) 主題二 傷害致死罪與遺棄罪之因果關係(107台上1836決★) 主題三 聚眾鬥毆罪(臺灣高等法院108重矚上更一22決) 主題四 凌虐幼童罪(111台上4274決★) 第三節 墮胎罪章 主 題 墮胎既遂時點之認定(25上1223例) 第四節 遺棄罪章 主題一 遺棄罪之性質(107台上1362決★) 主題二 遺棄罪之義務保護者認定——如何認定屬於有扶養義務之家屬?(106台上1740決) 主題三 遺棄致死罪之因果關係認定(109台上3578決★) 第五節 妨害自由罪章 第一項 行動自由 主題一 行動自由之界限(101台上4816決) 主題二 強制罪的成立界限——兼論對物強暴(110台上2340決★) 主題三 恐嚇危安罪之惡害告知(110台上1932決) 主題四 侵入住居罪之射程範圍(臺灣高等法院105上易1405決★) 第二項 言論自由 第一款 公然侮辱罪 主題一 名譽權之概念?(臺灣高等法院109上易1378決) 主題二 公然之定義?(臺灣高等法院110上易447決) 第二款 誹謗罪 主題一 誹謗罪之散布意圖要件(109台上4239決★) 主題二 合理查證原則(釋509) 第六節 妨害性自主罪章 第一項 強制性交罪 主 題 強制性交罪之「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110台上1781決★) 第二項 加重強制性交罪 主題一 加重強制性交罪是否以二人以上「共同性交」為必要?(109台上2945決) 主題二 加重強制性交罪之以藥劑犯罪之時點?(106台上1195決) 第三項 強制猥褻罪 主題一 猥褻之概念(109台上1802決★) 主題二 猥褻與性騷擾之區辨(108台上1800決★) 第四項 其他妨害性自主罪 主題一 乘機性交罪與強制性交罪之區辨——關於「不能或不知抗拒」之意涵(110台上3479決) 主題二 與幼童為性交猥褻罪(108台上1794決) 主題三 利用權勢性交罪與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區別(110台上5689決) 第七節 妨害秘密罪章 主題一 刑法第315條——妨害文件秘密罪(臺灣高等法院107上易2319決) 主題二 刑法第315條之1——關於非公開之定義(108台上1750決) 主題三 刑法第315條之1的無故(109台上4458決★) 主題四 妨害秘密罪章之「秘密」的概念(109台上2709決★) 主題五 破壞電磁紀錄罪(108台上4114決) 第八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第三章 財產法益 第一節 財產犯罪之分辨 主題一 財產犯罪之不法所有意圖(109台上4329決) 主題二 竊盜與侵占——侵占罪之取得(持有)原因?(95台上4121決) 主題三 竊盜與強奪之區分——兼談搶奪罪之要件(103台上2816決) 主題四 竊盜罪與詐欺罪之比較——詐欺式竊盜(33上1134決) 主題五 恐嚇取財與強盜罪之區辨 (110台上152決) 主題六 擄人勒贖罪與強盜罪——三面關係或兩面關係(人質與付贖者是否須為不同人)?(100台上4911決) 第二節 個別財產法益 第一項 竊盜罪 主題一 竊盜罪之既遂認定(109台上607決) 主題二 竊盜罪之所有意圖——使用竊盜(86台上4976決) 主題三 竊盜罪之所有意圖對象為何?(100台上3232決) 主題四 加重竊盜罪之多重事由(69台上3945例) 主題五 加重竊盜罪之著手時點(109台非36決★) 第二項 強盜罪 主題一 強盜行為之認定?(109台上3952決) 主題二 至使不能抗拒之認定?(110台上3460決) 主題三 轉念強盜(106台上3541決) 主題四 強盜罪的結合犯(106台上2643決) 第三項 準強盜罪 主題一 準強盜罪之適用?(108台上2922決) 主題二 至使不能抗拒之程度(110台上1436決) 主題三 準強盜罪之既未遂時點?(109台上607決) 第四項 侵占罪 主題一 侵占罪之既未遂時點?——論侵占行為(107台上464決) 主題二 公務、公益與業務侵占罪(104台上1684決★) 第三節 整體財產法益 第一項 詐欺罪 主題一 詐欺取財罪之既未遂判斷(109台上3945決★) 主題二 詐欺罪——陷入錯誤要件判斷(109台上3699決★) 主題三 財產處分——三角詐欺(95台上740決) 主題四 冒充食材案——詐欺罪之財產損害(108台上3662決★) 主題五 施行詐術之手段——契約訂立之詐欺行為(109台上5289決) 主題六 詐欺態樣——假消費真借財(105台上2397決) 第二項 特殊詐欺罪 主題一 刑法第339條之2——盜用他人提款卡之不正方法(108台上2123決) 主題二 加重詐欺罪之成立(107台上907決) 第三項 背信罪 主題一 為他人處理「事務」之性質?(110台上1486決) 主題二 為他人處理「事務」之內涵(109台上4806決★) 主題三 背信罪的財產損害(110台上1384決) 主題四 背信罪之共同正犯成立?(108台上3333決) 第四項 重利罪 主 題 重利罪之判斷(110台上6180決) 第五項 恐嚇取財罪 主題一 脅迫行為之惡害區分?(111台上4769決) 主題二 恐嚇之不法所有意圖(109台上2970決) 第六項 擄人勒贖罪 主題一 擄人勒贖要件與贖金之解釋(104台上3193決) 主題二 刑法第347條第5項——取贖減刑之規定(106年第13次刑庭會議) 第七項 贓物罪 主 題 贓物罪與前行為財產犯罪之正共犯(司法院(86)廳刑一字第23586號)第四章 社會法益 第一節 公共危險罪章 第一項 放火罪 主題一 現供人使用與現有人所在,是否均以放火行為時不需有人在內為必要?(105台上142決★) 主題二 集合式住宅是否為放火罪之客體?(109台上4276決) 主題三 刑法第176條之爆裂物為何?(108台上3751決) 第二項 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罪 主題一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之態樣(110台上3556決) 主題二 刑法第185條之3——何謂不能安全駕駛?(109台上4608決) 主題三 不能安全駕駛罪與過失致死(傷)罪之競合(100台非373決) 主題四 刑法第185條之4——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保護法益(109台上2525決) 主題五 刑法第185條之4——交通事故之概念(110台上613決) 主題六 刑法第185條之4——逃逸之概念(110台上4675決) 主題七 刑法第185條之4——致人死傷之性質(110台上633決) 主題八 刑法第185條之4——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與有義務者遺棄罪之競合(104台上2883決) 第二節 公共信用罪章 第一項 偽造文書罪 主題一 文書之概念(107台上3038決★) 主題二 統一發票之性質?(94台上250決) 主題三 影本是否為本罪之文書?(103台上497決) 主題四 無權代理亦屬偽造行為(95年第19次刑庭決議) 主題五 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109台上2316決★) 主題六 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權限(111台上2177決★) 主題七 偽造署押罪(107年第3次刑庭會議) 主題八 公共信用罪章罪名數的計算(73台上3629例) 第二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主題一 偽造背書是否為偽造有價證券?(59台上2588例) 主題二 偽造支票(107台上1155決★) 第三節 妨害風俗罪章 第一項 妨害風化罪 主題一 公然猥褻之概念(臺灣高等法院110上易371決) 主題二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罪(釋617) 第二項 其他罪名 主 題 網路賭博(107台非174決)第五章 國家法益 第一節 瀆職罪章 第一項 賄賂罪 主題一 職務權限之範圍界限——談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110台上大5217裁★) 主題二 職務上行為之認定(107台上2052決★) 主題三 對價關係之認定(109台上2311決★) 第二項 圖利罪 主題一 圖利罪並非對向犯(103年第4次刑庭決議) 主題二 圖利罪之「不法利益」認定(109台上大3214裁★) 第三項 貪污治罪條例之特殊態樣 主題一 圖利罪與詐欺取財罪(108台上2283決★) 主題二 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身分關係(109台上2084決) 第四項 其他國家法益 主 題 亮票行為與洩漏國防以外機密(104年第14次刑庭決議) 第二節 妨害投票罪章 主題一 投票行賄、受賄罪之有投票權之人該如何認定(提前賄選)?(90年第6次刑庭決議) 主題二 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之既未遂時點(101台上4041決) 主題三 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之可罰性?(106台上1744決★) 第三節 妨害司法罪章 主題一 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成立時點(94台非53決) 主題二 偽證罪與具結義務(104台上1173決) 主題三 教唆他人為自己的刑事案件作偽證的可罰性(103台上1625決★) 主題四 誣告罪之成立要件(105台上66決) 主題五 偽證罪和誣告罪的競合(101台上107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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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刑法大數據: 判決考點解讀 (律師 司法官 法研所)
作者 / 柚律師
簡介 / 刑法大數據: 判決考點解讀 (律師 司法官 法研所):◎判決精選:本書選錄101年到112年6月最新刑事判決,詳盡說明實務的見解。◎案例思考:藉由改編實際案例,反覆操作練習爭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9735358
ISBN10 /
EAN / 9786269735358
誠品26碼 / 2682417979001
頁數 / 71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2.72cm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101年到112年6月精選判決,詳述實務見解。
◎改編實際案例,反覆操作、練習爭點,掌握考題趨勢。
◎點清實務邏輯與學理爭議的不同,建立論證結構。
◎篩選重要刑事裁判,比較相關實務見解,建立答題邏輯。
◎整理近期見解並深入說明該爭點議題,掌握刑法學中學術動向。

試閱文字

自序 : 二版序

“Everything negative, pressure, challenges ──is all an opportunity for me to rise.”

  先來說本次的改版重點吧!本次的改版重點在於新增加了一個體裁,在爭點前面多了一個「案例思考」,也就是由筆者挑選或是改編題目,讓各位讀者思考或是嘗試撰寫架構、擬答等等,一來可以檢視自己學習的成果,二來也可以再多練習一下、二下、三下,直到該爭點駕輕就熟為止!希望能夠對各位有所助益!
  再來則是本版與上一版最大的不同啦!本次收錄112年6月前(截稿前)的值得參考判決以及具有重要性的實務判決、大法庭裁定、憲法裁判等等、新增幾篇(很多篇)的學說論著(收錄自112年7月的月旦法學、台灣法律人雜誌等等),並且針對刑法新修法的相關規定提供重點整理,希望能夠幫各位考生在繁重的準備科目中,減輕自行搜尋整理的壓力與時間,讓各位能夠在其他科目上多準備、多拿一些分數!
  最後,隨著口罩的開放,也代表著即將進入後疫情時代,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相信自己能夠走完每一步,就連只剩下0.1秒、落後一分的塞爾提克都能夠藉由補籃來完成逆轉絕殺,相信各位早已準備好奔赴戰場,把自己磨練的利劍揮向考題,斬斷一切吧!不到最後,絕不輕言放棄,相信自己,才能無往不利。

“Great things come from hard work and perseverance. No excuses.”

柚律師
2023年仲夏 撰筆於霧裡薛溪畔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