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 卷八: 文創產業與法政篇
作者 | 陳添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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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 卷八: 文創產業與法政篇:「客製型服務」的思維,是當前和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服務主流,尤其與儒家思想比較密切的大中華生活圈的社會,都有可以推 |
作者 | 陳添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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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 卷八: 文創產業與法政篇:「客製型服務」的思維,是當前和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服務主流,尤其與儒家思想比較密切的大中華生活圈的社會,都有可以推 |
內容簡介 「客製型服務」的思維,是當前和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服務主流, 尤其與儒家思想比較密切的大中華生活圈的社會, 都有可以推廣「客製型服務」空間的商業市場,強調「客製型服務」精神的文創產業。 本書第一部分〔文創產業篇〕,收錄:〈文化創意產業導論──以文化資源創新發展的臺灣中小企業〉、〈商業發展與城市文化的演進──近代臺灣重商主義的形成與轉折(1624-1895)〉、〈兩岸城市文創產業發展的趨勢與展望──新北淡水老街與山東台兒莊古城的比較〉、〈殖民城市的形塑與全球化挑戰──比較臺灣臺南與韓國慶州的古都文化〉、〈城市文創產業的在地化與國際化發展──以臺北市北投地區的觀光行銷策略為例〉。 第二部分〔文學藝術篇〕,收錄:〈當代臺灣文化資源的創新轉化──以胡適、余英時論著的文化再生為例〉、〈二戰前後臺灣社會雙源匯流文學意識──以蘇新、楊逵、葉石濤為例〉、〈臺灣戒嚴時期文藝政策的發展與變遷──從「再中國化」到「本土化」的文化衍變〉。 第三部分〔法政生活篇〕,收錄:〈近代臺灣政經體制與警察關係的演變之探討〉、〈政經轉型與警察角色變遷之研究〉、〈政策制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過程的評析〉。 第四部分〔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一至卷八)要目〕,收錄:(卷一)至(卷八)的各篇名目錄。
作者介紹 陳添壽(筆名陳天授) 1951年出生於臺灣臺南 主要經歷 臺灣省政府經濟建設動員委員會研究委員 國家發展研究院諮詢委員 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理事 臺北市臺南縣旅北同鄉會監事 曾任教於臺北商業大學、臺北教育大學、空中大學、警察大學 現任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董事、榮譽教授 主要著作 《為有源頭活水來》 《臺灣政經發展策略》 《臺灣經濟發展史略》 《臺灣經濟發展史》 《臺灣創意產業與策略管理》 《文化創意與產業發展》 《文創產業與城市行銷》 《臺灣治安制度史──警察與政治經濟的對話》 《臺灣治安史研究──警察與政經體制關係的演變》 《警察與國家發展──臺灣治安史的結構與變遷》 《文學、文獻與文創──陳天授65作品自選集》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一):資本主義與市場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二):社會科學與警察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三):自由主義與民主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四):民族主義與兩岸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五):臺灣治安史略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六):人文主義與文化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七):政治經濟學與本土篇 【雙城邑瑣記系列(紙本書5種)】:《拙耕園故事──我的百歲母親手記》、《臺南府城文化記述》、《稻浪嘉南平原》、《流轉的時光──臺南府城文化風華》、《紀事下茄苳堡──臺南府城歷史情懷》。 【溫州街瑣記系列(紙本書1種)】:《筆記與對話──臺灣百年雙源匯流文學的淒美絢麗》 【蟾蜍山瑣記系列(電子書5種) 】:《近代名人文化紀事》、《文創漫談》、《生活隨筆》、《生命筆記》、《兩岸論衡》。 主編(元華版)【臺灣政經史系列叢書】第一輯、第二輯各10種。
產品目錄 自 序 第一部分 文創產業篇 文化創意產業導論──以文化資源創新發展的臺灣中小企業 一、前言 二、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 三、臺灣發展文創產業的優勢 四、文化創意產業的整合性 五、文創產業發展的政府作為 六、結論 附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條文說明 商業發展與城市文化的演進──近代臺灣重商主義的形成與轉折(1624-1895) 一、前言 二、重商主義商業發展與城市文化的關係 三、荷西時期臺灣重商主義的確立 四、東寧時期臺灣重商主義的受挫 五、清治時期臺灣重商主義的抑制與復萌 六、結論 兩岸城市文創產業發展的趨勢與展望──新北淡水老街與山東台兒莊古城的比較 一、前言 二、全球發展文創產業的意義 三、兩岸發展城市文創產業的分析 四、淡水老街與台兒莊古城的比較 五、結論 殖民城市的形塑與全球化挑戰──比較臺灣臺南與韓國慶州的古都文化 一、前言 二、文化全球化的歷史分期 三、臺灣的臺南古都文化 四、韓國的慶州古都文化 五、結論 城市文創產業的在地化與國際化發展──以臺北市北投地區的觀光行銷策略為例 一、前言 二、地方文創產業發展的政經意義 三、地方文創產業的特色與景點 四、北投地方文創產業的觀光行銷策略 五、結論 第二部分 文學藝術篇 當代臺灣文化資源的創新轉化──以胡適、余英時論著的文化再生為例 一、前言 二、胡適自由民主文化資源的創新轉化再生 三、余英時歷史學術文化資源的創新轉化再生 四、結論 二戰前後臺灣社會雙源匯流文學意識──以蘇新、楊逵、葉石濤為例 一、前言 二、日治時期臺灣殖民地文學概述 三、蘇新的社會文學意識 四、楊逵的社會文學意識 五、葉石濤的社會文學意識 六、結論 臺灣戒嚴時期文藝政策的發展與變遷──從「再中國化」到「本土化」的文化衍變 一、前言 二、戒嚴時期前階段蔣介石主政「再中國化」文藝政策 三、戒嚴時期後階段蔣經國「本土化」文藝政策 四、結論 第三部分 法政生活篇 近代臺灣政經體制與警察關係的演變之探討 一、前言 二、政治經濟學的研究途徑與本文結構說明 三、荷治時期重商體制與公司政府警察(1624-1662) 四、東寧時期冊封體制與受封政府警察(1662-1683) 五、清治時期皇權體制與邊陲政府警察(1683-1895) 六、日治時期帝國體制與殖民政府警察(1895-1945) 七、國治時期威權體制與黨國政府警察(1945-2000) 八、結論 政經轉型與警察角色變遷之研究 一、前言 二、延續戰時政經體制警察角色的政經分析(1945-1950) 三、硬式威權政經體制警察角色的政經分析(1950-1975) 四、軟式威權政經體制警察角色的政經分析(1975-1988) 五、轉型威權政經體制警察角色的政經分析(1988-2000) 六、結論 政策制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過程的評析 一、前言 二、公共政策的定義 三、政策規劃 四、政策合法化 五、政黨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角色與運作 六、我國現行政策制定的檢討與改進 七、結語 附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條文說明 第四部分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 (卷一至卷八)要目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一)──資本主義與市場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二)──社會科學與警察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三)──自由主義與民主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四)──民族主義與兩岸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五)──臺灣治安史略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六)──人文主義與文化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七)──政治經濟學與本土篇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八)──文創產業與法政篇
書名 / |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 卷八: 文創產業與法政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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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陳添壽 |
簡介 / |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 卷八: 文創產業與法政篇:「客製型服務」的思維,是當前和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服務主流,尤其與儒家思想比較密切的大中華生活圈的社會,都有可以推 |
出版社 / |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7113306 |
ISBN10 / | |
EAN / | 9789577113306 |
誠品26碼 / | 2682448980007 |
頁數 / | 386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17x23x1.5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客製型服務」的思維,是當前和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服務主流,
尤其與儒家思想比較密切的大中華生活圈的社會,
都有可以推廣「客製型服務」空間的商業市場,強調「客製型服務」精神的文創產業。
自序 : 自 序
我在研究政治經濟學與書寫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的歲月中,對於資本主義的政經思想,總是時時刻刻圍繞著儒家思想對於我們生活的影響。儒家基本上重視的商人精神和傳統倫理,胡適(1891-1962)在〈說儒〉一文,論證了儒者多出於殷遺民,且從殷墓發掘的自然貝、銅貝為貝貨,以及援引中國古書《論語》、《史記》等書的諸多論述。
特別是余英時(1930-2021)在出版《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一書,更深入論述了儒家的「原商」遠源流長,其引申中國的宗教倫理和商業道德,印證現代企業的宗教面、倫理面需求,充分凸顯了當前企業或商業發展的重視「客製型服務」精神。
我們或許可以關注「客製型服務」的思維,是當前和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服務主流,尤其與儒家思想比較密切的東北亞國家和大中華生活圈的社會,都有可以推廣「客製型服務」空間的商業市場,成就了每一個現代國家為發展產業,就不能忽視強調「客製型服務」精神的文創產業。
本書第一部分〔文創產業篇〕,收錄:〈文化創意產業導論──以文化資源創新發展的臺灣中小企業〉、〈商業發展與城市文化的演進──近代臺灣重商主義的形成與轉折(1624-1895)〉、〈兩岸城市文創產業發展的趨勢與展望──新北淡水老街與山東台兒莊古城的比較〉、〈殖民城市的形塑與全球化挑戰──比較臺灣臺南與韓國慶州的古都文化〉、〈城市文創產業的在地化與國際化發展──以臺北市北投地區的觀光行銷策略為例〉等五篇。
上述五篇的部分文字,我曾收錄在2013年9月由蘭臺出版社印行的《文創產業與城市行銷》一書,這些論文大部分是我曾經先後在多次的研討會中發表過。在該書〈自序〉我引用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 1875-1965)的那句話:「隨著歷史的演進與世界經濟的發展,文明的進步非但沒有變得更容易,反而益加困難重重了。」因此,強調文創產業發展與城市文化的整合性行銷意義,當喚醒人類對在地歷史文化和環境生態保護的珍惜。因為,我們要讓「存在文明的意義若非在減少人類的苦難,即在於使人類的受苦成為有意義」。
本書第二部分〔文學藝術篇〕,收錄:〈當代臺灣文化資源的創新轉化──以胡適、余英時論著的文化再生為例〉、〈二戰前後臺灣社會雙源匯流文學意識──以蘇新、楊逵、葉石濤為例〉、〈臺灣戒嚴時期文藝政策的發展與變遷──從「再中國化」到「本土化」的文化衍變〉等三篇。
〈當代臺灣文化資源的創新轉化──以胡適、余英時論著的文化再生為例〉,緣起於2016年起至2023年的連續7年間,我很榮幸擔任中央警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李顯裕教授每年在「通識教育與警察學術研討會」中發表論文的與談人。
在研討會上顯裕老師提到余英時的學術文化研究,和余英時所受到胡適治學思想的影響,觸動了我選擇〈當代臺灣文化資源的創新轉化──以胡適、余英時論著的文化再生為例〉的探討為主題。
〈二戰前後臺灣社會雙源匯流文學意識──以蘇新、楊逵、葉石濤為例〉,與〈臺灣戒嚴時期文藝政策的發展與變遷──從「再中國化」到「本土化」的文化衍變〉等二篇,是延續我發表〈日治中期臺灣設置議會與新文化運動〉和〈戰後初期吳新榮政治參與與文學創作〉之後的書寫。也是提供我撰寫《筆記與對話──臺灣百年雙源匯流文學的淒美絢麗》的最佳素材,這書已於2023年6月,由方集出版社印行出版。
本書第三部分〔法政生活篇〕,收錄:〈近代臺灣政經體制與警察關係的演變之探討〉、〈政經轉型與警察角色變遷之研究〉、〈政策制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過程的評析〉等三篇。分別是發表於臺灣省諮議會2008年度專案研究,和登載於2001年5月、2002年9月,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134期、144期的論文。特別是〈政策制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過程的評析〉一文,是我應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所長吳學燕教授之邀,為研究生講課的資料整理完成。
從當前「客製型服務」的行銷概念與功能,我認為亦可以運用在「社區警政服務」上。現代警察的功能已從傳統的職司逮捕、干涉、取締與專重於犯罪偵查功能,逐漸朝向以犯罪預防、解決問題及服務為導向的趨勢。警察法定的任務已調整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概括而論就是維護社會治安,傳輸服務效率的社區警政服務。
現代警察已不只是著重於鞏固國家安全、維護政權的傳統職能,而是轉型重視社區警政服務的管理思維,也就是要著重顧客導向、問題導向、回應問題的服務社區居民,建立以「以民為尊」、「以人為本」的社區警政,契合21世紀Hospitality時代「客製型服務」所要達成的目標。
本書第四部分〔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一至卷八)要目〕,我特別收錄:(卷一)資本主義與市場篇、(卷二)社會科學與警察篇、(卷三)自由主義與民主篇、(卷四)民族主義與兩岸篇、(卷五)臺灣治安史略、(卷六)人文主義與文化篇、(卷七)政治經濟學與本土篇,及本書(卷八)文創產業與法政篇,以利提供讀者參考。
我之所以要臚列這全八卷的要目,正是代表我研究政治經濟學與撰寫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的歷程,所謂「辛苦不尋常、十年磨一劍」的累積發表了相關論文的彙集。其中特別是已經包括了〈臺灣治安史略〉與〈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小史〉的這兩篇論文,自勉未來可以增修撰寫成專書。
〔臺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一至卷八)〕,這套論叢的得以順利完整出版,我除了要特別感謝元華文創公司董事長賴洋助、前總編輯蔡佩玲的同時,也要謝謝主編李欣芳、責任編輯立欣、行銷業務林宜葶等元華文創編輯團隊的專業協助,成就了這套論叢的圓滿完成。
再度感謝支持這套論叢的所有親朋好友和讀者們,也深盼大家的繼續支持與指教。
內文 : 文化創意產業導論──以文化資源創新發展的臺灣中小企業
一、前言
托佛勒(Alvin Toffler, 1928-2016)的《第三波》論述,所謂「第一波代表的農業文明」,人類與土地緊密結合在一起,不論如何因地制宜、不論使用何種語言,也不論宗教信仰,都是農業革命所帶來的產物,人類花了數千年時間才得以完成。
這是一個民族通過信仰將民族與眾神相聯繫,通過血緣將個體與個體相聯繫,這是我們所知的原始人類最牢固的兩種聯繫,也是史前時期與農業發展時期的社會聯繫類型。
在經過當時中古世紀宗教與藝術支配歐洲工業發展方向的歲月,我們可認為這種愛好藝術的完美氛圍,處於追求美觀、崇尚美感的風氣,和又在原物料供應無虞的情況,但文藝復興時期社會並未走向近代工商業大量消費的型態,但無疑的,它乃是促進當時工業發展的主要力量之一。
所謂「第二波代表的工業文明」,主要起源於牛頓的科學,蒸汽機首度備用於經濟發展,歐洲的工廠開始設立,農民被迫移向大城市,大膽創新與進步的觀念也不斷出現及傳播,近代工業文明興起的第二波,人類只用了三百年的時間就已完成。
我們才會說16、17世紀為近代科學的誕生時代,而同時在這一時期也有著一連串的商業革命、價格革命與工業革命。在這時代產業發展強調生產面的需求,凸顯了大量生產、降低成本的競爭力,以滿足人類生存上所必須的重要物質,是重視社會需求經濟與技術突破的產業競爭發展階段。
尤其像是荷蘭、英國等這些從宗教束縛中解放出來的國家,在經濟發展上的新趨向是大量發展廉價貨品來滿足一般消費者的需求,也逐漸脫離過去工業講求美觀與持久耐用的消費行為。
尤其是到了17世紀中葉,先進的英國社會對一般商品的生產與消費的供需,雙方市場衡量皆為數量與效用的利益,不再注意光是重視品質與強調美觀了,經濟的努力已走上近代工業體制的道路。
然而,近代文明與近代工業的結合而形成的所謂「工業文明」,它絕非技術之改造或生產工具之革新所能單獨造成的,它實具有深厚的精神的基礎,可說經濟僅為文化之一方面,遠不足以解釋近代文明的成就之全。
時至20世紀的所謂「第三波代表的資訊文明」,其所帶給全世界歷史性的大改變,不僅僅是20世紀以來重視電腦知識性產業發展,更是21世紀強調以思想為文化主體的創意、創新與創業的「三創」產業經濟發展時代。
以思想革命為文化主體的「三創」產業特徵,已逐漸從重視有形物質轉為無形,人類生活不只是要求食、衣、住、行方面的基本滿足,人類需要的不只是要求地位、名譽、權力的滿足,這些畢竟只是工業社會面、文化面需求的產業文化發展階段。
當前人類的生活與社會逐漸進入尋求幸福快樂、人性尊嚴、心靈寧靜、無國界學習環境的滿足,是一個面對價值面、精神面、倫理面需求所凸顯人類文明的形成,其不僅僅依靠文學藝術等精神內容的轉變,它同時也與傳達文藝內容的工具日趨清晰與犀利密切的相關產業文化精緻化,形塑數位化新型態文化創意產業所重視客製型(Hospitality)的精神和服務。
因為有規範,人類當更能展現創意。例如詩可能是最難以規範的文類。詩大體上是意象思維,詩常在規範下適度逸軌,敞開了人的視野,讓閱讀充滿了驚喜。不是詩對既有體系的全然瓦解,而是在體系的拉扯下,和體系做揶揄的對話。因為有規範,詩反而更能展現創意。
當今文創產業發展階段,也正是從這一世紀開始的「客製型服務」意涵與價值的追求。文創產業的兩大特色就是強調商品的在地化與歷史性的必須與市場做最深切的連結。文創產業的市場意識在凸顯為消費者或被服務者,因為其所受到的服務,而令其有喜悅感受或受到感動,「客製型服務」努力正是強調其依消費者需求,而量身製作的商品或服務。
2010年1月7日,立法院修正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同年2月3日公布施行。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 Scientific and Culture Organization, UNESCO)的「文化產業與商業」(Cultural Industries and Enterprises)所公布的資料,全世界的文化貨品交易在近二十年來已有數倍的成長。
我國政府先後通過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實施細則〉,正式宣告臺灣在歷經20世紀60、70年代出口加工區與80、90年代科學園區之後,進入21世紀以科技與文化整合發展模式為主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時代。這一重要走向是臺灣再創經濟高峰和企業經營管理的優勢策略。
檢視臺灣產業結構的組織與發展歷程,主力部分還是靠著中小企業打拚所締造臺灣經濟發展的風華。2005年7月,修正的〈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土石採取業等四業,係以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二百人者為中小企業;其餘行業則以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壹億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五十人者為中小企業。如今臺灣經濟面臨新的發展階段,中小企業如何面對新的挑戰,選擇合適的產業項目和良好的經營管理方式都特別引發關注。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Creative Industries, 簡稱文創產業)基本上意涵「文化」、「創意」與「產業」三個概念。從事文化藝術工作者會主張「文化」是創造文明歷史的主軸,追求的是人類心靈的價值;從事企業經營者會認為「創意」是資源整合的平台,提供的是人才智慧的匯集;從事經濟建設者會強調「產業」是政經發展的舵手,發揮的是國家的生產力。
因此,孰重要、孰不重要,或孰前、孰後的爭論,猶如出現「蛋生雞」與「雞生蛋」、「個人」與「集體」,或「政府」與「市場」的優先順序難題,最後演變成「為藝術而藝術」或「為藝術而生活」的爭論。
一般對於「文化產業」的概念是普遍比較可以被接受的,而「文化產業化」則爭議較大。「文化產業」的「文化」是偏保護與傳承,是崇尚精神層面,是一種生活型態;「產業」則是一種生產、行銷,以吸引消費者的管理模式,是指可以營利的生產事業。因此,「文化」與「產業」的概念是可以結合形成一種「文化產業」的。
至於「文化產業化」則是強調受到工業化的影響,有功利主義取向,是偏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然而,「文化」本身就具有不同流俗的「創意」意涵,乃至於「創意」也不是憑空想像。所以,「文化」與「產業」兩者的重要連結平台就是「創意」。
從文化藝術角度只要是提昇生活美學與品質的文化創意,應該是人類所追求的目標,亦即「文化」、「創意」與「產業」三者可以透過整合(integrate)平台來發揮更大產能的命題,將具有整合能力的人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總樞紐,讓創作天才與現實社會密合,以充分凸顯其藝術的價值,不但能夠被人接受、欣賞而典藏,進而有獲利的效益,創造永恆的價值。
特別是在知識與科技整合的時代,只要販賣「意義」的都是「文化創意產業」,此乃因文化的創造必定衍生特定的創意而遲早會產業化。因此,廣義的「文化創意產業」即所指涉內容與產值,都從「文化」本質發揮經濟效益的概念是可以被接受的。
二、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
「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不僅僅只是文化創意的產業而已,更是擴及生活文化的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的產業鏈,可由內而外分為三個層面:核心層是美術、戲劇、音樂、文學等精緻藝術;第二層是應用面的廣告設計、建築設計、媒體等;最外層則是衍生出來的製造、服務、觀光等,這也是最容易產業化的部分。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Creative Industries)意涵的三個概念,在「創意」、「文化」、「產業」中,哪一個最具關鍵性?負責發展經濟的部門會強調「產業」,負責推動文化事業的單位會強調「文化」,而從事企業經營者則會認為「創意」最重要。三者之中,當然「文化」是最為重要的。因為,「文化」意指著「以新形式(new form)創造新意義(new meaning)的過程」。
「文化」自然地就是「產業」,也必然地有著「創意」的外觀,在當代的經濟與市場至上的世界裡,只要販賣「意義」的都是文化創意產業,此乃因文化的創造必定衍生特定的創意而遲早會產業化。亦即「文化」既是一種形塑社會新成員的意義、方向系統,也是於日常生活中被各種個人或團體的形塑過程。因此,「文化」是為經濟行動的基礎、限制與機會。
「文化創意」誠然重要,產業發展更攸關國計民生,但文化如同教育,是立國精神之所在,有其核心價值與發展脈絡。「文創產業」所指涉內容與產值,都從「文化」本質發揮經濟效益。文化部門的核心業務並非文化創意產業,而是以「文化」內涵作主軸,執行保存、傳承文化資產,鼓勵藝術、文學創作,提昇國民人文素質的施政計畫,強調的是包括文學與藝術的「文藝創意產業化」。
舉凡食衣住行與空間的生活文化、藝術展演與信仰禮儀,都由此開展,並產生人文科技與經濟活動。有歷史人文意義的古蹟、遺址、藝術活動與自然景觀,即為觀光產業實質內涵;具深厚文化基礎與人才養成管道,設計、電影、出版、工藝、表演藝術、數位內容等產業就會生生不息。
從「文創產業」的本質來看,與其說它是一種新行業,倒不如說是一種理念、創意或人文素養。文創產業的精神在於強調產業發展要有文化思維,藝文也需兼顧應用與行銷的部分,並搭建跨界合作的平台,擴大文化影響層面,提高產業品質與競爭力。
「文創產業」的特性具有多樣性、小型性、分散性,以及最重要的是能結合在地特色與全球性市場的藝術創意產業化。2010年1月,政府通過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指出,文化創意產業的意義所指的是,凡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對於文創產業的範圍或項目有更具體的指出,它包括:一、視覺藝術產業。二、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三、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四、工藝產業。五、電影產業。六、廣播電視產業。七、出版產業。八、廣告產業。九、產品設計產業。十、視覺傳達設計產業。十一、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十二、建築設計產業。十三、數位內容產業。十四、創意生活產業。十五、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十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承上述,文化創意產業凸顯在複雜的所謂「文化人」、「創意人」與「產業人」的接軌概念上。漢寶德指出:依較進步的產業觀點,可能是以創意為主體的思考,以此分為三類,可大體分為:一、因產業而創意的文化─如影視,二、因創意而產業的文化─如設計,三、結合創意與文化的產業─如美術。
當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使用的範疇文字,未來修法時,能夠參考先前這三大方面的說明,然後再加以分類,乃至於詳列所屬項目,當會更裨益學生,或有志者深入了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對於其所列範疇的解釋。
三、臺灣發展文創產業的優勢
臺灣在全球華人中的文創產業具有下列優勢:
第一,臺灣擁有海洋文化的特性,介於東北亞和東南亞的交會處,具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
第二,臺灣是一個移民社會,具有原住民、荷蘭人、日本人和中國人的多元民族的包容特質,具備開放自由的胸襟,開創新局的勇氣,和寬廣的世界觀,充滿追求創新的能量。
第三,臺灣擁有深厚的中華文化傳統,底蘊溫厚,特別是保存著儒家精神,成為創新的人文基礎。
第四,臺灣教育普及,網際網路的科技發展迅速。
第五,臺灣具有市場經濟的企業管理和知識管理經驗。
第六,臺灣是華人社會最先具有實現民主制度的地方,擁有自由開創的心靈,提供可以自由創作的環境,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命力。
特別是經過了「相互融合的文化」,「匯聚人才的創意」,「累積經營的產業」,朝向發展具有「臺灣特色的中華文化」優勢,亦可凸顯文化是融合的,創意是人才的,產業是經營的。
臺灣發展文創產業,溯自2002年政府宣示推動文創產業,並列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中,政府提出五大策略要來推動國內文化創意產業,包括整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中心、文創園區與工藝產業發展計畫、振興流行文化產業方案與臺灣設計產業起飛計畫等。如今第一期已經結束,並進入了第二期階段。
2009年5月14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執行期程為2009年至2013年,主要係針對臺灣當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優勢、潛力、困境及產業需求,提出推動策略,期能達到以臺灣為基地,拓展華文市場,進軍國際,打造臺灣成為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匯流中心的願景。
方案之推動策略分為「環境整備」和「旗艦產業」二大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