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 大清一統盛世與洋務建設 | 誠品線上

台灣史: 大清一統盛世與洋務建設

作者 戚嘉林
出版社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台灣史: 大清一統盛世與洋務建設:本書三大特點值得讀者肯定:一是全書的注釋,與國際學術規範接軌,展現客觀台灣歷史真相。二、全書注釋來源99.0%取材於台灣本島的出版品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三大特點值得讀者肯定: 一是全書的注釋,與國際學術規範接軌,展現客觀台灣歷史真相。 二、全書注釋來源99.0%取材於台灣本島的出版品。 三、全書嚴謹地圖隨文走,配置大量圖片,俾與文字內容相互印證。 也就是說,就是將古代歷史以學術規範方式現代化╱普及化,與讀者分享大淸212年的治台歷史。 全書記敘清朝治212年的歷史,從康熙修台灣入版圖,到劉銘傳在台灣推動台灣現代化的洋務建設,見本書下面所列22章的篇名,就可知全貌。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戚嘉林 Dr. Chi Chia-lin 1951年生於台灣,輔仁大學商學士、中國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南非首都比勒陀利亞大學(University of Pretoria)國際關係學博士。台灣外事人員特考及格,任職駐外單位、退休后曾任中國統一聯盟主席、並在世新大學授課。現為統一聯盟黨主席、《祖國》雜誌發行人兼社長,社團法人台灣史研究會理事長,著有《台灣史》《台灣二二八大揭秘》《李登輝兩岸政策十二年》《台灣史問與答》《謝南光-從台灣民眾黨到中國共產黨》等書,及主編《坎坷復興路》等書。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第一章 一鼓平南 全國一統 21 第二章 兩岸政經一體化 61 第三章 兩岸科舉教育一體化 103 第四章 朱一貴與吳福生事件 121 第五章 番俗與大甲西社番變 177 第六章 游民、黃教與械鬥 255 第七章 林爽文事件 275 第八章 漢民移墾與漢番互動 343 第九章 天地會與海盜蔡牽 389 第十章 噶瑪蘭與水沙連日月潭 431 第十一章 十九世紀前期台灣社會 475 第十二章 十九世紀前期台灣社會-輿夫、羅漢腳、大哥、頭家 503 第十三章 戴潮春事件 541 第十四章 台灣民變綜論 559 第十五章 英國人窺伺中國台灣 577 第十六章 第一代盎撒白人密謀併吞台灣分裂中國 613 第十七章 日本侵略中國台灣恆春 641 第十八章 中國佈防台灣與開山-日軍撤離我國台灣恆春 673 第十九章 洋務建設在台灣-丁日昌、吳贊誠與岑毓英 717 第二十章 法國侵台 vs. 劉銘傳抗法保台 749 第二十一章 劉銘傳清賦撫番事業 796 第二十二章 第二代洋務建設-劉銘傳推動台灣近代化 841

商品規格

書名 / 台灣史: 大清一統盛世與洋務建設
作者 / 戚嘉林
簡介 / 台灣史: 大清一統盛世與洋務建設:本書三大特點值得讀者肯定:一是全書的注釋,與國際學術規範接軌,展現客觀台灣歷史真相。二、全書注釋來源99.0%取材於台灣本島的出版品
出版社 /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0667554
ISBN10 /
EAN / 9789860667554
誠品26碼 / 2682417320001
頁數 / 92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6.5x23x3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序 言
台灣屬於中國,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國際所公認的事。如果台灣不屬中國,那日本何需發動甲午侵華戰爭,強迫中國割讓台灣?中國被迫割讓台灣前的212年大清治理台灣,就是台灣屬於中國的歷史鐵證。無論是1662年的鄭成功驅逐在台灣的荷蘭殖民者、或是1683年大清修台灣入版圖之際,今日美國、德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澳洲、新西蘭等國在世界歷史上都是不存在的。斯時,十八、十九世紀西方出版的世界地圖,都標示台灣是屬於中國的領土,故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歷史的經緯事實。
歷史是人類生存綿延的記錄,包含人類的道德感情及其衍生的國族認同,故國族意識的凝聚仰賴共同的歷史記憶,這也是為何歐美日俄各國在其教育體系各階段,反覆深化歷史教育。國民黨在台灣曾執政40年,但是1950-60年代兵馬倥傯,重視台灣歷史之強度未若今日,台灣菁英對此怨恨,抨擊國府歧視台灣歷史,國民黨迄今似無人出面為之辯護。
一個民族不可能以“否定”自己歷史的方式贏得肯定。中國國民黨推翻滿清,建立“民國”,無可諱言,“民國史觀”不乏以否定滿清為政治正確。惟清朝即使自1840年鴉片戰爭至其覆亡的沒落期間,但仍能收回新疆、頂住英國入侵西藏,保有內外蒙古,這些成就均遠非“民國”所及;至於晚清,大清在台灣,十年間成功頂住1874年的日本侵略與1884年的法國侵略,另併在台灣推動創辦西式煤廠、興建中國第一條鐵路、架設電線營運電報、施行新式郵政、創辦第一代兵工廠、創辦新式學堂、建設台北府城等一系列的現代化洋務運動,將台灣建設成當時中國最進步的省份。斯時,台灣社會引以為傲。
三十年來,台灣社會的國族認同已悄然發生變化,三十年前國族認同矛盾僅是體制分歧,仍自認是中國人,本質係屬內部矛盾。惟三十年間時移勢轉,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者日眾,島內國族認同異化,其主要原因是歷史記憶改變所致。
因為三十年來,清朝212年治台歷史遭大幅壓縮,中國史課程亦遭學校教育取消,至於大清212年治台歷史,有論者謂清朝是透過武力征伐,土地掠奪,強烈侵害原住民族既有權利,並污指“清國”是殖民台灣,建構原住民族遭漢族霸凌的“原民史觀”,製造台灣社會對清朝212年治台歷史記憶的仇恨。
歷史不應如此被扭曲,尤其是先將清朝212年治台歷史空洞化,進而在歷史失憶的基礎上,曲解史實,製造對母國大陸的歷史記憶誤解與仇恨。就以“原民史觀”的漢番互動而言,歷史真相是在重大民變事件中,原住民族是曾隨同大清官軍打仗,奮勇出力鎮壓漢族變民。事件平定後,清廷論功悉心規劃回報照拂;此外,在清朝212年治台歷史中,清廷是實施“一國兩制”的卹番土地政策,垂二百年之久。至於土番“出草”無差別殺人,漢族深受其害引發晚清的剿撫,但清政府也只要番社發誓不再背天朝╱不再殺人,即允就撫的寬大政策,這些都是歷史事實。
“一國兩制”的卹番土地政策 大清治台212年始終為土番問題所困,明鄭納土輸誠時漢族僅四五萬人集聚台南,土番七八萬人散處全台,後者數百部落均處於無日月╱貨幣╱文字之原始狀態,其“出草”無差別殺人習俗與漢族“殺人者死”律法相異。對此,清初台灣地方官視全台尺土皆屬番產,承認番社對台灣土地的所有權,嚴禁漢人私買番地,惟許漢人承佃,按甲納租,勻給眾番口糧,維持番眾生計;亦即不但没有所謂的“掠奪”原住民族土地,反而是以法令嚴禁漢人私買番地,保障社番土地所有權,令漢人以“番租”形式保障其生計。斯時,南北兩路生番,見內附熟番賦薄徭輕、飽食煖衣,亦願內附,十八世紀初甚至出現生番內附的浪潮。
嘉慶二十三年(1818)在宜蘭東勢地方,官方強令漢族以“番租”全覆蓋的照顧番民。是時,清廷於東勢(台灣東北濁水大溪╱蘭陽溪以南)設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可以開墾的平坦土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厘四亳七絲九忽,年額納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泉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三百八十三甲四分八厘九亳三絲六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一千五百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配社三。粵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一百三十五甲四分零七亳,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五百四十一石六斗二升八合,配社一。以上東勢番十六社、通事三人、土目(部落頭目)十九人,番丁男婦三千三百零七口,亦即公權力迫使漢族繳交“番租”恤番。因事涉繳交多寡的漢人權益,及要具體落實3,307名番眾每家每戶每人口糧的配給到戶,故埔地分配╱番租數字是如此精確。清廷也因而深入瞭解東勢社番的各社名稱、位置距離、土目人名、及各社人口多寡的具體材料,體現清廷對台灣的治理與主權。
是時,官方慮及漢奸謀佔,知府方傳穟(安徽桐城人)於公文批示,立法務期可久,愚番尤須曲為籌慮,「臺、鳳(臺灣縣╱鳯山縣)諸邑番丁,歸化已百餘年,甫能略通漢語,粗識文字;蘭地(噶瑪蘭╱宜蘭)諸番,歸化甫十餘歲,所謂通語言文字者,殊未可信,難保非漢奸圖爭佃首不得,唆弄愚番,從中漁利。…,餘埔番業定制後,惟以圖冊為憑,此時官存案卷,番眾不得見之,更歷日久,恐漢奸不免侵越,社番無憑控理,若官存案卷遺失,即官亦無憑稽核。請將詳送圖冊照造一分,用印給予社番通土(通事╱土目)取存,並將章程刻石,以垂久遠。仍令通土將圖冊用石匣存貯,以備水火。每屆三十年,呈官清釐一次。凡侵越番埔者,不論從何典買,一概追還。倘或官吏為其朦混,誤給印契墾照,查出一概注銷。如此,庶奸民有所顧畏,愚番有所據依,即百餘年後,案卷淪亡,而圖冊具在,官亦有以查核矣。」當時,朝廷命官台灣府知府方傳穟(相當於昔日台灣省省長╱或統一後的台灣特首)是如此深思認真的為番眾設想,體恤生番軫念窮黎。當時,蘭地諸番歸化甫十餘年,因語言文字隔閡,肯定不知道朝廷命官對他們是如此的照顧╱如此仁德,但歷史不應被遺忘。
發誓不再背天朝╱不再殺人,即允就撫vs.美國百年屠殺北美印第安人 至於土番“出草”無差別殺人一事,閩粵漢族深受其害,反覆向官衙申訴遇害情形並請求處理。晚清,台北板橋林家內閣侍讀學士林維源、台中霧峰林家中路營務處道員林朝棟均向官方?報反映。面對如此強大的漢族民意,官方不能置之不理,結果只得派軍緝捕剿辦。斯時,劉銘傳進行剿撫時知道生番是處於原始狀態,不能用對漢族的律法處理。故劉銘傳對番族是採取寬大懷柔政策,只要肯就撫不再背天朝,發誓不再殺人,就允許就撫,甚至為生番等清結民番積欠,並訓令「生番地界,各歸各業,不許軍民侵佔。」換言之,就是再三宣示生番的土地所有權。斯時,劉銘傳的撫番政策落實結果,甚至出現待番如驕子的過猶不及現象,這包括前述“番租恤番”政策,可說展現大清仁深澤厚的恢宏格局,彰顯中華文化的王道寬柔襟懷,其與美國對北美土著印第安人進行百年種族滅絕大屠殺相較,可說是天壤之別。
優惠台士出任全國官職參政,大清治理絕非殖民統治 大清理台如此成就,關鍵是其任官制度。有清一代在台灣與內地同步設科取士,經由科舉考試進取秀才、舉人與進士,其錄取率分別約為1%、1%、10.0%,舉人與進士依?避本籍原則派往各省出任地方知縣。在台灣,大清是以優惠╱保障名額方式,制度性地保障台士赴京或赴內地各省為官,參與國家治理。直至清末,台士熱衷科舉,足證台人心向朝廷。有清一代,台人武官王得禄、林文察並曾出任浙江提督、福建水師提督(軍區司令員)封疆大吏,台人引以為傲。台灣菁英經由制度性(科舉高等文官考試)優惠保障政策參與國家治理,故怎可“污衊”清朝是殖民台灣呢?。
科舉制度派往北京或各省為官者,都是在其原鄉90%文盲下讀書人中萬分之一╱甚至十萬分之一的菁英。斯時,進士╱舉人等台灣一把手領導以其學力能力,以其對任內時期的敏銳觀察力,依據台灣漢番併存事實,及人口急速增加生齒日繁所衍生之移民性別失衡、貧富失衡、閩粵失衡、漢番失衡等諸多社會矛盾,因地置宜的制定政策,尤其是“一國兩制”的卹番土地政策,致力改善台灣社會環境,提供相對宜居生存空間,開創百年移民二百萬的盛世(在台漢人從1683年的4、5萬人,增至1735年的45萬人、1824年的250萬人)。
“御批”建構京台心靈契合 大清212年治理台灣的過程中,經由科舉高等文官制度篩選的台灣地方領導,留下許多其主政時的奏摺及文集,佐證歷史的“?事”(大陸用語是“說故事”);康熙╱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各朝的奏摺,其終極決策來自北京皇帝的“御批”。這些存世的“御批”,展示歷朝皇帝對台灣的關注,拉近台灣與北京的心靈距離,該奏摺?事信息夯實台灣的歷史;斯時,大清敢於留存浩瀚的奏摺,台灣地方領導敢於留存其任內奏摺或予同僚之治台見解書信文稿,後者甚至告老還鄉後仍引以為榮的傳之子孫,可說側面反映大清君臣自信敢於將212年治台史事留諸後世說評;有鑒於此,本書不乏展示大淸212年治台之奏摺原文,見其字跡公整,為台謀劃思慮周密,令人動容,其忠公體國的愛國情懷與功業,是台灣地方歷史的一部份,也是中國歷史的一部份。
清代各朝地圖記錄共同歷史記憶 康熙╱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各朝不同時代的台灣地圖,時間跨越200年,空間從南到北,其所繪製台灣之山川港口╱番社名稱等豐富的珍貴信息,都是台灣地方官員與台灣本地菁英的大力協作方得以完成,其中地名的增加更標示了漢族踴躍移民的社會發展形勢,也使今日我們能藉此史料,遙想各個時期記錄的生活空間,與亙古濃郁的滄海桑田歷史韻味。
為此,本書不惜工本,特別穿插三幅拉長之台灣地圖全圖。大清所繪製的這些古地圖,可說是軍政地圖,展現大清治理台灣的紮實,對比三幅地圖,包括事涉治安的清軍駐防分佈、行政界址、生番內附情形、城鎮官署地方、護番恤番的土牛溝線等,可窺見台灣社會迅猛發展信息,其中許多地名,也都是今日台灣從南到北的地名。
本書三大特點值得讀者肯定:一是全書的注釋,與國際學術規範接軌,展現客觀台灣歷史真相。二、全書注釋來源99.0%取材於台灣本島的出版品。三、全書嚴謹地圖隨文走,配置大量圖片,俾與文字內容相互印證。也就是說,就是將古代歷史以學術規範方式現代化╱普及化,與讀者分享大淸212年的治台歷史。
不信青史盡成灰,不信青史喚不回。余頃一生之力,孤燈黃卷,默默耕耘四十年,迄今增訂改版十餘次。此次大幅增修改版,不乏與時俱進之感受╱見解。例如,大清強令漢族以“番租”全覆蓋地照顧宜蘭東勢╱西勢番眾生計,年輕時閱及此處,視其為流水帳而匆匆略過;今日,面對污衊挑撥漢原關係所謂的“原民史觀”,再閱此處,感觸良多,細讀詳讀,深入思索,感受與年輕時迴異。
值此美國全球各處結盟遏中、拱火台海、謀我日亟之際,盼為兩岸能正確深入認知真實之台灣史,盡一己之力,特出版本書。遡大清應運鼎新,提封萬里,修台灣入版圖,郡縣其地時,美國安在? 世事滄桑,不勝唏噓;回望大清治下台灣與內地兩岸血脈融合的歷史,深信唯有回歸台灣真實歷史,才能反映我們祖先在兩岸踏過的足印,才能感性內化兩岸百年血脈相連的國族認同。最後,本書得以完成,藉此機會,感念在此領域一代一代人的努力與貢獻,尤其感念浙江黃嚴人周憲文君一生的貢獻。
                     戚嘉林
2023年6月20日

試閱文字

內文 : 第十二章 十九世紀前期台灣社會
-輿夫、羅漢腳、大哥、頭家-
鹿港飛帆
朝潮夕汐盼瀛東 盼得潮來海舶通
片片浦帆齊出港 依依鶩影欲凌空
桃花豔捲三春浪 竹箭輕隨一夜風
更有閒情堪入畫 斜陽倒照海門紅
-陳玉衡、秀才。
鹿港、今彰化縣鹿港鎮,湖南武陵人朱景英於1770年代形容鹿港煙火數千家,帆檣麇集,牙儈居奇(買賣中間人存積貨物),1784年鹿港正式開港,與祖國福建泉州蚶江對渡-

第一節 台灣與內地貿易繁盛
十九世紀初,台灣對岸的廈門已有洋郊、北郊、匹頭郊、茶郊、紙郊、藥郊、碗郊、福郊、笨郊、廣郊等,號稱十途郊。

台地出口商會興起並專業化 斯時,台灣不但已出現專業化的出口商會組織「郊」,且其對社會具相當的影響力,例如1806年初,海盜蔡牽率眾進犯鹿耳門,台南三郊總義首陳?良即請於海口添建木柵防守,復募義勇隨軍剿賊。1818年,鹿港亦已有泉郊、廈郊、布郊、糖郊、𥴊郊、油郊、染郊、南郊等各類專業出口商會,其中泉郊係指對渡於泉州之蚶江、深滬、獺窟與崇武,廈郊則對渡於廈門,南郊則係往來廣東之汕頭、澳門、香港與庶林等地。1828年時鳳山則有舊糖郊與鸚鵡郊。1838年時竹塹(新竹市)亦已有塹城金長和郊。
1840及50年代,台南三郊(北郊、南郊、糖郊)與綢緞郊、藥材郊、煙𥴊郊、紙郊、茶郊、杉郊、布郊、水郊、油郊、廈郊、泉郊、鹽水港糖郊等各出口商,曾各自先後參與該地天后宮、廣慈院、旌義祠、元和宮、北極殿等的重修,惟自1850年後各郊對寺廟的重修,雖時有捐獻,然數額甚微。

法定通商口岸增加 18世紀末以前,台灣僅有鹿耳門港是唯一的兩岸合法口岸,亦即凡由台灣航往對岸大陸的船艘,均必須先在鹿耳門港口掛號查驗後方能離港。乾隆四十九年(1784)清廷加開彰化鹿港,與泉州蚶江為對渡正口,1788年復加開淡水八里坌港(台北淡水與對岸福建五虎門),1826年再加開彰化海豐港及宜蘭烏石港。
直至1860年台灣開放與列強通商前,台灣上述五個合法口岸中,大抵係以鹿耳門←→廈門,鹿港與海豐港←→廈門與蚶江,八里岔←→五虎門,烏石港←→五虎門與泉州等的對渡為原則,俾利稽查船艘出入。是時,往來海峽兩岸船艘於航抵台灣或大陸時,必須先在指定的對渡口岸掛號,經相關文武官員查驗後,方可繼續前往其他港口。相對地,船艘欲自大陸來台,亦必須先行在大陸各合法口岸掛驗方可成行。

台灣與內地船運頻繁景觀 1820年代,台灣出口貨物中以糖、米和樟腦為大宗,另亦有茶與鹽。1824年官辦輸出之淡水鹽即達14.7萬石,次年台灣招商運米赴津糶濟民食,當時自台灣運米至天津的船隻多達70艘,計共載米13萬餘石。1830年代初,單就台糖輸出而言,每年駛至天津的台灣糖船即多達70艘以上,至於載運台米輸往閩浙兩省所需船隻,每年更計達300餘艘,又彼時往來台海商船,皆內地富民所製,而在台各船往往載貨至寧波、上海、膠州、天津,遠者或至盛京。

宜蘭 1820年代,宜蘭地區人口已達80,000之眾,然而其日用所需幾乎均依靠外來供給。當時台灣與大陸內地各處小船,載民間日用貨物或鹽魚或魚脯等,乘春夏間南風之際,至宜蘭地區溪北烏石港與溪南加禮遠港兩處,換載食米回航,每年進港商漁船隻約100至200餘艘不等。此外,宜蘭地區亦向大陸出口其所產食米、白苧、樟腦等物,以進口江浙之絲羅綾緞、上海之吉貝棉花、漳泉之乾果、麥、豆、磁器、金楮及各色布種,廣澳之西洋布等雜色洋貨。

台北 1821,竹塹民居約二千餘戶、往北的新莊民居約近千家,再往北的艋舺(台北萬華)民居舖戶約四五千家,八里岔口則商船聚集,市街最盛。1860年代,估客輳集,以淡水廳為臺郡第一。貨之大者莫如油米、次麻豆、次糖菁。至樟栳、茄籐、薯榔、通草、籐、苧之屬,多出內山。茶葉、樟腦,又惟內港有之。時商人擇地所宜,僱船裝販,近則福州、漳泉、廈門,遠則寧波、上海、乍浦、天津、廣東,凡港路可通,爭相貿易。其郊戶赴福州江浙者為「北郊」、赴泉州者為「泉郊」、赴廈門者為「廈郊」。

鹿港 1820年代,鹿港街衢縱橫皆有,其大街長三里許,泉廈郊商居多,舟車輻輳,百貨充盈,台自郡城(台南市)而外,各處貨市當以鹿港為最。彼時遠來商賈以船隻運載米粟糖油,行郊商皆內地富戶之人,出資遣夥來鹿港,其正對渡於蚶江、深滬、獺窟、崇武者為泉郊,斜對渡於廈門者為廈郊。
鹿港原無北郊,船戶販糖者僅到寧波、上海,甚少至天津者。1825年時因天津歉收,清廷令船戶運米北上,當時鹿港泉廈郊商船隻赴天津者甚夥,往後每年北上天津及錦蓋諸州等地之船漸多,間有糖船直航天津、上海等處,惟未及郡治北郊之多。又鹿港泉廈商船原先僅運載米、糖、籸油、雜子等物至蚶江、廈門而已,1820年代末則有深滬、獺窟小船航來鹿港,即在鹿港購買米、麥、牛骨等物,載往廣東、澳門、蔗林等處,回程時則採購廣東雜貨、鰱、草魚苗等返抵鹿港,此稱為南船。
彼時,鹿港煙火萬家,為北路一大市鎮,西望重洋,風帆爭飛,萬輪在目,波瀾壯闊,接天無際。

台南 十九世紀中葉時,台南已有北郊、南郊、廈郊、泉郊、及糖郊、綢緞郊、藥材郊、煙𥴊郊、𥴊郊、紙郊、茶郊、杉郊、市郊、水郊、油郊等,與對岸內地貿易的各類專業郊行林立。
斯時,台南與內地的貿易範圍,台南南郊為對岸之金廈兩島、漳泉二州及南方之南澳、香港、汕頭等處。北郊則為中部之寧波、上海,並遠及祖國北方天津、煙台、牛莊等地;南北二郊自祖國輸入貨物種類繁多,其主要項目計有天津棉花什貨、四川藥材、江西紡葛、蘇杭絲帶、寧波油緞與紫花布、浙紹𥴊貨、中莊膏藥與火腿、上海縐紗與哖羽、龍岩州之紙、福州杉木、漳州生原煙與絲線、泉州綿布與磚瓦石、汀州條絲、廈門藥材與磁器、香港洋布什貨、廣東什貨等。在輸出方面則有白糖、青糖、樟腦、福肉、姜黃、菁子、豆機、魚膠、魚翅膠、豆機、苧、麻等。
第二節 1830年代台灣社會大患
-輿夫、羅漢腳、大哥、頭家、分類械鬥-
輿夫、赤棍、盜賊 斯時,全臺漢人蕃衍(繁衍)丁口已250餘萬,生熟社番不及二十分之一。全臺耕墾,山前(台灣西部平原)已無隙土,「舊族日滋,新來不已,則有三種莠民(不良分子)。輿夫(轎夫),千百為群,動與人鬥;二赤棍,結黨立會,散處市廛(市中店鋪);三盜賊,竊劫頻聞,誅之不盡;此全臺之大患也。」

羅漢腳 台地西岸沿海僻靜地方,港灣紛歧,在在可以偷渡。1830年代前後,無業民人偷渡日多,內地游手無賴重罪甫逃之犯等均混跡其間,台民利其傭不取值,多樂容之,及不足相養,乃群起而為盜。彼等始聽人言以為樂土,及乎到地乃知不若所聞,遂流蕩無歸,遨遊街衢、以訛索為事,人稱羅漢腳。
羅漢腳無田宅、無妻子、不士不農不工不商,嫖賭摸竊械鬥樹旗無所不為,其單身遊食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褲不全,赤腳終生,大市村不下數百人,小市村不下數十人。彼輩惰遊無根,小不遂意及或犯法,則逃逸無所顧忌,若操之稍急又鼓噪為變,一旦不逞之徒嘯聚,則皆附逆。羅漢腳等游手無賴亦或以訛索為事,其有求索於富戶,不得則大書富戶姓名,樹謀反逆旗於其門首,倘官不為伸理轉就旗中人名搜拏,使富戶傾家資而後釋,而造謠樹旗者反逍遙事外。
1832年底,彰化發生張丙事件,當時無所得食之游民即群趨附和,此次動亂雖迅被平息,然而攻剿擒斬者不過十之一二,其曾參與亂事者一萬數千人,散在民間,時思嘯聚。及後五六年間,搶劫殆無虛日。1838年,台灣道姚瑩在嘉義與彰化,實行聯莊收養游民之法,即由各莊聚錢收養游民,令其巡守田園逐捕盜賊,次年所收游民居然多達40,000之眾。

大哥 閩粵獷悍無賴之徒,內地不能容,乃偷渡台灣與土著匪類結為一氣,窩娼包賭械鬥搶劫,不知有官刑。一旦乘釁,夥黨分股,四出為亂,從者稱旗腳,倡者稱股頭,群尊股頭為大哥。
其人無勇無謀,樹大旗乘四轎,烏合之眾勉強聽號令,實皆為劫倉庫、搶富戶、得錢財耳,及大軍開?,眾夥即各作鳥獸散。嗣大哥被捕赴案時,則大言不慚,直認不諱,有互爭者謂彼不過旗腳,不配作大哥,我乃其人也。大哥坐囚車解京,觀者如堵牆,無賴子弟捧送檳榔,且羨謂真不愧為大哥。何愍不畏死若是,蓋其氣習兇悍,平日復惑於水滸傳諸小說,競以大哥為榮。

頭家 台地富者極富,貧者極貧,與海內迵別,全台田地大半歸於富戶,商賈生理之外,其次無田佃耕而食,其次無佃僱工而食,其下扛挑而食,又其下包娼窩賭販鴉片,為搶為竊而食。
富戶稱頭家,上者數百萬金,中者百萬金,數十萬金之富戶所在多有。富戶不重讀詩書講禮義。惟自官幕至長,隨無不往來交好,佐雜寡行者(操行不良基層官員)恆結為兄弟,鑽營考試,說合訟案,以此虎嚇窮民,霸佔田業,敢怒不敢言。故歷來匪民為亂,多起於攔米穀,搶頭家。城市富戶,倚官借兵自衛,鄉間富戶,見賊強即賄通賊黨,擺飯歛錢,見其敗,即為義首起義民。
此外,台地富戶往往結交賊匪,歡以酒食,資以銀錢,並使子弟從習鳥鎗,帶刀出入。匪黨猖獗,富戶即結巨盜為羽翼,使人耳聞親見而謂,某與某相好,則官差不敢驚,小賊不敢擾,且眾吠喙息,此小人苟且保全身家之計,但豈知日後釀成巨案,致遭牽連併誅。

分類械鬥(閩粵分類) 台灣平日地方安靖,閩每欺粵,凡渡船旅舍中途多方搜索錢文,粵人積恨難忘,逢叛亂粵即合鄰莊聚類蓄糧,聞警則藉義出莊,擾亂閩人街市村莊。於是仇日以結,怨日以深,治時閩欺粵,亂時粵侮閩,率以為常。
閩粵分類,其始小有不平,一閩人出眾閩人從之,一粵人出眾粵人和之,不過交界處擄禁爭狠,而閩粵頭家即通信於同鄉備預。故台南械鬥傳聞淡北,逐有一日千里之勢。匪人乘此撥為風謠,鼓動全台閩人曰粵人至矣,粵人曰閩人至矣。結黨成群,塞隘門嚴竹圍,道路不通,紛紛搬徙,匪人即乘此焚民廬舍,搶其家資,哭聲遍野,火光燭天,互相鬥殺,肝腦塗地,文武會營調停,兩面猖獗愈滋。
台灣鳳山高屏溪以南,粵人眾閩人寡,餘則多皆閩眾粵寡,此是否粵人即係受害者,惟又不盡然,因粵人詭而和,沿山聚處,知其寡不敵眾,故不分邪正,一氣連絡。閩人則蠢而戾,羅漢腳逞志生事,有家室者多觀望不前,故閩粵分類,閩人往往大敗,且閩人習於蠻橫動釀亂階。粵人明於利害,不拒捕不戕官,閩人為叛民,粵人即出為義民,保護官長,衛守城池。匪人又乘此假公濟私,肆橫報復,遇閩人不問其從賊與否,殺其人、焚其室、劫其財,曰予殺反賊不計其為閩人也。
台灣滋事,有起於分類而變為叛逆者,有始於叛逆而變為分類者,官畏其叛逆謂禍在官,民畏其分類謂禍在民,百餘年來,官民不安,以此是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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