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斯: 超越黑板經濟學的法律經濟學鼻祖 (第2版)
作者 | 吳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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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寇斯: 超越黑板經濟學的法律經濟學鼻祖 (第2版):超越「黑板經濟學」的實務型經濟學家「交易成本理論」、「廠商理論」、「法律經濟學」的開創先鋒諾貝爾經濟學家史蒂格勒更 |
作者 | 吳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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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寇斯: 超越黑板經濟學的法律經濟學鼻祖 (第2版):超越「黑板經濟學」的實務型經濟學家「交易成本理論」、「廠商理論」、「法律經濟學」的開創先鋒諾貝爾經濟學家史蒂格勒更 |
內容簡介 超越「黑板經濟學」的實務型經濟學家 「交易成本理論」、「廠商理論」、「法律經濟學」的開創先鋒 諾貝爾經濟學家史蒂格勒更為他提出「寇斯定理」 ─在經濟學的世界,是否可能獲得「精確數字」、求出「標準答案」? ─原為減少成本而存在的政策、法條,竟演變成合法掠奪的工具? ─本書用流暢優美的文辭,如實呈現寇斯的生平與經濟思想──如同寇斯本人的經濟學文章,似淺實深,歷久彌新。 在看本書前,先想想下列問題 「使用者付費」,誰付費?付多少?決定權在 □政府 □當事人 以下何種會有較大利益? □政府向加害者課稅、補貼受害者 □受害者自願付費給加害者 真實世界沒有標準答案,翻開本書,看看諾貝爾經濟學大師寇斯怎麼說? 羅納德‧寇斯,以「寇斯定理」聞名於世,其於1937年發表的〈廠商的本質〉,首度提出「交易成本」觀念,卻在四十年後才逐漸發揮出影響力。於1960年發表的〈社會成本的問題〉,更開創出「法律經濟學」這一新學門。他的真知灼見,領先世人半個世紀,為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作者介紹 作者吳惠林學歷臺灣大學經濟系博士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系訪問研究現職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三研究所特約研究員經歷經建會專員、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淡江大學、逢甲大學、輔仁大學、長庚大學、世新大學、臺北科技大學及臺灣大學兼任副教授、教授。專長:經濟學、勞動經濟學、經濟發展。代表性著作:《亞當‧史密斯》、《弗利曼》、《海耶克》、《臺灣工資結構與經濟發展之關係》、《經濟學的天空》、《冷眼旁觀經濟風雲》、《臺灣經濟何處去》、《自由經濟的坎坷路》、《到經濟地獄之路》、《臺灣地區勞力短缺與外勞問題》、《基本工資調整的個體與總體經濟效果評估》、《掀開經濟學的蓋頭》、《公共政策停看聽》、《臺灣經濟的奇蹟、危機與轉機》、《人生經濟學》(增修版)、《自由經濟大師神髓錄》(增修版)、《民主、自由、市場》、《生活經濟世界凝視》、《自由經濟的本質》、《當代財經傑出經典人物》(增修版)、《市場與亂象的批判》、《閒話東西經濟學》、《臺灣經濟演義》、《臺灣政經思維》、《放權讓利》、《飛越黑板經濟學》(增修版)、《臺灣自由經濟之路》、《生活中的經濟學》、《中國經濟改革的表象與真相》、《從凡人到大師-諾貝爾經濟學家的故事》、《蔣碩傑傳》、《諾貝爾經濟學家的故事》(更新版)、《經濟的幸福力—新人生經濟學》等,另有學術文章專論一百多種,時事評論散見各大報章雜誌。
產品目錄 自序 看時局念寇斯第一章 寇斯成為經濟學者的演化之路第二章 張五常眼中的寇斯第三章 寇斯的經濟思想與學術貢獻第四章 寇斯思想觀念的應用第五章 結語-念寇斯, 思「黑板經濟學」寇斯大事年表
書名 / | 寇斯: 超越黑板經濟學的法律經濟學鼻祖 (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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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吳惠林 |
簡介 / | 寇斯: 超越黑板經濟學的法律經濟學鼻祖 (第2版):超越「黑板經濟學」的實務型經濟學家「交易成本理論」、「廠商理論」、「法律經濟學」的開創先鋒諾貝爾經濟學家史蒂格勒更 |
出版社 /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6263665842 |
ISBN10 / | |
EAN / | 9786263665842 |
誠品26碼 / | 2682451535003 |
頁數 / | 256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1*14.8*1.3 |
級別 / | N:無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看時局念寇斯
美國芝加哥大學二○一三年九月二日宣布,一九九一年獲頒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美
國經濟學家寇斯(Ronald Coase, 1910~2013)於當日辭世,享壽一百○三歲。在爭權
奪利、爭爭鬥鬥當作福、人人為近敵的現時,寇斯的離世,難免令人特別懷念。
寇斯八十一歲高齡才獲得諾貝爾獎,而之所以獲獎,主要是他在一九三七年發表
當年二十一歲大學還未畢業時就寫的〈廠商的本質〉,以及一九六○年發表的〈社會
成本的問題〉兩篇文章的貢獻。第一篇文章解釋了廠商的出現,目的是在節省交易成
本(transaction cost),第二篇文章則解釋財產權的起源,為的也是降低交易成本。
充滿交易成本的人間
人間畢竟不是天堂,時時處處都充滿成本,市場之所以出現,就是它能節省成
本。市場機能固然是資源配置最有效率的方法,但為有效率運作,市場上必須有確
定、獨有,且可自由轉移的財產權,否則為了磋商資源配置所花的成本,就會大到不
堪負荷,順此推理,法律經濟學應運而生。法律經濟學在理論探討之外,也用於實際
問題,譬如環境汙染和交通擁擠,若創設新財產權,經由技術和法制的進步,讓難以
配置的財產權私有化就可化解難題。
不過,法律的制定及執行,往往由政府主導,這也就形成當前各國社會裡的兩大
困境。一為司法如果不能獨立,就很容易成為當政者的「工具」,「合法掠奪」事件
就會層出不窮,晚近臺灣公民運動勃興,就有這種味道;二為法律的擴大反使交易成
本增加,因為法條規範、限制人的行為,是「權力」的表徵,於是「多多益善」是執
法者及司法者所希望的,甚至於以法為職業的人士也有此種期待。因此,原本是提供
某些「準則」讓個人皆可遵循,以減低「不確定」度,並減少交易成本,到頭來卻反
會使個人處處不便,動輒得咎。
寇斯呼籲大家跳脫「黑板經濟學」,進入實際人間。書本上、黑板上所畫的圖
形、所寫的模式,都只是非常簡化的形式,是訓練人的推理能力、培養人的邏輯概念
的工具,不能直接用在實際生活中。他在一九八八年的〈闡釋社會成本的問題〉一文
的結語中舉出政府最常用的租稅制度為例,他引用另一位經濟學家包莫(William J.
Baumol, 1922~)的話:「總括來說,要一五一十實施庇古氏租稅制度,我們實在沒
有什麼理由抱持太大的信心。實施這個制度所需要的租稅,或所需給予補貼的額度,
我們不知道應該如何去計算,也不知道如何由嘗試錯誤中去算出大概的數字。」
飛越「黑板經濟學」
寇斯對此話的解釋是:包莫所說的「庇古派傳統的結論本身,實際上是沒有瑕
疵的」,指的應是邏輯上沒有瑕疵,而且假定能將該制度付諸實施的話,資源的配置
可以達到最適。寇斯說他從來就沒否認過這樣子的推論之正確性,但他說:「我的看
法不過是,這些稅制方案只是些夢想罷了。當我年輕的時候,有人說,說不出口的蠢
話,可以用唱的。而在當代經濟學中,說不出口的蠢話,則可以用數學來表達。」
寇斯明確認為,這些稅制方案是不應該施行的,否則會產生不良後果。可是現實社會
中,無論海內外,當權者卻都採用這些數學式子推導出來的東西作為政策且實行之。
以「頭腦的體操」作為「複雜人生」的應用,當然是有夠荒謬的。
我們要問的是:為何這種荒謬劇卻無時無刻不在世界各地上演呢?「急切想獲
得『科學』的精確數據」可能就是「標準答案」,因為一般人都容忍不了「見仁見
智」!遺憾的是,真實的「人的世界」真的就是見仁見智!畢竟每一個「人」,都是
活生生、有靈魂、有思想的生靈。
既然人是具「主觀價值」的活生生個體,就有別於硬梆梆的機器,也不同於「有
形的物質」,怎麼可能會有「機械化、模式化」的「標準行為」呢?書本上、黑板上
演算的模式,充其量可說是「原理原則」,落實到活生生的「行為個人」身上,當然
人人會有區別,即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點,也會有不同的抉擇呀!
對照當前政府政策和各種方案的制定,難免讓人更懷念起寇斯了!於是興起寫寇
斯、介紹寇斯原創性理論的念頭。雖然寇斯明確表示,大家都沒能明白他的理念,還
好的是,他也公開表示,只有華裔產權名家張五常教授「真正瞭解」,而張教授也時
常成為寇斯的代言人,其甚至扮演分身。所以,除了由寇斯本人的說法外,由張五常
的言詞文章來了解寇斯是很合適的。本書內容主要就是來自這兩種,先是以一篇寇斯
的自述演說詞改寫作為第一章,接著由張五常的數篇描述他與寇斯交往的文章改寫成
第二章,第三章則綜合一些文獻撰寫寇斯的思想觀念和學術貢獻,第四章則選取張五
常和筆者發表的數篇應用或介紹寇斯思想、理念的文章作為「寇斯思想觀念的一些應
用」,第五章則再扼要描述寇斯的一生,並表示感念作為結語。
與《海耶克》、《弗利曼》、《亞當.史密斯》三本書一樣,本書也以通俗方
式呈現,沒有注解和參考文獻,希望普羅大眾一目了然,輕鬆愉快地認識寇斯並感受
其愛世人的理念與胸懷。而對於一些被本書引述的文獻作者,只能從心底默默表示感
謝!
本書之成,除感謝張五常及被引述的先進學者外,對於李秀卿好友和五南圖書出
版公司及編輯同仁的辛苦編校、封面設計等也要表達感謝之意。當然,更衷心期盼讀
者大力指正。
吳惠林
謹識於臺北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內文 : 第四章 寇斯思想觀念的應用
寇斯在無意間踏入經濟學殿堂,而且成為名經濟學家,但他對主流經濟學很不滿意,稱之為「黑板經濟學」,於是呼籲離開黑板,走入充滿「交易成本」的現實社會,了解社會真相,解決社會問題。寇斯認為張五常最能領會他的思想,而張五常的確以寇斯的交易成本、產權理論寫了非常多的通俗文章,特別對中國1978年底開展的放權讓利改革下了很多功夫,他將1984~1986年這方面的文章集結成《賣桔者言》、《中國的前途》以及《再論中國》三本書。本章撰取《賣桔者言》中三篇文章為代表作為第二和第三節,分別以「從寇斯定理看共產政制」和「寇斯的燈塔」為節名;並將張五常在1981年為英國經濟事務學社撰寫的《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嗎?》摘要作為第一節。我也寫過好幾篇應用寇斯理論的文章,茲選出四篇成為第四到第七節,分別是「最適自然資源使用量的決定」、「爭『權』奪利何時了?」、「『使用者付費』一定嗎?」以及「花香不是香,怎麼說?」。
一、以「交易成本」看中國的體制變革
自從鄧小平1978年底提出門戶開放的「放權讓利」政策以來,中國經濟制度的去向問題就成為舉世矚目的焦點,各色各樣的文章紛紛湧現。中國真會放棄共產主義而向資本主義靠攏嗎?如果真是如此,成功的可能性又如何?變動的結果會是怎樣?諸如此類的問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可肯定的一點,就是迄今為止並無令人十分滿意的理論性分析。不過,在那些並不完美的理論中,似以交易成本或費用(transaction cost)理論來解釋制度的運作或轉變較易為人接受,很值得介紹。
由交易成本理論分析制度的變革
一九三七年,寇斯教授在經典之作〈廠商的本質〉裏,提出交易成本來分析廠商的成因。接著在一九六○年的另一篇名為〈社會成本的問題〉的劃時代文章中,又以該理論來指陳「社會成本」(social cost)的問題。寇斯可說是交易成本理論的先驅。一九八一年,時任香港大學的經濟學系主任張五常(Steven N. S. Cheung)教授用此理論解釋經濟制度。他為英國的經濟事務學社(IEA)寫了一本小書,《中國會走向「社會主義」嗎?》(Will China Go“Copitalist"?),分析中國經濟制度的轉變。
他用下面的一種簡單例子來說明交易成本。賣一磅蘋果,種植的人只可得五分錢,消費者卻付出二角五分,這個二角錢的差額除去運輸費用後,即為交易成本。這當然是將交易成本的概念極端簡化,事實上,要估計和量化交易成本,是一件十分困難的工作。
任何經濟制度的運作成本都不輕,在私有企業制度裏有劃分和保護產權的成本,有商議和督察合約的成本,有找尋合約夥伴的成本,也有防止欺騙、協調生產的成本。而在集體所有產權制度下,資源不能自由轉讓,也沒人可以私享使用權,因而合約成本和防止他人侵犯權益的成本,將會較低,甚至不存在。但是,光是督導從屬的這種成本,就遠比在私有企業下許多成本的總和高得多。雖然交易成本的衡量困難重重,但無可置疑的,共產或集體所有產權制度的交易成本極其龐大。
既然共產制度運作的交易成本較大,為何還會被選擇採行呢?對於這個疑點的合理解釋,正是張五常貢獻所在。張五常將廣義的交易成本分成兩類,一為前述的制度運作成本,另一種則為更換制度所要負擔的成本。最顯著者,當屬資訊成本和說服那些因制度轉變而其利得減少的人所需的成本。
假若改變某一個制度是不需付出代價的,人們必定會選擇一個運作成本較低的制度來支配資源的運用。反之,如果改變一個制度代價高昂,則在眾多的選擇當中,被採用的制度之運作成本並不一定是最低的。在此情況下,若不將改變制度所需要付出的代價考慮在內,由表面上看,社會是存有浪費的。假若存在另一個運作成本較低的制度,而將現行制度改變至該制度所需的代價,少於該制度所能節省的運作成本,那麼現行制度必然會改變而向該制度靠攏。
由此一分析,我們即能明白,運作成本極高的共產制度之得以存在,一定是制度轉變的成本過高所致。因此,中國經濟改革的結果,是否會導致放棄共產制度而走向私產制度,就得視改變制度的成本能否不斷下降而定。
中國經濟制度的走向
前已提過,制度改變的最顯著成本,係資訊成本和說服那些因制度轉變而導致利得減少的人所需的成本。現在我們來看,中國的這兩種成本是否不斷下降。
我們知道,差不多所有的共產政權都會有系統地禁止以及歪曲來自外間的新聞和消息,這是因為共黨領袖們顯然懼怕:一旦他們的國民對私有企業的實況有所認識之後,要維繫本身的制度便會困難得多。毛澤東深知個中道理,因而採取閉關政策,讓老百姓接受歪曲的消息和灌輸教條,結果是中國人民知識貧乏,到處是散漫的勞工和無知的官僚。在科技知識資源上徹底破產,但卻能將共產制度維持下去。而鄧小平毅然決定,打開小門,引進西方思想,雖然未能像大多數西方國家般完全開放,但開小門的結果是人們的眼界開闊了,訊息增長的速度加快了。人們不但對外間的世界增加認識,而且對於本身制度的運作也有了較為明確的了解。如此一來,轉變制度的資訊成本便急速的下降,共產制度的干瘡百孔也就愈來愈難掩蓋了。
中國實施共產制度,其揭櫫的最終目的,在於徹底地消除階級分歧,但極其諷刺的是,世界上絕少有像中國那樣階級分明的社會。人數眾多的官僚(幹部)在共產制度下,薪水高、利益多、生活舒服,這羣既得利益分子害怕制度改革會改變現存的等級權利界定,終而使其優勢條件消失,因而一定扯改革的後腿。不過,經過幾年的變化之後,中國的生存規則就循著下面三個層面逐漸改變。
第一,詮釋、追隨「正確思想路線」的幹部競爭準則已被削弱,於是幹部們倘若仍繼續維持原狀,便必定要付出較大的代價。政治本領將會帶來較少的利益,而且由於準則的改變,將使幹部們是否依然擁有競爭優勢變成疑問。即使他們仍然保存若干的競爭優勢,也並不足以保證他們可以維持當前偏高的實際收入。
第二,原先幹部的高水平實際收入,部分是毛政權遺留下來的現象。在新政權下,個別幹部仍得以維持過去的收入,主要是體恤這些新近「平反」的官員,在過去長期以來吃了太多苦頭,但這些維持高收入的理由,不久亦將消失。就算這些準則保持不變,假以時日,競爭亦將使由政治本領所造成的利得差距,大為削減。
第三,現代化計畫令人對生產力有新的體驗。在毛政權下,生產力完全不以消費者的喜好來評定。如今,追求物質享受已不再是罪行。政府對外匯需求甚殷,甚至以賺取外匯的表現,作為評估一些工廠的準則。因此,愈來愈多幹部的實際身分,已和資本主義下的公司經理無甚分別,而考核他們工作表現的準則也相差不遠。
由以上之分析,可以得知中國制度改革所要支付的代價是在逐漸下降。一方面一般老百姓獲取訊息所要付出的費用已減輕(譬如說:向台灣學習的說法已甚為普遍)。另一方面,在中國領導者的堅持門戶開放、政治穩定,以及增加生產下,遊戲的規則已被修訂了,連帶使誘導特權階級去接受改革的成本也下跌。由於共產制度運作的交易成本極大,而改革所需的交易成本正逐漸下降,因此,張五常推斷,中國將會接納一種近似私產的產權結構。至少,勞工、生產工具、機器、建築物,甚至土地,將會有若干程度的私有使用權和轉讓權。
上面的推論結果,是在中國領導者堅持門戶開放政策的前提下所得出的,如果此一前提不存在,那將如何呢?其實,這也是大家所關心的未來中國政權轉移後的政治領導問題。對於這個關鍵問題,張五常認為,若中國是要實行現代化的話,那是不會把門戶關起來。堵塞大門將會粉碎現代化計畫,成千上萬的海外留學生將拒絕返回,為遊客而建的酒店工程將會停工;外資將會撤出;進一步的合約談判也將終止;作家及翻譯家們亦會因殷鑑未遠,而紛紛設法掩護自己。一九五七年後期,毛澤東掀起詩意盎然的「百花齊放」運動,不久即將那些敢言者打成走資派,狠狠懲罰,而黑暗時代也於焉開始。如今鄧小平更進一步的讓「千花」齊放,若鄧小平或其繼任者再學毛澤東的榜樣,再來一次一百八十度轉變,另一場更大的災禍焉不產生?
另一篇文章裏,張五常再以下面五個理由,推斷中國不會回走「重開大鍋飯,鞏固鐵飯碗,增加階級特權鬥爭的老路」:①絕大部分的農民與耕地都有了包乾合約,走回頭路就要解約,政府要失信於民,解約將有引起暴動的可能性暫且不談,大饑荒是不可免的;②中國的市場雖仍受到多種管制,但稍具規模的市場卻已被推動了,這股力量大得驚人,決非禁止黑市的口號所能壓制的,中國是否有足夠的不貪污幹部去壓制被推動了的市場,令人懷疑;③外資在大陸施展了競爭壓力,也助長了不少為外客而設的服務及供應,中國沒有充足的資金來以正當途徑解散外資,而若強行取奪,有誰會再與之協商呢?④外間的訊息在中國已有立足之地,若要再加強「思想改造」,舊有的口號不管用,新的有效口號難以發明;⑤中國人民的生活是有了改變,要他們放棄既得的利益,可能要比幹部們放棄特權更難。
以上五點中的任何一點都難以單獨壓制,遑論全部回轉,因而走回頭路是很難了。既然無法再回頭,那向前走會是什麼途徑呢?上文提過,是走到近乎私產,張五常認為極有可能到「印度之路」,即:增加分類管制,讓幹部們各據一宮,劃分固定的貪污權利。為什麼會這樣呢?
上文也提過,中國要走向私產制度,有訊息不足和幹部們不肯放棄特權的利益兩種障礙。由於中國的門已開了,再關起來的機率並不大,故第一種障礙可以去除。第二種障礙的消除成本雖如上文所言降低了,但若改革辦法較為緩慢,則幹部們就會設法霸占貪污的權利,就會鼓吹管制的需要和好處,一旦各項管制的貪污權利被占了,有了界定之後,河水不犯井水,更大的改進就難了。畢竟共產和私產之間尚有一個以分類管制而界定貪污權利的制度,若共產制度保不了,又不能一步跨到私產那裏,則中庸的印度之路是走定了。
過活卒子,勇往直前
俗云:「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中國經濟的改革對我們來說是一件大事,了解其制度的走向是極為重要的。先入為主的意見沒有科學價值,而推論又需有理論根據。有關經濟制度轉變的一些理論並不理想,而張五常將交易成本一分為二的解釋法,可說較為完整貫通,再以現今的中國情況與之印證,的確說對了!
最佳賣點 : 超越「黑板經濟學」的實務型經濟學家
「交易成本理論」、「廠商理論」、「法律經濟學」的開創先鋒
諾貝爾經濟學家史蒂格勒更為他提出「寇斯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