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中的性別
作者 | 曾友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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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文學中的性別:生活中的性別議題無所不在,本書從精選的文學書籍與電影出發,帶領讀者認識何謂女性主義、何謂性別平權。☆讀《愛的自由式》,破除對T跟婆的誤解☆讀《惡女 |
作者 | 曾友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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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文學中的性別:生活中的性別議題無所不在,本書從精選的文學書籍與電影出發,帶領讀者認識何謂女性主義、何謂性別平權。☆讀《愛的自由式》,破除對T跟婆的誤解☆讀《惡女 |
內容簡介 生活中的性別議題無所不在, 本書從精選的文學書籍與電影出發, 帶領讀者認識何謂女性主義、何謂性別平權。 ☆讀《愛的自由式》,破除對T跟婆的誤解 ☆讀《惡女書》,明白真愛超越性別 ☆讀《82年生的金智英》,體會現代女性的生活困境 ☆從北一女擺攤事件中,看見房間中的大象 ☆從性侵犯鈕承澤登上身心靈雜誌,看見社會的多重面貌 社會建構了許多我們認知為現實的概念,上個世紀中葉之後我們知道性別(gender)是社會所建構的,女性的樣子是被社會期待著的,但男性也同受其迫,社會中的個體無論任何身分都不會是局外人,因為男性的樣子也是被期待著的,就如同先前所述:所有人都被這個社會所壓迫著。就如同張娟芬關於這個社會壓迫型態所說的,我們若要獲取自由──無論男性或是女性,就必須要破毀掉壓迫與支配,我們才能知道我們是自由的,而不是身處在枷鎖之中。 本書從市面上出版有關性別文化的書籍中解讀社會對於性別意識的理解與應用,試著讓對於女性主義哲學研究專書望而卻步的讀者,從較輕鬆、較軟閱讀的道路,正確認知女性主義之所以在現代社會被提出的重大意義。
作者介紹 曾友俞曾友俞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學士、碩士《公民社會:辯護之餘,反思政治、哲學與文化》、《近代國家之懲罰與其正當化》等書籍作者微批Paratext、Savoir|影樂書年代誌、法律百科、上報等平台作者
產品目錄 自序Part 1 文學與電影中的性別意識讀《性別打結:拆除父權違建》──無例外受迫於體制的所有個體讀《愛的自由式:女同志故事書》──愛的多元,多元的愛讀《姐妹戲牆:女同志運動學》──女人與女同讀《惡女書》──不只是九○年代的同志文學,卻是愛人的哲學讀《哀豔是童年》──女、性《女神自助餐》──權力的虛實蒙太奇讀《82年生的金智英》──金智英是所有女性的名字讀《蒙馬特遺書》──大寫的概念不總符應於現實讀《生死場》──掙扎《女性的屈辱與勳章:一個德國女性主義者的觀點》讀《濫情者》──愛,還存在嗎?《藍色大門》──我是女生,我不能喜歡女生在《盲山》,女人不是人,是動產《燃燒女子的畫像》──當電影不再是電影,卻是宣傳小冊Part 2 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性別房裡的大象性侵犯豆導也可以是身心靈療癒模範只要我想要有什麼不可以嗎?墮胎、自主權與權利主體安柏沒有輸!性別作為說謊行為的豁免家父長制國家卻成為追求自由的悖謬之果從直男行為研究到性感照──女性至上主義與女性主義所有的樣子都是美的,那什麼是不美的?──關於政治正確現象的一些想法可不可以,腦補一下下就好──年度神曲所引起關於性騷擾的議論博愛座不坐?──女性主義、威權時代與其他不能就這麼算了──如果為了公平,那就應該公平台灣Metoo──在尋找平衡點的過程,我們如何走得更謹慎以冷靜的熱情在性別運動中前進
書名 / | 文學中的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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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曾友俞 |
簡介 / | 文學中的性別:生活中的性別議題無所不在,本書從精選的文學書籍與電影出發,帶領讀者認識何謂女性主義、何謂性別平權。☆讀《愛的自由式》,破除對T跟婆的誤解☆讀《惡女 |
出版社 / |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6263743939 |
ISBN10 / | |
EAN / | 9786263743939 |
誠品26碼 / | 2682456842007 |
頁數 / | 224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14.8*21*1 |
級別 / | N:無 |
內文 : 《女神自助餐》─—權力的虛實蒙太奇
女權自助餐,是對女權分子的貶義,認為只想享受權利但不承擔義務的女性是如同去自助餐店擇食填慾的消費者。我們無法有這樣的人存在,就像我們也無法否認在男性之中也會有性別意識的個體,但問題存在於結構之中時,這些例外的存在並無法抹去讓原則得以存在的機制所具有的問題。
確實有誣告的女性,但相較於性侵害的男性是有懸殊之別,例外被提出並不是為了辯論與溝通,而是以偏來概全,然而被遮蔽的確實讓原則得以存在的社會背景,因為沒人會去提到誣告成案的案例絕無僅有,遑論特定在妨害性自主類型;更不會去提到每年判決成立性侵害罪名的性別比例,男對女是一千比一。
以女神自助餐作為書名我想是種戲謔,或許可以理解成只有女神才可以自助餐,那麼這又是另一種雙標了;或許是反過來,由社會的標準來判定誰是女神,這也是整個社會的自助餐。那麼這個社會又是什麼的代表?
在裡頭我們可以看到位處各種不同「位置」的女性,下屬、上司、媳婦、太太,位置的重要性是因為這是脫離於個體與個體之外,是整個體制去為每個位置設定行為規範,所以即便是被壓迫的個體,也會在「媳婦熬成婆」的那時成為壓迫者。因為個體無法脫離於社會群體索居,我們的價值觀也無法不在與他人的互動中形成,當所有人面向電梯的背面,即便我們面向門口也會深感壓力。
「體脂肪是階級,年齡是階級,雙眼間距是階級,脣峰弧度是階級,眉色濃淡是階級……她一邊想著一邊無法原諒自己,她高中就讀過西蒙波娃,大學曾經加入女性詩社,現在每週四下午還有三學分的通識課在對六十個大學生講性別,但在接觸女性主義二十年後,她才終於發現最大的壓迫不是不懂得追求平等,而是懂了以後卻還是不能自外於這些競爭遊戲,在每一個細項裡都身不由己地追求五星好評,而最可笑的大概是,就連『讀過西蒙波娃』也是某個評分標準裡的一環。」
這個標準是父權社會中的男性凝視,所謂的審美觀是父權的審美觀,在這樣的環境下的個體(無論性別)的自我都是被父權的超我給監視的囚犯,你這樣做怎麼不夠性感?你這樣做怎麼守婦道?你這樣做不夠男人、你這樣做不夠女生。作為個體存在於社會,是無法脫免於社會的約束,但差別在於父權的特質正在於抬升男性,故而縱使同為被壓迫的個體,但女性卻是再一步受到規則約束也同時被男性壓迫的個體,這是雙重的。
同樣的生理老化,男人是越老越帥,女人是越老越不值錢,甚至還有五十坐地能吸土的諷言;同樣是做事果斷,男人是很陽剛,女人是男人婆;同樣是舉止妖嬈,女性是性感撩人,男性是娘炮。重點不在每個個體的行止,而是各種抽象觀念已經被社會標準給評價,像個男人一樣,被連結為成熟與冷靜甚至是通俗意義上的理性,然而,像個女人一樣,被連結為不成熟與情緒化以及通俗意義上的感性,在法律上我們確實把兩者都當作「人」的主體,但實際上社會價值並不與法規範同步。
舉例來說,中華實用主義的我國社會,具有高社經地位的資本家或三師,其他上的道德敗行就變成是「瑕不掩瑜」,即便有家暴、外遇也被「成功」給豁免,而身為男性也是價值優位,同樣開腿,男性就是豪邁,女性就是放蕩。我們應該肯認「歧視」,而所謂歧視是指「不同事物,不同對待」,所以男女廁分立是正當的歧視,我們該譴責的是同工不同酬的不正當歧視。然而,跟異性往來、開腿而坐、開黃腔、個性直爽,這些是在性別之間具有政治意義或是道德意義的行為嗎?也就是說,這些行為「應該」因為由不同性別的個體來實施,而應該給予不同評價嗎?
而當我們發現不該,然而實際上卻仍反於這個論斷結果時,這個社會就與「應該」所立基的標準有落差。
這本書由短篇故事所構成,但這就好像成田良悟的群象劇,雖然角色與敘事複數,然而中心主旨卻能捕捉。相較於《82年生的金智英》以集所有女性之大成的虛構故事來指陳現實的各種現象,《女神自助餐》則以不同故事去說明不同社會脈絡下女性所遭遇的處境,或許是產後憂鬱用集奶器自殺的女員工、或許是請產假被(女性)同事奚落的女員工、或許是被性騷擾的同事、同處於壓迫者共犯的家女也是婆家媳婦的女人,這些對於生活在我國社會的讀者而言是更有現實感,而不再會當成是純虛構來面對,否則這太天真與罔顧現實。
然而我們正應該去面對現實,面對被壓迫的現實,才能去指出議題,進一步才可能有溝通達成共識然後改變。而這些故事中的事件或許是抽象化後的具體,但是抽象也必須從具體的歸納得來,那麼差別可能只是不同年齡、長相、體型的女人,遭遇到這樣如驚恐於被跟蹤、被言語嘲諷很安全的情況。
而以女性為主題的這本書,我們可以發現「女性主義」這個思想被以故事的方式呈現,且並非以說教式或批判式的言語,而是拿出這些在「公平」尺度上是否應該作出不同對應的提問,讓讀者成為事件的見證者,打開了思考的開端。最有趣的是末篇的《火車做夢》,作為其他篇章中出現的細節,一名女性立委以性別為主軸的政治形象,而因其曾在火車上發生的事件成為生命歷史的一部。
這裡的論題是更虛實交雜的,這篇是作者在參加文學課時所曾發表的片段,由掌握話語權的課程教師同為文學大老,用作其作品中之一部,這無疑地是剽竊。但當事件發生時,會發現有如同性侵一般地有檢討被害人的聲音,是不是想紅?是不是要出版要炒熱度?當然這種文化氣味促使臭味相投,並且掌握話語權威也會讓人減少思考直接認定權威既然存在必然合理。而當性攻擊對於性自主的妨害是對人格內裡的侵奪,而思想結晶的創作也與人格不可分割,對其之剽竊在這個層面上也如同思想上的強暴。作為文集的安排,與現實如此巧妙地蒙太奇結合,不只把女性主義以文學的方式給表述,也透過文本的安排讓這層意義─—權力能被解讀。
所有的事物都關於性,性,是關於權力。齊澤克(Slovaj Zizek)引用王爾德(Oscar Wilde)如是說。
讀《82年生的金智英》─—金智英是所有女性的名字
金智英,除了是個具有精神疾病這個汙名化身分的個體,同時她的另一個身分是在社會上有更大的汙名的,也就是「女性」的身分。所謂的汙名從來都不是本質性的,而是根據觀點所形成的,這是社會學家Goffman的分析,每個人都或隱或顯具有著汙名化的身分,而重要的是我們如何管控各式各樣的訊息,然而,有些訊息是被動公開的,不像疾病等是可公開的,如同殘障一般,女性的身分也是如外顯所示地成為汙名的一系。
長期的壓迫使其人格分裂,她會成為身邊的人,以那些人的語氣說話,甚至金智英成為了她自身的「她」,有說法認為人格的形成是為了保護自我不受破壞,因此將其封存,然而,金智英是否還存在著自我呢?是否超我已經把社會規範內化,而將自我同化為超我,因此自我不復存?故事是以先生將其帶往精神病醫生敘述病史開始,而這病史正是金智英的人生。
家族中的爺爺無養家能力,但也無意願養家,奶奶從沒有怨言,認為不偷腥不打人已經很好,即便只有金智英的父親三子扶養著她,卻認為:「幸好我生了四個兒子,所以才能這樣吃兒子煮的飯、睡兒子燒的炕,真的至少要有四個兒子才行。」雖然,真正照顧她的是吳淑美─—金智英的母親。金智英的母親就是典型的「媳婦」,要照顧孩子也要照顧丈夫,甚至連婆婆也要照顧,這是媳婦的價值所在,也是媳婦的行為規範準則。她曾有過自己想要做的事,但順應於家庭,順應於整個社會,自我不再重要,因為這個社會不曾認為女人是個人,既不是人,何來之自我?
一九八二年出生的金智英,排行第二,上有一個姊姊,母親因為連續生了兩個女兒感到焦慮與愧疚,為了給婆婆交代不得不生個男孩,若第三胎是個女性,就會是醫學上的正當墮胎事由,所以嚴格說起來,金智英的弟弟不是第三個孩子,因為他們兩個之間所相差的五歲間距,中間有個嬰靈。成長過程中,漸漸會發現班長有男生擔任,即便普遍認為女生比較細心,但終究領導職還是男人才適合,女人就是負責打理細節,所以體育股長是男生,學藝股長是女生,適才適性,這種分工的社會就如同是種父權的理想社會。
在學校中對於男女也是差別待遇,我們所說的差別待遇並不是否定一切差別待遇的存在,例如男女廁也是種差別待遇,重要的是形成差別待遇的理據是否「正當」。校內女性衣著不得長裙過膝、臀腿曲線不可顯露,制服內需為圓領無袖白汗衫,款式更不可有顏色或是蕾絲,夏天要是膚色絲襪配白短襪,冬天則是黑絲襪,而且只能穿皮鞋;相對的,男性除了不可改褲管外,內裡可以穿白背心或各色的圓領衫,即便釦子沒扣好也沒關係,鞋子更不是問題。因為,男生要運動,女生不需要運動。尤其在教育上也是親子間無法溝通的「禁忌」,初經來臨有些父親送花,有些家庭切蛋糕慶祝,但在許多家庭中這是無法成為言談內容的,衛生棉不夠牢靠時,金智英的母親只能尷尬地提醒她趕緊更衣,但陰道排出經血難道不就是生理女性的自然現象嗎?然而,這卻被人為地建構成一種羞恥之事,不可說,只能意會,不應言傳。
隨著年紀長大,金智英發現變態之多與世界寬廣等量,補習班自認為被喜好的男學生,一路從公車站跟蹤到下一個車站,唯一能求救的只有另一個陌生人,女性。即便傳訊向父親求救而姍姍來遲,然而卻招來父親的責罵,「為什麼偏要去那麼遠補習班補習、為什麼要跟陌生人說話、為什麼裙子那麼短……金智英就是受這樣的教育長大的──女孩子凡事要小心、穿著要保守、行為要檢點,危險的時間、危險的人要自己懂得避免,否則問題是出在不懂得避免的人身上。」如同在校時有校外的暴露狂,被糾錯的是窗台觀望的女學生,女性必須要溫柔端莊,怎可直視此等猥褻之景?縱使這幾位女同學將暴露狂繩之以法,卻被記過與禁止聽課而需懺悔,「女孩子怎麼這麼不知羞恥,把學校臉全丟光了,真是不要臉!」身為女性,到底如何做是對的?怎麼做又是錯的?
除了跟蹤狂,越是長大變態越是多元,公共運輸上的鹹豬手滑過胸臀、磨蹭腿部、背部,長輩莫名搭肩順後頸下滑,眼睛盯著胸前,男老師捏女學生手臂內側、拍屁股、在內衣扣環處滑動,趁檢查名牌摸胸部、掀開裙襬,男同學調戲女學生,並被所有人「詮釋」為是對異性的喜歡不知如何表達。當同樣一件事在不同的人身上被做出,而這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性別身分時,這就形成區別行為對錯的已不再是「行為」,而是「身分」,因此被審判的不再是舉止,而是這個人的性別。
弟弟的奶粉是專屬,只因為他有陰莖,即便曾有些自主性的母親,也隱晦地偏袒兒子,而或許這也不一定是因為母親對於性別的偏好,但也可能因為要喜獲麟兒而具有的「稀缺性」,使得其價值被提升得更高。但在這種結構所形成的差別待遇中,無故所增添於其上的利益,成為他人對其妒恨的基礎,這將是個惡性循環,然而整個社會體制正是這樣樹立兩個性別的敵對。
金智英能根據自己的選擇考上首爾的大學中的人文學科,只因為家庭經濟正好碰上問題而沒人關心,諷刺的是,這裡卻仍還是傳統的「消極自由」觀,僅在權力所不及之處,才是自由之所在。然而這就如同王權一般,僅在君王意志所不欲支配之地方為屬民之自由,但君王仍因君權之神授,而不受侷限。上了大學參加社團交往了男友,分手後也需遭他人以「哎,算了,被人嚼過的口香糖誰還想再吃啊?」如此之評語看待,說出這樣話的人卻還是冠冕堂皇的學長樣貌。每個個體在進入社會的過程稱作「社會化」,這是一個分流的過程,但在系統的前端與後端唯一沒有被「特殊異常化」的就是普遍存在的性別落差:男性總是強勢性別,是主體;女性總是弱勢性別,是客體。
書的內容裡頭提到在韓國的就職女性錄取率、主管職女性比例、薪資落差、產後就職率,女性總劣於男性,然因作為文學看待故而就此實際數據暫且不引,唯參考我國的數據也可知兩國之間相距不遠:二○一五到二○一八年間,根據我國行政院主計處性侵害事件加害人統計,男性加害人數是九○六九人、七一二○人、六九七六人、七二三五人,而女性的加害人數是六六一人、五五四人、五四九人、五五九人之間,可以看到其中有十倍以上的差距;法務部統計地方檢察署辦理性侵案件統計中的偵查終結起訴人數與裁定確定有罪人數中,男性是二○四三人與一七五八人、一九五○人與一五五一人、一八三五人與一四九一人、一七○五人與一五○七人,女性則是二十三人與二十一人、十五人與六人、十三人與十人、十九人與八人,有千倍的落差;行政院主計處所提供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在不同的行業中男性都是普遍高於女性,甚至有將近高出四十%的經常性薪資。這些就是我們所生活的社會實況。
母親冠上了偉大的名號就不能喊苦,因為母愛就必須使用對胎兒最好但母親或許不那麼舒適的生產方式;面試時考官會以假設性提問若遇到性騷擾該如何反應,視察考生的回答,然而無論是答覆找藉口離開、當場斥責、先檢視自身有無使人誤會之舉止,都可能如同書中的故事一般被拒卻在職場外;新進的職員中只有女性會主動泡咖啡、訂餐、準備餐具,相對的男性卻不會如此自動自發,社會早已將性別的教條予以規訓入個體的自我;應酬時女性就要應付黃色笑話、被吃豆腐,陪席在重要客戶身旁給人調戲;產假、育嬰假成為一種「特權」,但無人正視這些權利所由來正因為在現實中僅有女性擔負了生產的代價,然而即便帶養小孩也會成為被揶揄是花先生錢的拜金女;企業發生偷拍也會以不要起波瀾影響公司為名,更提出當事人有家室妻女不要造成他們的傷害,尤其他們也「只是」傳閱而已沒有偷拍。如此都是金智英的遭遇,整個社會對待女性就如同是個工具,是個生產男丁的器皿,懷孕與性交是如此隱密與親暱之事,卻要被三姑六婆給叨問催促,似乎希冀將男性的精液盡快灑播在培養槽中,或許就連難產也沒人在乎。
「嫁」人是社會對女性的期許,也已成為許多女性對自身的期許,以父權的眼光審視自身與他人,男性凝視(male gaze)並非代表生理上男性的觀點,而是社會上的男性觀點,所以什麼是「美」,什麼是「好女人」,都已經是種文化建構成品:要胸大臀翹、溫柔婉約、不忤逆、人前溫柔床上兇猛,這些都是父權中的理想,卻是人權的反式幻想。所謂的女性主義、女權,其實是人權的延伸,如此而已,因為身而為人,在「人」的準尺上就應該受到同等的對待。
本書是文學,所以是虛構,但金智英是個被歸納後的概念集合,所以當然會有誇張之處,這就是戲劇性,其集所有悲慘於一身,故而當然誇大。但當我們將「金智英」這個概念解構並散發後可以發現到,在現實中的每位女性都有金智英的一些影子,或許是要照顧全家、或許是要被調戲、或許要被性騷擾,甚至在任何一個可能的地方與時點也會出現與「金智英」的觀念符應的現實對象。換言之,「金智英」其實是散發在,世界上每一個女人的處境,在爭取種族平等的時候是以「人權」之名,因為所有人作為人都應該值得尊重與認真對待,但在女性卻要以女權之名,多少是政治性的訴求呼召回應,但著實而論,女權不過是從「人作為主體」為起點,就身而為人就應該不受到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來評判現實的規範而已。畢竟金智英所受到的待遇正是不正義的產物,然而,金智英卻是所有女性的名字,而這正是我們閱讀完所該省思的東西。
最佳賣點 : 生活中的性別議題無所不在,
本書從精選的文學書籍與電影出發,
帶領讀者認識何謂女性主義、何謂性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