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牠活下去 台灣收容所零撲殺紀實
作者 | 田智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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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讓牠活下去 台灣收容所零撲殺紀實:這是一本介紹台灣NGO組織—「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簡稱:動督盟)倡議公立動物收容所「零撲殺」修法過程的紀實。本書拋卻艱澀的 |
作者 | 田智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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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讓牠活下去 台灣收容所零撲殺紀實:這是一本介紹台灣NGO組織—「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簡稱:動督盟)倡議公立動物收容所「零撲殺」修法過程的紀實。本書拋卻艱澀的 |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介紹台灣NGO組織—「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簡稱:動督盟)倡議公立動物收容所「零撲殺」修法過程的紀實。本書拋卻艱澀的理論與說教,描述了一些台灣動保人、動保事、動保情的歷史片段,適合所有動物保護的熱心人來看。 這本書最主要的內容,就是動督盟在倡議「零撲殺」過程的策略、遊說與行動。這些行動的創想,既來自於倡議人長期以來行政監督的專業積累,也有不少來自於千鈞一髮時的果斷抉擇,一衝一撞之間,公理也愈加昭彰。監督政府、關心議題雖是高度專業的社會活動,但故事中靈魂人物何宗勳、王唯治等「公民家」的成功也表明,只要用心用力,公民就一定能成為推動適合社會良善的巨大力量。 本書除了描述倡議過程,也專訪了與本議題有關的關鍵人物。台灣佛教界重要導師釋昭慧法師的理念指引,NGO人物張章得先生的長久支持,何宗勳、王唯治持續而強力的實踐,學者吳宗憲教授的理論支持,立法委員陳曼麗、吳思瑤、王育敏等在立法院的縱橫捭闔,以及政府官員農委會動保科江文全科長、新北市政府動保處長陳淵泉的行政落實。正是這些動保人的親力參與,才讓「零撲殺」的理想在台灣成就,多年來以百萬計的殺戮終於告一段落。這些不同角度的動保人的心路歷程與動保思考,值得後來的動保人借鑒學習。 最後,對動物的保護也來發乎於一個「情」,如果沒有對於動物的一份悲憫與同理心,台灣就不會是今天這樣如此地尊重生命,如此地以愛以善為寶。這本書為了能忠實呈現修法倡議過程,並沒有刻意渲染情懷,但這些人、這些事又無一不感召著我們成為動物保護的新力量。◎代理經銷 白象文化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田智雄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生畢,陸生,江蘇南京人。2018 年 9 月將前往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攻讀傳播學碩士。高中畢業後,因為深受慈濟證嚴上人的感召,來到「以愛以善為寶」的台灣讀書。也因為在台灣的學習生活,因緣際會,結識了昭慧法師、何宗勳理事長、王唯治大哥這樣的良師益友,從而有機會參與到「動物保護」與「公民參與」的活動。
產品目錄 推薦序 歎為觀止的動督人與事/釋昭慧 推薦序 以身相許的志業/江明修推薦序 是情懷,也是志業/王唯治作者自序 和共業和解/田智雄導讀 倡議「零撲殺」歷程/何宗勳動保窘境 收容所安樂死的善意惡果 各界集結 催生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因緣際會 何宗勳出任執行長 訂立目標 零撲殺立法三步走首要課題 促成動保委員會(動保司)群策群力 論壇研商動保困境經營在地 連結四方對話管道不捨枉死 發佈枉死排行榜評比績效 政府正面回應三高二低強勢監督 農委會承諾改善指標數據發聲 製作資訊圖表促進關注民意發酵 馬英九接見動保團體奔走疾呼 狂犬疫情下呼籲切勿濫殺規劃實習 為動保未來開拓希望公民觀察 開拓公民監督收容所新思路善用公器 運用公民媒體強力監督守護愛心 搶救卓媽媽狗場網站評鑒 愛牠不要時空差策勵後進 拜會動保後段班地方首長表揚立委 頒發國會動保貢獻獎打破迷思 動督盟提出零撲殺配套措施總統選舉 關注動保政見與落實政黨輪替 民進黨全面執政完全負責回應質疑 促零撲殺如期上路生命教育 推廣鼓勵學校養犬貓在地友善 桃園成轉型典範釋昭慧:動保這條路就像是和空氣戰鬥張章得:核心價值守護長久堅持何宗勳:串連公民 動保監督向前行王唯治:樂做動保大公民吳宗憲:從公共政策關心台灣動保陳曼麗:在不同的場域關懷生命的價值吳思瑤:相信教育會帶來善的循環王育敏:不合理就該被改變江文全:我的成長就是台灣動保的縮影陳淵泉:推動動保大和解動保之路 盼更多提燈照路人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 大事記
書名 / | 讓牠活下去 台灣收容所零撲殺紀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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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田智雄 |
簡介 / | 讓牠活下去 台灣收容所零撲殺紀實:這是一本介紹台灣NGO組織—「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簡稱:動督盟)倡議公立動物收容所「零撲殺」修法過程的紀實。本書拋卻艱澀的 |
出版社 / | 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9680301 |
ISBN10 / | 9869680305 |
EAN / | 9789869680301 |
誠品26碼 / | 2681624988004 |
頁數 / | 259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14.8X21CM |
級別 / | N:無 |
內文 : 1動保窘境 收容所安樂死的善意惡果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簡稱《動保法》),第一條開宗明義便宣示:「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然而,部分法條的制定卻與其立法精神自相矛盾。
首先,《動保法》並沒有為台灣現在普遍存在「流浪動物」下定義。《動保法》第三條,對動物定義如下:「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而寵物是指犬、貓及其他 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飼主是指動物 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
此外,《動保法》第十九條則規定寵物應辦理登記並植晶片。第二十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這也就是說,在官方的認知體系中,犬、貓都是寵物,必須有飼主。那被飼主、繁殖場棄養與原本在山中、街頭流浪的動物怎麼辦呢?
為了回應這個嚴肅的現實問題,《動保法》第二十條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也就是俗稱的「公立動物收容所」。
收容,是一個相當能引發人們美好想像的詞彙,而收容所也常常冠以「動物之家」、「中途之家」、「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的名號,彷彿一派祥和之景。然而,真正隱藏在收容所背後的,卻是無止境的殺戮與死亡,當然,它們也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安樂死。
根據《動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這條規定卻包含了一個例外條件,即:「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
此外,第十三條為宰殺手段亦作了規定:「宰殺動物時,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也就是說,在街頭的流浪狗,倘若被人通報,便會被抓到收容
所。一旦確認沒有主人,並且在十二天內沒人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收容所就有權力對動物進行安樂死。而因為收容所的條件往往不甚理想,狹窄的空間與緊張的人力、財
力,以及部分官僚的便宜行事,所謂適當之處置,就等同於安樂死的操作。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以下簡稱:動督盟) 根據農委會提供的統計資料分析,自1999 年至2016 年,十八年來,台灣官方收容所流浪動物所內死亡高達一百二十四萬多隻(1,244,099)。換算一下,這樣的數 字會變得更加怵目驚心,也就是平均每天有 214 隻動物死 亡,平均每 7 分鐘就有一隻死亡。這份數字是帶著鮮血與生命的、沈重的事實,這警示著關心動物的人們,實質上台灣的動物收容所已然成為動物墳場,一部分官僚的不作為、亂作為,使他們淪為動物墳場的劊子手。
政府官僚體制的僵化與不作為,徒使部份法令不合時宜,動物的處境依然艱鉅。很多動物保護人士都意識到要改變動物處境就需要更多政策與法令制定,同時能有效積極督促。台灣過往民間團體在議題倡議與政策施壓上都能發揮一定影響力,然而過去運作都處於被動或議題發生之後才積極行動。隨著資訊化、多元分眾化,監督政府的機
制如果無法創新與改變、有效改善,那麼效果將相當有限。
印度聖雄甘地曾說:「一個國家的偉大和文明,可以從他們如何對待動物來衡量。」然而在台灣,一個以民主自由享譽世界的已開發的國家,其官方主導下對待流浪動物的態度,卻是違反尊重生命與人性的。由於台灣動物保護法立法的瑕疵,導致十數年來流浪動物上百萬隻死亡,同時因為政府並未積極因應,已經形成一股很大的民怨。
二十多年來,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人民從無法也不懂參與公共事務到可以爭取自己的權利。伴隨公民意識的抬頭,動物權、動物福利也日漸受到重視,各種動保團體也紛紛成立,而關懷生命協會一直以來都是其中相當具有歷史與影響力的民間動保團體。
關懷生命協會為了能有效監督政府落實動物保護法規,真正尊重生命、保護動物的立法精神與價值觀念,讓 流浪動物免於一死,從2012 年關懷生命協會邁向二十週年之際,成立了「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簡稱:動督會),希望動物保護的觀念與行動倡議能邁向公民行動參與的形式,積極結合公民團體、學者、地方民意代表等
等力量一起來監督中央與地方行政。
動督會期許透過「公民參與、行政監督」來讓動保政策擴大參與面,並能獲得積極正向的改善。動督會認為,唯有透過健全監督機制,讓公民都有管道、方法與策略進
行長期的公共參與,發揮監督政府與民代的機會。在此願景下,成熟的公民社會、真正主權在民則指日可待。
2各界集結 催生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
有鑑於台灣動物保護問題層出不窮,相關主管機關態度消極,許多無辜的生命因此而被剝奪。為了能有效監督政府落實動 物保護法規,2012 年 1 月,在關懷生命協會邁向二十週年之際,協會邀集不同領域學者、公民團體代表與宗教等組織成立了「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以「動物福祉」、「組織再造」、「公開透明」、「公民參與」、「課責機制」為五大訴求;希望結合公民團體、學者、地方民意代表之力量一起來監督中央與地方行政,避免政府執法怠惰。
「行政監督」是透過公民力量讓政府施政達到民眾期待,透過「公民參與」之「行政監督」才能達到民主鞏固與深化之最終的精神。以台灣民主進步而言,國人逐漸參與公眾議題,但在發聲或抗爭的時候缺乏對話基礎,產生政府和民眾各說各話的情形。
因此,需要「以證據為基礎」的公民審議觀念,根據證據監督政府。近年來,民眾的動保意識逐漸被喚醒,而流浪動物管理問題更一度名列行政院的第八大民怨,是不可忽視之重大公共議題,需用公共審議方式來研討解決方法。因此行政監督的重點就是讓公民參與、徹底解決問題。
2012 年 2 月 18 日「動督會」在台北市蓮池閣素齋 館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當時的會議雲集了台灣社運界、動保界的先進賢達,堪稱一時之選。第一屆會議由時任召集人釋昭慧法師主持,出席委員有副召集人張章得(關懷生命協會副理事長)、吳宗憲(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林雅哲(關懷生命協會常務理事)、高茹萍(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陳建志(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所主任)、裴家騏(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劉湘瑤(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教授)等。
而這次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通過了委員會設置辦法、組織願景、目標、計畫案、宣言及現況問題架構討論。並決議聘請何宗勳(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前執行長、台灣環
境保護聯盟前秘書長)擔任動督會執行長。
這次令人相當激動的集結,為後來動督會真正推動廢除「安樂死」(零撲殺)條款、落實動物生命權的保護 埋下了相當堅實的基礎。協會於同年3 月 18 日假臺北市NGOs 會館舉辦成立記者會,正式對社會大眾宣告了這個 消息。當然,回顧當時的情景,除了激奮,何宗勳和他的團隊也深深明白自己所肩負的責任與即將接踵而來的巨大
挑戰。
在談及創立動督會的初衷時,釋昭慧法師也曾表示:「在台灣動物保護運動上除了立法外,我們也發現行政才實際整握了動物生殺大權,有很多事情需要跟行政部門溝通,因此成立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不只是監督動保施政,也要關心整個行政架構,讓行政體系發揮效用,讓任職動保行政的公務人員也能善盡職守。」
動督會正式開始運作後,也開始有系統地將動保議題,從中央到地方的專責行政機構列管。透過願景勾勒、目標設定,結合公民參與及民意代表力量,每年定期評鑑監督,
以督促其進步,達到願景與目標,讓台灣動物保護運動邁向新的里程碑。「動督會」六大願景分別是:一、同伴動物:不離不棄(給他一個溫暖幸福的家)。二、流浪動物:讓牠活下去(以絕育代替撲殺)。三、野生動物:尊重野生動物生存權(拒吃、拒買、拒養)。四、實驗動物:反對動物實驗(減量、替代)。五、經濟動物:落實動物福利(改
善飼養環境)。六、展演動物:反對動物表演(終止動物戲謔)。
此外,「動督會」還設定了五大訴求分別為:一、動物福祉:以尊重生命為依歸,持續修改、落實動保法令。二、組織再造:各級政府應將動保機關與生產單位分立,並提升位階。三、公開透明:所有動物保護機關之行政資訊,須公開透明。四、公民參與:政府政策制定過程,應該建立公民參與機制。五、課責機制:動保行政機關及動物利 用機構定期全面評鑑。
為了能有效達成訴求,「動督會」分別採取了四大策略,包括:一、擴大結盟對象,除了學術界,也擴大連結 跨領域之 NGO。二、與地方民意代表合作,成為地方議題 解決與監督者。三、與地方NGO 連結並建立夥伴關係, 即時掌握訊息脈動與議題串連。四、定期公佈評鑑結果,建立公信力與專業性。
而在行動方向,「動督會」也擬定了五個最主要的政策,包含:一、監督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之落實。二、相關動保法令之修訂。三、各級政府動物保護施政績
效之評鑑。四、議題調查、揭露、追蹤考核。五、選民變公民,關注動保公共政策教育。
「動督會」雖然願景宏大,積極關注同伴動物、野生動物、實驗動物、展演動物四領域,但是由於經費、人力與時間限制,在此期間,還是將主要的重心放在同伴動物的議題上,其他領域議題則根據時事需要即時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