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解題: 民法總則 (第5版 2020 各類考試 轉學考試) | 誠品線上

老師解題: 民法總則 (第5版 2020 各類考試 轉學考試)

作者 苗星 (施宇宸)
出版社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老師解題: 民法總則 (第5版 2020 各類考試 轉學考試):適用對象欲報考國考各類科考試並對於民法總則題庫深入研讀的考生適用時間無限制使用功效民總soeasy,解題sohappy掌握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 欲報考國考各類科考試並對於民法總則題庫深入研讀的考生適用時間 無限制使用功效 民總so easy,解題so happy掌握出題趨勢,最新解題關鍵字推論,揭穿題目陷阱由淺至深、澈底分析收錄高考、司律、法研所、轉學考等經典試題改版差異 1.新增試題。2.依最新修法修正內容3.隨書附贈書籤。書籍特色 .收錄最新考題:收錄98~108年的最新考題。.各類科考試皆適用:除了法律人必考的律師、司法官、法研所外,高考、地方特考的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甚至轉學考;只要有考民法總則申論實例題的考試皆適用。.由淺至深分類題型:每個章節均以由淺至深的方式,即『基礎題型』、『一般題型』、『進階題型』依序編排,讓即使民法總則還不熟的讀者,也能循序漸進從題目中學習。.關鍵字推論式思考:每一題均有『關鍵字推論式思考』單元,告訴讀者如何審題,如何從一個關鍵字推論出第二層、第三層的背後意義,引領讀者們學習如何自己推導出答案。.獨創法感說明:在較為困難的議題上增加『法感』單元,以最淺顯的直覺方式,告訴讀者們如何思考。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苗星、施宇宸苗星(施宇宸)律師高考及格、執業律師臺大轉學考正取臺大法研所正取政大科智所正取現同時為貓奴、三隻貓咪的保姆、執業律師、Youtuber https: pse.is meowsing64youtube貓奴律師-苗星的頻道講講生活法律小知識、分享社會議題觀點、貓咪同居生活散播貓咪散播愛~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前 言各類考試考生的服用方法 前1準備須知及答題要領 前3第一章 權利主體 1體系圖表 1基礎題型 15胎兒的權利能力與死亡宣告的要件【99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15法人的解散事由【104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17一般題型 20胎兒的權利行使【99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20撤銷死亡宣告之效果【105政大-轉學考】 24社團代表所衍生的「契約責任」及「侵權責任」【102原住民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26社團法人相關問題之集大成(入社行為、投票行為、總會決議相關瑕疵及救濟)【100臺大-轉學考】 28類似考題:加入系學會及投票行為的效力【100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33董事代表權之「剝奪」或「限制」【10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36類似考題:董事代表權之「剝奪」或「限制」,無權代表之外部法律關係籾【98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38類似考題:董事代表權之「剝奪」或「限制」,無權代表之外部法律關係粆【100高考二級-一般行政】 41章程「目的」對於法人權利能力之影響【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42董事所為侵權行為及緊急避難【104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45法人之侵權責任【106北大一轉學考】 47法人之侵權責任-有權代表人之認定【108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49進階題型 51胎兒權利能力相關問題集大成;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之比較【101北大-轉學考】 51類似考題:胎兒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102東吳-轉學考】 54設立中法人之法律行為效力歸屬【106臺大-轉學考】 57法條爭點索引 60第二章 權利客體 66體系圖表 66基礎題型 74與「物」相關的名詞定義題【98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74種在土地上的樹木之性質(物?從物?成分?)【10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76樹木分離前後之所有權概念【103地特三等-戶政】 77天然孳息與收取權人、混合之法律效果【100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79從物與天然孳息受處分後對於所有權影響【102東吳-轉學考】 80意定之債對天然孳息收取權人的影響【102北大-轉學考】 83一般題型 86樹木問題綜合、未完工不動產的性質【103臺大-轉學考】 86進階題型 89天然孳息收取權之優先順位【105輔大-法研所公法組】 89天然孳息收取權進階問題【106臺大-轉學考】 92違章建築常見相關問題【98臺大-轉學考】 95法條爭點索引 100第三章 法律行為(權利之變動) 103專題-中性行為 109專題-限制行為能力人之重要問題比較 114第一節 法律行為綜覽、權利的內涵 123體系圖表 123基礎題型 124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之分【102地特三等-戶政】 124撤銷權之性質【10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128單獨行為、契約行為、合同行為之區分;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的效果【99原住民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130「得撤銷」之法律行為與「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的差異【99高考二級-一般行政】 133「催告」之法律性質與法律效果【98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135何謂權利失效理論【100高考二級-一般行政】 137第二節 「當事人」要有「行為能力」 139體系圖表 139基礎題型 141監護宣告之法律要件與效果【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141輔助宣告與死亡宣告之差異【103臺大-轉學考】 143輔助宣告與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比較【100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146類似考題:「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之異同【99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148類似考題:輔助宣告之法律效果籾【102薦任-一般行政】 149輔助宣告之法律效果粆【106高考三等-戶政】 150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契約行為之基本問題、限制行為能力人為詐術【103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152類似考題:限制行為能力人為詐術、無意識狀態的行為能力【101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154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交易效力之基本題型【107高考三等-一般行政,第二題】 156一般題型 159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事實行為與法律行為之效力【104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159限制行為能力與強行規定之結合問題【104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161零用錢與打工所得所衍生之行為能力相關問題籾【106高考三等-一般行政】 164零用錢與打工所得所衍生之行為能力相關問題粆【103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167類似考題:擔任公務員所獲得薪水,所衍生之行為能力相關問題【99律師】 169限制行為能力人經允許為營業行為所生後續責任【101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171進階題型 175無權處分與行為能力之結合問題籾【105高考三級-戶政】 175(圖解)無權處分與行為能力之結合問題粆【104臺大-轉學考(經典案例)】 178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相關問題集大成籾【101政大-轉學考】 181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相關問題集大成粆【101東吳-轉學考】 185(圖解)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行為能力綜合題【105律師(節錄)】 187法條爭點索引 192第三節 「標的」需「適法、妥當、可能、確定」 197體系圖表 197基礎題型 199暴利行為成立與否之認定【101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199一般題型 202競業禁止條款之效力【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202類似考題:競業禁止條款效力之認定【105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205暴利行為,急迫、輕率、無經驗之認定【108臺大-轉學考】 206進階題型 210不融通物之買賣契約效力【107臺大-轉學考】 210標的適法與否相關問題集大成(取締規定與效力規定之區別)【96臺大-轉學考】 212違反公序良俗約定效力【106北大-轉學考】 216法條爭點索引 220第四節 「意思表示」需「健全無瑕疵」 221體系圖表 221基礎題型 224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103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224對話意思表示與非對話意思表示生效與否之認定【102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226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法律效果籾【102北大-轉學考】 229類似考題: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法律效果、相對無效與善意取得之競合【102薦任-一般行政】 231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法律效果粆【99高考二級-一般行政】 235受僱人詐欺是否屬第三人詐欺【102特考三等-稅務人員(民法)】 237受僱人詐欺行為所衍伸之相關請求權基礎【102特考三等-關務人員(民法)】 239「不作為詐欺」與「錯誤」之認定【102東吳-轉學考】 241一般題型 244非對話意思表示及要約之生效時點問題【106高考三等-一般行政】 244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債之相對性」【100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246借名登記契約之內部效力及外部效力【106司法三等—書記官】 249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借名登記」約定之區分【99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252專題-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之內部效力與外部效力 255專題-借名登記契約之內部及外部效力 260民法第87條第1項但書善意第三人之範圍【97高考三等—財稅行政】 260表示行為錯誤之撤銷與轉賣之效力【105東吳-法研所C組】 263專題-「缺乏讓與合意」與「意思表示錯誤之差別」 265缺乏表示意思之法律效果【106政大—轉學考】 267「善意的謊言」是否構成詐欺行為【100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268詐欺與動機錯誤成立與否之認定【98薦任-一般行政】 271(圖解)輔助宣告人所為意思表示受脅迫之效力【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272專題-無效法律行為的撤銷 275類似考題: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意思表示受詐欺之效力【104司法三等-書記官】 280無行為能力人所為意思表示受脅迫之效力【108臺大-轉學考】 281代理人向本人為詐欺之效力【104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283「非因過失」而發生之錯誤、依錯誤規定撤銷意思表示之後續效果、同一瑕疵理論【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287依錯誤規定撤銷意思表示之後續效果【101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291動機錯誤與無效行為之轉換【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293進階題型 295凶宅之說明義務與不作為詐欺【105臺大-轉學考】 295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凶宅」之相關問題【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297是否屬「非因過失」而發生錯誤之認定,依錯誤規定撤銷意思表示之後續效果【102北大-轉學考】 301第三人脅迫之認定及後續法律效果【101北大-轉學考】 304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行為「善意第三人」範圍之認定【99司法官(節錄)】 306出賣他人之物之法律效果,「指示交付」有無善意取得規定適用【103臺大-法研所】 310法條爭點索引 315第五節 特別生效要件,法律行為之「要式、要物性」要求 318進階題型 318消費者保護法與人事保證契約「應以書面為之」規定,是否屬法律行為「要式性」之要求【102高考二級-一般行政】 318法條爭點索引 321第六節 特別生效要件,法律行為之「條件」與「期限」 322體系圖表 322基礎題型 325條件與期限之定義【98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325類似考題:條件與期限之差異,不正當行為阻止或促成條件成就之效果【99東吳-轉學考】 326類似考題:條件與期限之差異【101成大-轉學考】 327不許附條件之法律行為及違反之效果【101東吳-轉學考】 327一般題型 331「條件」之認定【102政大-轉學考】 331法條爭點索引 333第四章 代理 334第一節 代理權的授予行為、代理之法律關係 345體系圖表 345基礎題型 346代理權授予行為之性質(無因性及獨立性);代理權授予行為屬「中性行為」【100北大-轉學考】 346「代理權授予行為」與「代理行為」之比較;代理權授予行為屬「中性行為」【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348「冒名行為」與「無權代理」行為之比較;「限制行為能力人」為無權代理行為之責任【101東吳-轉學考】 351「代理人詐欺」是否屬「第三人詐欺」;代理人受詐欺之法律效果【101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354雙方代理之法律效果;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代理權授予行為」及「代理行為」之效果比較【98原住民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356類似考題:雙方代理之法律效果、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代理行為之效力【103高考三級-戶政】 358「自己代理」規定之「目的性限縮」;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之細部分析籾【100東吳-轉學考】 359「自己代理」規定之「目的性限縮」;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之細部分析粆【106司法三等-書記官】 362一般題型 364自己代理為清償行為【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364代理人詐欺、「詐欺故意」之認定【98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365法條爭點索引 369第二節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371體系圖表 371基礎題型 372無權代理之基礎法律關係;「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之區別【103高員三級-鐵路人員】 372專題-無權處分、無權代理之比較 374類似考題:「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之區別籾【98地特三等-一般行政】 375「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之區別粆【106北大-轉學考】 377「代理權授予行為」與「代理行為」效力之判斷、「表見代理」成立與否之判斷【103臺大-轉學考】 379無權代理本人之承認權行使【103高考二級-一般行政】 382一般題型 385冒名行為與無權代理之區別及效果【105高員三級-事務管理】 385無權代理行為之效力【104司法四等-書記官】 388「表見代理」成立與否之判斷籾【100原住民特考三等-一般行政(改編)】 392類似考題:「表見代理」成立與否之判斷粆【100政大-轉學考】 393「表見代理」成立與否之判斷粃【108司特三等】 396「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無權處分行為、法律行為存有「複數」「瑕疵」之問題;「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之區別【102臺大-轉學考】 398進階題型 404受輔助宣告之人與無權代理之混合題型【107高考三等-一般行政,第一題】 404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相關問題之集大成籾【105臺大-轉學考】 407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相關問題之集大成粆【99臺大-轉學考】 412代理人之不作為詐欺【107臺大-轉學考】 417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代理人詐欺【100臺大-轉學考】 421法條爭點索引 425第五章 消滅時效與期日期間 427體系圖表 427基礎題型 438違約金債權之時效抗辯【107高考三等-財稅行政】 438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異同、適用消滅時效之權利類型【102原住民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441二年之短期消滅時效【103地特三等-戶政】 443消滅時效之起算與屆滿【100薦任-一般行政】 445一般題型 447時效中斷之認定與法律效果【101北大-轉學考】 447時效制度於不動產事件之例外【106臺大-轉學考】 449時效制度於不動產事件之例外(釋字第107、164號)、仲裁對於時效之影響、婚姻關係所生「時效不完成」之效果【102東吳-轉學考】 452類似考題:時效制度於不動產事件之例外(釋字等107、164號)【105輔大-法研所民法組】 455天然孳息收取權人、時效之回溯計算【100北大-轉學考】 457「時效中斷」與「時效不完成」之比較【99臺大-轉學考】 460消滅時效之其他特別規定【105身障特考三等-一般行政】 463侵權行為之消滅時效【107司特四等】 465進階題型 470違章建築所衍伸之時效問題、「事實上處分權」之概念、「權利失效理論」適用與否之認定【102臺大-轉學考】 470「時效起算時點」及「時效中斷」之認定【103政大-轉學考】 475時效制度於不動產事件之例外,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之適用及類推適用【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 480法條爭點索引 484附錄 民法總則 法條爭點索引 489

商品規格

書名 / 老師解題: 民法總則 (第5版 2020 各類考試 轉學考試)
作者 / 苗星 (施宇宸)
簡介 / 老師解題: 民法總則 (第5版 2020 各類考試 轉學考試):適用對象欲報考國考各類科考試並對於民法總則題庫深入研讀的考生適用時間無限制使用功效民總soeasy,解題sohappy掌握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4816217
ISBN10 / 9864816217
EAN / 9789864816217
誠品26碼 / 2681821449001
頁數 / 552
開數 / 18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7X23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624g

試閱文字

自序 : 一轉眼這本書就要第五版了,當時為了交出第一版的初稿,連續兩個月瘋狂熬夜開外掛趕稿的景象,彷彿還只是不久前的事;時間過得真的很快,當講出這句話的時候,似乎真的有種變老不少的感覺。
就改版內容而言,書籍的內容往往只有新增、沒有刪減,因為一來民總是一個傳統考點仍然會重複出題的科目,二來是自己認真寫過的東西,真的很難刪掉。
所以為了避免本書厚度增加到不成比例,這兩次的改版開始會把新題目放到書中既有、類似題目的後面,只做答題大綱的說明,是希望讓同學們感受到考古題的重要性及考點的重複性,藉此讓同學們更有信心地閱讀本書;至於新的考點,也當然會毫不保留地收入書中,請同學們放心閱讀。
另外想交代一下近況,因為自己喜歡嘗試新奇有趣的事物,所以除了原本的執業律師、補習班老師、資深貓奴三種身分外,今年又多了一個全新的挑戰就是開設了Youtube頻道,想要透過影片講講生活法律小知識、分享社會議題觀點、貓咪同居生活,並以散播貓咪散播愛作為宗旨~於是又多了一個新的身-Youtuber,未來還請大家多多指教了
頻道名稱是:【貓奴律師】苗星Meowsing,如果點進去的話,還是老話一句,記得按讚、訂閱、加分享~
最後希望本書對大家的考試能有幫助,也祝福大家能夠早日上岸;脫離了考試後,便可以看到更多不同的風景了,大家加油~
2019年10月11日
by苗星(施宇宸律師)


一、踏上旅程
因為六年前的一個偶然,讓我開啟了法律的學習之路。
經濟系大三那年,出於好奇,便選了法律系—陳聰富教授所開的民法總則課程。第一次踏進法學院上課時,那時還是以外系生的身分,抱著「來這裡看看」的心情而來,沒想到開始上課不久,就發現這個科目與自己的磁場是這麼樣地吻合,甚至成為了大學三年內第一堂從頭到尾上到完,沒有翹過的課程。
像中毒似的,順著這個擋不住的興趣,修完民法總則後繼續修債編總論一,債編總論一修完就修債編總論二,接著物權、身分法、憲法、行政法、刑法總則,法律系大一、大二的必修修了大半,彷彿忘記了自己還只是個外系的學生。
大三結束那年,我第一次這麼認真的思考我的興趣與未來。
幾番思索後,我確定了志向—我想當一名律師,想當一個法律人。
因為我熱愛這門學科富有邏輯的思考、也喜歡以溝通及有判准的解決問題方式;法律雖然未必使雙方皆獲得百分之百的滿足,但在這套明確又富有彈性的法律體系下,經過數個法律人的努力、溝通抑或攻防,所得到的答案往往離真理也不遠。
沒有和太多人討論。正確的來說,根本不太敢與別人多作討論,因為當把願望說出口時,所要面臨的質疑往往比自己想訴說的多出太多了。於是大三那年結束的暑假開始,當經濟系其他朋友跟同學在準備證照、公務員或研究所的考試,抑或為出國深造及就業作準備時,我自己偷偷地躲起來準備一年後的台大轉學考;甚至連家人都被我朦在谷底(報名時不填自家地址,准考證被寄到一個好朋友的家裡,只因為不想要被家裡的人發現)。
最終的結果,在四百多個人報名取九人的激烈競爭中,有幸脫穎而出,順利進入臺大法律系就讀,藉由學分的抵免直接提編三年級。接著在臺大法律系念了兩年畢業,在畢業那年考上律師,隔年考上研究所,到現在取得執業律師資格,正式開始執業。
事後說起來雖然輕描淡寫,但這一切實際上卻都是發生在無數個重複性很高的日子之後(無論大太陽或下雨天都得到自習室待到閉館的日子 ),說起來也並沒有跟一般的法律人有太大不同;是一段有點曲折與艱辛的旅程沒錯,卻也是每個法律人的必經之路。
二、對於民法總則的情有獨鍾
民法總則,是筆者人生中第一個接觸到的法律科目,它帶給了我不同的觀點看待這個社會所發生的問題,也是人生中第一次把一本厚厚的大學教科書全部翻閱了不止一遍 。 甚至因為對於民法總則的興趣,讓我堅定決心轉換跑道。
也因此,筆者對於民法總則一直存有特殊的情感,也更願意花時間鑽研在民法總則的問題上,所以當獲得這個機會可以撰寫這本關於民法總則的解題書時,筆者可以說是用盡自身的氣力及腦細胞,只希望可以把這本書寫到完美。也希望可以藉由這本書,把自己對於民法總則的感動分享給讀者,而幫助到困於考試的考生們。
三、致有夢成為法律人的讀者
(一)生涯規劃面:
如果讀者是正在準備轉學考尚未經國考荼毒的考生,無論是法律系學生抑或是外系生,筆者都很誠摯的建議可以先想想:自己為什麼會想要成為法律人?是否對於法律有足夠的興趣?
筆者想說的是,縱使通過轉學考,絕對不會是個結束,反而是許許多多更加險峻的挑戰的開始。往後大大小小的考試(國考、研究所、公職人員……等)還有許多等著讀者們去面對,每一關都不好過,如果沒有堅定的興趣,絕對只是痛苦的開端與無限循環。
(二)出了社會之後:
法律人無論立於什麼崗位,又往往必須面對社會上許多最激烈的價值衝突與判斷:
身為法官得判定人的生死、身為檢察官得決定是否將眼前的嫌疑人予以起訴、身為律師得思考是否不顧一切地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等。多數的時刻,所謂社會上的「是非對錯」,實際上都需要法律人的介入判斷,甚至是實質的發生影響力。
如果身為法律人沒有一個「說服得了自己」的價值觀與理念,面對這些衝突,又怎麼能處之泰然而不為所動?
(三)法律人的定位:
此外,對於社會上大大小小的議題,站在法律人的角度,又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過去一年,我們看到了318學運、關廠工人、國道收費員自救會、RCA工人團體訴訟……等。運用論述的專業,站在前線對抗失靈的國家機器與草菅人命的財閥,是法律人;而遇到了最受爭議的多元成家法案、死刑存廢、通姦除罪化的爭議,往往最不被理解而與多數民意站在對立面的,亦是法律人。
筆者想說的是,法律人有這樣論述的能力為後盾,其實可以為這個社會貢獻很多,千萬不要輕忽身為法律人所擁有的能力與影響力。筆者並不是要舉著公平正義的大旗揮舞,只是想提醒:如果確信自己要當一個法律人,當對於社會上的不公不義有無法忍受的地方時,請不要輕易低估自己。
儘管勇敢地發出不平之鳴,去追求自己所相信的公平正義吧。
(四)學習法律的過程,筆者覺得每一步都很踏實,尤其在關注與參與前述的部分案子後,更加堅信法律是個有用的學科,是條值得走的路。希望讀者們也能在法律的領域裡發現這樣的感動,並且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莫忘初衷。
四、謝詞
感謝新保成出版社可以給我機會寫這本書,接受我的各種提議,以及幫我弄出精緻的排版;感謝爸媽容忍我奇怪的脾氣、讓我念了這麼久的大學,以及接受我執意帶回來養的三隻小貓咪;感謝劉倍、正欣學長、韋銘曾經在轉學考時給我大大的幫助;感謝良大每次面對我各種層面的問題,都給我許多良好的建議;感謝牛奶、丹丹、永楨、故主、威至時常揪我去好吃好玩的行程,可以說是忙碌生活裡的小確幸;感謝王晨幫我起個有趣的藝名以及時常分享一些離奇有趣的生活故事;感謝政大科智所的同學時常帶我花天酒地(誤),以及給我每週一個下午的快樂時光;也感謝所有關心過我的臺大法研所的同學、學長姊及法壘的好夥伴~
特別感謝過去轉學考的家教學生許曜丞,不僅僅是錯字還幫我認真校稿挑出法律論述上的瑕疵;特別感謝我的指導律師—陳憲政律師悉心的教導,賦予我很大的空間,讓我可以自由地發展兼顧律師職業與研究所學業,以及容許我在下班後繼續使用辦公室來寫這本書;最後,特別感謝點點,能在民法總則的課堂遇見妳,然後一路都有著妳的陪伴走到現在真是太棒了~
2015年5月,於政衡法律事務所

最佳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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