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攻防筆記 上 (2019律師 司法官 高考法制) | 誠品線上

民事訴訟法: 攻防筆記 上 (2019律師 司法官 高考法制)

作者 宋定翔/ 王俊翔
出版社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民事訴訟法: 攻防筆記 上 (2019律師 司法官 高考法制):適用對象:欲深入研讀民事訴訟法之考生適用時間 使用功效:詳細解說學說及實務理論,並附帶例題及解析,學習後立即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適用對象 欲深入研讀民事訴訟法之考生適用時間 使用功效 詳細解說學說及實務理論,並附帶例題及解析,學習後立即練習,以達融會貫通之效改版差異 全新書書籍特色 本書於各編中詳細介紹重要考點及相關基礎知識,使同學能夠清楚明白法律之制度目的、法理基礎、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並應用在具體實例題上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宋定翔(王俊翔)學歷台灣大學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研究生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經歷2016年律師高考(勞社法組)榜首授課班系台北保成補習班著作保成出版社法律潮流短篇文章民事訴訟法爭點隨身書民事訴訟法全彩心智圖表3Q民事訴訟法-解題書民事訴訟法-攻防筆記(上下冊)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導 論 程序法與實體法的差異 1第一編 基本理論 9第一章 民事紛爭解決機制 12第二章 民事訴訟之概觀 16第三章 民事訴訟制度之目的 35第四章 民事訴訟法之理念及程序法上基本要求 38第五章 當事人主義之概論 50第二編 訴訟主體論 55第一章 概論 57第二章 法院 58第一節 概論 60第二節 國際審判管轄權 62第三節 民事審判權 73第四節 管轄權 85第五節 迴避 114第三章 當事人 119第一節 概論 119第二節 當事人之概念 119第三節 當事人之確定與更正 121第四節 當事人能力 125第五節 當事人適格 133第一款 概論 133第二款 固有適格 136第三款 訴訟擔當 140第六節 訴訟能力 179第七節 辯論能力 183第八節 當事人之代理 183第一款 法定代理人 184第二款 訴訟代理人 185第九節 輔佐人 191第三編 訴訟之開始 195第一章 概論 197第二章 訴訟之提起及訴訟類型 198第一節 概論 198第二節 訴之意義 198第一款 訴之三要素 199第二款 訴訟上請求 200第三節 訴之種類 201第一款 概論 201第二款 給付之訴 201第三款 確認之訴 205第四款 形成之訴 210第五款 特殊類型 211第四節 起訴之程式 218第一款 概論 218第二款 起訴狀之記載 219第三款 訴狀之表明及審查 225第三章 本案審判之對象 226第一節 概論 226第二節 處分權主義 226第三節 訴訟標的之特定 232第四節 訴訟標的之選定(擇定) 232第五節 訴訟要件論 241第一款 概論 241第二款 訴訟要件之分類 242第三款 訴訟要件之調查與審理 242第四款 訴之利益 244第一目 概論 244第一目 當事人適格 247第二目 狹義訴之利益 247第五款 訴權理論 249第四章 訴訟開始之效力 250第一節 概論 250第二節 實體法上效力 251第三節 訴訟繫屬 251第四節 重複起訴之禁止 252第五節 法院恆定(審判法院及管轄法院之恆定) 265第六節 當事人恆定主義 266第七節 訴訟標的價格之核定 307第五章 費用論 308第四編 訴訟之進行 329第一章 概論 331第二章 當事人書狀 332第三章 送達 338第四章 期日及期間 355第五章 訴訟程序之停止 364第五編 複雜訴訟型態及訴訟繫屬告知 379第一章 概論 381第二章 客觀合併 384第三章 主觀合併 404第四章 訴之變更追加 456第五章 反訴 475第六章 干預訴訟(主參加訴訟) 484第七章 訴訟參加 496第八章 訴訟告知及職權通知 507第六編 訴訟之審理 517第一章 概論 519第二章 審理原則 521第一節 概論 521第二節 法院與當事人之任務分擔 521第一款 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 521第二款 處分權主義與公權主義 523第一目 概論 523第二目 處分權主義 524第三款 辯論主義與職權探知主義 531第四款 法院之闡明權與闡明義務 542第五款 職權進行主義及當事人進行主義 561第三節 其他審理原則 562第一款 概論 562第二款 言詞審理主義與書面審理主義 562第三款 直接審理主義與間接審理主義 563第四款 公開審理主義與不公開審理主義 563第五款 法定順序主義、自由順序主義與適時提出主義 564第六款 本人訴訟主義與律師訴訟主義 566第七款 兩造審理主義與一造審理主義 566第八款 自由心證主義與法定證據主義 570第九款 集中審理主義與分割審理主義 570第十款 信賴真實主義 571第三章 訴訟行為論 575第一節 概論 575第二節 當事人之訴訟行為 575第三節 法院之訴訟行為 582第四章 爭點整理學 584第一節 爭點集中審理主義 587第二節 爭點整理之方法 594第三節 爭點整理之多重併設 608第四節 當事人之訴訟上義務 610第一款 攻防方法之提出時限(訴訟促進義務) 610第二款 事實主張之規律(真實、完全及具體陳述義務) 614第三款 證據提出之規律(證據開示義務) 616

商品規格

書名 / 民事訴訟法: 攻防筆記 上 (2019律師 司法官 高考法制)
作者 / 宋定翔 王俊翔
簡介 / 民事訴訟法: 攻防筆記 上 (2019律師 司法官 高考法制):適用對象:欲深入研讀民事訴訟法之考生適用時間 使用功效:詳細解說學說及實務理論,並附帶例題及解析,學習後立即
出版社 / 志光保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4814992
ISBN10 / 9864814990
EAN / 9789864814992
誠品26碼 / 2681769088003
頁數 / 640
開數 / 18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7X23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
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一、破冰時間

大家好,我是宋定翔,本名王俊翔(ˋ3ˊ)。2016年考取律師勞社法組榜首,但司法官二試落榜(但我也是不痛不癢XD生來叛逆)。目前就讀於台大法研所民事法組,求學於沈冠伶老師門下。前面這段帥話大家共勉之~耶好!感謝各位願意翻開這本書。那麼,以下就來介紹一下它的功能與定位吧。

本書收錄於《攻防筆記》系列中,那為何本系列叫做這個名字呢?其實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是用「如果我是考生,我需要怎樣的書」的心情在寫,某程度就是寫給過去還是考生的自己看,所以其實是延續我過去做「摘要筆記」的習慣在寫(學霸筆記?但沒有全彩哈哈 )。就內容而言,這本書兼顧「讀」跟「解」的部分,一來,想讓第一次準備民訴考試的考生,可以在看完概念說明及爭點分析後,看看怎麼解題;二來,民訴要深入論述的話,必須要有體系概念,所以很多考生體系概念其實沒建立好,導致讀過很多遍但是還是不通,所以本書也可以擔任一種「通樂」的角色,藉此重新建立概念,再看怎麼解題,看完再回去找自己缺漏的概念,或甚至也可以先看解題來抓漏。不過我覺得最後說不定還是會想把整本書看完啦~畢竟我寫得這麼香,那麼好啃阿姆阿姆。老王賣瓜,真的是沒在害羞的V(>///<)V

不過,雖然本書有附數個「實戰演練」或舉例說明,但還是要提醒各位讀者,如果看完本書,行有餘力的話,建議還是要把我在註腳裡面引用到的原文找來閱讀~看看各位教授第一手資訊的推導或論述邏輯是如何,進而吸納其功力!坦白說,法學某程度就是一個很主觀的東西,尤其本書除筆者見解的表述外,多半都是對於學說及實務見解的整理或個人理解,屬於第二手資訊,誤解之處在所難免,還望讀者不吝指正,或再來與我當面討論,感謝感謝!

二、民訴學習之難處

進入正題。就民事法而言,民事實體法(如:民法)較能以片段式的方式來學習(如: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二者可能交集的範圍可能不大)。然而,民事程序法(如:民事訴訟法)作為一種規範程序開始、進行與終結等事項的法規,其程序及法條適用具有一定的動態性與時間性,必須全面予以理解。

然而,初學者往往卻是見樹不見林,無法理解各爭點的程序意義與影響性(如:訴訟標的與判決效力之關聯性;爭點整理對於是否採取爭點效之影響),總是在一知半解的狀況下進行考試,就像兩年前的我。

三、本書起源

2016年10月24日,歷經整整兩天從白天戰到黑夜的律師考試第二試,我精神恍惚地從散場人群中走出國家考場。「15個月的備戰,就這樣在2天結束了嗎?」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更何況前一個禮拜才經歷那時「狂考實務見解」的司法官考試第二試,似乎絲毫沒有展開思想的空間,意識到自己並不知道實務見解的重要性。但心中還是不斷在想:「原來相較於思辨能力,司法官要的其實是我最不喜歡的背誦嗎?」,所以明明知道有實務見解,也知道在考我知不知道,但我硬是叛逆地寫了個「雖有實務見解認為…本文以為並不可採,蓋…」。大概在清朝我會是個永遠不會上榜的考生吧。回家的路上還被河濱公園的野狗追。

所幸,一個禮拜後的律師考試第二試讓我越寫越有信心,考題回答的論述空間很大。「如果未來能夠像現在一樣暢快地寫個人意見就好了」我這麼想。但由於不確定會不會上榜,而且精神已經被考試完全榨乾,智商瞬間降低,趕快騎腳踏車衝去超商買遊戲點數,開始把自己陷入線上遊戲,彷彿可以藉此填補心靈的空虛。

2016年12月28日,得知考上律師榜首,雖然開心,但還是被突如其來的惶恐所淹沒。深信廢材本人大概是不小心把未來30年幸運都用完,才在司法官第二試落榜後,考上律師榜首。這大概是命運對我的暗示吧?如果不做點什麼,大概以後發票都不會對中,世足運財都會輸光。於是,便開啟了我教書與寫書的奇幻旅程(但發票也只中兩百那種,買書都不夠用,而且運彩還是輸到脫褲)。

2019年春天,在出版一系列作品後,這本集我這幾年求教於恩師及學長,以及學習民事訴訟法的苦思與教學經驗的小書,終於誕生了(再不出多點書來積點功德,我看我之後直接當世足反指標就好)。感謝邱聯恭老師、沈冠伶老師、許士宦老師、陳瑋佑老師、冠中學長、丞晏學長!也感謝眾多跟我討論過法律問題的學生,以及律訓的豪捧油,1804研究室的各位夥伴們,還有我沒列上來具名感謝的你你你。

四、筆者學習方式

在說明本書特色前,因為其實這本書是「現在的我」想要寫給「2016的我」看的書,「如果我是考生,我需要怎樣的資訊整理?」我在撰寫本書的過程中,不斷這麼問自己。而在歷經準備法研所的錯誤經驗(雖然錯誤,但還是考上了XD),我在準備司法官及律師考試時,改變了做摘要的方式。因為在學校帶學弟妹讀書會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為什麼有些人口語表達上可以看的出來功力不錯,但我就是不喜歡看他考卷,或是考卷就是寫不好呢?會不會是準備考試的心態錯了?那我是不是也這樣?」。

準備考試並不是準備報告或寫論文,尤其是在準備律師司法官第二試時,應意識到現在是要在非常有限的時間中打敗將近10科大科目,如果要準備考試,那為何不用考試心態作摘要筆記呢?因此,之後在做摘要筆記的時候,我開始用「我考試寫得出來的文字、我考試對於爭點的描述、我考試要採的見解」進行整理,如此一來,便省了很多時間可以拿去用心論述跟涵攝,寫出一份有靈魂的考卷。

我知道,這樣聽起來很功利,但這幾年使用下來,我發現這是一個非常直觀、有效率的「學習」跟「研究」方法,而且因為真正吸收理解才可以用自己的話講出來,所以這種方式是可以強迫自己理解,避免昏昏欲睡,學習也會更有成就感。

除此之外,我也開始理解到:這是戰爭。國家考試,說穿了就是一場奪取分數的資訊戰。而此處所謂資訊,筆者分為「學識概念資訊」及「考試準備資訊」;所謂分數,則分成「客觀分數」(如:一個爭點配10分)與「主觀分數」(如:畫蛇添足者往0分打;切入爭點分點分項邏輯清晰者往10分打)。考試準備資訊是什麼意思?不外乎就是觀察歷屆出題方向,看看考取學長姊的心得文,或是拜訪前輩尋求意見等等。但是,到底哪一種方式適合自己,要套公式,也要「前提相當」,所以關鍵即在於「意見來源的背景或準備經歷」!除此之外,資訊戰的另外一個要點,學識概念資訊,應如何獲取或建立?大概念其實就是【粗理解→細理解→複習與實戰】。





說了這麼多,一則是想介紹給同學們這種學習方式,一則是想帶出本書的特色。



五、本書特色



在這樣的理解下,我希望本書可以帶給讀者「粗理解」與「細理解」,進而,在兼顧概念學習的同時,針對爭點,依序用「爭點陳述」,「分點分項」地介紹「各種見解的理由與結論」(適度轉譯濃縮,並附上原典或原文),並盡可能地收錄近特定學說對於其他學說或實務見解地的批判,最後在各章節的末尾進行實戰演練,提供參考擬答,來讓我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清事物的本質,而帶出自己的批判,進而將這股能量「纏」在周身,進而在考卷上噴「發」。而這種方式,我相信可以藉此帶出讀者們的「思辨能力」及「個案爭點分析能力」,以不變應萬變。[1]

關於如何解答實例題,由於篇幅限制,且為避免本書因為作者過於貪心想給讀者全世界而過於龐雜,讓讀者難以承受,所以雖然盡可能在說明到一個段落後,提供經典試題的參考擬答,但其實只是盡可能為促進讀者解題思維所做的一種勉強掙扎。詳細解題說明,我希望可以用一冊書的空間去好好跟讀者們對話。所以關於在面對考題時,應如何「審查題目」、「發現爭點」、「鋪陳脈絡」、「有效打擊」等課題,筆者在2018年春天出了一本解題書,目前也是預計2020年春天大改再版(某程度也可以當作本書的第三冊),希望能讓考生們在考海汪洋中,藉著我信仰的方式,不只是尋得一塊浮木來抓著,而是能尋得一塊塊浮木,進而搭建金榜題名的大船。

近年來,或許我們對於社會、法律及政治等等領域感到失望,對於考試制度也開始覺得無法預料、甚至蚍蜉撼樹,同時,社會對於法律或法律人的不信任感也逐漸飆高,似乎這一切的變化都不利於我們的發展,讓人感到十分厭世。

不過!既然我們已經在心中定下了一個目標(不論是考取律師、司法官,甚至是得到公權力)(容我「任性」訴訟擔當各位一下),既然我們決定考取功名之後,能夠做一個溫柔的法律人,甚至改善這個社會,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們,不要成為現在的自己會唾棄的那種人,那麼,與其躊躇不前、游移不定、懷疑自己,那就下定決心做下去吧!就考吧!就讀吧!

最後,要特別感謝保成出版社胡經理、嘉偉哥、彩華姐,以及各位負責我已經出版、尚未出版、還在拖稿的書籍的責任編輯(尤其感謝姿瑩姐的體諒)以及各位同仁,讓本身壓力就很大的處女座的我在不斷跟學問奮鬥的路上可以少點被追稿或處理文書的壓力,而能在於寫作及教學上有如行雲流水。也感謝各位老師與學生對我的思想的不斷激發,才能讓這本書誕生!希望是個漂亮的孩子XD







宋定翔(王俊翔)

2019.4.24

於工作或工作的途中


[1] 自2017年開始,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法律專業科目衡鑑指標著重應考人對問題之分析、思考、論理與解決能力,考試全面採用題庫試題,考題均屬綜合性案例題型,非記憶性、單元化之考試方式。同時,單一科目題目數量變少,甚至部分科目爭點也變少,所以非常需求「思辨能力」及「個案爭點分析能力」來深入論述個案事實的處理方式。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詳細解說學說及實務理論,並附帶例題及解析,學習後立即練習,以達融會貫通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