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必考熱區: 刑法總則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 | 誠品線上

實務必考熱區: 刑法總則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

作者 駱克
出版社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實務必考熱區: 刑法總則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本書特色本書實務見解部分,除蒐集判例、決議等已有統一解釋之實務見解以外,並整理近年來(以99年後為主)之最高法院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實務見解部分,除蒐集判例、決議等已有統一解釋之實務見解以外,並整理近年來(以99年後為主)之最高法院見解,讓讀者不只可以掌握傳統實務見解,更可以掌握最新實務見解。學說見解部分,以教授最新書籍、期刊論文為依歸,對於各重要爭議,讓讀者掌握最新學說見解。輔以經典例題,讓讀者可以將學說、實務爭議及見解,具體應用於實例題中。本書期能讓讀者一網打盡最新、傳統實務及學說見解,並能將各爭議見解應用操作於具體實例題當中。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駱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特考及格律師高考及格從事司法工作已數年餘,法庭攻防上時而具侵略性、時而身段柔軟,依據個案隨機應變採取不同策略,但都表現出專業嚴肅的一面,私底下則是個幽默詼諧、喜愛運動的人。對於法律之解釋適用、操作暨使用,自忖由不解法律的「見山是山,見水是水」階段,稍微進入略懂法律的「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階段,始敢不揣淺陋撰書付梓。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CHAPTER 1客觀構成要件UNIT 1 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假設因果、因果關係之中斷(條件關係之斷絕)、超越因果、擇一因果(雙重因果關係、擇一之競合)、累積因果(重疊之因果關係)UNIT 2 結果歸責(一) 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92號判例結果原因、結果歸責、相當因果關係UNIT 3 結果歸責(二) 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2462號判決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705號判例最高法院29年非字第52號判例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350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82號判決客觀歸責理論、法所不容許之風險、容許風險、容許信賴、假設因果關係、風險實現、常態關聯性、重大因果偏異、反常因果歷程、結果可避免性、規範保護目的、構成要件效力範圍、自我(被害人)負責、他人(第三人)負責UNIT 4 客觀歸責理論 可避免性理論、風險升高理論CHAPTER 2 主觀構成要件UNIT 1 主觀不法(一)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01號判決故意之對象、不法構成要件事實、空白刑法補充規範之事實、自然意義之社會事實、符合通常人之評價(外行人之平行評價)、法益侵害之認知UNIT 2 主觀不法(二)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4229號判例最高法院24年度總會決議(五)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01號判決故意、知、欲、認識、容任、意欲UNIT 3 構成要件錯誤(一) 最高法院20年非字第94號判例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1008號判例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207號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35號判決客體錯誤、等價客體錯誤、不等價客體錯誤UNIT 4 構成要件錯誤(二)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401號判例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591號判決打擊錯誤、具體符合說、等價打擊錯誤、不等價打擊錯誤UNIT 5 構成要件錯誤(三)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831號判例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542號判例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3260號判決因果歷程錯誤、因果歷程偏離、結果提前發生、結果延後發生CHAPTER 3 違法性UNIT 1 正當防衛(一) 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864號判決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2879號判例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040號判例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475號判例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4939號判決現在不法侵害、適當性、必要性UNIT 2 正當防衛(二)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475號判例最高法院63年台上字第2104號判例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864號判決防衛行為適當性、必要性UNIT 3 正當防衛(三)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686號判例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6345號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6484號判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610號判決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329號判決防衛意識、防衛認識說、防衛目的說、互毆UNIT 4 緊急避難(一)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571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交上易字第598號判決緊急避難、不得已、補充性原則、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UNIT 5 緊急避難(二)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337號判例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7058號判決最高法院73年度台上字第1827號判決特別義務人、故意自招危難、過失自招危難UNIT 6 緊急避難(三)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828號判決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3860號判決緊急危難、合法行為UNIT 7 違法性—依法令之行為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3137號判決依法令之行為UNIT 8 違法性—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721號判例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052號判例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092號判決依命令之行為、公務員服從義務、命令審查義務UNIT 9 違法性—可罰違法性 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4225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545號判決可罰違法性、實質違法性、被害法益之輕微性、行為逾越社會相當性程度之輕微性、絕對輕微、相對輕微CHAPTER 4 罪責UNIT 1 不法意識、禁止錯誤(違法性錯誤、法律錯誤)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訴字第2631號判決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5658號判決不法意識、(不)可避免之禁止錯誤、查詢義務UNIT 2 原因自由行為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816號判例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6368號判決原因自由行為、行為與罪責同時存在原則、構成要件模式說CHAPTER 5 未遂犯UNIT 1 未遂犯 最高法院25年非字第164號判例最高法院28年滬上字第8號判例最高法院82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2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4341號判決客觀未遂理論、主觀未遂理論、印象理論、主客觀混合理論、主觀危險理論UNIT 2 不能未遂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5197號判決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570號判決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645號判決不能未遂、重大無知、具體危險、法敵對意識UNIT 3 中止未遂(一)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3490號判決中止未遂、既了未遂、未了未遂、計畫觀測法、中止臨界法UNIT 4 中止未遂(二) 最高法院73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定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4428號判決中止未遂、己意中止CHAPTER 6 正犯與共犯─基本概念與正犯UNIT 1 犯罪之參與(一)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1713號判例(不再援用)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2253號判例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2868號判例最高法院91年度第10次刑事庭會議最高法院95年度第22次刑事庭會議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441號判決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判決正共犯區分、形式客觀理論、實質客觀理論、主觀理論、利益理論(客觀化的主觀理論)、犯罪支配理論、主觀客觀擇一標準說UNIT 2 犯罪之參與(二) 最高法院67年度第10次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議(一)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481號判例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738號判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936號判決己手犯(親手犯)、純正特別犯、義務犯UNIT 3 犯罪之參與(三) 最高法院81年台非字第233號判例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470號判決任意共犯、必要共犯、聚合犯、眾合犯、合同犯、對向犯、相互對立之意思UNIT 4 犯罪參與—間接正犯(一)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672號判例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717號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17號判決間接正犯、意思支配、優勢地位、隸屬地位、負責原則UNIT 5 犯罪參與—間接正犯(二)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99號判決客體錯誤、打擊錯誤、意思支配力、所犯重於所知,從其所知UNIT 6 犯罪參與—間接正犯(三)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672號判例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717號判決利用行為開始說(後台者利用時點說)、被利用行為開始說(工具人著手時點說)UNIT 7 犯罪參與—共同正犯(一) 釋字第109號解釋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890號判例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473號判例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417號判決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7036號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5874號判決共謀共同正犯、同謀共同正犯、共同意思主體說、間接正犯類似說UNIT 8 犯罪參與—共同正犯(二)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110號判例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1060號判例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5925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52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213號判決一部行為全部責任、一人著手全體著手、犯意聯絡、共同正犯逾越(過剩)UNIT 9 犯罪參與—共同正犯(三)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44號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6404號判決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972號判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74號判決相續共同正犯、承繼共同正犯、相互補充之共同作用、相互利用補充關係UNIT 10 犯罪參與—共同正犯(四) 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242號判例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3125號判決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323號判決過失共同正犯、相互利用補充關係、共同注意義務UNIT 11 犯罪參與—共同正犯(五)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4952號判決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共同正犯、客體錯誤、共同正犯之逾越UNIT 12 犯罪參與—正犯與共犯(一)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1338號判例純正特別犯、不純正特別犯、違法身分、責任身分、構成身分、加減身分UNIT 13 犯罪參與—正犯與共犯(二)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536號判例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481號判例院字第2353號解釋持有關係、業務關係、業務上持有關係、雙重身分犯CHAPTER 7 正犯與共犯─共犯UNIT 1 犯罪參與—教唆犯(一) 最高法院64年度第7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二)陰謀教唆犯、預備教唆犯UNIT 2 犯罪參與—教唆犯(二) 最高法院28年度決議(一)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907號判例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249號判決間接教唆、教唆教唆、連鎖教唆、輾轉教唆UNIT 3 犯罪參與—教唆犯(三) 最高法院16年上字第1949號判例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1262號判例等價客體錯誤UNIT 4 犯罪參與—教唆犯(四)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304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64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40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811號判決陷害教唆、誘捕偵查、釣魚UNIT 5 犯罪參與—教唆犯(五)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6434號判決陷害教唆UNIT 6 犯罪參與—幫助犯(一)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797號判決中性幫助行為UNIT 7 犯罪參與—幫助犯(二)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650號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726號判決因果關係、因果貢獻CHAPTER 8 不作為犯與過失犯UNIT 1 不作為犯 最高法院81年度台上字第437號判決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065號判決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250號判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643號判決不作為犯、危險前行為、合乎義務、因果之危險前行為理論、違背義務之危險前行為理論、有預見可能性及期待可能性之危險前行為理論UNIT 2 過失犯 最高法院75年台上字第1685號判例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826號判例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600號判決最高法院89年台上字第8075號判例過失犯、業務過失、特別注意義務、高度注意義務、事實業務說、主要業務、附隨準備工作及輔助事務CHAPTER 9 犯罪競合UNIT 1 犯罪競合(一)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587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268號判決自然意義下之一行為、法律意義下之一行為、構成要件上之行為單數、自然行為單數、法條競合、想像競合、與/不罰前後行為、實質競合、數罪併罰、併合罪、單純一罪、包括一罪、科刑上的一罪UNIT 2 犯罪競合(二)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6962號判決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393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第10次刑事庭會議法條競合、重法優於輕法、後法優於前法UNIT 3 犯罪競合—接續犯 最高法院99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例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60號判決接續犯、密切接近之時地UNIT 4 犯罪競合—集合犯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3093號判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602號判決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54號判決最高法院96年度第9次刑事庭會議最高法院104年度第9次刑事庭會議集合犯、法定接續犯、包括一罪、反覆實行、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UNIT 5 犯罪競合—想像競合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500號判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10號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16號判決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3701號判例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35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373號判決想像競合、限制吸收原則、封鎖效果、行為局部重疊、主要部分重疊說、夾結效果、鋸齒(鉤環)現象UNIT 6 犯罪競合—犯意變更與另行起意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706號判例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02號判決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82號判決另行起意、犯意變更、犯意轉化UNIT 7 犯罪競合—實質競合 最高法院84年度台非字第312號判決數罪併罰、數罪併罰相互競合CHAPTER 10 沒收UNIT 1 沒收—狹義沒收(犯罪物沒收)(一) 院字第574號解釋最高法院51年台非字第13號判例沒收、動產、不動產UNIT 2 沒收—狹義沒收(犯罪物沒收)(二)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2號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訴字第1895號判決供犯罪所用之物、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UNIT 3 沒收—狹義沒收(犯罪物沒收)(三) 臺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5年3月份法律座談會紀錄刑事類第2號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050號判決沒收、供犯罪預備之物UNIT 4 沒收—利得沒收(犯罪所得沒收)(一) 最高法院40年台非字第5號判例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號沒收、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UNIT 5 沒收—利得沒收(犯罪所得沒收)(二)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5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犯罪所得、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

商品規格

書名 / 實務必考熱區: 刑法總則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
作者 / 駱克
簡介 / 實務必考熱區: 刑法總則 (律師 司法官 高考 法研所):本書特色本書實務見解部分,除蒐集判例、決議等已有統一解釋之實務見解以外,並整理近年來(以99年後為主)之最高法院
出版社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956724
ISBN10 / 9862956720
EAN / 9789862956724
誠品26碼 / 2681441576002
頁數 / 29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