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
作者 | Bryan Steven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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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
商品描述 | 不完美的正義: 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電影書衣版):《不完美的正義》THISISABOUTALLOFUS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同名改 |
作者 | Bryan Steven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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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
商品描述 | 不完美的正義: 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電影書衣版):《不完美的正義》THISISABOUTALLOFUS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同名改 |
內容簡介 《不完美的正義》 THIS IS ABOUT ALL OF US 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 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同名改編電影由美商華納兄弟發行 麥可B喬丹、金獎影帝 傑米福克斯、金獎影后 布麗拉森_領銜主演 #2014年10月上市後,盤踞《紐約時報》暢銷書榜182週,熱銷不墜! ◆《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波士頓環球報》、《西雅圖時報》、《君子》等雜誌年度最佳選書 ◆《科克斯書評》年度非小說獎 ◆《洛杉磯時報》圖書獎 ◆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圖書獎 ◆卡內基獎章非文學類傑出作品 ◆美好人生書獎 ◆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推薦書目 ◆TED演講超過6,173,716人次感動點擊!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戴斯蒙.屠圖、兩屆普立茲獎得主紀司道盛讚「美國的曼德拉」 張娟芬、羅秉成_專文推薦!★★★★★ 李茂生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李崇建 作家 林明傑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諮商心理師 邱顯智 人權律師 馬躍.比吼 紀錄片導演 高榮志 司改會執行長 劉櫂豪 台東縣立法委員 蔡慶樺 天下獨立評論作者___齊聲讚譽(依姓氏筆畫排列) ┏━━━━━━━━━━━━━┓ ┃如果你保持著距離, ┃ ┃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 ┗━━━━━━━━━━━━━┛ 「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這足以象徵我們的社會、法律、公平與平等原則的指標,並不是我們如何對待在我們當中有錢、有權力、享有特權與備受敬重的人。真正能夠衡量我們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布萊恩.史蒂文森 我們所處時代中最優秀且影響力最大的律師之一,用令人印象深刻的真實故事對我們述說仁慈的補救潛力。成立司法平等倡議會時,布萊恩.史蒂文森還是個聰慧的年輕律師,這個法律單位致力於為窮困的人、遭誤判的人,以及遭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困於最難觸碰到的人辯護。他最剛開始承接的案例之一是華特.麥可米利安,一名為不是自己犯下的罪遭判死刑的男子。這起案件將史蒂文森捲入一場政治陰謀與法律邊緣策略的騷亂之中,自此永遠改變了他對於仁慈與正義的理解。 ┏━━━━━━━━━━━━┓ ┃在這世界的大多數地方, ┃ ┃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 ┃而是「正義」。 ┃ ┗━━━━━━━━━━━━┛ 那起案件發生在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一個因《梅岡城故事》聞名的小鎮。1986年,該地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 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是非裔美國人,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此舉完全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以致儘管沒有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的證據,並設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甫踏入法律行業的布萊恩.史蒂文森協助這起案件時,受到來自執法人員的諸多刁難,甚至是來自法官的嚇阻,讓他見識到我們所以為的正義,原來也有不完美之處…… ※本書特色 ◎全書共有17章,分為兩條故事線:單數章以被錯誤定罪的「華特案」故事為主軸,雙數章則是穿插作者在過去30年間,曾為許多受虐或遭忽視的未成年犯罪者、弱勢者、精神異常者等的辯護案例;除了爬梳當事人的過往經歷,也談論不論是在過去或現行社會,我們輕易就能將一個人定罪,甚至允許自己在恐懼、憤怒、保持距離的情況下建立準則,而這些準則又創造了多少不正義。 ◎作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61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影片連結:https: tinyurl.com y49wdqq7 / ● 張娟芬: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 ● 羅秉成: 如果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 ● 林明傑: 身為人權律師的作者在本書中闡述他如何為那些在美國的警察、法庭和監獄等司法體系下遭受忽視的男女,以及非裔族群長期在美國歷史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極力抗爭。雖然歐巴馬成為美國建國以來的第一位非裔總統,但情況仍是極為險惡。作者極力呼籲司法須以愛為動機而以正義是工具,並要求死刑的執行須顧慮到少數民族與幼年者,倘若司法的死刑誤判率是九分之一,那麼我們是否還要繼續這個高機率的錯誤? 國內近年對於捷運隨機殺人、犯案後聲稱具精神患疾、與砍殺女童等案件而引起對死刑的熱烈討論,每次民調均有八成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個人身為犯罪學者常感於這類問題極難在單一學門中有所定論,好比犯重罪者的身心與環境致因孰輕孰重可能就存在著個別差異,最好的周全顧慮則是國人須釐清人本價值與人身安全何者重要,加害人權益與被害人權益何者重要,若均非單項選擇,那麼適當的比重考量應可經共識後遵循再來遵循。 雖然國內比起美國較無嚴重種族歧視問題,犯罪率也相對較低,對於本書所提的呼籲仍是值得仔細思考的。
各界推薦 【各界讚譽】 ★「每個片段都跟《梅岡城故事》一樣動人,在某些面向上甚至更為突出……為弱勢而戰有時會使人屈從,這本書給予這種拯救作為一份令人內心翻騰的證明。」──《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啟迪人心……一部風格獨特、重要且清楚易懂的作品……史蒂文森不只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也是才華洋溢的寫作者跟善於說故事的人。」──《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這是個由一名傑出的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獲獎者所提供的精采故事,描寫他創設了捍衛美國社會中邊緣人權利的法律實踐故事……資金不足又長期因幫助上門請求協助的人而疲憊不堪,他的組織為了替男人、女人及孩童發聲而不辭辛勞地工作。同時,史蒂文森也遭遇了自己的個人危機。『你不可能有效地打擊權力濫用、貧窮、不平等、疾病、壓迫或不公正,同時還能使自己維持著完好無缺。』他這麼寫道。但是,他從絕望中走出,相信唯有體認到破損,個體才能開始理解用仁慈與同理心去鍛造不完美的正義的重要性。相當感人,必定要讀。」──《科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關於死刑,這本書寫得如此深刻打動人心、淒美又充滿力量,或許是能把這主題寫得最好的一本書。」──《金融時報》(The Financial Times) ★「司法系統內的不公是我們時代的一大課題……這本書將布萊恩.史蒂文森畢生的努力以及在美國因種族不公造成的重度傷害放進故事中,這兩項影響為故事帶來新的面貌。你不用讀太多內容,就會開始為這個男人喝采。史蒂文森力抗萬難,在最高法院前爭論了五次之多,讓數十名因為誤判或刑期過重的人得以回復自由之身……這本書頌揚的不是他的高尚,但正因他的情操,閱讀時,也提醒著我們該為了所有尚待完成之事而採取行動。書中用戲劇化的例子清晰呈現一名男子如何拒絕靜靜坐看夢魘成真,它告訴我們,魔鬼終將被征服,我們真的可以造成改變。《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會讓你很沮喪,但也會讓你充滿希望……史蒂文森長年來對於『刑事司法系統』感到憤怒,而我們都因此受惠。」──泰德.柯諾瓦(Ted Conover),《紐約時報書評》(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一個吸睛甚至令人為之震撼的故事……自始至終,史蒂文森都在那些片刻裡維持著優雅、寬容、鼓舞人心且充滿善意的態度。」──《波士頓環球報》(The Boston Globe) ★「精采絕倫……(史蒂文森)分享的經驗具有普世價值。」──《費城詢問者報》(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 ★「很有價值且令人懾服……應該要列進法學院的必讀清單中。」──《西雅圖時報》(The Seattle Times) ★「一場針對我們國家妨礙貧窮及弱勢者伸張正義,且對他們進行不人道處罰的種種方式的激情控訴。」──《書單》(Booklist) ★「在芬奇.阿提克斯之後,美國南方就沒有出現過如此無畏、意志堅定且造成深遠影響的律師了。儘管傳奇,芬奇終究只存在於小說之中,然而布萊恩.史蒂文森卻是活生生的人物,他執行著上帝的工作,為窮困、受壓迫、無法發聲、脆弱、被社會遺棄以及失去希望的那些人挺身而戰。《不完美的正義》是他啟迪人心又充滿力量的故事。」──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知名懸疑小說家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我個人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也許也是當今活著的人中最有啟發性跟影響力的正義鬥士,而《不完美的正義》是部非凡脫俗的作品。談論正義的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所指的是什麼?這本書裡的故事,可能使你改變答案。」──蜜雪兒.亞歷山大(Michelle Alexander),《新黑人》(The New Jim Crow)作者 ★「這是一本炙熱、感人又令人憤慨的回憶錄……布萊恩.史蒂文森真可說是美國的曼德拉。數十年來,他和法官、檢察官與警方作戰,為那些貧困、黑皮膚或兩者兼具的人發聲……當不公義發生在與我們截然不同的人身上時,我們很難察覺;這本書清楚解釋了我們自己世代正在發生的不平等。我們得覺醒,這也是為什麼這個國家需要一個曼德拉。」──紀司道(Nicholas Kristof),兩屆普立茲獎得主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美國的年輕版尼爾森.曼德拉,帶著勇氣與信念為人人捍衛正義的優異律師。」──戴斯蒙.屠圖(Desmond Tutu),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從社會正義的前線捎來我們這個時代最急迫的聲音之一。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現代世界裡真實生活中的芬奇.阿提克斯,他致力於拯救無辜卻被判處死刑的人,也企圖拯救這個國家本身。這是一本充滿力量與勇氣之書,勵志且懸疑。一部啟示錄。」──伊莎貝爾.威克遜(Isabel Wilkerson),《他鄉暖陽》(The Warmth of Other Suns)作者 ★「我們美國的刑事司法系統已淪為惡魔的工具。布萊恩.史蒂文森艱困且辛勤地努力多年,帶著卓越技巧與適度的情緒把事情做好。像是『重要的』或是『有說服力的』這樣的形容因為過度使用而失去了它們原有的力量,但閱讀這本書會使人找回它們的意義,也找回對人性的希望。」──崔西.季德(Tracy Kidder),《愛無國界》(Mountains Beyond Mountains)作者
作者介紹 布萊恩.史蒂文森畢業於哈佛法學院,現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致力實現司法正義精神──試著挑戰不正義、幫助被誤判的罪犯、對抗刑法審判時的偏見和歧視、終結對小孩判終身不得假釋的審判;並試著處理死刑這個議題;試著降低監獄人數,結束大量判刑的情況。已成功讓數十位死囚獲釋,多次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論。由於堅持不懈為有色人種、貧窮階級的差別待遇奮戰,而獲得廣泛的美譽。曾獲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這個獎通常肯定以活躍、激勵人心的方式追求公平正義、力求更和平社會之人。他也是平等司法倡議小組(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創辦人,現任執行總監。2012年曾獲美國著名雜誌《史密森尼》(Smithsonian)頒發美國創造力獎(American Ingenuity Award)社會進步獎。作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60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影片網址:https: tinyurl.com y49wdqq7王秋月台大經濟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譯有《用安靜改變世界》、《是湊巧還是機率?》等書。歡迎來信賜教:entomosandra@gmail.com
產品目錄 推薦序1 破損的正義──張娟芬 推薦序2 天地不仁,人間有愛──羅秉成 序章 往高處行 第一章 梅岡城的禱告者 第二章 挺身而出 第三章 審判與苦難 第四章 古舊十架 第五章 約翰的歸來 第六章 注定如此 第七章 被剝奪的正義 第八章 上帝的孩子們 第九章 我在這裡 第十章 緩刑 第十一章 我將遠行 第十二章 母親啊母親 第十三章 恢復 第十四章 殘忍與不尋常 第十五章 破碎 第十六章 石塊捕手的悲傷之歌 尾聲 後記 致謝 作者注 附注
書名 / | 不完美的正義: 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電影書衣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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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Bryan Stevenson |
簡介 / | 不完美的正義: 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電影書衣版):《不完美的正義》THISISABOUTALLOFUS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同名改 |
出版社 /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
ISBN13 / | 9789863447108 |
ISBN10 / | 9863447102 |
EAN / | 9789863447108 |
誠品26碼 / | 2681842999004 |
頁數 / | 432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1X14.8CM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同名改編電影由美商華納兄弟發行
麥可B喬丹、金獎影帝 傑米福克斯、金獎影后 布麗拉森_領銜主演
推薦序 : ※推薦序1 破損的正義──張娟芬(作家)
「這是我第一次明白到我的生活裡充滿了破損。我在一個破損的正義系統中工作;我的委託人因為精神疾病、貧窮及種族主義的襲擊而破損,他們因疾病、毒品和酒精,傲慢、恐懼與憤怒而四分五裂。」
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裡充滿了故事。在他的諸多當事人中,華特是本書最重要的主角。在華特案的處理過程裡,穿插著他的其他當事人,那是一個又一個殘破不忍卒睹的故事。好的公益律師身上都有磁鐵,那些請不起律師的、窮的、病的、弱勢的,從四面八方湧上來。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這和台灣主流媒體所呈現出來的重大刑案,看起來完全不一樣。台灣主流媒體在政治立場上還有若干差異,但在報導重大犯罪的時候,已經完全看不出差別了:案件剛發生的時候,只要有嫌疑犯,媒體便徹底漠視無罪推定原則,檢警放出什麼訊息,他們就照單全收,沒有一家媒體會質疑與查證。等到判決出爐,如果判死刑就一片叫好,只要不是判死刑,一律下標題:「免死」,「輕判」。
關鍵在於,台灣主流媒體所寫的犯罪是沒有前因後果的,犯罪故事的起點,就是這個殺人魔殺了人。布萊恩‧史蒂文森所說的故事,卻有許多是破碎的社會裡破碎的家庭裡破碎的人,層層疊疊,最後,殺了人。兩者的差別是:在台灣主流媒體,犯罪殺人是原因;但布萊恩‧史蒂文森看到,犯罪殺人是結果,在這個結果出現之前,有別的原因。
人人痛恨犯罪,人人害怕成為犯罪被害人,但是不斷複製恐懼的台灣主流媒體,不曾思考如何減少犯罪。判死刑是方便的解答,執行死刑是痛快的發洩,可是引起社會恐慌的隨機殺人案件為何發生,他們並沒有興趣知道。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
閱讀此書的時候,對於華特案難免提心吊膽,不知道最後是否有個快樂結局。終卷之時,平行時空裡,台灣發生的大新聞卻是鄭捷被槍決了。我不禁想到卡謬,「總有一天,這個死得太早的犯人就不再顯得這麼壞了。但如今為時已晚,我們對這件事只能選擇懊悔或是遺忘。」極惡之人的名單,每隔幾年就添上新的名字,在鄭捷受到痛恨的此刻,陳進興已經被遺忘了;當陳進興被痛恨的時候,徐東志已經被淡忘了。好奇的讀者讀到此處,可能要去拜谷歌大神,才知道誰是徐東志。其實匆匆槍決鄭捷,正是為了遺忘。把鄭捷與他做的事情一起掃進歷史的灰燼裡,我們不做任何改變,直到下一次又發生殺人案件,然後整個循環再來一次。
讀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在一個故事與一個故事之間,你會感覺到無論那個人有沒有殺人、在什麼狀況下殺人,其實都並不重要了。雖然他寫的是美國,但是台灣的司法,同樣也是「破損的正義系統」。書裡許多段落讀起來如此熟悉,就是法律雖然規定了「應然」,可是「實然」卻是另外一回事:
「我還是懷抱希望認為法院會因為現有罪證明顯不足以支持原判決,而翻轉定罪與審判結果。州法律規定,在謀殺案件中,除了共犯提供的證詞之外,還需要可信的佐證,但顯然華特的案件中沒有任何佐證。我相信法院在證據這麼缺乏的情況下,要去讓一項罪行成立會非常掙扎,但我錯了。」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毋枉毋縱,是應然。實然是:冤案是死刑制度裡無法分割的一部分,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有死刑的國度皆然,只要你凝視那些被判死刑的人,裡面就是有無辜者的身影。問題在於,我們經常無法分辨此人是無辜的這一類,還是有罪的那一類;在新聞的鋒頭上,此人看起來史無前例罪大惡極,但是當時間拉出距離,此人卻可能「不再顯得這麼壞」,因此不必要殺他了。令人嘆息的或許是,殺戮的慾望往往壓過理智,因此上述的問題,對於社會裡許多人來說,竟然不是問題。
推薦序2 天地不仁,人間有愛──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在美國,大多數的州直到二○○八年才立法允許服刑中的孕婦,可以在生產時卸下手銬腳鐐;有超過三千名兒少,因非殺人罪的犯行而遭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一○年五月十七日聯邦最高法院方宣告違憲;每十五個人中就有一人坐牢,政府花在監獄的支出每年高達八百億美元,然時至今日有將近一半的州別(二十三個)尚未有賠償冤獄受刑人的制度。本書作者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筆下的司法一點也不美,在日趨嚴烈的重刑文化影響下,竟造成美國社會上帶罪的新種性制度,而這種現代賤民大多數又窮又黑,史蒂文森嘆道:「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貧窮的反義詞是正義」。
一九四四年六月十六日,一名才十四歲、家境窮苦的黑人男孩喬治‧史汀尼(George Stinney)被送上「黃色媽媽」(執行死刑用的電椅)時,手上拿著一本《聖經》,身高不到一百六十公分、體重約莫才四十公斤的小喬治不得不坐在書上,否則他瘦小的身軀無法對應到電極……多年後,一名家世顯赫的白人男性在臨終前承認自己才是那起殺害兩名小女孩的凶手。近來,開始有人為小喬治案的平反而奔走……
「這般黑暗處也有光亮。」
作者史蒂文森在過去三十年間在暗處覓光,哈佛法學院畢業後,他便回到美國南方去當那些窮人、被監禁的人和死刑犯的律師代表。這本書以講述救援一名無辜死刑犯華特‧麥可米利安的平反過程為主線,再跳章穿插他投身幫助弱勢婦女、兒少的多個真實故事。從某個角度來看,他正是那在暗處兀自閃發的光。史蒂文森的祖母是黑奴之女,老喜歡緊緊地擁抱他到幾乎無法呼吸的地步,然後問:「布萊恩,你有感覺到我在抱你嗎?」這種不斷想「保持親密」的態度深深影響著史蒂文森(他在TED上的著名演說有非常鮮活的描述)。他是光,但不是神,並非每件救援都能成功。在本書第四章〈古舊十字架〉中,死刑犯赫柏‧理查森最終還是被送上電椅,他說,在行刑前「我給了赫柏最後一次擁抱,我抱得很久,一邊想著他說過的話」,當然史蒂文森早已知悉他的當事人執行死刑的時間,在行刑的前一週,赫柏提出一個奇特的請求,希望史蒂文森替他爭取走上電椅時能播放〈古舊十字架〉這首讚美詩,史蒂文森為他完成遺願,也在場「見證死刑」。我猜想,史蒂文森在〈古舊十字架〉樂音揚起的那一刻,應該隱約看到小喬治孤獨的坐在電椅上,沒有家人,沒有律師,沒有半個認識的人;或許也同時聽見老祖母的伴吟:「布萊恩,如果你保持著距離,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你要靠近一點」。正因史蒂文森能「靠近」死刑多一點,才得以體會到「死刑的抽象概念是一回事,但按部就班地執行每項細節,以殺掉一個已不具任何威脅性的人,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華特在史蒂文森和他的義務律師團隊的奔走下最後終能平反成功,華特離開監獄大門走向車子時,張開手臂緩緩地上下拍動,像是準備好起飛一般,在失去六年自由之後的此刻,他看著史蒂文森說:「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自由的感覺真好)。史蒂文森在反覆的救援挫敗間,日漸培養出成熟的體認,「理解到在成就正義的過程中,保有希望是多麼重要的事」。但如何能夠?又如何堅持?卷首引述「愛是動機,而正義是工具」這句話似乎暗示了什麼。又或許真切的回答是在祖母緊緊的擁抱裡。
如果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
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史蒂文森歷經三十年與不義案件的近身搏鬥,才漸漸相信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以及真正能夠衡量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而檢測一個社會品格的尺標正是同理心。「同理心的喪失,足以摧毀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尊嚴;恐懼、憤怒讓我們變得好鬥、殘暴、不公和不義。」我們拿什麼對抗社會品格的日趨淪喪?眼見「推定有罪、貧窮、種族偏見,和其他數不清的社會性、結構性、政治性的因素交互作用後,創造了一個錯誤百出的系統,迫使數千名無辜的人至今承受著牢獄之災」,還能坐漠不視,袖手旁觀嗎?史蒂文森無力催動,只能低眉勸謂:「若失去仁慈之心,我們終將因此備受折磨」。
在本書的後記,史蒂文森提到:「在一個溫暖的耶穌受難日早晨,我與一名因冤獄在阿拉巴馬州死牢裡關了近三十年的男子一同走出位於伯明罕的監所。安東尼‧雷‧辛頓三十年來,都被單獨監禁在五乘七呎的囚籠裡」,這名無辜者是美國第一百五十名因錯誤定罪遭判死刑,最後證明清白而獲釋的人。約莫在讀完本書後記之際,鄭性澤再審成功獲釋,二○一六年五月三日這一天的下午,我站在台中看守所鐵門外,要求所方人員讓我進去陪我的當事人鄭性澤一起走出監所,被委婉拒絕。七天後的五月十日,鄭捷被法務部長羅瑩雪火速執行槍決,當然循例不通知他的家人,他的律師也不可以知道。
作家張娟芬在鄭性澤獲釋時有感而發:「司法人員必須深深把這件事刻進靈魂裡:人民,在你面前,會變得多麼卑微。秋霜化去是連一點聲響也無的,人民在司法面前就是這樣」,原來我們不只無光無影,還無聲無息。
在雙「鄭」之間,我們遺失的何止是「仁慈」。
內文 : 序章 往高處行
我還沒做好準備去見一個被宣判死刑的人。一九八三年,我年僅二十三歲,還是個在喬治亞州實習的哈佛法學院學生,面對這些在我理解能力範圍之外的事,我既熱切地想知道更多,同時也對於經驗的缺乏感到焦慮。我從未親眼目睹最高戒備的監獄內部,當然也未去過死牢。一得知在沒有律師陪同下,我必須獨自探訪這名受刑人時,我只能盡力不讓自己的驚恐情緒表露出來。
傑克森鎮是喬治亞州境內相對荒涼的小鎮,而死牢正位於傑克森鎮郊區的一座監獄裡。我獨自從亞特蘭大沿著I-75公路一路駛向南方,隨著目的地愈來愈近,我的心也跳動得愈發劇烈。當時的我尚未真正理解死刑,甚至從未選修刑事訴訟的課程,更遑論日後記得滾瓜爛熟的死刑訴訟複雜的上訴程序,當然連最基本的概念都沒有。簽下這份實習合約時,我並沒有顧慮太多,也沒想過自己真的有跟死刑犯會面的機會。老實說,我甚至連自己是否真心想成為一名律師都還不清楚。隨著鄉野公路標誌牌上的數字不斷下降,我愈來愈覺得,對方見到我時,想必會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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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我主修哲學,直到大四那年我才意識到,畢業後不會有人願意付錢請我去暢談哲學之理。我焦急地找尋「畢業後的計畫」,而將我帶向法學院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學科的研究計畫大多要求具有先備知識方能入學,只有法學院看似不需要。在哈佛,我可以一邊研讀法律,一邊攻讀甘迺迪政府學院(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的公共政策碩士學位,這對我來說很有吸引力。當時的我還不確定自己的人生想要追求什麼,但我很清楚,自己必須為生活困苦的人、美國歷來種族不平等的現況盡一份心力,並且致力於追求人與人之間的公正、平等。未來想做的事,是那時的我已從生活中看見並感到好奇,只是當時仍無法將這些元素拼湊出一條清晰的職涯道路。
回想大學入學不久,我便擔憂起自己是否做了錯誤的決定。對一個來自賓州小鎮的人來說,能獲得哈佛大學的入學許可是非常幸運的事,然而到了第一學年即將結束之際,我逐漸感到幻滅。當時的哈佛法學院令人神經緊繃,特別是對於一名二十一歲的年輕人而言。許多教授採蘇格拉底教學法(Socratic method)授課—直接、重複並對立的問答辯論—這種方式所附帶的效果是羞辱那些未預習的學生。課程內容艱澀,與最初讓我萌生選讀法律的念頭和動機──種族及貧窮議題──看似毫無關聯。
大部分同學在當時都已取得碩博士學位,或者曾在頗具聲望的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我的相關經歷則是一片空白,因此我比同學們更強烈感受到自己所欠缺的相關歷練及實務經驗。學期開始一個月後,法律事務所陸續來校面試,只見我的同學們穿上昂貴的西裝,並登記領取飛往紐約、洛杉磯、舊金山或華盛頓特區的機票。我們忙亂地打理衣著,究竟是為了什麼?我困惑不已。在踏進法學院之前,我連一名真正的律師都沒見過。
在法學院第一學年結束後的那個夏天,我為費城的一項青少年正義計畫工作,並在夜間選修進階微積分相關課程,以為下一年度的甘迺迪學院做準備。九月,公共政策的學程開始後,我仍感到抽離。這些修課內容非常強調量化,著重在如何將利益最大化的同時讓成本最小化,卻不太在乎獲得的利益以及流失的成本。儘管吸收各種學問都能使我的智識不斷增長,然而決策理論、計量經濟學這一類的課程,再再讓我感到失去方向。卻也在突然之間,一切清晰了起來。
我發現法學院難得地提供了一門關於種族與貧窮訴訟的一個月密集課程,並由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法律保護基金會(NAACP Legal Defense Fund)的代表律師貝茲.巴瑟蕾(Betsy Bartholet)授課。不同於大多數課程,這門課帶領學生走出校園,要求學生以一個月時間在組織裡實踐一些社會正義的工作。我積極地爭取選修這門課,並於一九八三年十二月,我人在前往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飛機上,預計在南方受刑人辯護委員會(Southern Prisoners Defense Committee, SPDC)待上幾個星期。
由於直飛亞特蘭大市的機票太貴,所以我選擇在北卡羅來納州的夏洛特轉機,同時在此與SPDC的主席史蒂夫.布萊特(Steve Bright)見面,當時他剛結束假期,準備飛回亞特蘭大市。三十幾歲的史蒂夫有熱情、充滿信念,與我對未來的感受全然相反。他成長於肯塔基州的農村,完成法學院課程後就定居在華盛頓特區。他在哥倫比亞區的公設辯護服務(Public Defender Service, PDS)機構工作,是相當傑出的辯護律師,才剛獲聘接掌SPDC,協助喬治亞州等待執刑的死刑犯。他的信念與努力的方向一致,一如我所見過的法學教授們。見面時,他給了我一個溫暖的擁抱,兩人便聊了起來,直到抵達亞特蘭大才結束對話。
「布萊恩,死刑(capital punishment)的意思是,『那些沒有資本(capital)的人所受到的處罰(punishment)』,如果沒有你這樣的人願意協助,我們就無法幫助那些等待行刑的死刑犯。」在短程的飛行途中,他這麼對我說。
對於他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便相信我有足以效力之處,我感到些許驚訝。他拆解死刑議題的論述方式簡單明瞭卻充滿說服力,我仔細聆聽每字每句,完完全全沉浸在他的專注和風範之中。
「我只是希望你不會對於自己在這裡所做的事,抱持太多不切實際的想像。」他說。
「噢,請別這麼說,我非常珍惜這個能與你一起工作的機會。」我請他放心。
「好,不過通常大家想到要與我們一起工作,不會想到『機會』這類字詞。我們的生活可說是簡單,卻分秒必爭。」
「這我知道,沒有問題。」
「事實上,我們的生活甚至不只是簡單而已,可能更接近有點困苦—甚至有點抓襟見肘、入不敷出,依賴陌生人接濟,過一天算一天,對未來充滿不確定......」
我不慎面露憂愁,他就笑了。
「我開玩笑的啦,哈哈哈,應該吧。」
接著,他轉到其他話題,顯然他全副身心都傾力於協助死刑犯和面對不公判決的受刑人。能夠遇見透過工作為自己的生命注入巨大能量的人,使我深受鼓舞。
抵達SPDC的那年冬天,在此工作的律師人數相當少。他們過去多曾在華盛頓從事犯罪辯護律師,由於一個不斷惡化的現象而來到喬治亞:死刑犯無法獲得律師協助。這些三十來歲的人,有男有女,有白人也有黑人,他們相處融洽,並一起面對共同的目標、希望以及挑戰所帶來的壓力。
經過數年的禁止與暫緩執行之後,美國南方(Deep South)即將再次執行死刑,而多數擠在死牢裡的人,既沒有律師協助,也沒有獲得諮詢的權利。恐懼在他們心中滋長,他們唯恐自己的案件在尚未獲得經驗豐富的律師重新審視前,就得站上斷頭台。我們每一天都會接到多通語氣驚恐的電話,來自沒有得到法律協助、執行日期卻已然排定且即將到來的受刑人。在此之前,我從未聽過如此絕望的聲音。
實習期間的每一位伙伴都對我極其友善,我很快地便融入這個大家庭裡。SPDC位於亞特蘭大市中心樓高十六層的海利大樓,是興建於二十世紀早期的哥德復興式(Gothic Revival)建築,建物本體極其老舊,也漸漸流失房客。我和兩名律師共用一張狹窄的圓形辦公桌處理行政工作,諸如接聽電話,以及協助同事查詢法律相關問題。在我才逐漸熟悉這些例行事務之際,史蒂夫便指派我去見這名被關在死牢裡的死刑犯,因為其他人撥不出時間探視他。史蒂夫向我解釋,對方被關在死牢裡超過兩年了,而他們仍未找到律師負責他的案件,我的任務只是傳達一則簡潔明瞭的訊息:未來一年內,你還不會遭到處決。
驅車經過喬治亞州郊區的大片農田跟森林,我一路排練著見到這名男子時的台詞,一次又一次地練習自我介紹。
「嗨,我叫布萊恩,我是個學生,正就讀......」噢,不,這樣不太好。「我是法學院學生......」還是不對。「我的名字是布萊恩.史蒂文森,目前在SPDC法務實習,他們派我來通告你,你近期內不會被處決。」「近期內不能對你執行死刑。」「你近期內不會面臨死刑。」噢,老天!
沿途我繼續練習著介紹詞,直到一道駭人的帶刺鐵絲圍欄和喬治亞州立診斷與分類中心(Georgia Diagnostic and Classification Center)的白色警戒塔矗立眼前,我才停下車。在辦公室裡,我們通常暱稱它為「傑克森」,以致乍見這個機構的正式名稱出現眼前時,我感到些許不適應,因為它聽起來很冰冷,甚至像要「治療」什麼一樣。停好車,找到監獄入口後,我走進這棟大樓。大樓裡,每處空間的進入區域無不設置了金屬條狀的障礙物,我走過陰暗的長廊和淨是柵欄的通道,其內部設計無疑說明了這是個很難久待的場所。
我走下一段隧道般的階梯前往法律探訪區,每一個踏在潔淨無瑕的磁磚地板上的腳步所發出的回聲都暗示著不祥。我向探訪區的獄警自我介紹,說明我是被派來會見一名死刑犯的律師助理,只見他滿臉狐疑地看著我。我身穿僅有的一套西裝,任誰都看得出來這套西裝已歷盡風霜。這名獄警彷彿核對駕照般地仔細端詳我,然後偏頭對我說,「你不是本地人」。
他的口氣像是陳述一件事實,而非詢問。
「不是,警官。不過我在亞特蘭大市工作。」和典獄長辦公室通過電話,確認探訪已預約,他這才准許我進入,粗魯的指引我前往狹小的探訪室。「別在這裡迷路啊,我們可不保證會來找你。」他對我提出警告。
探訪室二十平方呎大,裡頭有幾張椅凳用螺絲拴在地板上,眼前所見淨是金屬製的,且被牢牢固定住。椅凳前,橫亙著一道約十二呎高,延伸至天花板的鐵絲網。從外頭看,探訪室無疑是一間空牢籠。如果是親人探訪,受刑人和訪客必須分別待在這道鐵絲網的兩側,隔著鐵絲網和彼此說話;法律探訪則反,為「可接觸探訪」,我們會被安排在同一側,允許有更多隱私。這裡非常狹小,雖然我知道這不過是幻想,但我真覺得這處空間每過一秒便縮小一些。我不覺擔心了起來,唯恐自己準備不足。我先前預約一個小時的會面時間,但眼下我甚至不確定,該如何用我所要傳達的訊息來填滿這十五分鐘。坐在其中一張椅凳上等待的我漸感焦慮,約莫十五分鐘後,終於聽到鐵鍊的鏗鏘聲響自門的另一側傳來。
走進來的這名男士看起來比我更緊張,他瞥了我一眼,擔憂地皺起眉,卻在我回眼注視他時,迅速迴避我的眼神。他在離門口不遠處便停住,一副不想踏進探訪室的樣子。他是個年輕、儀容端正的非裔美國人,短髮整理得甚為齊整,身著乾淨、明亮的白色囚服。我覺得他很沒有距離感,一如我成長過程中遇見的那些人、學校的朋友、球場上或一起玩音樂的伙伴,是那種我會在街上一起談論天氣的平凡人。獄警慢慢地卸下他身上的鐵鍊,解開手銬以及腳鐐,隨後他目光攫住我,提醒我會面時間為一小時。獄警似乎感覺得出來我們兩個都很緊張,於是試著製造一點愉悅的氣氛來緩和這種不適,他在轉身離開之前,給了我一記燦爛的笑容。金屬門砰地一聲關上,並在這狹小的空間中迴盪。
這名受刑人並沒有靠向我,我也不知道如何應對,於是我走向他,伸出手來,他謹慎地與我握手。我們坐了下來,他先開口。
「我是亨利。」他說。
「我很抱歉。」這竟是我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儘管我做了充分準備,也排練好台詞,我卻止不住的直說抱歉。
「我真的真的很抱歉,呃,我真的不知道,嗯,我只是個法學院學生,還不是律師......我很抱歉無法跟你說太多,因為我所知有限。」
對方焦急地看著我,接著問我:「我的案件還好嗎?」
「噢,是的,先生。SPDC的律師派我來跟你說,他們還沒指派律師,呃,我的意思是,我們還沒有為你安排好律師,但未來一年內你不會被處決......我們正在幫你找律師,一名真正的律師,我們希望在幾個月內安排律師南下和你見面。我只是個法學院學生,我很樂意幫忙,噢,我的意思是,如果有我可以幫得上忙的地方的話。」
他立刻緊抓住我的手,打斷我的喋喋不休。
「接下來的一年內,我都不會被處決?」
「是的,不會的。他們說,至少一年內不會定下行刑日期。」說出這些句子時,我感到不舒服,反之亨利卻緊緊抓住我的手,且愈握愈緊。
「這位先生,謝謝你。我是說真的,真的很感謝你!這是一個大好的消息。」他緊繃的肩膀頓時放鬆了下來,看著我的眼神滿是寬慰。
「來這裡之後,兩年多來,除了其他也被判死刑的人和獄警外,你是我見到的第一個人。我很高興你在這裡,也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他重重地呼了一口氣,看起來放鬆了許多。
「我曾經跟我太太通過電話,但我不想要她來看我,或帶孩子來,因為我很怕他們來,而我被處決的日期也確定。我就是不想面對這樣的場景。現在我要告訴他們,可以來看我了。謝謝你!」
他高興的神情令我震驚,我頓時鬆了一口氣。我們聊了起來,發現我們居然同年。亨利問了我許多自身的事,我也問起他的人生。在這一小時內,我們盡情談天,無所不聊。
他告訴我關於家庭和審判的事,也問起法學院與我的家庭。我們談音樂,我們聊監獄,我們說著什麼是生命中重要的事情、什麼又是微不足道的。我完全沉浸在我們的談話裡,我們不時說說笑笑,也在某些片刻,他陷入激動和沮喪的情緒之中。我們不斷地說啊說的,直到聽見大門砰地一聲,我才意識到自己停留在這裡的時間已經超出法律探訪的規定時間。我看了一眼手表,原來我已經待了三個小時之久。
獄警走進來,憤怒地對我咆哮:「早就該結束了,現在你得離開。」
他開始為亨利戴上手銬,把他的手拉到背後靠在一起,接著粗魯地在他的腳踝上銬上腳鐐。獄警非常生氣,氣得把鐵鍊拉得太緊,我清楚看見亨利的表情因疼痛而糾結。
「我覺得鐵鍊扣太緊了。可以請你放鬆一點嗎?」我對警衛說。
「我已經跟你說過了,你必須離開。不用你來告訴我該怎麼做我份內的事。」
亨利給了我一記笑容,說:「沒關係的,布萊恩,別為這個煩惱。再回來探望我就好了,可以嗎?」我可以看到他的臉隨著腰上鐵鍊的每一下緊扣動作而抽動。
當時的我看起來肯定心焦如焚。亨利徑直說:「布萊恩,別擔心,沒事的。再回來看我,好嗎?」
警衛壓著亨利走向門的方向,他邊走邊轉過頭來看我。
我喃喃自語了起來。「我真的很抱歉,我真的真的很—」
「別太擔心啦,布萊恩。只要再回來看我就好了。」他打斷我說。
我望向他,努力想擠出一些合適、令人心安的話語,也想對他的和善表達感激之意,只是我卻吐不出任何字。亨利一逕的對我微笑,獄警粗暴地推著他往門口走去,我不喜歡他們對待亨利的方式,但他的臉上一直掛著笑容,就在獄警要把他完全推出門外的那一刻,他腳跟定住不動,抵抗獄警的推力,看上去如此鎮定。他接下來的舉動,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只見他闔上雙眼,頭微微往後,我一時不清楚他要做什麼,可是看到他張開口之際,我明白了。他唱起歌,他的男中音嗓音驚人,力道強勁且清晰,這著實令我以及獄警感到震憾,獄警不覺停了下來不再推他。
我今前往高處而行,
靈性地位日日高升;
當我前行禱告不停,
求主領我往高處行。
這是一首古老的聖歌,我成長的鎮上教堂裡,人們經常吟唱。我已經好幾年沒聽到這首歌了。亨利悠然唱著,極度虔誠、信念堅定。獄警好一會兒才意識過來,繼續將他推出門外。由於亨利的腳踝已上銬,雙手交扣在背後,獄警推他時,他幾乎踉蹌了一下,他腳步蹣跚地保持平衡,然他繼續歌唱,他走下通道時,我仍聽得到他的歌聲:
求主助我,使我堅定,
憑信站在天堂樂境;
我心嚮往更高之地,
求主領我往高處行。
我坐了下來,驚魂未定。亨利的歌聲滿是渴望。他的歌對我來說是一件珍貴的禮物。
來到這座監獄時,我充滿擔憂和恐懼,完全無法預料他是否願意忍受如此經驗不足的我,而我也不期待他會是富同情心或是慷慨大方的人。我無權對一個關在死牢裡等待死刑執行的人抱持任何期待。然而亨利卻讓我見證到人性中難以衡量的仁慈,在那一刻,亨利提醒了我,對於人性潛力的理解,也轉換了我對於贖罪和希望的看法。
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工作,不知不覺地在我為那些見過面的死刑犯們而忙碌中接近尾聲,愈是接近那些背負罪惡、被監禁的人,我愈感受到,理解每個人的人性本質是如此有意義且迫切的事,當然也包括我自己的事。帶著強烈渴望,極欲理解死刑與極刑定罪的法律和教條,我回到法學院,接連選修了憲法、訴訟、上訴程序、聯邦法院和擔保補救(collateral remedies)等課程。除此之外,我做了許多功課,以擴增自己對於憲政理論如何建立刑事訴訟程序的理解,並投入法律和社會學中的種族、貧窮以及權力等面向中。曾經,法學院對我而言不但抽象且抽離,然見過那些絕望的囚禁臉孔後,這一切變得至關重要。甚至對於甘迺迪學院的研究工作,我也有了不同以往的體認。如何量化並拆解我所目睹的歧視與不平等,成為急迫、極富意義的事。
短暫拜訪死牢揭露出司法系統對待人民的方式,勢必有所缺失,以致一些人未獲得公正判決。我愈是回想那段經驗,愈是理解到自己將窮盡畢生心力和這類問題搏鬥—為什麼人們未能受到公正判決?何以會發生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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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長於德拉瓦州德瑪瓦半島(Delmarva Peninsula)上一處貧窮、種族隔離的農村中,這個國家的種族發展歷程在此處投下長長的影子。從維吉尼亞州的沿海社區,向北朝馬里蘭州,一路延伸至德拉瓦州,是不被認可的「南方」。許多居住在這個區域的人堅持種族之間必須以符碼、標誌和常態性的戒備劃分制度,部分原因是這裡在地理位置接近所謂的「北方」。在這個區域裡,隨處可見聯盟旗(Confederate flag)高掛飛揚,大膽、挑釁地在這處地景上標誌出文化、社會與政治領域。
在鄉下地帶,非裔美國人要不是住在鎮上種族隔離的貧民區(通常由鐵道隔開),就是住在所謂的「有色區域」(colored sections)裡。在我成長的鄉村,有些人住在狹小的棚屋裡;許多住戶未安裝抽水馬桶,以致廁所得搭建在屋外。我們都是和雞、豬共享戶外活動空間。
我所認識的黑人都是勇敢而且堅毅的,卻生活在邊緣化、受排擠日子裡。肉品工廠的公車每天前來將大人們載往工廠,他們日復一日的挑選、剁切,經手上千隻雞。父親十幾歲時離開這個地方,因為這裡沒有供黑人就讀的公立高中。而後,他帶著我的母親一起回來,並在食品工廠覓得一份工作;每到週末,他便去海濱別墅幫傭以貼補家用,我母親則在空軍基地從事文書處理的工作。非裔美國人的種族身分,讓我覺得我們彷彿身穿不受歡迎的服裝,限制、約束並壓迫我們。
家族裡的親戚都是非常勤勉的工作者,卻從未享受豐足的生活。外公在我十幾歲時慘遭謀殺,但對家族之外的世界而言,這似乎無關緊要。
我的外婆是維吉尼亞州加羅林郡上某戶人家的黑奴之女,她在一八八○年代出生,她的父母約莫生於一八四○年代。她的父親經常和她分享黑奴身分的成長過程,以及如何學習讀書寫字,且從未透露這個祕密。他將所學知識藏了起來,直到黑奴解放(Emancipation)。
黑奴後代的身分對外婆的影響很深,進而影響她教育九個孩子的方法。甚至影響到她對我說話的方式,以及不斷想「保持親密」的態度。
每次拜訪她時,她總是緊緊擁抱我,以致我幾乎無法呼吸。過了一陣子,她會問我:「布萊恩,你感覺到我在抱著你嗎?」若我說有,她便會放開我;如果我說沒有,她會再度襲擊我。我常常回答「沒有」,因為我很享受被她強而有力的手臂環繞住的感覺,她也總是不厭其煩地將我拉了過去。
「布萊恩,若你保持距離,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事物,你必須靠近一點。」她總是這麼對我說。
我在法學院的第一年,由於距離而感到迷惘,愈接近那些受刑人、那些未被公正判決的人,我愈感受到自己被引導至和家一樣熟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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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講述美國愈來愈走向大規模監禁和極刑的現況的書。內容談論的是在這個國家裡,我們輕易就能將一個人定罪,以及我們如何允許自己在恐懼、憤怒、保持距離的情況下建立準則,用以對待我們當中最脆弱的人,而這些準則又創造了多少不正義。這也是美國近代史上一段極富戲劇性的時期,一段永久烙印在數百萬美國人身上(無分種族、年齡及性別)且象徵全體美國人精神的時期。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我首次踏足死牢的時刻,美國正值激烈轉變的早期階段,我們的國家進入前所未有的苛刻和嚴厲狀態,其所導致的大規模監禁更是史上任何時期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的。如今,我們的入獄率全球最高。監獄人口數從一九七○年代早期的三十萬,成長到今日的兩百三十萬,其中未包括處於緩刑或假釋狀態的近六百萬人。二○○一年,每十五個人當中,就有一個人坐牢;預估每三個在本世紀出生的黑人男嬰中,便有一人會入獄。
我們採取槍決、毒氣、電擊或注射的方式為數百名死刑犯執刑,至今仍有數千名死刑犯在死牢裡等待處決。有些州甚至沒有起訴孩童的最低年齡限制,我們把二十五萬名孩童送進成人監獄裡服長期徒刑,其中一些孩子甚至未滿十二歲。多年來,我們一直是世界上唯一會將孩童判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的國家,近三千名青少年被判入監服刑直到生命結束。
數十萬名非暴力犯罪的罪犯被迫在監牢裡度過數十年歲月,我們創造了足以把開空頭支票、輕微偷竊或財產犯罪的罪犯判處終身監禁的法律。我們花費高昂的代價對抗藥物濫用的問題,時至今日,有超過五十萬人因為非法使用藥物,被關在州立監獄或聯邦監獄;一九八○年,這個數字只有四萬一千。
許多州廢除假釋,我們創造諸如「三振出局」這類口號來宣誓我們的決心。我們放棄了矯正、教育和其他提供給罪犯的服務,理由是提供這些幫助,等同於對他們太過仁慈、太有同情心。我們體制化的政策將這些人以及他們最錯誤的行為永久捆綁在一起,將他們貼上諸如「罪犯」、「殺人魔」、「強姦犯」、「小偷」、「藥頭」、「性罪犯」、「惡棍」這類標籤,剝奪了他們改變的機會,無分罪行輕重,更無視他們為了洗心革面所做的任何努力。
大規模監禁附帶的影響同樣令人印象深刻。我們禁止曾因藥物濫用而被定罪的貧窮女性接受食物救濟以及申請公共住宅,無可避免地,她們的孩子亦被拒於門外。我們創造了全新的種姓制度,迫使上千人無家可歸,禁止他們與家人同住,也禁止他們的社區接納他們,導致他們幾乎不可能有機會重返職場。某些州甚至永久剝奪有前科者的投票權,也因此,在好幾個南方的州,非裔美國男性被剝奪公民選舉權(disenfranchisement)的人數達到一九六五年《選舉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頒布以來的最高峰。
我們同時犯下一些致命的錯誤。許多無辜的人在被宣判死刑、在接近行刑前才被證明無罪;超過數百名遭判有期徒刑的受刑人,在經過DNA鑑定證明清白之後,方獲得釋放。推定有罪、貧窮、種族偏見,和其他數不清的社會性、結構性、政治性的因素交互作用後,創造了一個錯誤百出的系統,迫使數千名無辜的人至今承受牢獄之災。
此外,我們更是耗費大量經費在監所與監獄上。州政府和聯邦政府花在監獄的支出,從一九八○年的六十九億美元,高攀至今已達八百億美元。私人監獄的建造者和監獄服務公司,每年花費數百萬美元遊說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創設新的犯罪名目、進行更嚴厲的審判,將更多人送進監牢好讓自己的口袋賺入大把鈔票。改善公共安全、降低大規模監禁的成本,以及最重要的,協助受刑人矯正的這些誘因,再再被私人利益凌駕其上。州政府被迫從公共服務、教育、健康與社會福利這些項目中,挪出經費供獄方支出,同時面臨前所未見的財政危機。監獄健康照護、交易和其他服務項目的私有化,致使大規模監禁淪為少數人的搖錢樹,而對我們這些多數人來說,卻是夢魘一般的巨額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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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法學院畢業後,我回到南方擔任起那些窮人、被監禁的人和死刑犯的律師代表。在過去的三十年間,我曾與一些被錯誤定罪,然後送進死牢的死刑犯近距離接觸,如華特.麥可米利安(Walter McMillian)。我將在書裡告訴你華特的故事,他的故事讓我目睹我們的體系面對不正確或不可靠判決的態度是多麼被動且漠不關心;也使我看見我們如何安逸於偏見,以及對不公正的起訴和定罪的寬容。華特的故事讓我明白,這個體系在我們行使權力輕率判定他人有罪時,如何對這些人造成創傷,而受傷的不只是被起訴的人,還包括他們的家人、朋友,甚至被害人。然而,華特的故事同時也教會我:這般黑暗處也有光亮。
華特的故事,不過是我在接下來的篇幅中告訴你的眾多故事之一。我同時為受虐、遭忽視、被當大人起訴的孩童擔任律師代表。他們在進入成人監獄後,遭受更多虐待以及不當的對待。我也為女性受刑人(在過去三十年間,女性罪犯人數成長了百分之六百四十)辯護,在這之中,我看到我們對於藥物濫用的歇斯底里態度及對窮人的敵意,促使我們不假思索便將懷孕過程不順利的貧窮婦女定罪並起訴。我也為精神異常的人辯護,他們的病症經常使他們得在監獄裡待上數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