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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週破解公法學霸筆記書 (律師 司法官 司特 法研所)

作者 高曄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8週破解公法學霸筆記書 (律師 司法官 司特 法研所):,一、篇幅精練:助讀者以最經濟、效率的方式,學習關於憲法與行政法中在考試上的重要觀念及答題技巧!二、重要爭點一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一、篇幅精練:助讀者以最經濟、效率的方式,學習關於憲法與行政法中在考試上的重要觀念及答題技巧! 二、重要爭點一把抓:本書整理考試之重要爭點,適合於考前迅速培養公法實力,以便瞭解考題趨勢! 三、學說、實務、時事新穎:包羅近期學者文章(至2023年3月)、實務意見(以憲法為例,最新至112年憲判字第4號)及時事爭點有效釐清最新議題! 四、輸入之餘,也兼及輸出:每週模擬試題及完整擬答;並收錄相關爭點的考題,盡力在輸入與輸出間作一有效銜接,獲得高分! 五、筆者的話:以白話口吻,幫讀者複習相關爭點之內容,或簡單分享作答建議!排解關於讀者公法爭議的疑難雜症!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高曄司法官考試及格律師高考及格(勞社組前十名)台大法研公法組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二版序 自 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零週 ◎考試技巧、思考脈絡、作答架構 憲 法 第一週 ◎戰略目標 憲法總論至憲法第14條 ◎考點直擊 補充1:憲法總論相關 爭點:民主國原則 爭點: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爭點:法律明確性原則 爭點: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 爭點:基本國策的規範效力 補充2:基本權總論相關 爭點:基本權的功能 爭點:基本權的保障範圍(是否存在內在界限?) 爭點:基本權的主體適格 爭點:基本權對於國家權力之拘束 爭點:基本權的第三人效力 爭點:基本權的國庫效力(國家私經濟行為是否受基本權之直接適用?) 補充3:基本權各論相關 壹、平等權 爭點:形式平等vs.實質平等 爭點:間接歧視 爭點:優惠性差別待遇(積極平權措施)之審查標準 貳、人身自由 爭點:憲法第8條「拘禁」之認定 爭點:正常法律程序 爭點:人身自由審查標準的擇定:嚴格(以釋812、799為例) 參、居住遷徙自由 肆、表現自由相關 爭點:象徵性言論 爭點:強制道歉之合憲性 爭點:假訊息 爭點:匿名言論 爭點:公共論壇理論 爭點:臺大法律學院教師評鑑案(111憲判12) 爭點:暴力作為集會自由之內在界限? 爭點:事前許可制 爭點:禁制區 爭點:釋字第644號:人民團體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不許可設立案 爭點:爭點:政黨此一結社團體與民主之關係 伍、祕密通訊自由 陸、宗教自由 第二週 ◎戰略目標 憲法第15條至第22條 ◎考點直擊 補充1:生存權 壹、內 涵 貳、審查標準與具體操作 補充2:工作權 壹、內 涵 貳、審查標準 參、不同標準下之比例原則操作 補充3:財產權 壹、內 涵 貳、審查標準 參、特別犧牲理論(以財產權觀點) 補充4:訴訟權 壹、無漏洞的權利救濟途徑 貳、公平的權利救濟途徑 參、有效的權利救濟途徑 爭點:公立大學就不續聘教師之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案(111憲判 11) 補充5:參政權 壹、憲法第17條: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 貳、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權 補充6:未列舉權 壹、未列舉權之建構的過程 貳、釋憲實務上幾個重要的未列舉權 爭點:隱私權 爭點:健康權 爭點:保障管理自身健康風險之自主決定權——111年憲判字第19號 爭點:婚姻自由——釋字第748號解釋與112年憲判字第4號 爭點:性自主權——釋字第791號解釋 爭點:原住民文化權——釋字第803號解釋 爭點:原住民個人與集體之身分認同權——111年憲判字第4、17號 第三週 ◎戰略目標 憲法訴訟 ◎考點直擊 補充1:憲法訴訟之基本原則 壹、列舉原則 爭點:憲法訴訟法是否壟斷所有訴訟類型? 參、補充性原則 爭點:人民聲請憲法裁判——窮盡救濟途徑的例外? 補充2:憲法訴訟之訴訟類型 壹、法規範憲法審查 爭點:行使職權所適用之法規範如何解釋? 爭點:憲法疑義作為國家機關之聲請內容? 爭點:四分之一之人數如何計算? 爭點:不成文之要件──修法未果? 爭點:法官聲請自治條例違憲? 爭點:重要關聯性理論與實質援用理論 貳、裁判憲法審查 爭點: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之正反意見 爭點:憲法法院與一般法院之分工? 爭點:憲法重要性或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之性質 爭點:案件具憲法重要性或為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之判斷 爭點:人民得否僅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而不含裁判? 爭點:暫時處分裁定得否為裁判憲法審查之客體? 爭點:111年憲判字第8號──改定親權事件暫時處分案之合憲性 參、暫時處分 補充3:憲法裁判之宣告方式 壹、程序上:不受理裁定 貳、實體面上 爭點:定期失效之妥適性(法理基礎) 爭點:憲法法院作為積極立法者 補充4:憲法裁判之效力 壹、總則性效力 貳、綜合性效力 補充5:附論:法庭之友制度 壹、制度功能 貳、聲請時期? 參、聲請要件 肆、法庭之友參與言詞辯論之聲請權? 伍、法庭之友意見之公開? 第四週 ◎戰略目標 權力分立 ◎考點直擊 補充1:權力分立原則 壹、實務(釋793、111憲判9及10) 貳、學 理 參、實例1:不當黨產處理權之歸屬(釋793) 肆、實例2:考績丁等免職權的歸屬(111憲判9) 伍、實例3:獎懲累積兩大過免職權的歸屬(111憲判10) 陸、實例4:立法院人事同意權之適當行使(釋632) 補充2:我國中央政府體制 壹、中央政府體制概述 貳、我國97修憲前之政府體制:修正式內閣制 參、我國97修憲後之政府體制:偏向內閣制?雙首長制?貌似半總統制 的實質總統制? 爭點:行政院院長總辭的時機? 爭點:總統是否享有對行政院院長的「免職權」? 爭點:總統對於行政院的覆議案,得否拒絕「核可」? 補充3:總 統 爭點:釋字第543號解釋——緊急命令發布權 爭點:釋字第627號——國家機密特權 爭點:釋字第627號——刑事豁免權 補充4:行政權 爭點:釋字第613號——獨立機關之人事決定權 爭點:釋字第520號——行政得否停止法定預算以及是否向立院報告? 爭點:釋字第585號——行政特權 補充5:立法權 爭點:釋字第461、498號——立院質詢權、備詢權 爭點:釋字第325、585、729號——立院調查權 爭點:釋字第735號——不信任案於臨時會提出案 爭點:釋字第391號——立院不變動預算總額,但移動細項之合憲性 爭點:釋字第435號——言論免責權 爭點:釋字第342、499號解釋——國會自律原則 補充6:司法權 爭點:釋字第601號——大法官是否為憲法上之法官? 爭點: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之相關爭議 爭點:釋字第530號——規則、命令制定權 補充7:地方自治 爭點:地方自治之法理 爭點:中央地方權限劃分 行政法 第五週 ◎戰略目標 行政法原理原則、行政處分 ◎考點直擊 補充1:行政法原理原則相關 爭點:平等原則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爭點: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爭點:期待可能性原則 爭點:行政裁量 爭點:判斷餘地 爭點:特別權力關係之突破——以公務員救濟為中心 補充2:行政處分相關 爭點:處分之規制性的判斷 爭點:一般處分——以交通禁止標誌為例 爭點:多階段行政處分 爭點:多階段行政程序——環評程序相關問題 爭點:行政處分之效力 爭點:陳述意見之機會? 爭點:處分瑕疵時之效果 爭點:行政處分之廢棄 爭點:反面理論 爭點:行政程序再開 爭點:處分附款 第六週 ◎戰略目標 行政契約、行政罰、行政執行 ◎考點直擊 補充1:行政契約相關 壹、行政契約的概念 爭點:行政契約的判斷 貳、契約的合法要件與違法之效力 爭點:私人間締結行政契約之可能性? 爭點:行政契約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 爭點:行政程序法第139條——以書面單一性為必要? 爭點:行政程序法第140條之適用範圍 爭點:行政程序法第141條準用民法第71條之妥適性? 參、行政契約之進展 爭點:行政程序法第146條與第147條之異同 爭點:行程法第147條未賦予人民終止權之妥適性? 爭點: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簽訂自願執行條款,須受同條第2項機關許可之要件拘束? 爭點:雙行為併用禁止原則——以兩個案例類型為例 爭點:私立教師與學校之關係?針對e.g.停聘結果不服時,得否、如何提起行政救濟? 補充2:行政罰相關 壹、行政罰之概念 爭點:裁罰性不利處分之判斷 貳、行政罰之原理原則 爭點:處罰法定與從新從輕(從刑事罰變更成行政罰) 爭點:有責性原則 爭點:違法性之阻卻——行政罰法第11條依法令之行為之適用 參、行政罰之處罰對象、裁罰機關以及如何裁處 爭點: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 爭點:Uber案的適格裁處機關——109年大字第2號裁定 爭點: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之適用——不法利得超出最高罰鍰時,如何裁處? 爭點:消極利益(節省成本)是否屬於行政罰法第18條之不法利得? 肆、行政罰之競合 爭點:一行為不二罰 補充3:行政執行相關 爭點:行為、不行為義務的執行方法選擇 爭點:執行行為的合法性檢驗步驟──以本週第三題為例 爭點:對已死之人的罰鍰執行(於遺產範圍內)? 爭點:針對執行行為的救濟 爭點:執行程序中針對執行名義之救濟(進階) 爭點:即時強制 第七週 ◎戰略目標 行政救濟法 ◎考點直擊 補充1:行政訴訟類型的選擇 壹、概括保障主義(行訴§2) 爭點:行政行為的定性,是否受救濟可能與否影響? 貳、訴訟類型選擇的兩個考量因素:「訴訟目的」及「行政行為類型」 補充2:撤銷訴訟相關 壹、內 涵 貳、程序合法要件 爭點:孤立撤銷訴訟 爭點:地方自治團體不服函告無效之救濟 爭點:附款的救濟 補充3:課予義務訴訟相關 壹、內 涵 貳、程序合法要件 爭點:人民欲求某特定處分被否准後,提起訴願,然訴願機關僅發回原機關另為處分,於處分機關尚未重為 處分時,人民得否提起課予義務訴訟?──111年最高行座談會1號 爭點:外籍配偶申請居留簽證被駁回,本國配偶的救濟 爭點:徵收補償費短少的救濟 爭點:履約處分的救濟 爭點:競爭者訴訟 補充4:確認訴訟 壹、確認處分違法訴訟 爭點:處分解消的判斷? 爭點:公告姓名之救濟? 爭點:確認利益之認定? 貳、確認處分無效訴訟 參、一般確認訴訟 爭點:已執行完畢的行政事實行為之救濟? 爭點:法規命令之救濟? 爭點:地方議員停權決議之救濟? 補充5:一般給付訴訟 壹、內 涵 貳、程序合法要件 爭點:法規命令制定之訴的容許性 爭點: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 爭點:機關核定予人民確定之補償數額後,人民欲請求之,應提起何種訴訟?(111年高等行政法院座談會8 號) 爭點: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補充6:提審訴訟之相關問題 爭點:法律性質:與撤銷訴訟之區別 爭點:實體有無之審查範圍:只能審逮捕、拘禁程序之合法性? 爭點:實體審查標準? 爭點:合法性判斷基準時? 補充7:都市計畫審查程序 爭點:都市計畫之性質? 爭點:都市計畫之司法審查? 爭點: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中之被告機關? 補充8: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壹、制度本旨及特性 貳、種 類 參、審查模式:階段化審查(略式審查+利益衡量) 肆、假處分裁定時,尚應考量本案預為(事先)裁判禁止原則 第八週 ◎戰略目標 國家賠償法、行政組織法 ◎考點直擊 補充1:行政組織法相關 爭點:行政機關之認定——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為例 爭點:地方管轄機關規定之意涵? 爭點:管轄法定原則與例外 爭點:功能民營化中,私人履行公共任務時之地位 補充2:國家賠償法相關 爭點:第一次權利保護優先原則? 爭點:國家賠償法第2條之適用 爭點: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適用 爭點:國家賠償法其他問題

商品規格

書名 / 8週破解公法學霸筆記書 (律師 司法官 司特 法研所)
作者 / 高曄
簡介 / 8週破解公法學霸筆記書 (律師 司法官 司特 法研所):,一、篇幅精練:助讀者以最經濟、效率的方式,學習關於憲法與行政法中在考試上的重要觀念及答題技巧!二、重要爭點一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9678396
ISBN10 / 6269678390
EAN / 9786269678396
誠品26碼 / 2682372350006
頁數 / 848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3.2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篇幅精練,助以最經濟、效率的方式,學習重要觀念及答題技巧!
☆整理考試重要爭點,迅速培養實力、瞭解考題趨勢!
☆包羅近期學者文章(至2023年3月)、實務意見(憲法為例,最新至112憲判4)及時事爭點,有效釐清最新議題!
☆每週模擬試題及完整擬答;收錄相關爭點考題,輸入輸出有效銜接,獲得高分!

試閱文字

自序 : 感謝各位讀者支持,讓本書得以改版!作為合格的序,當然得先交代改了些什麼(這次算大改,改版內容只能說包含以下但不限於):

新增之爭點及重點說明
  「民主國原則」、「基本權國庫效力」、「憲法第8條拘禁之認定」、「政黨與民主之關係」、「公民投票」、「家庭權是否屬一種概括基本權?及與收養自由之關係」、「期待可能性原則」、「(行政處分)廢止除斥期間之排除適用」、「私立教師與學校之關係及行政救濟」、「違法性之阻卻——行政罰法第11條之適用」、「節省利益是否屬行政罰法第18條之不法利得」、「執行程序中針對執行名義之救濟」、「孤立撤銷訴訟」、「地治團體不服函告無效之救濟」、「公告姓名之救濟」、「地方議員停權決議之救濟」、「提審訴訟之相關問題」……。

較大幅改寫、修補之爭點
  「言論自由的審查標準架構」、「集會自由事前許可制」、「婚姻自由(增補112憲判4)」、「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增補111憲判17)」、「憲法訴訟法第61條要件之判斷(增補學說)」、「111憲判8之合憲性(增補不同意見書,及經筆者統整後,裁判憲法審查之步驟)」、「處分規制性之判斷(檢舉函覆部分大改)」、「一般處分」、「構成要件效力」、「處分附款」、「雙行為併用禁止」、「即時強制(增補行為定性)」、「外籍配偶申請簽證被駁回,本國配偶之救濟(增補111憲判20及其意見書)」……。

新增之考題
  最新諸如112台大憲法、行政法;111司律;112國防法務官有關行政法之部分考題;109司律關於限制人身自由之正當法律程序題型,以及關於國賠之題型;111台大行政法二、三;111、110北大憲、行政法之若干題目;以及許多更早些年度,但仍具練習價值之題型(e.g.101司四;102司二、四;105律二;107律一……);還有眾多文章改編題、自擬題。

其他代結論
  總之,最新實務收錄到112年憲判字第4號;文章則收錄到2023年3月。此外,大架構上,基於考試重要性考量,將憲法訴訟移至第三週(權力分立改為第四週),讓讀者複習完基本權利後,便可直接進入憲法訴訟作聯結應用。最後,亦有精簡、刪除較不具考向之爭點(如明顯區隔原則)、更改不少錯漏字(感謝讀者體諒> <),及重新檢視並改寫部分題幹敘述或擬答內容,使之更具參考性。

  綜上,雖無可避免使本書增厚,但還是有作頁數控管!以本書涵括憲法與行政法內容之觀點來說,透由本書複習仍具相當高的cp值,且經由前述增補之充實,亦使本書更具考試實用性!還請讀者試閱幾頁,相信絕對不會失望!。
  最後,仍要感謝波斯納編輯積極且專業的協助;感謝淺焙、希流、飛律師、顏、汶等朋友,與我一同討論相關題目,給予不少實質建議,讓擬答內容更臻完善(也祝你們的書大賣!);另外還要感謝Jerry、sunny、舜舜等人,給予本書改版方向之建議,並給予鼓勵(好暖~);最後,感謝湛、泥馬、舜舜協助勘誤(你們都是火眼金睛!)。本書得順利付梓,上述朋友的鼎力相助,厥功甚偉!

高曄
20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