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保單已經不再是傳統的人情保單或保險標會,保單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務,每個家庭可以透過保單「平台」完成壽險保障、投資理財、財富分配。而且,在台灣各種金融服務機構都可以買到保單,例如:保險公司、銀行、證券公司、機場櫃檯、機票網站,甚至在電視購物頻道都有。一張家庭保單金額少則50萬,動輒上百萬、千萬,這麼大的資產一定要善加利用!本書特別針對2010年起,投資型保單開始對要保人課徵所得稅的新規定,加以詳盡說明規定與應變之道。希望能提供民眾對投資型保單更清楚的認識與運用技巧,並對保險業務銷售同仁提供正確規劃範本參考,讓台灣社會更富保險知識,保單用的有智慧,保單賣的有職業道德,避免類似連動債不當銷售與欺騙的憾事重演!本書共分4篇,每一篇的內容重點如下:1. 基本觀念篇:詳細說明保單課稅法規內容與課稅流程,經由許多案例分析與詳細計算流程說明,循序漸進培養節稅規劃能力與經驗值。2. 進階運用篇:除所得稅外,匯整保單相關各種稅負,包括:贈與稅、遺產稅、所得稅。將透過全盤考量,提供最完整的財富管理方案,避免以偏概全、思慮不周的規劃敗筆。3. 遺產稅官司篇:透過真人真事的投資型保單遭查稅之案例分析,闡述國稅局與法院對投資型保單的法律認知角度,從訴訟攻防過程釐清正確的保險規劃重點,對社會流傳積非成是的不當銷售話術給與當頭棒喝,抽絲剝繭找出合法的節稅空間,屏除不當節稅六大特徵,建立正確使用保單的基本觀念。4. 保險公司作業篇:說明保險業者如何處理相關扣繳憑單,以課稅流程說明民眾的繳稅義務與節稅空間,並且正確課稅知識可以駁斥不肖業者的逃稅話術。除以上四篇外,本書附錄蒐集投資型保單課稅的財政部重要公文,以供參考求證。冀望本書能給家庭消費者與銷售人員正確的稅務觀念,細心規劃、愛心投保、真心服務、開心節稅!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1 基本觀念篇第1問政府確定對投資型保單課徵所得稅嗎?第2問在99年1月1日前,購買生效的投資型保單真的不適用新制稅法嗎?第3問以往新稅命令發布後,都有保單銷售熱潮嗎?第4問在98年12月31日以前購買生效的投資型保單中,投資帳戶所產生的所得稅,由何人負擔?第5問保險公司會把代繳的稅額,轉嫁給要保人嗎?第6問透過投資型保單投資,所得稅會比較重嗎?第7問投資型保單的保險給付,如何課稅?第8問從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的提領或保險給付,如何課稅?第9問投資型保險課稅規定,對保戶的影響會很大嗎?第10問投資型保險所得課稅為何無須修法?第11問為何對投資型保險之要保人課徵所得稅?第12問投資型保險投資帳戶之收益,是否屬要保人已實現之所得?第13問依目前投資型保險投資標的,要保人會有那些所得?第14問投資帳戶各類所得課稅規定為何?第15問投資型保險之收益屬海外所得部分,應繳納基本稅額之門檻?第16問如何求出「課稅臨界點」?第17問投資標的如為基金,處分或贖回基金之損益如何計算?第18問境外基金是否該趕快在98年底贖回,以免被課重稅?第19問保險人計算要保人所得額時,可否減除保單前置費用、保單管理費用、危險保費(保險成本)或因解約、贖回之後置費用?第20問申報海外所得時,有哪些文件可參考依據? 第21問投資型保之投資於發生所得時課稅,嗣後如發生虧損時,可否自所得中扣除?第22問99年1月1日起新訂立之投資型保險契約,如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其滿期給付中屬投資帳戶價值部分,是否須計入受益人基本所得額?第23問財政部對投資型保險課稅之政策指標為何?第24問投資型保單課徵所得稅的結論為何?2 進階運用篇第25問投資型保單會被課贈與稅嗎?第26問投保投資型保單要注意要保人與受益人須同一人才不會涉及贈與稅第27問要保人死亡,被保險人非同一人之投資型保單要課遺產稅嗎?第28問保險給付課遺產稅標準為何?第29問保單的相關稅負規定有哪些?第30問各種金融商品的課稅規定為何?第31問利用保單避稅不一定行得通,國稅局仍會加強查核第32問企業替員工買投資型保單 可以列費用嗎?第33問境外保單可以適用台灣相關稅法規定,享有保險給付的免稅規定嗎?第34問境外公司可以幫境外保單節稅嗎?第35問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及領取之各項給付課稅規定第36問具雙重國籍身分之納稅義務人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第37問海外所得趕快在98年底匯回台灣,是正確的作法嗎?3 遺產稅官司篇真人真事哪一張保單出問題?人民有節稅的自由嗎?租稅法定主義:沒有這個法,你就不能課我的稅!遺贈16條9款是保險免稅的護身符嗎?何謂「量能課稅」?有錢人就該多繳稅!?國稅局可以查病歷嗎?中風後再買保單,會怎樣?最高行政法院的結論最後判決保單以何種價值計算遺產?4 保險公司作業篇第38問業者是否有充裕時間修正相關交易資訊系統?第39問保險人對於投資型保險投資帳戶各類收益,那些須轉開憑單?第40問保險人轉開憑單時點可否延長?第41問保險人因要保人課稅身分變更致短扣稅款,可否允許保險人自將來發生之收益中補扣?第42問以保險人名義存放於金融機構取得之利息所得,與保險人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予要保人之存款利息所得如有差額,如何處理?A 附錄財政部確定投資型保單的所得稅新規定之政府公文財政部個人投資型保險所得課稅疑義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