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揚之聲: 金門教會百年史
作者 | 陳子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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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
商品描述 | 未揚之聲: 金門教會百年史:以「受方」觀點論述、建構金門基督教會百年史,並從教義與宗教傳統出發,探討教會懲戒執行之相關議題。----------各宗教團體的教內文書,未必都 |
作者 | 陳子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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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
商品描述 | 未揚之聲: 金門教會百年史:以「受方」觀點論述、建構金門基督教會百年史,並從教義與宗教傳統出發,探討教會懲戒執行之相關議題。----------各宗教團體的教內文書,未必都 |
內容簡介 以「受方」觀點論述、建構金門基督教會百年史,並從教義與宗教傳統出發,探討教會懲戒執行之相關議題。 ---------- 各宗教團體的教內文書,未必都有出版的價值,這本金門教會史料雖然只是後埔教會的議事錄,但是它連續記錄的時間夠長,範圍含跨金廈,涉及宗教與文化的相關,鄉土社會史的意義十足,其出版的價值是無庸置疑的。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林美容 陳年的會議記錄,對一般人來說,可能是不值得一顧、無任何參考價值。但是在研究宗教學與歷史的學者眼中,這些資料可是研究教會史,與教勢興衰的重要證據。本書作者詳細分析其內容,進而把教會發展,以及教會懲戒在信仰上的意義和影響,清楚地呈現出來。 ──中台神學院新約聖經教授 吳道宗
作者介紹 陳子仁陳子仁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博士生,1999年結婚後成為金門女婿。2002-2006年於金門山外基督教會擔任駐堂傳道。藉由史料研究、文字工作、及實務關懷,作者展現了他對金門的深切關懷。
產品目錄 林序 吳序 前言 導論 第一節 教會史的研究及其方法論 第二節 本文的研究方法與取向 第三節 概念定義與文獻回顧 一、關於議事錄與教會史 二、關於教會懲戒 三、關於教會懲戒法規 四、改革(長老)宗的教會特色 第壹篇 歷史篇 第一章 後浦堂會的源流與歷史 第一節 從基督宗教與中國在歷史的相遇說起 新教在中國創立堂會的肇端:廈門新街堂 第二節 金門教會歷史 一、金門島域的福音工作 二、金門教會史的誤會與勘正 三、宣教士與金門 四、由後浦堂會到金門堂會的成立 五、由金門堂會到金門中華基督教會 六、日據時期的金門教會與台灣 第三節 近代金門歷史、社會民俗與教會 一、近代金門的歷史與教會 二、近代金門的社會民俗與教會 第貳篇 教會懲戒篇 第一章 教會懲戒的信仰論據與現實 第一節 教會懲戒的信仰論據 一、罪與罪人:懲戒的核心問題 二、舊約部分 三、兩約之間 四、新約部分 五、整體的聖經論據 第二節 教會懲戒的法規論據 一、天主教的教會法規(Cannon Law 二、美國歸正教會(The Book of Order 三、加拿大長老會(The Book of Forms 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法規) 第三節 教會懲戒的目標與現實世界裡的教會懲戒 第二章 後浦堂會議事錄裡的懲戒 第一節 後浦堂會議事錄的特色 一、議事錄形式 二、議次計算原則 第二節 懲戒紀錄概述 第三節 懲戒事項 一、與信仰有關 二、與婚姻、性文化有關 三、其他 第四節 懲戒處理與循環 一、懲戒處理 二、懲戒循環 第三章 教會懲戒:紀錄與論據 第一節 議事錄裡的教會懲戒與教會發展 第二節 議事錄裡懲戒事項的信仰論據 一、與信仰有關 二、與婚姻、性文化有關 三、其他 第三節 紀錄與不紀錄 一、列入記錄與未列入記錄的教會懲戒 二、後浦堂會不列入記錄的紀錄與歷史 第四章 意義與思考 第一節 議事錄在教會史研究的重要性 一、受方觀點的管窺 二、實際理解信仰深化之脈絡與歷程 三、為信仰實踐提供反省與再前進的論據 第二節 教會懲戒在教會史研究的重要性 一、反映教會信仰的深化程度 二、呈現教會的價值觀 三、考驗教會的內部關係與問題處理能力 第三節 後浦堂會議事錄在教會史研究的意義 一、堂會議事錄的完整性 二、教會懲戒的施行對信仰的影響 三、地區教會史的建構裨益教會史之充實 參考書目 附錄一 教會懲戒聖經論據總表 附錄二 後浦堂會議事錄懲戒記錄分類總表 附錄三 後浦堂會懲戒記錄 附錄四 圖片 圖1 1900 年後浦(堂會)議事錄第一議 圖2 1896 年台南長老大會議事錄第一議(部分) 圖3 基督徒徙居照 圖4 被禁徙居照 圖5 議事錄裡的古文書(內容為1929 年1 月6 日的草稿) 圖6 議事錄裡的古文書(內容為1929 年1 月6 日的記錄) 圖7 議事錄夾層內發現的對齊與防透紙墊 圖8 議事錄夾層內發現的未列入正式紀錄之會議記錄 圖9 1862年4月11日廈門區會(大長老會)成立 圖10 1877 年宣教大會宣教區地圖裡的金門 圖11 1897 年宣教區地圖裡的金門 圖12 1922 年宣教區地圖裡的金門之一 圖13 1922 年宣教區地圖裡的金門之二 圖14 1922 年宣教區地圖裡的金門之三 圖15 1947 年宣教區地圖裡的金門 圖16 左鎮基督長老教會小會懲戒記錄之一 圖17 左鎮基督長老教會小會懲戒記錄之二
書名 / | 未揚之聲: 金門教會百年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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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陳子仁 |
簡介 / | 未揚之聲: 金門教會百年史:以「受方」觀點論述、建構金門基督教會百年史,並從教義與宗教傳統出發,探討教會懲戒執行之相關議題。----------各宗教團體的教內文書,未必都 |
出版社 /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
ISBN13 / | 9789574182459 |
ISBN10 / | 9574182452 |
EAN / | 9789574182459 |
誠品26碼 / | 2682200747008 |
頁數 / | 258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16X23CM |
級別 / | N:無 |
自序 : 林序
一般人都知道,國不可以無史,但是國史的編寫難。鄉土史料卻是我們隨時可以蒐集整理的事,但是蒐集整理的時機有時稍縱即逝,有時鄉土史料的價值必須有人去識別,去詮釋,去發揚,才能得到彰顯,否則恐怕難逃故紙一堆,被閒置不顧的命運。
正在輔仁大學宗教所博士班就讀的陳子仁先生,他在政治大學宗教所的碩士論文是我指導的。在《未揚之聲──金門教會百年史》一書中,他把在金門蒐集到的教會的議事錄有關對教會信徒行為不當的懲處記錄,拿來當作研究題材,說明這些懲罰在基督教的教理教義的依據,並且說明議事錄作為教會史料,其在研究教會史上的意義與價值。作為一個具有神學訓練背景的研究者,他在聖經義理的詮釋上,自然無懈可擊,議事錄中有關教會成立初期的運作,有關基督教與傳統文化慣習的衝突,有關對牧會人員本身的規範,有關金門與廈門教會的聯繫,都提供相當珍貴的一手資料,子仁看到這批被閒置多時的珍貴史料,發心整理研究。現在金門縣文化局決定出版這批他所整理的金門史料,公諸於世之後,必然讓學界更能認識到這些教內文書資料在宗教研究上和歷史研究上的珍貴價值。
1990年我所編的《草屯鎮鄉土社會史資料》一書出版,當時在中研院民族所的前輩學者劉枝萬博士說,如果台灣每個鄉鎮都有這樣的一本鄉土資料集,那就太好了。事隔二十年了,台灣社會對鄉土史的重視已逐漸成為共識,對於子仁這本書的出版,深為他慶幸,辛苦蒐集整理的資料,如果只能放在自己的書房或是電腦檔案裡頭,那是多麼可惜的事情。
幾年前,中國佛教會要把歷年來的會議資料,委託學者整理出版,當時學界都很重視此事,期待早日出版,不過,前一陣子聽說,出版之事,竟又未定,殊為可憾。各宗教團體的教內文書,未必都有出版的價值,這本金門教會史料雖然只是後埔教會的議事錄,但是它連續記錄的時間夠長,範圍含跨金廈,涉及宗教與文化的相關,鄉土社會史的意義十足,其出版的價值是無庸置疑的。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林美容
內文 : 第壹篇 歷史篇
第一章 後浦堂會的源流與歷史
第一節 從基督宗教與中國在歷史的相遇說起
依照時間序列來看,基督宗教的西方傳統(相對於東方正統教會,指羅馬天主教與新教)對中國的叩關有好幾次。
基督宗教最早的入華可能臆測的成分居多:據傳使徒多馬 曾到達印度傳教後入華建堂佈道 ;又有使徒多馬去印度,使徒巴多羅買 到中國之說 。目前最早而且留有證據的可說是唐朝時期所留下來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文並序〉與其他殘留漢譯經卷,為一個「聶斯托利」(Nestorian)教派在中國以名為「景教」傳入的紀錄 ,這可說是基督宗教對中國的第一波傳教行動,元朝時期的「也理可溫教」是二個 ,而明末清初以利瑪竇神父(Matteo Ricci,1552-1610)為代表是為第三波 。新教則以1807年英國倫敦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LMS )派遣的馬禮遜(Robert Morrison,1782-1834) 入華開始進行第一波宣教 。
不過,馬禮遜由於大清禁教,與其仰仗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害怕影響其在華利益之故,並未能在中國境內廣泛地拓展事工。真正基督新教在中國境內開始發揮關鍵的影響力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之後,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與上海五口通商(Latourette,1917:140),這使得建立宗教組織與信徒群體在中華大地上成為可能。在馬禮遜之後陸續有許多宣教士抵達內地宣教,初期大部分以沿海口岸為主,隨著晚清的局勢衰頹與個別宣教士的嘗試,逐漸有深入內地之勢。
一位在廣州的美國商人D. W. C. Olyphant提供一年的旅費與生活費給任何美部會差派來華的宣教士,因此美國歸正教會(Reformed Church in America,RCA)的David Abeel(雅裨理)與Elijah C. Bridgeman(裨治文)於1829年10月受差派,在1830年抵達廣東(Latourette,1917:89;De Jong,1992:13)。同是美國歸正教會Elihu Doty和Elbert Nevius於1836年、William J. Pohlman(波羅滿,1812-1849)於1837年相繼來華(Latourette,1917:108)。不過這些短暫到訪都未被算做正式事工的開始。
1842年雅裨理與另一位美國聖公會(American Episcopal Church)宣教士William Boone(文惠廉主教 )坐船抵達了廈門港(De Jong,1992:13;林美玫,2006:107),雅裨理開始了美國歸正教會在廈門的事工,也是廈門地區福音工作的第一人。
與許多宣教開創時期的傳教士一樣面臨語言文化、飲食、健康、思鄉等等諸般的適應問題,體質原本就弱的雅裨理事工的進展並不順利,最後因病必須於1845年1月14日回紐約治病。1845年夏末波羅滿捎信來告知雅裨理:他所傳福音的對象中有兩人 在他回國之後的4月5日領洗。1846年9月4日雅裨理就去世了 。
新教在中國創立堂會的肇端:廈門新街堂
繼美國歸正教會之後,倫敦會(1844年 )與英國長老會(1850年 ),廈門宣教區在三個差會的和諧合作下逐漸取得進展 。英國倫敦會、美國歸正教會、英國長老會(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EPM)三個差會組織體會到建立堂會的必要性,因此美國歸正教會在1848年 興建廈門新街堂,並於1849年2月11日獻堂 (De Jong,1992:25-26)。新街堂是近代基督新教在華建立堂會的開始,宣教士稱之為First Amoy,1859年建立的竹樹腳堂為Second Amoy,是中國新教的第二間教堂 。1862年英國長老會建立了其第一間堂會白水營,到1871年倫敦會也已經有了泰山與關隘內兩堂會(周之德,1914:35;黃彩蓮,2005:28-30)。這三個差會不僅是最早來華宣教的幾個差會,也在中國新教歷史的創建過程貢獻了非常寶貴的禮物—「合一」的實踐。
通常宣教士在宣教場域的所有工作與動向都必須先向母會報告或報備,得到允許或支持之後才能進行 。在中國新教組織第一個長老會的過程中,英、美宣教士體會到為中國教會建立自立、自養、自傳教會的必要性:1852年美部會即已提出在廈門組織區會的提議 ,在1856年5月11日美國歸正教會所建的新街堂與竹樹堂聯合選舉長執,成立華人第一個長執會 ;1862年2月11日兩會選舉牧師 ;同年4月2日由美國歸正教會John Van Nest Talmage(打馬字,1847-1892在華宣教)牧師與英國長老會Carstairs Douglas(杜嘉德,1855-1877在華宣教)牧師主導在石碼堂 召開會議,成立漳泉大會 。然而,這整個過程並非完全沒有阻力,De Jong(1992:66-69)詳細地敘述美國歸正教會在美國召開的大會中與實際在廈門宣教區的宣教士們,關於在廈門成立區會與和英國長老會一起同工,以及建立不屬於英、美的中國本色教會等議題在理念上有極大差異,幾次文書往返的過程,甚至為了對抗來自各自母會的壓力,英、美宣教士一致將漳泉大會成立的消息壓下不在事前報告,而是成立之後才在報告當中提及。
關於廈門宣教士們在建立中國教會的共識,最值得一提的是打馬字牧師的話:
單就向未信之民傳福音之工作的福祉與效率來說,吾等認為在中國組建教會是我們的責任……吾等未曾認定受差派出來是為了要在中國建立美國荷屬教會,而是個基於相同的體系的教會,一個純然中國的教會……中國的教會不是荷屬或美屬的征服區。吾人絕勿將雙重惡辭「美屬」與「荷屬」遺給中國,也不要任何的單一惡辭 。
在廈門的宣教士認為要歸正教會和英國長老會各自贏得的信徒變成兩個分立的教會組織不是神的旨意 。
就在這樣的理念下,無怪乎頭兩個廈門教會,亦即新街堂與竹樹堂合選長執一事,美國歸正教會宣教士邀約英國長老會宣教士杜嘉德參與。接下來的歷史就如賈玉銘(1914:24)在〈中華全國長老會聯合總會之成立〉中提到:
1862年亞美利加歸正會(美國歸正教會)與大英長老會(英國長老會)於閩南漳、泉實行合一,稱為中華自立長老會,不為英美兩國之母會所遙制 ……1890年上海西教士大會各長老會120人會集首先提議聯合事……至1905年成立長老聯會並於1914年無異議成立長老會總會。
陳秋卿(1914:25-26)的〈閩南長老倫敦兩會合一之進步〉指出:
1911年倫敦會(稱自由教和會 )開會,英、美長老會(稱長老會總會)派代表參加,代表黃和成 老牧師以和會、總會合一為題發言,和會大受激動而開始積極磋商並進行合一 。
根據賈玉銘同一篇文章(1914:24),成立了中華全國長老會聯合總會的簡章如下:
備通告書,將聯會對於立一總會之意見,通知各中會。
請求各會同意。
總會之信道,即以聖經為總綱。並承認各長老會之要理問答,並信道揭要(以皆相同)為總會之信道。
會名稱為中華基督教長老會。本會之各級會議,即督會 、中會、大會、總會。
總會即各中會所派之教師與長老所成,每中會派二會使。如某中會教有逾三千名者可添派二會使。
總會職員,即會正 、會副、正史、佐史、英文書記、司帳兼司庫各一人。
總會至少需十二人,一半係教師,並為大會所派即成足以辦事之會數。
總會之職務並權限,即採用各中會大會對於總會應有之職權,定一相當之規則,如有三分之二中會大會認可,即訂為總會之典章。總會欲修改規則,必照例得三分之二中會大會同意,方為有效。
總會成立,即派委辦籌備二萬金,以歷年之生息,充總會費用。
總會之常會,每三年一次聚集。
將此規則通知各中會大會,請其細為酌奪,並請其將總會典章,詳為答覆,以備來年聯會復聚,商議成立總會,如能於一九一六年成立則為更妙。
英美宣教士為中國教會的獨立(就與其他國家教會而言)與合一(就新教的宗派而言)立下很好的基礎。金門的後浦堂會就在這樣的基礎所孕育的氛圍中,在二十世紀初開始了她的歷史。
最佳賣點 : 1.研究金門教會歷史的專書,結合了歷史、聖經的研究,對於研究金門教會史的人,具有參考價值
2.作者本身具有神學背景,來研究金門教會,更為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