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韓關係史論集 卷一 | 誠品線上

清代中韓關係史論集 卷一

作者 張存武
出版社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商品描述 清代中韓關係史論集 卷一:本書收錄史家張存武先生十五篇關於中韓關係史的研究成果,主要側重綜論性作品、探討研究方法及關於明末清初中韓關係史之專文。讀者透過本書得以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史家張存武先生十五篇關於中韓關係史的研究成果,主要側重綜論性作品、探討研究方法及關於明末清初中韓關係史之專文。讀者透過本書得以瞭解作者投身中韓關係史研究的起始與後續發展,掌握中韓關係史的課題與學術史。其中多篇論文發表於海外,不易獲見,又如碩士論文〈清天聰時代後金汗國與朝鮮的關係〉未曾公開披露,本次一併經編校後收入,俾利參考研讀。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張存武 著,吳政緯 編校作者/張存武1929年生,筆名海浮子,山東省臨朐縣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畢業,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研究領域為中國近代史、中美關係史、中韓關係史、海外華人史。曾任國立歷史博物館編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1958-1998)、中華民國韓國研究學會理事長、中華民國海外華人研究學會理事長。著有《光緒卅一年中美工約風潮》、《清韓宗藩貿易》、《清代中韓關係論文集》等書。編校者/吳政緯現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研究領域為明清史、東亞文化交流史。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編校說明 【總論】 第一章 中國域外研究的展望:以韓國史研究為例 第二章 當前中韓關係史研究的課題 第三章 近代中韓關係史的研究 第四章 民國以來的中韓關係史研究 第五章 清韓封貢關係之制度性分析 第六章 介紹一部中韓關係新史料:《燕行錄選集》 第七章 推展韓國的華行錄研究 第八章 有關韓國的中國史料之考察 第九章 韓國研究與國學 【明末清初的中韓關係史】 第十章 朝鮮初識努爾哈赤 第十一章 清天聰時代後金汗國與朝鮮的關係 第十二章 丁卯和議後金兵的撤退 第十三章 清韓關係:1636-1644 第十四章 後金汗國與朝鮮的貿易(1627-1636) 第十五章 《北路紀略》的寫成時間及作者

商品規格

書名 / 清代中韓關係史論集 卷一
作者 / 張存武
簡介 / 清代中韓關係史論集 卷一:本書收錄史家張存武先生十五篇關於中韓關係史的研究成果,主要側重綜論性作品、探討研究方法及關於明末清初中韓關係史之專文。讀者透過本書得以
出版社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ISBN13 / 9789863268970
ISBN10 / 9863268976
EAN / 9789863268970
誠品26碼 / 2682015532004
頁數 / 352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4.8X21X1.8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480

試閱文字

內文 : 〈丁卯和議後金兵的撤退〉

  結束丁卯之役的江都盟誓於天聰元年(1627)三月三日晨間完成,金使午刻自江華動身回營,翌日子時到達。三月初五,諸貝勒大臣將議和經過及結果馳奏瀋陽,同時分三路撤兵。右路經新溪、遂安,中路循瑞興、鳳山,左路趨海州,十日前會於黃州,至平壤完成平壤盟誓,四月八日渡鴨綠江,四月十八日回到瀋陽,飲至策勳。
  金兵的分路撤退,目的在搶人畜財物。上述諸地及載寧、信州、文化等海西諸邑無不酷被兇鋒,蕩然一空。金兵搶掠乃衡常之事,不過此次搶掠主要為大貝勒敏之意。
  《清太宗實錄》說:「先是朝鮮請和。盟成,既遣庫爾纏奏上之後,大貝勒阿敏曰:『朝鮮王雖已盟誓,吾等並未與盟,軍還時可仍縱兵掠之。』貝勒岳託及諸貝勒止之曰:「誓詞內,吾等俱已書名,對天地焚之矣,盟誓既成復縱兵肆掠,恐非義也,且此行俘獲已多。當和議未成之先,軍士掠取猶屬無傷,和議既成復行掠取,咎豈不在吾等乎。」阿敏不從,復令八旗將士分路縱掠三日,財物人畜悉行驅載,至平壤城駐營,即於城內分給俘獲。」
  我們不可因清太宗(1592-1643)與阿敏(1586-1640)有政治鬥爭而以為這段記載為誣誷之辭,因為朝鮮政府致姜弘立(1560-1627)的信中也說;「曾聞貴永哥每每向我作好,今番要土不食而苦爭云,亦是大段奇特事也,尤用嘉嘆。亦宜密致本國不忘之意,使之終始勉力為妙。」貴永哥即代善(1583-1648),要土即岳託(1599-1639)。據《清太宗實錄》,自平山至平壤間,除有關搶掠一事外,岳託與阿敏別無所爭。可見阿敏強主搶掠屬實,且岳託曾因爭勸無效而氣不能食。
  朝鮮政府以為忍辱請和乃為生靈,而今約成之後金人猶遲留搶掠,致海西一帶成為空壤,如不禁止,則雖渡大同江,亦必留連搶盡各邑,因請國王致書金人詰問,並謂金人之恣意搶掠乃因知朝鮮無備,宜因民之憤慨,令各軍前後勦殺,或可稍緝,而振軍心。國王以約和之後又令勦殺不妥,只遺書阿敏道,和後兩國為一家,而猶搶掠俘殺,潛襲新溪,聞來大失所望,請嚴行禁斷,俾民按堵。不然則香火蒞盟,共享太平之意安在,天地神明豈不致怪金國。然斥和的兩司官員指責說,當初以救生靈而求和,而今則適為魚肉生靈之歸,「殿下為民父母,何忍恝視而莫之救乎」!請急調精銳,使間道疾趨進勦,且令戰地諸將相機進退,使金兵游騎不敢四出,而收禁旁掠,救民命之效。國王乃以江華精兵三千遣往戰地。
  其實此命下達前朝鮮各地軍隊已相機勦截了。《清太宗實錄》謂庫爾纏率二十人回瀋陽奏報和議情形時,平壤鮮兵步騎千人來截,騎兵三百馳逐六十里,數次戰鬥,清人死五六人,殺朝鮮官兵五十餘人,獲馬百餘匹。此外黃州、順安等地也有截殺。劉海為庫爾纏之被截曾託姜弘立致書朝鮮政府,說庫爾纏乃太宗叔母之子,若果被害,他將無面目見太宗。阿敏也致書抗議道,朝鮮海州兵殺了他四個我撥兒人,黃州兵傷了他五人並殺馬兩匹,平壤軍拏戮他放置該處的十個駱駝、一千多匹馬、看馬兵丁及歸順高麗人,且拒絕索還。
  李玖至其營時他以為必和,差官四員兵丁四十名往義州報信,而被平壤兵殺了,未知的實。因兩國和完,他差八人往報太宗,又為該處軍兵殺害。劉海與英俄爾岱於盟誓後啟報瀋陽,亦為平壤兵追趕,存亡未知。他說他與國王一心尋好,而邊上地方官及領兵將如此生事,壞兩國事情,極可惡,請國王查審。朝鮮答以此等事多在議和之前,今不宜提起。且截殺非朝令,亦非將領之意,乃以金兵違盟殺掠,故人民憤恨,相聚報仇,願悉還俘掠,速渡鴨江,以守各守封疆之約。
  阿敏對朝鮮前次請禁止搶掠以免天譴的書信反控道:「貴國蒞盟之後先就背盟,殺我差人,天誰怪耶!……(貴國)只說外呼我兄弟,內感如父母,而如此呪罵,有是禮乎?」然對於禁掠一事答稱「已於十五日平壤至安州一帶俱如此命」。「已於」二字應為金兵十五日自平壤退向安州時已不搶掠,此後也不搶掠。然朝鮮認為阿敏之意是平安之間如命不搶,安州以北不負責任。所以立刻通知姜弘立請劉海及代善、岳託幫忙。《清太宗實錄》說;「平壤之盟既定,我軍出朝鮮境,秋毫無犯,遵大路肅伍而還。」是安州以北也未搶掠。然這不一定是姜弘立活動的結果,因為阿敏令金兵在平山平壤之間大掠三日時已為岳託等反對。  
  金兵並未尊各守封疆之約全部退出朝鮮,而仍留滿洲兵一千、蒙古兵兩千,於楞額禮、達朱、圖爾格、阿山、舒賽、葉克書、屯布祿、葉臣等每旗下派滿洲官二員,蒙古官一員統率駐紮義州。《清太宗實錄》謂這是太宗在三月十八日(乙酉)御前會議決定後,令庫爾纏往諭阿敏等而行的,並令書告朝鮮「我所以駐兵義州者原為防毛文龍耳。爾若不容文龍,吾兵亦不駐義州矣」。不過駐兵之意恐在出兵時已有。因為十六日(癸未)朝鮮王已在江都向群臣說:「海西賊兵,幾盡捲還,而欲留關西,事竟如何!」十七日甲申接張晚馳啟說,阿敏等盟告天後「定渡清川,留兵迤北云」。至於留兵的目的,除太宗所說為除毛文龍之外,劉興祚則以為乃為再征朝鮮預留地步。他在致朝鮮密函中說:「若言前已誓盟,今又駐兵義州何也,伊賊用意,有不待揣摸而知也。況近日之勢,已為窮寇,攻寧遠不下則欲歛兵,無食,再攻不能,又不知將何往乎?」
  朝鮮當然不肯讓金人久居要塞,得隨時進兵南下之便。於是根據江都盟誓中各守封疆一條提出交涉,促金人撤兵。四月間李倧(1595-1649)便欲差人赴金交涉。而大臣們以為當初金兵逼近且先請和,所以不得不應,「今若自我先發,送書虜穴,則似涉於得已而不已者。且此奴留兵,非一紙書所能撤去,今番送人無益而有損」。國王雖不滿此種態度,說:「賊徒留在我境,而力不能舉兵征討,又不貽書開諭,可謂無謀矣。古人之內修外交,緩敵而雪恥者,必不如今日之所為也。」然終以「群議皆曰不可」而罷。
  五月中,金國遣劉興祚及英俄爾岱送朝鮮王弟李玖返國,李倧命李廷龜接待來使,順便交涉撤義州金兵事。然因英俄爾岱等未奉此項使命,無權作何承諾,所以交涉無結果。次月朝鮮遣沈正笏、朴蘭英使金答謝送還李玖,並致書稱:「當初約誓時,既以各守封疆為言,而輟兵之後,餘眾尚留我境,妨民耕種,四出侵略,豈貴國所不知耶?甚非所望,願細思而善慮之。」
  金方解釋留兵非為朝鮮,而是防毛文龍乘虛佔據。時金國往義州換防的軍隊待命出發,因朝鮮「書意懇切」而停發,並願將佔領軍調回,然仍懷疑朝鮮兵力能否阻毛兵下岸登陸。朝鮮使答以該國之被兵全由毛文龍挑起,及戰爭起毛氏反竄伏海島,終不敢出,「今何顏面,更下岸耶」?金人對此毫無承諾的答覆自不信任,便說「當送我人講定於爾國,而回路當撤還兵馬矣」。於是交涉自瀋陽移至漢城。八月一日金使阿什達爾漢及霸蘭奇(《朝鮮仁祖大王實錄》作阿比月介及朴只乃)與隨員劉興祚等帶著國書到達漢城。書謂:「大金國汗,致書於朝鮮國王弟。當日我兩國相好,彼此無事,後因毛賊,致生事端。不意兩國,還有相好之分,故天使重成和事。若彼此謹守,不唯兩國共享無強之福,而美名遠播於天下矣。倘立心不正,復壞和事者,難逃上天降罪。我兵留住義州,非疑貴國,意謂兩國仇隙,皆因毛賊所致,幸得事成,恐毛將復為壞之,故留兵防守耳。今王弟邊內,不容毛賊上岸,宜速具書,及發住民與守護之兵。到了義州,我兵即時過江退回。若住民護兵未到,我兵先回,恐毛賊乘空住擾,不便。」
  這封信除有誓書的性質外,是要朝鮮保證毛兵不得上岸。朝鮮答稱:「我國地方我自住守,寧有任人竊據之理!便即差官偕來使替守,慎固疆場,不至貽貴國慮也。」九月十二日朝鮮義州府尹馳報金兵已退,翌日金使,金兵偕至瀋陽,義州全府人口雖於八月間為換防金兵悉數劫掠而去,但此邊防重鎮終於回到了朝鮮手中。


*原刊於《東方學志》,第18輯(首爾,1978),頁21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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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賣點 : 史家張存武韓國研究的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