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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路周刊合訂本

作者 陳正茂/ 編
出版社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商品描述 新路周刊合訂本:《新路周刊》於民國37年5月15日創刊於北平,發行至是年12月18日停刊,共出刊2卷6期。《新路》是「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的機關刊物,作者群陣容堅強,網羅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新路周刊》於民國37年5月15日創刊於北平,發行至是年12月18日停刊,共出刊2卷6期。《新路》是「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的機關刊物,作者群陣容堅強,網羅不少華北學術界領袖,如吳景超、潘光旦、劉大中、蔣碩傑、樓邦彥、邵循正、邢慕寰、周炳琳、蕭乾、汪曾祺、楊振聲等碩學鴻儒。「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成立之目的,是希望對統一後的建國工作有所準備,會員抱持一腔愛國赤誠,期待建立一個富裕強大的中國,不再遭受內部的紛擾與強鄰的侵略。為此目標,該組織於3月1日的成立大會上,曾對當時中國的政治、外交、經濟、社會等議題,提出32條主張為宗旨。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原發行者陳正茂/編臺灣省澎湖縣人,1959年生,私立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畢業,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曾任大學講師,現為北臺灣科學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研究方向為中國現代政黨史、臺灣史、民國人物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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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新路周刊 第一卷合訂本 上冊動盪時代下的堅持──記《新路》周刊第一卷第一期第一卷第二期第一卷第三期第一卷第四期第一卷第五期第一卷第六期第一卷第七期第一卷第八期第一卷第九期第一卷第十期第一卷第十一期第一卷第十二期新路周刊 第一卷合訂本 下冊第一卷第十三期第一卷第十四期第一卷第十五期第一卷第十六期第一卷第十七期第一卷第十八期第一卷第十九期第一卷第二十期第一卷第二十一期第一卷第二十二期第一卷第二十三期第一卷第二十四期新路周刊 第二卷合訂本第二卷第一期第二卷第二期第二卷第三期第二卷第四期第二卷第五期第二卷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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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新路周刊合訂本
作者 / 陳正茂 編
簡介 / 新路周刊合訂本:《新路周刊》於民國37年5月15日創刊於北平,發行至是年12月18日停刊,共出刊2卷6期。《新路》是「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的機關刊物,作者群陣容堅強,網羅
出版社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書店松江門市
ISBN13 / 9789862215043
ISBN10 / 9862215046
EAN / 9789862215043
誠品26碼 / 2681300913009
頁數 / 645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9X26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內文 : 動盪時代下的堅持──記《新路》周刊



一、前言||「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之成立

民國三十七年三月一日,正當國、共內戰方酣之際,一群以清華大學教授為班底的華北學術界領袖,在古都北平成立了一個團體,名為「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蔣碩傑言,那是一個超然獨立的團體。(註1)該會頗類似英國「費邊社」的組織,會員最多時有五十餘人,絕大部分是學界中人,也有少數資本家,以個人名義加入。(註2)「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於成立大會上,曾選出理事十一人,分別是王崇植、吳景超、周炳琳、孫越崎、陶孟和、樓邦彥、劉大中、潘光旦、錢昌照、錢端升和蕭乾;監事則有三人,係邵力子、吳蘊初和童冠賢,而機關刊物即為《新路》周刊。(註3)

「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成立之目的,是企圖對統一後的建國工作有所準備,抱著一腔愛國赤誠,期待著建立一個富裕強大的祖國,不再遭受內部的紛擾、與強鄰的侵略。(註4)為此目標,「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在三月二日的會員大會中,對於中國的政治、外交、經濟、社會各問題,曾提出三十二條主張,分成四項,主要觀點如下:

(甲)、在政治方面:我們主張是政治制度化,制度民主化,民主社會化。法治必須代替人治,因制擇人,而不因人設制,執法與制法並重,憲政尤重於憲法。軍隊屬於國家,軍人不得干涉政治。民主制度必基於政黨組織之運用。國內應有並立的政黨,互相批評與監督,並各致力於爭取民意的支持。政黨不得假借任何口實,施用暴力壓迫異己,民意的最後表現為選舉,政權的轉移,應視選舉的結果而定。民主政治,不應只重形式,並應注重行政對於大眾所發生的實惠。我們所要的民主政治,應保障人民基本自由與權利,務使免於恐懼,免於匱乏,免除壓迫,免於剝削。

(乙)、在外交方面:我們主張要積極進行睦鄰政策,建樹獨立的外交。反對種族歧視,支援弱小民族,尊重其獨立意識。反對以戰爭為國家政策的工具。國際糾紛,應依據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以和平方式解決。同時擁護健全的國際組織,使其成為真正解決國際衝突的機構。

(丙)、在經濟方面:我們主張國家應籌劃妥善方法,負責發展國家資源,實現全民就業,促成公平分配,提高生活水準。國家應運用各種合理的政策,積極促進我國經濟的現代化與工業化。全國土地,以全部收歸國有為最終目標。第一步應即規定私人農地的最高限度,超過此限度者,應立即收歸國有。對於原來地主,給以長期債券,以為補償,收歸國有的農地,或租與自耕農,或集體經營,視情形而定。市地應立即收歸國有,並酌予補償。凡獨佔性及關鍵性之工?交通事業,原則上應由國家經營。金融事業,應由國家經營。第一步應將國家銀行之私人股本立即收回,並簡化及統一其機構。國家賦稅政策,應以平均私人財富,創造國家資本,促進資源開發,維持經濟繁榮,及達成社會安全為目標。

(丁)、在社會及其他方面:我們主張要充實教育經費,擴大教育機會,並限期完成普遍的國民義務教育。此外,強調教育應著重個性的自由發展,健全人格培植;反對男女歧視,在法律前受教機會平等。在勞工方面,國家應制定勞工福利法,參照我國經濟情形,規定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並對勞工工作環境安全予以保障。在社會福利方面,推行各種社會安全制度,使人民在疾病、失業、老年、殘廢等狀況下,不受貧困之威脅。更先進的是,該團體尚主張推行義務醫藥制度,使人民在保健的機會上漸趨平等。尤其甚者為國家應負責傳播節育知識,在不使品質下降的條件下,減少生育,以緩和中國的人口壓力。(註5)

二、《新路》的發刊與言論立場

有關《新路》周刊創辦經緯,錢昌照似乎是主要的催生者。據錢昌照晚年回憶說:「有一次我到北平,在清華大學住了兩天,一天在吳景超家,一天在劉大中家。朋友們聚在一起,談到想辦一個雜誌,批評時政,對國民黨和共產黨都批評。雜誌的名字,就叫『新路』,是我提的。我們還決定在北平找所較大的房子,買些參考書籍,在北平的朋友可以在那裡討論問題;從南方來的朋友可以住在那裡。後來我們看中了一所房子,就在東直門大街。」(註6)

錢氏回憶所言不虛,當年也是《新路》周刊臺柱的劉大中去世後,同為《新路》作者群之一的蔣碩傑,在追悼文中亦提及「那時北大和清華有一個聯合研討會,每月舉行一次討論學術或經濟現狀及政策等問題,因此時常聽到他的讜論。我們又同時為『經濟評論』撰寫文章,交換意見的機會很多。不久錢乙藜(昌照)先生(時任資源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揚言願出資辦一獨立性的雜誌。(註7)他和大中在美就相識,又知道他現在在經濟學界的名望,所以就央請大中作主編。乙藜先生早年一從英國留學歸來,即擔任政府要職,不久就膺任資源委員會這麼重要機構的副首長。但是勝利之後不知何故變得很消極,竟想要以社會賢達自居,所以來北平聯絡學術界人士,成立一個超然獨立的團體。這雜誌命名為『新路』,以示在『國』『共』之外,開闢一條新出路的意思。」

蔣碩傑說,「這雜誌的經費究竟是他私人荷包所出,還是資源委員會的公款,我到現在還不大明白。不過大中主編這雜誌,完全是以公正的學術態度來評論時事,並以提出建設性的方案為目標,決未刊出一篇惡意的漫罵,或煽動性的鼓吹。這雜誌成為北平教授們討論經濟問題的論壇,大中和我都是它的基本投稿者,過從也因此日密。這一段在北平教書和辦雜誌的時期,是大中兄自認為一生中最痛快的時期。」(註8)

所以說,《新路》之創刊,完全是錢昌照一人募款籌劃,應該是不錯的。胡適的日記,也為我們證明了這點。民國三十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胡適在日記中寫到:「吳景超來談,他說,錢昌照拿出錢來,請他們辦一個刊物。要吳半農主編,景超任社會,劉大中任經濟,錢端升任政治,蕭乾任文藝。」(註9)

此日記中提到的蕭乾任文藝一事,最後事情起了變化,據蕭乾在自己回憶錄《未帶地圖的旅人》書中談到:「朋友姚念慶告訴我,北平幾家大學的教授們計劃出一份刊物,內定由清華大學教授吳景超主編,錢端升主持政治欄、劉大中主持經濟欄。那裏正在物色一個編國際問題及文藝的。他認為我最合適不過了。我思忖,不妨走上一年半載再回滬。於是,就同意了。刊物後來定名《新路》。但是沒等刊物面世,我由於受到復旦同學及楊剛的勸告,就堅決辭了。事實是:一、刊物封面上寫明係吳景超主編。二、我最後並沒有去北平,仍留在上海《大公報》,也依然兼著復旦教職。這是當時有目共睹的。」(註10)

另大陸研究中國自由主義知識群的廈門大學教授謝泳,在〈社會學家吳景超的學術道路〉一文中也提到,「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和辦《新路》的錢,應該是錢昌照去籌募的。基本上,錢氏任職的資源委員會出了些錢,宋子文也出資若干,但宋氏可能不知道辦刊物之事。(註11)唯謝氏所言宋子文也出錢,不知何所本?但錢昌照應該是大家一致承認的。(註12)

基本上,作為「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之機關刊物,《新路》在〈發刊詞〉中,即嚴正表明其言論立場為:「我們這個刊物,是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主辦的。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是本年(按:即民國三十七年)三月一日正式成立的,在三月二日的會員大會中,對於中國的政治、外交、經濟、社會各問題,曾通過主張三十二條。這三十二條主張,表示我們一批朋友對於幾個重要問題的基本看法。我們所以作這種主張的理論根據,以及實現這些主張的辦法,乃是本刊以後所要討論的。」但是,「新路周刊社」也特別強調,「中國社會經濟研究會」並非政黨組織,三十二條主張也不是黨綱,而是在一個憲政社會裡,知識份子關心國是,提出主張建言,是件極普通正常之事。

「新路周刊社」進而說明,他們確實是無黨無派,也不附屬任何政黨,但那一個政黨,採納了他們的意見,他們就表同情於那一個政黨,這也是在憲政之下,一般公民對於政黨所應採取的態度。身為國家的一個公民,對於每一問題,公開提出自己的看法,不但是盡公民的義務;也是做公民的權利。該社聲明,在我國將來真正行憲之際,任何人的選票,會投給那一黨候選人,端視那一黨採納他們的看法。所以一個團體,把自己的主張說出來,同時又說明自己不是政黨,也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其次,關於所提的三十二條主張,《新路》強調,乃是我們以後討論中國各種問題的出發點,並非大家意見的最後總結。之所以先提出主張,是讓以後討論有所附麗,不致空談無補,漫無邊際。尤其社會變動極快,所以提出之主張和辦法,也要與時適應,不能固執不變。我們對於目前的重要問題,一定要虛心研究,從事實中求結論;而且還要不斷的從新的事實中,來試驗我們所作結論的正確性。

為怕遭到外界誤解,《新路》重申,他們並非頑固衛道之士,也不會擺出包辦真理的姿態,凡是他們所提之理論與事實,倘別人能以相反之理論與事實批駁之,他們都願意誠懇虛心與之相商。總之,提高討論水準,以理論應付理論,以事實反駁事實,以科學方法,攻擊盲從偏見,這是本刊創刊之所願。畢竟,思維矛盾的揭露,以及對立意見的衝突,是發現社會真理的最佳方法。但假如以謾罵來對付我們,則不與計較,隨之起舞。若更進一步以武力相要脅壓迫,要我們改變主張,我們這班剛毅之士,是不會輕易就範的。

最後,該刊說到,在萬方多難的今日,我們深感「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所以才發行本刊。想以大家的智慧,來探索中國的前途。探索的方法、角度,個人容有不同意見;但動機,大家則一致。即對於國家社會的各種事實與問題,想瞭解得更清楚。我們的態度也是一樣,就是,刊物儘管由團體辦理,但文責自付。我們相信只有如此,才能腳踏實地,不草率將事。我們希望國人,也以同樣動機與態度,給我們道義上、精神上的支持協助,使我們的工作,可以發揮最大的效用。(註13)感時憂國、理性務實、言之有物的發刊旨趣,於此清楚的向讀者說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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