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天說歷史: 從石器時代到數位時代, 你的一天是人類累積的百萬年 (暢銷新版回歸) | 誠品線上

A Million Years in a Day: A Curious History of Everyday Life from the Stone Age to the Phone Age

作者 Greg Jenner
出版社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商品描述 用一天說歷史: 從石器時代到數位時代, 你的一天是人類累積的百萬年 (暢銷新版回歸):,我們所過的每一天,人類卻累積了百萬年這本書談的不只是先人的故事,也是你我的故事Ø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我們所過的每一天,人類卻累積了百萬年 這本書談的不只是先人的故事,也是你我的故事 Ø你知道法王路易十四最喜歡坐在馬桶上跟朝臣聊天嗎? Ø你知道「家樂氏玉米片」的由來嗎? Ø你知道古羅馬浴場同時兼有健身、游泳、水療、喝咖啡聊天的功能嗎? Ø你知道「Levi’s牛仔褲」的由來嗎? Ø你知道在中世紀的歐洲,拔牙竟然要找理髮師? 談到一天的生活,你第一個想到的是什麼? 早上起來一杯咖啡就是生活的小確幸, 動作再不快一點,就要趕不上車了! 都晚上八點了,怎麼還不能下班?! 但,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看似平凡的每一天, 卻是人類累積百萬年的結果? 這本書以全新的角度帶你探索人類歷史長河,歷史可能就藏在你我生活的縫隙間,等待你我去發現:吃早餐時有玉米片的歷史、挑衣服時有內衣褲的歷史、喝酒時有紅酒的歷史、帶狗狗去散步時有寵物的歷史,甚至上廁所拉個屎也有馬桶的歷史…… 環顧我們的生活:一早起床刷牙、洗臉、上廁所、吃早餐,搭交通工具上班、上學,中午吃午餐、買咖啡,晚上跟朋友吃晚餐、打屁、聊天,然後回家洗澡、睡覺。千百萬年來,人類重複過著這些習以為常的「生活儀式」,但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會過這樣的生活?而我們所過的「生活」,與古人所過的「生活」到底有什麼不同?又有什麼關聯? 作者葛瑞格以輕鬆詼諧的筆調,寫下你我都再熟悉不過的日常活動,藉以探索這些活動的由來與演變,這除了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古人如何面對他們所處的環境,也可以理解他們的決定與發明,如何影響現代人的生活。 【名家強力推薦】 「無論您是對日常生活方式感到好奇、懷抱著考古學家的溯源癖好……甚至您有著探索『歷史為何物?』的哲學關懷,這本書都可以讓您滿載而歸!」 ──台師大歷史學博士、建國中學歷史教師 莊德仁 「如果我們可以去到一百年前、或三百年前,我們又會怎麼過日子呢?這些對於歷史的奇想,構成了《用一天說歷史》的主軸……隨者詹納的一天結束,這趟上天下地縱橫千年的旅程,相信也會給讀者帶來更多收穫。」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網站共同創辦人 謝金魚 「博學、機智且充滿了你從沒想過的東西。這是我所讀過最精彩且最喜歡的歷史讀物。」 ──牛津大學歷史博士、拜占庭研究中心主任彼得.法蘭克潘(Peter Frankopan) 「讓人讀之充滿愉悅、樂趣和享受的一本書。」 ──「歷史保管庫」(History Vault) 「文字活潑、通俗……內容生動、有趣、好吸收。」 ──「現代考古學」(Current Archaeology) 「娛樂性十足……充滿對歷史驚人的洞察力。」 ──《歷史揭密》(History Revealed Magazine)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葛瑞格.詹納英國公共歷史學家,特別有志於透過通俗文化、電影和電視來傳遞歷史知識。過去十年來葛瑞格一直為BBC等電視台拍攝史學紀錄片和歷史劇,他是BBC兒童頻道數度獲獎的節目《糟糕歷史》(Horrible Histories)六季以來的史學顧問,獨自負責確認一千三百多支搞笑短片和八十五首以上的喜劇歌曲是否符合史實。葛瑞格也為《BBC歷史》(BBC History)、《英國》(Britain)、《廣播時報》(The Radio Times)、《赫芬頓郵報》(Huffington Post UK)寫文章,並且為《歷史揭密》(History Revealed)雜誌月刊寫專欄。此外,葛瑞格也在約克大學和皇家哈洛威學院(Royal Holloway)教授大學部的公共歷史課,並舉辦講座,討論歷史電視節目製作和消費方式的哲學與實用問題。楊惠君政治大學英語系碩士,從事翻譯多年,目前為專職翻譯,譯作豐富。近年重要譯作有《十二幅地圖看世界史:從科學、政治、宗教和帝國,到民族主義、貿易和全球化,十二個面向,拼出人類歷史的全貌》、《媒體即訊息》、《林肯律師》、《一分為二的童年》、《完美的房子》、《建築的表情》、《設計師求生實用指南》、《絕對視覺:11位頂尖平面設計師的創意私日誌》、《聲音的奇妙旅程》等書。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推薦序 歷史的活‧活在歷史 莊德仁 推薦序 流光的匯聚 謝金魚 前言 9:30 a.m. 起床了 9:45 a.m. 上廁所 10 a.m. 吃兩口早餐 10:45 a.m. 衝進淋浴間 11:15 a.m. 遛狗 12 p.m. 保持聯繫 6 p.m. 選衣服 7 p.m. 香檳開胃酒 7:45 p.m. 晚餐 9:30 p.m. 酒 11:45 p.m. 刷牙 11:53 p.m. 上床睡覺 11:59 p.m. 設定鬧鐘 誌謝 精選書目

商品規格

書名 / 用一天說歷史: 從石器時代到數位時代, 你的一天是人類累積的百萬年 (暢銷新版回歸)
作者 / Greg Jenner
簡介 / 用一天說歷史: 從石器時代到數位時代, 你的一天是人類累積的百萬年 (暢銷新版回歸):,我們所過的每一天,人類卻累積了百萬年這本書談的不只是先人的故事,也是你我的故事Ø
出版社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ISBN13 / 9786267156544
ISBN10 / 6267156540
EAN / 9786267156544
誠品26碼 / 2682333762008
頁數 / 384
開數 / 菊16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4.8X1.5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推薦序〉

歷史的活‧活在歷史
 台師大歷史學博士/建國中學歷史教師 莊德仁

其中一個最常見的詐騙手法,是由男人假扮成身無分文的婦女來詐取錢財,也有人很享受把匿名的罵人明信片寄給陌生人的變態樂趣。不過,最惡名昭彰的詐騙案,應該算是兩位住在紐約的無恥英國佬成立的英美索償公司(The British-American Claim Agency)。他們寫信給無辜的市民,哄騙他們只要支付少許搜尋費用,或許就能拿到一筆無人領取的遺產。當然根本沒有什麼遺產可領,這些「費用」直接進了他們的口袋。等他們被警察抓到的時候,每天的進帳高達五百美元,換成現在的幣值,等於每二十四小時就有一輛嶄新的賓士汽車送上門。

  以上情節,若不提醒各位讀者,大家一定會以為這是二十一世紀報紙上的社會新聞。現在大家閱讀的《用一天說歷史:從石器時代到數位時代,你的一天是人類累積的百萬年》作者葛瑞格.詹納(Greg Jenner)可謂是個博學家,透過他的生花妙筆,趣味地陳述從一大早起床刷牙、洗臉、上廁所、吃早餐,搭交通工具上班、上學,中午吃午餐、買咖啡,晚上跟朋友吃晚餐、打屁、聊天,然後回家洗澡,最後是睡覺前撥鬧鐘。千百萬年來,人類重複過著這些習以為常的「生活儀式」,我們現在一切的言行舉止,彷彿被「複製貼上」般,再次重複祖先曾做過的生活。時間似乎是停止地,幽暗地殘存在我們的潛意識中,隨時都會來「指揮」我們如何過生活。若您想要了解自己的「前世今生」,這本書或許可以讓您不用透過催眠,讓您從記錄生活中的習慣開始,了解您可能的過去經歷。

  但作者的野心還不止如此,他不僅告訴您「每天的生活,都有其來歷」。他還讓您從生活中的每個細節,透過歷史的時光機,進入每種生活經驗的「歷史」,簡單的說:你目前的生活形態,是因為歷史的因素所造成;且每一個生活細節,本身都有一段歷史的發展故事。這種「雙層歷史」的書寫策略,會讓讀者的閱讀充滿多層次的喜悅。這就像是蘇東坡在〈前赤壁賦〉所云:「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閱讀此書,讀者一定很快地理解到,時間彷彿被凍結,我們只是重演過去歷史上發生過的行為,一切只有「倒帶重播」,沒有改變──「自其不變者而觀之」;但再仔細閱讀,每一種生活方式,都是先民歷經無數次實驗,選擇出最適合人類物種的生存模式,期間歷經多少淘汰、衝突與競爭,每種生活經驗,都各自有其「生命演化史」──「自其變者而觀之」。這種「歷史中還有歷史」的書寫策略,更讓讀者深感「歷史」如天羅地網般的存在,人類無所逃於其掌控。

  記得看過一部韓國電影叫做《腦海中的橡皮擦》,女主角因罹患阿茲海默症,會逐漸遺忘身邊的事物,且會從最近的生活經歷開始。她先忘記現任男友,只記得前任男友,也忘記回家的路,忘記許多生活中的技能,甚至連如何上廁所的記憶/技藝也忘記,逐漸退化成嬰兒時代。從這我們也可以看到「歷史」的功能所在。我們生活中任何行為,哪一個不是透過重複練習、組織記憶,再形成行為模式,小到如何吃飯,大到如何愛人,自我的形成,都是透過記憶,我們才能有言語、行動與個性,若說「失去了記憶也就失去了靈魂」實不為過。還記得片中女主角說過:「你知道了嗎?我的腦子裡……有一塊橡皮擦……」、「如果我的記憶都失去了,愛還有什麼意義?別再對我那麼好,我全部都會忘記的!」在電影的結尾,男主角為喚醒女主角的記憶,竟設計過去他和女主角第一次相遇的場景,讓他們重回記憶,重新在一起。

  這本書的作者,從生活出發,透過他博學的生花妙筆,從一大早的起床開始,到夜間上床前的撥鬧鐘,鉅細靡遺地告訴我們每個生活細節的「前世今生」。帶著我們穿越時空的限制,看到人類物種文明生活的演進歷程,好喚醒我們的集體記憶,重新經歷每個文明行為的選擇過程,好讓我們珍惜現在生活中的種種,也思考更好生活方式的「新」可能。

  誠摯地推薦這本「妙書」給大家,無論您是對日常生活方式感到好奇、懷抱著考古學家的溯源癖好,還是為滿足知識飢餓下的空虛心靈,或者您對人類行為與認知心理學有著濃厚興趣,甚至您有著探索「歷史為何物?」的哲學關懷,這本書都可以讓您滿載而歸!

 

〈推薦序〉
流光的匯聚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網站共同創辦人 謝金魚

  影響了歐洲基督教思想的偉大神學家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西元三五四至四三○年)在《懺悔錄》中曾反覆論證「時間」,他認為人類以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經驗來界定時間,在過去與未來中浮沉,卻不知道在上帝的永恆中不存在時間的起伏,只有永恆的現在,就連人類認知的時間本身也是受造物。在我大學時閱讀《懺悔錄》時,大半有讀沒懂,但奧古斯丁對於時間的論述,卻隱約提示著歷史的本質。

  長久以來,歷史一直被貼上「陳腐」、「老朽」、「無用」的標籤,身為一個歷史學人,我們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知道這個可以怎樣?」,因為不能「怎樣」,所以沒有意義嗎?如果用這樣的方式來衡量的話,那影視作品對觀眾而言,也是「無用」的,我們坐在電影院裡看完了兩小時的電影,有什麼意義呢?我們無法觸碰螢幕上的影星,也不會因為看了一部電影就成為億萬富翁,不是嗎?但是,我們仍然前往電影院,去感受那些影像編織而成的故事,為了電影中的情節而心潮起伏,並從電影中得到了啟發。

  我們需要從他人的影像中看見自己,電影反映著創作者的意念,如同歷史反映著過去人們的倒影,不同的載體,反射著我們在當代世界中的旅程。

  在一百年前,有沒有一個跟我們很像的人,在某一個國家,跟我們經歷過一樣的事?如果我們可以去到一百年前、或三百年前,我們又會怎麼過日子呢?這些對於歷史的奇想,構成了《用一天說歷史》的主軸,一個平凡假日裡的生活細節,都隱隱與百年或千年前的某件事相關,在漫長的時間中,無數流光相續,構成了我們生活中的一點一滴。

  來自歐洲的作者詹納,成書材料大多取材自歐美的歷史,這些細緻的生活史素材,對於身在亞洲的我們來說,確實比較陌生,但也增添了許多樂趣。「啊!原來是這樣呀?」、「羅馬人是這樣生活的嗎?」這樣的感覺在我自己閱讀時不斷出現。
  隨著詹納的一天結束,這趟上天下地縱橫千年的旅程,相信也會給讀者帶來更多收穫。

試閱文字

內文 : 11.15 a.m. 遛狗
  我們舒舒服服洗了個澡,匆忙套上幾件衣服,正要去休息室的時候,一團流著口水的毛球跳到我們身上,尾巴搖個不停,眼睛閃閃發光。我們凝視這副乞求的表情,登時明白(雖然我們的狗不會說話),牠基本上在說:「我可不可以提醒你有潮濕的網球要撿回來,而且有個白癡(我姑隱其名)把大門鎖上了?」惱人的是牠說得有道理。不只我們要迎接新的一天,我們的寵物也有自己的例行公事。
(中略)
人類最好的朋友
  慌張的狗兒拉扯鎖鍊,拚命要拉起綁住牠的柱子,但一點用也沒有。天空布滿黑色的濃煙,熾熱的火山浮岩如大雨降下。狗兒不斷嗚咽,主人不知所蹤,可能是被從山坡下沉的有毒氣體毒死,所以狗兒不停地吠叫,希望有其他人幫牠解開腳鐐。但一個人影也沒有,高達攝氏五百度的熱衝擊波席捲全城,沿途摧枯拉朽,不過幾個小時,屍體和建築物全部消失在二十二公尺的火山灰底下。
  如今,這隻龐貝狗(Pompeian dog)悲慘的石膏鑄像仍絕望地蜷縮在柱旁,提醒著我們,西元前七十九年維蘇威火山(Vesuvius)爆發釀成的災難。不過在赫庫蘭尼姆(Herculaneum)和龐貝(Pompeii)挖出的廢墟中,不只發現這一隻狗而已,保存良好的馬賽克地磚刻畫一隻用皮帶牽著的大型黑色獵犬,齜牙咧嘴,一副充滿威脅的表情,腿上長了黑色的長毛。對羅馬及其他許多社會而言,狗是很熟悉的動物。舉個例子,我們知道狗在羅馬農場扮演重要角色,如農民作家尤尼烏斯.墨得拉特斯.科路美拉(Junius Moderatus Columella)建議,牧羊犬應該「兇猛好鬥成性」,而且最好是白色的,才不會在黎明的暮光中被誤認為狼,因此枉送性命。
  我們在公園玩你丟我撿時,有個邪惡的搶匪從樹叢跳出來,搶走附近一位女士的皮包。如果我們是在丟飛盤讓寵物貓撿,那牠對這起攻擊事件的反應很可能是興味索然地斜睨一眼;但我們的狗馬上展開行動,齜牙咧嘴地發出刺耳的狂吠,搶匪看到迎面衝來的牙齒導彈,嚇得把皮包一丟,夾起尾巴溜了。
  無論在科學上是否屬實,我們覺得狗不但忠心耿耿,還會保護弱小。這不是什麼新鮮事。中世紀的故事就說過狗兒如何守護主人死後的遺體,在極少數的案例裡,法庭甚至在後續的殺人案審判中納入牠們的「證詞」。近代以來,據說希特勒(Adolf Hitler)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贊助一所訓練動物的學校,希望能訓練獵犬說話、數數兒,並偵察敵軍。這個指望固然有點過度樂觀──最耀眼的成就是讓小狗聽到有人問「暴君是誰?」的時候,可以吠一聲「希特勒先生」,只不過,聽起來恐怕十之八九比較像是……嗯,基本上,就是狗吠聲。
  過去的狗並非全都是必須撲咬闖入者的腳踝、放牧牲畜,或偵察敵軍的役用動物(working animal)。拜尼哈桑(Beni Hasan)的埃及古墓壁畫描繪出好幾種獵犬:適合比賽的灰狗、兇狠的藏獒、短腿的臘腸狗,以及身材修長、尾巴多毛的狐狸,這些狗的肢體特徵大概完全符合牠們各自不同的用途。但這不是說我們的祖先不會飼養毫無用處的雜種狗──牠們發洩精力的方式就是悠閒從容地從一個椅墊跑到另一個椅墊。羅馬貴族婦女特別喜歡毛茸茸的鼻塞小娃兒,像睡著的嬰兒似地窩在她們懷裡,相當於好萊塢電影裡那些養尊處優,從皮包探出頭來的寵物狗。
  我們和自己養的狗關係這麼密切,可能是因為我們必須花很多時間照顧牠們。不過,我們幫牠們洗澡,或是帶牠們看獸醫的時候,其實是循著從前許多狗主人的腳步(和爪印)前進。歐洲貴族總是把自己的獵犬保持在最佳狀態,《狩獵之書》(The Book of Hunt)有一幅法國中世紀的插圖,呈現出人類如何清洗狗兒的爪子、用刷子幫牠們梳毛、幫牠們鋪稻草床,以及檢查牠們的牙齒。這些當然不是好養的雜種狗,可以餵牠們吃剩菜,趕到多風的工具間去睡覺。話雖如此,反正不是貴族親自動手,你不會看到滿身泥濘的伯爵手忙腳亂地把一隻容易興奮的小狗按在浴缸裡。
  約翰.凱斯(John Caius)一五七○年出版的小冊子《英國犬》(De Canibus Britannicus),證實中世紀英國的狗扮演哪些不同的角色。除了凶猛的獒犬(mastive),可能還會遇到守門的看門犬(keeper)、送信犬(messenger)、對著月亮狂吠的月亮犬(mooner)、轉動井輪的打水犬(water drawer)、背上馱著水桶的運鍋犬(tynckers curre)、一發現有人靠近就汪汪叫的警告犬(warner)、踩在腳踏輪上轉動烤肉軸的轉叉犬(turnspete),以及最好玩的一種,隨著音樂表演的跳舞犬(daunser)。這些林林總總的狗需要各種不同的名字,在十五世紀初期,約克公爵(Duke of York)在他的著作《狩獵大師》(The Master of Game)當中提出了一千一百個名字。這裡無法一一贅述,但我相當喜歡「嗅覺靈敏」(Nosewise)、「賭金全贏」(Swepestake)和「微笑盛宴」(Smylefeste)這幾個名字,雖然我很同情最後被稱為「無名氏」(Nameless)的可憐小狗。說來可愛,一個世紀以後,亨利八世薄命的第二任皇后安堡林(Anne Boleyn),最喜歡的寵物狗叫做「布瓜」(Purkoy),顯然是因為牠臉上總是一副困惑的表情,而「為什麼?」翻譯成中世紀的法文就叫purkoy。
  膝下無子的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顯然是一位著名的愛狗人。他養了很多狗,取的名字也同樣多樣化,包括甜嘴唇(Sweet Lips)、真愛(Truelove)、微醺(Tipsy)和醉鬼(Drunkard),聽起來更像是有點飢不擇食的單身男女在交友網站上取的網路名稱。華盛頓是典型的十八世紀紳士,沉迷於打獵,喜愛飼養動物。他在佛農山的莊園裡有許多不同品種的狗兒跑來跑去,包括獵犬、牧羊犬、梗犬、紐芬蘭犬和大麥町犬,其中一隻叫麋鹿夫人(Madame Moose),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他還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美國獵狐犬品種,把自家的英格蘭獵狐犬和拉法葉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送給他的幾隻法蘭西獵狐犬配對,生出「有速度、有智慧、有頭腦的優秀狗種」。我也是英格蘭─法蘭西繁殖計畫的產物,年輕的時候跑得很快,但應該稱不上「有智慧」,畢竟我曾經把除草車開進池塘裡。我是說真的。
貓科朋友
  如果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那貓就是人類正值青春期的小孩,成天在家裡到處瞎混,心血來潮就往外跑,只對自己想要的東西有興趣。還有人爭論究竟是我們馴化了貓,還是貓馴化了自己。人類究竟在什麼時候開始把貓迎進我們的社會?最早的證據出現在塞浦路斯(Cyprus)的希魯洛卡姆波斯(Shillourokambos),是大約九千五百年前留下的一處新石器時代遺址。考古學家挖到一隻貓,就埋在距離一名男子不到幾吋的地方,如同前面提到的狗墓一樣,表示人類在處理貓的遺體時花了某些心思。貓的年紀很小,可能只有八個月大,骨骼比現代貓長得多,恐怕是一隻野生的貓,因為被馴化的貓通常比較嬌小。
  這隻貓(或是牠兩、三代以前的祖先)想必在某一天晃蕩到這個聚落,宰了幾隻老鼠,被心懷感激的農夫深情地撫摸了幾下,赫然發現自己遇到了好運。貓潛伏在人類的聚落,大嚼被穀倉引來的齧齒動物,就這樣不經意地變成了寵物。雖然全球有五種野貓,但所有的家貓都是非洲野貓(Felis silvestris lybica,就是在希魯洛卡姆波斯發現的那種貓)的後裔,所以家貓是九千五百年前那隻狡猾貓咪的直系親屬,也難怪只要我們一不注意,牠們就晃到隔壁人家再吃一頓。
  雖然網路使我們對貓咪有種病態的迷戀,但真正祭祀貓的是埃及人,他們把貓製成木乃伊,葬在聖城布巴斯提斯(Bubastis);而且每次有貓離世,他們就剃眉表示哀悼,因為貓是女神巴斯特(Bstet)的象徵。殺貓的人一律處死:希臘作家西西里的狄奧多羅斯(Diodorus Siculus)曾經描述一名羅馬士兵的馬車意外碾過一隻貓,隨即被憤怒的暴民以私刑處死。埃及對貓十分崇敬,據稱波斯統治者岡比西斯二世(Cambyses II)曾經指示他的部隊帶著貓去打培琉喜阿姆戰役(Battle of Pelusium),他知道敵軍埃及基於道德上的原因,不會把箭射向那些無辜的貓咪。
  因為貓有潔癖,所以印度教和伊斯蘭教對貓的喜愛遠勝於狗,另外因為貓是捕鼠專家,因此中世紀的基督教世界偶爾會加以包容。在傑佛瑞.喬叟(Geoffrey Chaucer)所寫的《磨坊主人的故事》(The Miller’s Tale)當中,有個角色跪在地上,透過一扇門往裡面偷窺:「一會兒他找到個洞,這是在牆角下面貓兒常常鑽進鑽出的地方。」這是英國文獻第一次提到貓門,過了沒多久,一四二一年在英格蘭曼徹斯特興建的查塔姆圖書館(Chetham Library)就出現了真正的貓門。在英格蘭的埃克塞特大教堂(Exeter Cathedral),通往鐘塔的門在十七世紀開了一扇貓門,好讓貓進來捕獵咬斷敲鐘索的該死齧齒動物,據說以「滴答滴答滴,老鼠爬上鐘」(Hickory, dickory, dock, the mouse ran up the clock)這句歌詞開頭的童謠,就是來自這個典故。
  但中世紀有許多人非常討厭貓。日耳曼女修道院長賓根的希爾德加德(Hildegard of Bingen)認為貓是長了毛皮的傭兵(毛傭?),只忠於餵養牠們的人,其他作家普遍把貓和女性的情慾及賣淫聯想在一起。而且每次只要爆發瘟疫或是獵巫熱,貓就成了代罪羔羊,因為有人把牠們連結到拜祭魔鬼的邪教和異端邪說。卡里特派信徒(Cathars,又稱純潔派,中世紀南歐一個被迫害的教派,信仰善惡二元論),被指控以親吻貓噘起的屁股做為宗教儀式。這是邪惡之吻(osculum infame)的延伸,所謂的邪惡之吻,是女巫熱吻魔鬼裸露的屁股來表示歡迎,而撒旦被認為經常以黑貓的形式出現。
  雖然聖路加日(St Luke’s Day)有鞭打或溺死野狗的習俗,但野貓受到的待遇比野狗悲慘得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可能有倒楣的貓被叉在鐵籤上烤來吃(伊萊大教堂在一六四三年發生過這種事)、吊在柱子上、剝皮、折磨或活活溺死。一六七七年,英國新教徒把活貓塞進正在燃燒的教宗雕像的肚子裡,好讓人以為羅馬教皇(他們顯然不是很喜歡羅馬教皇)在被活活燒死的過程中痛苦尖叫。
  在科學、理智與聖經語言並行不悖的迷信時代,貓也是女巫的親密伙伴(不能被信任的邪惡動物),而且這種印象是來自牠們和撒旦一樣,喜歡玩弄自己的獵物。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法國人才會幾乎像虐待狂一樣,喜歡用網子捕貓,在夏至這天丟進熊熊燃燒的篝火中。一六四八年的巴黎,法王路易十四甚至被恭請在柴堆點火,然後在當晚一面跳舞享樂,一面看著動物被活生生地燒死,以取悅民眾。
  不過,儘管貓在中世紀定期遭到肅清,牠們仍然存活下來,且成為愈來愈受歡迎的寵物。據說牛頓(Isaac Newton)一直很喜歡貓,此外,大作家馬克.吐溫(Mark Twain)也是百分之百的愛貓人(雖然美國人經常把貓形容成娘娘腔的寵物),而且開開心心地幫他的貓取很可愛的名字,像是酸醪(Sour mash)、阿波利娜(Apollonaris)、懶鬼(Lazy)、押尼珥(Abner)、饑荒(Famine)、單身女子(Fraulein)、水牛比爾(Buffalo Bill)和克利夫蘭(Cleveland)。看來他和喬治.華盛頓有許多共同點。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我們所過的每一天,人類卻累積了百萬年
這本書談的不只是先人的故事,也是你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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