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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月律師: 千華律虎

作者 釋空行
出版社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見月律師: 千華律虎:「言為天下則,行為天下綱」──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一掃佛門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言為天下則,行為天下綱」── 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 「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 一掃佛門積弊,令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 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皆以大師住持之寶華山作法為圭臬。 大師不僅整頓佛門戒律,對後世之影響重大且深遠; 並推動慈善救濟事業,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 大師一生戮力改革叢林,智慧而又圓融的成就, 實與明末四大高僧比肩,皆為動盪亂世之明燈。 見月律師一生以弘揚戒律為己任,秉持「是制必遵」、「非法必革」的精神,因此使所住持的寶華山成為戒律森嚴和山門鼎盛的律宗叢林,馳名全國,而有「律宗第一山」、「天下第一戒壇」之美譽。大師更深得當時佛門的耆宿的讚歎,受讚譽為「千華律虎」、「南山道宣律師再世」。當代禪宗虛雲老和尚便為大師作贊曰: 棄道奉釋,夢著袈裟。三學鼎立,代佛弘揚。 嚴淨毘尼,止作儀張。弘範三界,苦海慈航。 大師自傳《一夢漫言》亦受到當代高僧弘一大師如是讚歎:「歡喜踴躍,嘆為稀有。執卷環讀,殆忘飲食,感發甚深,含淚流涕者數十次……」可見弘一大師對見月律師之讚歎與推崇。 【學界推薦】 空行法師不辭辛苦,將大師的言行忠實再現,讓我們能夠回到三百餘年前一睹大師的堅忍自持。我個人閱讀此書後,除了加深對見月大師的認識,也獲益良多與深感法喜。 ──陳旺城(佛光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創所所長)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釋空行 編撰釋空行 佛光大學宗教所碩士畢。 深感佛法是闡明宇宙人生的真諦,眾生藉由聞思修契入真理,依高僧為典範,把佛理融入生命,洗滌內心的垢染,邁向覺悟的大道。 曾任職臺北市國稅局和臺大醫學院;擔任過勝樂金剛中心講師、紐西蘭金剛總持佛學會講師、紐西蘭Unitec College宗教師、臺北市護持大乘法脈僧團當家師、經續法林會長、釋迦牟尼佛中心會長、桃園少輔院及桃園女子戒治所監獄佈教師。 現任:臺灣佛教僧伽終身教育學會理事;圓通佛學院講師;萬芳醫院、雙和醫院、亞東醫院臨床宗教師;臺北女子看守所監獄佈教師。 著有高僧傳系列之《蕅益智旭》、《雲棲袾宏》。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高僧傳」系列編輯序 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 推薦序 亂世中堅持戒律的法門龍象 陳旺城(佛光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創所所長) 編撰者序 復興律宗之「千華律虎」、觀照大師生命 【示現】 第一章 誕生.修道 大師二十七歲,謂眾友云,余誠不孝,父母伯恩未報,大逆之罪難逃,今決志出家懺罪報恩。 出身軍眷 自做道士 龍華盛會 第二章 出家.習法 (大師)焚香跪閱至〈世主妙嚴品〉竟,又思初出家夜夢,急欲披剃為僧。 急欲披剃 出家為僧 剛骨凜然 欣慕大戒 第三章 萬里求戒(一) (大師)謂成拙覺心云:「多生曾與彼種不如意因,今當還報,可作善知識想,成就我等忍辱行,切勿起怨恨心。」 近鄉情怯 行腳艱難 抄經聞法 一宿難求 第四章 萬里求戒(二) (大師)登寶華山到常住,禮佛已,周遍隨喜一日,隱隱猶如熟境。詣首座師前頂禮,求學楞嚴咒。 參禮聖境 南京參學 初登寶華山 古林庵乞戒 第五章 萬里求戒(三) 成拙自願擔水,送余堂內諷經。成拙擔水畢,專讀《法華經》。余除上殿佛事已,惟閱《楞嚴義海》。 明末亂象 烽火中行腳 初謁三昧和尚 掛單塔院寺 改號「見月」 第六章 法門龍象 三昧老和尚云:「今日道場魔事不興,則不顯見月,爾等為法為師,當如彼膽量心行,吾於此期中得人也。」 圓滿受戒 覆講《梵網經》 脫穎而出 研讀廣律 第七章 弘揚戒律 三昧老和尚對諸首領上座云:吾老人戒幢,今得見月,方堪扶樹耳。 受紫袈裟 報恩寺傳戒 常住寶華山 成拙法師重逢 第一次離山 第二次離山 三昧老和尚圓寂 第八章 智勇護道場 余白眾云:今始安居,切莫怖退,豈無善神冥護;凡有兵馬及土賊到山,余自向前應答,不勞眾人回之。 制定僧約、改革弊病 依律傳戒、以智解怨 土賊騷擾、官兵搜查 智勇雙全、保產護僧 第九章 重振寶華山 一切有相,皆歸於幻,由後思前,此猶一夢耳,故題為《一夢漫言》。 第三次離山 第四次離山 高僧讚譽 周濟村民 教誡尼眾 修持般舟三昧 興建寺院 端坐圓寂 【影響】 壹.廣著群書 茲集雖以曇無德部為宗,然於他部互有發明者,悉採用之,此亦南山律祖集大成之式也。 廣著律學 重要著作簡述 貳.戒律思想與修持 夫毗尼是正法之壽命者,蓋由戒淨僧真,性遮之業而無染覆;道弘德備,權實之教而克闡揚。 結制戒律之因 以戒為師 別解脫戒 菩薩戒 一代宗師 附錄 見月律師年譜 參考資料

商品規格

書名 / 見月律師: 千華律虎
作者 / 釋空行
簡介 / 見月律師: 千華律虎:「言為天下則,行為天下綱」──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一掃佛門
出版社 /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7037683
ISBN10 / 6267037681
EAN / 9786267037683
誠品26碼 / 2682235067003
頁數 / 400
注音版 /
裝訂 / S:軟精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5X2.3CM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推薦序】
亂世中堅持戒律的法門龍象
◎陳旺城(佛光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創所所長)

本書的主角見月律師生於明萬曆三十年(西元一六〇二年),俗姓許,名衝霄,雲南楚雄人。十四歲時父母相繼逝世,由伯父扶養成人。大師二十七歲,伯父驟然離世,大師為無常所感,又愧於自己未盡孝道,因而興起出世之念。起初大師信奉道教;後來,有一老僧送他一部《華嚴經》,大師閱至〈世主妙嚴品〉時,突然夙慧現前而有體悟,於是捨道入佛。崇禎五年(一六三二),由亮如老法師剃度,法名「讀體」。大師從此依止亮如老和尚,學習佛法。
某日,有兩三位剛出家者來聽經,但其所現的世俗之態惹人嫌惡。亮如老和尚勸誡他們:「出家必須先受沙彌戒,再受比丘戒;行住坐臥等,應當具備諸種威儀,才能稱為僧人。若不受比丘戒,威儀不具足,就不能稱為僧人,會玷汙了法門的清譽。」這番對話讓大師下定決心,作為一個僧人,無論如何要如法受具足戒。這段醍醐灌頂的開示,雖然不是對大師所說,卻觸發了大師的萬里求戒。
亮如老和尚認為當時能如法傳戒的是三昧寂光和尚,但三昧和尚在江南一帶傳戒。江南距離雲南萬里迢迢,來回並非易事,因此多次希望大師打消此念。然而大師不改其志,最終還是展開了他萬里求戒的漫長旅程。
從崇禎六年(一六三三)起,一直到崇禎十年(一六三七),大師歷盡艱苦才從三昧和尚受了具足戒,此後隨侍三昧和尚傳戒傳法。大師為了能如法受持具足戒而不惜捨身的精神,註定了大師未來必定是法門龍象。
崇禎十二年(一六三九),三昧和尚應請入南京寶華山,大師也隨入寶華山受監院一職,為眾講戒。在此期間,大師精研律藏,為各方所推崇;但幾次見到同參不如戒法時,便獨自離開寶華山,以彰顯其不願同流合汙之心志。然而,三昧和尚極為器重大師,兩度將大師尋回。
清順治二年(一六四五),三昧和尚示寂,大師繼任法席,住持寶華山三十餘年,致力於律宗之復興,建樹利生萬千。本書將大師的貢獻歸納為「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等四個面向,這也是本書最值得一讀之所在,讓我們得以一睹大師屹立不搖的行願,使得明末清初的律宗得以重新振興。
大師於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正月二十二日圓寂,一生著述等身;其中,《傳戒正範》仍為我國傳戒之藍本,其自傳《一夢漫言》更是受到當代高僧弘一大師推崇。弘一大師如是讚歎:「歡喜踴躍,嘆為稀有。執卷環讀,殆忘飲食,感發甚深,含淚流涕者數十次……」本書即是以《一夢漫言》為藍本,將大師的言教身教,以更為平易近人的口吻,讓現代讀者們亦得以體會弘一大師的感動。
空行法師是我在佛光大學宗教所的學生。法師自幼品學兼優,又通過高普考,曾服務於國稅局及臺大醫學院,表現優異,深得主管讚賞。由於他在求學期間即研讀佛教的經論,遨遊於浩瀚的佛理,自得其樂。在懇求父母同意後,正當年輕有為之際,毅然放下公職,全心投入佛門的修行,並且解行並重。
法師出家後,曾擔任臺北和臺中道場的負責人,也曾應邀到紐西蘭道場擔任中文佛學老師及大專院校的宗教師。他在研究所時,治學嚴謹,課業優異,為人平易近人,個性隨和。此外,他多年來在醫院擔任臨床宗教師及監獄弘法,並在佛學院授課,貢獻所能,服務社會。身為其師,我亦深感榮幸。
最近欣聞法師應慈濟人文志業中心邀請撰寫見月律師傳,並邀我作序推薦。空行法師能不辭辛苦,將大師的言行忠實再現,讓我們能夠回到三百餘年前一睹大師的堅忍自持。我個人閱讀此書後,除了加深對見月大師的認識,也獲益良多與深感法喜。在此,我很樂意以這篇短文作為簡介,並且推薦給大家。
誌於佛光大學雲起樓研究室


【編撰者序】
復興律宗之「千華律虎」

見月讀體律師(西元一六〇二至一六七九年),以下簡稱大師,是中國佛教律宗的中興大師。
關於大師的師承,其師公古心如馨律師(西元一五四一至一六一五年)是明末復興律宗的高僧,為古林派之祖,編有《經律戒相布薩軌儀》一卷。其門下弟子很多,由性理、性璞二位法師繼承其法脈,住持古林寺。
大師的師父是三昧寂光律師(西元一五八〇至一六四五年),承繼如馨律師的志業,繼續傳戒、弘律的大業,並在寶華山開創律宗千華派,著有《梵網經直解》四卷及《十六觀懺法》等,奉如馨律師為太祖。
大師可謂是此派的集大成者,承續兩位律師的志業──中興律宗。大師明確倡導「復興律宗,承繼南山」,將戒律的復興與弘揚帶到最高峰,寶華山成為中國律學的中心,各地寺院之傳戒皆以此為軌範。因此,大師被尊為律宗千華派第二代祖師、南山律宗的後繼者。
律宗千華派以止持、作持二門為宗,尤其注重作持。止持,是「諸惡莫作」之意;作持,即「眾善奉行」之意。此外,千華派主張四分律分通大乘,則與南山宗相同;亦即,其形式上雖屬小乘,然其內容則會通大乘。
大師在律宗的傳承中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清初以來,律宗的復興與弘揚,與大師有莫大關聯,因而造就出千華一脈弘律人才輩出的盛況。大師的大作──《傳戒正範》,可謂是近代「三壇大戒」傳戒儀軌的濫觴。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主要以寶華山之作法為圭臬,可見其影響力之大。
大師對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等四個面向,使得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

一、制定寺規
大師初任方丈後,因應當時的寺院流弊,以及當年行腳、求戒時見聞之佛門衰頹亂象,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制定隆昌寺的十款僧約。其中數款僧約是取消方丈的特權,例如別眾食、收香儀、不須隨眾出坡等特權,改成方丈與寺僧平等,甚至出坡勞務等不落人後的僧約;大師凡事率先親為,帶領眾僧共同遵守寺規。
大師制定的寺規,既符合佛陀制戒本懷,又能契合大眾的根性。大師不僅將佛制的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行」、「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融入寺規中,並運用「隨方毗尼」的原則,繼承道宣律祖以《四分律》為中心、亦融通他部律藏的思想,來持守戒律,並弘揚戒律。由於大師的堅持,致力於十款僧約的推動,改革當時佛門的弊病,寶華山因此逐漸步向正軌,受到各方推崇,成為當時佛教叢林的楷模。

二、整理律典
大師深究廣律,尤其以比丘戒為主,並加以編撰,著有《薙度正範》、《傳戒正範》、《沙彌律儀要略》、《沙彌尼律儀要略》、《比丘尼正範》、《毗尼止持會集》、《毗尼作持續釋》、《毗尼日用切要》、《黑白布薩》、《僧行規則》等戒律的典籍,作為出家眾舉行剃度、授戒儀式之用,以及僧人持戒的依歸。由於大師躬身研閱廣律及弘揚律典,造就了千華派學律的風氣,以及弘律人才輩出的盛況。

三、恢復律制
大師一生以弘揚戒律為己任,秉持「是制必遵」、「非法必革」的精神,除了制定寺院清規、整理編撰律典等大業,並且恢復唱方結界、三人一壇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等廢弛已久的律制;又依律藏興建戒壇,令隆昌寺成為弘揚律宗的道場,依律制如法傳戒。因此,使寶華山成為戒律森嚴和山門鼎盛的律宗叢林,馳名全國,而有「律宗第一山」、「天下第一戒壇」之美譽。

四、擴建道場
在諸事完備下,大師自順治十四年至康熙十五年間,對寺院進行大規模修建。經過多年的精心策劃與擴建,寶華山的殿閣、僧堂及寮舍等皆煥然一新,金碧輝煌,極其莊嚴。大師曾說,寺院所有大小規模的修建等,都是補足先師三昧老和尚把隆昌寺改向後所未能完成的工程,藉此報答老和尚恩賜得戒法乳之深恩。

大師深謀遠慮,為了護法安僧,永保寶華山的經濟自足,將寺中平時墾植山林、農田和香資的盈餘,陸續購置田地及山場,作為常住的恆產,為寶華山奠定穩固的基業,成為中國東南地區首屈一指的巨剎,令當時的隆昌寺有「三門巨麗,甲於東南」之美稱。寶華山之能於清代屹立近三百年,健全的寺院經濟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除了大規模修建隆昌寺外,大師亦修復天隆寺古剎,擴大弘律的事業。此外,大師又開設慈應律院,從事慈善救濟事業,提供孤獨無助者棲息之處,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
大師作為一位律學實踐者和弘揚者,一生致力於弘揚戒律,在其英明的領導下,隆昌寺諸事依律制而行,成為傳戒、弘律的大本營,使得沉寂已久的律宗再度大放光彩。大師深得當時佛門的耆宿的讚歎,無怪乎受讚譽為「千華律虎」、「南山道宣律師再世」。大師堅苦卓絕且對漢傳佛教貢獻卓著的一生,便是本書期盼能盡量呈現的。
祈願任何見聞或閱讀本書的人,在菩提道的修持具足一切的順緣,去除一切的違緣,發大菩提心,具足信願行,同生極樂國。
謹將本書的功德至誠回向佛法長久住世,利樂群生;
願所有的具格的善知識法體康泰、長壽住世,並轉妙法輪;
願所有的眾生都能值遇具格的善知識,聽聞正法,發菩提心,速證菩提;
願所有受煩惱眾苦逼惱的眾生,都能蒙觀世音菩薩的願力而得清涼之地;
願所有的病者都能遇到良醫,迅速康復,過有意義的生活;
願所有的亡者都能蒙阿彌陀佛慈悲的接引,速往極樂世界,早證菩提。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言為天下則,行為天下綱」──
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
「制定寺規」、「整理律典」、「恢復律制」、「擴建道場」,
一掃佛門積弊,令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
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皆以大師住持之寶華山作法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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