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運動的年代: 晚近二十年來的台灣行動主義
作者 | 王金壽/ 江以文/ 杜文苓/ 邱花妹/ 邱毓斌/ 林津如/ 柯朝欽/ 官曉薇/ 莊雅仲/ 許維德/ 張恆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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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群學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社會運動的年代: 晚近二十年來的台灣行動主義:台灣社會自解嚴後,民主化的腳步加速社會運動的普及,在主流媒體看不到的地方,社會運動的力量已無聲無息浮現在各個角落,越 |
作者 | 王金壽/ 江以文/ 杜文苓/ 邱花妹/ 邱毓斌/ 林津如/ 柯朝欽/ 官曉薇/ 莊雅仲/ 許維德/ 張恆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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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群學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社會運動的年代: 晚近二十年來的台灣行動主義:台灣社會自解嚴後,民主化的腳步加速社會運動的普及,在主流媒體看不到的地方,社會運動的力量已無聲無息浮現在各個角落,越 |
內容簡介 台灣社會自解嚴後,民主化的腳步加速社會運動的普及,在主流媒體看不到的地方,社會運動的力量已無聲無息浮現在各個角落,越來越多的群體採用這種語言,這種深植於人心中,相當多元化的意見表達方式,一旦在社會運動的年代忽略了這股集體力量所帶來的種種挑戰,就無法清楚理解台灣社會變遷的過程。 《社會運動的年代》是一本傳承學界二十年來研究成果,並開展新局的重要著作。本書邀集十三位社會學、人類學、政治學、法律學者,就四大社會運動研究議題:組織與策略、法律與人權、日常生活,以及學界研究成果,就其關注的領域分工寫作,共同探索台灣晚近二十年來的社會運動歷程,引領讀者更全面性地理解台灣的運動社會。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何明修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研究領域為社會運動、勞動社會學、環境社會學,著有《社會運動概論》(2005)、《綠色民主:台灣環境運動的研究》(2006)、《四海仗義:曾茂興的工運傳奇》(2008)。林秀幸以新港鄉的地方社區運動作為博士論文研究,畢業於法國第五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畢業後在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進行博士後研究,轉換跑道進入人類學領域,從事漢人的宗教體系和地方社群關係的研究。曾輾轉任教不少公私立大學,最後落腳在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王金壽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暨政治經濟學研究所副教授。研究興趣為司法政治和政治社會學。江以文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畢業論文〈「女窩」的美麗與哀愁:一個部落原住民婦女組織之民族誌研究〉。杜文苓美國柏克萊大學環境規劃博士。研究關注科技風險與環境正義課題、審議民主、環境運動,及環境政策制度變遷。現為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台灣環境行動網常務理事、台灣STS學會理事。多篇中英文著作發表在專業期刊與學術專書中,包括《公共行政學報》、《台灣民主季刊》、Development and Chang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及專書Challenging the Chip: Labor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Justice in the Global Electronics Industry(2006)等,同時也是專書Challenging the Chip: Labor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Justice in the Global Electronics Industry的共同編輯之一。邱花妹英國艾賽克斯大學社會學系博士。關注資本主義全球化下的環境與社會正義問題;國家、資本、社會與科技在環境爭議中的角色與轉變;生態民主、生態社會主義及紅綠政治(Red Green Synthesis)、永續農業與另類全球化的可能性。現為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台灣環境行動網理事長、地球公民協會理事(兩協會將於2011年合併為地球公民基金會)。邱毓斌英國艾賽克斯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現為高雄市NGO工作者工會研究員。曾任中華電信工會組訓組長、全國產總籌備會秘書處召集人、全國產總秘書長、英國勞工新聞網站LabourStart通訊員(網址:http: www.labourstart.org )。關注領域為工會發展策略、勞動與就業、社會運動、全球化與社會不平等。林津如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專長為性別研究、家庭研究、新移民女性研究、少數族裔婦女研究、交織政治等。曾發表文章於《台灣社會研究季刊》、Journal Of Family History、Sexualities等期刊。2009年後投入那瑪夏鄉的災後重建工作。柯朝欽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現為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也是「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2008、2009、2010)。研究領域與興趣為社會學理論、政治社會學、文化社會學、政治哲學。現致力於戰後台灣政治暴力的研究。官曉薇美國賓州大學法學博士。研究興趣為社會運動與法律、法律社會學、婦女運動、性別與法律、隱私權等。現為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婦女新知董事。學術著作發表於《中研院法學期刊》、《思與言》等。莊雅仲任教於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人文社會學系,美國杜克大學人類學博士。著作散見中英文期刊,包括Democracy in Action: The Making of Social Movement Webs in Taiwan、〈巡守社區:權力、衝突與都市地方政治〉與〈有「夢」最美: 族群認同與承認政治〉等,目前專注於專書Democracy on Trial: Social Movements and Cultural Politics in Post-Authoritarian Taiwan的寫作。許維德美國雪城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現任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暨族群與文化碩士班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為認同研究、社會運動、族群關係、國族主義,及台灣獨立運動。曾發表論文於Berkeley Journal of Sociology、Maxwell Review、Études Chinoises、《思與言》、《台灣史料研究》以及《人類與文化》等刊物。張恆豪台北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專長為社會運動、障礙研究、健康與疾病社會學。曾發表文章於Asian Journal of Women' s Studies、《台灣社會學刊》、《教育與社會研究》、Review of Disability Studies: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等期刊。
產品目錄 序:社會運動和社會運動研究的辯證/蕭新煌(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第一章 導論:探索台灣的運動社會/何明修 第一篇 組織與策略 第二章 反高科技污染運動的發展與策略變遷/杜文苓、邱花妹 第三章 自主工運組織策略的歷史局限/邱毓斌 第四章 障礙者權利運動的策略與組織變遷/張恆豪 第五章 教育改革運動的政策回應/何明修 第二篇 法律與人權 第六章 反墮胎運動與人工流產法論述/官曉薇 第七章 司法獨立改革的運動策略/王金壽 第八章 戒嚴時期政治犯平反運動的持續與公共化/柯朝欽 第三篇 日常生活 第九章 永康街社區運動/莊雅仲 第十章 新港社區運動/林秀幸 第十一章 原住民婦女組織的培力經驗與運動意涵/江以文、林津如 第四篇 學界研究成果 第十二章 台灣「社會運動研究」的歷史考察/許維德
書名 / | 社會運動的年代: 晚近二十年來的台灣行動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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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王金壽 江以文 杜文苓 邱花妹 邱毓斌 林津如 柯朝欽 官曉薇 莊雅仲 許維德 張恆豪 |
簡介 / | 社會運動的年代: 晚近二十年來的台灣行動主義:台灣社會自解嚴後,民主化的腳步加速社會運動的普及,在主流媒體看不到的地方,社會運動的力量已無聲無息浮現在各個角落,越 |
出版社 / | 群學出版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6525407 |
ISBN10 / | 9866525406 |
EAN / | 9789866525407 |
誠品26碼 / | 2680561828008 |
頁數 / | 528 |
開數 / | 25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
內文 : 第一章 導論:探索台灣的運動社會
/何明修(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一、社會運動作為一種行動主義
近年來,大規模街頭抗爭已成司空見慣的現象。從2 0 0 4年以來,該年泛藍陣營抗議總統選舉結果、2 0 0 5年抗議中國反分裂法遊行、2 0 0 6年紅衫軍反扁,到2 0 0 8、2 0 0 9年抗議陳雲林來訪,一波又一波的政治抗議,都是社會公眾所關注的焦點。在台北街頭, 動輒1 0萬人以上的集結,已成為群眾動員的起跳價, 現場直播的警民對峙與衝突,也是必備的場景。有些人擔心激情的抗爭將會瓦解政治共識,侵蝕民主的基礎;也有些人樂觀看待, 認為這些政治運動是活躍民主體制的必然產物。無論是贊成或反對, 大規模的政治動員儼然成為台灣社會運動的最典型代表,彷彿社會運動一定要涉及藍綠,關乎國家認同,不是支持政府,就是反對政府。1
從最廣泛的定義來看,社會運動是:一、以有組織的方式來要求某一種社會變遷,二、採取常態體制以外的行動(Marx and McAdam 1 9 9 4 : 7 3 ), 那麼上述形形色色的政治抗爭的確可以視為「社會運動」,不少社會公眾也是如此看待。許多學術研究提出的概念, 如機會評估、群眾動員、組織領導、框架設定、劇碼表演、情緒激發等,也可以用於解釋其起源與所產生的後果。然而, 更仔細來看,這些群眾動員不外乎是政治衝突的延伸, 往往是政治人物發起,將政黨間的爭議從國會移轉到街頭。在這些群眾抗爭過後, 不同的政治人物或政黨或許會產生聲勢消長的後果,政治權力也會有所移轉,但無論如何,根本的社會體制不會因此發生變動。為了更清楚標誌出社會運動現象的特徵,需採取更嚴格的標準。如果只有一與二的規定, 那麼社會運動與一般社會衝突就容易混為一談。事實上, 社會運動之所以引人注意,正由於它是:三、帶有特定的文化導向(cultural orientation),試圖改變既有社會的運作方式( To uraine 19 85: 78),或者說,要求打破社會體系的限制(Mel ucci 19 96: 24)。
因此,社會運動是一種特殊的集體行動,它: 一、涉及到群體的共同參與,二、採取體制外的策略,三、以某一種價值作為引導。從這個定義來看, 社會運動不一定發生在凱達格蘭大道上,也不必然涉及大規模的群眾參與,更不需呈現在電視螢幕之前。
在更多主流媒體看不到的角落, 社會運動的力量已無聲無息地在台灣各個角落浮現。在桃園八德,聯福成衣廠的失業女工佔領廠房長達1 2年之久,從1 9 9 6至2 0 0 8年間,她們長期「埋鍋造飯」,沒有被太多人關切,除非她們以戲劇化的方式阻擋火車,或攔截高速公路。同樣地,2 0 0 4年起,一群大學生與樂生院病友守護被捷運工程威脅的家園,儘管怪手剷平了樂生院,他們的活動仍沒有中斷過。事實上,在這個資訊革命的時代中,社會運動的參與者也可不出門,透過電子郵件、b l o g、推特、臉書等管道,一樣能達到訊息傳遞、資源匯集的作用。
民主化帶來了社會運動普及化, 越來越多的社會群體開始採用這種政治語言。晚近幾年來, 我們看到同志、反同志人士、宅男、職棒球迷、災民、外籍移工、司法受害者, 紛紛加入社會運動的隊伍,無論他們所追求的集體目標是什麼。不管努力是否成功,社會運動已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更普遍化的社會運動, 意味著日常生活每一面向都受到有意識的審視,成為許多力量共同競逐的標的物。在這個社會運動的年代,一旦我們忽略這股集體力量所帶來的種種挑戰, 社會變遷的過程就無法被清楚理解。
美國新左派學運領袖, 後來也成為重要社會學研究者的To d d G i t l i n曾指出,美國現在通用的「行動主義者」(a c t i v i s t s)一詞是七○年代的產物;在六○年代, 他們自認是所謂的「組織者」( o r g a n i z-e r s), 共同投身於一個通稱為「運動」的洪流。即便如此,G i t l i n 強調,「行動主義者」仍具有特殊的意涵,因為它意味著一種拒絕將現存世界視為理所當然的態度。行動主義者並「不滿足於哀嘆、憤怒或悔恨, 也不只是盲信、冀求或高聲宣示。他們認為自己不是世界的局外人, 儘管這個世界存在各式各樣的迫害、危險與神奇, 也不是與我無關。歷史不是( 或說不只是) 其他人所做的事。我的行動與你的行動才是真的關鍵」(G i t l i n 20 03 : 4)。在台灣,推動各種社會運動的力量,也是這樣拼鬥不服輸的信念,在此,我們借用這個辭彙,將社會運動的參與稱為「行動主義」( a c t i v i s m)。本書即是探討各式各樣的行動主義在晚近2 0年來的驚奇冒險,無論成功或是失敗,過去他們曾走過的軌跡,已成為我們所處的現實;在接下來的2 0年,行動主義也將進一步形塑台灣社會的輪廓。
二、運動社會的浮現:政治機會結構的觀點
我們試圖釐清當前台灣社會運動的種種風貌, 本書的十一篇文章, 分別針對不同的社運議題,進行剖析, 重點放在近2 0 年來的演進。觀察期如此設定,最主要用意是為了銜接1 9 9 0年出版的《台灣新興社會運動》。這本由徐正光、宋文里主編的合集,匯集當時台灣中生代的社會科學家, 共同診斷八○ 年代開始浮現的各種社會抗爭風潮。由於這本合集的出版,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事物可以被公開討論了,社會運動首度進入本土社會科學的研究議程。儘管在當時, 有些研究者仍處於摸索的階段,有些作品讀起來不外乎只是深度新聞報導, 但事後來看,《台灣新興社會運動》扮演了開路先鋒的角色。一旦社會運動被確立為正當的研究議題,才會有更多的新生代投入。《台灣社會福利運動》( 蕭新煌、林國明2 0 0 0)、《兩岸社會運動分析》(張茂桂、鄭永年2 0 0 3)、《運動為社會自我教習》(丘延亮2 0 0 8) 等合集在台灣學界的出現,都是明顯的例子。同樣地,《社會運動的年代》的出版,也是奠基在先前學者的成果之上。
如果說《台灣新興社會運動》所呈現出來的圖像,是剛掙脫威權主義的台灣公民社會,許多積蓄已久的社會不滿開始找到公開的宣洩管道。當時, 保守的媒體輿論紛紛以「脫序行為」、「公權力危機」、「自力救濟」來稱呼新浮現的社會運動,種種的社會運動是與「大家樂」、「青少年飆車」等社會問題聯想在一起。社會運動帶來了不確定性,每一場群眾的集結與動員都有可能導致流血衝突,在許許多多的抗爭現場,我們都可以看到一群拿著政黨旗幟的「衝組」。那麼,2 0年後的《社會運動的年代》,又透露了何種意象?
用A l b e r o n i的話來說,八○年代的社會運動是處於具創造性的起初狀態(n ascent st at e),亦即「在既定社會體系的類型下,探索可能性的界限, 以極大化自己或他人可以實現的經驗與團結之成分」(A l b e r o n i 198 4: 20 -21)。剛浮現的社會運動帶有無法被馴服的不可預測性, 沒有一位觀察者可以拍胸脯保證,這股新生的力量將會把台灣帶往何處。也因此, 那時的社會運動引燃了某些人熱切的希望, 也導致另一群人由衷的恐懼。然而,2 0年後的今日,台灣的社會運動已經進入了固定的日常—制度狀態(ev ery day-ins tit utio nal s tate)。社會運動變成了更和平、更常態化的現象,其擾亂性格( d i s r u p t i v e n e s s)已大幅度降低。隨著它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越來越多的公眾已經可以容忍抗議活動所帶來的種種不便,甚至連媒體都喪失了報導的興趣。
西方先進國家的六○ 年代, 種種新左派勢力激烈衝擊著既有的體制,但在激進主義退潮後, 也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制度性遺產。西方的民主已將社會運動整合進入常態的政治參與, 抗議本身成為越來越可以接受的表達方式, 承載各式各樣的訴求。Charles Ti l l y曾指出,到了2 0世紀晚期:
社會運動已經被各種政治主張所採行,這會使許多1 9世紀社會運動的先驅感到驚恐。他們已經採用了許多1 9世紀社會運動者無法想像的文化形式與技術工具。至少在西方民主,社會運動組織、政府當局與警方已經協調出例行處理方式,因而大幅度降低社會運動提出訴求所帶來的暴力。(Tilly 2004: 94)
Ta r r o w、M e y e r和Ta r r o w將這種現象稱為「運動社會」(m o v e m e n t s o c i e t y),亦即是說,一個隨時隨地都有群體在進行抗議動員的社會形態已經浮現, 而且這種現象也不再是稍縱即逝的過渡期症狀( Ta r r o w 1994 : 193-19 8;Mey er and Ta r r o w 1 9 9 8)。在西方民主中,社會運動已經制度化與例行化,成為我們所熟習的常態政治之必要環節。更新的研究也指出, 在其他後進民主化國家, 這種運動社會的形態也逐漸獲得確立(Gol dstone 200 3: 3)。追根究柢而言,台灣在這2 0年邁向運動社會的推力, 來自於政治體制的開放, 從黨國威權主義走向多黨競爭的民主,甚至經歷前所未有的兩次和平政權轉移(Ho 2 01 0)。如果台灣社會已經成熟到可以接受政黨輪替, 那麼理所當然,對社會運動的接納程度也就隨之提高。台灣的民主化不只是既有的政治控制瓦解,容許更多元的集會與結社的空間,而是重新配置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在此, 我們借用「政治機會結構」(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的概念,進一步分析晚近20年外在環境的演進。簡單地說, 政治機會結構是一組以國家體制為中心的變項組合, 對社會運動產生限制或協助的作用(McAdam 1996 ; Tarrow 1996)。政治機會結構可以視為某種風向球,反應當時的政治局勢發展。在更開放的情境下,集體行動的成本降低了,也比較容易實現目標,因此,有可能鼓勵更多的社會運動產生; 相反地,日益封閉的政治機會結構, 則產生了阻礙的效果。「政治機會」往往構成某種「結構」,這是因為在短期內, 國家體制的性質不太容易產生巨大的變動,且構成政治機會結構的不同元素, 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如動輒動用軍警鎮壓集會遊行的政權,不太可能容許公民團體的政策參與)(何明修2006: 118)。
儘管有些學者認為有必要臚列出政治機會結構的元素清單(如政治管道的存在、菁英體制的穩定性、政治聯盟者的存在、鎮壓能力與傾向等等),避免無謂的誤用與濫用。但在實際的經驗研究中, 這種作法可行性不高,參考價值也不大(何明修20 05 : 13 9-1 40)。比較妥善的方式是從具體的研究對象著手,再來歸納是哪些政治機會結構的元素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從本書各篇文章中, 可以觀察到下列政治機會結構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