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afut Beagles
作者 | Gerald Durr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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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小獵犬隊探險記: 勇闖非洲喀麥隆草原王國 (杜瑞爾野生動植物保育信託60週年紀念版):什麼是「先令」?什麼又是「牛肉」?讓部落民族畏懼不已的「鬼風高」又是什麼?一場遠 |
作者 | Gerald Durr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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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小獵犬隊探險記: 勇闖非洲喀麥隆草原王國 (杜瑞爾野生動植物保育信託60週年紀念版):什麼是「先令」?什麼又是「牛肉」?讓部落民族畏懼不已的「鬼風高」又是什麼?一場遠 |
內容簡介 什麼是「先令」?什麼又是「牛肉」? 讓部落民族畏懼不已的「鬼風高」又是什麼? 一場遠征西非草原王國的驚人旅程就此展開 「從一名盜獵者蛻變為自然界的守衛者, 在本書中,人們所熟知的傑洛德・杜瑞爾終於誕生。」———本書譯者 唐嘉慧 暢銷全球數千萬冊的《希臘狂想曲》男孩傑瑞快樂度過了科孚島童年時光,全家返回英國,戰後20歲即前往夢寐以求的惠普斯奈動物園實習,在歷經數度生死交關,逐漸熟稔如何與大型動物相處的他,此時接到了一份天上掉下來的遺產! 興奮不已的傑瑞決定使用這筆錢組織一個遠征隊,深入叢林蒐集大型動物。於是他買船、申請執照、與官僚體制奮鬥、邀請鳥類學家同行……四處奔波後終於踏上夢想航程,遠征非洲喀麥隆草原王國! *樹蛙、蟒蛇、貓頭鷹……杜瑞爾每天要照顧數十隻動物以上,還有1 5是初生嬰兒!他帳篷底下的小型蒐集室和育嬰房究竟是什麼模樣? *看起來總是高傲、一副睥睨全世界的眉葉蟾蜍,為何被在市場上跳舞的赤猴帕芙洛娃視為小寶寶般的寵愛? *許多英國獵人渴望已久、低地民族口中傳頌的「神話野獸」,竟是一隻長了許多毛的青蛙? 在黑暗大陸上,他的感官和心靈都深受震撼,在孕育富饒生命原始森林中探險的同時,目睹部落生活的真相,還染上嚴重的瘧疾。不過最終他的航行成果豐碩,就此奠定了他身為職業動物蒐集家與野地專家的地位。 然而一舉成名的傑瑞卻招忌樹敵,加上他一直以來對同領域當權者的批判,導致他與該幫人的關係水火不容。但這絲毫未影響他對遠征的熱情,本書記錄的即是傑瑞的第二場浩蕩遠征,他這次的遠征規模和花費都比以往更加龐大,並找來惠普斯奈的上司作為得力助手。 傑瑞在二度遠航中結識了當地的部落皇族密友,並合作捕獲到倫敦動物園五十年以來的第一頭珍貴金貓。但他在一次生擒小河馬的行動當中,意外造成小河馬媽媽之死,並導致小河馬命喪鱷魚之口。這是傑瑞一生的轉捩點,自此之後,他再也沒有舉起獵槍。從自然界的「盜獵者」到一生「守衛者」的蛻變至此完成。 本書特色: 1 青年杜瑞爾在本書依舊馬不停蹄,以彷彿青春即將用罄的速度,火速整頓好資金與遠征船隊,浩蕩上路。讀者可在本書中感受到這名青年無與倫比的熱情,並同時感受到他在無所畏懼的夢想下,一路碰撞走來的深層思索。光只有夢想成就不了一個人,唯有在身處逆境或對自己的錯誤真正頓悟之後,才可能真正成就自己。本書為杜瑞爾人生中十分精采的蛻變過程,有驚險故事、令人捧腹的對話,以及跟隨作者體悟的懺悔與悲傷,推薦給各位讀者。 2 本書首度收錄杜瑞爾童年、遠征、創辦澤西等人生珍貴紀錄照,以及遠征期間40幅精美動植物和部落寫生插畫。
各界推薦 毛奇(作家、「深夜女子公寓的料理習作」版主) 許增巧(前種籽實小老師、繪本作家) 張東君(科普作家、青蛙巫婆) 陳姵穎(《聯合報》副刊家庭版主編、文字工作者) 黃美秀(國立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副教授、臺灣黑熊保育協會榮譽理事長) 黃奕寧(「阿鏘的動物日常」版主、動物插畫家) 曾文宣(臺師大生態演化所碩士 泛科學、《國語日報》專欄作家)——各界名家好評推薦 喜歡動物的人,不可能不愛上杜瑞爾筆下生動迷人的動物世界。從一個不曾上過一天學、在希臘科孚島用火柴盒養動物的小男孩,成年後如願進入動物園實習,到創立世界重要動物保育機構的澤西動物園(Jersey Park),杜瑞爾的一生猶如傳奇。 本書記述了他24歲赴非洲喀麥隆蒐集野生動物的種種,包含他與部落國王跨越種族與年齡的動人友情,我特別喜歡杜瑞爾在〈蛇與先令〉裡與國王靜靜蹲踞山谷,等待、欣賞嬰猴出現的美麗段落;他對動物的細膩描述早已為人稱道,但對國王與族人的刻畫,不啻為人類學家的妙筆。我們也可在閱讀過程中觀察到屬於上一世紀對不同種族及動物福祉的樣態,並生出省思;然而其中最重要且不變的是────這位「多髮的南丁格爾」對動物的赤誠,從不曾因現實的各種磨難而有所削減。────陳姵穎(《聯合報》副刊家庭版主編、文字工作者) 在盛夏的冷氣房中展讀本書是種享受,傑洛德・杜瑞爾帶領我們前往非洲叢林和住民一起探險神遊。他善於描述眼前所見的光景、各種動物的樣貌與習性,在野外收集「牛肉」的危險、艱困,抓到之後要如何飼養牠們?讓牠們能夠在人造的環境中健康活著,這無一不是既嚴肅又具挑戰性的課題。辛苦蒐集到的小鱗尾鼯鼠最後還是在舟車勞頓中一一死去使人悲傷,雖然譯文中還是有些許艱難的詞語需要我去查字典,但相較於作者在野外的精采故事來說,只是小菜一碟。────許增巧(前種籽實小老師、繪本作家) 杜瑞爾的《希臘狂想曲》是啟發我大學時期對野生動物和行為研究興趣的關鍵著作。作者透過年少時與各種動物和自然相處的經驗,妙筆生花地引領我們領略動物的喜怒哀樂,以及人與動物的美好關係。 動物豐盈了人類的生活,但隨著社會變遷,人與自然的關係卻日漸疏遠,自然環境日漸崩解惡化,許多物種存續飽受威脅甚或滅絕。因為了解和關愛,故以行動保護,說明了作者畢生致力於動物救傷和保育的初衷。因此,我相信透過作者諧趣而深情的文筆,必能再度激發讀者對動物的讚嘆和對生命的尊重,從而願意關心生態,重建人與自然共榮共生的理想境界。——黃美秀(國立屏科大學野保所副教授、臺灣黑熊保育協會榮譽理事長) 暫時告別英國動物園的實習生涯,22歲的杜瑞爾自組了遠征隊,展開每位自然愛好者都夢寐以求、卻又沒有勇氣踏出的冒險篇章。就像當年同樣22歲、也自英國啟航的達爾文,這些改變自然史的大前輩們,憑藉著除了學識、觀察力之外,還少不了那一點瘋癲的膽識。本書即是記載杜瑞爾第二次來到喀麥隆採集的豐富見聞,其膽大心細的各種決定,在生動的筆觸下,不禁讓人捏把冷汗,卻也著實令人佩服。同樣曾身處野地、為研究而採集目標物種的我,那種與時間賽跑的緊迫感,完全能感同身受。就算動物到手了,欸等等,要如何安全運輸、妥善圈養?要怎麼降低動物的緊迫感、怎麼讓牠開口吃飯?都是種種考驗。在書中的末幾章節,除了和50來種「牛肉」共處一室,還得餵食與清潔,各種把屎把尿的煉獄日常,絕非一般人能夠體會。在巴福特的日子裡,有歡笑、有驚喜,有危機、也有遺憾,就讓我們跟著小獵犬隊的燻煙與葫蘆,一頭栽入充滿未知的中非叢林吧。——曾文宣(臺師大生態演化所碩士 泛科學、《國語日報》專欄作家)
作者介紹 傑洛德・杜瑞爾1925年生於印度,10到14歲的少年時光在希臘的科孚島上度過,終日與動物為伍,加上母親兄姊和家庭教師的特殊教育方式,以及不可思議的放任態度,造就了這位動物保育界的傳奇先驅和最受歡迎的暢銷作家。 杜瑞爾和家人於戰時從希臘返回英國,也是青年杜瑞爾立定未來志向的起點。只上過一年學校的他先在寵物用品店打工,並同時努力研讀博物學及生物相關領域知識;直到二戰結束,20歲的杜瑞爾寫信向倫敦最大動物園園長毛遂自薦,後獲賞識錄用,前往以復育瀕危動物為目的的惠普斯奈動物園任職,並確立其日後拯救瀕危動物的人生志業。 22歲之後,開始策畫組織採集動物遠征隊,足跡橫跨亞、非、澳、美洲大陸;1959年,即他34歲創辦澤西動物園之後,便全心投入於拯救、復育瀕危動物相關領域,成績斐然,並獲頒英皇勛爵。他曾說「動物是沒有聲音、也沒有投票權的最大多數,沒有我們的幫助,牠們不可能生存下去」,即使在令人容易絕望的保育界歷盡滄桑,也只准讀者在令人噴飯的幽默中與他分擔。1995年1月,因肝臟移植的併發症病逝,享年70歲。 杜瑞爾一生完成38部著作,涵括短篇小說、自然散文、廣播劇本、兒童故事等。他的著作至少已被譯成26種以上文字,製作的動物紀錄片及電視特輯亦在世界各國廣泛播放,不啻為英國國民作家,更是啟發世界各地孩童及成人愛上自然與動物的最大推手之一。唐嘉慧政治大學西洋語文學系畢業,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戲劇研究所肄業,資深翻譯人。 喜好自然、動物。著有《漂流途中》;譯有《小獵犬隊探險記》、《我鐘樓上的野獸》、《希臘狂想曲》、《玉米田裡的先知》、《雀喙之謎》、《稀世之珍》、《畢卡索的生命與藝術》等。
產品目錄 各界名家好評推薦 譯者序 前言 我們來了 作者聲明 第一章 癩蝦蟆與跳舞猴 第二章 小獵犬隊成軍 第三章 轟隆隆叫的松鼠 第四章 國王與康加舞 第五章 獵毛蛙 第六章 蛇與先令 第七章 鬼風高 第八章 真假盲蛇 第九章 國王與金貓 第十章 帆布底下的動物園 第十一章 飛鼠森林 第十二章 猴山猴海 後記 我們平安走了 來自杜瑞爾野生動植物保育信託的訊息
書名 / | 小獵犬隊探險記: 勇闖非洲喀麥隆草原王國 (杜瑞爾野生動植物保育信託60週年紀念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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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Gerald Durrell |
簡介 / | 小獵犬隊探險記: 勇闖非洲喀麥隆草原王國 (杜瑞爾野生動植物保育信託60週年紀念版):什麼是「先令」?什麼又是「牛肉」?讓部落民族畏懼不已的「鬼風高」又是什麼?一場遠 |
出版社 / | 遠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3596875 |
ISBN10 / | 9863596876 |
EAN / | 9789863596875 |
誠品26碼 / | 2681793012005 |
頁數 / | 288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1X14.8CM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全球最受歡迎動物作家的真人實境叢林探險
★40幅非洲喀麥隆寫生插畫精美收錄
★遠征西非珍貴歷史照首度曝光
推薦序 : 譯者序
傑瑞在二十一歲生日那天,即仍在惠普斯奈動物園工作期間,繼承了三千英磅的遺產(價值約等於現在的六萬英磅);他决定自己組織遠征隊。往後四年,他用這筆錢遠征了三次:頭兩次前往非洲英屬喀麥隆,第三次赴南美洲。雖然三次遠征都極成功,他卻很快體認到蒐集動物非但不能致富,反而會迅速蝕掉老本。
《小獵犬隊冒險記》講述的便是他二十四歲時第二次遠征的故事。
離開惠普斯奈之後,他花了將近一年時間獨立籌畫及準備行程,蒐集資料,買辦用具,申請國內及國外的各種執照。訂船,堅忍地與無所不在的官僚體制奮鬥,並且邀請當時已成氣候的鳥類學家伊藍(John Yealand)作為第一次遠征的夥伴。
第一次踏上非洲的土地,他的感官與心靈都大受震撼,「彷彿連續迷醉了幾天」,他徹頭徹尾愛上非洲如森然大教堂、孕育富饒生命的原始森林,和那兒色彩鮮麗、數量眾如繁星的動物。而且他立刻習慣了在殖民地的特權生活,如魚得水;蒐獵及照顧動物固然辛苦,得付出身心俱疲的代價,然而生活中也有如帝王般恣縱的快意。除了十幾位僕從各自專司他的食衣住行,尚有管家替他打點生活上的大小細節(傑瑞三次赴西非的個人管家都是同一人,他名叫「虔誠」(Pious),即書中的廚子「賈可布」;「虔誠」把傑瑞照顧得無微不至,兩人感情很好);還有一位隨身服侍的「小男孩」,無論在家或在外,隨時替傑瑞拿香菸、酒杯、望遠鏡等小物件。第一次遠征非洲的傑瑞,仍未蛻變成我們所知道的杜瑞爾,他有不能免俗的種族優越感,可以毫不遲疑地舉槍殺死任何一隻動物而面不改色;換句話說,那時的傑瑞還是動物世界裡的「盜獵者」,尚未變成一名「守衛」。
後來傑瑞獨自深入叢林(當然帶著僕從),以伊休比村為基地,駐紮了幾個星期。他在那裡目睹了部落民族生活的真相,物質匱乏,惡疾纏身(村民罹患的病痛包羅萬象,尤以痲瘋最觸目驚心,缺手缺腳者,司空見慣),然而他們生性樂天,個性鮮活,傑瑞開始真正喜歡並且尊重這些與他一起胼手胝足工作,對他的蒐集工作不可或缺的非洲夥伴,相對地,他也得到了非洲人發自內心的信任與熱情。
待傑瑞返回利物浦港時,他已經得過白蛉熱,也染上了極嚴重的瘧疾,但他們的蒐集成果豐碩,引來全英國各大動物園代表在碼頭上叫價收購;最特別的是,他帶回英國有史以來第一頭活的金熊猴 (Angwantibo),不但上了隔天的頭條新聞,也因此奠定了他身為職業動物蒐集家與野地專家的地位,傑瑞一生顯赫的事業從此正式起飛。
傑瑞因為金熊猴一夕成名,卻也因之招忌而樹立了可怕的敵人。當時任職倫敦動物園園長的肯斯岱爾(George Cansdale)向來自詡為西非動物誌的權威,他痛恨這個毛頭小伙子就這樣大剌剌地入侵他的私人禁地。傑瑞一向在批評動物園界當權分子的錯誤觀念及做法時都是快人快語,毫不留餘地,更使他與這批人的關係如火上澆油一般。對立的結果,便是傑瑞在破產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找不到工作,最後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嘗試「賣文為生」一途;而且在他成立動物園及信託的早期,一直懷抱著一種強烈的「與全世界對抗」的孤立感。
話說回頭;傑瑞在準備第二次遠征時,一開始便以蒐集大型動物(如大猩猩、河馬,甚至大象)為目標,因為這關係著個人的生存問題。經過第一次遠征,他已花掉自己全部財產的一半,而大型動物價碼高(都在一千英磅以上),只要能捕到一隻,便可輕易解決生計問題。因此這一次他的準備工作規模更浩大,投資更多────而且所購置的獵槍也是殺傷力最強的!伊藍已投身動物保育界,無法分身,於是傑瑞找來昔日的上司史密斯,作為他此行的助手。
遠征的初期一切順利,尤其傑瑞認識了國王。國王是杜瑞爾一生所吸引的一長串「皇族密友」的第一位;雖然他在膚色、年齡及背景各方面與傑瑞相差懸殊,然而在性情上「同質性」卻極高,難得知己相遇,相處數月,兩人已情同手足。書中也提到了國王出面替他捕到的金貓,後來成為倫敦動物園五十年來所擁有的第一頭。
然而遠征到了最後階段,傑瑞的運氣卻直轉急下,諸事不順。他在書中並沒有記錄這段時期,因為他並不想記得:但這時所發生的一件事卻成為他一生的轉捩點。
他一直沒有得到他最想蒐集的大型動物,申請捕捉大猩猩的執照又遭拒,不過他申請到兩頭河馬的額度,於是便獨自離開基地營,前往一個名叫「阿薩尖」(Asagem)的地方,決心要捕回一條小河馬。那時在非洲生擒小河馬有一條鐵的定律:「非得殺死公河馬及母河馬不可!」否則憤怒的河馬爸爸及媽媽一定會置獵人於死地。傑瑞帶著一批獵人來到河邊,選中一條大小合適的小河馬,河馬媽媽浮出水面盯著他看:傑瑞從來沒用過點450獵槍,所以第一槍並沒有打中。河馬媽媽沉入水底,本來傑瑞以為牠會游開,沒想到牠又在同一個地方冒出來。傑瑞再一次瞄準,發射!這一次一槍正中眉心。河馬媽媽的腦子在一瞬間被震碎,傑瑞整個人就在那一剎那澈底改變了……「牠立刻沉入混濁的水底,我的心中充滿痛苦與懊悔。」
傑瑞無論如何不願再射殺公河馬,便命令獵人大費周章將暴怒的公河馬趕到下游,可是當他返回小河馬所在地點時,小河馬已不見蹤影,只見一條大鱷魚,「對我得意地獰笑,於是我也斃了牠!」他們剖開鱷魚屍體,果然在胃中發現殘餘的小河馬屍體。
那是傑瑞的頓悟時刻。「這輩子我從來沒有感到如此消沉沮喪……就這樣毫無理由地殺死一頭看起來又胖、又懶、又滑稽的動物,多麼可惜啊!」那頭母河馬和那條鱷魚,便是死在杜瑞爾手下的最後兩頭動物;從「盜獵者」到「守衛」的蛻變至此完成。
內文 : 第一章
癩蛤蟆與跳舞猴
Toads and Dancing Monkeys
西非大部分的卡車都稱不上「新車」,過去痛苦的經驗教我對它們千萬別抱太大希望,可是來載我進入山區的那輛卡車,更是我看過最破爛的一輛,簡直瀕臨老舊解體邊緣。它的輪胎歪皺地站著,因為剛爬了營地前的緩坡聲嘶力竭地大聲喘氣,我惴惴不安地將行李與自己交付給它,上了車。司機是個樂天派的傢伙,一上車先交代我幫他做兩件非常重要的工作:首先,每逢下坡,我必須幫他壓住手煞車,若手煞車不與車底板保持平行,就會賭氣罷工;其次我必須隨時監視離合器,因為這個零件非常任性,一抓住機會便會發出豹子被掐住咽喉的聲音,而且跳出插座。事實擺在眼前,就連非洲的卡車司機也無法一邊駕車,一邊用住在娘胎裡的姿勢蜷在儀表板下;因此,我若珍惜自己的性命,就必須接管這兩個零件。於是,隨著我不時彎腰去壓手煞車,嗅聞瀰漫車底的橡膠燒焦的味道,那輛高貴的卡車便以時速二十英里的速度搖搖晃晃朝山區駛去;若碰上喜歡的下坡,也會放肆狂飆一下,加速到二十五英里,呼嘯往前衝。
頭三十英里,紅泥路蜿蜒穿過低地森林,巨樹夾道,緊密排列,枝椏纏結,在頭頂形成綠葉拱門。成群犀鳥擊翅飛越路面,發出古老計程車猛按喇叭的噪音;東方鬣蜥掛在路邊篩灑下來的陽光斑點裡,因情緒激動而全身泛起夕陽般的紅暈,且不斷憤怒點頭。道路幾乎不著痕跡地逐漸往上攀升,慵懶無力地繞著覆滿森林的山坡打轉。卡車後座的雇工提高嗓門開始歌唱:
返鄉,返鄉,
何時才看得見我的故鄉?
何時才看得見我的娘?
我永遠不會忘記故鄉……
司機也跟著輕輕哼,回頭瞄我一眼,看我的臉色,卻發現我也加入合唱。就這樣,卡車拖著一條彎彎細細的紅土尾巴往前開,後座的雇工中規中矩地合唱,司機與我則不時加入花腔變調,配上司機以斷音奏法的喇叭伴奏……
愈往高處爬,需要用到煞車的機會愈頻繁。另一種林下植物開始出現:成群彷彿在策畫陰謀的巨大樹蕨,挺著毛茸茸的粗短樹幹站在路邊,自頭頂噴灑出噴泉般的嫩綠蕨葉;這些樹蕨是新世界的守衛。突然,山坡就像抖掉一件外套似的,森林不見了,像一片厚綠毯,晾在身後的山谷裡,迤邐至熱暈顫慄的遠方;前方雄偉聳峙的山坡,卻覆蓋一層如浪起伏的齊腰草原,被陽光染成一片金黃。卡車愈爬愈高,引擎因不習慣這一連串激烈運動而不停喘氣顫抖。開到最後一段約長兩、三百英尺的坡道,我本以為肯定要下車去推這部老傢伙,沒想到它非常爭氣,一直爬到山壁邊緣,才筋疲力盡地開始發抖,像隻瀕死的魚不斷從水箱裡吐蒸氣。卡車終於慢慢停下,司機熄滅引擎。
「我們等小小時間,引擎!」他指指此刻已被一團蒸氣雲籠罩的隱形車頭。我滿懷感激地鑽出滾燙的前座,踱到道路開始往另一個山谷下降的邊緣,遠眺來時路,與即將駛入的大片鄉野。
我身後是廣袤的綠色森林,遠看好比羊毛般密不透風,由億兆片樹葉連成的平滑表面只在每一座山頂上才出現罅隙,因為有了天空作背景,樹叢的剪影就像一道被扯爛的流蘇。前方卻躺著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讓人感覺不可思議,這兩種地方居然毗鄰存在。它們之間沒有緩衝地帶:後面是森林,巨樹披著光滑樹葉綴成的長袍,一株株燦然生輝,就像眾多掛滿綠色珍珠的巨人國王;前方是綿亙不斷的山丘,延伸到最遙遠處淡藍色的地平線上,層巒疊嶂,彷彿冰凍的巨浪,朝著太陽仰起臉龐;從山谷到稜線,覆蓋一大片金綠長草織成的毛皮大衣,緩緩起伏,隨風的揚起或止息而忽明忽暗。後方的森林裝扮華麗,全是鮮綠與猩紅,色彩強烈;前方奇異的山中草原世界,顏色卻柔和細緻,盡是淡褐、淡綠、暖棕與金色系列。被輕輕壓皺摺疊的山丘披著這粉蠟筆畫似的草原,讓人想起英格蘭的景致,正是南方丘陵區的放大複製版。不過這種錯覺會被太陽打斷,因為熾烈的陽光一點都不英國!
從這裡開始,路面呈Z字形前行,我們吱吱嘎嘎晃下山谷,再不停哮喘地爬上陡坡,然後在另一個山頂停下來讓引擎冷卻。我注意到前方山谷裡躺著一個村莊,遠看彷彿綠色背景上一片邊緣不整齊的黝黑香菇。此刻耳邊只聽見風吹草動時的輕微嘶聲,腳底下那片村莊內的狗吠與雞鳴雖然遙遠微弱,卻宛如鈴聲般清脆。我透過望遠鏡,看見村裡頗熱鬧:成群的人圍著茅屋忙活。我還瞥見彎刀與矛的閃光,和鮮豔紗籠晃眼即逝的色彩。
「那地方在吵什麼?」我問司機。
他瞇起眼睛往山下瞄,然後轉過頭來對我咧嘴一笑。
「是市場,主人。」他解釋,然後一臉期待地問我:「主人要去那裡停?」
「你想那裡找得到牛肉賣?」
「對,主人!」
「真的?」
「真的,主人!」
「你說謊,叢林人!」我假裝生氣地斥責他,「你想去那裡停,去找玉米酒喝。是不是?」
「欸!是啦,主人。」司機笑著承認,「但有時主人也可以找到牛肉。」
「好吧,我們去停小小時間。」
「是,主人!」司機迫不及待答應,駕著卡車飛也似地駛下山坡,往村莊開去。
幾間蓋有圓錐形茅草屋頂的大茅屋整齊圍著一座正方形小廣場,廣場旁種有尤加利樹,投下樹蔭;市集就在小廣場上。小販在瘦樹投下的斑駁光影中將貨品排在地上,每個人占據一小塊地方,四周層層圍繞村民,個個比手畫腳、口沫橫飛。待售的貨品多樣化得驚人,有時也不協調得驚人。有用木柴燻製、插在短木棒上的淡水鯰────這種魚活著的時候有點醜,晒乾萎縮再用煙燻黑後看起來則像一個個邪惡的侏侏(juju)巫術布偶,在詭譎的舞蹈中擺出各種扭曲的姿勢。有大綑的布;從英國進口的都印有非洲人最喜歡的鮮豔色彩,本地人織的則較具品味,又厚又軟。布堆間胡亂堆著擺在竹籃裡的蛋與雞、綠椒、包心菜、馬鈴薯、甘蔗、大塊鮮血淋漓的肉、巨大的蔗鼠(內臟都清除乾淨,用繩子吊著)、陶盆與籐籃、木椅、針、火藥、玉米酒、狩獵陷阱、芒果、番木瓜、灌腸劑、檸檬、當地出產的鞋子、用酒椰纖維編織的可愛提袋、鐵釘、燧石、碳化鈣與鼠李緩瀉劑、鐵鏟與豹皮、膠底布鞋、呢帽、裝棕櫚酒的葫蘆,還有裝棕櫚酒及花生油的舊煤油罐。
逛市集的人也和待售貨品一樣千奇百怪:有披著雪白長袍、戴無邊白色小帽的豪薩人;或身穿五彩長袍,頭戴繡飾繁複、以流蘇裝飾的扁帽的地方酋長;還有來自偏遠山村、身上什麼都沒穿、只在下體圍塊髒皮、牙齒磨尖、臉上刺青的異教徒,對他們來說,逛市集好比遊覽熱鬧的大都會,是一年一度的餘興高潮。他們揮舞雙臂大聲爭執,彼此推擠,黑眼珠歡喜發亮,虎視眈眈盯著可可薯蕷或蔗鼠,或者三五成群渴望又絕望地瞪著成綑的彩布,在人群中擠來擠去搶最好的觀賞位置,好把那些遙不可及的奢侈品看個仔細。
我的雇工與卡車司機一進入這堆熙來攘往、體味熏天的人群之後,立刻便如鑽進糖蜜罐的螞蟻一般消失得無影無蹤,留下我一個人到處閒逛。過一陣子,我決定替那些異教蠻族照相,便架起相機,開始對焦。剎時間,全場大亂。蠻族人像有默契似地,全丟下手上的貨品與器物,找最近的掩體躲起來,同時不斷厲聲尖叫,令我迷惑、因為一般非洲人很喜歡照相。我轉身問站在旁邊的一位豪薩人是怎麼回事,他的回答很有意思;顯然那些異教徒都知道照相機為何物,也知道它能製造出被對準的人的圖像,不過他們同時也堅信攝影師每拍一張照片,即可擄獲被攝者一部分靈魂,如果照很多張,將可完全掌控被攝者;等於是巫術現代化!過去只要取得受害人的頭髮或腳趾甲就可控制他;如今替他拍張照片也算數。不過,儘管我的對象萬般不情願,還是被我偷拍了幾張。方法很簡單,只要站在路邊,眼睛往相反的方向看,然後在腋下偷偷按快門便可。
不久,我發現一樣東西,立刻將腦中所有關於攝影或巫術的想法一掃而空。我瞥見廣場旁一個陰暗的小攤上,閃過一片紅毛,趨前調查,發現一根長繩的末端綁了一隻世界上最可愛的猴子,正坐在沙地上「撲若!撲若!」尖叫。牠有一身淡薑色的毛、一道白領子和一張悲哀的黑臉,發出來的奇怪聲音既像鳥叫,又像貓歡迎人時的呼嚕喉音。牠坐著瞪了我幾秒鐘,突然站起來,開始跳舞;先抬起後腿,努力跳上跳下,兩條長手臂張開,彷彿要將我攬進懷裡,接著四腳著地,像個球似地不斷往上彈,四隻腳同時離地,愈跳愈高,愈來愈興奮。然後牠暫停稍事休息,再開始下一段舞步,四腳著地,後半身不動,前半身卻像鐘擺不斷左右晃動。表演過序曲後,接著讓我見識舞棍猴的看家本領,不停旋轉、騰躍、彈跳,看得我頭暈眼花。從一開始我就被牠迷住了,加上這一段回教托缽僧似的舞蹈,更令我無法抗拒,覺得非買到牠不可。我付給牠的攤販主人雙倍市價,得意洋洋地抱著牠離開,先在一家地攤上替牠買了串香蕉,牠深受感動,立刻將我的襯衫前面全部尿濕。我一一找回雇工與司機(每個人都滿嘴玉米酒氣),爬上卡車,繼續往前開。猴子坐在我膝頭上,不斷往嘴裡塞香蕉,一邊興奮地欣賞車窗外的風景,不停小聲尖叫。因為牠卓越的舞蹈造詣,我決定叫牠帕芙洛娃,從此成為「赤猴帕芙洛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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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車繼續行駛數小時,接近目的地時,山谷已被陰影染成一片深紫,太陽好整以暇地沉入西方山脈最高峰後千萬縷恰似猩紅與鮮綠羽毛的雲層中。
每個人都知道巴福特到了,因為道路就在那裡終止。左方是一大片由紅磚高牆圍繞的廣大中庭,中庭後方聚集眾多覆有高聳茅草屋頂的圓形茅屋,正中央是一棟小而整潔的歐式別墅;但這些建築跟聳峙其間、一座看起來像是放大一千倍的老式蜂巢的龐然巨物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這棟巨大的圓形屋有極龐大的茅草圓頂,茅草因年代久遠已發黑。路的另一邊地勢陡升,一道極寬、總共約七十階的樓梯蜿蜒通向另一棟馬蹄型的大別墅,樓上樓下全圍繞著寬敞的陽臺,陽臺列柱蔓生肥美的九重葛與別的爬藤植物。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便是我未來幾個月的家。
待我全身僵硬地爬出卡車後,中庭最遠方那面牆中的一道拱門緩緩開啟、一小群人魚貫走來,穿過中庭,走到我站的地方。那群人全是男士,大多為長老,身穿飄逸的五彩長袍,移動間颯颯生風;每人頭戴一頂用五彩羊毛繡滿厚厚花紋的無邊圓帽。人群之中有一位充滿幽默表情的高瘦男人,穿一件純白的長袍,頭上的圓帽也沒有刺繡,然而儘管他衣裝素淨,我卻一眼看出他是這一小隊人馬中最重要的人物,舉手投足,處處流露出尊貴的氣派。他便是巴福特的國王,統治我們剛穿越的草原王國與其間的黑色子民。他極富裕,據說以睿智──可能還帶一點專制的狡猾──治理自己的王國。他走到我面前停下來,和煦微笑,並伸出一隻又大又細的手。
「歡迎。」他說。
日後我才知道,他和他的子民一樣,能說一口流利的「非洲式英語」,但不知為何羞於表現,因此我們必須透過一位翻譯交談。那位翻譯畢恭畢敬透過自己握成杯狀的雙手,將我的見面詞轉譯,國王有禮地聆聽,然後對著坐落在我們上方坡頂的別墅揮動一隻巨手。
「很好。」他咧嘴笑著說。
我們又握了一次手,他便帶領扈從穿過中庭,走進拱門內,留下我進駐他「很好」的別墅內。
約莫兩個鐘頭後,我洗了澡,也吃了東西,一位信差來訪,告知我若已從旅途勞頓後「平靜」下來,國王希望過來與我小敘一番。我請信差回話,說我已感覺非常平靜,很樂意接待國王;接著取出威士忌,恭候大駕光臨。他很快抵達,身邊仍圍繞那一小群扈從,我們在陽臺燈旁坐下,開始聊天。我舉起威士忌加水祝他健康,他舉起純威士忌祝我健康。剛開始我們還透過翻譯交談,後來隨酒瓶中的威士忌遽減,國王開始說「非洲式英語」。我花了整整兩小時解釋我來到他國度的目的,搬出一大堆書與照片,給他看我想要蒐集的動物,溝通一遇到瓶頸,便在紙上畫圖,同時模倣動物的聲音;從頭到尾國王都以駭人的穩健速度不斷添酒。
他表示我應可蒐集到大部分的動物,並承諾隔天派幾名優秀的獵人來替我工作。不過,他補充,最好的辦法應是由他放出風聲,讓他所有的子民開始替我「抓牛肉」;他表示放話最理想的時間在十天之後,到時本地將舉行某項慶典,他的子民將在特定的日子裡上山蒐集大量乾草,送來巴福特,好替國王的侏侏巫大屋葺頂,並替他多不勝數的妻妾修整屋頂。人民送乾草來的那一天,他將準備食物及飲料,大張筵席。參加祭典的人來自附近各個角落,人數將逾數百位,國王解釋到時他可以公開對子民講話,說明我想要的動物有哪些。我大表贊同,萬分感激,再將他的空杯斟滿。
酒瓶眼見即將見底,最後終於點滴不剩。國王煞有威儀站起身來,忍住一個酒嗝,伸出一隻手。
「我走!」他對著自己那棟小別墅的方向揮揮手。
「我太遺憾,」我客氣地說:「你喜歡我陪你走路?」
「好,朋友,」他笑逐顏開地說。「很好!」
我呼喚一名雇工,後者提著防風燈快步跑來,帶領我們穿過陽臺,往樓梯的方向走去,國王仍一手緊抓我的手,另一隻手指著陽臺、房間,以及三十英尺底下月光如洗的花園,非常滿意地對自己咕嚕「很好!很好!」。抵達巨大漫長的樓梯頂端後,他停下來淒涼地看我一眼,伸出一根極長的手臂往下指著說:「七十五階。」然後又笑了。
「非常好。」我點頭表示同意。
「我們去數,」國王想到這個主意,非常開心。「七十五階。我們去數。」
他將一根長手臂搭在我肩上,沉重地倚過來,我們開始往下走,一邊大聲數數兒。可惜他記不得六以上的英文怎麼說,所以才下到一半我們就已經數糊塗了。等下到樓梯底,根據國王的計算,顯然少了三階。
「七十二?」他自問:「不,七十五!它們去哪邊?」
他興師問罪虎瞪著瑟縮在路邊等待的扈從,彷彿在指控他們把少了的臺階藏在長袍底下,我趕忙提議重數一遍,於是我們又爬回陽臺頂,大吼地數數兒,再一次從上數到下。國王每次數到六之後就會重頭開始,我心想若不採取行動,肯定得花一整個晚上尋找少掉的臺階;所以,當我們再一次爬到樓梯頂端,又再一次下到底的時候,便以勝利的口吻大叫:「七十五!」然後轉頭對我的同伴微笑。起先他還不太情願接受我的計算結果,因為他自己只數到五,很想追查少掉的那七十階,不過經我再三保證,說我小時候參加過無數次心算比賽,每次都得獎,我算的絕對正確,他才將我一把壓在他胸前,死拽著我的手拚命扭,一邊咕嚕道:「很好,很好,我的朋友!」然後施施然穿越寬廣的中庭,走回扈從身旁,留下我獨自爬上七十五個臺階,上床睡覺。
隔天,我一邊對付與國王社交的後遺症 ——頭痛!一邊忙著為想像中如潮湧至的動物建造籠子。中午,四位又高又帥的年輕人,穿著最好最鮮豔的紗籠,手持燧發槍出現。這幾把可怕的武器年代都極古老,槍管皆因腐蝕而凹陷破洞,彷彿每枝槍都感染了嚴重的天花,我請他們先把這幾枝看起來極危險的武器放在大門外,再進來和我談話。他們便是國王派來的獵人;我花了半個鐘頭給他們看照片,並解釋我願意為不同動物付的價錢,接著吩咐他們下午就出去狩獵,傍晚把獵物帶回來給我看。如果他們什麼都沒抓到,那麼明天一早再過來。最後我發給他們一些香菸,再目睹他們慢慢逛出村子,一邊互相熱烈討論,一邊狂放不羈地拿槍東指西指。
傍晚,其中一位年輕人又出現了,手上拎著一只小竹籃,往地上一蹲,哀怨地凝視我,一邊解釋他與夥伴們一整天運氣欠佳,雖然走了很遠的路,卻沒找到一隻我給他們看的動物;不過,他們還是捉到了一樣「東西」。
說罷便往前傾,把竹籃放到我腳邊。
「我不了解主人要不要這種牛肉。」他說。
我打開籃蓋往裡面瞄,本來以為裡面大概裝了一隻松鼠,或一隻老鼠,結果卻看到籃裡坐了一對又大又美麗的癩蛤蟆。
「主人喜歡這種牛肉?」獵人看著我的臉色焦慮問道。
「喜歡,我非常喜歡。」我說;他咧嘴笑了。
我照價付給他錢,又「散」了些香菸給他,他答應明天再和同伴們過來,便離開了。等他走了之後,我才能專心觀察那對癩蛤蟆;兩隻都跟茶碟差不多大,有水汪汪的大眼睛,又胖又短的腿,屈在沉重的身體下面一副不勝負荷的樣子。牠們的顏色非常驚人:背是濃濃的乳白色,上面灑了許多黑色的蟲狀紋;頭與身體兩側為深紅色,介於桃紅與酒紅之間;肚子則是一片毛茛般的鮮黃色。
我一向喜歡癩蛤蟆,因為我覺得牠們沉靜又莊重,自有迷人之處,沒有青蛙那種神經質又痴呆的特性,又不像青蛙皮膚黏答答,整天嚥口水。但在碰到這兩隻以前,我一直以為天底下的癩蛤蟆都大同小異,即使顏色與長相不同,就性格而論也一成不變。但我很快就發現這兩隻兩棲類動物性格突出,簡直就像哺乳動物。
這兩隻都是眉葉蟾蜍(Brow-leaf Toad),因為背上奇異的乳白與黑色花紋不論形狀及顏色都酷似一片乾皺的枯葉,若靜靜蹲在林地上,可以完全融入背景中。牠的學名為「睫眉蟾蜍」,用拉丁文發音更具形聲效果:Bufo superciliaris;這是因為眉葉蟾蜍給人的第一印象總是非常高傲,大眼睛上方的皮膚被擠出兩粒小突點,看起來總像挑高了眉毛,一副睥睨全世界、冷嘲熱諷的模樣;而且嘴極寬,好像自以為是貴族,永遠微微下撇的嘴角,更加強那種冷笑的效果。據我所知,只有另一種動物的傲慢可與之抗衡——駱駝!再加上眉葉蟾蜍大搖大擺的緩慢步伐,而且每走兩、三步就會蹲下來,用既輕蔑又同情的眼光瞅你,讓你覺得再沒有架子比牠們更大的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