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裁判選析 (2020年修訂第3版)
作者 | 賴淳良/ 主編; 吳光平/ 副主編; 何佳芳/ 許兆慶/ 李後政/ 李瑞生/ 吳光平/ 林恩瑋/ 蔡佩芬/ 賴淳良/ 許耀明/ 鄭菀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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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國際私法裁判選析 (2020年修訂第3版):國際私法為涉外民商紛爭法院訴訟或仲裁並適用法律之法學。國際私法因理論之深奧向有困難法學之稱,但隨著交通便利、網路發達、經貿全 |
作者 | 賴淳良/ 主編; 吳光平/ 副主編; 何佳芳/ 許兆慶/ 李後政/ 李瑞生/ 吳光平/ 林恩瑋/ 蔡佩芬/ 賴淳良/ 許耀明/ 鄭菀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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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國際私法裁判選析 (2020年修訂第3版):國際私法為涉外民商紛爭法院訴訟或仲裁並適用法律之法學。國際私法因理論之深奧向有困難法學之稱,但隨著交通便利、網路發達、經貿全 |
內容簡介 國際私法為涉外民商紛爭法院訴訟或仲裁並適用法律之法學。國際私法因理論之深奧向有困難法學之稱,但隨著交通便利、網路發達、經貿全球化、各國人民往來密切,國際私法於現今已為相當實用之法學,對於頻繁發生之涉外民商事件,重要且必需,而我國法院實務也已累積了諸多國際私法裁判,更印證了國際私法之實用性。本書乃挑選三十五個重要之國際私法裁判,由國內十位國際私法之學者專家引據相關學理,以裁判之事實概要及裁判要旨加以評析,除了引介實務裁判及相關國際私法理論外,並提出進一步思考之問題及推薦進階參考閱讀文獻,可供國際私法者初學者建立國際私法基礎概念,更可供從事實務之法官與律師處理涉外民商事件之進階參考。
作者介紹 賴淳良(主編暨作者)現 職華嚴律師事務所律師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學 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司法院法官學院講座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吳光平(副主編暨作者)現 職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國防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副教授學 歷輔仁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考試院國家考試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監事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保護動物委員會委員兼副召集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何佳芳.許兆慶.李後政.李瑞生.吳光平.林恩瑋.蔡佩芬.賴淳良.許耀明.鄭菀瓊(以發表順序排列)何佳芳現 職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學 歷日本大阪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講師許兆慶現 職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長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兼爭端解決研究中心主任學 歷中正大學法學博士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碩士經 歷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中正大學、台北大學、東海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李後政現 職博彥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學 歷台灣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律師高考、司法官特考典試委員台灣宜蘭地方法院、台東地方法院法官監察院薦任科員李瑞生現 職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學 歷東海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主任金門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所長金門大學進修推廣部主任考試院國家考試命題委員、閱卷委員林恩瑋現 職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東海大學法律服務中心主任東海國際顧問有限公司執行長學 歷法國史特拉斯堡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考試院國家考試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建業法律事務所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蔡佩芬現 職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暨研究所專任副教授學 歷中正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考試院國家考試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台中市政府仲裁人暨調解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許耀明現 職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學 歷法國愛克斯馬賽大學國際法與歐盟法博士經 歷世界法學會ILA永續發展與綠色貿易法委員會委員歐洲國際法學會ESIL國際生命法小組創辦委員、國際環境法小組委員亞洲國際法學會AsainSIL國際經濟法、國際環境法小組委員鄭菀瓊現 職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學 歷日本九州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產品目錄 馬 序/馬漢寶 三版序 編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編 國際民事程序法論 第一章 國際裁判管轄 .國際裁判管轄之特別情事原則/何佳芳/3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4年度重抗字第12號裁定評釋 .國際私法上之「不便利法庭原則」/許兆慶/14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589號裁定評釋 .涉外民事事件之國際訴訟競合/李後政/27 ──最高法院67年台再字第49號判例評釋 .國際私法上之合意管轄/許兆慶/59 ──最高法院91年度台抗字第268號裁定評釋 .涉外電子商務之國際裁判管轄/李瑞生/71 ──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176號裁定評釋 .被告可扣押財產所在地之國際裁判管轄/吳光平/80 ──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176號裁定評釋 第二章 外國法院判決暨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外國懲罰性賠償金判決之承認/林恩瑋/94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835號判決評釋 .判決承認與執行之送達條款/蔡佩芬/107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7號判決評釋 .外國判決效力之承認及其效力之準據法/賴淳良/119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98號判決評釋 .外國仲裁判斷承認與執行/蔡佩芬/133 ──最高法院79年度台抗字第352號裁定評釋 第三章 涉外破產之域外效力──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193號判決評釋/李後政/145 第二編 衝突法總論 第四章 先決問題之解決標準──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42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165 第五章 定性的反致──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第1007號判決評釋/林恩瑋/179 第六章 國際公序與國內公序──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57號判決評釋/許耀明/187 第七章 即刻適用法──台灣高等法院92年度上易字第299號判決評釋/吳光平/197 第八章 法律適用分割方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804號判決評釋/林恩瑋/208 第九章 外國法之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56號判決評釋/李後政/217 第三編 衝突法各論 第十章 法人準據法:從涉外股東臨時會決議之管轄權與準據法決定談起──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259號判決評釋/許耀明/237 第十一章 代理關係之準據法──台灣高等法院91年度重上字第451號判決評釋/何佳芳/248 第十二章 契約之準據法 .契約主觀準據法/吳光平/264 ──台灣高等法院102年上字第243號判決評釋 .契約客觀準據法:特徵性履行/何佳芳/275 ──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海商上易字第3號判決評釋 .勞動契約之準據法/吳光平/286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09號判決評釋 第十三章 侵權行為之準據法 .侵權行為之選法規則/賴淳良/298 ──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消上字第8號判決評釋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範圍之準據法/賴淳良/312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838號判決評釋 .特殊侵權行為:網路誹謗/林恩瑋/321 ──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825號判決評釋 .船舶碰撞之準據法:即刻適用法則/蔡佩芬/335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845號判決評釋 第十四章 不當得利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001號判決評釋/李後政/346 第十五章 物權之準據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64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355 第十六章 智慧財產權之準據法 .專利權暨其授權契約效力之法律適用/鄭菀瓊/363 ──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民專訴字第10號判決評釋 .著作權侵權爭議之法律適用/鄭菀瓊/374 ──台灣高等法院93年度訴更(一)字第3號判決評釋 .專利權侵害之法律適用/吳光平/386 ──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民專上字第18號民事判決評釋 第十七章 離婚及離婚後親子責任之選法規則──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32號判決評釋/賴淳良/395 第十八章 親子責任之國際管轄及選法規則──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1年度親字第83號判決評釋/賴淳良/406 第十九章 繼承之準據法 .繼承與遺囑之準據法/李後政/420 ──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民專訴字第10號判決評釋 .跨國遺產管理事件/賴淳良/437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92號判決評釋
書名 / | 國際私法裁判選析 (2020年修訂第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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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賴淳良 主編; 吳光平 副主編; 何佳芳 許兆慶 李後政 李瑞生 吳光平 林恩瑋 蔡佩芬 賴淳良 許耀明 鄭菀瓊 |
簡介 / | 國際私法裁判選析 (2020年修訂第3版):國際私法為涉外民商紛爭法院訴訟或仲裁並適用法律之法學。國際私法因理論之深奧向有困難法學之稱,但隨著交通便利、網路發達、經貿全 |
出版社 /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5114015 |
ISBN10 / | 9575114019 |
EAN / | 9789575114015 |
誠品26碼 / | 2681923290006 |
頁數 / | 472 |
開數 / | 20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3X17X2.2CM |
級別 / | N:無 |
自序 : 三版序
本次增訂由許耀明教授、林恩瑋教授、何佳芳副教授以及主編賴淳良、副主編吳光平新增相關裁判欄位,使讀者可以進一步查閱司法裁判案例。同時也增加三篇裁判選析,更加完整地闡述國際私法。
國際私法著名學者薩維尼說:同一時間,同一地方,就同一問題,有不同法律可能被適用時,代表著改變的機會。著名的法律哲學者羅爾斯說:再華麗的理論,如果不符合真實,就應該被修改或拒絕;再嚴謹的法律或制度,如果不符合正義,就應該被變革或棄置。藉著改變的機會,我們也許可以更靠近不同人群及人民交往應有的正義、公平與公道。
作者一同
2020年8月8日
推薦序 : 馬 序
經過幾世紀之發展,國際私法之研究已不能不以國際共知之理論為基礎,並以各國既成之制度作參考。
國內大專院校講授國際私法課程之學者,於1985年(民國74年)成立國際私法研究會,並推余擔任會長。研究會可便利聯絡國內外學者共同促進國際私法之研究。其間自2005年開始,即與中國大陸之國際私法學會約定,隔年分別主辦兩岸國際私法學者之學術研討會,並出版刊物,迄今未斷。
在國內,則時有研究會會員約集國內外學者舉行國際私法之討論會。國內部分學者曾以國際私法案例結合理論從事研討。經數年,其中十位參照所得經驗,選擇國內各級法院之實際案例,引據相關學理,加以評析,期能將成果整理後編印成書。現已成之書即本書 《國際私法裁判選析》。
至本書之完成,係先選定三十一個題目,由十位學者親自選擇合於擅長之領域者執筆撰寫。文章內容均以實務判決之事實概要及裁判要旨之評析與討論為主。除引介實務判決及有關國際私法理論外,並推薦可供進一步思考之問題。如此,使本書可供初習國際私法者使用,亦可供從事實務之法官與律師處理涉外民事案件之參考。當能對國際私法之學理與實用均有助益。
書既成,請余作序。因為以上已就撰寫本書之緣由以及書內文章撰寫之體裁提供扼要的說明,或許可即以此項說明,代替序文。並藉此對撰文諸君為促進國際私法研究所費心力,表示感慰之意。
國際私法研究會會長
馬漢寶
于台北思上書屋時年九十
民國105年9月28日
最佳賣點 : 本書乃挑選三十五個重要之國際私法裁判,由國內十位國際私法之學者專家引據相關學理,以裁判之事實概要及裁判要旨加以評析,除了引介實務裁判及相關國際私法理論外,並提出進一步思考之問題及推薦進階參考閱讀文獻,可供國際私法者初學者建立國際私法基礎概念,更可供從事實務之法官與律師處理涉外民商事件之進階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