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 | 誠品線上

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

作者 張麗卿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醫療人權,是病人與所有醫事人員的權利,彼此都必須受到同等的對待與保障,而不是偏執一方。本書的內容分為五個部分:「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自主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醫療人權,是病人與所有醫事人員的權利,彼此都必須受到同等的對待與保障,而不是偏執一方。本書的內容分為五個部分:「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自主與生命抉擇」、「病人自主與同意」、「醫療實務與醫療常規」、「醫療刑責之修法進程」。全書內容多與「病人自主決定權」相關,因此本書取名為「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希望凸顯自主決定權在醫療領域的精神與意義。本書也是本人「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另一本書的延續。本書既適合醫界人士及法界人士研讀,也適宜對醫療人權及病人自主有興趣之一般人士參照。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張麗卿台灣桃園縣人現 職高雄大學特聘教授、財經法律學系教授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合聘教授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學 歷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人事室主任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考選部司法官特考、律師特考、高普考試等之典試、出題、閱卷及口試委員主 授刑法、刑事訴訟法醫療倫理與法律人工智慧與法律法律倫理與經典文學司法精神醫學著 作交通刑法新刑法探索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驗證刑訴改革脈動刑事訴訟制度與刑事證據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法律與文學──文學視野中的法律正義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序 病人自主權利法 ◆病人自主權利法──善終的抉擇 壹、前 言/5 貳、立法經緯與善終緣由/6 參、本法規範之精要說明/13 肆、本法規範的主要特色/21 伍、本法規範的問題與梳理/27 陸、結 語/40 ◆醫師執行預立醫療決定的刑事責任 壹、前 言/45 貳、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法定程序/46 參、醫師執行預立醫療決定的刑法免責依據/55 肆、醫師執行預立醫療決定的潛在風險/67 伍、結 語/72 ◆死亡協助與生命自主權──以病人自主權的落實為核心 壹、前言: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現狀/79 貳、病人自主權利法與死亡協助/81 參、臨床條件的概括規定/84 肆、有條件允許積極的死亡協助/86 伍、醫師的價值判斷可能會影響病人自主權之落實/90 陸、結 語/92 柒、後 記/93 病人自主與生命抉擇 ◆放棄醫療或專斷醫療 壹、案 例/98 貳、爭 點/98 參、解 析/98 肆、結 語/100 ◆自主善終或延命醫療 壹、案 例/104 貳、爭 點/104 參、解 析/104 肆、結 語/111 病人自主與同意、承諾 ◆醫事刑法中假設同意的運用 壹、前 言/117 貳、假設同意是例外被容許的專斷醫療/120 參、假設同意的由來與發展/123 肆、假設同意的刑法體系定位/134 伍、假設同意的判斷與證明/142 陸、結 語/146 ◆被害人承諾的法律效力──高等法院102年度上訴字第261號刑事判決評析 壹、前 言/151 貳、本案事實/151 參、歷審判決/152 肆、本案判決見解/154 伍、爭點與討論/156 陸、被告可能欠缺不法意識/162 柒、結 語/165 醫療實務與醫療常規 ◆外科醫療糾紛鑑定案例及判決解析──腹痛灌腸致死案 壹、案情概要/171 貳、訴訟爭點/172 參、鑑定意見/172 肆、判決解析/176 伍、結 語/186 ◆兒科醫療糾紛鑑定案例及判決解析──披著感冒羊皮的殺手:心肌炎 壹、案情概要/191 貳、訴訟爭點/191 參、鑑定意見/192 肆、評 析/197 ◆醫療常規與專斷醫療的刑法容許性──評析拒絕輸血案 壹、前 言/213 貳、從拒絕輸血案談起/214 參、專斷醫療行為的刑法評價/216 肆、專斷醫療行為的容許性/225 伍、結 語/237 醫療刑責之修法進程 ◆醫療法第82條的修正與疑慮──以醫療糾紛拔牙案為例 壹、前 言/243 貳、牙科醫療糾紛的特色/243 參、拔牙案的爭執/248 肆、醫療法第82條修正刑事責任的認定/250 伍、回到拔牙案/262 陸、結 語/265 ◆醫療法第82條修法之法學意涵 壹、前 言/271 貳、從一個案例談起:O型腿案/271 參、醫療法第82條的法學意涵/272 肆、修法後醫療刑責評價的四個路徑思維/277 伍、結合醫療法第82條與刑法第14條綜合評價/279 陸、結 語/281 ◆醫療法第106條之修正與適用──護理站中的醫療暴力 壹、案 例/285 貳、醫療法的修正背景/285 參、甲掌摑乙成立傷害罪/286 肆、甲掌摑乙成立加重公然侮辱罪/290 伍、競 合/292 陸、醫療法修正後的法律適用/292 柒、結 論/295 捌、後 記/296

商品規格

書名 / 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
作者 / 張麗卿
簡介 / 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醫療人權,是病人與所有醫事人員的權利,彼此都必須受到同等的對待與保障,而不是偏執一方。本書的內容分為五個部分:「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自主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5113346
ISBN10 / 9575113349
EAN / 9789575113346
誠品26碼 / 2681917754002
頁數 / 32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全書內容多與「病人自主決定權」相關,因此本書取名為「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希望凸顯自主決定權在醫療領域的精神與意義。本書也是本人「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另一本書的延續。本書既適合醫界人士及法界人士研讀,也適宜對醫療人權及病人自主有興趣之一般人士參照。

試閱文字

自序 : 序

  本人的「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一書問世後,我陸續寫了一些攸關醫療實務糾紛與醫療常規運用的相關文章,內容多涉及「病人自主決定權」,因此本書名為「醫療人權與病人自主」,希望凸顯自主決定權在醫療領域的意義。
  本書所收文章,依照論文的關聯性分為五個部分:「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自主與生命抉擇」、「病人自主與同意、承諾」、「醫療實務與醫療常規」、「醫療刑責之修法進程」等。這些文章曾發表於近年內的法學期刊或學報,或是研討會的演講稿,因此內容上有些重複,但為了維持個別文章敘述上的獨立性及一貫性,除了保留某些重複的原文內容外,全書文章內容均有略微添加及修正,以符合本書的新穎性。
  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主要集中於2019年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規定與實務運用。該法以病人善終自主權為核心,規範病人在特定情況下,能夠依據自己真實意願,在醫師協助下無痛苦或較小痛苦地走向生命終點的權利。不過,醫師於協助病人實現自我決定權的同時,應該避免執行「預立醫療決定所可能形成的刑事責任風險」。醫師執行預立醫療決定於法有據,但是面對《病人自主權利法》無法協助的病人,將來有無可能在嚴格的條件下,允許有條件的積極死亡協助,值得繼續思考與討論。
  病人自主與生命抉擇部分,本書選擇「漸凍人」及「耶和華見證人」兩個案例。「漸凍人」因為有了《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明文規定,病人可以自主決定走向善終或以醫療延命,但「耶和華見證人」卻呈現了放棄醫療或專斷醫療的極大衝突。兩個案例都攸關病人自主決定權的實踐與衝擊。
  病人自主與同意、承諾部分,尊重病人的自主決定,是公認的醫療倫理準則。不過,在很特殊的情況下,運用「假設同意」的概念,藉以限縮醫師的成罪可能性,卻可能與自主決定權衝突。這個衝突,是最近的刑法學討論很值得注意的議題。至於「被害人承諾」成為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係源於「自願不發生不法」的法諺,其中亦蘊含了自主決定權的意義。不過,自主決定權並非絕對,每個人雖然都可以支配自己可以處分的權利,但生命的捨棄則是例外。即便有被害人的承諾,也不能阻卻行為的違法性。
  醫療實務與醫療常規部分,「腹痛灌腸致死案」係針對外科醫療糾紛的鑑定與解析;「披著感冒羊皮的殺手:心肌炎案」則是兒科醫療糾紛鑑定的棘手案例;「拒絕輸血案」闡述醫療常規與專斷醫療的刑法容許性。念念不忘救治病人的善良醫師,雖然作出違反病人意思的醫療決定,刑法實在不應該加以苛責。
  醫療刑責之修法進程部分,《醫療法》第82條的修正過程,最為艱辛。長期以來,醫師最為擔心醫療刑責的夢魘,終在2017年底以「過失責任判斷的明確化與合理化」的修法目的中,加以實現。針對醫療暴力事件頻傳的修法,也在2017年修正《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後,讓所有相關醫療從業人員,不再籠罩於醫療暴力的恐懼,有安全的工作環境,確保醫療人權的實踐。
  醫界為了推動醫師刑責的合理化,歷經長久的折衝,我看到李明濱醫師、邱泰源醫師等人的堅持不懈與辛勞付出,讓人由衷感佩;在我主持的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案「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規範及其實務運用(Ⅰ)(Ⅱ)」上,感謝吳肇鑫醫師、廖文進醫師的鼎力協助,使我能與童綜合醫院攜手合作,從中體會病人自主的精神與實踐;多年來,我有幸擔任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因此結識不少醫界的大家,他們在會議中的發言與討論,富有啟發性,使我獲益甚多。同時,感謝何宏能醫師對先父的醫療協助,以及田蕙芬醫師與吳振吉醫師提供我個人的醫療照顧與諮詢。自從我涉入醫療刑法以來,有幸得到許多醫界前輩及友人的指導與協助,藉著本書出版,致上誠摯的謝忱。
  此外,醫界為了努力與法界對話,近十年來持續舉辦「醫法論壇」,台北、台中與高雄皆有。我躬逢其盛,從未缺席,主要任務是邀請適當的法界人士參加論壇。台北的論壇由葛謹醫師主其事,台中的論壇則由林義龍醫師負責,高雄的論壇由高醫全力協助。感激兩位醫師以及高醫對我的信任,讓我在論壇裡結識許多醫界菁英,並在往後的日子得到不少協助,更開心能有機會為醫界與法界的溝通,貢獻一己之力。
  一如往常,本書的編排,得到元照出版公司的大力協助,我要表達深深的謝意。我也要感謝我的研究助理,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生葉蕙禎、邱陽;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生李睿祥、碩士生張文瑜、王利如。他們協助更新文獻資料,以及參與討論,高度表現出研究團隊的和諧與功能。

張麗卿
寫於2020年4月清明時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