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總論 (修訂11版)
作者 | 陳清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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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稅法總論 (修訂11版):.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作一綜合性分析探討,內容包括稅法基礎理論、基本原理、稅捐債務法律關係、稅捐稽徵程序關係、稅捐罰則以及 |
作者 | 陳清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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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稅法總論 (修訂11版):.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作一綜合性分析探討,內容包括稅法基礎理論、基本原理、稅捐債務法律關係、稅捐稽徵程序關係、稅捐罰則以及 |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作一綜合性分析探討,內容包括稅法 基礎理論、基本原理、稅捐債務法律關係、稅捐稽徵程序關係、稅捐罰則以及稅捐行政救濟等稅法一般共通性問題,其內容豐富。 .主要參酌引進德國、日本學說理論,並就我國實務見解加以分析探討。 .可供大學研習稅法課程之使用,也可作為實務上處理稅務案件之參考。 .如能熟讀本書,應可具備稅法基礎知識,而具有處理稅法問題之基本能力。
作者介紹 陳清秀現 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委員學 歷台灣大學法學博士(1991)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1995-1996)經 歷科技部法規委員會委員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財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稅法講座法務部行政罰法諮詢小組委員法官學院及司法人員研習所租稅法講座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合夥律師
產品目錄 第十一版序 序 言 第一章 基礎理論 第一節 稅法的意義及其特徵/1 第二節 稅法的體系/16 第三節 稅法上建制的基本原則/29 第四節 稅捐、規費、受益費與特別公課/75 第五節 課稅權——稅捐高權/95 第六節 稅法的法源/120 第七節 稅法的解釋/150 第八節 稅法上法律漏洞補充/168 第九節 稅法的適用與國際稅法/189 第十節 經濟的觀察法/201 第十一節 稅捐規避/227 第十二節 稅法上類型化觀察法/254 第十三節 稅法上法律不溯既往原則/263 第十四節 稅法上誠實信用原則/276 第二章 稅捐債務法 第一節 稅捐法律關係的基本概念/287 第二節 稅捐債務之發生/308 第三節 課稅要件、稅捐優惠與重複課稅/318 第四節 稅捐債權的不可變更性及其與私法關係之融合統一/341 第五節 稅法上責任債務(第二次納稅義務)/353 第六節 稅法上之連帶債務/365 第七節 稅捐債務關係之變更及消滅/383 第八節 稅捐的附帶給付/415 第九節 稅法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426 第三章 稅捐稽徵程序 第一節 稅捐稽徵程序概說/451 第二節 稅法上協力義務與稅捐申報/506 第三節 課稅處分/522 第四節 推計課稅/553 第五節 稅法上強制執行/583 第六節 稅法上個別案件正義——以稅捐稽徵法第四十條規定為例/617 第七節 稅捐優先權與稅捐債權之保全/626 第四章 稅捐罰則 第一節 稅捐秩序罰/649 第二節 稅捐刑罰/695 第三節 自動報繳免罰/716 第五章 稅捐權利保護 第一節 稅捐行政救濟/725 第二節 稅捐行政訴訟/738 參考文獻/805 附 錄 一、稅法總論期中考試參考試題/813 二、稅法總論期末考試參考試題/819
書名 / | 稅法總論 (修訂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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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陳清秀 |
簡介 / | 稅法總論 (修訂11版):.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作一綜合性分析探討,內容包括稅法基礎理論、基本原理、稅捐債務法律關係、稅捐稽徵程序關係、稅捐罰則以及 |
出版社 /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5111939 |
ISBN10 / | 9575111931 |
EAN / | 9789575111939 |
誠品26碼 / | 2681806880003 |
頁數 / | 848 |
開數 / | 20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本書特色是將稅法總論的各項重要問題,作一綜合性分析探討,內容包括稅法 基礎理論、基本原理、稅捐債務法律關係、稅捐稽徵程序關係、稅捐罰則以及稅捐行政救濟等稅法一般共通性問題,其內容豐富。
自序 : 第十一版序
本書於第十版出版至今,已經過一年多,在此期間,稅法法令變動頗多,尤其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出現許多保障納稅者權益之判決,國內稅法學也蓬勃發展,大法官最新解釋及行政法院決議及判決也有許多值得參考之處,均值得關注。為此更新相關資料,以充實本書內容,提升本書品質,爰重新修正出版。
作者於臺大法律學系與法律學研究所初學稅法期間,惠蒙恩師 黃茂榮教授在稅法理論與法學方法論上給予諸多啟發與指導。又惠蒙恩師 翁岳生教授在作者於研究所期間,對於行政法學的研究及處世哲學上,悉心指導,使作者受益良多,於此謹致謝忱。
稅法的研究方法論,有概念法學派理論,著重在稅法的概念及體系建構,以及稅捐法律關係的體系化,並強調稅法的邏輯演繹與歸納,自成一完整體系,故有助於納稅人的預測可能性與法的安定性。但此僅能構成稅法體系的客觀上表相之「外在美」而已,有助於實現「形式的法治國家」原則。
稅法研究也有自然法學理論,從事物本質之自然法思想出發,強調法律制度應當順性而為,符合事物之本質與自然法則的事理,才能使國家社會與人民均能永續發展。又有價值法學理論,強調憲法上基本人權保障價值,應落實於個別的稅法領域上,將徵納雙方之利益均衡,建立在憲法的價值基礎上,以落實量能公平負擔,伸張稅捐正義。其次有利益法學理論,強調應更深入觀察課稅事件所涉及徵納雙方之利益狀態,在租稅法規的訂定及解釋適用上,進行徵納雙方之利益衡量,以求得利益均衡(所謂財稅法的平衡論)。凡此均有助於構成稅法體系的倫理上「內在美」,較能實現「實質的法治國家」原則。
如從東方哲學觀點,利益均衡可以儒家思想的「中庸之道」形容之,這是中華文化的王道思想,稅法要能福國利民,既要獲得國家財政收入,也要給予人民生存發展空間,因此雙方應立於「執兩用中」的誠信公正上。又從佛教思想而言,華嚴經教導人們應當心懷「大慈大悲心」,對於社會大眾「拔苦」及「與樂」,金剛經也強調「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亦即應不執著於表相,而深入觀察其事件本質的實相,並以慈悲心利益眾生,以達華嚴經中通達事理以「恆順眾生」的境界,接近儒家內聖外王的思想。因此,有助於構成稅法體系的永續發展的「天道」,較能使國家國泰民安。
作者於近年任教期間,惠蒙研究助理東吳大學法研所盧至善研究生、黃微雯研究生以及王瑞陽研究生協助各項研究助理事務,使作者得以專心研究,謹此表示感謝。
又本書第十一版在研擬修正期間,惠蒙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院稅法教授Hanno Kub教授給予作者在暑假期間前往訪問研究,讓作者有廣為蒐集資料研究之機會,特別表示感恩。另本書惠蒙元照出版公司相關編輯同仁協助校對及編輯,備極辛勞,謹此致謝。
本書內容仍有繼續精進空間,留待日後繼續改善,謹請各方賢達及稅法學愛好者共同雅正。
陳清秀 謹誌
於 臺北臥龍書房
20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