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領專題研究 | 誠品線上

認領專題研究

作者 林秀雄/ 劉昭辰/ 王富仙/ 戴瑀如/ 郭振恭/ 鄧學仁/ 劉宏恩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認領專題研究:我國民法有認領與收養兩種制度,多數學者認為對象為非婚生子女時,究竟應使用認領或是收養之方式,以行為人對於該非婚生子女有無血緣關係為斷。認領須雙方有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我國民法有認領與收養兩種制度,多數學者認為對象為非婚生子女時,究竟應使用認領或是收養之方式,以行為人對於該非婚生子女有無血緣關係為斷。認領須雙方有血緣關係為前提;收養則無。也因為認領係有血緣關係存在,子女有請求生父認領之權利,且生父認領後亦不得撤銷,以保障子女利益。本次選錄數篇認領法制相關之議題,研析社會真實個案,了解制度適用上的問題所在。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林秀雄現職: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劉昭辰現職: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王富仙現職: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務企管部專員戴瑀如現職: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郭振恭現職: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鄧學仁現職: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劉宏恩現職: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副教授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遺囑認領/林秀雄王瑪莉小姐的煩惱--認領不須以血緣關係為必要/劉昭辰非生父之認領/林秀雄婚生否認與認領無效--評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994號民事判決/林秀雄認領之無效與認領之否認--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2185號判決評解/林秀雄認領之否認暨認領之撤銷--兼評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1908號判例/王富仙反於血統真實認領的救濟管道--評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034號及相關裁判兼論86年 台上字第1906號民事判例/戴瑀如論認領之無效/郭振恭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與認領之無效--評析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613號判決/郭振恭無效認領得否轉換為有效收養--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家上字第168號/鄧學仁認領子女之訴之性質--評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94號民事判決/林秀雄王永慶「四房」之生父死亡後認領案--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親字第183號民事判決/劉宏恩死後認領對第三人已得權利之影響--臺灣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505號民事判決/鄧學仁

商品規格

書名 / 認領專題研究
作者 / 林秀雄 劉昭辰 王富仙 戴瑀如 郭振恭 鄧學仁 劉宏恩
簡介 / 認領專題研究:我國民法有認領與收養兩種制度,多數學者認為對象為非婚生子女時,究竟應使用認領或是收養之方式,以行為人對於該非婚生子女有無血緣關係為斷。認領須雙方有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554371
ISBN10 / 9862554371
EAN / 9789862554371
誠品26碼 / 2681757511001
頁數 / 178
開數 / 21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我國民法有認領與收養兩種制度,多數學者認為對象為非婚生子女時,究竟應使用認領或是收養之方式,以行為人對於該非婚生子女有無血緣關係為斷。認領須雙方有血緣關係為前提;收養則無。本次選錄數篇認領法制相關之議題,研析社會真實個案,了解制度適用上的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