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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

作者 吳瑾瑜/ 邱慧洳/ 謝哲勝/ 蔡明誠/ 謝在全/ 吳光明/ 溫豐文/ 黃健彰/ 尤重道/ 吳從周/ 呂太郎/ 王千維/ 游進發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屋頂突出物或是頂樓加蓋,如何判斷是專有部分或是共有部分?地下室停車位的法律性質究竟如何?本書收錄了民法共有篇的各項議題討論,以具體案例解析的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屋頂突出物或是頂樓加蓋,如何判斷是專有部分或是共有部分? 地下室停車位的法律性質究竟如何? 本書收錄了民法共有篇的各項議題討論,以具體案例解析的方式,研析分別共有及公同共有的「各論」爭議,諸如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區分所有建物的分管契約,乃至於共有物分割以及建物各部分的權利性質,從理論端銜接實務面,透過理論的辯異,推導出具體案例的應然與對於實然的批判。 本書適合實務工作的專業人士、學術研究者及法律系學生,作為充實新知的專業讀物。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吳瑾瑜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邱慧洳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助產及婦女健康照護系副教授謝哲勝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蔡明誠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謝在全前司法院副院長吳光明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溫豐文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健彰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尤重道嘉義市社區大學講師吳從周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呂太郎司法院秘書長王千維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游進發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副教授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區分所有之共有】●占用自己專有之騎樓暨無法利用之共有法定空地構成不當得利?--兼評臺灣最高法院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五六號民事判決/吳瑾瑜●論專有部分、共有部分與約定專用部分之判斷--以屋頂突出物與地下室停車位為例評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六四三號民事判決/邱慧洳●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併為處分/謝哲勝●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與分管契約--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五○號民事判決/蔡明誠●法定共用部分登記為專用部分之效果--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台上字第五八四號民事判決評釋/謝在全【分管契約】●共有物管理對於繼受人的效力--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五○○號民事判決評釋/謝哲勝●地下室所有權應有部分與停車位使用權讓與及分管契約--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九二號月民事判決/蔡明誠●默示分管契約之探討--兼論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七九○號判決/吳光明●默示的分管契約--最高院九八台上一○八七/溫豐文●共有土地分管與裁判分割/謝哲勝【優先購買權】●以同一價格行使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三九號民事判決評釋/謝哲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之競合--兼評內政部土地法修正草案相關規定/黃健彰【共有物分割】●共有人部分相同的不相鄰數不動產的裁判合併分割--雲林地方法院一○○年度訴字第三三○號判決評釋/謝哲勝●共有土地分割之限制與一部分維持共有問題之探討/尤重道【公同共有債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評最高法院二○一五年度第三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吳從周●公同共有債權人起訴請求給付之當事人適格--評最高法院一○四年度第三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呂太郎●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王千維●再論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以最高法院一○四年度第三次民事庭會議(一)為反思對象/游進發

商品規格

書名 / 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
作者 / 吳瑾瑜 邱慧洳 謝哲勝 蔡明誠 謝在全 吳光明 溫豐文 黃健彰 尤重道 吳從周 呂太郎 王千維 游進發
簡介 / 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屋頂突出物或是頂樓加蓋,如何判斷是專有部分或是共有部分?地下室停車位的法律性質究竟如何?本書收錄了民法共有篇的各項議題討論,以具體案例解析的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559949
ISBN10 / 9862559942
EAN / 9789862559949
誠品26碼 / 2681757481007
頁數 / 350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收錄了民法共有篇的各項議題討論,以具體案例解析的方式,研析分別共有及公同共有的「各論」爭議,諸如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區分所有建物的分管契約,乃至於共有物分割以及建物各部分的權利性質,從理論端銜接實務面,透過理論的辯異,推導出具體案例的應然與對於實然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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