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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作者 王文宇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如「經營階層」意涵),並針對相關的法規命令及「軟法」(如實務守則)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如「經營階層」意涵),並針對相關的法規命令及「軟法」(如實務守則),一併闡明。 第一部分「總論」扼要說明管制策略與發展趨勢;第二部分「公司治理」與第三部分「法令遵循」,依序介紹相關法規與實務。 收錄28則案例或專題研究,結合理論與實務,除了分析本土的重要案例與事件外,也評論國際性議題,以拓展讀者視野。 參與公司治理的企業家(董事與經理人)、專業人士(律師與會計師)、以及有志學習的法商學院師生,皆可藉由此書一窺「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的重要性。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王文宇現 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臺灣大學(校級)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國際比較法學會(IACL)臺灣分會召集人兼領銜會員‧Board Member,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Oxford)‧Board Member, Asi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Cambridge)學 歷‧美國史丹福(Stanford)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Columbia)大學法學碩士‧臺灣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士經 歷‧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美國紐約華爾街Sullivan & Cromwell律師事務所律師‧臺北理律法律事務所紐約州律師‧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客座副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亞洲法經濟學學會(AsLEA)會長‧上市、上櫃公司獨立董事、公營行庫監察人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推薦序/賴英照 推薦序/陳 冲 推薦序/曾繁城 推薦序/胡星陽 推薦序/陳清祥 推薦序/何麗梅 推薦序/林靖揚 序 言 【第一篇 總論:公司目的與治理架構】 第一章 公司與上市櫃公司的特徵 第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特徵/4 第二節 上市櫃公司的特徵/7 第二章 公司目的與ESG的發展 第一節 傳統上之公司目的/10 第二節 近代公司目的之變遷──ESG理念之出現/11 第三節 近代公司目的所面臨之挑戰/11 第四節 國內外企業及法制對於ESG之跟進/12 ●案例 BlackRock與股東行動主義/14 第三章 代理問題與管制策略 第一節 代理問題/18 第二節 因應代理成本之法律策略/19 ●專題 SPAC的運作模式與管制策略/22 第四章 治理架構──以董事會與公司負責人為中心 第一節 受託義務之起源與內涵/26 第二節 公司負責人之種類及其受託義務之輕重/27 ●案例 14家銀行辦理慶富集團授信案/28 【第二篇 公司治理】 第一章 我國公司治理的發展 第一節 公司治理制度的緣起/34 第二節 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性/35 第三節 國際公司治理的發展/36 第四節 台灣公司治理的發展/38 第五節 台灣公司治理的挑戰/40 第六節 結 語/41 第二章 公司治理的負責人(一)──董事與董事長 第一節 董事相關的法律規定/44 第二節 董事的種類/50 第三節 與董事長相關的法律規定/54 第四節 董事長所應具備的軟性實力/55 第三章 公司治理的負責人(二)──獨立董事 第一節 獨立董事的制度沿革/60 第二節 獨立董事之獨立性/62 第三節 獨立董事所需具備的特質/64 第四節 獨立董事的職權/65 第五節 獨立董事的行為準則/66 第六節 獨立董事的困境/68 ●案例 永大機電的經營權爭奪/70 ●專題 董事資訊權/72 第四章 公司治理的負責人(三)──高階經理人與一般經理人 第一節 比較法觀點/76 第二節 經理人與公司內部的關係/77 第三節 經理人與公司外部的關係/78 第四節 結 論/79 ●案例 從Amazon論管理階層的定位/80 ●專題 公司治理主管與法遵長/81 第五章 公司治理的機關(一)──董事會 第一節 前 言/84 第二節 單軌制與雙軌制/84 第三節 我國法規現況/89 ●案例 大法官釋字 第770號解釋(現金逐出合併)/100 第六章 公司治理的機關(二)──審計委員會 第一節 前 言/104 第二節 國際間審計委員會制度簡介/104 第三節 我國審計委員會制度/107 第四節 審計委員會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110 第五節 效能審計委員會的建置/112 第六節 公司治理藍圖3.0/114 第七章 公司治理的機關(三)──薪資報酬委員會 第一節 前 言/118 第二節 國際間薪資報酬委員會制度簡介/119 第三節 我國薪資報酬委員會制度/124 第四節 薪資報酬委員的職權行使與挑戰/131 第五節 薪資報酬委員的效能提升/132 第六節 結 論/133 ●案例 台積電發放限制型股票/133 第八章 公司治理的機關(四)──其他委員會 第一節 前 言/138 第二節 提名委員會/138 第三節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142 第四節 風險管理委員會/145 第五節 執行委員會/148 ●專題 公司業務權限劃分方式/150 ●專題 企業併購法下的特別委員會/152 第九章 負責人民事責任──注意、忠實與其他義務 第一節 注意義務/156 第二節 忠實義務/162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之特殊賠償責任/171 ●專題 經理人收受賄賂的民事責任/173 ●案例 KKR併購榮化的資訊揭露/175 第十章 證券交易法的民刑事責任 第一節 導 論/180 第二節 資訊不實(一)──證券詐欺/184 第三節 資訊不實(二)──財報不實/190 第四節 資訊不實(三)──公開說明書不實/194 ●案例 樂陞案(以證券詐欺為中心)/200 第五節 操縱市場/204 第六節 短線交易/210 第七節 內線交易/212 ●案例 綠點案(以內線交易為中心)/219 第八節 利益輸送的特別刑事責任/221 ●案例 博達案(以非常規交易為中心)/224 ●案例 幸福人壽案(以特別背信為中心)/228 第十一章 董事責任保險與相關議題 第一節 前 言/232 第二節 我國董事責任之相關規定與實務運作/232 第三節 董事責任之限制/234 第四節 董事補償制度/235 第五節 董事責任保險/236 第六節 結 語/237 第十二章 民事責任訴追體系 第一節 概 述/240 第二節 股東代表訴訟/240 第三節 股東直接訴訟/242 第十三章 證券投資人與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一節 概 述/246 第二節 設置保護基金/247 第三節 設置調處委員會辦理證券交易爭議事件之調處/248 第四節 團體訴訟與團體仲裁制度/249 第五節 代表及解任訴訟/250 ●案例 大同公司董事長解任訴訟/251 第十四章 商業法院與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一節 制定背景/254 第二節 商業法庭/255 ●案例 從經營權之爭談法院角色(友訊與大同)/259 ●案例 商業判斷法則應用於民事案件(勤美)/261 ●案例 商業判斷法則應用於刑事案件(中華商銀)/263 【第三篇 法令遵循】 第一章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第一節 法令遵循概述/268 第二節 法令遵循與董事義務之關聯/269 第二章 董事之監督義務與法令遵循 第一節 美國司法部門之「公司法規遵循規劃評估指南」/272 第二節 董事於法令遵循中之角色/275 第三節 法令遵循部門之設立方向/277 第四節 再思考,法令遵循之實踐/278 第五節 結 論/280 ●專題 美國Caremark判決下的監督義務/281 第三章 內部控制 第一節 目 的/286 第二節 組成要素及運作/286 第三節 小 結/289 第四節 彙總圖表/290 第五節 台灣現行內部控制規範之分析/291 第四章 內部稽核 第一節 概 述/298 第二節 內部稽核之重要議題/298 第三節 小 結/300 第五章 財務報告與外部稽核 第一節 概 述/302 第二節 財務報告/302 第三節 外部稽核/305 第四節 小 結/308 第六章 吹哨者制度與規則 第一節 前 言/310 第二節 我國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之介紹與比較/311 第三節 總結──對我國吹哨者制度之未來展望/322 ●案例 永豐吹哨者與法令遵循/326 第七章 內部調查與報告 第一節 前言──公司為何須進行內部調查?/330 第二節 如何組織調查?/332 第三節 證人訪談/332 第四節 其他在面談過程中發生的典型問題/337 第五節 蒐集和組織相關之文件/338 第六節 揭露內部調查的結果/342 第七節 結 論/343 第八章 配合外部執法的調查──以證券交易法為例 第一節 前 言/346 第二節 揭露義務及調查責任/346 第三節 與外部執法同時進行的內部調查/348 第四節 結 論/350 第九章 金融機構法令遵循與洗錢防制 第一節 洗錢防制與法令遵循之發展趨勢/352 第二節 法遵的演進──從自評到風險評估/353 第三節 結 論/355 ●案例 兆豐銀行違反美國洗錢規定/355 第十章 資安與網安管理 第一節 資訊安全與網路威脅之概述/360 第二節 公司治理於網路安全的發展/361 第三節 相關規範的適用/366 第四節 結 論/368 ●專題 駭客入侵台灣大企業/368 第十一章 控管境內外法律風險 第一節 前 言/372 第二節 企業法律風險的定義/372 第三節 企業法律風險的類型/373 第四節 企業法律風險的評估、防範與管理/376 ●案例 廣明案與國際聯合行為規範風險/378 ●案例 聯電案與國際營業秘密規範風險/380 第十二章 誠信制度與公司治理 第一節 誠信制度於企業的定位/384 第二節 現行規範/384 第三節 誠信與法遵、吹哨者制度間之關係/385 第四節 誠信制度之引進與落實/386 第五節 小 結/388 ●案例 Volkswagen福斯排氣軟體舞弊/388

商品規格

書名 /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作者 / 王文宇
簡介 /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如「經營階層」意涵),並針對相關的法規命令及「軟法」(如實務守則)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5115531
ISBN10 / 9575115538
EAN / 9789575115531
誠品26碼 / 2682039041001
頁數 / 424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2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並針對相關的法規命令及「軟法」,一併闡明。
收錄28則案例或專題研究,結合理論與實務,除了分析本土的重要案例與事件外,也評論國際性議題,以拓展讀者視野。

試閱文字

自序 : 序 言

  本世紀以來大型公司的治理議題,深受各界重視。國際方面,如早期OECD頒布公司治理原則、近年機構投資人推動ESG;國內方面,如政府先後推動獨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均為著例。同時,隨著市場與科技的快速發展,公司經營環境日趨複雜;在此情況下,如因內控失當而產生監督風險,或因網路駭客而帶來資安問題,均可能因治理失靈而衍生責任,凸顯法令遵循的重要。因此,唯有善盡「法令遵循」之能事,方能擁有完善之「公司治理」,兩者互為表裡、相輔相成。

  筆者多年來從事公司法學術研究與律師工作,並兼任多家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監察人等職,深感有必要針對「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做有系統地論述,以收一爐共冶之效。欲達此目的,首先應梳理現行法律(包括公司法證交法)規定並說明之,同時釐清法規與實務扞格之處(如「管理階層」的含意)。其次除法律規定外,針對相關法規命令與「軟法」(如實務守則),也須一併闡明。最後,由於法規環境變化多端,也應介紹基本觀念與國際趨勢(如近來對公司目的之檢討),方能與時俱進。

  本書創作即植根於此理念,設定讀者為參與公司治理的企業家(董事與經理人)、專業人士(律師與會計師)、以及有志探討企業治理的法、商學院師生。第一部分「總論」扼要說明管制策略與發展趨勢;第二部分「公司治理」與第三部分「法令遵循」,依序介紹相關法規與實務。此外為結合理論與實務,收錄28則案例或專題,除分析本土重要案例外,也評析國際性議題(如福斯排氣軟體舞弊),以拓展讀者視野。筆者至盼此種兼容並蓄的設計,能夠提高本書的品質與可讀性。

  本書之問世,筆者首先感謝遴聘我擔任獨立董事的公司,包括創意電子、統一超商、精材科技、凱基證券(及銀行)等,使筆者累積寶貴實務經驗;同時感謝熱心為文推薦本書的諸位先進,使本書增色許多。此外,台大法律研究所林鈺棋、戴立安、劉儒翰、 鄭羽棻、林其叡、法律系彭軍維、輔大法律研究所羅仁傑等同學,費心協助編輯,我銘感五內。再者,筆者兼任台大計量理論與應用中心研究員,承蒙該中心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Grant No. 110L900201)及科技部研究計畫(MOST110-2634-F-002-045)的補助,特此致謝。最後,筆者衷心感謝內人淑容的長期鼓勵與體諒,以及小兒王衡不時自美捎來的關切。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內容廣泛、牽涉萬端;筆者能力有限,因此本書不周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各界方家不吝指教。

王文宇
2021年6月5日
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萬才館研究室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推薦序

  王文宇教授是權威的公司法學者,兼有深厚的法學素養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是他結合學術與實務的結晶,有精采的法學論述,更有實用的專業知識。不論在大學從事學術研究,或在實務界處理企業法律問題,這都是一本案頭必備的好書,特為推薦。

前司法院院長   
賴英照

推薦序

  荀子嘗謂:「主其心而慎治之」。文宇教授新著,以法學為經,以人性為緯,多面相剖析公司治理,多層次解讀法令遵循,貫穿其間者,洋溢荀子之道。法遵治理典籍,汗牛充棟,我獨愛2018 Commonsense Principles 2.0,深入淺出,言簡意賅,而Commonsense意謂源自人性,與本書立論,恰相輝映。厥為文宇兄博古通今、學貫中西的最佳註腳。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前行政院院長   
陳 冲

推薦序

  金管會於2020年8月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可以觀察到過去公司治理較聚焦在董事會職能的強化、資訊透明的揭露,現在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各國開始重視ESG永續發展相關的議題,這個趨勢已經是普世價值,沒有任何企業能夠置身於這股永續發展的潮流之外。

  王文宇教授是學術與實務兼具的法律專業人士,多年來致力推動公司治理不餘遺力,並且已擔任創意電子獨立董事13年,對於公司能夠連續七屆獲得公司治理評鑑前5%的殊榮,貢獻卓著。現今 王文宇教授整理並結合其學術的研究和擔任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的實務經驗,彙編成冊,推出《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一書,除闡述公司治理架構、董事當責義務及法令遵循外,對於時下熱門話題如資訊安全及ESG相關議題也有所著墨,內容豐富但言簡意賅,個人深受啟發。

  相信這本《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對莘莘學子、上市、櫃公司董事和經營團隊及公司治理專業人士會有醍醐灌頂之效,更企盼所有的讀者對於公司治理能夠本於初心,方得始終。

創意電子董事長   
台積電董事   
曾繁城

推薦序

  公司治理的議題越來越重要,相關的報導也經常出現在報章雜誌。好的公司治理制度要達到兩個目標:消極面要避免公司經營不善,不讓投資人蒙受像大同或康友-KY這樣的慘劇。積極面要促進公司設定正確的方向和有效率的執行。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對公司治理做全面性的介紹,兼顧消極和積極兩個目標,充分反映了作者多年來在學術界、實務界和政府單位的經驗,這樣的結合恰恰是公司治理這個領域所需要的。

  書中處處可見作者的洞見,值得細讀深思。例如近來有很多討論國內是否應引進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制度,作者就指出SPAC的核心是發起人與經營團隊,而國內的根本問題在於法規上的不足,缺乏這類型的專業投資人。

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   
兼管理學院院長   
胡星陽

推薦序

強化法令遵循 落實公司治理

  法令遵循制度在金融機構已經行之多年,直到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違反洗錢防制相關法令被重罰1.8億美金,才再次被強調。近年來,廣明案(反托拉斯法)、聯電案(營業秘密法)、駭客入侵案(資通安全管理法)、臉書個資外洩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都是提醒各行業應更重視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制度。

  欣見文宇兄以多年累積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闡述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各相關層面的議題,輔以經典的國內外實際案例剖析,是一本兼具學術理論與實務探討的好書,研習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制度的參考指引。相信本書定能給產、官、學界帶來啟發和借鏡,協助規劃及落實法令遵循制度,釐清及規範董事監督義務,齊心落實公司治理。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   
陳清祥


推薦序

  王教授擔任台積電轉投資創意電子獨立董事多年,熟諳公司法理論與實務,如今完成公司治理大作,可喜可賀。本書深入淺出,闡明相關法規、剖析治理機制;視角寬廣,既探討國際趨勢,也檢視知名案例,可讀性高,適合所有董事與經理人閱讀。

  本人身為實務工作者,在台積電擔任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主席多年,深知追求「永續」是提升企業價值,促進企業成長的不二法門。企業永續之推動,首在於領導人對於永續文化之建立,並將ESG之精神及各項規範融入於企業日常營運及決策中,上行下效,成為企業的DNA的一部分。

  本書以淺顯文字介紹ESG、公司治理之法律與法遵面向,深具參考價值;尤其收錄敝公司融合ESG之限制型股票案例,足見理念相同!

台積電歐亞業務資深副總經理   
何麗梅

推薦序

  二十年前在台大法研所師從王文宇教授學習公司法制時,對於老師諸多先進的公司法理念,包括將法人視為不同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間的法律關係的核心重新解構「公司」的概念,深感敬佩,這些理念也成為伴隨我執業十餘載的暮鼓晨鐘。

  《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一書,延續老師一貫風格,跳脫許多比較法著作羅列各國法規和台灣法規進行比較的傳統套路,以台灣本身的法制為骨架,以國內外近年的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熱點議題和案例為發想,將外國法制、實務和學者見解穿插於文中,刺激讀者思考。由於讀者對於相關議題和案例或已於新聞中耳熟能詳,在閱讀過程中極易產生共鳴,隨著內容跌宕猶如和老師隔空時而探討、時而論辯,時而被深深說服,趣味盎然。

  本人過去十五年在紐約、香港等金融中心從事證券發行和公司併購等業務,對於本書探討的許多觀點深有所感。尤其,各市場的法制文化不同,絕非「參考先進法制」就能憑空產生適當的法制規範或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例如,一般而言,美國法制長期依賴訴訟和法院形成規範、而香港更借重專業的證券監管機關來防弊。

  本書探討了諸多重要的實務案例。如樂陞案引出的買方資金證明問題,在美國並無法規強制要求上市公司併購的買方提供資金證明,但實務上併購案賣方的董事會均會有此要求,以滿足董事誠信義務降低訴訟風險,而香港則更偏向監管機構介入,由證監會要求買方的財務顧問出具資金確認函。又如上市公司併購時的賣方董事會下設特別委員會,在美國和香港均非法律強行要求,實務上設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處理有利益衝突的情形,並非所有併購均有必要。再如榮化併購案,如果李氏家族在買方實體的上層結構中有持股,在美國和香港將有不同的披露要求,且在香港更可能導致李氏家族不能在股東會投票等等,均有整體的法制思維支撐。

  這兩年朝野倡議將台灣建設為亞洲金融中心之一。跨國企業考慮上市、融資的市場時,除了經濟因素外,法制基礎建設也極為關鍵。同樣的,國際投資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公司治理和法令遵循也是重要的考量。如本書所強調,良好的公司治理法制必須同時能「興利」和「防弊」。同樣的,當一家公司在考慮其公司治理,例如董事會和委員會的組成、股權激勵制度的設計時,也離不開決策對於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可能帶來正面、負面的行為動機。當然,無論何種制度設計,都無法自外於台灣的法制、文化、主管機關和法院的專業性等,否則徒法不足以自行。

  閱讀至此,忽聞鳥鳴。轉頭一看不覺天邊已微明。幾個小時的深夜閱讀收穫滿滿,不啻是疫情下在家工作時的最佳精神食糧。

Sullivan & Cromwell LLP合夥人   
林靖揚
2021年6月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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