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物權化與否認子女之訴: 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 第四冊 | 誠品線上

債權物權化與否認子女之訴: 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 第四冊

作者 吳從周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債權物權化與否認子女之訴: 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 第四冊:本書延續「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第三冊」在民法與民事訴訟法領域,透過方法論的運用與實務判決對話的努力。實體法部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延續「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第三冊」在民法與民事訴訟法領域,透過方法論的運用與實務判決對話的努力。實體法部分,將焦點置於債權物權化理論與實務的探討;程序法部分,則是關於否認子女之訴在比較法上的論述,除此之外,包含其他民事法之重要法律爭議。作者以本書作為其從事法學研究及教職之里程碑,提供讀者豐富之民事法學思考路徑,同時總結自身研究成果,值得仔細品味、發掘箇中奧妙。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吳從周現 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蔡萬才講座教授學 歷臺灣大學法學博士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經 歷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現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副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兼任教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調解審議委員會委員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委員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會委員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序 言 第一章 法律溯及既往適用與類推適用——簡評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二○八○號判決 壹、判 決/2 貳、爭 點/4 參、簡 評/5 肆、結 論/10 第二章 未出席社員能否提起撤銷總會決議之訴 壹、爭 點/12 貳、學說爭論與實務見解/12 參、本文見解/15 第三章 債權物權化、推定租賃關係與誠信原則——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第十六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評釋 壹、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第十六次民事庭會議決議/18 貳、債權之物權化/21 參、從「推定租賃關係」到「推定使用借貸關係」?/37 肆、具體個案中最高法院考量之誠信原則的因素/51 伍、結 論/57 第四章 「土地與房屋不同屬一人所有」不宜類推適用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五九號判決在法學方法論上的再思考 壹、判決事實與理由/60 貳、形式上的疑問/64 參、方法論上的實質檢討/69 肆、類推適用以外的解決途徑/75 伍、結 論/78 第五章 互易契約之債權物權化——簡評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七二九號判決 壹、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七二九號判決/82 貳、債權物權化在我國法上之發展趨勢/88 參、結 論/96 第六章 主人與狗——動物占有人責任之實務案例整理 壹、新聞事實二則/100 貳、相關法規/101 參、實務案例之分析解說/102 肆、結 論/112 第七章 法律上的死而復活——死亡宣告之撤銷及其效力 壹、新聞事實/114 貳、相關法規與問題概述/114 參、分析解說/116 肆、結 論/128 第八章 上司罵下屬,公司連帶賠!?——受僱人「執行職務」概念之再探討 壹、新聞事實/130 貳、相關法規與爭點/130 參、問題的重要性/132 肆、分析解說/135 伍、本案之檢討(代結論)/142 第九章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中性行為 壹、法律依據/147 貳、四種典型/149 參、爭論案型/152 肆、設例解析(代結論)/158 第十章 仲裁判斷與時效中斷——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一二號判決在法學方法論上的思考 壹、案例事實、判決要旨與問題提出/162 貳、提付仲裁與時效中斷/168 參、撤銷仲裁判斷與時效視為不中斷/169 肆、作成仲裁判斷與時效中斷事由終止/174 伍、結 論/180 第十一章 在時效起算點決議仍採客觀基準說之後……——簡評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七年度上國字第一一號判決 判決摘要/182 相關法條/183 相關裁判/183 關鍵字/184 裁判簡評/184 第十二章 借名登記與無權處分——簡評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七六號判決 判決摘要/190 相關法條/190 相關裁判/190 關鍵字/190 裁判簡評/190 第十三章 出租人之主給付義務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評析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六九九號、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七三三號判決 壹、判決之內容與問題之提出/196 貳、用益狀態提供義務/203 參、用益狀態維持義務與瑕疵擔保請求權/210 肆、結 論/219 第十四章 再訪否認子女之訴——以親生父提訴權之探討為中心 壹、論題在我國文獻討論之現狀/222 貳、親生父提訴權爭論在德國法上之演變/224 參、我國法上之討論/231 肆、結 論/251 第十五章 子女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的被告適格 壹、新聞事實/254 貳、相關法規與爭點/254 參、問題分析解釋/255 肆、結 論/265 第十六章 民事法官懈怠案件之進行與當事人之權利救濟——從德國「不作為抗告法」(Untatigkeits-beschwerdengesetz)之制定思考我國法之出路 壹、序 說/271 貳、歐洲人權法院2000年10月26日之「Kudla v. Polen」判決/273 參、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之回應/280 肆、立法前德國法體系內之解決可能性/283 伍、德國「不作為抗告法」之立法目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291 陸、反思我國法上當事人之救濟可能性(代結論)/299 第十七章 遲誤準備程序期日、不預納訴訟費用與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一個民事訴訟法學方法論的基本介紹 壹、兩則實務見解與問題之提出/312 貳、簡介德國法上建構一個獨立民事訴訟法學方法論之嘗試/315 參、我國法上之概況反思:以「過失證明妨礙」為例/325 肆、兩則實務見解在法學方法論上之檢討/330 伍、結 論/343 第十八章 接續觀察主觀預備合併在我國之發展——瀏覽德國學說、兼評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二八三號判決 壹、緒說:問題現狀與祝賀詞/346 貳、爭論:原告及被告方面之主觀預備合併的基本論點/350 參、瀏覽:德國學說與實務見解/362 肆、評 析/368 第十九章 案件遲延之逆襲——從防止「逃避爭點簡化協議」與「逃避失權」之角度出發整理與觀察相關最高法院判決 壹、序說:爭點簡化協議、失權與集中審理/380 貳、爭點簡化協議之對象範圍/386 參、爭點簡化協議之效力範圍/392 肆、結 論/418 第二十章 再論第二審失權與補充第一審之攻擊防禦方法——觀察後續實務見解發展中所產生的諸多疑問 壹、序 說/420 貳、後續實務見解發展中產生的諸多疑問(一):失權之性質與要件/421 參、後續實務見解發展中產生的諸多疑問(二):失權規定間之適用關係/441 肆、結 論/445 第二十一章 於第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之失權效果 壹、分歧的實務見解:一個抗辯,四種效果/449 貳、以責問權行使為前提/455 參、結 論/456 第二十二章 民事裁判書附記不同意見書? 壹、新聞事實/458 貳、相關法規與爭點/459 參、問題分析解釋/460 肆、結論:流人血的罪不歸於我?/467 第二十三章 醫療過失舉證責任的實務新發展:醫病鬥「法」第二回合——簡評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二七三八號判決 壹、判決要旨與問題現況/472 貳、醫病鬥法第一回合:實體法的枷鎖與解脫/475 參、醫病鬥法第二回合:訴訟法上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與例外/481 肆、結 論/490 第二十四章 以一訴「附帶請求」不併計標的價額之範圍 壹、學說與實務之基本見解/493 貳、「附帶請求」之範圍/496 參、結 論/504 附 錄 制定法的不法與超制定法的法/505

商品規格

書名 / 債權物權化與否認子女之訴: 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 第四冊
作者 / 吳從周
簡介 / 債權物權化與否認子女之訴: 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 第四冊:本書延續「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第三冊」在民法與民事訴訟法領域,透過方法論的運用與實務判決對話的努力。實體法部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5115258
ISBN10 / 9575115252
EAN / 9789575115258
誠品26碼 / 2682039040004
頁數 / 552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1X15X2.5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書延續「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第三冊」在民法與民事訴訟法領域,透過方法論的運用與實務判決對話的努力。實體法部分,將焦點置於債權物權化理論與實務的探討;程序法部分,則是關於否認子女之訴在比較法上的論述,除此之外,包含其他民事法之重要法律爭議。

試閱文字

自序 : 序 言
  對於是否要將在台北大學法學院任教三年期間所撰寫的長短篇論文,集結成單一冊子,一直猶豫多時,主要是因為數十篇文章的長短不一,寫作的風格有時為了應邀稿所求,亦不一貫。最後仍決定將其彙編為論文出版系列的第四冊,目的是為了表達對於大學時代的母系台北大學法律系(前身為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系)栽培之恩的感謝,特別是其中有多篇,是在台北大學民生東路校區由法學院所舉辦的學術研討會上所發表的文章,更具有特殊意義。

  三年前因著偶然的機會,蒙師長提攜而返回台北大學司法系專任,一年後原來的法學系、財法系與司法系三系合併為現在之法律系,儘管三系磨合過程中不免的一些人事紛擾以及二○○九年秋天的一段兼課插曲,在三年的任教期間內,台北大學法律系始終提供給我一個自由地教學與研究,無虞地揮灑專業的學術空間。這本冊子中共二十四篇不成熟的嘗試作品,多少顯露了這樣的一個成果累積。雖然在二○○九年夏季末,因著學術生涯的規劃考慮,決定轉往我的另一個母系台灣大學法律系繼續任教,但對提攜與照顧我的台北大學法律系的師長們,我心中始終感念,在此僅以本書表達我心中萬分之感激。

  這本冊子仍然延續我在民法與民事訴訟法領域,透過方法論的運用與實務判決對話的努力。本書在民法與方法論部分,特別是關於債權物權化理論與實務的探討,在民事訴訟法部分,特別是關於否認子女之訴在比較法上的論述,最受關注。

  本書先於2010年出版,10年後蒙元照出版公司協助,使本書得以重新排版印刷並與我的其餘論文集共八冊完整面世,對我的學術工作具有重大意義。可惜本書重新付梓前,值2021年5月中旬世紀病毒COVID-19強烈肆虐台灣本土,造成台灣社會面臨有史以來最大規模流行病侵害之致命危險,人心惶惶,懷抱此書我要特別獻上個人微小的禱告為台灣祈福,也要特別對元照出版公司所有同仁仍然克服困難完成本書的付印工作,謹致上我最大的謝意!

吳從周
2021年5月19日
於梧桐屋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