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 上: 程序、發明I篇 (2021年 增訂第3版)
作者 | 張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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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 上: 程序、發明I篇 (2021年 增訂第3版):本書分為上下兩冊,包括程序、發明、設計、新型及舉發等五篇,其中彙整案例超過150則,考題超過800題。上冊包 |
作者 | 張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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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 上: 程序、發明I篇 (2021年 增訂第3版):本書分為上下兩冊,包括程序、發明、設計、新型及舉發等五篇,其中彙整案例超過150則,考題超過800題。上冊包 |
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上下兩冊,包括程序、發明、設計、新型及舉發等五篇,其中彙整案例超過150則,考題超過800題。上冊包括「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篇」及「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篇」第一至第四章等,內容充實深入,完整詮釋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 本書適用對象廣泛,舉凡專利審查人員審案及訓練參考、從業者(專利師、專利代理人、專利工程師、智權及法務人員)申請專利之實務及研究參考、有志從事專利工作者之入門及應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專利師考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參考、大專院校專利系所課程教材等,皆可各取所需。
作者介紹 張仁平學 歷台灣大學化工碩士經 歷.1980年至1981年任職南亞塑膠公司副工程師.1981年至1984年任職大學及技術學院化工系講師.1984年進入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智慧財產局前身),擔任專利審查委員、化工(含化學、醫藥、生技)審查組組長.2000年第一屆經濟部專利審查官特考及格,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助理審查官、審查官、審查基準科科長、化工審查科科長、高級審查官、副組長、研究員.擔任專利審查基準小組召集人、專利侵權判斷要點小組召集人,負責完成發明專利審查基準、發明專利侵權判斷要點.擔任專利審查品質管理小組召集人,負責提升專利審查品質 .美國專利商標局訪問學者,日本特許廳、歐洲專利局(EPO)研習,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英國專利局、法國工業財產局、荷蘭專利局考察.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種籽師資培訓班講師、法院、大學、協會、機關、廠商等專利專題講座
產品目錄 三版序 序 歷年專利審查基準版本 第一篇 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 第一章 申請專利及辦理有關專利事項之程序 (一)相關法規/3 (二)審查基準/7 1.文件要求/7 2.送件方式/9 3.申請案號/10 4.受 理/10 5.撤 回/11 6.拋 棄/12 (三)問 題/13 第二章 專利申請書 (一)相關法規/17 (二)審查基準/19 1.申請書應載明事項/19 2.發明名稱/20 3.申請人/20 4.發明人/20 5.代理人/21 6.地 址/21 7.聲明事項/21 (三)問 題/22 第三章 專利申請人及發明人 (一)相關法規/24 (二)審查基準/26 1.專利申請權/26 2.專利申請人/27 3.發明人/28 4.變更事項/29 (三)問 題/30 第四章 代理人 (一)相關法規/36 (二)審查基準/37 1.委任代理人/37 2.代理人之資格/38 3.委任書/38 4.代理人之人數/38 5.變更代理人/39 6.變更代理人地址/39 7.解任代理人/40 8.代理人死亡/40 (三)問 題/40 第五章 申請日 (一)相關法規/44 (二)審查基準/46 1.申請日之取得/47 2.以外文本取得申請日/50 3.以簡體字本取得申請日/53 (三)問 題/53 第六章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圖式及摘要 (一)相關法規/59 (二)審查基準/60 1.說明書/60 2.申請專利範圍/63 3.摘 要/63 4.圖 式/63 (三)問 題/65 第七章 優先權及優惠期 (一)相關法規/67 (二)審查基準/68 1.國際優先權/68 2.國內優先權/73 3.優惠期/75 (三)問 題/75 第八章 生物材料寄存 (一)相關法規/82 (二)審查基準/82 1.生物材料寄存之法定期限/83 2.生物材料之寄存機構/83 3.生物材料寄存資訊之記載/84 4.生物材料之寄存證明文件/85 (三)問 題/85 第九章 發明公開及申請實體審查 (一)相關法規/90 (二)審查基準/93 1.發明公開/94 2.申請實體審查/96 (三)問 題/97 第十章 修 正 (一)相關法規/102 (二)審查基準/102 1.修正之文件要求/103 2.誤譯訂正之文件要求/104 3.同時申請修正及誤譯訂正之文件要求/106 (三)問 題/107 第十一章 申請權之異動 (一)相關法規/109 (二)審查基準/110 1.讓與登記/110 2.繼承登記/111 3.異動登記審查注意事項/112 (三)問 題/112 第十二章 再審查 (一)相關法規/115 (二)審查基準/115 1.再審查之申請及法定期間/116 2.再審查之申請人/116 3.再審查之申請文件及補正期間/116 (三)問 題/116 第十三章 分割及改請 (一)相關法規/119 (二)審查基準/120 1.分 割120 2.改 請/124 (三)問 題127 第十四章 申請規費 (一)相關法規/130 (二)審查基準/130 1.繳納之項目/130 2.繳納之方式/131 3.規費之退還/132 (三)問 題/133 第十五章 送 達 (一)相關法規/136 (二)審查基準/136 1.應受送達人/136 2.送達地址/138 3.送達方式/139 4.送達證明方法/140 (三)問 題/140 第十六章 期 間 (一)相關法規/142 (二)審查基準/145 1.期間之計算/145 2.期間之延展/146 3.遲誤期間之法律效果/146 4.遲誤法定期間之回復原狀/147 (三)問 題/149 第十七章 專利權之取得及維持 (一)相關法規/152 (二)審查基準/155 1.專利權之取得/155 2.專利權之期限/157 3.專利權之維持/157 (三)問 題/161 第十八章 專利權期間延長 (一)相關法規/166 (二)審查基準/166 1.申請延長之申請人/167 2.提出申請之法定期間/167 3.申請延長之文件/167 4.申請延長之公告/170 (三)問 題/170 第十九章 專利權之異動 (一)相關法規/172 (二)審查基準/175 1.讓與登記/176 2.繼承登記/177 3.信託登記/178 4.授權登記/178 5.再授權登記/180 6.質權設定登記/180 7.特殊專利權之異動登記/181 (三)問 題/182 第二十章 更 正 (一)相關法規/187 (二)審查基準/187 1.更正之申請人/188 2.更正之時機/188 3.更正申請文件及應記載事項/188 4.以誤譯訂正事項申請更正之文件要求/190 5.更正之公告/190 6.更正案與舉發案之合併審查/190 (三)問 題/191 第二十一章 舉 發 (一)相關法規/193 (二)審查基準/193 1.舉發人/194 2.代理人/195 3.舉發期間/195 4.舉發應備文件及應記載事項/196 5.交付專利權人答辯/197 6.舉發之撤回/198 (三)問 題/198 第二十二章 專利權之消滅、撤銷及回復 (一)相關法規/200 (二)審查基準/201 1.專利權之消滅/201 2.專利權之撤銷/202 3.專利權之回復/202 (三)問 題/202 第二篇 發明專利實體審查 第一章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 一、說明書、摘要及圖式/207 (一)相關法規/209 (二)審查基準/241 1.說明書/241 2.摘 要/250 3.圖 式/251 (三)案 例/252 (四)問 題/254 二、申請專利範圍/258 (一)相關法規/258 (二)審查基準/276 1.申請專利範圍之作用或功能/276 2.請求項之範疇/276 3.請求項之記載形式/277 4.請求項之記載要件/289 5.請求項之解釋/297 6.特殊態樣之請求項/298 (三)案 例/313 (四)問 題/320 第二章 何謂發明 一、發明之定義/327 (一)相關法規/327 (二)審查基準/333 1.「發明之定義」的國際法規比較/333 2.發明之技術性/338 3.非屬發明之類型/338 (三)案 例/341 (四)問 題/346 二、法定不予發明專利之標的/350 (一)相關法規/351 (二)審查基準/361 1.「法定不予發明專利之標的」的國際法規比較/362 2.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363 3.人類或動物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364 4.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372 (三)案 例/375 (四)問 題/378 第三章 專利要件 一、產業利用性/383 (一)相關法規/383 (二)審查基準/386 1.「產業利用性」之國際法規比較/387 2.產業利用性之要件/389 3.產業之範圍/390 4.產業利用性之記載/391 5.產業利用性之審查/391 6.「產業利用性」與「可據以實現」二要件之差異/391 7.違反「發明之定義」、「產業利用性」與「可據以實現」等要件之發明/392 8.未完成之發明/392 9.醫療方法發明之產業利用性/392 (三)案 例/393 (四)問 題/394 二、新穎性/396 (一)相關法規/397 (二)審查基準/411 1.「新穎性」之國際法規比較/411 2.新穎性之概念/412 3.新穎性之審查原則/415 4.新穎性之判斷基準/415 5.喪失新穎性之情事/416 6.特殊態樣請求項之新穎性判斷/420 7.擬制喪失新穎性/423 (三)案 例/428 (四)問 題/443 三、進步性/451 (一)相關法規/451 (二)審查基準/457 1.「進步性」之國際法規比較/457 2.進步性之概念/460 3.進步性之審查原則/462 4.進步性之判斷步驟/463 5.否定進步性之因素/465 6.肯定進步性之因素/467 7.進步性判斷方式之國際規範比較/469 8.選擇發明之進步性判斷/476 9.注意事項/477 (三)案 例/479 (四)問 題/492 四、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497 (一)相關法規/498 (二)審查基準/505 1.「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的國際法規比較/506 2.公開事實之行為主體/507 3.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的期間/507 4.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的適用情事/508 5.專利公報上所為之公開/509 6.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的效果/509 7.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優惠期)與優先權之差異/510 8.審查注意事項/510 (三)案 例/510 (四)問 題/511 五、先申請原則/516 (一)相關法規/516 (二)審查基準/523 1.先申請原則之概念/523 2.「相同發明」之判斷/523 3.先申請原則之審查/525 4.同人同日就相同發明與新型一案兩請之「權利接續」/531 5.「相同發明」之引證文件/536 6.「擬制喪失新穎性」與「先申請原則」之優先適用問題/536 (三)案 例/537 (四)問 題/539 第四章 發明單一性 (一)相關法規/548 (二)審查基準/557 1.基本概念/557 2.相同或對應之技術特徵/558 3.不同類型請求項之相同或對應技術特徵的判斷/558 4.特別技術特徵/560 5.發明單一性之判斷步驟/560 6.審查對象的決定/561 7.注意事項/562 (三)案 例/562 (四)問 題/572
書名 / |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 上: 程序、發明I篇 (2021年 增訂第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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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張仁平 |
簡介 / |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 上: 程序、發明I篇 (2021年 增訂第3版):本書分為上下兩冊,包括程序、發明、設計、新型及舉發等五篇,其中彙整案例超過150則,考題超過800題。上冊包 |
出版社 /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575114695 |
ISBN10 / | 9575114698 |
EAN / | 9789575114695 |
誠品26碼 / | 2681985740006 |
頁數 / | 608 |
開數 / | 20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3X17X2.8CM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本書適用對象廣泛,舉凡專利審查人員審案及訓練參考、從業者(專利師、專利代理人、專利工程師、智權及法務人員)申請專利之實務及研究參考、有志從事專利工作者之入門及應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專利師考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參考、大專院校專利系所課程教材等,皆可各取所需。
自序 : 三版序
我國專利法、施行細則及審查基準於民國102年1月1日大幅修正後,近年來,再陸續進行局部修正。於審查基準方面,配合實務需求,第二篇第九章「更正」於106年1月1日修正施行,放寬實質變更之認定條件;配合106年5月1日修正施行之專利法放寬優惠期之期間及相關要件,第二篇第三章「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於同日修正施行;參酌日本審查基準之規範,第二篇第三章「進步性」於106年7月1日修正施行;為了明確規範及修正第一次許可證之判斷方式及核准延長期間的計算,第二篇第十一章「專利權期間延長」於107年4月1日修正施行;基於審查實務之變更,第二篇第四章「單一性」於108年1月1日修正施行。
108年11月1日生效施行之專利法修正部分條文,相關審查基準亦配合修正,包括第二篇第七章「審查意見通知與審定」、第九章「更正」及第十章「分割及改請」、第四篇第二章「更正」、第五篇第一章「專利權之舉發」及第二章「專利權期間延長之舉發」等。此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及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等相關章節亦配合修正。
為了使外界瞭解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相關規範,齊一審查人員實務作業的處理原則,審查基準第四篇增訂第三章「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於109年8月1日施行。
為了配合新興科技之發展,並檢討近年設計專利之審查實務,審查基準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基準」部分章節於109年11月1日修正施行。
針對上述法規及基準之變動,本書進行全面檢視及修正,完整更新及充實相關內容。首先,於目錄前增列我國歷年專利審查基準版本,以利瞭解修訂歷程;其次,針對各重要專利制度,於相關章節之前言部分增列我國歷次之立法說明;再者,針對特殊基準規範,增列相關國際法規之比較說明;此外,精簡「案例」部分,以利閱讀,針對「試題」部分,亦以近年者為主,以配合最新之法規。
此外,為了革新專利案件之救濟層級及訴訟程序,另就相關重要事項併同修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09年12月30日預告修正「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然尚未生效施行,本書仍先行於相關章節予以補充說明,使讀者能掌握未來變動內容。
筆者從事專利公職達36年,後半部主要負責審查基準及審查品質之修訂,有幸參與專利法規之重大修正,於去年初退休後,較有餘裕以畢生經驗對於本書進行完整之修正,期望內容精益求精,使讀者對於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能有更正確及深入的瞭解。
張仁平 謹誌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