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2021年 修訂第7版) | 誠品線上

保險法 (2021年 修訂第7版)

作者 葉啟洲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保險法 (2021年 修訂第7版):.本次改版補充最新的司法實務見解與研究文獻。金管會預告的保險契約法修正草案,也納入書中予以適當說明與評釋。.案例性的教學法,對於學習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次改版補充最新的司法實務見解與研究文獻。金管會預告的保險契約法修正草案,也納入書中予以適當說明與評釋。 .案例性的教學法,對於學習極具啟發性,輔以相關學理的介紹和實務判決的印證,對於學習效果有極大的幫助。 .本書之撰寫係以法律系學生及實務工作者為主要對象,除講述保險契約法之基本原理之外,更蒐集整理相關案例及判決見解,俾便讀者得以掌握保險法學理在實際案例上的運用成果。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葉啟洲現 職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學中心主任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兼任教授臺北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學 歷輔仁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博士候選人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經 歷律師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政治大學法學院民事法學中心主任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七版序 初版序 使用說明 第一編 總 論 第一章 緒 論 壹、保險法的性質/3 貳、保險之概念與分類/12 第二章 保險契約之性質 壹、雙務契約/46 貳、不要式契約、諾成契約/47 參、最大善意契約/56 肆、附合契約/62 第三章 保險利益 壹、意 義/98 貳、功能(作用)/99 參、學說發展/101 肆、適用範圍/105 伍、分 類/107 陸、存在對象/119 柒、存在時點/121 捌、變 動/123 第四章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輔助人 壹、保險契約當事人/128 貳、保險契約的關係人/130 參、保險輔助人/147 第五章 要保人之義務 壹、給付保險費/161 貳、告知義務/185 參、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231 肆、危險發生之通知義務/246 伍、救助義務/254 陸、約定行為義務(特約條款)/255 柒、協力義務/263 第六章 保險人之義務 壹、危險承擔/268 貳、負擔必要費用/300 第二編 損害保險 第七章 損害保險總論 壹、概 說/304 貳、利得禁止原則的規範/305 參、與保險價額有關的規範/326 肆、救助義務與救助費用償還的規範/336 伍、調查與證明損失之費用負擔的規範/342 第八章 保險代位 壹、立法理由/345 貳、要 件/347 參、效 力/355 肆、再保險與保險代位/364 第九章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 壹、複保險/373 貳、保險競合/388 第十章 火災保險 壹、概 說/395 貳、種 類/396 參、承保之危險/397 肆、保險損害/401 伍、契約之履行與終止/405 陸、其他險種之準用/409 第十一章 責任保險 壹、概 說/414 貳、一般責任保險/416 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437 第十二章 保證保險 壹、概 說/500 貳、誠實保證保險/502 參、確實保證保險/515 肆、保證保險與保險代位/517 第三編 人身保險 第十三章 人壽保險 壹、概 說/522 貳、人壽保險之種類/523 參、道德危險之防止/525 肆、契約效力的特別規定/546 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權益保障/555 第十四章 其他人身保險 壹、健康保險/569 貳、傷害保險/583 參、年金保險/622 索 引/627 附 錄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633 主要參考書籍/657

商品規格

書名 / 保險法 (2021年 修訂第7版)
作者 / 葉啟洲
簡介 / 保險法 (2021年 修訂第7版):.本次改版補充最新的司法實務見解與研究文獻。金管會預告的保險契約法修正草案,也納入書中予以適當說明與評釋。.案例性的教學法,對於學習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575114893
ISBN10 / 9575114892
EAN / 9789575114893
誠品26碼 / 2681985738003
頁數 / 680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23X17X3.1CM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本次改版補充最新的司法實務見解與研究文獻。金管會預告的保險契約法修正草案,也納入書中予以適當說明與評釋。
.案例性的教學法,對於學習極具啟發性,輔以相關學理的介紹和實務判決的印證,對於學習效果有極大的幫助。

試閱文字

自序 : 七版序

  本書第六版出版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其網站上公告了保險契約法(保險私法)的許多修正草案條文,本書六版亦將之納入說明並納為附錄。兩年過去了,除了第107條、第107條之1未成年人與精神欠缺人的死亡保險規範因應輿論而修正之外,契約法部分的修正仍然無聲無息。在過去的五年之內,保險法關於保險業的規範(保險公法),卻以每年一至四次的頻率漸次修正。主管機關對於保險契約法疑難問題與其現代化的漠不關心,數十年來並無改變。其主因乃在於保險公法始為國家監理保險業的依據,保險私法的解釋適用者則是法院,與保險監理的關係較為淡薄。因為金管會對於保險私法的修法進度並無任何說明,外界難以得知,金管會2018年12月所預告的修正草案,是不是一個仍在進行中的修正草案。既未宣布中止修法或提出新版本的草案,本書仍然保留此一附錄以及相關說明。
  本次改版仍然是繼續補充司法實務在保險法的最新動態,並補充新的研究文獻。近年實務上的幾個重大爭議,第一個是對人壽保險契約權利的強制執行問題。最高法院在過去兩年之間,陸續做成幾個採取肯定說的裁判,明顯與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第19號提案所採取的否定見解不同。由於此一問題在終審法院似仍存在歧見,有待最高法院大法庭對此一法律問題加以裁判。第二個問題約定行為義務(特約條款)與除外責任之間的區辨與評價,在實務上一直存在著爭議,而且同時涉及對保險契約條款的解釋。例如無人傷亡的自撞事故,被保險人未報警是不是便構成汽車保險不保事項中的「肇事逃逸」?保證保險中被保險人違反內控規範,是除外責任還是特約條款?越來越多的裁判採取不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值得吾人持續觀察與分析。礙於篇幅,部分問題只能另行撰文研究,而無法再本書中深入說明。
  寒假期間改版,作業時間非常有限,可以如期付梓,要感謝林怡彤、李柔儀、陳聖寰、李家徹、王昭愉、彭家揚等多位助理協助費心校對。
  這本書可以印到第七版,要感謝的人實在太多!因難以窮盡,就容我不再一一列名。謹此感謝來到我生命中的每一個人,尤其是養育我的父親與母親!


葉啟洲 謹序
2021年1月,於台北木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