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與消費金融精選判決評析 | 誠品線上

委任與消費金融精選判決評析

作者 楊淑文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委任與消費金融精選判決評析:本書係探討專業服務人員如公司董事、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勞務提供人與委任人間之相關法律爭議及受任人應負之賠償責任。此外亦精選準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係探討專業服務人員如公司董事、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勞務提供人與委任人間之相關法律爭議及受任人應負之賠償責任。此外亦精選準用委任規定之借名登記契約之判決。另外,亦探討信用卡使用契約中之爭議:如是否具備消費借貸之性質、循環利息、違約金、冒用風險轉嫁、附卡持卡人連帶清償、回溯計息等條款之司法審查。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楊淑文現 職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經 歷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專員第一聯合事務所律師學 歷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序言第一章委任契約第一節一般委任壹、報酬與所失利益●最高法院民事100年度台上字第2216號判決貳、違法複委任●最高法院民事99年度台上字第2036號裁判參、委任契約與僱傭契約之區別●最高法院民事97年度台上字第359號裁判第二節公司與受任人壹、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之損害●最高法院民事99年度台上字第1144號裁判貳、董事與公司之關係●最高法院民事94年度台上字第2350號裁參、公司與經理人之關係●最高法院民事90年度台上字第1795號裁判肆、任意終止權之預先拋棄●最高法院民事90年度台上字第476號裁判伍、經理人之委任關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99年度重上字第164號裁判第三節醫師為受任人壹、醫療行為之性質●最高法院民事95年度台上字第2178號裁判貳、產前檢查疏失●最高法院民事92年度台上字第1057號判決參、醫師之說明義務●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96年度醫上易字第2號裁判第四節律師為受任人壹、當事人對律師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臺灣高等法院民事92年度上字第182號裁判貳、律師之民事責任●臺灣高等法院民事94年度上字第1026號裁判第五節會計師為受任人◎會計師之民事責任●臺灣高等法院民事99年度上易字第654號裁判第六節其他壹、工程設計與監造契約之法律性質●最高法院民事100年度台上字第786號裁判貳、借名登記之法律性質●最高法院民事99年度台上字第1662號裁判參、出名人違反借名登記契約之責任●最高法院民事98年度台上字第76號裁判肆、不動產仲介契約●最高法院民事90年度台上字第145號裁判伍、清運廢棄物契約之性質●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93年度重上字第6號裁判第二章消費金融第一節信用卡使用契約壹、信用卡使用契約之法律性質●最高法院民事89年度台上字第1628號裁判貳、循環信用利息●臺灣高等法院民事98年度上易字第716號裁判參、循環信用利息之起算日●臺中地方法院民事94年度簡上字第329號裁判肆、信用卡遲延繳款之違約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95年度訴字第844號裁判伍、特約商店與持卡人間之抗辯不得對抗發卡機構條款●臺北地方法院民事99年度簡上字第546號裁判陸、附卡持有人之連帶清償責任●臺北地方法院民事92年度簡上字第643號裁判柒、持卡人負擔冒用損失之約款●臺北地方法院民事89年度簡上字第366號裁判第二節投資壹、投資契約●臺灣高等法院民事100年度上字第335號裁判貳、金融機構之資訊告知義務●最高法院民事100年度台上字第1060號裁判參、受託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最高法院民事100年度台上字第933號裁判第三節錯誤付款壹、國際電匯銀行之注意義務與必要費用●最高法院民事101年度台上字第1159號裁判貳、受任人錯誤付款●最高法院民事100年度台上字第609號裁判參、金融機構就職員冒名貸款應否負僱用人責任●最高法院民事99年度台上字第1396號裁判肆、金融機構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最高法院民事92年度台上字第1295號裁判第四節其他壹、信用狀之審查●最高法院民事91年度台上字第1404號裁判貳、保險經紀人之法律地位●臺灣高等法院民事94年度保險上字第53號裁判

商品規格

書名 / 委任與消費金融精選判決評析
作者 / 楊淑文
簡介 / 委任與消費金融精選判決評析:本書係探討專業服務人員如公司董事、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勞務提供人與委任人間之相關法律爭議及受任人應負之賠償責任。此外亦精選準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559956
ISBN10 / 9862559950
EAN / 9789862559956
誠品26碼 / 2681543501001
頁數 / 568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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