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實務 (修訂4版) | 誠品線上

刑法總則實務 (修訂4版)

作者 林培仁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刑法總則實務 (修訂4版):本書係依循刑法總則之編章順序,自法例、刑事責任、未遂犯、正犯與共犯、刑、沒收、易刑、累犯、數罪併罰、刑之酌科及加減、緩刑、假釋、時效至保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係依循刑法總則之編章順序,自法例、刑事責任、未遂犯、正犯與共犯、刑、沒收、易刑、累犯、數罪併罰、刑之酌科及加減、緩刑、假釋、時效至保安處分,以逐條論釋之體例,採條理析釋、實務判解及法律座談之架構,儘量將基礎法理與刑法原則予以割捨,而以司法院歷年解釋、最高法院重要裁判及司法院刑事廳、法務部檢察司之法律實務見解,另為分析闡釋與事例解說,對於相關實務上之適用,或有變更及疑義之處,編者亦就個人淺見略加說明,最後再加上法諺彙集資料,以供讀者研究思索之參考引言。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林培仁現 職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兼法制室副主任學 歷中央警察大學正科畢業中央警察大學刑事幹部班結業警政署犯罪偵查與現場重建研習班結業美國司法部緝毒局犯罪偵查研習班結業警政署法規講習班結業國防部外語學校結業政治大學法律班結業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畢業經 歷考試院國家考試法務類高等檢定考試及格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委員警察分局查勤巡官、裁決巡官、派出所所長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員、偵查科組長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刑事法警正教官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科主任、法規、課程等委員考試院國家考試機要工作及閱卷委員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司法警察專長訓練班講座國家文官培訓所警佐人員晉升警正班講座警政署警光雜誌社總編輯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長警政署法制室科長、代理主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監教官警政署警監督察著 作刑法總則實務刑法分則實務(上)、(下)偵訊筆錄與移送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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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第一章 法 例第一條 罪刑法定原則第二條 從舊從輕原則第三條 屬地主義第四條 隔地犯第五條 保護主義、世界主義(國外犯罪之適用)第六條 屬人主義之一(公務員國外犯罪之適用)第七條 屬人主義之二(國民國外犯罪之適用)第八條 國外對國人犯罪之適用第九條 外國裁判服刑之效力第十條 計數、公務員、重傷、性交及電磁紀錄之定義第十一條 刑法總則對於其他刑罰法律之適用第二章 刑事責任第十二條 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或過失)第十三條 直接故意及間接故意第十四條 無認識之過失及有認識之過失第十五條 不作為犯第十六條 法律之不知與減刑第十七條 加重結果犯第十八條 責任能力之一(年齡)第十九條 責任能力之二(精神狀態)第二十條 責任能力之三(身理狀態)第二十一條 依法令之行為第二十二條 業務上正當行為第二十三條 正當防衛第二十四條 緊急避難第三章 未遂犯第二十五條 普通未遂第二十六條 不能未遂第二十七條 中止未遂及準中止未遂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第二十八條 共同正犯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及其處罰第三十條 幫助犯及其處罰第三十一條 正犯或共犯與身分之關係第五章 刑第三十二條 刑之種類第三十三條 主刑之種類及範圍第三十四條 刪除(從刑之種類)第三十五條 主刑之輕重標準第三十六條 褫奪公權之內容第三十七條 褫奪公權之宣告第三十七條之一 刑期之起算第三十七條之二 羈押日數之折抵刑期第五章之一 沒 收第三十八條 沒收物第三十八條之一 犯罪所得之沒收及追徵第三十八條之二 沒收所得之認定第三十八條之三 沒收標的之權利第三十九條 刪除(專科沒收)第四十條 沒收之宣告第四十條之一 刪除(追徵、追繳或抵償之宣告)第四十條之二 沒收之執行及時效第五章之二 易 刑第四十一條 易科罰金第四十二條 易服勞役第四十二條之一 易服社會勞動第四十三條 易以訓誡第四十四條 易刑處分之效力第四十五條 刪除(移列第三十七條之一)第四十六條 刪除(移列第三十七條之二)第六章 累 犯第四十七條 累犯之定義及其效力第四十八條 裁判確定後發覺累犯之更定其刑第四十九條 累犯適用之除外第七章 數罪併罰第五十條 數罪併罰之要件第五十一條 數罪併罰之方法第五十二條 裁判確定後餘罪之處理第五十三條 定應執行之刑第五十四條 各罪中有受赦免時餘罪之執行第五十五條 想像競合犯(刪除牽連犯)第五十六條 刪除(連續犯)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減第五十七條 刑罰之酌量第五十八條 罰金之酌量第五十九條 酌量減輕之一(情狀顯可憫恕)第六十條 酌量減輕之二(依法加減仍得酌減)第六十一條 裁判免除其刑第六十二條 自首得減輕其刑第六十三條 老幼處刑之限制第六十四條 死刑加重之限制及減輕第六十五條 無期徒刑加重之限制及減輕第六十六條 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之減輕方法第六十七條 有期徒刑及罰金之加減例第六十八條 拘役之加減例第六十九條 二種主刑以上併加減例第七十條 遞加遞減例第七十一條 主刑加減之順序第七十二條 加減後不滿一日或一元之零數不算第七十三條 酌量減輕之準用第九章 緩 刑第七十四條 緩刑之要件及附加處分第七十五條 緩刑宣告之應撤銷第七十五條之一 緩刑宣告之得撤銷第七十六條 緩刑之效力第十章 假 釋第七十七條 假釋之要件及不得假釋之情形第七十八條 假釋之撤銷第七十九條 假釋之效力第七十九條之一 徒刑併執行者之假釋第十一章 時 效第八十條 追訴權之時效期間第八十一條 刪除(追訴權時效之計算標準)第八十二條 本刑應加減時追訴權時效期間之計算第八十三條 追訴權時效之停止第八十四條 行刑權之時效期間第八十五條 行刑權時效之停止第十二章 保安處分第八十六條 感化教育處分第八十七條 監護處分第八十八條 施用毒品成癮之禁戒處分第八十九條 酗酒犯罪成癮之禁戒處分第九十條 強制工作處分第九十一條 傳染病之強制治療處分第九十一條之一 性罪犯之強制治療處分第九十二條 代替保安處分之保護管束第九十三條 緩刑及假釋之保護管束第九十四條 刪除(保護管束之處所)第九十五條 驅逐出境處分第九十六條 保安處分之宣告第九十七條 刪除(保安處分之免除與延長)第九十八條 保安處分之執行及免除第九十九條 保安處分之時效補綴法諺彙集

商品規格

書名 / 刑法總則實務 (修訂4版)
作者 / 林培仁
簡介 / 刑法總則實務 (修訂4版):本書係依循刑法總則之編章順序,自法例、刑事責任、未遂犯、正犯與共犯、刑、沒收、易刑、累犯、數罪併罰、刑之酌科及加減、緩刑、假釋、時效至保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559819
ISBN10 / 9862559810
EAN / 9789862559819
誠品26碼 / 2681530827008
頁數 / 520
開數 / 20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