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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

作者 林孟皇
出版社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台灣經歷長期的殖民統治與威權專制,轉型正義終將是我們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本書分為三個單元:檢察改革、法院改革及訴訟制度改革,談的雖是體制改革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台灣經歷長期的殖民統治與威權專制,轉型正義終將是我們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本書分為三個單元:檢察改革、法院改革及訴訟制度改革,談的雖是體制改革,貫穿其間的卻是轉型正義思維。一般國人在提及轉型正義時,都是從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時期談起。可是,既然轉型正義要處理的是過去威權體制的問題,而台灣威權體制的源頭,其實是國民黨從十六、七年開始創建的訓政體制。更甚者,作為一個法律繼受社會,我們雖然引入西方法治文明的制度框架,卻一味地依照傳統中國法的思維去理解與運作它們,以致民國肇建雖然已經百餘年,許多國人對於法律的功能想像、「法制」理念與法律人的法治素養,仍然壟罩在昔日的官僚主義與儒家文化之下。本書的特色,在於透過一件件實際發生在台灣民主轉型後的訴訟個案或人事決定,去剖析蘊含其中的文化脈絡與法治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方案,以期實現轉型正義的目的。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現 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諮詢委員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董事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輔導群社會學習領域委員學 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經 歷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司法院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法務部犯罪所得法令研修小組委員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研修委員國立編譯館九年一貫社會領域教科書審定委員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理事文化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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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推薦序/陳傳岳推薦序/張榮豐推薦序/陳俊宏自序第一編檢察改革‧彈劾、起訴兩位檢察總長的下一步──尋求檢察獨立與民主可問責性間的平衡壹、檢察權與政治力的糾葛貳、台灣檢察制度、檢察官辦案文化出了什麼問題?參、檢察官獨立、檢察一體與權責相符的虛像與實像肆、依良知與法律確信辦案又何必杜悠悠之口伍、檢察事務的指令權該由誰行使?陸、法務部長就檢察事務不得指揮監督乃錯誤立法柒、法國並無檢察獨立的思維捌、奧、德、日的司法部長就檢察事務享有指揮監督的權限玖、結語:檢察權行使必須有相應的民主監督、制衡及問責機制‧台灣檢察體系的違法濫權與抗制對策──從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安亞專案」談起壹、問題緣起貳、特偵組偵辦「安亞專案」的流程及其結果一、「安亞專案」偵辦的流程二、司法體系啟動究責的相關作為及其結果參、特偵組偵辦「安亞專案」的違法濫權疑雲及其問題一、違反偵查不公開疑雲二、洩漏國家機密疑雲三、濫權追訴疑雲肆、因應台灣檢察體系違法濫權的抗制對策一、對違法失職人員的究責二、廢除行政簽結制度並強化終結偵查處分的訴訟監督三、廢除判例選編制度、檢討民主轉型前所作相關司法解釋與判例的存廢四、建立合考分訓、多元參與的法官、檢察官人事任用與審議制度伍、結論‧台灣檢察制度的問題及其改革方向──從2006年首長特別費案的偵辦談起壹、問題緣起貳、檢察體系針對首長特別費案的追訴及其事件發展一、首長特別費的沿革、報支及核銷二、首長特別費的性質三、各檢察署偵辦首長特別費案的過程及其衍生的爭議四、檢察體系在偵辦首長特別費案的失能與政治部門的反制參、長期以來政治部門對檢察體系的干擾與檢察官們的反制一、2000年政黨輪替前政治部門對檢察體系的干涉及其衍生的問題二、2000年政黨輪替後檢察權行使與組織運作的變革三、2006年檢察體系組織變革後衍生的問題肆、重新省思檢察權行使的應有份際與檢察問題的改革方向一、檢察官的定位、檢察指令權的歸屬與憲政體制上檢察權的隸屬二、檢察一體、權責相符原則及檢察權與其他犯罪偵查機關的權限分工三、檢察事務分配、檢察體系組織與人事制度的變革四、檢審會成員的多元代表性與檢察署法的制定伍、代結論──檢察權如何面對司法政治的興起‧審、檢分隸的未竟工程──修憲時檢察權應入憲、司法院應撤廢壹、賴院長,您失言了!?貳、檢察官、法官的角色參、法官、檢察官站在同一條船上?肆、審、檢分隸的歷史伍、檢察署去法院化是朝野共識陸、檢察官應以身為檢察官一員為榮柒、現行雙元司法行政系統有違制憲本旨捌、結語:修憲時應讓檢察權入憲並撤廢司法院第二編法院改革‧台灣法官人事制度問題及其改革方向──以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制度的變革為中心壹、前言一、問題緣起二、問題意識與研究範圍貳、台灣的法官人事制度及其問題一、法官的進用二、法官的遷調三、法官的考核、獎懲與評鑑參、憲政主義下法官人事所應嚴守的原則一、民主原則二、法治原則三、權力分立原則四、審判獨立原則五、正當法律程序肆、法官人事審議制度改革芻議一、司法院人審會委員應有多元代表性二、法官遷調事宜應建立篩選標準三、院長、庭長續任事宜應送司法院人審會審議四、司法院應提出終審法院法官倍數人選供審議五、法官人事審議規則應經司法院人審會通過伍、結論‧法定法官原則的理論與實務──從陳前總統案併案換法官爭議談起壹、前言貳、台灣現有的法官事務分配與案件分配制度一、台灣社會的法治環境與法治文化二、台灣社會的法官人事制度及其問題三、台灣社會的法官事務分配與案件分配制度四、台灣社會的司法行政監督權限及其問題五、小結參、外國法制一、德國法制二、日本法制三、美國法制四、小結肆、法定法官原則的憲法基礎及其應有的制度設計一、法定法官原則在台灣社會的憲法規範基礎二、法定法官原則所應有的制度設計三、釋憲實務缺乏法定法官原則的理念── 釋字第665號解釋前四、釋字第665號解釋的評釋伍、結論‧法官角色、法官選任與法律人倫理──從「娃娃法官」、「奶嘴法官」質疑聲浪談起壹、台、加有別的「娃娃法官」貳、家門、校門、衙門參、「理想法官」所應具有的人格特質肆、法官是法律的發言人伍、您所不知道的法官角色陸、選對人才是重點柒、法官的來源?捌、慎重其事的法官遴選程序玖、結論:法律人的志業、法律人倫理是必須與自己不斷對話的生命課題‧台灣的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從大法官被推薦人選的爭議談起壹、問題緣起貳、憲政民主、司法獨立與轉型正義一、中、西社會的接觸與碰撞二、基督教文明與憲政民主理念三、人權保障、憲政民主與司法獨立四、國際社會的第三波民主浪潮與轉型正義參、儒家化的傳統中國法與清末的變法圖強一、儒家倫理與傳統中國法二、清末的變法與法律繼受肆、民國初年的司法不黨與訓政時期的黨化司法政策一、北洋政府的三權分立、司法不黨政策二、訓政時期的以黨領政、以黨治國三、訓政時期的黨化司法政策伍、行憲後動員戡亂時期的非常法制一、台灣社會的戒嚴與動員戡亂體制二、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三、黨化司法政策在台灣社會的延續陸、台灣的民主轉型與轉型不正義一、台灣的民主轉型與寧靜革命二、台灣民主轉型後的轉型正義難題三、欠缺轉型正義思維下的司法改革柒、結論‧司法院不該頒發獎章給「蓬萊島案」判決的法官──台灣司法的轉型正義功課壹、頒發司法獎章應彰顯法律人的典範價值貳、「蓬萊島案」是威權體制時期的文字獄政治迫害判決參、禁不起檢驗的「蓬萊島案」判決肆、後記──後續效應第三編訴訟制度改革‧法律理性?威權文化幽靈?──衝撞總統府事件中五度五關相關裁定的綜合評釋壹、我國現有審判文化、羈押法制的問題一、台灣特有的「重羈押輕審判」文化二、台灣法制的羈押事由、救濟及其問題貳、本件相關裁定綜合評釋一、犯罪嫌疑重大與否二、是否具備羈押原因三、是否有羈押必要四、聲羈案件如何適用平等原則參、結論‧法官知法?法院就法律問題作鑑定?──民、刑事訴訟就法律問題行鑑定程序芻議壹、問題緣起貳、「法官知法」不意味法官在法律適用上享有獨斷的權力參、我國現行法下專家進入法院審判程序的可能途徑肆、針對法律問題行鑑定所應遵循的正當法律程序伍、代結論──一件實際採行法律問題鑑定案件的操作流程‧提升最高法院審判效能芻議──以統一法律見解的組織變革為中心壹、前言一、問題緣起二、問題意識與研究範圍貳、司法權的權限份際與各國統一法律見解的運作模式一、司法權的特性與其權限份際二、各國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運作模式三、我國最高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運作模式四、小結參、最高法院現行統一法律見解制度的問題與困境一、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與司法權的本質二、違反法官獨立性與法定法官原則三、各庭判決歧異彰顯審判缺乏效能並戕喪司法公信力肆、最高法院統一法律見解運作模式改革芻議一、最高法院應依法設置專業法庭二、最高法院應設置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三、廢除判例選編制度,改變判決先例的適用文化伍、結論‧台灣判例制度的起源、沿革、問題與改革方向──從最高法院25年非字第123號刑事判例談起壹、前言一、問題緣起二、問題意識與研究範圍貳、台灣判例制度的起源與沿革一、中華法系的特色與法律適用二、清末的法律繼受與變革三、民初大理院時代四、行憲前的最高法院時代五、行憲後的最高法院時代六、小結參、比較法的觀察一、英美法制二、德國法制三、日本法制四、小結肆、台灣判例制度問題的檢討一、違反民主、法治及權力分立等原則二、侵害審判獨立三、違反罪刑法定原則伍、結論──台灣判例制度的改革方向四、小結

商品規格

書名 / 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
作者 / 林孟皇
簡介 / 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台灣經歷長期的殖民統治與威權專制,轉型正義終將是我們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本書分為三個單元:檢察改革、法院改革及訴訟制度改革,談的雖是體制改革
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2556832
ISBN10 / 9862556838
EAN / 9789862556832
誠品26碼 / 2681255632000
頁數 / 528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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