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逐條釋義 第二卷: 保險契約 (修訂2版)
作者 | 江朝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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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保險法逐條釋義 第二卷: 保險契約 (修訂2版):自余決定編撰一套依循條文分類之保險法專書,時光匆匆已數載,而今第二卷於焉完成,堪為樂事,本書延續第一卷的方式,以保險 |
作者 | 江朝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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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保險法逐條釋義 第二卷: 保險契約 (修訂2版):自余決定編撰一套依循條文分類之保險法專書,時光匆匆已數載,而今第二卷於焉完成,堪為樂事,本書延續第一卷的方式,以保險 |
內容簡介 自余決定編撰一套依循條文分類之保險法專書,時光匆匆已數載,而今第二卷於焉完成,堪為樂事,本書延續第一卷的方式,以保險法現行條文的第二章「保險契約」為釋義。 保險法第二章「保險契約」乃規定通則、基本條款、特約條款之規定,以條文體例觀之,本章規定應於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均有適用,然細查條文內容,卻有條文應僅適用於財產保險者,如保險法第49條;有條文與保險法其餘條文重複規定者,如保險法第50條,顯示我國保險立法上有欠嚴謹。 余之所以決意編撰本書,並不僅為整理自身對保險法研究,更望廣集各家學說,使讀者透過本書,在單一保險爭議問題上能同時博覽不同學說看法,對如何解決爭議問題也有較清晰的認知。 正如同第一卷所言,法律隨著時代變遷有所更易,學理論述亦非恆久不變,盼望本書能成為保險爭議問題的討論平台,各家學說頭角崢嶸、百花齊放,方能使我國保險法理論日新又新。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江朝國現 職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任)國立政治大學保險研究所教授(兼任) 學 歷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奧地利維也納大學研究教育部保險法學門公費留學生 經 歷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系(所)主任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中華民國保險學會副理事長海峽兩岸保險學術研討會副理事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監理委員會委員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委員會委員國家考試多屆典試委員 著 作Das Interesse in Seeversicherungsrecht保險法基礎理論火災保險法論保險業之資金運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保險法規彙編保險法論文集保險法論文集保險法論文集及發表論文百餘篇
產品目錄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四十三條 保險契約之要式性 保險契約要式性爭議之探討 保險單與暫保單之地位 保險契約之成立 第四十四條 保險契約之簽訂 保險契約用語之解釋 保險契約要約承諾之認定 契約撤銷權 利害關係人之範圍 第四十五條 為他人訂立保險契約 本條適用之險種 與其他條文比較 第四十六條 由代理人訂立之保險契約 保險契約之訂立 代理訂立保險契約 第四十七條 合夥人或共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 行為主體 利益所代表之意義 第四十八條 共保條款 共同保險之定義 共同保險之種類 保險法第條之構成要件、適用範圍與相關爭議 第四十九條 保險之契約方式與抗辯之援用 保險契約的分類 保險契約是否為有價證券 保險契約之轉讓 第五十條 定值與不定值保險契約 保險金額 保險價額(值) 不定值保險 定值保險 第五十一條 保險契約因危險不存在之無效 追溯保險 僅要保人知危險已發生 僅保險人知危險已消滅 第五十二條 受益人之確定 契約利益之歸屬 本條適用之險種 與保險法第條之比較 與保險法第條之比較 第五十三條 保險人之代位權 保險人之代位權 保險代位之本質 保險代位之要件 保險代位與再保險之關係 第五十四條 強制規定之效力與保險契約之解釋 絕對強制規定 相對強制規定 通知義務 據實說明義務 停效、復效 保險契約之解釋原則 不明確條款 合理期待原則 第五十四條之一 保險契約之內容控制 內容控制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 消費性契約 相對強制規定 誠實信用原則 因果關係限制條款 損失發現期間條款 報警義務條款 第五十五條 基本條款應記載事項 保險契約應記載事項與保險契約效力之關係 第條各款之分析 基本條款與特約條款之探討 第五十六條 變更或恢復效力之通知 保險契約之變更 保險契約停止效力之原因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通知與保險人之承諾的性質 第五十七條 怠於通知之解約 通知義務之性質 保險契約通知義務違反之效果 要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之通知義務 第五十八條 保險事故發生之通知 保險事故發生之通知義務人 通知之方式與期限 保險人主動告知義務之探討 保險事故發生後通報憲警之意義 保險事故發生後特定資料的提供 第五十九條 危險增加之通知 主觀危險增加 客觀危險增加 危險增加的通知時點 危險增加通知的法律效果 第六十條 危險增加之效果 第條之行使主體 要保人之權利 保險人之損失賠償請求權 保險人之危險已增加情形 第六十一條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例外 本條適用之主體為誰 本條所列三款分析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不負通知義務之事項 本條之要件 通知義務和說明義務分析 本條於實務之適用案例 第六十三條 怠於通知之賠償 保險人之賠償請求權 所謂未在期限內通知 與第條和第條之關係 第六十四條 據實說明告知義務 據實說明義務規範內容 違反據實說明義務之效果 保險法第條第項之相關爭議問題 第六十五條 保險契約上權利之消滅時效 本條性質係消滅時效 保險法消滅時效起算點 消滅時效不得合意延長 第六十六條 特約條款 特約條款制度之繼受 我國法之特約條款 保險實務上之特約條款 第六十七條 特約條款之內容 特約條款之內容 特約條款與據實說明義務之關係 第六十八條 特約條款之效力 特約條款之履行義務人 違背特約條款之意涵 違背特約條款之效力 第六十九條 特約條款效力之例外 理論依據 情事變更原則於特約條款之具體實踐 索 引
書名 / | 保險法逐條釋義 第二卷: 保險契約 (修訂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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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江朝國 |
簡介 / | 保險法逐條釋義 第二卷: 保險契約 (修訂2版):自余決定編撰一套依循條文分類之保險法專書,時光匆匆已數載,而今第二卷於焉完成,堪為樂事,本書延續第一卷的方式,以保險 |
出版社 / |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2556993 |
ISBN10 / | 9862556994 |
EAN / | 9789862556993 |
誠品26碼 / | 2681255208007 |
頁數 / | 808 |
開數 / | 25K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S:軟精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級別 / | N: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