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頭的詛咒: 就是他們! 正在扼殺創新、中小企業、你我的隱私資訊和薪資 | 誠品線上

The Curse of Bigness: Antitrust in the New Gilded Age

作者 Tim Wu
出版社 大和書報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巨頭的詛咒: 就是他們! 正在扼殺創新、中小企業、你我的隱私資訊和薪資:「讓巨頭倒下,才能澆灌民主之花。」─吳修銘企業的本質決定了我們將會是什麼樣的國家,日益失控的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讓巨頭倒下,才能澆灌民主之花。」─吳修銘 企業的本質決定了我們將會是什麼樣的國家, 日益失控的巨頭恣意對待消費者,明目張膽的壓制初生的挑戰者, 不再有新事物能對舊事物構成挑戰, 掠奪不對等的大量財富與資源,甚至造成分配不均、民粹主義興起。 ◎競爭者未上場,處境已邊緣化:Facebook收購67家公司,亞馬遜有91家,Google則是214家 ◎薪資難漲?遭壟斷的產業可能暗中串通,勞工收益更少,股東與管理階層獲利更多 ◎影音平台越來越貴?網路服務分級可能讓網速變慢,廠商成本爆增,轉嫁給消費者 少數幾家大企業完全掌控了我們的生活,例如Big Four、銀行、電信業者、藥廠等,尤其是科技產業成為特定幾家大型托拉斯的組合,甚至有足夠資源滲透且影響政府。於是,如今只有一個搜尋引擎,只有一家「什麼都賣」的店,如果不使用Facebook,就會讓自己成為數位隱士。 如果政府對企業集中化採取寬鬆的標準,容許商業力操控政治、新聞,以及隱私訊息,也會讓資訊貧富差距擴大,破壞自由開放的網路精神。最早提出「網路中立性」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吳修銘,在本書中帶領讀者認識巨頭的壟斷真相,當政府和法律制度允許大企業打壓或併購競爭對手,已然是對整體經濟的「詛咒」,並且侵蝕民主制度,影響國家發展。作者在本書提出改善方法,主張公民和政府都應採取積極行動,以作為必要的權力制衡。 ◎控制科技巨頭:掌握太多民眾的數據資料,應該要求其運作更符合道德規範。 ◎改革審查制度:採取更廣泛與嚴格的併購標準。 ◎拆解可以提升產業競爭力:拆分大企業,調整激勵措施,可以將停滯的產業轉變為充滿活力的產業。

各界推薦

各界推薦 羅世宏|中正大學傳播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 黃哲斌|新聞工作者 《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紐約時報》、800-CEO-Read權威商業書評網編輯選書等媒體好評推薦 曾經,「反媒體壟斷」是台灣社會耳熟能詳的口號,然而,為何要反壟斷?除了新聞媒體,電信業者、有線電視系統一旦壟斷市場,如何損害公眾利益?當下臉書、Google等科技巨頭,為何面對歐盟與美國的反壟斷調查?吳修銘再度穿梭於歷史與現實之間,為我們找出有力的論證、清晰的解答。── 新聞工作者 黃哲斌 想在數位時代裡重建民主,必須破解「巨頭的詛咒」。這本書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思想和歷史資源,也提供了實際的政策興革方向,相當值得每一個關注民主前途的人細細品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羅世宏 自建立工業資本主義以來,全球經濟的集中程度目前處於百年來(自工業資本主義早期以來)從未聽聞的程度。作者提供至關重要的診斷:美國已經放棄其深厚的反壟斷法或反托拉斯法傳統。儘管「反托拉斯」一詞可能使許多人覺得枯燥無味,作者的行文卻讓這個主題鮮活生動且引人入勝。 ──《華盛頓郵報》 作者深知如何以簡明扼要且無所遺漏的方式陳述每件事。──《紐約時報》 本書涵蓋範圍廣泛,可能是美國反托拉斯法與政策史上最平易近人的記述,並且切入了當代的核心問題之一:民主能否延續? ──《新共和》 若想要了解為什麼企業財富和權力在過去四十年來如此集中的增長,以及為什麼可能對民主造成威脅,這是一本優秀的入門書。 ── 《金融時報》 文筆優美,深具信念之作。──《華爾街日報》 作者加入日益壯大的公共知識分子行列,他們正努力挽救瀕臨淘汰的反托拉斯。就如作者前一本著作《注意力商人》一樣,本書認真對待歷史,提出既大膽且實際的改革議程,清晰準確。── 美國馬里蘭大學教授 法蘭克‧帕斯克(Frank Pasquale) 過去幾年有好幾本關於壟斷的書出版,未來還有數本即將問市,但沒有一本跟本書一樣簡明扼要與直指核心,作者是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前聯邦貿易委員會顧問,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創造「網路中立性」一詞。──《全球競爭評論》 本書是解決私有化規模弊端的實用指南。作者替寡頭獨占的社會弊端,指引了一條清晰的道路。 ──《異議》雜誌 本書雖小,卻擲地有聲。── 柯利‧多克托羅(Cory Doctorow),科技趨勢報導網站Boing Boing站長 作者成功完成了非凡的壯舉,簡短且深具說服力。巧妙的避開經濟與法律的無底洞,讓本書清晰聚焦在他的論點上:必須恢復執行反托拉斯法。因為數兆美元的科技公司崛起,這本書的出現更是時候。──《出版者週刊》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吳修銘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現任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研究領域為反托拉斯法、著作權法,以及電信網路法。曾經擔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高級顧問,紐約州總檢察長的高級執法顧問,也曾加入國家經濟委員會,向美國前總統歐巴馬提供關於市場競爭的政策建議。《科學人》雜誌評選爲2006年50大風雲人物、入選全美最具影響力的100名律師之一,2007年哈佛大學最有影響力的百大畢業生等。作品散見於《時代雜誌》、《紐約客》、《華盛頓郵報》等。著有《誰控制了總開關》和《注意力商人》(天下雜誌出版),並且入選《華盛頓郵報》和《紐約客》等各大媒體與亞馬遜的年度好書。作者在2003年的論文中,首度提倡「網路中立性」(Network neutrality)的概念,並且積極推動落實相關的法規。「網路中立性」主張企業不得因為利益而獨厚或打壓特定的廠商,或者審查網路內容和阻止用戶上網,以免造成資訊貧富差距擴大,保障言論自由,避免不公平的競爭,鼓勵產業創新。十多年以來已有多次公共辯論,成為網路與傳播領域的重要概念和政策議題,也是各國制定相關法令和規範時的參考原則。前紐約州總檢察長施耐德曼(Eric T. Schneiderman)稱讚作者「對科技與法律的關聯有著無與倫比的見解」。在擔任總檢察長的高級執法顧問時,成功向Charter電信和前身時代華納有線提起訴訟,指控其在知情的情況下,故意向用戶提供低於先前承諾的網速,最終網路運營商同意支付1億7,420美元和解金。王怡棻台大國際企業系學士、紐約大學藝術管理碩士。十餘年主流媒體經驗,採訪足跡遍及亞洲、歐美、甚至中東。現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譯作甚豐,近期譯作包括《解構顧客價值鏈》《賽局教養法》。聯絡方式:evonne.reporter@gmail.com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臺灣版作者序 讓小而美的企業模式創造更大的繁榮 推薦序 在數位時代裡重建民主,「巨頭的詛咒」有待破解! 羅世宏 各界推薦 前言 反壟斷是民主政體的必要制衡 第1章 當企業控制了國家 第2章 不只要生存的權利,還要生活的權利 第3章 制裁濫權的托拉斯破壞者 第4章 反托拉斯的攻防戰 第5章 反壟斷之戰創造充滿活力的經濟環境 第6 章 反托拉斯停滯期造成當前的經濟危機 第7章 控制我們生活的科技托拉斯 結語 我們現在應該怎麼做? 致謝

商品規格

書名 / 巨頭的詛咒: 就是他們! 正在扼殺創新、中小企業、你我的隱私資訊和薪資
作者 / Tim Wu
簡介 / 巨頭的詛咒: 就是他們! 正在扼殺創新、中小企業、你我的隱私資訊和薪資:「讓巨頭倒下,才能澆灌民主之花。」─吳修銘企業的本質決定了我們將會是什麼樣的國家,日益失控的
出版社 / 大和書報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9863985730
ISBN10 / 9863985732
EAN / 9789863985730
誠品26碼 / 2681902796000
頁數 / 216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企業的規模愈來愈大,我們的選擇愈來愈少,
商人的影響力超越政府,更侵蝕了社會和民主,
破除壟斷,才能促進市場競爭力,讓產業更為強大。

我們不只是消費者,更是可以扭轉局勢的公民,
在這一場壟斷之戰中,創造充滿活力和創意的經濟環境。

試閱文字

推薦序 : 【推薦序】
在數位時代裡重建民主,「巨頭的詛咒」 有待破解!
羅世宏
《巨頭的詛咒》的英文版出版後,在亞馬遜暢銷書排行榜上不斷躍升。目前,它在所有專案管理類圖書中排名第七十五名,在公司管理類排名第十一名,更在反壟斷法類相關圖書中排名第一!

本書作者吳修銘(Tim Wu)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與台灣淵源頗深的他,特別是他的另外兩本書《注意力商人》、《誰控制了總開關》陸續中譯出版後,他的名字對國人而言已不再陌生。

吳修銘是「網路中立」(net neutrality)這個概念的提出者,奠定網路通訊開放性的重要法理論述基礎。當然,他的學術路徑和知識興趣,早在他就讀哈佛大學法學院期間即已成形,受到恩師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的影響至深。他在公民社會運動領域相當活躍,曾任美國最具活力的媒體改革組織「自由傳媒學社」(Free Press)的理事長,也曾出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高級顧問。多年來,他一直致力於推動媒體改革和網路中立,追求一個保持開放性和競爭公平性的媒體和網絡環境,防杜媒體和網絡被少數寡頭壟斷。

吳修銘直指反壟斷議題攸關人類社會發展前景,因為若繼續坐視企業巨頭們不受限制地擴張,後果將不堪設想:

極端的經濟集中會導致嚴重的不平等與物質痛苦,助長人們支持民族主義與極端主義的領導政權。然而,我們似乎對上個世紀最大的教訓視而不見,並往同樣的道路走去。……那就是:通往法西斯主義與獨裁政權的道路上,鋪滿了未能滿足一般大眾需求的經濟政策。

吳修銘的論點,其實不複雜:企業巨頭為了保護自身優勢,會將其龐大經濟力量轉化為政治力量。因此,為了打破這些企業巨頭對美國民主的支配,政府必須拆解它們。這構想聽起來很激進,但吳修銘指出這曾經是歷史上的主流共識,為了回應十九世紀末「鍍金時代」所造成的不平等,反壟斷/反托拉斯法制乃應運而生。

「巨頭的詛咒」(the curse of bigness),語出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蘭迪斯(Louis Brandeis),當年他意在警告企業巨頭對民主本身構成的巨大威脅。在他看來,一旦大企業掌握過多資源,不僅使社會不平等現象加劇,也會導致國家權力和政府受到來自資本的不當支配,從而危及民主本身。

在書中,吳修銘回顧了布蘭迪斯大法官、老羅斯福總統等人在百多年前的努力,證明可以通過落實促進競爭的反壟斷法制消解「巨頭的詛咒」。然而,這個威脅,如今又在新的歷史階段捲土重來。根據總部設在英國的非政府組織 Global Justice Now 的調查統計,全球財富益趨集中在少數巨頭企業,以二○一六年為例,全球百大經濟體中只有三十一個是國家,其餘六十九個都是企業;近年來,這個財富集中化的現象持續深化,全球十家大企業合計賺到的錢,比一百八十個窮國加起來還要更多。

吳修銘特別點名少數幾個科技巨頭:Facebook、亞馬遜、Google,以及蘋果。這幾個巨頭已經把類比時代的壟斷問題升級為數位時代的版本,而且更難對付。

這些科技公司的壟斷地位,正在削弱資本主義和自由經濟賴以生存的市場競爭和財富分配規則。因為跨國線上提供者在搜尋、電商、應用服務軟體和社交服務市場的壟斷地位,已變得越來越嚴重,形成有違市場公平競爭與社會分配正義的「贏家全拿」現象。

截至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全球市值最高的五十家企業總市值達十五.三兆美元,其中全球十大市值企業總市值即占了四三%(達六.五兆美元)。全球十大市值企業包括蘋果、亞馬遜、Google、微軟、Facebook、阿里巴巴、騰訊等企業巨頭。而掌控這些科技巨頭的企業家個人財富同樣是水漲船高,包括亞馬遜的貝佐斯(Jeff Bezos)、微軟的比爾‧蓋茲、臉書的祖克柏(Mark Zuckerberg)、Google 的佩吉(Larry Page)和布林(Sergey Brin)等人,以及中國大陸企業家馬雲和馬化騰等人,長期盤據全球富豪榜前列。

這種遭受數位平台巨頭壟斷的資本主義,有學者稱之為「平台資本主義」(platform capitalism)。平台資本主義盛行,以及其所帶來的諸多問題,是世界各國遲早都會共同遭遇的挑戰,台灣自不例外。目前為止,歐盟正在試圖強化針對線上服務提供者及(或)數位平台業者的課責要求,比較顯著的領域包括《通用個人資料保護規範》(簡稱GDPR)、歐洲單一數位市場的版權法修正草案、要求數位平台業者簽署自律性質的《實踐準則》,以及新修正的《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簡稱AVMSD)。

跨國數位平台巨頭不是省油的燈,為了阻礙政府立法強化平台責任,Google、臉書和亞馬遜等業者在過去十多年間投入鉅額經費於政府和國會遊說。僅僅二○一七年,Google、臉書、微軟、蘋果和亞馬遜花費在美國華府的遊說活動即達費了四千九百萬美元。其中,臉書的遊說開支比前一年增加近三百萬美元,蘋果增加二百三十萬美元,兩者都增加了三○%以上。

由於既有的反托拉斯法在數位時代已不敷所需,無法妥善節制數位平台的權力和資本集中化。在過去幾件重大併購案(包括特別是二○○七年Google併購 DoubleClick 案,以及二○一四年臉書併購 WhatsApp 案)裡,主管機關皆未能考量併購有損市場公平競爭,尤其是兩者合併所產生的數據壟斷優勢,未被視為造成市場進入障礙及增加其市場支配地位。《經濟學人》建議,監理機關在「評估交易影響時,應該考量其數據資產」。另外,由於平台資本主義係建立在大眾監控(mass surveillance)的基礎上,也有學者稱之為「監控資本主義」(surveillance capitalism),掌握龐大數據資產的大型數位平台將因此擁有不公平的競爭優勢,更加不利於新創事業的發展。因此,《經濟學人》認為,「反托拉斯主管機關有必要從工業時代走入二十一世紀(的數位時代)」。在此同時,一八九○年通過立法的《謝爾曼法案》,可以規範任何「壟斷或嘗試壟斷,或是與他人共謀壟斷各州之間或與外國之貿易及商務的任何部分者」。但這些形成於十九世紀末期或二十世紀初期的反壟斷法制,已明顯不敷當前數位時代的需要,也無法適當節制大型數位平台的併購和資本擴張行動。

與《經濟學人》的觀點相近,但吳修銘的政策主張更具體。探討這個「新鍍金時代」裡的反托拉斯法,吳修銘認為美國政府必須先下手為強,趕在臉書等科技巨頭控制美國經濟前就拆分它們。吳修銘強調,臉書的規模過於龐大,「大到無法容忍」,「它掌握大量用戶數據,濫用隱私」,甚至欺騙用戶,應該被列為優先拆分的對象。

無論如何,想在數位時代裡重建民主,必須破解「巨頭的詛咒」。這本書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思想和歷史資源,也提供了實際的政策興革方向,相當值得每一個關注民主前途的人細細品讀。

(中正大學傳播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試閱文字

內文 : 【內文試閱】
●前言 反壟斷是民主政體的必要制衡
我們歷經了三十年政治與經濟的實驗。當美國與其他大國削弱了對工業巨頭之規模和實力的控制時,會發生什麼事?允許集中的私人權力不受限制的成長,並且放棄阻止大多數反競爭行為,又會產生什麼影響?
我認為,答案相當簡單。我們正在重現一個世紀之前,亦即第一個鍍金年代(Gilded Age)的經濟與政治,依然重演更多二十世紀標誌性錯誤的巨大危險。那個時代的教訓讓我們知道,極端的經濟集中會導致嚴重的不平等與物質痛苦,因而助長人們支持民族主義與極端主義的領導政權。然而,我們似乎對上個世紀最大的教訓視而不見,並往同樣的道路走去。如果說我們從鍍金年代學到一件事,那就是:通往法西斯主義與獨裁政權的道路上,鋪滿了未能滿足一般大眾需求的經濟政策。
放眼全球經濟,並且目睹集中寡占與壟斷企業的主導狀況,金融、媒體、航空、電信等產業的壟斷可說最為明顯,也就是規模大的公司可以恣意對待顧客與競爭者。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明顯的,莫過於科技平台的巨大力量,尤其像 Google、Facebook,以及亞馬遜(Amazon),它們對我們的生活有無比的影響力。私人權力的集中帶來財富的再次集中,導致貧富差距更為擴大。
財富和權力的集中化,促使改變和激化選舉政治。就如鍍金年代,心懷不滿且日漸衰落的中產階級,開始支持激進反企業與民族主義的候選人,這些候選人迎合了超越黨派的不滿情緒。在全球重新燃起的經濟民族主義,把中產階級的式微歸咎於外籍勞工、外國產品與菁英階層的陰謀。人們普遍對大企業以及其對待顧客的方式感到憤怒,尤其是那些集中或壟斷的產業,像是保險、製藥、航空,以及其他麻木不仁的企業巨獸。許多人害怕 Google、亞馬遜,以及 Facebook,擔心它們不只能控制商業,還會控制政治、新聞,以及我們的隱私訊息。
我們必須意識到,現在已然再次面臨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蘭迪斯(Louis Brandeis)所稱的「巨頭的詛咒」,正如他警告的,此為對民主本身的強烈威脅。如果我們能夠接受產業對選舉與立法的影響力比普通公民還大時,還有什麼好說的呢?當美國製藥界能把藥品價格提高數倍,是因為自信政府不會出手干預?當中產階級對醫療保險、稅收、工作環境、住房,以及其他決定生活方式的政策沒有明顯的影響力,又會有什麼後果?
我們現在必須面對這些被忽視超過一個世代的問題。極度的產業集中,是否確實能與公民的大致平等、產業自由,或民主本身的前提相容?我們能否在一個壟斷企業主導的經濟中,創造廣大的財富與創業機會感?私人權力是否過度集中在少數人手裡,而這些企業對政府與大家的生活產生過大的影響力?
我認為,這些問題早有答案。本書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如何恢復以及更新針對企業巨獸的典型解方──反托拉斯法和其他反壟斷法,來迎接我們這個時代的挑戰。在將近一個世紀中,反托拉斯法一直是反壟斷規範的實踐與理論,它試著限制產業過度集中,並且管制壟斷的行為。
直至上個世紀中葉,西方世界普遍將反托拉斯法理解為一個正常運作民主政體的必要部分,也是對私人權力的終極制衡。然而,才經過一個世代,反托拉斯法已經萎縮成無關緊要的影子,在某種程度上對壟斷的核心問題不再具有決定性的影響。最高法院曾將反托拉斯法稱為「旨在保障自由與不受約束競爭的綜合經濟自由憲章」,但它已不再譴責壟斷,而是變得模稜兩可,有時甚至讚揚壟斷者,彷彿「反托拉斯」的「反」字已經被拋棄。
以下多數內容可以理解為聚焦在恢復這個原則:在制定與反覆強化反托拉斯法的過程中,美國在產業和國家政策上作出了至關重要且符合憲法的選擇。經過一段時間的激烈辯論,包括一九一二年經濟政策成為主要議題的總統大選,國家拒絕了壟斷經濟,並且在過去數十年來,多次選擇了保持其開放與競爭市場的傳統。必須將反托拉斯法的目標理解為尊重這個選擇,正如分權經濟的先知路易斯‧布蘭迪斯所言,反托拉斯法回答了一個問題:「美國的產業政策是競爭政策,或是壟斷政策?」
然而,現在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目前反托拉斯法正受到過度放縱觀念的傷害,芝加哥大學的羅勃‧伯克(Robert Bork)等人在一九七○年代首先廣為傳播這種思想。伯克的論調令人難以置信,一八九○年國會制定反托拉斯法,只是為了因應一項非常狹隘的危害:讓消費者付出更高的價格,而這個理論的切入點「消費者福利」已然削弱了反托拉斯法。它承諾帶來更高的確定性與科學嚴謹性,可是兩者都沒有實現,更重要的是,它拋棄了太多法律應該在民主國家發揮的作用,亦即限制私人權力無限制擴張,且維護經濟自由。
四十年前,法學家皮托夫斯基(Robert Pitofsky)警告:「在解釋反托拉斯法時排除特定的政治價值觀,是糟糕的歷史、不良的政策,以及劣質的法律。」他說的一點也沒錯。
隨著意識型態的轉變,反托拉斯法也曾陷入冬眠期,但它很快捲土重來以滿足時代的需求。為了實現它的使命,美國的反托拉斯法需要回歸其更廣泛的目標,並且提升其能力。它需要更好的工具來評估新形式的市場力量,來衡量宏觀經濟的論點,嚴肅看待產業集中與政治影響力之間的關聯。它需要利用經濟學與其他社會科學所提供的一切;它需要更強大的解決方法,包括重新拆分壟斷企業,這些措施的設計必須謹記反托拉斯的更大目標。最後,它需要讓法院重新參與布蘭迪斯所稱「抑制或甚至破壞競爭的行為」的執法工作。
在二十世紀,無法控制私人權力,以及未能照顧國民經濟需求的國家面臨了獨裁者的崛起,他們向人民承諾,會立即將大家從經濟困境中解救出來。一個與壟斷產業合作的政府最高領導人崛起,與法西斯主義與獨裁主義有著不可磨滅的關係。誠然,單靠反托拉斯法不能解除大企業的詛咒,或是消除私人權力的氾濫,但它擊中了問題的根本,重新啟動法律的引擎是解決已達憲法層面問題的重要關鍵。
因此,這本書遠沒有那麼激進,實際上是在呼籲走中間路線,在經濟結構控制我們之前,先控制住它。本書並不認為反托拉斯已退化到無可救藥,也沒有將其實踐者貼上不專業或不明智的標籤。相反的,本書主張,反托拉斯法已經看不見自己的目標,未能完成其核心任務。我提出的種種作法,可能可以重振我們這個時代的反托拉斯法,將它恢復為正常運作民主政權中對私人權力的必要制衡。
●我們的鍍金年代,以及其將走向何方?
以前,我們可能以為主要的工業國家已經記取教訓。在經歷了共產主義、法西斯革命、大蕭條,以及兩次災難性的世界大戰後,集體改變了對經濟及其在民主國家的角色。西方國家揚棄富人的自由放任政策、共產主義對無產階級的獨裁統治,以及法西斯主義的國家控制經濟,而是選擇了不同的道路:經濟政策的重新民主化,以及財富重分配的政治。這種路線帶來數十年的經濟成長,建立了中產階級,並且達到人類歷史上無法想像的繁榮水準,縮小了貧富間的巨大差距。
那是當時的情況,但是我們現在又回到這裡,就像是困在差勁的電影續集一般。今天就如同一九一○年代,工業化世界有兩個重要的經濟事實。
首先,再次出現貧富懸殊的鴻溝,這種趨勢在美國最為明顯,美國最富有一%的人,其收入占全國所得二三‧八%,控制全國財富的比例高達驚人的三八‧六%。
第二,回歸集中式經濟,亦即產業被更少且更大的公司所主導。正如世界經濟論壇證實,更高比例的全球財富被更少的公司與產業控制。在美國,一九九七年~二○一二年之間,七五%的美國產業更為集中。同樣的,自二○○○年以來,衡量市場集中度的赫希曼指數(Herfindahl-Hirschman)顯示,全美七五%以上的各行各業集中度增加。當美國公開市場已經失去了近五○%的上市公司,股市實際上是萎縮的。
最顯而易見的合併趨勢就在我們眼前:曾經開放且有競爭力的科技產業,已經集中成為少數幾個巨頭:Facebook、亞馬遜、Google,以及蘋果。這些公司掌握的權力似乎引起了大眾的關注,亦即我們面臨的問題已超越了狹隘的經濟範疇。大型科技公司無所不在,似乎對我們太過了解,似乎對我們的所見、所聞、所做,甚至所感有著過大的影響。當少數幾個人的決定可以對所有人造成極大影響,它重新引發了誰是真正主宰的爭議。套用參議員謝爾曼(John Sherman)的話來說,它們的權力感覺就像「國王的特權,與我們政府的形式並不一致。」
如今的經濟看起來就像是鍍金年代的仿製品,我們的政治與其不謀而合,也就不值得太驚訝了。在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勞工遭受殘酷的對待,中小企業遭到破壞,廣泛的經濟苦難,造成廣大民眾的憤怒,以及對全新且不同事物的需求。強勢領導人承諾重新恢復偉大,為勞工提供生計,並且建立新秩序。
如今,經濟上的不滿正導致世界各地出現類似的憤怒民粹主義。一些人把自己的命運歸咎於移民、猶太人、穆斯林、基督徒,或可能是中國人或美國人,從而產生新一代的排外、民族主義,以及種族主義政治。其他人則指責銀行家、科技產業,或一般的企業。由於比父母更貧窮的羞恥感、像是用過即丟的勞工,以及前景遭到忽略等現象的煽動所致,我們目睹了憤怒與暴力政治的回歸。
從二十世紀得到的更好教訓顯示,較不激進的替代方案有其成效:幫助失業者與老年人的計畫,保護工作者與勞工的計畫,以及其他努力諸如削弱不受控制的資本主義固有的殘酷和不平等。因此,在美國出現了一種不同的運動和方法,來應對累積的私人權力的結構源頭,並以其目標「托拉斯」(trusts)來命名,因此有了「反托拉斯」法。
若有人認為反托拉斯法可以提供不平等或其他經濟問題的完整答案,那就過於誇張,不過它確實觸及私人政治權力的根源:促進政治行動的經濟集中化。提倡復興反托拉斯法並不是要跟其他解決不平等問題的經濟提案競爭,但是重新分配財富的法律中,卻遭到集中的產業增強的政治權力所阻礙。經濟結構對於經濟政策領域的所有事物,產生潛在的影響。
為了要了解現在的處境與未來的發展方向,我們必須回到過去那一刻,那個開始處理今日仍面臨之問題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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