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 | 誠品線上

The Selfish Gene

作者 Richard Dawkins
出版社 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充滿想像力,就像科幻小說……任何生物,包括我們,都只是求生機器,暗地裡已被輸入某些程式,用來保養那些叫做基因的自私分子。這麼說來,我們不都成了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這本書充滿想像力,就像科幻小說…… 任何生物,包括我們,都只是求生機器, 暗地裡已被輸入某些程式, 用來保養那些叫做基因的自私分子。 這麼說來,我們不都成了基因的俘虜? 但這本書卻是實實在在的科學…… 動物也會實施家庭計畫? 父母對子女的照顧,會有大小眼嗎? 雌性擇偶為何比雄性更小心? 工蟻憑什麼要為女蟻王賣命? 好人真的會出頭嗎? 從「自私的基因」觀點出發,這些問題全都可以找到答案。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英國人,著名演化理論學者,英國皇家學會會士。1941年出生於肯亞,1949年全家返回英國。就讀牛津大學,受業於動物行為學名家丁伯勤(Nikolaas Tinbergen, 1907-1988;一九七三年諾貝爾生理醫學得主),獲動物學博士學位。1976年,道金斯出版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闡釋以「基因」為分析單位的演化觀,因而聲名大噪。1995年起,擔任牛津大學新設立的科學教育講座教授(Chair of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2001年當選英國皇家學會會士。道金斯是英國最重要的科學作家,不但每一本書都是暢銷書,並經常在各大媒體討論、評論科學的各個面向。道金斯的暢銷著作中,《自私的基因》為最重要的代表作,《延伸的表現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 1982)次之。此外,《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 1986)與續篇《攀登不可能的山》(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 1996)都是演化生物學的入門書。■譯者簡介趙淑妙東海大學生物系畢業,台灣大學植物學碩士,美國杜蘭(Tulane)大學生物學博士,專長植物分類學及演化。曾任美國休士頓市德州大學人類遺傳中心客座助教授,中央研究院植物所副研究員、研究員。現任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志趣在從事研究工作,並關心社會教育、人權與環境。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作者序 我們都是機器人的化身! 道金斯再版序 新思想在燃燒 道金斯第一章 為什麼我們是人?第二章 複製者傳奇第三章 不朽的雙螺旋第四章 打造求生機器第五章 生存策略第六章 基因的自私算盤第七章 動物早懂得家庭計畫第八章 母親你真偉大第九章 愛情遊戲第十章 你幫我搔癢,我幫你抓背第十一章 自私的「瀰」第十二章 好人還是會出頭!第十三章 基因無遠弗屆附錄 名詞注釋延伸閱讀

商品規格

書名 / 自私的基因
作者 / Richard Dawkins
簡介 / 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充滿想像力,就像科幻小說……任何生物,包括我們,都只是求生機器,暗地裡已被輸入某些程式,用來保養那些叫做基因的自私分子。這麼說來,我們不都成了
出版社 / 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ISBN10 / 3510945360
EAN / 4713510945360
誠品26碼 / 2681579013004
頁數 / 435
開數 / 25K
注音版 /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內文 : 為什麼我們是「人」?

當有智慧的生命發現了自身存在的理由時,可以說,他們已邁入了成年。假如外太空的確有更高智慧的生物,而且曾經造訪地球;為了評估我們的文化水準,他們會問的第一個問題當然是:「地球人發現了演化沒有?」

生命體儘管已在地球上生存了三十多億年,但並不知道所以然,直到其中有個人弄清楚了其中究竟,他就是達爾文。憑良心講,在達爾文之前已有人約略知道了這個事實,但達爾文是第一個扎實又有條理地說明「我們為什麼存在?」這個問題的人。當好奇的孩子問到如本章章名這樣的問題時,達爾文給了我們一個明智的答案。而且再面臨更深入的問題,例如「生命有意義嗎?」「我們為什麼而活?」「人是什麼?」的時候,我們也不再需要訴諸迷信了。

●是自私還是利他

時至今日,演化論就跟「地球繞著太陽運行」一樣,已經普遍獲得接受,但是達爾文這項革命性理論的應用範圍,卻還有待推廣。動物學在大學中也還不算一門主要的學科,甚至決定選修該學分的學生,在事前也未多明白它的意義。在哲學及其他人文科學的學科裡,至今所講授的,還好像這世上未曾有過達爾文這人似的。

無疑地,時間將會改變這一切。但不管如何,本書無意再對達爾文主義廣泛探討了;這本書將要探究的是,演化論對某些特殊論點造成的影響,尤其是想探討「自私」(selfishness)和「利他」(altruism)兩者的生物本質。

●基因極度自私

本書所要討論的主題是:我們及其他所有的動物,都是由自己的基因所製造的機器。但在進入討論之前,我想簡要地澄清我要討論的問題是哪些,而不想討論的又是哪些。

比方講吧,假如有一個在芝加哥幫派裡的人,享受既富有又長命百歲的生活,我們就會猜想他可能擁有以下幾種特質:心狠手辣、快槍手、善與達官顯貴交朋友。這些猜測都不是絕對沒理的推論,因為如果你知道他如何在江湖發跡和存活,的確可以針對這個人的特徵作某些臆測。

同樣的,我們的基因在高度競爭的世界中,也存活了數百萬年。就憑這一點,就足以去推想基因有哪些特質了。

我所要強調的是:成功的基因有個主要的特性,就是「極端的自私」。基因的自私本性,往往會在個體行為上表現出來。然而,我們會發現在特殊的景況下,動物個體的基因會借用有條件的利他主義,來達到它本身自私的目的。

前句的「特殊的」及「有條件的」,是很關鍵的詞。舉例來說,可能很難令人相信,「博愛」和「所有物種的福利」這兩種觀念,實在沒有任何演化上的意義!

●只談自私的行為

了解到利他及自私的定義是行為上而非主觀的,非常重要。我不想將動機心理學考慮進去,也不想討論一個人表現出利他行為時,究竟是真的發自內心,抑或只是因為自私的動機。也許這兩種情形都對,或都不對,或許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但無論如何,這都不是本書所要討論的重點。我的定義只是單就行為所產生效應而下的。這種效應是否會提升或降低假設中的「利他者」或「受惠者」的生存條件?這才是我想討論的主旨。

 現在我要舉幾個明顯自私或利他的例子。若用人類的例子,就很難去壓抑「人」的主觀思考摸式,所以我用其他動物的例子,來說明自私的行為。

黑頭鷗(blackheaded gull)是聚居性的鳥類,窩與窩之間相隔不過數英尺。當雛鷗剛孵出時,既弱小又沒有自衛能力,很容易會被吃掉。常發生的情況是:一隻黑頭鷗等著牠的鄰居一離巢(也許是出去捕魚),就猛然撲過去,將鄰居的雛鷗吞掉。如此牠可以獲得營養的一餐,又免去捕魚的麻煩;再說,牠可以留在家裡保護自己的雛鳥。

更為人所熟悉的例子是極可怕殘酷的雌螳螂。螳螂是種大型的肉食性昆蟲。牠們通常只吃比較小型的昆蟲,像蒼蠅一類的;但牠們也會攻擊其他任何會動的東西。當牠們交配時,雄螳螂會小心翼翼地爬近雌螳螂,搭在牠身上,然後開始交合。假如雌螳螂逮住機會的話,她會吃了雄螳螂,而且會先咬牠的頭——不論是交配前、過程中或分開後。

我們可能會想:等交配完了再吃牠,才是比較合理的作法吧?但丟了頭並不表示雄螳螂的身體就失去性能力。說得更具體一點,昆蟲的頭部是某些抑制神經的中樞,所以雌螳螂吃了雄螳螂的頭,可能還會增進雄螳螂的性能力。假如這點成立的話,那可真是額外的好處。當然最主要的是:她獲得了一頓飽餐。

「自私」這個詞,可能是上述極端例子的含蓄說法,儘管這十分吻合我們的定義。也許大家對南極大陸上懦弱的帝王企鵝(emperor penguin)會有一致的看法。我們可以看到這種企鵝站在水邊,遲疑著不敢跳下去,因為有被海豹吃掉的危險。如果這時有一隻企鵝先跳下去,那大家就可以知道哪裡會有海豹了。當然誰也不想先做實驗品,所以牠們就會等待,有時甚至還會試著亙相推擠下水。

●犧牲小我

更常見的自私行為,只是拒絕與他人分享一些重要的資源,比如食物、生存領域或性伴侶。但現在,我想請大家看一些顯而易見的利他行為的例子。

工蜂的螫剌行為對於盜蜜者,是很有效的防禦措施。但工蜂的螫剌其實就是「神風特攻隊」式的自殺行為。因為在攻擊的同時,工蜂的主要臟器都會被拉出體外,很快就一命鳴乎!牠們這種自殺任務或許可以保護整個群體,維持生命及食物存量,但牠自己卻永遠享受不到。從我們的定義來看,這的確是一種「利他」的行為。

我再提醒一下,我們不是在探討意識上的動機。在這裡所舉的例子及自私行為的例子中,不管意識動機是否存在,都與我們的定義無關。

為朋友捨命是最明顯的利他行為,但有時候還是會給朋友帶來危險。許多小型鳥類,當牠們遇見掠食性鳥類時(如大老鷹),會發出警訊,通知整群同伴趕緊逃命。毫無疑問地,這隻發出警訊的鳥會將自己暴露在危險中,因為牠引起掠食者格外的注意。或許這只是個附帶的危險,但至少它給人的第一印象,合乎我們對利他行為的定義。

最常見又最顯著的利他行為,就是父母;尤其是母親對子女的行為。

父母養育子女不是在巢中、就是在自己體內,花費本身大量成本來餵養子女,冒極大的危險去保護子女免受掠食者的侵害。舉一個特殊的例子吧,一些在地面築巢的鳥類,常在掠食者(如狐狸)靠近時,表演「分心術」的把戲。母鳥會假裝跛行地離開巢,縮著半邊翅膀好像摔斷了似的。當掠食者搜尋到這隻假裝殘廢的獵物時,就會被引開而不顧巢中的雛鳥。一旦狐狸撲向母鳥時,牠卻立即一飛沖天。此舉或許可以挽救雛鳥的生命,但自己卻得冒很大的危險。

●且聽我說來

我並非想用這些故事來建立我的觀點。在耗費大量時間去建立任何型式的通則上,選些特殊例子絕非真正的好方法。我之所以用這些例子來作證,只是想在個體的層次上,說明自私及利他的行為。

這本書將告訴你,我所謂「基因的自我本位」的基本法則,可以用來解釋個體的自我本位及利他本位。但首先,我必須針對「利他」的謬誤解釋再作一番澄清,因這種解釋是一般人都這麼認為的,甚至學校也這麼教的。

這種解釋是建立在我曾提及的誤解上。就是「生物會因演化而去做對種族有利的事」。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找到,這種論調是如何在生物學裡發跡的。

動物的一生中,大部分是投資在生殖上;而且在自然界中觀察到的大部分利他犧牲行為,是發生在父母給與子女。「種族的延續」是生殖的婉轉說法,而且不可否認地也是生殖的結果。只需一點稍微誇張的邏輯,就可歸納出:生殖的功用就是延續種族。如此一來,這只不過是更進一步錯誤的結論:通常動物如此做只是想延續種族。以「種族」為出發點的利他主義者就採納了這種說法。

我認為從天擇的角度來探討演化論的最佳方法,是從生物的最底層切入。我將要證實天擇以及利己主義的基本單位,既非種,也非群體。嚴格來說,更非個體,而是「基因」這遺傳的最基本單位!

對某些生物學家而言,乍聽之下,可能會認為我的觀點太極端了。雖然我的表達方式讓人有些不習慣,我仍然希望他們在真正了解我所指為何之後,能同意我的看法。

舉證需要時間,但我們一定得先起個頭,那麼就從生命的源頭開始談起吧!

(摘自本書第一章)

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