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文解字: 解碼臺灣古文書
作者 | 劉澤民/ 主編; 臺灣古文書學會/ 策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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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契文解字: 解碼臺灣古文書:【本書特色】1.收錄1,300多筆臺灣古文書字詞,解析深入淺出,且按照筆劃排序,方便查找。2.收錄百年古文書中的珍貴實跡,一窺臺灣早期的單據、 |
作者 | 劉澤民/ 主編; 臺灣古文書學會/ 策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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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描述 | 契文解字: 解碼臺灣古文書:【本書特色】1.收錄1,300多筆臺灣古文書字詞,解析深入淺出,且按照筆劃排序,方便查找。2.收錄百年古文書中的珍貴實跡,一窺臺灣早期的單據、 |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1.收錄1,300多筆臺灣古文書字詞,解析深入淺出,且按照筆劃排序,方便查找。 2.收錄百年古文書中的珍貴實跡,一窺臺灣早期的單據、合約、錢幣、牌照等真實形制。 3.書末彙整「清代以降臺灣干支年代對照表」、「蘇州碼」、「古文書中俗異體字例舉」、「清代臺灣府以下衙門組織圖」、「清代官員爵位級別」、「地方官之通稱別稱」、「干支、月令、歲時」、「古文書所見花押舉隅」等八篇附錄,讓你更無距離地解讀古文書。 【內容簡介】 百年前,面對荒原般待墾的臺灣土地, 先民的日常怎麼過?如何面對生活? 一千三百多筆古文書常見字詞, 全是先民們走過的足跡。 「口說無憑,特立此據。」不只是現代工商專屬,更是百年前先民生存的常識與本領。拓墾分股要合約、買賣土地要字契、繳納租穀要串單、運鹽點交要執照、分家分產要鬮書……樣樣都要立據為證,也因而留下了大量的古文書,側寫出早期先民們在臺灣這塊土地的生活足跡。 ● 秤子與量尺很重要,時時要校準,因為田地、金銀、租穀、食鹽一寸一斤都不可少。 ● 繳納租穀不只是佃人的本分,還要事先幫業主曬乾、分等級、自付運費,更得用白紙黑字記下履約義務。 ● 拿到西班牙、墨西哥的銀幣不要見怪,是錢都可以用,只是官府很有心,兌換率連耗損都算好,民眾照單全收便是。 古文書中的字詞雖然繁瑣有如浩海,但每一條字詞都肩負著先民對生活的要求、想像與期望。這雖是一部古文書字詞集,卻得以窺見先民的所思所想,讓我們知道,百年前先民們在乎的事,跟現在的我們並沒有不一樣。
各界推薦 臺灣民間古文書,主要以清治時期的地契為重要。除地契之外,以鬮書為多,不過用詞大致相同。目前留下的古地契數量頗為龐大,透過這些資料可建構較細緻的鄉民社會經濟史。 ——溫振華(長榮大學臺灣研究所教授兼所長、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古文書是歷史學界不可或缺的史料,古文書中有許多特殊字詞,如果不了解,對古文書的運用便大大受阻,一本古文書辭典之類的工具書是不可少的。 ——陳哲三(東海大學歷史系教授) 古文書透過文字承載著土地、族群、環境之間的故事,層層疊疊,交織著無數的血淚與記憶,成為研究臺灣史的重要參考依據。 ——蘇全正(臺灣古文書學會第八屆理事長)
作者介紹 主編:劉澤民 策劃:臺灣古文書學會主編/劉澤民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政治理論組學士、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碩士,曾任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組長、編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纂、專門委員、主任秘書,現任副館長。曾編輯《大肚社古文書》、《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平埔百社古文書專輯》、《關西坪林范家古文書集》、《大甲東西社古文書》、《臺灣總督府檔案平埔族關係文獻選輯續編》、《與甕相約:臺灣甕王選拔入選展專輯》、《力力社古文書契抄選輯:屏東崁頂力社村陳家古文書》及《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等專書,長年致力於臺灣古文書的研究與推廣。策劃/臺灣古文書學會致力於推廣臺灣地區古文書的知識建構,在歷任理事長梁志忠、王志宇及孟祥瀚等人的積極推動下,長期投入臺灣地區古文書的蒐集、調查、整理與研究推廣活動,除了定期出版會刊、編譯、撰寫及出版臺灣古文書書籍外,並持續辦理古文書研習班與研討會,鼓勵民間收藏,期望開闢古文書的研究風潮。
書名 / | 契文解字: 解碼臺灣古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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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劉澤民 主編; 臺灣古文書學會 策劃 |
簡介 / | 契文解字: 解碼臺灣古文書:【本書特色】1.收錄1,300多筆臺灣古文書字詞,解析深入淺出,且按照筆劃排序,方便查找。2.收錄百年古文書中的珍貴實跡,一窺臺灣早期的單據、 |
出版社 / | 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ISBN13 / | 9789862942574 |
ISBN10 / | 9862942576 |
EAN / | 9789862942574 |
誠品26碼 / | 2681909932005 |
頁數 / | 300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17X23X1CM |
級別 / | N:無 |
推薦序 : 推薦序
古文書研究熱潮再起
溫振華(長榮大學臺灣研究所教授兼所長、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臺灣民間古文書,主要以清治時期的地契為重要。除了地契之外,以鬮書為多,不過用詞大致相同。目前留下的古地契數量頗為龐大,透過這些資料,可以建構較細緻的鄉民社會經濟史。
本書就古文書常用的用詞加以解釋,提供解讀上的參考,是本書最重要的目的。
清治時期的二百一十二年中,因官方政策、拓墾方式差異,以及族群間不同的互動,在契字中留下珍貴的資訊。
為具體說明地契對鄉民社會細緻性的建構,在此舉三個例子,以供參考。
由於清治初期,禁止漢人承墾原住民「熟番」的土地,為了避免違反官方的禁令,雙方以「合約字」方式立約,而没有禁令解除後的招墾字。又,「番業户」是土地的經營管理者,在部落中身居重要角色,其與官方有著重要的關係,值得進一層地整理分析,繪製一張「番業户」的社别,或可發現未為人所知的內涵。而各地不同的度量衡名稱,如「擺接篙」、「二延斗」,也反應區域發展上的差異。
除了各地出版的古地契外,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檔案收錄的古地契,不但數量龐大,又具有系統性,對臺灣歷史建構的細緻化具有貢獻。
在清治時期的研究漸漸遭到忽視之際,希望本書的出版能燃起年輕學子對這個年代研究的興致。
推薦序
探索古文書寶庫的幫手
陳哲三(東海大學歷史系教授)
臺灣古文書的蒐集研究始自日治時期。當時的許多調查就蒐集了許多古文書,總量接近三千件。戰後,開風氣之先的是王世慶先生的《臺灣公私藏古文書影本》十二大冊,近六千件。此後,古文書受到學術界的重視,蒐集、出版、研究蔚然成風。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在1999年出版《草屯地區古文書專輯》一書,是公家機關出版古文書的先聲,主其事者便是時任採集組長的劉澤民先生。2005年在謝嘉梁主委、劉峯松館長、梁志忠先生等人登高一呼下,成立臺灣古文書學會,成為第一個古文書同好的民間團體。在會員的努力下,不斷有新的古文書出土,公私機構也認識到古文書的重要性而加以收藏,其中以中研院臺史所藏量最多,臺灣文獻館居次。
在此氛圍之下,古文書的研究成為歷史學界不可或缺的史料,也逐漸感覺到古文書中有許多特殊字詞,如果不了解,對古文書的運用便大大受阻,一本古文書辭典之類的工具書是不可少的。在此需求下,古文書學會理事長梁志忠先生便懇託劉澤民先生負起編著此一辭典的重任。2007年在大家的殷殷期盼下,古文書學會終於出版劉澤民先生編著的《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一書,研究者人手一冊,人人稱便。
第一版辭典共收到七百二十九條,以筆劃排列,查找方便。當然,學海無涯,不免也有找不到想找字詞的困窘。劉澤民先生精益求精、好要更好,也知道有增補的需要,所以蒐集字詞的工作持續不斷;另外,也有市場需求的急迫性。我個人也以古文書為主要史料,進行歷史研究、寫作論文,並在逢甲大學、東海大學、彰化師大開授「古文書與歷史研究」課程,很受學生歡迎。課程的第一節,我一定介紹劉澤民先生的字詞集,告訴他們是必備的工具書。但後來同學會告訴我買不到,書已經賣光了。因此,每次見到劉澤民先生,我總要催促他增訂再版。多年前他告訴我已經又增加兩百多條。現在看到新增訂的辭典稿,總共至少增加六百四十八條,總數達到一千三百七十七條以上。此外,又增加附錄八種,如清代以降臺灣干支年代對照表、蘇州碼等,並將書名改為《契文解字:解碼臺灣古文書》,內容更為完整豐富。相信出版後,一定洛陽紙貴,大受學界歡迎。
以上略述個人與本書的緣分,並對劉澤民先生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敬佩與感謝。是為序。
推薦序
看見承載於古文書中的記憶
蘇全正(臺灣古文書學會第八屆理事長)
臺灣古文書又稱「契紙」、「契約書」、「古契」,為早期民間社會留存的各式契約文書之通稱。古文書的內容型式多元,記錄著漢人來臺墾拓歷程及與平埔族群的互動情形、原住民的社域變遷、漢人聚落發展、原漢地權移轉、土地租佃關係、墾殖組織型態、家族產權更迭、族裔繁衍,乃至官方政令宣達、人身買賣、金錢借貸、神明會組成等官私文書。
臺灣最早集結出版的古文書專書,首推1933年日人村上直次郎編譯17世紀荷蘭據臺時期,所使用羅馬字母拼寫平埔原住民西拉雅族的語言製作,所謂的《新港文書》(Sinkan Manuscripts)專輯開始,出版至今已歷八十多年,而古文書已成為研究臺灣史的重要參考依據。唯戰後至1987年解嚴前,古文書只有零星斷續的蒐集和研究,真正的開展則在解嚴後,社會束縛為之鬆綁,整體社會活力進而迸發,古文書契的史料價值逐漸為學者關注和重視,並開展相關田野考察與研究。
2005年臺灣古文書學會遂在收藏家與研究者的共同響應下,於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正式成立,迄今已歷十五個年頭。期間學會諸多前輩深感古文書研究方興未艾之際,不少對古文書契有收藏或有志探討的會員、民眾、公部門,苦其內容解讀過於專門、艱難,有不得途徑之憾,尤其獨缺一本臺灣古文書專有名詞解釋的入門參考手冊可供按圖索驥,於是委請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任職的劉澤民先生,以其古文書解讀之專業,蒐錄相關字詞、關鍵字,加以釋義後,按筆劃編排印製成冊,供會員和學界同好參考使用,頗受好評,而供不應求。唯未正式登錄出版,且常有需求者要求出版增印的呼籲,加上古文書教學上的教材之需,承前任理事長李宗信教授任內思以推動古文書研究風氣,遂商量於劉澤民先生,請其增錄字詞和修訂,承蒙劉澤民副館長的授權和同意學會無償使用該著作內容,作為古文書研究的推廣與實踐,並經洽妥玉山社應允出版簽約在案。
如母大地,千百年來,看顧著這塊土地上來來往往的人群和萬事萬物,而古文書則透過文字承載著土地、族群、環境之間的故事,層層疊疊,交織著無數的血淚與記憶,等待有緣。慶幸得遇付梓之盛事,謹代表臺灣古文書學會全體理監事會及會員,感謝劉副館長澤民的翊贊大作,嘉惠學人及對古文書有興趣的社會大眾,再者感謝臺灣史學者溫振華、陳哲三教授協助專業審查和指導,也感謝前任理事長李宗信教授的策劃、接洽和全帙校對事宜,同時也感謝全體理監事、諮詢委員及行政團隊的支持,飽滿的稻穗是迎接豐碩的成果,也是更加謙恭感恩的喜悅。特為之誌,以紹未來。
內文 : 五劃
付管字 是一種所有權移轉的契約,但通常是在賣方附有條件的情況下來移轉所有權,例如保留大租權時,才會立下付管字。
仝中三面言議 指的是賣主、買主及仲介人三方當面講定。
代書人 指代為書寫契字或執筆的人,也就是現今的「代書」。
代筆 指代為書寫契字或執筆的人,也就是現今的「代書」。
充公 指的是官府將沒收的田園不動產充作為公共經費。
充長 為鬮書中常見的用語。就是「充作長孫份、長孫額」的意思,見「長孫額」條。宗法通常是由嫡長子或長房長孫所負責。
凹瀝 或稱「凹壢」。「壢」,「坑」的意思。「凹瀝」即溪谷。
出舍 為人身關係的契字用語,指的是招贅的女婿在若干年後,帶著妻子離開女家,獨立成戶。在清制中,招婿必須憑藉媒妁之言、訂立婚書,並記下養老或出舍的年限。
出首承買 就是「出面購買」的意思,也有「出頭承買」的用法。
出息 為各股資本所得的利潤,耕作或經營的收入也可稱「出息」。
出海 在清代口岸經營航海貿易的行業中,負責領船出洋運貨的人。
功兄 即堂兄。
功加 為清代綠營記錄軍功的名目,舉凡臨陣奮勇的人,會給予「功加」一次,合計功加共二十四次,始敘「雲騎尉」。
功牌 為清代發給有功將士的獎牌。凡敘軍功,八旗總營以下給予功牌,功牌分為五種等級,大小尺寸不同,上面記載有功績、年月、兵部大印。清代總督、巡撫所發的功牌為長方形,上有賞字。功牌早期是銀製的,後來改成紙質代替,等同於現今的獎狀。從五品以下分為各級,得到該品功牌即可使用該品的頂戴,因此獲取了功牌也就等於有了出身。
功德本 惡盡言「功」,善滿言「德」;「德」有「得」的意思,修功所得,故名「功德」。「功德本」通常是指喪家延請僧道舉行超薦法會必須使用的文書,上面會著錄亡者的籍貫姓名,並同時列有家族亡者的生辰八字。
加二 「斗秤之十分增二者」,就是「數目增加十分之二」的意思。例如清代的利息表示方式為「每月加二行息」,指的就是年利率百分之二十。或是收取租斗增加十分之二,也可稱「加二」。
加二糧 秤量重量的器具有糧、秤、稱、戥等,糧為其中一種。比如一斤十六兩,「加二糧」為每斤加二兩的意思,因此加二糧後,每斤為十八兩。
加三 「斗秤之十分增三者」,就是「數目增加十分之三」的意思。例如清代的利息表示方式為「每月加三行息」,即年利率百分之三十。
加三糧 秤量重量的器具有糧、秤、稱、戥等,糧為其中一種。比如一斤十六兩,「加三糧」為每斤加三兩的意思,因此加三糧後,每斤為十九兩。
加典契字 同「添典契字」,也就是典主向銀主要求增加出典物的價格。
加級 為清代官員的獎勵方法之一,官員經過考核,成績優良者或有功績者會給予加級。加級分有「加一級」、「加二級」、「加三級」,加一級相當於「記錄四次」。《清實錄》中,便曾有李衛獲加十二級的記載。
加壹補水銀 清代時徵收錢糧,有附加「補水」、「平餘」的名目。由於徵收錢糧時會有「爐火之耗」與「鼠雀之耗」,所以每兩要再加收一錢(十分之一)以補足火耗,稱為「加壹補水銀」。
加銜 指的是帶有一定官職的官員,額外被加賞高於其本職的官銜,以顯示他所受到的優寵,然而該官銜通常是虛銜,無執掌、無專授。比如王得祿之太子的「太保銜」,即為加銜;又如總督加右都御史、巡撫加右副都御史,也屬於加銜。
北中橫塭 指的是韓玉、辛姓等民人在康熙4 年(1695)在臺開墾的區域,南至八掌溪、北至布袋嘴塭,面積達數十甲。
北投社 臺灣平埔族有兩個北投社:一個為今臺北市士林區的北投社,另一個為今南投縣草屯鎮的北投社。
北郊 指的是清代時期專門經營進出口貿易的商人團體。「北郊」是專門前往福州、江、浙等北方地區做生意的團體。「北郊」、「泉郊」、「廈郊」統稱「三郊」。
半股 指的是眾多股份中的一股的一半,通常用於經營魚塭或商號的範圍。
半隻 為蔗廍契字的用語。蔗廍是傳統製糖的地方,其型態有公廍、頭家廍、牛掛廍。牛掛廍由三牛掛組成,一牛掛內含三隻牛。通常「半隻」是指出資的股份。
半排 為客家契字中常見的地形用語,就是「半山坡、半山腰」的意思。讀音有:〔四縣〕 ban paiˇ,〔海陸〕 banˇpai,〔大埔〕ban ˋpaiˇ,〔饒平〕 banˋpai,〔詔安〕 ban^pe^,〔南四縣〕ban paiˇ。
去肆納陸 即「減四留六」、「六成大租」。此為劉銘傳在臺灣改革大租的政策,由大租戶保留原大租的六成,而小租戶保有大租的四成,用以繳交租課。
召佃起耕 就是「另招新佃人來耕作」的意思。
右堂 為清代「典史」的異稱。知縣為「正堂」,典史為知縣佐二官,稱「右堂」。比如陶榮在道光22 年(1842)擔任署理彰化縣典史,便自稱「署彰化縣右堂」。
司主 指的是清代在臺灣所設置的巡檢司官員,也稱「巡檢」,隸屬於縣衙以下,負責治安、軍事,屬於非常設型的功能性機關,常視實際需要而調整移動。
司單 人民在買賣田園房屋時,必須應付官衙投稅,官衙所給予的稅契單,即為「司單」1。另有一說,指司單是「蓋有布政使司關防的丈單」,但是通常契字內會出現司單、契尾丈單並列,而且也會有「司單連印契壹紙」的用法,顯示契尾和契頭是連在一起的,而丈單只是隨契交收,並不會和頭契連在一起,因此「蓋有布政使司關防的丈單」的說法有待商榷。由於契尾由布政使司所發,也稱為「司單」。
司單印契 司單為布政使司所發的契券,一般稱為「契尾」;因為契尾及契頭上都會加蓋核發機關的印信,所以稱為「印契」。
司單銀 業戶前往廳縣投稅時,廳縣會將契尾黏在契上,再蓋上官印完成程序;而此契尾由布政使司印製,各廳縣用銀一錢五分向布政使司衙門買來,每張再向業戶收銀九角,此費用就是「司單銀」。而九角中,官方收取五角,其餘四角則給予經辦公事的人作為工資。
四六分出 指的是土地經過開墾、清丈之後,業主分得四成土地,佃人分得六成土地。
四六抽收 指的是業主與墾佃針對開墾土地的分配方式,即業主得四成,墾佃得六成。
四尺五汴 一般灌溉會以汴口的寬度來度量水份的多寡,因此也進一步成為計算水租的依據。「四尺五汴」,就是「汴口寬度四尺半」的意思。
四至 指的是某一塊土地往東西南北四方所到的地界。
四柱番 指的是金包里社、大雞龍社、毛少翁社的合稱,相對於此,三貂社自稱「五柱番」。
四柱銀 在清制中,各廳府各項錢糧的奏銷,會詳細列明舊管(原存數目)、新收(實際收入總數)、開除(實際支出總數)、實在(現存總數)等四項,這些資訊即合稱「四柱」。
左武驤將軍 即鄭明。明鄭時代,鄭克塽封第三子鄭明為左武驤將軍。
左堂 府儒學教授為「正堂」,而府儒學訓導為「左堂」。
市斗 指的是市場上糧米交易用的斗,與「金斗」、漕運所用的「洪斛」及各倉收米所用的「倉斛」有所區別。市斗一斗八升等同於金斗一斗。
平 同「秤」。清代收支錢糧都會使用天平秤銀,故稱「平重」或「秤重」。秤量銀兩時,會使用外國銀元與官庫標準銀的折算方式。
平斗 即「公平斗」,為北部地區常用的斗。
平重 清代的錢糧收入,都會使用天平秤銀,故稱「平重」。外國銀元與官庫標準銀的折算方式為一個銀元值六錢六分,但民間會因地域而有所不同。見「秤重」、「庫秤」、「庫駝」等條。
平量 指的是以斗量穀時,米穀與斗面齊平,沒有滿溢的狀況。相對語詞為「淋尖」。
平餘 貨物用「秤」秤重,金銀則用「平」秤重,平就是天平。「平餘」又名「封平餘」,指的是加徵正供稅銀的一成半(百分之十五)。據說是為了補足官秤與民秤的差額,因為官方使用庫秤,民間使用商秤,然而商秤較輕,庫秤較重,所以每兩銀要再加一錢五分,才能湊足額數。到了光緒1 年(1887)以後,「平餘」指的是各縣辦理陞科納稅的辦公費用。
未抽先糶 為大租的關係用語。大租戶在立給佃批時,通常會有租穀收取規定,比如:「照庄例一九五抽的,業主得一五、佃耕得八五,不許未抽先糶,盜車別庄。」因為是採用「抽的租」(活租)的方式,所以大租戶能抽取的租穀量是由收成總量來決定的;如果佃人先將部分收成出糶給別人,將減損大租戶的租穀量,於是產生了大租戶尚未收取大租以前,佃人不能先行出糶的規定。
本色 不論是正供或雜項,只要以實物(穀物或麥類)來繳交錢糧,都稱為「本色」,而米麥以外的收成物若按照成色折抵或折以銀錢交納,則稱為「折色」。《舊五代史.唐書》即有「不以折納為事,一切以本色輸官」的字樣。《明史.食貨志》也有記載:「洪武九年(176),天下稅糧,令民以銀、鈔、錢、絹代輸。銀一兩、錢千文、鈔一貫,皆折輸米一石,小麥則減直十之二。棉苧一疋,折米六斗,麥七斗。麻布一疋,折米四斗,麥五斗。絲絹等各以輕重為損
益,願入粟者聽。十七年(184),雲南以金、銀、貝、布、漆、丹砂、水銀代秋租。於是謂米麥為本色,而諸折納稅糧者,謂之折色。」
本宗 為家族宗法的用語,指的是嫡長子孫直接繼承祖先、形成連綿的狀態。
本洋 指的是在明代隆慶、萬曆年間,流入中國的西班牙銀貨,直至清中葉,仍在東南各省流通。同「花邊銀」。
本號 清代時,臺灣經營的商號有「本號」、「支號」之分,「本號」約相當於現今的總公司。
札付 為清代的下行文書之一,使用於不相統屬的上下級文武衙門之間,例如巡撫行文副將、參將、游擊等,便會使用札付。此外,各省提督以下至把總等武職官員赴任,兵部發給的文書,也稱作「札付」,同「劄付」,內容會註明三代、年歲、樣貌特徵等,用來杜絕頂替與冒充的情事發生。
正供 指「正稅」,本意是供奉田野山澤生產的一部分正物給統治者;因為是以銀錢或穀糧作為租稅主體,所以又稱「錢糧」,與「副稅雜項」對稱。民間繳納的正供,包括地(土地稅)、丁(人口稅)兩項,稱為「正項錢糧」,其餘則稱為「雜項錢糧」。
正堂 為清代各衙門的主官,也稱「堂官」,如六部的尚書、侍郎。地方官中的知府、知縣屬於府、縣的堂官,均可稱「正堂」,比如「府正堂」、「縣正堂」。
母銀 就是「本金」的意思,與「利息」對稱。
民壯 共有兩種意思。一種指的是清代各州縣所例行設置的民壯,專門緝拿盜匪、防護城池、倉庫、監獄等,長官出入時,也會擔任護衛。雍正11 年(17),總督郝玉麟奏准,除了原撥給澎湖通判、臺灣府經歷、臺鳳諸彰四縣典史的四十四名民壯,照舊留在原單位服役外,道、府、同知、知縣的民壯全數革退,不過其後各衙門仍保有民壯的設置。另一種是在關隘防守的民壯,吳沙便曾請設鄉勇,用以巡防堵禦,當時稱為「民壯藔」;後來漢人在噶瑪蘭沿山設置關隘,各隘由民壯駐守,並設置「民壯首」,其職責為督夥防禦兇番,巡護行人;原本設有十一處隘藔,招募大約一、二十名至五、六十名的人力。
民壯份 為宜蘭地區的契字用語。就是「將開墾的土地分給民壯」的意思,見「民壯」條。
民壯首 清代時,漢人在噶瑪蘭沿山設置關隘,各隘由民壯駐守,並設置「民壯首」,其職責為督夥防禦兇番,巡護行人。原設有隘藔、募丁。
永佃批 是一種永遠給出田園的證書,番社、番人所擁有的土地大多以這種方式來移轉權利,自己僅保留少額番租而已。其實這種方式相當於將田業賣斷,但又與實際賣斷有點差別;永佃批的田地多半非常貧瘠,必須使用大量工本來開墾改善,因為佃人開墾有功,所以會請業主開立永遠佃批;業主縱使將田業賣掉,買到的業主也不能更換開墾有功的佃人,但可以加租。如果佃人欠租抗繳,業主則可以告官,提追租項,順便藉由官方的力量來更換佃人。佃批收租的方式有贌金、贌穀、分收,以契字中的規定為準,見「贌耕字」條。
最佳賣點 : 1.收錄1,300多筆臺灣古文書字詞,解析深入淺出,且按照筆劃排序,方便查找。
2.收錄百年古文書中的珍貴實跡,一窺臺灣早期的單據、合約、錢幣、牌照等真實形制。
3.書末彙整八篇附錄,讓你更無距離地解讀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