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sessed: Why We Want More Than We Need
作者 | Bruce Ho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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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
商品描述 | 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探究「所有權心理」(psychologyofownership)的第一本書。心理學家布魯斯•胡德以科學研究為本,解釋人類這種獨特心理如何控制我們的各種行 |
作者 | Bruce Ho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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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
商品描述 | 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探究「所有權心理」(psychologyofownership)的第一本書。心理學家布魯斯•胡德以科學研究為本,解釋人類這種獨特心理如何控制我們的各種行 |
內容簡介 探究「所有權心理」(psychology of ownership)的第一本書。 心理學家布魯斯•胡德以科學研究為本,解釋人類這種獨特心理如何控制我們的各種行為。結合社會、文化、政治、經濟層面的議題,從買手機到買飛機、從占有物到占有人,帶我們檢視「想要擁有更多」的心態如何讓人走錯了路,以及如何驅除這種不理性的天性。 擁有更多真的能讓你更快樂? ╳當你的價值取決於物質: 從擴張性消費到炫耀性消費,我們藉此釋放成功的訊息,然而一旦得到想要的東西,「享樂適應」的心理讓人又開始尋找下一個想要的東西,永遠無法滿足。 ╳當自我認同來自於外在肯定: 我們透過擁有的東西向外界發送地位訊號,告訴別人我們是誰,並對物質產生強烈的情感依附,嚴重者會演變至極端的戀物癖與儲物症。 ╳當擁有愈多,造成的失衡愈嚴重: 財富競爭讓到富者恆富、貧者益加悲慘;土地與自然資源爭奪讓全球戰事不斷。多數不理性行為,源自害怕失去自己擁有的東西。
各界推薦 ☆文采斐然,主張擲地有聲,這本書是你真的必須擁有的少數幾樣東西之一。 ――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 丹尼•吉伯特 Dan Gilbert ☆最棒的科學寫作。優美、有趣、睿智,且主題攸關我們的生活。 ――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 保羅•布倫 Paul Bloom ☆布魯斯•胡德提出令人信服的論據顯示我們對擁有的執著,但本書是你必須擁有的,特別是現在。寫來生動有趣,讓人從心理科學的角度理解如何解除這個「擁有」的魔咒。 ――倫敦國王學院行為遺傳學教授 羅伯特•普羅明Robert Plomin ☆所有權是一個微妙又精彩的主題,沒有人能比心理學家布魯斯•胡德說得更好了。一再檢視與挑戰我們的直覺,令人愛不釋手。 ――史丹佛大學神經科學家大衛‧伊格曼David Eagleman ☆本書作者從心理學的層面明白地告訴大家:我們的價值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定義……而控制自己的欲望,是一件必須終生學習的事。 ――資深媒體人 范立達
作者介紹 布魯斯•胡德加拿大出生的英國實驗心理學家,劍橋大學博士,布里斯托大學(University of Bristol)實驗心理學系認知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麻省理工學院客座教授、哈佛大學專任教授。曾獲得Alfred Sloan Fellowship神經科學獎金,以及國際青年研究者學會的青年學者獎。美國心理協會、英國心理學會、英國皇家科學研究所成員。著有︰SuperSense,2009、The Self Illusion,2012、The Domesticated Brain,2014。麥慧芬東海大學外文系學士、奧勒崗大學比較文學系碩士。譯作包括《單騎伴我走天涯》、《查理與我》、《錫卡的鳳凰木》、《狗史》、《暗星薩筏旅》、《在遙遠那方的太陽鳥》、《道德抉擇的艱難》等二十多本書。
產品目錄 序言 第一章 我們真的擁有任何東西嗎? 誰找到就歸誰 ╱什麼是財產?╱你是我的╱孩子是父母的財產?╱政治上的所有權心理╱你可以擁有想法嗎?╱只不過是一個概念 第二章 不是人類的,但只有人類才能擁有 先占取得的優勢╱從以物易物到財富累積╱遺產是一種相對價值積╱你打算冷眼旁觀、置身事外嗎?╱公地悲劇 第三章 所有權的起源 誰擁有班克斯的作品?╱紅蘿蔔與棍子╱那是你的嗎?╱什麼東西可以被擁有?╱誰可以擁有什麼?╱泰迪熊與毯子╱不僅僅是擁有 第四章 這樣才公平 美國人比較想住在瑞典╱獨裁者賽局╱你給我搔背,我替你抓癢╱誠實的偽君子╱想要公平的心理╱讓我們團結一致╱經濟人掰掰 第五章 擁有、財富與幸福 攀爬成功之梯╱消費擴張的結果╱炫耀性消費╱為悅人而容╱財富為什麼無法帶來快樂?╱選擇正確的池塘╱閃亮亮文化╱綠眼怪物與高大罌粟花╱國家的財富 第六章 我們有什麼,我們就是什麼 延伸的自我╱商品崇拜╱WEIRD族群╱自私的我╱失去的可能性╱輸不起的輸家 第七章 放手 一鳥在手╱追求所帶來的刺激╱放不了手╱心之所在,家之所在╱動搖的根基╱擁有讓我們變得更快樂?
書名 / | 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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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Bruce Hood |
簡介 / | 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探究「所有權心理」(psychologyofownership)的第一本書。心理學家布魯斯•胡德以科學研究為本,解釋人類這種獨特心理如何控制我們的各種行 |
出版社 / | 英屬蓋曼群島商家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城邦分公司 |
ISBN13 / | 9789864778775 |
ISBN10 / | 9864778773 |
EAN / | 9789864778775 |
誠品26碼 / | 2681902385006 |
頁數 / | 320 |
注音版 / | 否 |
裝訂 / | P:平裝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尺寸 / | 21X14.8CM |
級別 / | N:無 |
最佳賣點 : 探究「所有權心理」(psychology of ownership)的第一本書。
推薦序 : 專文推薦
極簡人生的追求
資深媒體人范立達
「想要」與「需要」,一直是商業陣營中兩大主流概念。絕大多數的商人提供給消費者的商品或服務,都是為了滿足人們的渴望,亦即屬於「想要」的範疇。這類的商品或服務,可能包裝著酷炫的外觀,不見得實用但保證亮眼。消費者以並不低廉的價格購入後,初期或許覺得滿心歡喜,但只要一過了嘗鮮期或退了流行,這項商品或服務很快就被束之高閣,從此乏人問津。
真正能引領時代潮流的企業家,則會跳脫常人的想望。他們推出的產品或服務往往是劃時代的,能夠改變這個世界,而且是消費者一經使用後就無法釋手的。回想看看,史帝芬.賈伯斯在二○○七年一月向世人宣告iPhone問世時,有誰能夠想到,這一具小小的智慧型手機能為世界帶來如此天翻地覆的變化?亨利.福特說得好:「如果我們都照著人們的渴望去創造,至今你依然只會看到馬車,而看不到汽車。」
但是,能夠改變世界的產品真的太少,創造性需求也不是隨處俯拾即得,為了要滿足或填補人們的擁有欲,商人就只好不斷推陳出新,拚命產出所謂的垃圾商品,而消費者在過度購買了一大堆可有可無的產品後,除了造成更多的儲物困擾外,自身的生活品質並不見得能夠得到明顯的改善。至此,有些人便不免自問:「我真的需要這麼多的東西嗎?」
其實,「需要」和「想要」,都是一種心理層次的活動,和購買欲、擁(占)有欲之間有著密切的關聯。本書作者從心理學的層面明白地告訴大家:「我們的價值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定義。」「我們所擁有的東西會成為我們存在的證據。」「對許多人而言,生活就是義無反顧地追求。」「所有權的界定不再是一種法定狀態、經濟地位、政治武器,甚至也不再是一種權宜之計。更確切地說,它是人類之所以為人類,以及我們如何看待自己的一個重要特質。」
換個角度來說,人類的欲望有如大海一般深,在擁有了「需要」的物品之後,剩下的空間,都填進了「想要」的東西。擁有這麼多的「想要」,才會讓自我感覺更良好,更自我肯定,覺得自己的身分、地位不容質疑。因此,作者才會告訴我們:「心理所有權是一種感情上的投射。」
而這種極欲自我肯定的心理活動,有時候會成為打腫臉充胖子的例證。這種現象往往出現在收入較低的人們身上。他們其實是在進行社交炫耀,努力想要得到他人的認可。但站在金字塔頂端的高收入份子,已經不再需要靠著奢華商品來獲取他人的肯定,他們追求的是所謂的「低調奢華」,是只有同樣層次的富豪才看得出來的精品。他們擁有的自信與自我肯定,已不再需要靠著他人羡艷的眼光來獲取。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是有人汲汲營營追求擁有這些其實自己並不需要的東西呢?因為對於這群人來說,擁有奢華商品會產生一種幸福的感覺。窮困的人因為在奢華事物上花錢而得到的滿足感,往往要比有錢人高太多了。因此,我們常會看到有些人過度消費,導致成為「月光族」,甚至背負鉅額卡債,究其原因,不是因為自己的需求不滿足,而是因為欲望難以填平。
但從過往的經歷中可以發現,毫無節制地追求財產,不但不能帶來滿足,長遠來看,某些人甚至會因此變得更加悲慘。但對大多數人而言,「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道理,是一直要到生命尾聲才有辦法領略。
本書提到一則希臘神話:邁達斯國王因為酒神賜予的神力,讓所有被他觸摸到的東西都變成黃金,國王原本欣喜若狂,但後來他發現這樣的神力讓他連入口的食物也變成黃金,甚至連擁抱女兒時,女兒都被他變成黃金。至此,他才慌亂不已,哀求酒神收回點物成金的能力。
克制,或者說控制自己的欲望,是一件必須終生學習的事。建立更多的自信心,學習不要透過他人的評價來肯定自己,不隨波逐流,不追求擁有而是欣賞擁有,這些心理層面的訓練都不容易,但在意志動搖時,若想想上述的希臘神話,或許就會發現,過著簡單一點的生活,少些雜亂、少些競爭,才會讓自己的人生更從容、更自在。「富貴於我如浮雲」就不再只是一句空話,而是生命的實踐。
內文 : 第六章 我們擁有什麼,我們就是什麼
延伸的自我
內斯瑞特‧杜蘭尼(Nusrat Durrani)看起來像個搖滾明星。二○一七年我和他見面時,他的身分是MTV的資深執行製作,不過就算你不知道他的身分,光看他的樣子大概也猜得到他在娛樂圈工作。他穿著設計師品牌的服裝,大多是黑色或皮衣,配上苗條的身材,一頭黑長髮又戴著墨鏡,活脫脫是印度版喬伊‧雷蒙(Joey Ramone)。即使在威尼斯一場受邀才能參與的網路專業人士聚會,身邊滿是時尚達人、未來主義者、基金經理人與企業家,但內斯瑞特還是讓人眼睛一亮。只不過我們碰面的時候,他實在不怎麼體面。
那時候他剛從羅馬趕過來,但前一晚在羅馬的餐廳裡,幾名看準時機的小偷竊走了他的袋子。羅馬的失業率高達四成,小打小鬧和偷觀光客的東西已經成了窮人的主要收入來源。雖然丟了東西很麻煩,但內斯瑞特是個有錢人,他有環遊世界的本錢,所以東西沒了隨便再買就有。原本他還輕鬆看待這起事件,態度冷靜自持。不過接下來幾天,他卻因這件事愈來愈焦躁。就像生命中許多不請自來的意外,遭遇竊盜一開始會讓人不知所措,接著就是愈來愈強烈的憤怒感。
內斯瑞特的反應很正常。不論多有錢,也不論多想保持冷靜優雅,被偷被搶所帶來的沮喪往往會強烈到令我們自己都覺得驚訝。這是因為我們所擁有的東西是我們自己的延伸。闖空門事件特別令人擔憂害怕,是因為這個行為侵犯到我們覺得安全的領域。在英國,有三分之二家中遭竊的受害者出現極度沮喪的情緒,併發噁心、焦慮、哭泣、顫抖以及一再回想等各種症狀。根據保險公司的報告,受害者平均大概要花上八個月的時間才能重獲安全感,但其中有八分之一的人情緒永遠難以平復。(原注1)讓受害者難過的不僅是財物的損失,還有一種強烈的被侵犯感。有人未經邀請就闖入我們的領域,損害我們的控制權。
當我們被迫放棄自己的東西時,這樣的損失也會令人難受。這種不願放手的情緒正是個人與所有物之間一種值得深思的關係。想想消費主義風行了二十多年後,在一九六○年代後期起飛的倉儲空間出租業。每年都有更多的人把東西擺進倉庫去而非處理掉。現今美國的自助倉儲設施比麥當勞的分店還多,而且這些個人倉庫的租用者中,有百分之六十五家裡都有車庫。(原注2)很多車庫其實都已經不再停放車,而是堆滿屋裡塞不下的東西。為什麼我們不願意斷捨離?為什麼我們不斷用幾乎沒有價值的個人物品填滿這些空間呢?為什麼我們對自己所擁有的東西會產生這種特別的情感依附呢?
原因在於:我們是我們所擁有的。一八九○年,北美心理學之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寫下了「自我」其實是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定義:
從最廣義的角度來看,一個人的自我就是一切他能夠稱為屬於他的東西的總和,不僅僅是身體與心靈力量,也包括他的衣服、房子、妻子、孩子、祖先、朋友、名譽、工作、土地、遊艇和銀行帳戶。所有這一切都帶有情感意義。如果這些東西有所增加,他就會覺得成功;如果減少或消失,他就會感到沮喪。對每樣東西的情緒波動不見得都相同,但心情都一樣。(原注3)
詹姆斯描述的是心理學家所稱的「自我建構」(self-construal),這是我們思考自己是誰的方法,以及失去擁有物的情緒後果。我們把身心視為自己的一部分並不令人意外,畢竟還有誰可以主張這兩樣東西的所有權?不過詹姆斯的清單上有些東西對我們來說並非獨一無二,其他人也可能擁有。房子、土地和遊艇都是買來的資產,失去這些東西會造成如此深的影響就令人訝異了。
許多思想家都曾思考過我們與物質之間的關係。柏拉圖對於物質世界不屑一顧的態度眾所周知,他認為我們應該追求更高的非物質體驗。他主張「集體擁有」可促進眾人追求共同利益,避免私有財產因不公與竊盜所帶來的社會分裂。他那個永遠都在和老師爭辯的學生亞里斯多德就比較接地氣,強調研究物質世界的重要性;他認為私人所有權可以增進節儉與責任感,但也提及人們如何輕易生出嫉妒之心。兩千年後,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主張我們之所以想要擁有,唯一的原因就是強化自我的感覺,而要知道我們是誰的唯一方式,就是觀察我們擁有什麼——差不多就是說我們必須透過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表達自己。我們買的東西是成功的有形標記。就像美國的財富研究顯示,年收入達到七萬五千美元以上,也許無法為我們帶來更多的快樂,但看到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卻可以更加肯定自己的成功。我們不僅透過擁有的東西向別人傳送訊號,也會發送訊號給自己,讓我們知道自己是誰。
沙特在《存在與虛無》(Being and Nothingness)一書中,領悟到人被擁有的東西所定義:「我擁有的總和反映出我存在的總和……我就是我擁有的東西……屬於我的都是我自己。」(原注4)他提出這種現象出現的許多方式。首先,主張對某樣東西具獨有的控制權,從而表示它是你的;這一點我們在孩童身上就可以看到證據。第二種方式與洛克的觀點一致,亦即憑空創造出一樣東西,就代表你擁有那樣東西。最後,沙特認為擁有可以激起熱情。
人們對擁有東西的熱情會展現在不斷累積擁有。一七六九年,另一位法國哲學家德尼‧狄德羅(Denis Diderot)寫下擁有如何影響行為。他買了一件他以為會讓自己很開心的奢華禮服,之後卻發現它讓他變得有多悲慘,甚至改變了他的人生。這件禮服不但沒有豐富他的生命,反而在它強烈的反襯下顯示出他原本擁有的東西有多糟糕。沒多久他發現自己得不斷購買可以配得上這件禮服的東西。問題是他並不富裕,消費不斷增加讓他變得更不快樂。相較於本來連在打掃時也能穿得自在衣服,穿上這件禮服他什麼都不能做。他這麼寫道:「我是舊服的主人,卻成了新服的奴隸。」人類學家格蘭特‧麥可拉肯(Grant McCracken)發明了「狄德羅效應」這個詞,描述單一物品如何影響往後的購買行為。(原注5)舉例來說,如果你買了一樣奢侈品之後,你會想要買更多這樣的東西,就算不是真的需要。許多零售商就利用狄德羅效應,宣傳說某樣新產品可以跟之前的產品相得益彰。這也是蘋果產品的訴求之一。根據麥可拉肯的理論,對許多人來說購買蘋果手機只是開始,它會讓購買者想要再去買其他的蘋果產品,因為它們反映的是一種身分認同。就算其他選擇也不錯,但若發出錯誤的認同訊息,消費者就比較不願意購買。
或許人對物的情感依附最極端的狀況是那些收藏者。收藏者對於他們的收藏品都投注了很深的情感。這些東西不僅具有經濟價值,更重要的是收藏者在收集過程中所付出的努力與追求。有時候失去這些收藏品會令人無法承受。二○一二年,德國當局發現隱居在慕尼黑的葛利特(Cornelius Gurlitt)收集了大量的藝術名作,總價值估計約十億美元。這些藝術品全是納粹在戰時從猶太人那兒搶來後轉賣給葛利特的父親,當初的售價相較於真正價值實在低之又低。葛利特認為保護這些收藏品是他的責任。他說看著警察查封他珍愛的收藏品時,對他的打擊要比失去父母或手足還要嚴重。葛利特告訴當局,保護這些東西的責任讓他變得「緊張、執著、孤立,與真實世界愈來愈疏遠」。(原注6)
一九五九年耶魯大學心理分析家厄尼斯特‧皮林格(Ernst Prelinger)的實驗,是最早測試自我建構理論的研究之一。(原注7)他請受試者針對一百六十個項目以非自我和自我的方式進行分類,結果發現與自我關係最密切的是身心。不過個人擁有的東西與自我的關係,要比他人與自我的關係來得密切(這是非常西方的觀點)。當研究人員請孩童對相同的東西進行分類時,結果與成年人差不多,除了隨著年齡增長,能夠反映出我們與他人關係的東西益顯重要,這也是社會化的最佳證明。(原注8)
加拿大籍行銷大師羅素‧貝爾克(Russell Belk)曾以一系列極具影響力的文章,闡述自我與所有物之間的關係,他大力擁護我們稱為「延伸的自我」(extended self)這個觀念。(原注9)以詹姆斯與沙特的研究為基礎,貝爾克提出了「延伸的自我」有四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嬰兒會區別自我與環境。第二階段,孩童懂得區別自我與他人的不同。第三階段,個人所擁有的東西有助青少年與成人處理自我認同的問題。第四階段,所有物可以讓年長者有延續感,並做好死亡的準備。隨著年紀漸長,我們會更加珍視代表各種關係的東西,譬如紀念品、傳家寶以及照片,這些東西往往也是遇上火災時人們會想要搶救的東西。藍調音樂傳奇比比金(B.B. King)以他那把名為「露西爾」(Lucille)的吉他著稱,他到哪兒都帶著它。他給吉他取名,是在一件意外之後。一九四九年他在阿肯色州接了一個短期的表演工作,有天現場兩名男子打了起來,踢翻了暖爐,整個演奏廳陷入火海,所有人被迫撤離。比比金一出來就發現自己那把價值三十塊美元的吉他被忘在舞臺上了,於是他又衝入火場救出那把吉他。隔天他得知那兩個男人是為了一個名叫露西爾的女孩打架,於是他給自己的吉他(以及之後他所擁有的每一把吉他)取名露西爾,提醒自己絕不可以再為了一把吉他衝進火場,也不可以為了女人爭風吃醋。
商品崇拜
所有物是自我的延伸,然而科技發展代表我們與許多實體物的接觸會被數位取代而消失。網路興盛,實體照片與手寫信成了稀世珍品。有趣的是,幾年前人們預測即將絕跡的黑膠唱片與線裝書,卻因為大家開始欣賞與懷舊而捲土重來。二○一七年,隨著聽音樂的人回歸「實體音樂」,黑膠唱片的價格在英國創下二十五年新高。(原注10)電子書銷量下滑同樣證明大家偏好紙本的趨勢。
造成這種鹹魚翻身現象的一個原因,是人們很難與無形體的東西產生情感連結。想要擁有以及掌握實體物的渴望,是戀物癖的一種表現型態。「戀物」一詞(fetishism,源於葡萄牙文feitiço,意思是魅力或魔法)是前往非洲的歐洲旅人開始使用的名詞,他們注意到非洲人認為東西擁有超自然的力量並會加以膜拜。後來戀物癖就泛指人從無生命物體上所得到的情緒滿足;貪戀各式衣服是戀物癖的極端表現之一。
戀物癖可能針對任何東西。馬克思在《資本論》(Das Kapital)第一章開宗明義就指出,商品崇拜是人與產品之間的心理關係。(原注11)他提到我們賦予產品的價值,來自於人們願意為它付出什麼。這樣的價值讓一個就算沒有實際用途的物品,也可以變成一種資產。因此在人類大部分的歷史裡,金、銀本來不具任何價值(後來發現對於電子產品用處頗大),卻因其稀有性與實用性而變成一種方便的貨幣形式,進而變得貴重。市場一旦認為某些商品很有價值,消費者就會發展出相應的情緒。
高價物品會讓人想要擁有。觸摸著黃金,誰的心裡不會有激動的感覺?或許每天敲敲打打的金匠確實不會出現這樣的反應,但對大多數人來說,長久以來黃金始終是一種神奇的金屬,各種傳說與童話故事裡也充斥著觸摸黃金就會如何的情節。如果大家認為可以從實質接觸中獲得什麼,那麼戀物癖就說得通了。在奇想領域中,這種現象被視為正向感染,也就是相信透過接觸就有什麼好事會發生。這也是為什麼大家都想碰觸心目中渴望的東西。(原注12)有次我在他人引介下,有幸參觀劍橋三一學院的教職員休息室。在休息室裡的壁爐上,擺著一塊沒有任何防護的諾貝爾獎金牌,我們每個人都想握握那個獎牌。即使到了今天,鈔票本身的價值其實不高,但手中拿著一疊鈔票的感覺還是很不一樣。
事實上,正向感染具有真實的效果。如果告訴使用者他們手上的高爾夫球桿曾是二○○三年獲得公開賽冠軍的美國職業名將班‧寇帝斯(Ben Curtis)的用桿,他們的表現會比那些對自己手上的球桿一無所知者好上許多。(原注13)手握名將球桿,不但擊球的命中率暴增,也更容易揮桿進洞。這種心理層面的士氣提振正好可以解釋幸運符的效用。帶著幸運符進考場的考生,在記憶與解題相關的測驗表現上,好過那些幸運符被沒收的考生。(原注14)這些例子都顯示了實際接觸想要的東西可以產生正向的心理作用。
僅僅是手上拿著錢,就能改變我們思考與行為方式,只是不一定都是好的改變。研究金錢心理學的行為經濟學家凱薩琳‧沃斯(Kathleen Vohs)就證明,不論是孩童獲成人,握有現金會降低他們的利社會性以及與他人的互動,同時也會讓他們變得更自私。(原注15)就像托爾金的魔戒三部曲與哈比人書中那個可悲又詭異、緊抓著那只珍貴戒指不放的角色咕嚕,有些人對於自己的東西確實會產生心理的執著。從吝嗇鬼到毒梟、從《孤雛淚》裡的費根(Fagan)到《絕命毒師》(Breaking Bad)中的華特‧懷特(Walter White),那些因為自己累積的財富而沾沾自喜的人,往往被形容為自私貪婪。
論及我們如何將所有物視為自我建構的一部分,羅素‧貝爾克也認為我們其實進入一個奇想的國度:
我們視為自己一部分的所有物,往往也是那些我們認為最神奇的東西,包括香水、珠寶、服飾、食物、慰藉物、房子、交通工具、寵物、宗教聖像、藥品、禮物、傳家寶、古董、照片、紀念品與收藏品。(原注16)
近來貝爾克補充了這個概念,納入我們愈來愈倚賴且緊密相關的數位世界,以及過去二十年發生的各種快速變化。(原注17)人們利用網路社群媒體改變自我建構,讓別人看見自己想要呈現的形象。社群網路令人憂心的一個問題是,使用者會提供與捏造不正確的個人資訊,只強調他們認為會讓其他人印象深刻的內容。這樣的網路宣傳創造出不切實際的期待,讓人以為別人都過得快樂又成功,從而讓脆弱的個人感到更加無力與無助。(原注18)在網路世界裡,我們可能會根據互動情境創造出不同版本的自我,我們會陷入各種自我的幻覺中,不再只是一個固定不變也堅守本質的自我。(原注19)
數位平台讓我們有揮灑的空間,確實也鼓勵了我們隨性分享一些吹噓、甚至令人難為情的個人資料。我們更容易在網路上進行社交炫耀,但這種源於數位科技的行為對自我建構卻是一種威脅。現在我們的記憶與體驗都以數位形式存在,不會褪色,還可以輕易存取與查證。上網確認某個人的背景資訊已經是時下相當普遍的作法。許多申請進入我實驗室工作的學生,得知我會查看他們在社群媒體上的個人資料與概況時都感到非常震驚。
體驗所帶來的滿足感更勝物質擁有,這樣的傾向也會受到數位記憶的影響。別忘了,這樣的傾向是因為回憶總是美好的,而且會愈來愈美好。但數位時代可能會為我們摘下這層美化的濾鏡,在我們回憶時提醒我們事件的真正過程以及我們真正的模樣。
更令人擔心的是網路上的數位來世(digital afterlife)。大家持續為往生者獻上生日祝福,據預估,臉書上「死者」的個人資料與概況,僅僅在美國一年就增加約一百七十萬個。(原注20)臉書為逝者開闢紀念帳戶,也有帳戶代理人的設計,讓其他人可以在使用者死後幫忙管理帳號。但相較於數位自我,死亡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小麻煩。諸如麻省理工學院學生創立的Eterni.me這類新興公司,製作出模擬死者偏好的演算系統,讓死者從黃泉貼文,使得喪親者依然能與死者有所連繫。即使我們不打算購買這樣的服務,但就像我妻子不願意處理掉她從父母那兒繼承的東西,悲傷的家屬在情感上實在很難捨棄已過世的家人留在網路上的資料。在網路上儲存百萬、千萬筆數位遺產會產生愈來愈多的檔案保存成本,因此必須設計一些財務模式讓這些資料維持運作。你或許覺得數位來世產業有些詭異,但死亡與虛擬自我都無可避免,因此牛津大學的道德學家主張必須訂定這個產業的指導原則。(原注21)數位創新必然能在我們離開這個世界之後,持續延續那個沒有生命的自我。